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曖昧最是一懷的繾綣

曖昧最是一懷的繾綣曖昧的源頭是古詩詞的千婉百轉,李商隱一句「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燭成灰淚始干」比喻出了一生一世的此情不渝;王維一句「蠟燭有心還惜別,替人垂淚到天明」不用「悲」、「愁」出盡留戀傷感;柳永一句「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健筆寫柔情、道盡執迷與不悔;元稹的「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更是喻盡了人事滄桑、寫絕刻骨銘心;「身無彩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更是曖昧盡了情人間的默契與相通。現代詩的沒落也正因為沒有古詩曖昧嚼頭的太直白。用現在流行的一句話來形容就是詩歌「興於曖昧死於亂情」對於只能遙望的人們來說,曖昧是自己心中的浪漫。文字調笑、濃汁語言,眼神的飄忽、忘形的百轉,若即若離於將愛與不愛之間、行走於得與失的邊緣,心以曖昧沉溺、感覺隨朦朧留連。對男人來說,曖昧是場風花雪月的情事。他可以調笑令、打馬江湖行、哼曲小桃紅。拿捏著分寸收放自如,掂拈著欲說還休的情愫。去撕裂平淡無奇的生活,只求一段似是而非的擁有,在風情中穎悟,在排遣中綻放,在夾雜和糾纏之間兜兜轉轉,放浪於責任以南,愛情以東。。。。對女人而言,曖昧是罌粟,想像著、琢磨著、玩味著,在矛盾與猶豫中掙扎,在苦澀與回味中纏綿,隻字片語的默契、情到濃處的痛徹無言。總想用一種夢來串起所有的夢,總想用一道情來平息心中的萬般未盡情。在曖昧中浪漫、在回味中虛榮,在遮遮掩掩中心知肚明,在風情綻放中招搖放送。對有緣人來說,曖昧是模糊到清晰的中間過程,是四分包夾、三分閃躲、三分期待的心態,是關係含糊又打情罵俏的情態,也是種纏夾不清若即若離的狀態。曖昧如虛似幻、忽焉在後、瞻之在前;曖昧如同一堵心靈的掩體,可以是柔情以遠,寂寞比肩;亦可以媚眼風情,調笑花間。曖昧也是一種曲折而技巧的過程,遊走於明朗與朦朧之間,嬉戲在微妙和挑逗的氣氛。練得就是咀來嚼去的牛筋勁、繞得就是你往我來的回合感:--「永遠有多遠?」「夠得著的話,就是一抱那麼遠」;--「永遠有多遠?」「看得著的話,就是目光那麼遠」;--「永遠有多遠?」「看不著的話,就是思念那麼遠」。對初戀的人來說,曖昧是一種試探。那種見雲悲、見日喜、見月思的動蕩,那些莫名其妙的敏感、無由的悲哀、不能盡說的傷痛感,在冷漠的外表下。總是埋著顆深深的心。一直期待著未知己心時付諸的真情。只有在感情的共鳴里,才會知曉那心底的纏綿。曖昧也是一種表達的浪漫,記得小時候一個朋友在女友生日時送了一盒自己錄的磁帶,裡面就只有一首歌「IamwaitingForAGirlLikeyou」。當第一遍聽到時是悅耳,第二遍聽到時是驚訝,第三遍聽到時是沉思,第四遍聽到時是領悟,餘下的諸遍就是感動。曖昧是你戀上一段情,心潮萌動、卻無關風花雪月;曖昧是你讀懂一顆心,無望守候、也無法天長地久;曖昧是你迷上遠處的風景,織繭成蛹、卻只能讓思憶入夢;曖昧是你患上一份牽掛,寂寂煙花、夜空落寞如舊。曖昧是一種感覺

曖昧本身就是個充滿著曖昧意味的詞。曖昧不是挑逗,不是濫情,而是一種感覺,一種小小的純凈的溫暖的感覺。準確地說,曖昧就是一個手指不經意地放在你的掌心中,然後同樣不經意地抹了一下,讓你的手掌微微癢了一下,你的心也跟隨著癢了一下。這種感覺很親切很溫暖,同時也像水一樣清澈,所以我說,一分曖昧就是:用手指輕抹掌心。」-----恐怕這是對曖昧最美好的詮注了。 其實,「曖昧」是超越原本尋常關係但又達不到質變的一種臨界關係。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曖昧」可以與異性,也可以和同性,可以和同個年齡層,也可以忘年之交。無論是否有戀人,彼此的情感關係是純粹的,比同事更親密一點,比朋友更熱絡一點,比戀人又輕鬆一點,做到如此的程度應該是很舒服的一件事情。總之,比你們該有的關係更親密,這就曖昧了。 挑對曖昧的對象,是開始這段關係的前提。如果不想對一段關係放任自流,就尋找個恰當的對手來演,懂得拿捏、控制、保留,這樣才能成全一段溫暖的曖昧關係。 曖昧的形式有許多種,身體接觸的親昵固然是一種。曖昧更多的美感來自於精神交流。一條失意時的簡訊、MSN肆意的交流、失眠時的一通電話……一定是比普通朋友更多一點什麼。但多一點什麼呢?好象又說不出來。真和他(她)談戀愛?說笑呢吧。 曖昧似乎充滿著一點淫邪的氣質,但是真正的曖昧是一種美好的品質。比如哥哥妹妹、兼職家長、約會拍檔等等,這都是一些溫暖的曖昧情懷。米爾斯在《私情纏繞》中說「現代人的一個特徵,像尋找財富一樣地渴望不為人知的親密私情,在適當的時間出現和停止。」這裡,我們可以這樣理解:曖昧是一種只要陪伴不要相愛的私情。 如果他(她)懷抱不良動機,曖昧則被敷衍出另一種功能了。為了完成某一件事情,或是達成合作,亦有很多人打著「曖昧」的旗號去實踐另一種技巧和方式。這,已不是從心發出的曖昧情緒了。 玩不起的、怕被說的、管得嚴的、易受傷的……趁早退出這個刺激又溫暖的遊戲。不是每個人都能在美好的感情中遊刃有餘。每個人都在得到一些美好後,試圖得到更多更多,於是貪念把一切摧毀。 也有人說過:曖昧本身就是一枚暗器,是人為表現誘惑但始終遊離三尺。而曖昧的頂級狀態,是自身散發誘惑卻終究讓人尊重。曖昧就曖昧吧,男人女人別讓這暗器傷到自己,要保持溫暖的作用。

    聰明女人從不沉淪在曖昧中

    看過一本叫做《私情纏繞》的書,說:現代人的一個特徵是像找尋財富一樣地渴望不為人所知的親密私情,在適當的時間出現和停止。    寫這篇文章前,翻了翻字典。上面明確說明:曖昧,指不光明、不可告人的一種行為。顯然,這個解釋已經不符合當下。不知道這算是人類進化的一個階段還是一個標誌,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玩弄曖昧就成了男男女女之間最流行的一種情感。曖昧和暗戀不一樣。暗戀很有可能修成正果,曖昧卻是沒法修成正果的東西。    曖昧裡面一定要有痛、要不安、要患得患失;暗戀可以是單戀,你盡可以把姿態擺得很低,低到塵埃里,開出一朵花,他也不會看你一樣。曖昧就不同,曖昧,必須是兩個人的。常常說一些試探性的話語,一方發出去,一方有技巧地彈回來。不動聲色間,電光石火。明明有感覺,卻不肯面對。來來往往、猜來猜去,充滿樂趣。這是一場追逐的遊戲,參與者樂此不疲、日益上癮。    有些高手可以同時和多個人玩曖昧,又玩了心跳,又不用受傷。顯然,他是誰都不愛的。人多了,感覺就淡。曖昧來曖昧去,倒有濫情之嫌。真正極致的曖昧還是一對一的,就像兩塊磁鐵,明明馬上要吸到一起,又把它拿開。    可以是同學、可以是同事、可以是藍顏知己、可以是多年好友……看似有千絲萬縷的聯繫,可是各有各的陽光、空氣、水分。別人說你們關係曖昧,你沾沾自喜;別人問你們是不是在戀愛中,你急忙否認。你們遠遠多於朋友之間的關心,卻不到開展一段戀情的程度。情人知己這條界線,不知道畫在哪裡。你有進一步的衝動,卻沒有進一步的勇氣,只好一時進、一時退,保持在安全範圍以內。糊塗的女人一不小心就陷入曖昧,愚蠢的女人則將曖昧看作自身魅力的證明,聰明的女人卻從不沉淪在曖昧中。曖昧是一種糖,甜了自己,則傷了別人;甜了別人,則傷了自己。曖昧的尺度很難把握,稍有偏差,便會失去平衡,不要奢望長久而默契的曖昧。說到底,曖昧不過是為了逃避背叛的罪惡感,曖昧的背後只有不負責任的傷感。    曖昧,並不是誰都能玩得起的。有感情,又何必浪費。陪著一個人天天兜圈子,模仿愛上一個人的機會,得到的,也只能是於事無補的安慰。    曖昧很近,愛情很遠。    有多少人能在誘人的曖昧中保持冷靜?    以前,身邊總是有朋友問我類似的問題:你覺得他喜歡我嗎?他經常給我發簡訊、經常叫我出去玩、請我吃飯、逗我開心。為什麼我等了那麼久,他從不說喜歡我,只是說我很重要。我不知道重要怎麼界定,也不敢放棄矜持表白,怕萬一表錯了情連朋友都做不成。    這兩年,當初問這些問題的朋友早就該結婚的結婚、該找男友的找了男友了。曖昧太殘忍,可以適當調情、可以適當曖昧,就是不可以相愛。    大多數男人的情感是分成一小格一小格的。每個格子貼個標籤,裝一個女人。他們只從這些女人身上獲取想要的東西。有溫柔賢惠的妻子、有品位高雅的情人,還有可以玩弄曖昧的對象。實力越強,格子越多。    女人很傻,實力再強,情感也不能細分。心儀某個人,就希望這些特質都體現在他一個人身上。最初曖昧的那個人,時間長了,很輕易就會放棄規則愛上他。    不要沉淪在曖昧中,在適當的時刻,在不經意間聲明:你們只是朋友

    這不是我寫的。但我想把這篇文章送給一個好朋友~~希望他能明白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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