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孩子「暴力」的三大假象
你的寶寶有「暴力」的行為嗎?家長是否知道孩子暴力有時候是假象?並不與孩子的心理出發點有關。閱讀本文,你會更了解孩子的成長過程。
假象一:不會使用正確的肢體動作
鏡頭:午飯時間,小朋友都坐在桌子邊上等著用餐,樂樂突然用力摟過身邊小米的脖子,緊緊地把他的頭靠在自己胸前。不知所措的小米嚇得大聲哭起來,樂樂有點困惑了,於是又用力把小米從胸前推開,小米被他這麼一折騰,哭得更厲害了。樂樂看著小米,眼神茫然又不知所措。
解讀:2~3歲的寶寶對自己的身體動作力度的覺察力和控制力還比較差,因此人們常說:寶寶打人,沒輕沒重。樂樂對同伴的「暴力行為」似乎毫無來由,其實他只是想向小米表示一種喜愛的心情,可是他過於激烈的動作,讓陽陽產生了誤解和害怕。
怎麼幫孩子:
父母注意正確示範:寶寶對自己動作的認知是通過父母以及周圍人的相互作用獲得的。因此父母要注意:要時時對寶寶的動作做出正確的回饋,當寶寶用力過猛打疼你時,你要把自己的感受告訴他:「寶寶把媽媽打疼了,媽媽覺得好痛。」同時給他示範恰當的表示好感的方法:「寶寶,如果你喜歡媽媽、喜歡小朋友就輕輕地摸一摸。」久而久之,寶寶就會懂得如何正確地使用自己的肢體語言與小朋友交往了。
堅持一貫原則:你要儘可能每次都用同樣的方式對待孩子的「暴力行為」。你用同樣的方法,能建立一套被孩子認識和接受的規則。最終他會明白,只要自己做錯了事,就得付出代價——這是他學習控制自己行為的第一步。即使孩子是在公共場合做了讓你尷尬的事情,你也要堅持這些規則。大多數家長都會理解你的處境,畢竟大家都經歷過這種情況。但如果有人對你側目而視,或者說「你怎麼這樣對待自己的孩子」之類的話,不要過多理會,按照自己認為正確的方法去處理。
角色扮演:通過角色扮演等途徑,讓孩子認識到他人對其此種行為的不滿,從而使其對自己的行為產生否定情緒。比如,通過講故事、情境表演等形式給孩子呈現一個有攻擊性行為的兒童形象,告訴孩子這樣的表現及其危害,使孩子意識到這樣是不受歡迎的。更為重要的是,一定要進一步與其共同設想受人歡迎的兒童形象,增強孩子向榜樣學習的決心,從而減少孩子的「暴力」行為。
代幣法:這種方法對孩子也很有吸引力。如家長可以跟孩子商量好,不罵人就發一個三角形,不打人就發一個圓形,幾個三角形或幾個圓形可以換一個五角星,累積到一定的五角星,就能換一個小獎品,如一個心儀已久的玩具、一次出遊的機會……讓孩子慢慢改掉打人等不恰當的行為。假象二:不能有效地使用語言溝通
鏡頭:老師帶小朋友到遊戲室玩。牧牧看中了一個小汽車,剛要去拿,被妞妞搶先拿到了,牧牧走上上去一把奪了過來。看到有許多小朋友在騎車,牧牧也感到十分新奇,躍躍欲試。環顧一下四周,沒有空閑的小車了,於是牧牧跟在一個小男孩車子後面跑了一會兒,小男孩停下車好奇地打量他,牧牧站住也看看他,突然伸出手,一把把他推下車自己騎了上去。小男孩哭著從地上爬起來,用腳踢牧牧。
解讀:牧牧的語言發展相對來說比較遲緩,據他媽媽說,牧牧幾個月前才剛剛開口說話。當自己有需求時,牧牧還不能很好地用語言來表達,只好直接付諸於行動:用動作替代語言來表達自己的願望。妞妞拿了他看中的小汽車,他不會用語言來解釋他也想玩,於是上前一把奪了過來;看到別的孩子在騎車,他也無法用語言表述自己的願望,只好一把把別的孩子拉下來,語言能力的不足導致了孩子「直接動手」。
怎麼幫孩子:
鍛煉寶寶的語言表達能力:父母整天與寶寶在一起,對寶寶的需求最為敏感,在他沒有語言表述之前就能對他的願望有所了解並予以滿足。可是當寶寶進入幼兒園後,他與同伴交往更多地要依賴於語言。2~3歲是寶寶口語發展的關鍵期,父母要有意識地讓寶寶學慣用語言來表達自己的需求,促進寶寶語言能力的發展,減少由此造成的「暴力」行為。同時,由於語言發展遲緩的孩子往往會更多地依賴肢體語言來與同伴交往,父母也要強化孩子習得正確的肢體語言。
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孩子的行為毀壞了別人的東西或弄得一團糟,他就應該幫忙整理好。如可以讓他把打壞的玩具粘好,或整理好自己生氣時扔得到處都是的積木、物品等。不要讓孩子覺得這是一種懲罰,要讓他知道這是暴力行為帶來的必然後果,任何人弄壞東西都得這麼辦。你一定要讓孩子明白,犯了錯誤要說「對不起」,要為錯誤付出代價。孩子起初也許不情願,但最終他會明白這個道理的。
轉移注意:這是一種較有效的方法,在孩子情緒緊張或怒氣沖沖,很容易出現暴力行為時,可以帶他去跑步、打球或進行棋類活動等以轉移其注意。這些活動需要讓孩子集中注意力,他會很快忘記剛才的事情,把精力集中到眼前進行的活動上來。
強化法:作為強化物,可以是物質的,也可以是精神的,其中包括情感。給孩子以愉快或不愉快的情感體驗也可以成為正負強化物來強化他們的行為。比如孩子對別人友好,家長可以表示讚賞,讓他體驗到愉快;孩子攻擊別人,家長則設法使他感到不愉快,改正以後則再消除不愉快的體驗。這裡的要點是使孩子能獲得相應的情感體驗,這種方法也叫「情感矯正」,可以幫孩子逐漸建立規範的行為。假象三:還不到與人分享的階段
鏡頭:小朋友們都坐在小椅子上玩桌面遊戲,有的在開汽車,有的正在搭積木。奇奇手裡正拿著一輛小汽車,他一個人玩了一會兒,看到另一個小朋友手裡的車也很棒,就一把奪了過來。老師走過來勸說:「不可以,每個小朋友玩一輛小汽車。」奇奇只好放下手中的小汽車,轉過身去,他又從臨桌的小女孩手裡搶過積木。
解讀:2~3歲的寶寶具有明顯的自我中心傾向,他們常常以自己的需要作為唯一的標準,與小朋友玩時,寶寶常常會搶別人的東西,不能滿足時,寶寶甚至會抓咬別人。 此時的孩子,還不明白什麼是「分享」,既然沒有分享的意識,自然就不會出現分享的行為了。
奇奇是家裡的「小太陽」,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媽媽6個大人圍著他轉,他從小缺乏與同齡夥伴交往的經驗,也缺乏分享意識。到了幼兒園後,他對幼兒園裡的玩具表現出極強的佔有慾,不讓別的小朋友玩,於是就出現了頻繁的搶奪行為。
怎麼幫孩子:
培養分享意識:父母在家要有意識地教育寶寶和小朋友一起玩玩具,並在家庭中利用、創設機會讓寶寶發展分享行為:如在餐桌上,讓寶寶為家人分食物;在小區的草坪上,帶上寶寶的玩具讓他與其他小夥伴一起玩耍。隨著寶寶集體生活經驗的不斷豐富和分享行為的發展,寶寶的不當行為會越來越少。
鼓勵孩子的正向行為:不要只在孩子犯錯時,才注意他,同時,要盡量關注他表現好的時候。如孩子把鞦韆讓給另一個一直等在旁邊的孩子,這時要告訴孩子你為他感到驕傲。讓孩子明白,自我控制和解決衝突,比把別人推得老遠更讓人高興,帶來的結果也更好。在冰箱上或孩子卧室里貼一個特別的日曆,當孩子努力控制住了自己的脾氣時,就給他貼上一張彩色貼畫,作為獎勵。
迅速做出反應:當你看到孩子開始出現攻擊行為時,盡量立刻做出反應。在孩子做錯了事情時,立刻讓他知道。可以把他帶走,暫時隔離,對這個年齡段的孩子來說,三四分鐘就夠了。這樣做是為了讓孩子把自己的行為和後果聯繫起來,明白如果自己打人或咬人,就不能和小朋友一起玩了。但無論你有多生氣,盡量不要對孩子喊叫或打他,或者說他是個壞孩子。因為這隻會教他在生氣的時候動口或動手去攻擊別人,而不能讓他改正自己的行為。所以,你要控制自己的情緒,鎮靜地把孩子拉開,給他樹立一個好榜樣。
及時和孩子談談:等孩子冷靜下來,你要心平氣和地跟他說說剛才發生的事情,最好是在孩子心情平靜但還沒忘記整件事之前,就及時和他談談,理想的時間是在事情發生後半小時到1小時之間。告訴孩子有時候生氣是很自然的,但不應該推人、打人、踢人或咬人。告訴他可以用其他更好的方法來發泄憤怒:找個球踢、用拳頭打枕頭、找大人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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