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妻殺人入獄 妻子7年後要求離婚被索賠98萬
原本和睦的一家人,丈夫懷疑妻子與人有染,持刀將可疑男子殺死,被判死緩入獄。妻子提出離婚,丈夫因心理極不平衡,要求如果離婚,女方必須賠償98萬元。8月中旬,洛陽中院家事審判合議庭法官一行4人來到河南省第四監獄,對該起離婚案件進行調解。
據洛陽中院家事審判合議庭庭長楊利雲介紹,面對這個案情並不複雜但男方心理極度失衡的離婚案件,開庭前,合議庭進行了細緻調查,多次查閱卷宗材料,並與男方的家人溝通。
楊利雲說,此案發生在7年前,當時他們的女兒僅5歲,如今7年過去了,孩子生活、學習狀況如何,男方一概不知。並且在事發後,孩子再也沒有見過男方的家屬。從情感角度,法官們多次與其妻子溝通,告知孩子是雙方的,對於孩子來說,多一個親人多一份愛,不讓男方家屬見孩子的做法,對孩子健康成長十分不利。最終,其妻認識到這一錯誤做法,主動與孩子的姑姑聯繫,並讓孩子與奶奶通電話。
在監獄調解過程中,法官們傾聽男方傾訴,讓其打開多年的心結。當男方說「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女兒」時,法官們對其講述了女方7年來獨自帶孩子的艱辛和不易,把女兒培養得既懂事又聰明。法官從情理方面告知男方,如果堅持索要高額賠償,一是不現實,二是影響孩子的生活質量,三是再多的金錢也換不回自由。聽到這些,男方不停地點頭,對法官說:「謝謝你們!你們真是說到我心裡了。這是我7年來最想聽到的話,也是最舒服的一天。」
面對男方緩和的情緒,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把孩子以後的生活、成長、撫養、探視等問題一一進行了協商。短短兩個小時,男方7年的心結終於打開,同意放棄巨額賠償和平分手,在調解協議上簽字,並表示將在獄中積極改造,爭取早日出去與親人相聚,與女兒相伴。
庭審結束後,管教民警向法官們伸出大拇指,稱讚道:「你們的調解工作做得非常好,有利於他在獄中的改造,也為我們的管教工作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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