「港獨」即港毒!」香港民族黨」鬧劇給香港什麼警示?
這幾天,所謂「香港民族黨」成立的消息,想必大家或多或少已有耳聞。「港獨」組黨嚴重違背《基本法》,如此荒唐的事情本不值一駁。但是在昨天鳳凰二十年慶典上,董建華卻一針見血地指出,「港獨」無關言論自由。長安君覺得,董老這個觀點不僅精彩,而且十分重要。所以,今天長安君就順著董老的思路,再扒一扒這件事兒的來龍去脈。
3月28日下午,一名叫陳浩天的香港理工大學畢業學生舉行記者會,宣布自行建黨,名叫「香港民族黨」。儘管沒有任何註冊,卻提出了所謂的六大綱領及最終目標,可以說是一石激起千層浪。
綱領包括哪些?長安君粗看了一下:為首的是建立獨立和自由的「香港共和國」,其他包括「廢除未經港人授權的《基本法》」等。
這都是些什麼鬼?一言以蔽之:「港獨」。
這個組織放言,為達到所謂目標,不排除任何抗爭方式,包括街頭抗爭,甚至會用「對等武力」。這個組織有多少成員?儘管召集人諱莫如深,但媒體披露,「黨員」一共約50餘人,半數是香港本土20歲左右的大專生。
國務院港澳辦新聞發言人已回應表示,堅決反對任何「港獨」言行。而且注意到,香港特區政府已依法拒絕該組織的註冊。
(圖:所謂「香港民族黨」召開記者會,圖為召集人陳浩天。)
按照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毫無疑問,香港極少數人成立「港獨」組織的行為,不僅危害國家的主權、安全,危害香港的繁榮穩定,也已嚴重違反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現行有關法律。
我們都認同香港是法治社會。法治,一直是港人引以為豪的文明指征之一。這樣違背《基本法》的組織,港府能讓你註冊?才怪。
當然,「香港民族黨」不這麼想。陳浩天自稱,因香港「是從大清帝國手上割讓予英國,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並不違法《基本法》第一條。這個理由過於缺乏常識,不值一哂。如果長安君像模像樣地開講《國際法》中的「政府繼承」理論,豈不正應了那句話——「認真你就輸了」?
言歸正傳。
不足三天,鬧劇告罄。但「港獨」思潮何以走到今天,卻值得反思。
近幾年,隨著陸港經濟的發展和交流的增多,矛盾與齟齬隨之伴生。「佔中」、旺角暴亂……以年青人為主力的香港本土人群,以各種街頭方式表達訴求,「港獨」思潮也有了土壤。武漢大學兩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任祝捷分析認為:香港經濟方面存在問題,特別是香港的年輕人因為無法分享到香港發展的紅利,即「獲得感」不強,就很容易把一些社會矛盾或個人挫折,歸咎於「一國兩制」。
然而,把問題的矛頭指向「一國兩制」,無疑是找錯了原因,不僅無助於消除個人「獲得感」的缺失,而且阻塞了香港的前進之路。當前,受制於世界經濟復甦不景氣,香港經濟發展本就是背著包袱上路。經「港獨」分子一鬧,原本秩序井然的香港社會變得烏煙瘴氣,遊客少了,投資者走了,前來開會的人也望而卻步了。眼下,香港面臨的問題不只是「外患」,其「內憂」更甚。
陳浩天稱,召集成立所謂「香港社會黨」,是回應「眾多港人」對「獨立」的「熱切盼望」。但恰恰相反,香港各界這兩天多在反思,他們是不是對「港獨」這種毒素太過寬容了?
據香港《南華早報》網站報道,所謂「香港民族黨」的目標、立場和合法性,均在香港政壇引起質疑。比如,政情觀察人士、香港城市大學的宋立功說,如果一個政黨公開呼籲香港「獨立」,這個政黨應該生存不了很久,「這完全違背這裡的主流政情。如果它可以獲得足夠的資金或捐款維持運作,我才會覺得驚訝」。
新獲任行政會議成員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葉國謙說:「獨立會毀掉香港。中央政府和公眾都不會接受。」
長安君認為,誠然,香港是一個以「言論自由」著稱之地,但自由不能無底線。
更何況,「港獨」無關言論自由。以「言論自由」作為港獨宣揚「獨立」思想的幌子,無疑是偷換概念。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一針見血地說:「也許港府對於這些低劣的獨立呼籲過分寬容了。這完全違反了基本法。我不知道我們為什麼要讓它們存在。」
香港《信報》3月29日發表題為《極端主義必然帶來後果堪虞的風險》的社評。文章稱,香港有愈來愈多的人走上極端之路。即使在殖民地時代,英國政府也不承認「香港獨立」,《中英聯合聲明》從來不保障香港有建國的權利。「極端主義必然帶來後果堪虞的風險,在香港,極端主義徒然玩火自焚,更會禍及700萬港人。」
何況,港人應該也很清楚——中央政府寸土不讓不容領土分裂,這是中央的底線。
更何況,陳浩天用「對等武力」一詞來掩蓋美化暴力,不僅顯然與自己鼓吹的「捍衛港人利益」自相矛盾,更會招致渴望繁榮安定的港人的反感。
當然,這不是所謂「港獨」鼓吹者第一次上演鬧劇了。就在此前幾天,香港「本土民主」發言人黃台仰聲稱去印度達賴喇嘛寓所參與一活動時,就曾遭到香港各界的一致抨擊。當時,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榮譽董事長盧瑞安一針見血形容稱:「港獨」思潮是一種毒素。
今天,香港需要刮骨療毒了!
既然香港是個法治社會,法律是香港人的底線。那這個能割骨去毒的醫者,自然是法律。
長安君注意到,《基本法》第23條明文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之前,也應利用本地現有法律,最大程度上遏制「港獨」極端言行。
長安君真心期望香港的年輕人,不要因一己私慾誤入歧途。畢竟,這樣受損的只會是香港的法治和港人的利益。對香港整體而言,儘快自行立法,對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實現零容忍,才能伸張正義,長治久安,徹底拔除「毒素」。
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容綏靖。切莫忘了,姑息後面可是跟著兩個字:養奸。
長安劍致力於創作精品好文,歡迎小夥伴分享轉發,微信公眾號轉載此文需標註「轉自長安劍微信公眾號ID:changanjwj」並標明作者,否則視為侵權。
相關新聞 責編:何卓謙
推薦閱讀:
※請勿宣揚「教族一體」論與「清真高貴」論——與立黨先生商榷
※怎麼看日本文化中的暴力元素?
※少數民族的婦女節
※在一個多民族國家裡,漢族的中秋端午清明為什麼能成為國家節日?
※漢族的民族認同度比較普遍的當下,對於其他民族歷史文化的尊重程度會隨著國力的繁盛而提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