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潛規則十條,細思極恐
來源:網友「會飛的魚」提供,原作者不詳,歡迎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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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盜竊,1000元即可定罪入刑;單位職工和國家公務員以小偷的手段獲取單位財物,5000元以上才可定罪入刑。結論是:在組織內部偷,比在社會上偷,起刑點有4000元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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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是重罪,只要強行發生性關係或有其他違背婦女意志的行為而與其發生性關係,均應入罪,重者可獲死刑;嫖娼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最多治安拘留或收容教育。結論是:能夠用錢搞定的事,是最安全的事。
3盜竊和搶劫同樣是獲取不法財物,但處罰明顯不同,搶劫要重於盜竊。結論是:盜竊是技術活,搶劫是體力活,即便在犯罪領域,技術活也比體力活受尊重。
4詐騙罪最高可獲無期徒刑,招搖撞騙罪(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最高刑期10年,結論是:當騙子,也要講究下身份!
5故意毀壞財物罪,最高刑期僅7年;盜竊、詐騙等罪,最高可獲無期徒刑。結論是:寧可把東西毀了,也不要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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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行賄,個人行賄最高可處無期徒刑;單位行賄,主要責任人最高只處5年有期徒刑。結論一是:想行賄,先成立公司;結論二是:犯罪也講為公為私,鼓勵為公犯罪,打擊為私犯罪。
7同樣是拿走國有資產,貪污罪,最高可處死刑;私分國有資產罪,最高只處7年有期徒刑。結論是:做人不可太自私,有錢大家分,在刑法上,也是提倡的。
8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最高只判5年有期徒刑;犯貪污罪,最高可判死刑。結論是:立法者間接告訴貪污犯們,別怕死,大不了把賬簿毀了。
9同樣是搶,犯搶奪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聚眾哄搶罪最高只處10年有期徒刑。結論是:想搶,也要組織大家一起搶,不要一個人搶。
10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能獲7年以上有期徒刑;生產作業 重大安全事故罪,無論死亡多少人,最高只判7年有期徒刑。結論是:同樣是違章,但要看違反的是哪個規章。因此死多少人不重要,違反哪部規章很重要。
筆者認為,以上所列的個別例子純屬娛樂,切勿上綱上線。但也有個別例子體現了我國刑法在制度設計、懲處力度上存在很多耐人尋味的問題,當然,此類問題在刑法上還有很多。希望立法者能夠科學立法,在制度設計上實現懲處公平。但無論如何,遵守法紀,是每個公民的基本義務,切不可因為我國刑法個別規制的不科學而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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