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的婚姻,能否保護女人?

(全文圖片來自網路,與內容無關)

一個女粉,在後台留言傾訴不幸的婚姻後,提出一個疑問:「女人為什麼要結婚,婚姻能保護女人嗎?」

答案有一點殘酷,神經大條的女性往下看,脆弱的請繞行……

1,婚姻法不保護女人,也不保護男人

隨著私有制出現,國家誕生。為了便於社會管理,國家推行了婚姻制度,沿襲至今,成為文明的象徵。

在舊社會,女性的社會地位低下,為了保護女性,推行了很多婚姻法則,如在中國封建社會,就有「七出三不去」的規定。

七出:不孝;無子;妒;有惡疾;多言;淫邪;盜竊。妻子犯了這七條,男人可以休妻。不過,即使犯了這七條,有以下三種情況不能休妻,即「三不去」。

三不去是:娘家滅族,妻子無家可歸;曾經為公婆服喪3年;丈夫先貧賤後富貴,不得休妻。

以現在的眼光看,「三不去」沒毛病,「七出」其他五條可以接受,但「無子」和「惡疾」兩條,是萬萬不能接受的。

畢竟,沒有生兒子(生女兒不算)和身患重病就要被拋棄,無論如何說不過去。

過去的婚姻規則,對女性具備一定保護作用,因為那時女性地位極低,不加以保護,就沒有活路。

現在的婚姻法,對女性是沒有特別保護作用的。對婦女兒童的保護,體現在另一部法律《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里。

當今女性地位日益提高,而制定法律既要考慮到現實條件,也要有一定的前瞻性——法律一旦制定,不能輕易更改,要長時間維護其穩定。現在的婚姻法,是秉持「男女平等」的理念而制定的。

婚姻,是利益的集合體。這一點,在婚姻法里體現得淋漓盡致:關於感情方面的規定,非常籠統,雖然規定了一系列義務,卻不甚明了,以至於很多人不明白,丈夫和妻子應盡的義務到底是什麼?

婚姻法中,對於夫妻之間不盡義務,沒有明文規定懲罰措施,給了法官充分的自由裁量權。

譬如說,重婚有罪,那麼不以夫妻名義同居的通姦、約炮、包養二奶、二爺,該怎麼懲罰呢?你問誰,誰都懵圈;律師和法官同樣懵圈。

有一個富家女,看上了一個窮小子,死纏爛打,對方最終娶了她。然而,老公在十年的婚姻期內,只跟她發生了兩次性關係,生了兩個兒子。此外,老公寧可自慰,堅決不跟她發生性行為。

她告老公不盡夫妻義務,結果,法官拿她老公也沒有辦法——總不能派法警逼著她老公跟她發生性關係吧!

婚姻法對夫妻義務的規定是模糊的,難以執行。但是,對於婚前、婚後財產的規定,則非常詳細。在法律上,是否有愛情不重要,結婚登記才重要。

一對男女,哪怕同居了50年,只要不進行結婚登記,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就不能繼承其遺產;一對夫妻,哪怕只登記了一秒鐘,其中一方死亡的話,另一方就具備遺產繼承權。

曾經有一個資深律師感嘆,當今的婚姻法既不保護男人,也不保護女人,只保護孩子和有錢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一句話,一個女人如果要保護好財產或孩子的權益,當今的婚姻法是給力的,如果想要財產之外的安全感,對不起,這個真沒有……

2,結婚對男人而言,是莫大的福利

愛情的終極目標:性。

婚姻的終極目標:性,孩子,老有所伴、老有所養。

在現實條件下,一個女人即使不進入婚姻,上面的目標都能達到,尤其在社會養老體系日趨發達的情況下,更是如此。那麼,婚姻對女人而言,意義在哪裡呢?

在古代,有錢人家的妻妾,是不需要勞動的,她們通過性和生育,換取男人的養活。譬如王夫人、邢夫人,包括鳳辣子,她們都擁有不勞動的權利;當然,她們自己想管事,另說。

對於富貴之家的男人而言,是可以不結婚的,想要的東西一樣都不會少——性和生孩子,自然有女人願意干。

當然,那時有錢有勢的男人在婚姻中佔據主宰地位,可以納妾,還可以上青樓瀟洒,婚姻對他們沒有多少束縛作用。他們為什麼要拒絕婚姻呢?

窮人的妻子(一般娶不起妾)就有點悲催了,除了上述貴婦要做的事一樣不能少之外,還得勞動養活自己。

社會進步到21世紀,在中國是單偶制了。但是,婚姻對於男人、女人的影響,在細節上差距很大,在本質上依然差不多。

富豪的妻子,只要提供性和生兒育女即可,家務甚至對老公的照顧,都可以專人打理。

單偶制對富豪而言是一種束縛,很多人不想要婚姻。譬如李澤楷,不娶梁洛施,但是梁洛施仍然給他生了三個兒子;大陸有一個200億富豪不肯結婚,卻找了好幾個女人給他生孩子。這事,前段時間被噴成篩子……

男富豪如此,女富豪亦可以做到不結婚,也不會缺性,如果看得中誰的種子,借精生子並不難——未婚假如在中國生不了,去國外生即可。

對於有錢人而言,無論男女,走入婚姻的意義並不大。他們之所以選擇結婚,更多是出於文化傳統的影響,即要給孩子一個家;當然,也可能是出於愛情。

對於經濟拮据的男人而言,結婚不啻於社會福利。

以武漢為例,假如一個男人不結婚,先不說買房、買車這種大事,就看他要過上有性、有子、有熱飯菜的生活,至少每月需要多少錢?

首先,解決性生活。如果是找情人,會花費吃飯、玩樂和小禮物等,算下來一炮不會低於500元;一周一炮,一月需要2000元。

如果去按摩店打黑炮,不低於300元一炮。一月四次,至少1200元。注意,打黑炮是犯法的,碰上警察蜀黍的話,是拘留還是罰款,不好算。

按照情人 黑炮平均的話,一個月至少花費1600元炮錢。

其次,代孕生子。目前的黑市價是30~50萬元,上不封頂。按最低30萬元計算,如果5年湊齊這筆費用,合每月5000元。

第三,家政工。爺爺、奶奶是不能代替媽媽角色的,所以得請一個優質保姆管孩子,每月至少5000元。保姆的生活費得另花2000元;現在的保姆很拽,管孩子的不給做飯、洗衣,家務活需要另請鐘點工,每月至少3000元。

以上三項,至少需要16600元。請注意,這是純支出,如果換算成需要扣除三險一金的工資,至少需要24000元的月收入才能支付。再次請注意,這還不包括這個男人和孩子的生活費用,以及孩子的學費。

假設這個男人和孩子每月需要花費6000元。那麼,他的月薪必須超過3萬元。注意,這並不包括買房子。如果要供房,則費用更高。

那麼,中國有多少男人能達到月薪3萬呢?

當國家稅務總局把個稅起征點調整到5000元時,全國85%的工薪族是不需要繳納個稅的。然後,每往上漲1000元,則人數減少一個數量級。

月薪10000元的人,已經不到5%,屬於稅務部門需要監控的報稅人群。可以這麼說,月入3萬的男人,在中國男人群體中的佔比不會超過1%。

剩下的99%的中國男人咋辦呢?他們的辦法就是娶老婆。

說得刻薄一點,一個女人結婚,即使她沒有收入,沒有任何財產,她每月自帶16600元。可以說,月薪低於3萬元的男人,沒有資格罵老婆。

女作家甘北寫過一個月入1萬元的司機,成天牛氣哄哄,覺得自己養活了老婆,結果老婆怒而跟他離婚了。他打死也不會明白,以他那點可憐的收入,其實是佔了老婆的大便宜。沒有老婆,他活得不如小康家庭的一條狗。

你或許說,娶老婆就要買房子,還可能要給彩禮。問題是,你單身也要買房子的;至於彩禮,妻子會有陪嫁,沒準你是蝦子釣鯉魚。

假如女人不結婚呢?上面三條,都不會存在——只要她願意付出性,男人會百般討好,無需花錢;她若願意借精生子又不要男人承擔責任的話,男人真的巴不得;至於照顧孩子做家務,她自己就會啊!

還有一種情況,譬如梁洛施,當她給李澤楷生下三個兒子後,就間接控制了李嘉誠財富的25%左右。同時,她不需要盡為人妻、孝敬公婆的義務。

結婚,對於大多數女人(尤其是嫁入寒門或普通家庭的)而言,絕對是一樁虧本買賣。那麼,她們為什麼要結婚呢?

3,很多女人離異後,就不願再結婚了

假如女兒30歲了還沒有結婚,估計99%的父母會急瘋。他們惟恐女兒嫁不出去。對於父母而言,始終覺得婚姻是女兒的歸宿。

很多女孩是帶著美好的憧憬,走入婚姻的。結果,絕大部分的女人發現,在婚姻中,自己沒有被寵得像個女王,反而要去照顧別人。

當然,也有一部分女孩,收入不高,不嫁人的話實在生活不下去。

如果老公是富豪或高薪族,他一般很忙,沒有時間來照顧自己的女人。王石偶然做一頓紅燒肉是可以的,天天做是不可能的——不然,田老師就胖成楊貴妃了。

我看過一些被譽為神仙眷侶的名人傳記,發現一些大師確實跟妻子恩愛甚篤。然而,大師的妻子實際上充當了保姆加情人的角色。

如果老公收入不高呢——誰說收入不高的男人就很閑?老闆哪怕只給你發一塊錢,也是要讓你拚命幹活滴。老公收入不高,他不僅沒空照顧你,你還得拚命幹活,不然你家孩子的奶粉錢或學費就危險了!

有了孩子後,很多男人是不管的,女人變成了「喪偶式」育兒——孩子明明有爸爸,可爸爸去哪裡了呀?

你還想被寵成女王?沒累成女僕就燒八輩子高香了。注意,這還是指嫁給那些靠譜好男人的情況下,女人也是要操勞辛苦一輩子的。

一旦遇人不淑,嫁給家暴男、賭博男、出軌男或吸毒男,那真的是哭都沒有眼淚。

這些,是催婚的父母不知道的嗎?他們知道。但是,他們覺得女人本該如此。

說到底,這是文化傳統的慣性作用。假如生活在歐美等西方社會,未婚媽媽很多,一輩子不結婚的人很多,父母就不會那麼催婚了。

即使婚姻真相如此,女人們往往來不及後悔——因為有了孩子。

為了孩子,這日子過得再有怨言,只要精神不瀕臨崩潰,就要撐下去!

好不容易孩子長大了,女人也老了,這時,老伴可能退休了,結果是一身病。按照傳統心理,女人一般喜歡找年紀比自己大的男人,年紀越大越容易衰啊!

對於大部分女人而言,年輕時照顧孩子,老了照顧老伴,還可能要帶孫輩。或許,她一輩子能得到男人無條件的寵愛,就是未婚時,被爸爸寵愛的那麼二三十年;如果父愛缺失,就更糟糕了。

有一部分男人或許是醒悟了,或許是出於感情,懂得體恤妻子。不過,更多的男人對妻子的付出沒有概念,還在堅持大男子主義。

妻子不能忍,就離婚了;當然,有的是男人不想過了,主動提出離婚。

離婚後,如果不是生活所迫,很多女人就不想再婚了。因為,她們實在看不到婚姻的希望和美好在哪裡。

王敏離婚後,帶著兒子生活。她每天把自己拾得很精緻,「只戀愛不結婚」。為了避免逼婚,同時為了享受更好的性生活,她只跟比自己小几歲、十幾歲的男人談戀愛——男人想結婚,父母也會反對啊!

王敏每隔一段時間換一個小鮮肉。她跟閨蜜說:「很多毛頭小伙,喜歡我這種熟女,當然,我也能教他們很多東西。等以後我老了,再釣小老頭去……」

像王敏這種不願再婚的離異女人,越來越多。她們的日子,過得比在婚姻中爽多了。

一些有錢的女人,早就不屑於結婚了!

離婚的男人往往都會再婚。因為,沒有老婆,他們的日子真的過不下去。

婚姻,對於大多數男人而言,是福利;對於絕大部分的女人而言,是奉獻。畢竟,男人大多是普通人,不能讓妻子免於操勞(嫁給權貴富豪是否幸福,另說)。

可惜,很多男人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他們往往抱著「離婚的女人是根草,離婚的男人是個寶」的信念,不懼怕離婚。

男人之所以能這麼嘚瑟,得益於大部分女性尚未醒過來,一旦女性意識到婚姻對她們而言不是港灣,而是桎梏,男人就好日子到頭了……

善待老婆,對於男人而言,於公於私,於情於理,都是一種智慧。切記!

*作者簡介:包士山,從事新聞采編20餘年,喜歡琢磨人性、婚戀和世相,痛恨道德說教,只以毒舌說真話,往往一針見血,讓人猶如醍醐灌頂。其個人原創公眾號「包士山」(ID:rxfx0518),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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