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風與王實味冤案引出的同類教訓

胡風與王實味冤案引出的同類教訓鄭文林2006年第2期 炎黃春秋雜誌1242  近讀當年胡風蒙冤的有關書籍和文章,不禁想到早他八年、遭遇同類冤案的胡風北大同學王實味。兩人蒙冤過程雖有不同,但所受劫難的性質和原因,及其給我們的教訓,卻有許多一致之處。  胡風(張光人)和王實味是1925年夏天進入北京大學文學院預科學習的。但同學只一年,胡風便轉去清華大學英文系學習;三個月後,又離開清華回湖北老家了。1929年秋,胡風去日本留學,開始了文學活動和革命活動;1933年被驅逐回國,在上海從事進步的文藝活動。王實味在北大也未讀完全程,他於1927年年底輟學回河南老家,先後在南京、上海和開封等地賣文、教書為生,並從事文學活動和革命活動。1937年9月,王實味攜范文瀾的介紹信去了延安,在延安中央研究院從事馬列經典著作的翻譯工作。  胡風、王實味相繼離開北大後,除1932年在上海有過短暫接觸外,兩人彼此聯繫不多。1940年開始的「民族形式」論爭,倒使這對同學分別在重慶和延安有過一次文字「接觸」。  「民族形式」論爭始於當時向林冰(趙紀彬)的一篇文章,中心是主張以「民間形式」為創造中國新文藝民族形式的「中心源泉」。向的主張得到當時文藝思想界一些人的贊同。胡風從捍衛五四新文學出發,堅決反對這種主張。認為現實鬥爭和革命的內容才決定形式,不能簡單「舊瓶裝新酒」。胡風為此寫了長文《論民族形式問題》,還編了《民族形式討論集》等,不僅對向林冰進行批評,還對支持和同情向的觀點的郭沫若、周揚、艾思奇、胡繩等知名人物也「直率」地進行指名批評。  這場被有些思想史家稱作「中國現代三次學術論戰」之一的論爭,不僅波及重慶,也波及到延安思想界。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胡風的同學王實味也參加到論爭中來,他寫了《文藝形式上的舊錯誤與新偏向》一文。在這場論爭中,王實味基本上站在他的同學胡風一邊。他「大體同意」胡風的觀點,認為胡風「在基本上指出了正確的方向,著了相當的勞績」。他也和胡風一樣,在文中「直率」地點名批評了陳伯達、艾思奇等人的觀點。不過他從愛護老同學出發,也指出胡風在該問題上有「過左的偏向」和「傲慢氣概」。他要老同學「能更虛心一點」。最後,王實味寫道:「滬上一別,十載未通音訊,故人大概不至以我底直率如昔為忤吧?」  「民族形式」論爭,本是一場學術觀點之爭,但在當時的情勢下,這場學術觀點之爭慢慢滲進了政治立場和政治內容;尤其胡風、王實味這對北大同學在論爭中「率直」地指名道姓,得罪了當時思想文藝界的主流派,這和他們以後相繼在政治上罹難,不無影響。  就在那篇民族形式討論文章發表後僅一年,王實味便因在延安《解放日報》上發表了《野百合花》一文,而成了當時延安整風運動中的「思想鬥爭目標」;繼而在中央研究院的整風座談會上又成了「政治鬥爭目標」——托派分子。這是陳伯達在會上首次提出的,他揭發說王實味「掩蓋了托派的歷史」,「這個人不只是限於保存托派思想的人,而且還是進行托派活動的人。」原來,當年王實味、胡風的北大同學中,有兩人即王文元(王凡西)和陳清晨(陳其昌),後來成了托派,王實味在上海時都偶然地遇見過他們,有過短暫接觸和來往。王實味一到延安,便主動向組織交待過這一事情。現在要把王實味這個「目標」徹底打倒,光憑《野百合花》這篇文章是不夠的,於是便拋出了王實味的「歷史問題」——托派,「托派分子」帽子一戴,王實味便由同志變成了敵人。結果是王實味被開除黨籍,並被長期關押。  最後拋出「歷史問題」把鬥爭對象打倒,這成了後來歷次政治運動和「大批判」運動,特別是「文革」運動中屢試不爽的手段,也成為一種運動「模式」,從作家胡風、丁玲等一直到國家主席劉少奇等,無不如此。其始作俑者,蓋為王實味案。  王實味案,當時在延安整風運動中還起過一點「歷史作用」,這就是由此案使中共最高領導者對解放區的幹部隊伍和知識分子隊伍的估計產生誤判,使整風運動一度轉入「搶救運動」。  就在揪出王實味不久,中共最高領導人就在一次講話中說,在中央研究院發現了王實味是托派,他號召大家「要有眼光去發現壞人,即托派、日特、國特等三種人」。不久,中共中央就作出了「審干」的決定。其結果就導致了使整風運動一度轉向的「搶救運動」,延安曾經一度「特務如麻,到處都有。」(胡喬木語)好在中共最高領導很快就發現了這一錯誤,並制止了「搶救運動」的發展,對受冤者給予甄別平反。然而,由整風運動導致「搶救運動」的起因案件——王實味托派案,卻沒有得到平反。  1947年胡宗南軍隊進犯延安,王實味被押著轉移,在山西興縣一處山隅里被秘密處死。此事毛澤東事先並不知情,當他聽到這一消息後,大為震怒。他拍了桌子,指著邊區政府主席林伯渠說:「林老,你還我的人!」當然,林伯渠同此事並沒有什麼關係(見《楊尚昆回憶錄》)。直到建國後的1962年「七千人大會」上,毛澤東在講話中還在念叨這件事:「他(王實味)當特務,寫文章罵我們,又死不肯改,就把他放在那裡吧,讓他勞動去吧,殺了不好。」  在王實味身上發生的文禍冤案,八年後的1955年在他的同學胡風身上又重複出現,而且規模更大,變成了以胡風為首的「胡風反革命集團」,最後釀成為建國以來一場最大的文字獄。  有人說胡風罹難,也是由一部文字——《三十萬言書》所致。也有人說,決定性的是舒蕪的交信行動。實際《三十萬言書》只是導火索,「交信」只是定罪所需的「由頭」。和王實味不同,胡風罹難有很長的歷史原因。  從上世紀30年代「左聯」開始,胡風便因和魯迅的關係、「兩個口號」之爭,以及「典型問題」、「民族形式」之爭等,和中共黨內後來掌管文藝的主流派成員觀點相左,產生過爭論,彼此關係存有芥蒂。以後在重慶、香港,又因為胡風的文藝理論觀點——「主觀戰鬥精神」,以及他對《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有過某些看法,於是遭到主流派的幾次批判。建國後,因這些分歧,加上條件的變化,文藝主流派變成了文藝當權派,對胡風的批判,更是不斷並加劇。胡風和王實味一樣,也是一個在觀點上「死不改悔」的人,但他畢竟是一個文人書生,他天真地以為最高領袖和黨中央在了解了他的觀點和情況後,是會支持他的。於是在文友的支持和幫助下,胡風撰寫了《三十萬言書》,遞交給黨中央和最高領袖。他在文中詳細敘述了他的文藝觀點和看法,反駁了論敵對他的批判和攻擊,提出了他對文藝工作的建議。  據《陸定一傳》(陳清泉等著)轉述陸定一的話說:毛澤東對胡風的案子「非常重視,特別是看過胡風30萬字的報告以後,更加惱火」。於是,形勢急轉直下。這時,正缺少一個「草船借箭,只欠東風」的「東風」。於是敏感的舒蕪便應運而出,向上面交出了胡風歷年來寫給他的信件(對於是否叫「交信」,舒蕪還有不同看法和解釋),並按當局的意圖輯成了《關於胡風反黨集團的一些材料》(其中「反黨集團」是後來毛澤東所加,舒蕪原寫為「小集團」),並公布全國。於是,胡風及其文友由同志一下子變成了敵人。以後,隨著第二批、第三批材料(「反黨集團」又改為「反革命集團」)的公布,一場大規模的批判和肅清反革命運動在全國展開,胡風及其「集團」成員全部成了階下囚。有正式材料說,定為「反革命集團」成員的有78人,涉及兩千多人,實際株連者無以計算。  和八年前最後定王實味罪行時一樣,最後定胡風及其「集團」罪行的,並不是《三十萬言書》之類的文字了,也是「歷史問題」,即「反革命歷史」。三批材料及其按語說:胡風及其「小集團」已不是「一批單純的文化人」,「他們的基本隊伍,或是帝國主義國民黨特務,或是托洛茨基分子,或是反動軍官,或是共產黨的叛徒,由這些人做骨幹組成了一個暗藏在革命陣營的反革命派別,一個地下的獨立王國。這個反革命派別和地下王國,是以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恢復帝國主義國民黨統治為任務的。」  歷史的重複還有,和八年前王實味案後搞了一個「審干」和「搶救運動」一樣,「胡風反革命集團」案出來後,也使最高領導對建國後的幹部隊伍和知識分子隊伍的狀況產生誤判,隨即在全國幹部、知識分子隊伍中搞了一次「肅清反革命運動」,黨政軍機關和文化教育單位相繼成立「五人小組」,清查胡風「分子」和「歷史反革命」,也搞得「人人過關,個個恐慌」。這不僅使胡風一案株連面更為擴大,傷害了一大批幹部、知識分子,而且為不久打出新的「反黨集團」(如「丁陳反黨集團」)和發動新的更為大規模的政治運動——反右派運動,埋下了伏筆。  釀成這兩起文禍冤案的原因是複雜的,遠不是一句「文化專制主義」所能概括。有的史家探討,比如認為當年延安處於日寇、國民黨的包圍封鎖之下,容易造成誇大敵情,甚至不分敵我而釀成王實味托派案;建國初期敵我鬥爭狀況,也易使最高領導產生「不拿槍的敵人」還在大量活動,從而釀成「胡風反革命集團」案等等,但筆者認為還有兩個原因值得一提。  一個是把文藝學術問題政治化。五四以來的文人知識分子強調「獨立人格」,他的學術觀點或政見,有一些往往與黨的領導人的觀點或政策不同,甚至有偏頗還堅持己見。王實味、胡風就是這類知識分子。歷史的可悲處在於,王實味、胡風還不是政治敵對者的知識分子,而是自己營壘內的知識分子。王實味是共產黨員並去了延安,胡風雖不是黨員沒有去延安,但也是政治上有名的進步文人。他也服膺共產黨的領導和毛澤東思想。他們在和「論敵」論戰表述自己觀點時,還不斷引述毛澤東的話語和觀點以證明自己的正確。然而,他們還有自己的學術觀點和政見,並堅持這些觀點和政見,不肯輕易放棄。而當時黨的領導人往往不能容忍這些「自己人的」學術觀點和政見的存在,視之為「錯誤觀點」;又片面誇大它的「政治」作用,把它和自己當時所從事的反對國民黨反動統治的大政治活動相掛鉤,使其由文藝學術問題上綱為政治問題,最後用行政甚至專政的手段來加以解決。王實味、胡風兩案都是由此釀成。中共前總書記胡耀邦在總結這一教訓時說得好:「回顧我們黨的歷史,有好多經驗教訓可以總結。從延安時期批王實味,後來批胡風,直至『文革』批『三家村』,這些經驗告訴我們,搞運動,打棍子,把思想問題搞成政治問題,然後再以組織手段加以懲處,這樣做出的結論最後都是站不住腳的。」  一個是個人性格因素。王實味的同學和朋友說王實味「孤傲」、「好走極端」,對人「用詞尖刻」,「固執己見」等等。這種性格使王實味到延安後,成了延安幾個「有名的怪人」之一,和同事、上級關係緊張。這從導致王實味罹難的《野百合花》一文中也可看到,片面、誇大的事實排比,再配以尖刻的言辭,其給領導和讀者造成的不好感覺和印象是可想而知的。這種性格又決定他後來的對毛澤東派胡喬木來幫助他、中央研究院開始對他的批判幫助會,一概採取排斥態度,毫不領情,拒不認錯。這種性格決定的態度,其政治後果是可以想見的。  這一性格因素,在王實味同學胡風身上也同樣存在。魯迅曾說「胡風耿直,易於招怨」;又說過胡風「神經質,繁瑣,以及在理論上的有些拘泥的傾向」的話。胡風的朋友反映胡風文學「派性」強,「熱情內涵」但又「嫉惡如仇」,對不喜歡的人「愛冷冷地說幾句諷刺話,又是毫不留情的」等等。這在胡風給他的親密文友的信中就有強烈的表現。這使胡風既得罪了當政者,又得罪了不少文人作家。因此,當政者一旦公布了他的「密信」(雖然是片面摘引),在當時歷史條件下便引起了「眾怒」,形成了「眾口一詞」的批判。這不能不是胡風罹難的一個重要性格原因。  一位智者說「性格決定命運」,信哉斯言。當然,這隻能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如此。因為導致這兩起文禍冤案的,主要還是當時客觀的社會政治原因。  不過,比起王實味這位老同學來說,胡風還是幸運的。當年胡風看到報上公布說他的「反革命集團」材料和「按語」後,已感到問題的嚴重,並作了最壞的打算。他曾對路翎說:「我可能被槍斃,而朋友們,你可能是長期徒刑。」然而,胡風其後雖歷經苦難,但最終並沒有被處死,而是被判了無期徒刑。這要得益於他的老同學王實味被處死後,引起毛澤東的不滿和批評,因此規定了對待他這類案犯一般「不殺」的政策。更為幸運的是胡風在被關押二十多年後,終於能1977年得到釋放活著出來,並於1980年慶幸地得到初步平反,恢復了他做人的尊嚴和地位。  這不是胡風比王實味命好,而是中國的政局發生了大變化,中國共產黨粉碎了「四人幫」,召開了十一屆三中全會,拋棄了過去「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指導方針,恢復了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1988年胡風在逝世後更獲得了徹底平反;他的老同學王實味也在1992年得到了平反昭雪。(責任編輯 蕭 徐)
推薦閱讀:

原專案組成員陳景仲:我所了解的華崗冤案始末
為何冤案平反難
金宣宗為何要殺仆散安貞?
如何評價「內蒙古呼格錯案 27 人被追責」?
「明君」身上也有污點︰李世民炮製的四大冤案

TAG:教訓 | 同類 | 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