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女性生育權之困:試管受孕上戶口都要已婚
「它改變了人們對自身和人類最親密關係的理解。它影響著城市的建造和經濟的變革。它甚至改變了人們成長與成年的方式,也同樣改變了人類老去甚至去世的方式。」
它是單身潮。這段話出自紐約大學教授艾里克·克里南伯格所著的《單身社會》一書。單身潮是美國自嬰兒潮以來最大的社會變革,並引發全新的生活方式。
剛剛過去的11月11日,在電商將它變成購物狂歡日之前,它被網友賦予了「單身節」的涵義。
據民政部統計,全國獨居人口從1990年的6%上升到2013年的14.6%。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顯示,30歲及以上未婚女性比例比10年前增加近兩倍。
不得不承認,相比男性,單身女性往往負重更多--她們一面扛著經濟精神獨立、自主意識提升的大旗,一面作為統計學意義上的「少數群」遭遇社會觀念和制度層面的壁壘。
而對於單身媽媽來說,來時之路尤其艱辛:社會撫養費、孩子的戶口、環境的歧視與忽視、人工輔助生殖技術的法規禁區……
單身女性能否在被保護的環境下生育、養育第二代?她們還在等待答案。
北京,一名女性的卵子正在準備用於體外人工受精。
「自由選擇權在誰手裡」
十二三歲時,梁曦薇把所有的童年願望寫在一個記事本上。最上面的第一條就是:我要在20歲之前做媽媽。
發現自己懷孕時,她還不到19歲。是意外,但她迅速做出決定:「怎麼樣也要生下來。」男朋友只比她大一歲,反覆猶豫幾次終勸她打胎。正值感情倦怠期,吵來吵去她乾脆提了分手:「孩子我自己搞定。」
沒有告訴父母,她去投奔了在深圳讀書的表姐。孕期準備、生產過程、法律政策、胎教……待產的日子裡,她在圖書館把空缺的知識全部補了回來。
懷孕七個月時,梁曦薇的母親才發現,當場開始哭,父親則讓她第二天就去醫院墮胎。梁曦薇難過,卻沒有妥協,這成了她至今從未後悔的選擇。「我覺得(兒子)是上天給我的,我也一直很為我兒子自豪。」說起來,她眼裡都亮著光。
九兒出生後十個月零六天,突然扶著椅子邁出了蹣跚一步,玲姑娘瞬間就在朋友圈發布了這一「歷史性記錄」,幸福感滿溢。
27歲之前,她壓根沒想過結婚,也沒想過生孩子。作為一家青年旅社的老闆娘,玲姑娘交了許多朋友,活得自由自在。托朋友們的福,乾兒子乾女兒倒是一大堆,「九兒」完全是順下來的排名。
孩子的父親在知道她懷孕之前,就有了分手的想法,玲姑娘成了「被甩」的那個。生下九兒是她主動的選擇,「可能是因為老了。」說這話時,她哈哈大笑,一對圓形大耳環跟著在黑直的長髮中亂晃。
她帶著孩子去四季如春的雲南重新開始生活。如今旅遊淡季,她就背著兒子四處走訪朋友,每天拍照在朋友圈發「帶著九兒看世界」的照片。
在一個活動現場,馬戶對著玲姑娘臂彎里的九兒左看右看,忍不住感嘆好幾遍:「太可愛了!」她今年26歲,「路上碰見一個可愛的小孩兒就想上去打個招呼」。旁人誇她抱孩子的姿勢嫻熟,她回:「因為經常抱……見個孩子就想抱抱。」
由於女同性戀的身份,馬戶沒法結婚,也沒有孩子。她和玲姑娘因《中國「單身」女性生育權現狀及法律政策調查報告》而結識,報告由三個本土機構組成的「單身女性生育權關注組」發布,她們都是被訪談案例。
這份報告中「單身女性」的定義主要參考國家法律政策中的規定,指「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成年女性。報告採用問卷調查、深度訪談、文獻研究等方式,歷時半年完成,其中在線問卷調查(2801份有效問卷)結果顯示,在支持單身女性生育這個問題上,持同意態度的女性比例是男性的兩倍以上。
李英是不婚主義者。在她看來,「不結婚就不能生小孩」的觀點是一種歧視:「我不一定生,但不代表你就能不讓我生。這不是我生或者不生的問題,而是自由選擇權在誰的手裡。我要的是這個權利。」
已是14歲男孩母親的梁曦薇態度則更審慎。考慮到可能有生育時任性、生完了又不負責任的單身媽媽,社會又缺乏有效的兒童保護機制,她憂心忡忡:「總歸小孩是無辜的,每個決定都會影響小孩的未來……」
一份徵收撫養費準備材料清單。
「我願意交罰款,可想交都交不上」
為給兒子辦戶口,梁曦薇奔波了五年,總結出四個字:有血有淚。
一般程序中,已婚婦女懷孕後領取「准生證」,生產後到所在地婦幼保健院,憑藉醫院的《出生醫學記錄》和父母雙方身份證領取《出生醫學證明》。公安部門再根據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和《出生醫學證明》為孩子辦理戶口。如果是計劃外生育,辦戶口之前還需繳納社會撫養費。
這一切順理成章的前提是「已婚」。單身女性怎麼辦?梁曦薇翻遍法律法規也沒找到答案。孕期中,她只得托朋友在家鄉廣州找到一位婦科主任,幫她產檢和接生,算是繞過了「准生證」。
孩子出生後,她很努力賺錢:「如果這個懲罰(社會撫養費)是我和我兒子可以堂堂正正做人的前提,我願意交罰款。」可是,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前提是「已婚的計劃外生育」。
她又託了人問,答覆說父母雙方至少各罰八九萬(社會撫養費)。梁曦薇和孩子的爸爸早都徹底斷了聯繫。她問,如果一共18萬,能不能這錢都我來交?
不行。
「(問我)你不知道人家是誰你跟人家睡?你跟他在哪裡睡的你不知道?那你怎麼跟人家睡的啊……反正態度好像就是,我沒有歧視你孩子啊,我歧視的是你啊。」回憶起來,梁曦薇不無自嘲地笑起來,微不可見地搖了搖頭。
孩子五歲時,她急得都快魔怔了,知道有人和「街道辦」仨字搭邊的都想抓住問怎麼辦。四處求,終於有人願意幫忙,前提是要有《出生醫學證明》。梁曦薇的戶籍和分娩醫院在廣州的兩個不同區,結果兩邊的婦幼保健院都稱無法出具證明,「讓我到公安局去問,讓我去報警,(說)父親一欄不能填空白啊,(孩子)不可能沒有爸啊。」
暗地裡她想過找人「冒充」,可「父親」身份牽涉太多,她考慮再三又作罷了。沒辦法,又再次求人、託人,直到2007年,在繳納了6萬多元社會撫養費,並去司法鑒定所做了一輪親子鑒定後,孩子的戶口終於趕在上小學前辦了下來。
和梁曦薇比起來,玲姑娘幸運一些。
她趕上全面放開二孩政策實施,孕檢沒有託人,拿著病曆本直接去了湖南省婦幼保健院,沒有遇到障礙。
辦理孩子戶口時,她輾轉聯繫到家鄉湖北的戶籍警,得知2014年有未婚媽媽為孩子成功辦戶口的先例,但《出生醫學證明》必須是湖北省內的,否則就需要親子鑒定。
2013年底,《湖北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出台,規定:「湖北省境內出生的嬰兒均應依法獲得國家統一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各簽發機構與管理機構不得以結婚證、生育證等作為簽發的附加條件。」玲姑娘決定回老家生。
孩子滿月時,她親自去辦了戶口。「很快就拿到了。」玲姑娘覺得,自己是眾多單身媽媽中運氣最好的一個。
2016年初,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其中規定: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在律師燕文薪看來,理論上,國家的這一規定解決了戶籍制度與社會撫養費之間掛鉤的問題。但這種脫鉤,也在某種程度意味著社會撫養費喪失「強制力」。
前述《中國「單身」女性生育權現狀及法律政策調查報告》指出,實際執行中,新生兒辦理戶口仍然常常面臨困境。此外,生育女性需要繳納高額社會撫養費,對單身媽媽來說也是很大的負擔。
中國人口學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翟振武解釋說, 社會撫養費相關的法規、政策都是建立在「已婚夫婦超生」的前提之上,單身女性生育由於實踐中數量較少,並無明確規定。「這個問題確實值得討論。」
比如像梁曦薇這樣未婚生育的母親可能要面對繳納高額撫養費的問題,甚至是「想繳都沒資格繳」。
「國家放開二孩意在鼓勵生育,如果按比例算,單身女性生一個小孩也沒有超出計劃。」在上海社會科學院性別與發展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陳亞亞看來,政策目前對單身女性關懷力度還不夠,「不僅社會撫養費應該廢除,單身女性如果有困難的話,還應該給予經濟補貼。」
無保障的生育配套權利
在律師燕文薪看來,單身女性真正需要的不是自然生育權--「想生誰也擋不住」,而是法律規制下與生育配套的一系列相關權利。
「就算我不結婚,我也交生育保險,憑什麼生孩子的時候就不能享受?」李英覺得,這是社會對單身者不友好的體現。她不是沒有交過男朋友,只是最終發現自己是對自由空間要求很高的人,不適合太過親密的關係。
自從打定主意不結婚後,總有人「關心」她,然後質疑她的選擇。李英因而對「選擇的權利」分外敏感:姐姐和弟弟都有孩子,孩子們喜歡她,她也喜歡他們,但生小孩對她來說並不是人生必選項,只是一種可能性。她希望的只是這種可能性能夠得到尊重和保障。
但 如果不結婚生育,她可能面臨一系列「額外負擔」:無論是社會撫養費,還是由於無法享受產假可能導致的失業,包括獨自撫育孩子的費用,對李英來說都難以負擔;而在國內,類似使用「輔助生殖」等技術於她更是不可能的事。
國家衛生部(衛計委)修訂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明確規定:「禁止給不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和條例規定的夫婦和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這意味著單身女性無法求助於人工授精、試管嬰兒等技術手段。對李英而言,做母親的唯一途徑只剩下自然受孕,然後祈禱和玲姑娘一樣好運氣。
女同性戀者馬戶連「自然受孕」這條路也沒有了。她將唯一的希望寄托在自己的戶籍所在地。
2002年,吉林省人大通過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第三十條規定:「達到法定婚齡決定不再結婚並無子女的婦女,可以採取合法的醫學輔助生育技術手段生育一個子女。」這是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唯一允許單身女性採取醫學輔助生育技術的。2011年的修訂本中也保留了這一條。
但2016年5月起,馬戶連續諮詢了吉林省四家醫院的精子庫,得到的回復無一例外:按照國家衛生部的規定,必須要有結婚證,單身女性不能申請。
她想不通,自己甚至都還沒來得及暴露同性戀的身份,只因單身就已被拒絕,前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難道完全無效?抱著疑問,她向吉林省省政府、省公安廳、省計生委和吉林大學白求恩第一醫院遞交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在吉林省計生委,馬戶了解到,單身女性要先到社區開具一份證明,然後就可以到醫院申請人工授精。「我問,如果辦好這個證明,醫院還是拒絕配合的話,怎麼辦?工作人員說,那你再到衛計委來,我們一起想辦法。」
我國《立法法》第九十五條第2款規定:「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地方性法規的規定;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
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定通過已有14年,與《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相抵觸的問題至今未被提出,國務院和人大常委會也沒有相關意見和裁決。馬戶沒了轍,她說,只能再等等看吧。
「可以凍精,卻不能凍卵」
相比起人工授精,李英更關心卵子冷凍。會不會用到是一回事,甚至成功率多高也不重要,她已經30歲了,只想為自己加一道生育保險。
2015年7月,演員徐靜蕾公開在美國冷凍卵子引發關注。冷凍卵子被劃入「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按照國家衛計委規定,單身女性不被支持使用該技術。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自1986年世界上首名慢速冷凍卵子寶寶誕生至今,全球已有百餘個經「凍卵」復甦技術成功孕育的試管嬰兒,這些孩子的未來健康狀況如何,會不會受到「冷凍卵子」的潛在影響,目前尚無精準的數據予以佐證。
復旦大學附屬婦產科醫院醫生張國福此前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凍卵在取卵、保存、冷凍、解凍等各個環節都存在風險。尤其是保存環節,一定要在不間斷的恆溫條件下存儲,醫院在管理上更不能張冠李戴,搞錯標籤。也並不是所有女性都適宜凍卵。
但在李英看來,冷凍卵子距離實際生育還有很長距離,在凍卵環節就將單身女性排除在外,可能加大女性的婚姻焦慮,因為「太晚結婚」的擔憂本質上就是對錯過生育年齡的恐懼。
「(男性)可以凍精,(女性)不能凍卵,這是不是性別歧視?」她反問道。根據《人類精子庫基本標準和技術規範》,男性可以出於「生殖保健」目的,或「需保存精子以備將來生育」等情況下要求保存精液。
像明星徐靜蕾那樣,一些有經濟實力的單身女性選擇「海外凍卵」,與李英同齡的吳露西就是其中一例。
她斯坦福大學畢業,年收入30多萬元,剛剛通過一家海外凍卵初創公司與美國醫師進行完第一輪諮詢,打算利用聖誕假期赴美進行凍卵操作,「當作送給自己的禮物」。
由於有自己的公司,吳露西工作時間不太固定,也常有應酬,尚無暇考慮「穩定」。她說:「戀愛是我的必需品,但婚姻不是。」
孩子也一樣。她認為,生孩子一定要是因為想生,而不是迫於周圍人的壓力,不是空虛寂寞,更不是為了綁住男人。
五年之內,吳露西都沒有生孩子的打算,只怕錯過生育時期後會突然改變主意,所以「花錢做個準備」。
陳爾東是就是前述海外凍卵初創公司的創始人,在上海籌備半年,他已經積累了十幾位「種子客戶」,其中超過一半有海外經歷,他的客戶群體定位很清晰:30至40歲,受過良好的教育,有一定的經濟能力,生活方式和思維視野上「都比較有前瞻性」。
赴美凍卵的成本約三萬美金,服務費在五萬人民幣左右。陳爾東坦承,公司剛剛起步,用戶也還需要培養,但至少在上海這樣的城市,還不愁找不到目標客戶。「一年做到2000個女性,我覺得還是指日可待的」。
有蘋果公司等科技巨頭為女性員工免費提供冷凍卵子技術案例在先,陳爾東並不擔心這種服務的倫理問題。在他看來,(即使禁止)地下的市場仍然存在,「黑市交易」反而更危險。
「我有爸爸嗎?」
「如果你當初不把我生下來,就不會這樣。」這是梁曦薇預設兒子會跟她說最狠的話,儘管從未發生。她只是記在手機記事本里,時常翻出來提醒自己。
「什麼事都跟我兒子商量,唯獨把他生下來是沒有商量過的。我對他是有這個愧疚感。」她說。
四五歲的時候,兒子問她:「我有爸爸嗎?」「當然有啊,誰都有爸爸。」「那我爸爸在哪裡?」「不知道。……等你長大之後一起去找他好不好啊?」
如果兒子成年後想見父親,梁曦薇願意給予最大支持。她覺得自己有做單身母親的權利,兒子也有認親生父親的權利。也因此,她並不支持對單身女性放開人工授精技術:「沒有家庭本來已經是個缺陷,那他連爸爸是誰都是個問號的情況下,這個缺陷就有點太大了吧。」
李英強烈反對「缺陷」這個說法,她認為按這個邏輯,所有採用非生父精子出生的孩子都有「太大缺陷」,與母親是否單身無關。「為什麼健全的家庭就一定要有一個爸爸、一個媽媽?家庭的本質是什麼,我覺得是可以探討的。」
「為孩子提供好的成長環境、足夠的愛與陪伴。」這是玲姑娘的答案。說這話的時候,隨時一臉笑容的她格外嚴肅。她說,現在有很多「婚姻內的單親媽媽」,丈夫什麼都不管,女性結了婚還是獨自撫養孩子。
原生家庭和朋友是玲姑娘強大的後盾。「他(爸爸)就說我生了你,只是把你帶到這個世界上,但你怎麼過是你的權利。如果說你過得很開心,我幹嘛不支持你呢?」玲姑娘語調輕快地轉述,一臉坦然。
她的兩個男性好友認了九兒當乾兒子,給了孩子遠比生父更多的情感支持。給九兒在老家辦滿月酒時,她找了其中一個好友一起回去。這也是為父母考慮,自己在外無所謂,父母還要在村裡一直生活,她怕村裡人說老人家閑話。
閑話,梁曦薇就聽得多了。如今兒子已十四五歲,還常有不熟的男人向她明示暗示。「他們會首先判斷你是非常隨便的,這是對每個未婚媽媽最大的傷害。未婚生子不代表我放蕩,我只是早一點當媽媽。」
但她又話鋒一轉:「如果你要做特別的事情,你就要承擔相應的代價。」她比其他單身女性多十幾年的養育經驗,也深刻意識到社會在文化環境、教育制度、社區安全等還有很大不足。
「從一般輿論環境來說,沒有父親的孩子可能會面臨很多質疑。」學者翟振武在「單身女性生育孩子」這個問題上顯得態度審慎,「畢竟一夫一妻的家庭結構是長久以來形成的,單身女性帶孩子的家庭,從客觀條件來說可能不如一夫一妻家庭,當然不是說雙親家庭的孩子就沒有問題,只是說單身帶孩子出現問題的概率更高一些……」
當了14年的單身媽媽,梁曦薇也認為,與權利相對應的是責任,如果沒有家人朋友的支持,沒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在不完善的社會環境下擔負起全部的責任,就不要急著要求權利。
在翟振武看來:「價值判斷沒有誰對誰錯,例如有人認為沒有父親也沒關係,也是一種觀念。但如果法律有規定,就只能按照法律來做。法律是約定俗成的一種規則,也是道德、民俗的集中體現。希望改變法律規定的想法也沒有對錯之分,但要看社會觀念發展到什麼階段,大眾能不能接受。」
但他認為,首先要釐清的是:「孩子生下來,各種權利都是平等的,應該教育大家去理解和包容。法律沒有規定要處罰的,那大家就都不要處罰;沒有規定可以歧視,那就大家都不要歧視。」
(應採訪對象要求,文中玲姑娘、馬戶、李英、吳露西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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