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昊晟堂命理:流年秘訣】(下)
6,乙未月:(新曆七十五年七月)
乙木:
進行期:六月廿七日(壬寅日)~七月十日(乙卯日)。
強烈徵兆期:六月十九日(甲午日)~六月卅日(乙巳日)。
輕微徵兆期:與前面甲月連貫發生、不必分輕重。
流月種因期:壬辰、癸巳月之甲、乙、寅、卯日和甲月。
流年種因期:和前面甲月一樣。為丙寅年之寅木力量加重月。
餘事期:七月十一日(丙辰日)--八月九日(乙酉日)。
流月開始日:六月廿七日--卅日。流月加重日:七月九日(甲寅日)。流月再加重日:七月六日--八日。流月暫停日:七月三日~六日。流月反擊日:七月十五日、十六日。
流月解除日:七月廿六日辛未日。
未土:
進行期:七月十三日(戊午日)~七月廿六日(辛未日)。
強烈徵兆期:七月二日(丁未日)~七月十四日(已未日)。
輕微徵兆期:六月廿日(乙未日)~七月二日(丁未日)。
流月種因期:前面已、午月之土日。(含天干、地支)。
流年種因期:前乙丑年之丑土,至此未月停止,由此流年之終止.知其為事情之大轉變點,未月申、酉日,又引動申月之事,接下丙申月,變化更多,為流年丙寅年丙火之始。寅木之終。因皆在此乙未月引動前兆。
餘事期:七月廿七日(壬申日)~八月七日(癸未日)。
流月開始日:七月十三、十四日。流月加重日:七月十四、十七、廿、廿三、廿四日。尤其廿三日戊辰日及廿四日己巳日。流月再加重日:七月廿一、廿二、廿四、廿五日。
流月暫停日:七月十九日~廿二。流月反擊日及解除日:八月二日戊寅日及三日己卯日。
7,丙申月:(新曆七十五年八月)
丙火:
進行期:七月卅一日(丙子日)~八月十一日(丁、亥日)
強烈徵兆期:七月廿一日(丙寅日)~七月卅一日(丙子日)。
輕微徵兆期:七月十一日(丙辰日)~七月廿一日(丙寅日)。
流月種因期:甲午、乙未月之丙、丁、巳、午日。
流年種因期:癸已、甲午月之丙、丁、巳、午日。及前面乙丑年之丙戌、丁亥月。此處必須特別留意,乃丙申月之丙火,為丙寅年丙火之始,變化最多。
餘事期:八月十二日(戊子日)~九月十一日(戊午日)。
流月開始日:七月卅一日丙子日。流月加重日:八月五、六日。流月再加重日:八月二、三日、八、九日。流月暫停日:八月六、七日。流月反擊日:八月十六、十七日。
流月暫解除日:八月廿六、廿七日。因為後面尚有丁月.事情未了。且丙月為丙寅年丙火之始,尚有漫長半年要走,故寫為暫解除日。
申金:
進行期:八月廿日(丙申日)~九月四日(辛亥日)。
強烈徵兆期:八月八日(甲申日)~八月廿日(丙申日)。
輕微徵兆期:七月廿五日(庚午日)~八月八日(甲申日)。
流月種因期:乙未月之申、酉日。次庚、辛日。
流年種因期:本申月為丙寅年。寅木之止,變化最大最多之月,一連貫寅木用事,於此告一段落。未來丁卯年之己酉月,才是真正的告一段落,乃四年木年之停止。
餘事期:九月五日(壬子日)~九月八日(乙卯日)。
流月開始日:八月廿日(丙申日)。流月加重日:八月廿四、廿五日。流月再加重日:八月廿三、廿五、廿八日及九月二日,流月暫停日:八月廿九日~卅一日。流月反擊、暫解除日:九月九日~十一日。乃因後面尚有酉月。故謂之:暫解除日。
8丁酉月:(新曆七十五年九月)
丁火:
進行期:八月廿九日(乙已日)一九月十一日(戊午
日)。
強烈徵兆期:八月廿日(丙申日)~八月卅一日(丁未
日)。
輕微徵兆期:與前面丙月連貫發生,不必分輕重。
流月種因期:前面甲、乙月之丙、丁、已、午日及丙
月。
流年種因期:和丙申月之丙火一樣。
餘事期:九月十二日(已未日)~十月十日(丁亥日)。
流月開始日:八月廿九日。流月加重日:九月九日、十
日。流月再加重日:九月七日、八日。流月暫停日:九月
四、五、六日。流月反擊日:九月十五、十六、十七日。流
月暫解除日:九月廿五、廿六日。因後面流月仍受流年丙火
之影響,故日:暫解除日。
酉金:
進行期:九月十三日(庚申日)~九月廿六日(癸酉
日)。
強烈徵兆期:九月一日(戊申日)~九月十三日(庚申
日)。
輕微徵兆期:與前面申月連貫發生,不必分輕重。
流月種因期:前面乙未月之金日和申月。
流年種因期:和申月一樣。若為酉年的話,則種因即在
未年後申、酉月及申年。
餘事期:九月廿七日(甲戌日)~十月八日(乙酉日)。
流月開始日:九月十三日。流月加重日:九月廿三日~
廿六日。流月再加重日:九月十八、廿、廿二日。流月暫
停日:九月十九、廿、廿二、廿三日。流月反擊日、解除
日:十月五日。
9戊戌月:(新曆七十五年十月)
戊土:(須從丁日未時中引動開始)
進行期:九月卅日(丁丑日)~十月十二日(己丑日)。
強烈徵兆期:九月廿一日(戊辰日)~十月一日(戊寅
日)。
輕微徵兆期:九月十一日(戊午日)~九月廿一日(戊
辰日)。
流月種因期:前面丙申、丁酉月之戊、巳日為重,次
辰、戌、丑、未日。
流年種因期:沒有。若為丙、丁年之戊、己月,及戊、
己年,辰、戌、丑、未年則種因就大。
餘事期:十月十三日(庚寅日)~十一月八日(丙辰
日)。接下尚有戌月及已月.故知其事必將連貫進行。
流月開始日:九月卅日。流月加重日;十月六、九日。
流月再加重日:十月四、五、九、十日
流月暫停日:十月七、八日。次一、二日。流月反擊
日:十月十七、十八日。流月暫解除日:十月廿七、廿八
日。因後面尚有戊、己月未走完.
戌土:(地支進行,一律在天干之後。)
進行期:十月廿一日(戊戌日)~十一月二日(庚戌
日)。
強烈徵兆期:十月九日(丙戌日)~十月廿一日(戊戌
日)。
輕微徵兆期:九月廿七日(甲戌日)~十月九日(丙戌
日)。
流月種因期:前面丙、丁月之土日,和戊月種因連貫。
流年種因期:和前面天干戊月一樣。
餘事期:十一月三日(辛亥日)~十一月八日(丙辰
日)。
流月開始日:十月廿一日。流月加重日:十月廿二、卅
一日及十一月一日。流月再加重日:十月廿八、廿九、卅
日。流月暫停日:十月廿五、廿六日。流月反擊日、暫解除
日:十一月六、七日。
10己亥月:(新曆七十五年十一月)
己土:
進行期:十月卅日(丁未日)~十一月十一日(己未
日)。
強烈徵兆期:十月廿一日(戊戌日)~十一月一日(己
酉日)。
輕微徵兆期:與前面戊、戌月乃連貫發生,不必分輕
重。
流月種因期:前面丙、丁月之土日,及戊戌月。
流年種因期:和前面戊月一樣。
流月開始日:十月卅日。流月加重日:十一月二,十一
日。流月再加重日:十一月八、九、十日。流月暫停日:十
一月六、七日。流月反擊日:十一月十六日~十九日。流月
解除日:十一月廿七日。
亥水:
進行期:十一月十四日(壬戌日)~十一月廿八日(丙
子日)。
強烈徵兆期:十一月三日(辛亥日)~十一月十五日
(癸亥日)。
輕微徵兆期:十月廿二日(己亥日)~十一月三日(辛
亥日)。
流月種因期:丙申、丁酉月之亥、子日,及壬、癸日。
流年種因期:以看金、水年為主。含庚、辛、壬、癸及
申、酉、戌、亥、子、丑年等,此戌、丑年乃水年之暫停及
延續.故須連貫看。此處亥月沒有。
餘事期:十一月廿九日(丁丑日)~十二月七日(乙酉
日)。實際上.事情尚未結束,下個月尚有子月,餘事皆會
連貫。
流月開始日:十一月十四日。流月加重日:十一月廿
四、廿五日。流月再加重日:十一月廿四、廿五日。流月暫
停日:十一月廿三、廿六日。流月反擊日及暫解除日:十二
月五、八日。
11.庚子月:(新曆七十五年十二月)
庚金:
進行期:十二月二日(庚辰日)--十二月十三日(辛卯
日)。
強烈徵兆期:十一月廿二日(庚午日)--十二月二日
(庚辰日)。
輕微徵兆期:十一月十二日(庚申日)~十一月廿二日
(庚午日)。
流月種因期:前面丙申、丁酉月。及戊戌、己亥月之金
日。
流年種因期:丙寅年之庚寅、辛卯月。乃乙丑年丑土用
事.土生庚、辛金之故。但此種力量,比不上金年之直接影
響。
餘事期:十二月十四日(壬辰日)~七十六年一月六日
(乙卯日)。
流月開始日:十二月二日。流月加重日:十二月六、七
日。流月再加重日:十二月五、十、十一日。流月暫停日:
十二月八、九日。流月反擊日:十二月十八、十九日。流月
解除日:十二月廿八、廿九日。
子水:
進行期:十二月廿一日(己亥日)~七十六年一月四日
(癸丑日)。
強烈徵兆期:十二月九日(丁亥日)~十二月廿一日
(己亥日)。
輕微徵兆期:與前面亥月連貫發生,不必分輕重。
流月種因期:前面丙申、丁酉月之水日及亥月。
流年種因期:和亥月一樣。
餘事期:七十六年一月五日~一月六日。最後五行水
月,以解除日為重。
流月開始日:十二月廿一日。流月加重日:十二月廿
四、廿五日。流月再加重日:十二月卅日~一月二日。流月
暫停日:十二月廿九日、一月一日。流月反擊日、解除日.
七十六年一月十日。不能在一月一日庚戌日,因尚在進行期
內。
12.辛丑月:(新曆七十六年一月)
辛金:
進行期:七十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戊申日)~一月十二
日(辛酉日)。
強烈徵兆期:十二月廿二日(庚子日)~一月二日(辛
亥日)。
輕微徵兆期:與前面庚月連貫發生,不必分輕重。
流月種因期:前面申、酉日,及戊、己月之金日和庚
月。
流年種因期:和前面庚月一樣。
餘事期:七十六年一月十三日(壬戌日)~二月五日
(乙酉日)。
流月開始日:七十五年十二月卅日。流月加重日:一月
十一、十二日。流月再加重日:一月四、七、十日。流月暫
停日:一月八日。流月反擊日:一月十七、十八日。流月解
除日:一月廿八日丁丑日。
丑土·
進行期:七十六年一月十六日(乙丑日)--一月卅一日
(庚辰日)。
強烈徵兆期:一月四日(癸丑日)…一月十六日(乙丑
日)。
輕微徵兆期:十二月廿三日(辛丑日)…一月四日(癸
丑日)。
流月種因期:前面丙、丁月土日及戊戌月、己月。
流年種因期:乙丑年己丑月--七十五年乙未月。謂之流
年丑土餘氣。
餘事期:二月一日(辛已日)--二月四日(甲申日)。
流月開始日:一月十六日。流月加重日:一月十九、廿
日及廿二、廿五日。流月再加重日;一月十七、十八、廿、
廿一日。流月暫停日:一月十七、十八日。流月反擊日、解
除日:一月三十日。
總言之:學以致用,多運用及查農民曆,久之自然熟能
生巧。由流日進而流時,但算流時,偶而為之可,勿常用
之,以免養成習慣,讓心胸束縛。此情如同生意人.賣雜貨
小利者,久而久之,容易產生眼光短淺,貪小便宜之心境,
對未來回到最高靈界,反面形成極大之阻力,容易執著看不
開之故。走筆至此,所有流年、流月、流日、流時逼進法,
余所研創之心得,己傾之無遺矣!願讀者能善用之。多積功
德.利益眾生,則余願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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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命理成數》4600——4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