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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職責 The Duties of Parents 萊爾(J.C. Ryle)著 張澄道 譯

父母的職責The Duties of Parents  萊爾(J.C. Ryle)著  張澄道 譯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也不偏離。」——箴言22:6  我猜想大多數自稱基督徒的人都熟悉上面這節經文,讀起它來可能會十分耳熟,就像一曲老調。十分有可能,你多次聽過它,或者讀過、談過、引用過它。難道不是這樣嗎?  但是,這節經文的要義卻很少被注重!它所包含的教義看起來幾乎不為人所知,它所呈現在我們面前的責任恐怕很少有人履行。讀者,我說的難道不是事實嗎?  不能說這是一個新主題。世界已經十分古老,人類思考和面對這個問題已經有幾乎六千年的歷史。在我們生活的今天,所有的人對教育都抱有極大的熱情。我們時常聽到,新學校像雨後春筍從四面八方拔地而起。社會上不斷湧現出針對孩子教育的新體系和新書籍,琳琅滿目,花樣繁多。儘管如此,廣大的孩子卻顯然沒有受到正確的教育,沒有被指引去走當行的道,因為當他們長大成人後,他們並不與神同行。  導致這一現象的原因是什麼呢?原因十分清楚,這節經文所包含的神的誡命並沒有被重視;因此它裡面所包含的主的應許得不到實現。  親愛的讀者,這些事情應引起我們內心的反省。在怎樣正確教育孩子這事上,請以耐性聽出自一個牧者的告誡。相信我,這一主題應當多加重視,讓每個人都捫心自問,「在這件事上,我正在做我所能做的一切嗎?  這是一個涉及到所有人的主題。大概沒有任何家庭與此主題無關。父母、保姆、教師、教父、教母、叔父、姨媽、弟兄、姐妹——所有人都與它有份。我認為,無論是在父母怎樣管理家庭事務上,還是在教育孩子這事上,大多數人都會帶來一定的影響;很難找到一個在這些方面或多或少不影響別人的人。據我看來,我們所有人,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都能在這方面施加某些影響,我希望所有人都能牢記這點。  它也是這樣一個主題,所有有關的人都處於沒有盡職盡責的巨大危險之中。在這方面,人們尤其能夠看到他們鄰舍的錯誤,這比他們能夠看清自己的錯誤要容易得多。他們通常都會按一種他們向朋友說是危險的方式來教育自己的孩子。他們看得到別人家庭中存在的小刺,卻看不到自己家庭里存在的梁木。在發現別人家庭的錯誤方面,他們有像鷹一樣迅捷的眼力,但對於每天發生在自己家中致命的錯誤,他們卻瞎得像蝙蝠。對於他們弟兄的家庭事務,他們是智者,但對自己的血肉,他們卻是愚昧人。如果有哪一方面我們最需要懷疑我們自己的判斷力,那麼就是這方面了。這也是你需要牢記在心的。  現在,請容許我向你呈現幾個有關正確教育孩子的提示。但願聖父、聖子、聖靈藉著這些提示祝福你們,使它們成為對你們所有人及時的勸告。不要因它們的直率和簡明而棄絕它們,也不要因它們沒有包含新穎的內容而輕視它們。如果你想要教育孩子,使他們能進入天堂,那麼這些提示就不應被輕率地拋在一旁。   I. 如果你想要正確地教育你的孩子,就要教養他們走當行的道,而不是走他們會去行的道。  記住,孩子生來就有走向邪惡的頑固傾向,因此,如果你讓他們自己作決定,他們就肯定會選擇錯誤的事。  母親無法預知她嬌嫩的嬰兒將來可能會長成什麼樣——是高是矮,是柔弱還是強壯,是明智還是愚昧﹕他可能這樣,也可能那樣——一切都是不確定的。但有一件事是母親可以肯定的﹕他將有一顆敗壞和邪惡的心。我們很自然會去做錯事。所羅門說,「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箴言22:15),「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箴言29:15)。我們的心就像我們踏在其上的大地,只要任由不管,它就肯定會長出莠草。  因此,如果你想要對你的孩子明智,你就絕不能任由他按自己的意志行事。你要為他著想,為他作判斷,為他行事,就像你對一個體弱瞎盲的人所做的那樣;但為著憐憫的緣故,請千萬不要任由他朝他自己的喜好和傾向發展。指導我們作決定的一定不能是他的喜愛和願望。他還不知道什麼有益於他的心靈和靈魂,正如不知道什麼有益於他的身體一樣。你不應讓他來決定他吃什麼、喝什麼和穿什麼。要始終如一,以一貫的方式對待他。要以符合聖經的正確方式教育他,而不是按他的喜好來對待他。  如果你不能下決心履行這一基督徒教育的首要原則,那你讀下去也是無用的。最先出現在孩子頭腦里的幾乎就是自我意志;你必須首先採取的行動就是去抵制它。   II. 盡你一切的溫柔、仁愛和耐心去教育你的孩子。  我指的不是要你去溺愛他,而是指你應當讓他看得出你愛他。  愛應當是一根貫穿著你一切行為的主線。慈祥、溫善、耐心、剋制、忍耐、同情、樂意為孩子分憂、與孩子分享快樂——這些都是最容易讓孩子受牽引的繩索——如果你想贏得他對你的信賴,這些就是你必須努力做到的。  孩子中(甚至在成人中)很少有人樂意受驅使。我們心中都有一種想要挺身反抗被人強迫的傾向;一想到被迫順服,我們就伸直脊背硬起頸項。我們就像馴馬人手中的小馬﹕友善對待它們,悉心照顧它們,你逐漸地就能用繩子牽引它們了;如果對它們粗暴極端,你就會在很長時間內完全不能駕馭它們。  孩子的心靈是照我們自己的模子鑄成的。嚴厲和苛刻的管教方式只會使他們寒心退縮,使他們心靈封閉,讓你疲於去尋找它的門。但只要你讓他們看到你對他們的愛——你真的盼望使他們幸福,給他們帶來益處——即使你懲罰他們,為的也是他們的利益,這樣,就像鵜鶘一樣,你甘願以你的心血來餵養他們的靈魂;只要讓他們看到這點,他們就會完全屬於你。但為了贏得他們的心,你必須以慈愛誘導他們。  理性本身誠然可以讓我們認識到這點。孩子是柔弱的造物,由於這個緣故,他們需要得到你耐心和體貼的照顧。我們必須溫柔地對待他們,就像對待易損的器皿;對待他們的方式如果粗暴簡單,帶來的就會是弊大於利。他們就像嬌嫩的樹苗,需要輕柔的澆灌——時常不斷,但每次只能少許。  我們不能指望馬上就達到所有的目的。我們必須記住他們是孩子,所以要按他們的承受力來教導他們。他們的心靈就像一塊金屬——無法一下子就被鍛造成有用之物,而只能不斷地輕輕捶打。他們的理解力就像頸項纖細的容器﹕我們必須循序漸進地向裡面傾注知識的美酒,如果太快,就會溢出和喪失。我們必須以「這裡一點那裡一滴」作為原則。磨石做工緩慢,但不斷地摩擦,能夠使鐵棒變成繡花針。在教育孩子方面,我們的確需要耐心,沒有耐心我們就將一事無成。  如果缺少這種溫柔和愛心,那麼任何事物都無法補償。一個牧者儘管應該清楚、有力、無可辯駁地講述基督的真理,但只要他沒有本著愛心去講,就很少能夠贏得靈魂。同樣,你也應該盡你對孩子的責任——吩咐、警告、懲罰、說理——但只要在你對待他們時缺少愛,那你所有的辛苦都將是徒勞。  愛是取得教育成功的大秘密。發怒和粗暴可能一時唬得住孩子,但卻無法讓孩子相信你是正確的;如果他看到你常常發脾氣,你就會很快失去他對你的尊敬。如果一個父親對他兒子說話像掃羅對約拿單說話一樣(撒母耳記上20:30),那麼他就別指望自己能繼續對他兒子的心靈有影響。  要努力緊緊抓住你孩子對你的愛。使孩子害怕你是件危險的事。最糟的事莫過於在你和孩子之間直接造成緊張和隔閡了;而這是由懼怕導致的。懼怕使孩子對我們教養他的方法關閉心門——懼怕導致他封閉自己——懼怕播種大量虛假偽善的種子,結果導致許多謊言。在使徒保羅對歌羅西人所講的話中,存在著寶貴的真理﹕「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歌羅西書3:21)。請不要忽視它裡面所包含的忠告。  III.在教養孩子這個問題上要懷有一種長久的確信,就是孩子長大後怎麼樣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你。  在各種動力中,恩典是最強有力的。當恩典進入到一個老罪人的心中時,看它引起的是多麼劇烈的變革——它傾覆撒旦的堡壘——它夷平高山,填平山谷——它使彎曲的變直——它重新創造整個人。的確,在恩典沒有成就不了的事。  然而,人的本性也是非常頑固的。看它是如何與神國度的事情抗爭的——它抵抗成為更加聖潔的努力——它在我們心中保持不斷的爭戰,直到我們生命的最後一刻。人的本性的確非常頑固。  但在恩典和人的本性之後,教育毫無疑問是最強大有力的。在神的掌管之下,早期的習慣(如果我可以這樣說的話)隨時像影子一樣緊隨我們。使我們成為我們的正是教育,我們之所以是我們現在的樣子,都是因為教育。我們頭幾年所領受的教育,鑄就了我們今天的品質。  我們的成長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那些哺養我們長大的人。我們從他們那裡得到一種品質、一種情趣和一種傾向,而這些會或多或少伴隨我們的一生。我們從小領受保姆和母親的語言,幾乎完全無意識地學會講它,與此同時,我們也毫無疑問地領受她們的習慣、作風和思想。我認為我們遲早都會發現,我們目前的光景在很大的程度上都要歸因於早期獲得的印象,我們有多少事情都可以追溯到嬰孩時代周圍的人所播散的種子。一位十分有學識的英國人洛克先生就教育問題說道﹕「在我們所遇到的所有人中,百分之九十的人之所以成為目前的他們,或善良或邪惡,或有用或無用,都取決於他們所受的教育。」  這一切都是神出於憐憫的一種安排。祂賜你孩子一顆心靈,能夠像泥土一樣接受外來印象。祂從你孩子生命開始的那一刻,就賜他們一種性情,讓他們相信你告訴他們的事,把你對他們的忠告看作理所當然,比相信陌生人更相信你。總之,祂給了你一個絕好的機會,使你對他們做有益的事。你要確保不讓這機會被忽視和丟棄。一旦錯過它,後悔就來不及了。  小心不要誤入一些人已落入的可悲錯誤,認為父母對自己的孩子無事可做,只能任由他們,從而坐在一旁等待恩典到來。這些人希望他們的孩子成為義人,但卻不努力使他們像義人那樣過日子。他們的期盼很大,但結果是一場空夢。魔鬼巴不得看到這樣的錯誤,正像牠總是高興看到人們為自己的懶惰尋找借口,或者放任自己忽視神所設立的途徑。  我知道,你並不能使你的孩子成為基督徒。我十分清楚,重生的人不是由人意生的,而是從神生的。但我也知道神清楚地說,「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並且祂只要吩咐人承擔某種責任,祂就不會不賜人履行那責任的恩典。我還知道,我們的責任不是停滯不前和無休止的爭辯,而是要向前邁進和竭力順服。只有我們向前邁進,才會在前方遇到神。順服的路是祂在其中賜福的道。只要我們像迦拿的僕人,聽憑主吩咐在娶親的筵席上把罐灌滿水,便可以滿有把握地由主把那水變成酒。   IV. 要堅持不懈地懷著這樣的思想教育你的孩子——他們的靈魂是首先要關注的。  毫無疑問,孩子在你眼中是寶貴的;但如果你愛他們,就要常常為他們的靈魂著想。在所有的利益中,孩子永恆的利益當在你心中佔據最大的份量。比起他們身上任何其它部分來,這永不消亡的部分,應當是你最關注的。世界連同它一切的榮華,都將化為泡影;高山將如冰雪消融,諸天將像紙卷飄散,太陽將不再發光;但居住在你如此珍愛的孩子裡面的靈魂,在他們死後卻要永遠常存,是處於福樂的狀態,還是處於悲慘的狀態,將取決於你(從人的角度來看)。  在你為孩子所做的一切事上,你都要把這思想放在你心中最重要的位置。在你對他們所採取的每一步行動上,在你涉及他們所作的每個計劃、方案和安排上,你都不可忽略一個重大的問題,「這樣做會對他們的靈魂產生怎樣的影響?」  愛孩子的靈魂是愛孩子的核心。寵愛、嬌慣和縱容你的孩子,彷彿這世界就是他所指望的一切,今生是他幸福的唯一所在——這樣做並不是真愛,而是殘忍。這是在像對待某些動物那樣對他,因為這些動物只能指望一個世界,死後也將歸於無有。這是在向他隱瞞那最偉大的真理,而這真理應該從他嬰孩時就讓他學習——他人生的主要目標是他的靈魂得救。  如果想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使他將來可以進入天堂,那麼,一個真基督徒就不可作時尚的奴隸。他不可只因為某些事情符合世人的習俗,就心安理得地去做;只因為某些方式是以前經常用過的,就按這樣的方式去教導和指示他們;只因為別的人都在讀某些書,就讓他們也去讀,而不管這類書有沒有問題;只因為某些習慣符合當今的潮流,就讓他們形成這些習慣,而不管它們是否會帶來不良影響的後果。他必須以對他孩子靈魂抱有極大關注的態度去教育孩子。即使聽到有人把他的教育說成奇特和怪異,他也不可引以為恥。我們教育孩子的方式若的確是與眾不同,那又怎樣?時間短暫——這世界的時尚將很快成為過去。那為天堂而不是為世界,為神而不是為人教育孩子的父母,最終將被稱為智者。  V.  教育你的孩子學習聖經知識。  我承認,你不能使你的孩子熱愛聖經。除聖靈之外,任何人都無法給我們一顆以神真道為樂的心。但你能夠幫助你的孩子熟悉聖經;並確保他們從幼年開始就很好地熟悉這本聖書。  全面透徹地掌握聖經知識,這是擁有正確信仰的基礎。深深地把根基扎在它裡面的人,一般來說不會隨著新奇教義的風搖來擺去。任何的教育體系,只要沒有把聖經知識放在首位,就是不可靠和不健全的。  你必須注意這點,因為魔鬼四處遊行,錯謬到處泛濫。比如,我們中間的一些人把耶穌基督當得的榮耀歸給教會;其他一些人把聖禮當作救主和獲得永生的保障;同樣,還有一些人把要理問答抬到比聖經更重要的地位,或者以一些小冊子和故事書而不是真理的聖經來填充他們孩子的心靈。但如果你愛你的孩子,就要讓聖經成為滋養他們靈魂的食糧,讓所有其它書籍退居次位。  你首要關注的應該是他們對聖經的掌握,而不是對要理問答的掌握。請相信我,這才是神看重的教育。論到神時,詩人說道,「禰使禰的話顯為大,超乎禰的名聲」(詩篇138:2);照我看來,凡竭力在人中使神真道顯為大的人,祂都會賜予特別的祝福。  要確使你的孩子以恭敬的心讀聖經。要教導他們不把它看作人的話,而是看作真理,是神的話,為聖靈所寫——完全正確,完全有益,能夠使我們借著信靠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  要確使他們時常讀聖經。要教導他們把它當作自己靈魂每天的食糧——當作保持他們靈魂康健必不可少的東西。我很清楚,我們只能讓他們在行為上慣於這樣做;但誰也無法否認,行為上的這種習慣也可以間接遏制很多罪。  要確使他們完整地讀聖經。你不必害怕教導孩子任何教義,你不必想像孩子難於明白基督教的主要教義;孩子能夠出乎我們預料地明白更多的聖經知識。  要告訴他們有關罪的事情,它的力量,它的邪惡,它所帶來的債,它所導致的惡果﹕你會發現他們能夠領悟有關方面的一些事情。  要告訴他們主耶穌基督以及祂為拯救我們所作的事工——作贖罪祭,釘死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獻上自己,為罪人代求﹕你會發現他們能夠懂得這些方面的一些事情。  要告訴他們聖靈在人心裡的作為,祂怎樣改變人,更新人,潔凈人,使人成聖﹕你會很快發現他們能夠或多或少理解你所講的這些。一句話,小孩對榮耀的福音究竟能領悟多深多廣,我認為我們是無法預知的。他們領悟這些事情的程度,要比我們所設想的深廣得多。  要以聖經來充實他們的心靈。讓神的真道豐豐富富地住在他們裡面。要給他們聖經,整本的聖經,即使他們還很小也要如此。   VI.教育他們養成禱告的習慣。  禱告是真宗教生命的呼吸。它是表明一個人已經獲得重生的首要證據之一。掃羅的主在差遣亞拿尼亞時對他說,「他(保羅)正禱告」(使徒行傳9:11)。他已開始禱告,這就是足以說明了他屬靈的光景如何。  在開始分別主的子民與世人的日子裡,禱告就是主的子民屬神的特徵。「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創世記4:26)。  如今,禱告是所有真基督徒的特質。他們禱告——他們向神傾訴他們的需要、他們的情感、他們的願望、他們的擔憂;並且他們所說的與他們的心一致。名義上的基督徒或許能夠模仿禱告,或許還有出色的禱告,但也不過如此而已。  禱告是人靈魂中的轉折點。直到你被帶領屈膝在神的面前之前,我們的事奉都是無用的,我們的勞作都是徒勞的。在此之前,我們對你屬靈的光景不抱希望。  禱告是靈命豐富長進的大秘密之一。只要你私下有大量與神的交通,你的靈魂就會像雨後春筍一樣成長;只要你不怎麼禱告,你的靈魂就會像死水一潭,幾乎煥發不出什麼活力。只要我看到一個在不斷成長的基督徒,一個信心堅定的基督徒,一個多結過果子的基督徒,那麼我就能夠肯定,他是經常向他的主禱告的人。他祈求的多,所以得到的也多。他告訴耶穌一切,因此他總是知道如何去行。  禱告是神放在我們手中最強有力的工具。它是我們在各種困難中可使用的最好武器,是我們在疾患中最可靠的良藥。它是開啟神應許寶藏的鑰匙,是隨時給我們帶來恩典和幫助的手。它是神吩咐我們在危急時吹響的銀號,是祂應許總在垂顧的呼求,就像一個充滿慈愛的母親垂顧她孩子的聲音。  禱告是人能藉以來到神那裡的最簡便途徑。所有的人都能禱告,無論是患病的、年老的、體弱的、癱瘓的、瞎眼的,還是貧窮的、無文化的,都能做到。在這件事上,缺乏記憶力、學識、書本、教育都不是借口。只要你擁有能說出你靈魂光景的舌頭,你就可以並且應該禱告。在審判的日子,像「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雅各書4:2)這樣的話,對許多人來說將是可怕的譴責。  做父母的人啊,如果你愛自己的孩子,就當儘力教育他們養成禱告的習慣。向他們指明怎樣開始,告訴他們說些什麼,鼓勵他們持之以恆。如果他們在這事上變得漫不經心和懈怠,就要提醒他們。無論如何,如果他們成人後從不求告主的名,那麼至少這不算為你的錯。  請記住,這是一個孩子能夠在信仰上邁出的第一步。遠在他能夠閱讀之前,你就可以教他跪在他母親一旁,重複地帶領他禱告和讚美的一些簡單詞句。而且,由於任何事情最關鍵的總是頭幾個步驟,同樣你孩子禱告的方式與你起初在他面前的榜樣有密切關係,因此值得你給予最大的關注。很少有人看起來知道這一點的重要性。你必須留心,不要讓他們養成不好的習慣,以一種倉促、敷衍和不恭敬的方式禱告。你必須小心,不要讓僕人和保姆來監管這事,或者過於信任孩子自己會好好地做這事。如果母親不親自關心和過問她孩子日常生命中這最為重要的部分,那麼我對此不敢恭維。如果有什麼習慣應當靠你的手和眼幫助形成的話,這就是禱告的習慣了。請相信我,如果你從不親自聽你孩子的禱告,你就該受嚴厲的譴責。你並不比約伯記中所描述的鴕鳥聰明多少,「它把蛋留在地上,在塵土中,使得溫暖;卻想不到被腳踹碎,或被野獸踐踏。它忍心待雛,似乎不是自己的;雖然徒受勞苦,也不為雛懼怕」(約伯記39:14-16)。  在所有的習慣中,禱告是我們能夠回憶的最久遠的記憶。許多頭髮灰白的人能夠告訴你,在他孩提時他母親如何常常叫他禱告。其它許多事情或許都已從他的記憶里消滅——他被帶領去參加聚會的教會,他曾聽過其講道的牧者,與他過去常在一塊玩耍的同伴——所有這些,或許都已從他的記憶里消失,沒有留下絲毫的印象。但你會常常發現,起初禱告的情形卻大不一樣。他通常都能告訴你,他在什麼地方跪下,他被教導說些什麼,甚至他母親當時的樣子。這些事在他的記憶中,就像昨天剛發生的一樣新鮮。  親愛的讀者,如果你愛你的孩子,我告誡你,請不要還未開墾就錯過播種的時節。如果你只能在一個方面教育你的孩子,那麼至少要教育他們養成禱告的習慣。  VII. 教育他們養成勤奮的習慣,忠心參加公共蒙恩之道。  告訴他們去神的家和參加禱告聚會的責任和殊榮。告訴他們,無論主的子民在何處奉祂的名聚集,主耶穌就會以特別的方式與他們同在,那些沒有參加這種聚集的人,就會像使徒多馬一樣,失去一次祝福。告訴他們聽牧者傳講神真道的重要性,讓他們知道這是神使人的靈魂得以歸正、成聖和建造的蒙恩之道。告訴他們,使徒保羅吩咐我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希伯來書10:25);而是要相互告誡,相互勉勵參加聚會,隨著我們看到那日子的臨近,更是應當如此。  看到除了老年人就無人上前領主餐,年輕的男男女女都離去,這是一幅可悲的景像。但看到除了那些十分勉強參加主日學的小孩外,在教會中就找不到別的小孩,這是一幅更加可悲的景像。不要讓這種罪發生在你的家中。除了那些上學的孩子外,每個教區還有許多男孩女孩,你作為孩子的父母和朋友,應當確使他們與你一同去教會。  不要讓他們養成找借口不去教會的習慣。要直截了當地讓他們明白,只要他們還住在你家,你的家庭對每個身體狀況良好的人的原則就是,在主日必須去參加聚會敬拜主,並且你把不守安息日的人視為他自己靈魂的謀害者。  只要可以安排你的孩子與你一同去教會,就要確使他們在那裡時與你坐在一起。去教會是一回事,但在教會的舉止又是另一回事。請相信我們,你不能保證他們不在你面前時的行為像在你眼皮底下時一樣良好。  年青人的思緒十分容易分散,思想容易走神,一切可能的方法都應該用於抵制這件事。我不願看到他們自己去教會——在路上他們常常遇到壞的夥伴,因此在主日那天,他們所學到的邪惡,比一周其它日子裡學到的還多。我也不願在教會中看到安排有我稱之為「年青人的專坐席」。在那裡,他們經常會養成注意力不集中和不恭敬的習慣,今後要想除掉這些習慣,得花好幾年的時間(如果它們能夠除去的話)。我所想看到的,是整個家庭的人坐在一起,老老小小挨在一起——父母和孩子按各家各戶就坐事奉神。  有人說,要孩子參加蒙恩之道是沒有用的,因為他們無法明白這些事。  但願你不去理睬這種說法,我在舊約聖經中找不到這樣的教義。我注意到,當摩西去見法老時,他這樣說:「我們要和我們老的少的、兒子女兒同去……因為我們務要向耶和華守節。」(出埃及記10:9)我還注意到,當約書亞宣讀律法時,聖經說道:「摩西所吩咐的一切話,約書亞在以色列全會眾和婦女、孩子,並他們中間寄居的外人面前,沒有一句不宣讀的。」(約書亞記8:35)「你們一切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出埃及記34:23)當我翻到新約聖經時,與在舊約聖經中一樣,我在這裡也發現它提到要孩子參加公開的宗教活動。當保羅在推羅與門徒最後一次辭別時,我看到聖經中這樣說:「他們眾人同妻子兒女,送我們到城外,我們都跪在岸上禱告。」(使徒行傳21:5)  在撒母耳真正認識主之前的童年時代,他看起來就已經在事奉祂了。「那時撒母耳還未認識耶和華,也未得耶和華的默示。」(撒母耳記上3:7)使徒們自己看起來也沒有完全明白主曾向他們講過的所有的話﹕「這些事門徒起先不明白,等到耶穌得了榮耀之後,才想起這話是指祂寫的。」(約翰福音12:16)  做父母的人啊,以這些例子來安慰你們的心吧。不要因你們的孩子現在沒有完全看到蒙恩之道的價值而沮喪。你們所要做的只是教育他們養成忠心參加公共蒙恩之道的習慣,讓他們把這當作高尚、聖潔和嚴肅的責任,請相信我吧,因你們的所作所為,他們總有一天會給你們帶來祝福。  VIII.教育他們養成相信你的習慣。  我們的意思是指,你應當在教育他們的過程中,使他們對你所說的話深信不疑。你應當努力使他們信任你的判斷,尊重你的看法,甚於他們自己的。你應當讓他們形成習慣認為,只要你說一件事有害於他們,那它就一定是有害的,只要你說一件事有益於他們,那它就一定是有益的;總之,你的知識勝過他們的見識,使他們可以絕對地信賴你的話。教導他們認識到,他們現在不知道的,以後可能會知道,而且,對你要他們去做的任何事,都有一個理由。  誰能夠描繪真信心所帶來的福氣?誰能夠述說不信給世界帶來的悲苦?不信導致夏娃吃了禁果——她懷疑神話語的正確性﹕「你們必定死。」不信導致那個古老的世界棄絕挪亞的警告,結果在罪中滅亡。不信導致以色列民在曠野長期飄流——它是讓他們無法進入應許之地的柵欄。不信導致猶太人釘死榮耀的主——他們不信摩西和先知們的話,雖然每天都在讀它們。直到如今,不信仍是人心的罪魁——不信神的應許——不信神的警告——不信我們自己的邪惡——不信我們自己所面對的危險——不信我們邪噁心靈的驕傲和對屬世的貪戀。讀者啊,你若不教育你的孩子養成絕對相信的習慣——相信父母的話,相信父母所說的一定正確——你對他們的教育就沒有多大意義。  我聽到一些人說,你不應當要求孩子做他們無法明白的事﹕你應該對要他們去做的每件事作解釋,說明理由。我嚴肅告誡你,這種認為是不正確的。坦率告訴你,我認為這是一種錯誤和糟糕的認識。毫無疑問,使你所做的每件事都神秘化是可笑的,有許多事情是完全可以向孩子解釋的,為的是讓他們能夠看到它們的合理和明智之處。但如果使他們形成這樣的觀念,認為在自己能相信任何事之前,必須以他們那脆弱和不健全的理解力去問個「為什麼」,力圖弄清楚自己所走每一步的理由——這真是一個可怕的錯誤,對他們的心靈很可能會造成最壞的影響。  如果你認為有必要,在某些時候也可以跟他講道理,但絕不要忘記(如果你真的愛他),他畢竟只是個孩子——他的想法像孩子,理解力像孩子,因此無法指望能馬上知道每件事情的原因。  讓他以以撒為榜樣﹕在被亞伯拉罕帶去獻在摩利亞山的時候,他只問了他父親一個問題,「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他所得到的回答只是,「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創世二十二章)在何時獻這燔祭,在何處獻這燔祭,以何方式獻這燔祭——所有這些問題以撒都未被告知;但那個回答已經足夠了。他相信事情會得以妥善安排,因為他父親這樣說了,他便心滿意足。  也要告訴你的孩子,必須從小就努力學習——在各種知識中都有人們必須首先去把握的基本內容——世上最好的馬一開始也需要馴服——必有一天,他們會認識到你對他們的教育是智慧的。但在目前,只要你說一件事是正確的,這對他們就應當足夠了——他們必須相信你,並感到心滿意足。  做父母的人啊,如果在教育孩子的事上有什麼是重要的話,那就是這點了。我告誡你,如果你愛自己的孩子,就要使用各種方法教育他們養成相信你的習慣。  IX.教育他們養成順服的習慣  這是一個值得我們付出心血去達到的目標。在我看來,其它任何方面都沒有這個習慣對我們的日常生活有如此大的影響。做父母的人啊,要下決心使你的孩子服從你,雖然要達到這個目標,你會遇到很大的困難,他們也要流許多的眼淚。不要再讓疑問、講理、爭執、拖延和答覆的現象在你和孩子之間出現。當你吩咐他們做事時,要讓他們清楚地看到你要他們去完成,你不會改變你的決定。  順服是唯一的現實。它是可見的信,是出於信的行為,是信的體現。它是對主子民中真門徒的檢驗。「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翰福音15:14)。它應當是受到良好教育的孩子的特徵,無論父親吩咐他們做什麼,他們都應按著去做。如果孩子不馬上甘願和樂意地服從他們的父親和母親,那第五條誡命所要求的尊敬何以實現?  早期的順服是聖經所主張的。亞伯拉罕受稱頌,是因為他不僅教育他的家人,而且「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創世記18:19)。聖經論到耶穌基督時說,祂還小的時候就順從約瑟和馬利亞(路加福音2:51)。請看約瑟如何無條件地服從他父親雅各的吩咐(創世記37:13);請看以賽亞說到「少年人必侮慢老年人」時,他是怎樣把這看作一件邪惡的事(以賽亞書3:5);請看使徒保羅如何把違背父母說成是末世糟糕的徵兆之一(提摩太後書3:2);請看他如何把要孩子的順從當作一個基督徒牧者必有的美德﹕作監督的必須「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而且,執事要「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提摩太前書3:4,12);再者,長老的兒女必須「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提多書1:6)。  做父母的人啊,你希望看到你的兒女幸福嗎?那麼就要注意教育他們服從——按吩咐他們的去做。請相信我,我們被造不是為了過完全獨立的生活,我們不適合做到這點。即使因基督而得自由的人也要負一個軛——「事奉主基督」(歌羅西書3:24)。孩子無法太早學會一個功課,就是在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能擁有最高地位,因此在我們知曉怎樣順服在上有權柄的之前,我們都沒有找准自己的位置。孩子還小時就要教導他們順服,要不然他們一生都會抱怨神,虛妄地以為自己可以獨立於祂的統管。  親愛的讀者,這一點是極其重要的。今天,你可以看到許多人,他們允許自己的孩子遠在能夠作選擇和思考之前就讓他們自己去作獨立的思考和選擇,甚至允許他們為自己的不順從製造借口,彷彿這並不是一件可恥的事。對我來說,沒有什麼比父母總是妥協,孩子總是得以自行其是更令我心裡疼痛的了——我心裡疼痛,因為我看到神所訂立的秩序被上下顛倒了——我心裡疼痛,因為我感到由此所導致的結果必定是,孩子將來會成為自行自是、驕傲自滿和自高自大的人。如果你允許人還小的時候就不順從他們地上的父,那你就無須因他們不順服他們天上的父而吃驚。  做父母的人啊,如果你愛自己的孩子,就要讓順從成為他們隨處可見的座右銘。  X.教育他們養成講真話的習慣。  在這個世界上,真話要比我們一開始以為的少得多。完全真實,絲毫無欺——這是許多人當留意的金科玉律。撒謊和搪塞是古老的罪惡。魔鬼就是它們的父——牠以一個無恥的謊言欺騙了夏娃,並且自人墮落以來,它就是一樁所有夏娃的子孫都需要加以提防的罪。  看一看這世界裡有多少的虛偽和欺騙!有多少的誇張!一件簡單的事被怎樣地添油加醋!對於那些不能給說話的人帶來利益的許多事,又怎樣被刪減!我們有幾個人能夠說,我們會毫不懷疑地相信他們的話!古代的波斯人是他們那時代真正的智者﹕他們教育孩子時,首先強調的就是要孩子說真話。我們有必要提及這件事,這對人性的邪惡是一個多麼可怕的證明!  親愛的讀者,我請你留意一下舊約聖經中有多少次說到神是誠實的神。作為神的主要品質之一,誠實被特別地呈現在我們面前;祂從不偏離正直的道。祂恨惡撒謊和假冒偽善。你要竭力不斷地以此告誡你的孩子,讓他們記住這點。要常常向他們強調,不完全的真實就是謊言;迴避問題、尋找借口和誇大其詞都是一種走向不真實的表現,應當加以避免。要勉勵他們在任何處境中都坦率誠實,無論代價有多大,都要講真話。  我之所以向你強調這點,不僅僅只是出於為你孩子在這世上的品行考慮——雖然我可以詳細論述這點——我強調這點,更主要的是為了你在與他們相處的過程中得到舒心和幫助。你會發現,能夠總是相信他們的話的確是一個巨大的幫助。這會防止他們養成隱瞞的習慣,而不幸的是,這種習慣有時會在孩子中盛行。一個人是否擁有直率坦誠的品質,在很大程度上有賴於父母在他嬰孩時期對這件事情的態度。   XI.教育他們養成總是愛惜光陰的習慣。  懶惰是魔鬼最好的朋友。它是確能給牠機會做有害於我們之事的途徑。一顆懶惰的心,有如敞開的大門,即使撒旦不親自通過它走進來,牠也肯定會向裡面拋進某些東西,在我們的靈魂中引發壞的念頭。  凡受造之物,沒有一樣是為了懶惰而被造的。凡神所造的,都被命定要從事服侍和工作。天堂中的天使要工作——他們是伺候主的僕役,凡事遵祂的旨意行。亞當在樂園時要工作——他被指派修理看守伊甸園。在榮耀中得救贖的聖徒要工作——他們日夜不停地向贖買他們的那位高唱讚美的詩歌,把榮耀歸給祂。軟弱和罪惡的人也有事可做,要不然他的靈魂就會很快落入不良的狀態。我們必須以某些事來充實我們的心,讓我們的手忙碌不停,否則我們就會浮想聯篇,滋生毒害。  對我們是這樣,對我們的孩子也是這樣。對無所事事的人,的確會招致這樣的結果!猶太人認為懶惰確實是一種罪﹕他們的法律要求,每個人都應該培養他的兒子去從事某種有用行業——他們是正確的。他們對人心的了解,比我們有的人所表現出來的要入木三分。  懶惰使所多瑪犯下罪孽。「看哪!你姊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她和她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以賽亞書16:49)。大衛與烏利亞之妻所犯的可怕之罪,與他的懶惰大有關係。我在撒母耳記下十一章看到,當約押出去與亞捫人作戰時,「大衛仍在耶路撒冷。」難道這不是懶惰?隨後他看見了拔示巴——接下來我們所讀到的是他極大和可恥的墮落。  的確,我們相信懶惰所導致的罪,要勝過幾乎其它任何可以列舉的習慣所導致的罪。我懷疑它就是肉體的許多惡行之母——是淫亂、姦淫、醉酒以及許多其它我沒有時間一一列舉的黑暗行為之母。我所說的是否真實,讓你的良知去評判吧。如果你以前曾經懶惰,於是魔鬼就立刻敲門進來。  我的確對此一點也不吃驚——世上環繞我們的每件事看來都在教導我們同一個功課。不流動的水會污濁骯髒,而流奔不息的泉水總是清澈。你若有台蒸汽機,你必須使它運轉,要不然它就會很快生鏽並出問題。你若有一匹馬,你必須驅策它跑動作工,只有時常這樣,它才會保持良好狀態。你若想有一個健康的身體,就必須堅持鍛煉。如果你總是坐著不動,時間一久,你的身體就肯定會出現不適。你的靈魂也是一樣;活潑賓士的心靈,魔鬼的火箭不易擊中。要努力總是以有用的事來充實自己,這樣你的仇敵就很難找到播散稗子的機會。  親愛的讀者,我懇求你以這些事去教育你的孩子。教導他們明白時間的寶貴,努力使他們養成愛惜光陰的習慣。看到孩子懶於去做手上的事(無論這事是什麼),這使我心中疼痛。我願意看到他們勤奮努力和充滿活力,凡做什麼都全心去做;當他們學習時,就全心投入到功課之中——甚至當他們玩耍時,都應全心投入到他們的娛樂之中。  如果你愛他們,就要在你家中把懶惰當作罪。  XII.對他們千萬不要嬌慣。  你必須在這一點上最小心地加以提防。對你自己的骨肉充滿溫柔和愛,這十分自然,但你要擔心這種溫柔和愛超過一定的限度。要留心不讓這方面使你對孩子的錯誤視而不見,在他們的事上聽不進別人的忠告,從而忽視他們的不良舉止,不忍心對他們實施懲罰和管教。  我知道懲罰和管教是令人不愉快的麻煩事。給我們所愛的人帶來疼痛,導致他們流淚,這是最令人難受不過的事了。但人心的本質決定著我們不能把這當作一條普遍原則,即孩子可以不加管教而長大成人。  溺愛是一個富有意味的詞,令人遺憾地包含著豐富的涵義。溺愛孩子的捷徑是讓他們自行其是——容許他們犯錯而不因此懲罰他們。請相信我,無論會給你帶來多大的痛楚,你都不能這樣,除非你希望毀滅你孩子的靈魂。  不能說聖經沒有明確地論及這方面﹕「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言13:24)。「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箴言19:18)。「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箴言22:15)。「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言23:13-14)。「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裡喜樂」(箴言29:15,17)。  這些經文是多麼有力和令人折服啊!但可悲的是,在許多基督徒家庭中,它們看起來幾乎並不為人知曉!他們的孩子需要受責備,但他們很少這樣做;他們的孩子需要被管教,但他們幾乎從不實施。聖經中的箴言一書對基督徒並非不適用和過時;它是神所默示的,能給人帶來益處。神要我們學習它,就像學習羅馬書和以弗所書一樣。不對它的忠告加以關注而養育孩子的信徒,無疑就是在高舉自己的智慧,認為自己的做法比箴言中所寫的聰明,從而犯下嚴重的錯誤。  做父母的人啊,我坦率地告訴你,如果你從不在孩子犯錯的時候懲罰他們,你就是在向他們犯嚴重的錯誤。我告誡你,這就是導致各時代神的聖徒頻繁沉毀的礁石。我勸你及時加增智慧,避開這樣的礁石。請看以利的例子。他的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作孽,自招咒詛,(他)卻不禁止他們。」當他應當嚴厲地譴責他們時,他的責備卻不冷不熱。換句話說,他尊榮他的兒子超過了神。這樣做的結果是什麼呢?他還活著的時候,就聽到他兩個兒子在陣上被殺的死訊,最終,他頂著滿頭灰白的頭髮愁苦地撒手而去(撒母耳記上2:22,29;3:13)。  也請看大衛的例子。讀到他兒子們的所作所為以及他們所犯的罪,誰不會為之而傷心?暗嫩的亂倫——押沙龍的謀殺和叛逆——亞多尼雅的圖謀和野心――對於一位忠心於神心意的人來說,這些出自自己家裡的罪惡是十分令人傷痛愁苦的。但他對這些事沒有責任嗎?恐怕可以毫無疑問地說,他是有責任的。在列王記上1:6有關亞多尼雅的敘述中,我發現了一點線索﹕「他父親素來沒有使他憂悶,說你是作什麼呢?」這就為後來所有的不幸打下了基礎。大衛是一位過份遷就縱容兒女的父親——他收穫了他所播種的。  做父母的人啊,我懇求你,為你孩子的緣故,你要小心不要遷就縱容他們。我要你記住,你首要的責任是關心他們真正的益處,而不是他們一時的愛好和高興——要教育他們,而不是遷就他們——要使他們得益處,而不是僅僅取悅他們。  無論你有多愛你的孩子,你都千萬不可向凡出於他心中的每個願望和任性讓步。你不可讓他認為,他的意願就是一切,只要他想的都會得到實現。我懇求你,不要把你的孩子當作偶像,以免神把他們除去,粉碎你的偶像,以此證明你的愚昧。  要學會對你的孩子說「不」。要向他們表明,你能夠拒絕凡你認為不適合於他們的事。要向他們表明,你隨時會懲罰不順從,當你說要懲罰時,不只是口頭上的威脅,也會採取行動去實施。不要頻繁和無故地威脅孩子。如果常常威脅孩子,數落他們的過錯,孩子心中就會長久留下陰影。懲罰不宜頻繁,但只要實施,就要動真格的——頻繁卻輕微的懲罰實際上非常糟糕。  小心不要抱著「小錯不算什麼」的思想而忽視小錯誤。在教育孩子的事上不存在無足輕重的事;所有一切都十分重要。小雜草和大雜草一樣,也需要拔除乾淨;如果任由它們生長,它們就會很快長大。  親愛的讀者,如果有任何方面值得你加以關注的話,請相信我,就是這點了。我知道,這樣做會給你帶來麻煩。但如果在你孩子還小的時候你不願麻煩,那麼他們長大後就會給你帶來極大的麻煩。你更願意選擇何者呢?  XIII.教育他們時絕不要忘記神教育祂兒女的方式。  聖經告訴我們,神有自己的選民——是這世界中屬於祂家的人。這個家庭是由凡自知有罪並奔向耶穌得平安的可憐罪人組成的;凡因真正相信基督而獲得拯救的,都是這家庭的成員。  父神正在不斷地教育這家庭的成員,以讓他們與祂一同在天堂永遠同居。祂所作的就像一個園丁修理葡萄樹,叫他們結果子更多。祂清楚我們各個人的品質,知道我們常常容易重犯的罪、我們的軟弱、我們特別的缺欠。祂知道我們的所作所為,我們居住在哪裡,我們生活中有什麼樣的友伴,我們的試煉是什麼,我們的試探是什麼,我們的殊榮是什麼。祂知道所有這一切,並為我們的益處安排萬事。在祂的護理之中,祂向我們各人派定我們所需要的,為的是讓我們結出最豐盛的果子——給我們所能承受最多的光照,也賜我們相應的雨露——給我們所能承受最大的磨練,也賜我們相應的甘甜。親愛的讀者,如果你想要明智地教育你的孩子,就要留意神如何教育祂自己的孩子。祂所行的一切盡都完美;祂所選擇的方式必定正確。  請看有多少事情是神不給祂兒女的。我想,在他們當中,大部分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自己想要的,神卻沒有賜給。常常存在有他們想得到的某一件事,但卻也總是存在有阻止他們獲得它的障礙。這彷彿是神把它置放於高過我們所能夠到的地方,並說,「這對你們無益;絕不能把它給你們。」摩西非常想跨越約旦河,看一看神應許的美地;但你一定沒有忘記,他的願望並沒有得到實現。  也請看神是如何經常地引領祂的子民,使他們行走在我們看來是黑暗和愁苦的道中。我們無法洞察所有祂對待我們的意義;我們也無法看清我們所行之道的合理性。有的時候,如此之多的試煉侵襲我們——如此多的困難包圍我們——我們沒有能力覺察這一切的必要性在哪裡。這彷彿就像是我們的父在牽引著我們的手進入一個黑暗的所在,並說,「不要存疑,只要跟從我。」從埃及到迦南有一條直道相通,但以色列人並沒有被帶領行走這道,而是繞行在曠野中,在那時,這看來是非常艱難的;聖經告訴我們,「百姓因這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出埃及記13:17;民數記21:4)。  也請看神是如何經常地以試煉和患難來教訓祂的子民。祂給他們帶來磨難和失望;祂以病痛使他們卑微;祂收回他們的財產和朋友;祂使他們從一種狀態變為另一種狀態;祂加給他們血肉之軀最難以忍受的事物;我們中的一些人在肩上擔子的重壓下幾乎昏厥倒下。我們感到了過重的壓迫,幾乎對那懲戒我們的手奪口發出怨言。使徒保羅在肉體上有一根加給他的刺,這毫無疑問是一種身體方面的苦痛,雖然我們不能確切地知道它到底是什麼,但有一點我們知道——他曾三次求主,叫這刺離開他,但沒有的得到應允(哥林多後書12:8,9)。  儘管如此,親愛的讀者,你是否聽說過,在神的兒女中,有哪一個認為他的父沒有智慧地對待他?沒有,我敢肯定你從來沒有聽說過。神的兒女總是會告訴你,從長遠來看,他們沒有被允許自行其事是一個祝福,神為他們所行的,遠勝過他們所能為自己做的。的確是這樣!他們也能夠告訴你,神如此對待他們,已給他們帶來巨大的福樂,遠遠超過他們有可能為自己獲得的,祂的道無論在當時看來有多麼坎坷,都是益人之道、平安之路。  我懇求你記住,神要以祂對待祂子民這功課來教導你。只要你認為是對你孩子有害的事,都不要因害怕什麼而讓他去做,不管他自己的願望是什麼。這是神的安排。  堅定不移地指引他(或許他目前還看不出其中的智慧),帶領他(或許他目前還不理解其方式),這是神的安排。  無論何時,只要你看到出於他靈魂健康的需要,要你責罰和管教他,你都應毫不猶疑地去實施,不管這樣做會給你的情感帶來多麼大的傷痛;記住,不要只因醫治心靈的良藥苦澀就把它丟棄。這是神的安排。  首要的是,不要擔心實施這樣一種教育計劃會給你的孩子帶來不幸。我告誡你不要有這種錯誤想法。要明白,沒有什麼比總是讓我們自行其是更能使我們不幸的了。我們的意志受到控制和否定,這是對我們的祝福;它使我們在享有祝福的時候能真正珍視它們。常受縱容會使人自私;請相信我,自私和被溺愛的孩子,很少會快樂。  親愛的讀者,不要自以為比神智慧——以神教育祂兒女的方式去教育你的孩子吧。  XIV.教育他們時不可忘記以身作則。  若沒有你自己生活的榜樣作配合,那麼無論你怎樣教導、告誡和指示孩子,都不會帶來多大益處。只要你言行不一,你的孩子就不會相信你是認真的,認為你並不是真的希望他們服從你。提勞特遜主教(Archbishop Tillotson)說過一句充滿智慧的話,「給予孩子良好的教導,卻在他們面前樹立不良的榜樣,這無異於是在以頭示意他們上天堂的道,同時用手牽引他們走向地獄。」  我們對榜樣的作用和效力知道得並不多。沒有一個人能在這世上單純向自己而活;我們總是這樣那樣地影響著周圍的人,或是好的影響,或是壞的影響,或是影響他們選擇神,或是影響他們選擇罪。他們看到我們的生活,他們留意到我們的行為,他們觀察到我們的舉止,按照他們所看到的,他們有理由認為,我們所行的是我們認為正確的。我相信,在父母與孩子的情形中,榜樣的影響力是最大的。  做父母的人啊,千萬不要忘記,孩子從眼見所學的,遠遠超過從耳朵所學的。家庭在孩子品格上所刻下的痕迹,遠比任何學校所刻的都深。學校里最好的老師在他們心靈上刻下的痕迹,遠不如他們在家中所領受的。對於孩子來說,模仿強如記憶。他們的眼見對他們心靈的影響,遠遠超過他們被告知的。  如此說來,你必須留意在孩子面前的行為。「當著孩子犯罪的,罪孽加倍」——這的確是金玉良言。你要竭力成為基督的活書,讓你的家人能夠誦讀,並明晰清楚地誦讀。在尊重神的真道、禱告、蒙恩之道和主日方面,你要作家人的榜樣。要在言詞、性情、寬厚、慈善、節制、信心、勤勞、謙卑方面作榜樣。不要以為你的孩子不會效法他們看到你做的事。你是他們的模型,他們將按你的樣式複製。你所講的道理,你對他們的說教,你智慧的指示,你良好的忠告,所有這些他們都可能不明白,但他們能夠明白你的生活。  孩子的觀察能力很強,他們很快就能看穿某些形式的虛偽,很快就能夠覺察你真實的想法和感受,很快就能學會按你的方式和看法去採取某種態度。你常常會發現﹕有其父,必有其子。  不要忘記征服者凱撒在戰場上對他士兵常用的詞句。他並沒有說「向前進」,而是說「跟我沖」。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你也必須這樣。對於你所藐視的習慣,他們很難養成,對於你從不行走的道,他們也不會去行。向孩子說教自己從不履行的道理,絕不會產生果效。這就像神話中珀涅羅珀所編織的網,她白天編織,夜間拆散。同樣,如果父母在教育孩子時不以身作則,就是在用一隻手建造,以另一隻手拆毀。  XV.教育他們時不可忘記罪的力量。  我提出這個問題,為的是讓你警惕對孩子有不合乎聖經的要求。  你絕不能把你孩子的心靈當作一張白紙,以為只要你使用正確的方法,就不會出什麼問題。我坦率地告誡你,事情不會是這樣。看到在一個孩子心裡存在著如此的敗壞和邪惡,並且它如此之快地就會結出果實,這是一件十分令人痛心的事。暴躁狂怒、任性妄為、驕傲自大、嫉妒狹隘、悶悶不樂、大發雷霆、懶惰散漫、自私自利、欺騙虛假、狡詐猾頭、謊話連篇、假冒偽善,他們非常容易學壞,十分難於學好,為達到目的而隨時變換嘴臉——對所有這些,或其中一部分,你都要作好準備去面對,即使是你自己的骨肉也會如此表現。這些一開始只露出少許的苗頭,隨後我們便會吃驚地看到它們是怎樣十分自然地成長壯大。孩子不需要誰來教導他們犯罪。  但你同時絕不可因所看到的而灰心沮喪。你絕不應因為一顆幼小的心靈如此充滿著罪而感到奇怪。它只不過是我們先祖亞當留給我們的產業,是我們來到這世界所攜帶的墮落本性,是屬於我們所有人的遺產。讓這事實使你更加殷勤地使用各種看來最有效的方式,靠著神的祝福,去抵抗這毒害吧!讓這使得你越加謹慎,儘可能地保守你的孩子遠離試探吧。  絕不要聽信某些人所說的話,他們告訴你,你的孩子不錯,教養良好,完全可以信賴。你要把你孩子的心看作像火絨一樣,總是容易點燃起來。他們即使處於最好的狀態,也只缺少一顆火星就會點燃他們的敗壞。父母很少過度小心;你要記住你孩子本性的腐敗,並且一定要加以謹慎。  XVI.教育他們時不可忘記聖經中的應許。  我提出這個問題,為的是讓你提防灰心沮喪。  神對你說了一個清楚明晰的應許,「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走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22:6)。想一想擁有一個如此應許意味著什麼。在聖經被寫出之前,應許是點燃先祖們心靈的惟一希望之燈。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他們都靠一些應許而活,並因此而獲得靈魂的昌盛。在各個時代,應許都是支撐和堅固信徒的活化劑。凡是得到一個清楚明晰應許的人,就絕不至沮喪。做父母的人啊,當你開始灰心,快要絕望時,請讀一讀這節經文,從中獲得安慰吧。  想一想那作應許的是誰。這應許不是人作的,人會撒謊或反悔;它是那永不改變的萬王之王所作的。祂曾說一件事,卻從不去行它嗎?祂曾說一件事,卻從不成就它嗎?任何事對祂來說都不困難。在人不可能的事,在神卻是可能的。親愛的讀者,如果我們沒有從我們所論到的這個應許得益處,錯不在神,而是在於我們。  在你拒絕從這應許得安慰之前,也要想一想它包含些什麼。它說在某個時候,良好的教育將特別結出果子——孩子「到老」。這裡面的確存在有安慰。你或許不能親眼看到這種謹慎教育的結果,但誰知道在你死後,它結出的福果會有多豐盛。神不會一下子就把一切賜給我們,這不是祂行事的方式。「後來」常常是祂擇以行事的時間,無論是在自然界的事上還是在恩典的事上都是如此。「後來」是患難結出義這平安果子的時節(希伯來書12:11);「後來」是那個拒絕去他父親葡萄園作工的兒子懊悔並去作工的時間(馬太福音21:29);「後來」也是那些一下子還看不到成功的父母必須期待的時間——你必須在希望中撒種,在希望中栽種。  聖靈說,「當將你的糧食撒在水面,因為日久必能得著」(傳道書11:1)。我毫不懷疑,許多孩子將在審判之日因他們所受過的良好教育而祝福他們的父母,而在他們父母活在世上的時間裡,他們從未表現出從這教育獲益的跡像。既是如此,你就當憑信心努力耕耘,確信你的勞作絕不會白費。在以利亞使寡婦的孩子復活之前,他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我們要向他學習,做到不屈不撓、堅持不懈。  XVII.教育他們時要不斷求神祝福你所做的一切。  若無神的祝福,你最大的努力也是枉然。祂掌握著萬人的心,除非祂以祂的靈去觸動你孩子的心,否則不管你怎樣努力,都達不到目的。因此,你要以不住的禱告來澆灌你播散在他們心靈土地上的種子。主願意垂聽我們,遠勝過我們禱告的意願;祂願意賜我們祝福,遠勝過我們祈求的願望——但祂喜悅我們求祂。我把禱告這事擺在你的面前,把其放在你所做的一切之上,它是最重要的。在我看來,有父母常常為其禱告的孩子很少會被丟棄。  要像雅各看待他的孩子那樣看待你的孩子;他告訴以掃,「這些孩子是神施恩給你僕人的」(創世記33:5)。像約瑟看待他孩子那樣看待你的孩子;他告訴他父親,「這是神在這裡賜給我的兒子」(創世記48:9)。像詩人那樣把他們視為「耶和華的所賜的產業」(詩篇127:3)。然後以聖潔坦然的心求主施恩憐憫祂自己所賜的。請留意亞伯拉罕怎樣為以實瑪利代求(因為他愛他),「但願以實瑪利活在禰面前」(創世記17:18)。請看瑪挪亞關於參孫是怎樣對天使說的,「我們當怎樣待這孩子,他後來當怎樣呢?」(士師記13:12)察看約伯是如何關心他孩子的靈魂的,「筵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約伯常常這樣行。」(約伯記1:5)做父母的人啊,如果你愛你的孩子,就要像這些人一樣。在施恩寶座面前,無論提他們的名字多少次都不過份。  親愛的讀者,在結束之前,請容許我再次強調,如果你想要教育孩子準備進入天堂的話,那麼使用所有能用的途徑既必要也重要。  我清楚地知道,神是一位擁有主權的神,祂隨己意行作萬事。我知道,羅波安是所羅門的兒子,瑪拿西是希西家的兒子,從中你可以看到,敬虔的父母不一定有敬虔的孩子。但我也知道,神是一位擅用途徑行事的神,因此我確信,只要你輕看我所提到過的這些方式,你的孩子就不大可能成為好孩子。  做父母的人啊,你可能會把你的孩子領去受洗,帶他們加入基督的一個教會——你可能會請敬虔的教父教母回答他們的問題,藉助他們的禱告幫助你——你可能會送他們上最好的學校,給他們聖經和祈禱書,用頭腦知識充實他們——但如果同時他們在家沒有受到日常教育,那麼我坦率地告訴你,恐怕最終你孩子靈魂的光景會很不妙。家是習慣形成的地方——家是品質奠定基礎的地方——家使我們形成我們情趣、喜好和見解的傾向。既是如此,那麼我懇求你,要在家裡小心教育你的孩子。波爾頓在臨死之時,躺在床上對他的孩子們說,「我相信,在你們中間,沒有一個人敢在沒有重生的光景中與我在基督的審判台前相會」;能夠像他這樣說話的人,是多麼的幸福啊。  做父母的人啊,我在神和主耶穌基督的面前嚴肅告誡你,要儘力和耐心地教育你的孩子,使他們走當行的道。我這樣告誡你,不單是為你孩子靈魂的緣故,也是為你自己將來安舒和平安的緣故;的確,這樣做會使你獲益。一直以來,孩子就是那能夠發射的彎弓,以最銳利的箭射穿人的心。孩子所調製的杯,是人所飲的杯中最苦的。孩子讓人流出的,是最傷心的眼淚。亞當能夠告訴你事情的確如此;雅各、大衛也能夠同樣做。在世上,沒有任何痛苦像孩子帶給他們父母的那樣令人傷心。留心吧!別讓你自己的疏忽給你的晚年帶來悲痛。小心吧!別當你眼目昏花,精力衰竭之時,在你不孝孩子的惡待下哭泣。  如果你希望你的孩子使你精神煥發,奉養你的晚年——如果你想要他們給你帶來祝福,而不是詛咒——喜樂而不是憂愁——猶大而不是流便——路得而不是俄珥巴——如果你不想像挪亞那樣,因他們所作的蒙羞,像利百加那樣,因他們而愁苦:如果這是你的願望,就及早記住我的忠告,趁他們還小的時候正確教育他們。  在結束之前,我要為所有讀這冊子的人向神禱告,願神教導你們察覺到你們自己靈魂的價值。感覺不到自己靈魂的價值,導致了洗禮經常只被看成一種形式,基督徒的教育被藐視和忽略。父母常常不注重他們自己的靈魂,從而也不注重他們子女的靈魂。他們意識不到,在與生俱來的狀態和蒙恩得救的狀態之間,有天壤之別,因此他們滿足於任由他們。  願神教導你們認識到,罪是神所憎惡的。這樣我便知道,你們會為你們子女的罪而悲痛,會竭力把他們從其中拉出來,像從火中拽出樹枝一樣。  願主教導你們大家,基督是如何寶貴,祂為我們得救所作的工是如何的偉大和全備。這樣我便堅信,你們將會使用各種方式帶領你們的子女奔向耶穌,使他們靠祂而活。  願主教導你們大家,你們需要聖靈使你們的靈魂得以更新、喚醒和成聖。這樣我便確信,你們將驅策你們的子女不住地向祂禱告,直到祂帶著大能住在他們心裡,使他們成為新造的人。  願主這樣祝福你,隨之我才能有一個美好的盼望,即你將正確地教育你們的兒女長大成人——為今生教育他們,為來生教育他們;為世界教育他們,為天堂教育他們;為神,為基督,為永恆教育他們。孩子禱告範文--------------------------------------------------------------------------------1:在恩典上長進:天父,請藉著你的靈在我的孩子裡面做工,使他們轉離自己的罪,信靠主耶穌基督,得蒙救贖,脫離律法對他們的定罪,脫離死亡的刑罰,脫離魔鬼的權勢,罪得赦免,與神和好,成為你的兒女。也求你在我心中做工,使我甘願忍受一切,不惜任何代價,以便幫助他們得著那唯有在耶穌基督里才能找到的救恩。(徒4:12;提後2:10)2:仁愛:父神,請求你做工,使我的孩子學習過仁愛的生活,象我們主基督一樣,為了服事你而甘願犧牲,擺上自己(弗5:2)3:誠實正直:天父,求你抒正直誠實雕刻在我兒女的品性中,使他們否認遭遇什麼患難和不幸,都能在你面前有清潔的良心。(詩25:21)4:警醒謹守:天父,請求你幫助我的兒女,使他們不要象周圍的許多人那樣對你國度的事漠不關心,而是讓他們在一切事上警醒謹守,愛惜光陰,等候主的再來。5:喜愛神的話語:天父,請求你在我的兒女心中生髮出對你話語的熱愛之情,使他們相信,你的話語比極多的精金更寶貴,比蜂房下滴的蜜更甘甜,並因此終生刻苦學習,潛心鑽研聖經。(詩19:10)6:公義:天父,求你使我的兒女內心燃燒著你的公義之火,使他們象你一樣喜愛公義,無論做什麼都行公義(詩11:7彌6:8)7:慈悲:天父,求你教導我的孩子時時處處以慈悲待人,就象你那樣慈悲,讓他們愛仇恨他們的人,已德報怨,善待之人。(路6:35-36)8:順服:天父,求你感化我的孩子,並賜給他們能力,使他們在主里聽從父母,因為這是理所當然的,好讓他們蒙受你的恩寵,得著福氣。9:饒恕:天父,請指教我的兒女,使他們隨時樂意從心裡饒恕別人,就象你饒恕我們一樣。(弗4:32西3:13)10:信實:天父,求你使慈愛,誠實永遠不離開我的孩子,把這兩項美德系在他們的頸項上,刻在他們的心版上。(箴3:3)11:勇氣:天父,請在我的兒女心中做工,使他們永遠剛強,勇敢,在抵擋恨惡,仇恨他們的人面前泰然不懼。(申31:6)12:清潔:天父,求你為我的兒女造清潔的心,使他們時常求你來潔凈,洗除他們的罪孽。(詩51:2)13:恩慈:天父,求你教導我的兒女,永遠不以惡報惡,永遠只求與他人有益的事。(帖前5:15)14:慷慨:天父,請求你指教我的兒女在善事上富足,慷慨施捨,樂意供給人,使他們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天國,享有真正的生命。(提前:6:18-19)15:愛好和平:天父,求你使我的兒女謙卑,使他們不與別人爭強好勝,而是學習盡一切努力做那些使人和睦和建造他人之事。(羅14:19)16:喜樂:天父,求你藉著你的靈,在我的孩子心中做工,使他們不論在什麼處境中都滿有喜樂。(貼前1:6)17:堅毅恆忍:天父,請求你幫助我的兒女時常記念你在以往聖徒生命中的恩典工作,好讓他們得著鼓舞,放下一切罪,存心忍耐去走那擺在他們前面永生的道路。18:謙卑:天父,請在我的孩子身上培育出真謙卑,在所有人面前都謙卑。好讓他們做任何事都不出於自私自利或貪圖虛名,而是因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2:3)19:憐憫:天父,求你讓我的兒女有憐憫的心,使他們以同情體恤之心看待他人,而不是尖酸刻薄,時時批評,處處指責。(西3:12)20:責任感:天父,懇求你教導我的兒女有責任心,好好管理你所賜給他們的一切,好使他們在天國得著大賞賜。(太25:14-30)21:知足:天父,請求你把知足的秘訣教給我的兒女,使他們靠著加給他們力量的基督,無論在什麼景況之下都能知足。(腓4:12-13)22:信心:天父,請求你在我的兒女心中做工,使他們有大信心,好去勝過世界和一切屬靈的仇敵,得著過正直敬虔的生活,得著你所應許的美福。(來11:33約一5:4-5)23:僕人的心(服事人的心)天父,懇求你幫助我的孩子培養出僕人的心腸,不追求為首為大,而是追求服事別人。(可10:43-45)24:盼望天父,懇求你賜恩典給我的孩子,使他們信賴你的話語,單單把盼望建立在你的話語上面,使他們能象亞伯拉罕一樣,在無可指望的時候仍然滿有盼望。25:願意工作且有能力:天父,懇求你教導我的兒女看重工作,並盡心,儘力做好工作,把工作看成最終是為你而做的,並不是為人而做。(西3:23)26:切慕神:天父,懇求你使我的兒女有顆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切慕你,永遠緊緊跟隨你的心。(詩63:1,8)27:智慧:天父,我懇求你,多多地賜屬靈的智慧聰明給我的孩子,使他們好敬畏你,遠離惡事,因此而蒙受你的恩惠,享有榮耀你幸福的人生。(箴3:13-15;9:10:16:6)28:常常禱告:天父,懇求你賜我的孩子凡事禱告祈求的心,教導他們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不斷地禱告祈求。(弗6:18:路18:1-8)29:感恩:天父,求你教導我的兒女遵基督而行,好使他們過著充滿感恩的生活;不管你使他們生活中發生什麼事,都能凡事感謝你。(西2:6-7弗5:20)30:傳道的恩典:天父,懇求你使我的兒女有遠方傳道的願望,使他們渴望看到你的榮耀在萬國中被傳揚,你的偉大作為在萬民中被述說。(詩96:3)31:靠著聖靈行事:  天父,請指教我的兒女,比幼小的時候起就靠聖靈行事,而不是順著肉體的邪情私慾而行。(加5:24-25)一、人的主要目的--------------------------------------------------------------------------------   【問1】人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 答 】人的主要目的就是榮耀神,永遠以祂為樂。  這裡指出人生的兩個本分。Ⅰ、榮耀神。Ⅱ、以神為樂。  Ⅰ、榮耀神,"叫神在凡事上……得榮耀"(彼前四11)。榮耀神就像銀線貫穿我們一切的行為。"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每一物,不論是自然的或是人造的,都有它的本分和目的;因為人是理性的受造物,所以他應該為自己決定一個目的,他理當如此在世上高舉神。他失去生命遠較失去生命的目的為佳。聖經闡明這偉大的真理就是:人生的目的是榮耀神。榮耀神包括三一神的所有位格;包括賜給我們生命的聖父;為我們犧牲自己生命的聖子;和在我們裡面產生新生命的聖靈;我們必須把榮耀歸給整個三一神。  當我們說到神的榮耀時,有人會問:什麼是神的榮耀呢?  它是雙重的榮耀:  1、神本體的榮耀。榮耀,是神不可或缺的本質,就像光對太陽一樣,祂被稱為"榮耀的神"(徒七2)。榮耀是神性發出的光輝;有神性就有榮耀,否則神就不是神了。受造物可以缺乏尊榮而存在。一位君王若沒有王服、冠冕、權杖……等,代表君王的一切,那他就只是個普通人。然而,神的榮耀是祂本體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否則祂就不是神了。神的本體就住在祂的榮耀里。神的榮耀無可增添,因為祂的榮耀是無限的;也是神最在乎的,更是不會除掉的。"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賽四十八11)。上帝會賞賜短暫的祝福給祂的兒女,就像智慧、財富、尊榮;祂也會賞賜他們屬靈的福分,賜他們恩典、祂的愛,甚至天堂;但,祂本體的榮耀是不分賜與人的。法老王將自己手上的戒指和一條金鏈子給約瑟,但卻不會將自己的王位給他。"……惟獨在寶座上我比你大"(創四十一40)。因此,上帝會豐富賞賜祂的子民;賜他們基業;賜他們基督為中保所擁有的一些榮耀;但,祂本體的榮耀卻是不分賜與人的;"在寶座上祂最大"。  2、歸給神的榮耀,或受造物極欲歸給神的榮耀。"要將耶和華的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祂,……"(代上十六29)和"……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20)。我們歸給神的榮耀,不過是在世上高舉祂的名,使祂在別人眼中顯為大。"……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   什麼是榮耀神呢?   榮耀神包括四方面:1、景仰祂;2、讚美祂;3、愛祂;4、順服祂。 這是我們為了天堂每年所當付的房租。   1、景仰神。 榮耀身是讓神在我們的思想中居首位,用我們的思想尊榮祂。"惟你--耶和華是至高,直到永遠"(詩九十二8)。"你被尊榮,遠超萬神之上"(詩九十七9)。在神裡面涵蓋所有令人感到奇妙和喜樂的美;這些美就和構成星座的美麗星星一樣的多;祂是一切存在的起源,也把祂的一些榮耀賞賜給所有的受造物。當我們景仰神,我們就在榮耀神;景仰神的屬性,就是祂本體散發的光芒;景仰神的應許,就是祂白白恩典的契約,也是內藏重價珍珠的屬靈寶盒;也景仰神用智慧和大能創造世界的作為,就是"……祂指頭所做的工"(詩八3)。榮耀神就是:有景仰神的思想;以神為最完滿的,並只在神這磐石上尋找鑽石。  2、榮耀神也包括讚美或敬拜神:" 要將耶和華的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祂,以聖潔的裝飾敬拜耶和華"(詩廿九2)。敬拜是雙重的:(1)生活中對位高者的尊敬。"亞伯拉罕就起來,向那地的赫人下拜"(創廿三7),敬虔和禮貌是互不衝突的。(2)我們將屬神的敬拜歸給神,是祂君王身份所應得的。"……眾民……就低頭,面伏於地,敬拜耶和華"(尼八6)。在屬神的敬拜上,神是忌邪的;敬拜是神最在乎的,是祂皇冠上的珍珠;祂看守敬拜如同看守生命樹一樣,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無一人可以靠近而侵犯。屬神的敬拜必須按照神的吩咐,否則就是獻凡火(利十1)。上帝吩咐摩西造會幕:"……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模式"(出廿五40)。他不能在這樣式之外任意省略或加添。既然上帝這麼嚴格要求敬拜的地方,那祂會如何嚴格要求敬拜本身!在敬拜上,我們必須完全照神所吩咐的去做。  3、愛神。 這是我們榮耀神的一部分,當我們愛神,我們就在榮耀神。"你要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六5)。愛是雙重的:(1)私慾的愛,喜愛私慾,也就是自我的愛:就像一個人對我們好,我們就會愛他。一個被稱為愛神的惡人,是因為神使他有好的收成,或使他福杯滿溢。他是愛神的祝福,而不是愛神。(2)以對象為樂的愛:就像一個人以他的朋友為樂。這是真正的愛神;心向著神,就像一個人的心向著他的財寶。這愛是豐盛的,不是僅有幾滴,乃像泉源。這是我們最高的愛;就是將我們至上的愛歸給神。"……使你喝石榴汁釀的香酒"(歌八2)。如果新娘有一杯更香醇濃郁的酒,就會獻給基督喝。這是熾熱的愛。真正的聖徒是撒拉弗,向神燃燒著聖潔的愛。新娘因愛而昏厥:"思愛成病"(歌二5)。這樣,愛神就是榮耀神。誰使我們最快樂,誰就要擁有我們最大的愛。  4、順服神。 是將自己獻給神,預備好服事祂。天使是如此榮耀神的;他們侍立在祂的寶座旁,預備好聽從祂的吩咐;因此用展開翅膀的基路伯來代表他們;表示他們隨即的順服。我們忠心的事奉神,就是榮耀神;我們的頭是用來為神學習的,我們的舌頭是為祂爭辯的,我們的手是為了幫助祂的肢體。 博士來到基督面前,不只是屈膝,也帶了黃金和沒藥(太二11)。所以,我們不僅僅屈膝敬拜神,也要向神獻上由衷的順服。我們不猶豫地事奉,就是榮耀神,當我們在福音的旗幟下與仇敵作戰並對神說,就像大衛對掃羅王說:"你的僕人要去與那非利士人戰鬥"(撒上十七32)。  一位好基督徒就像太陽,不僅發熱,也在定規它的軌道上運行環繞地球。照樣, 榮耀神的人不僅熱愛神,他也遵著神的話而行,竭力行走在順服的路上。   為什麼我們必須榮耀神?  1、因為祂賜給我們生命。" 我們是祂造的"(詩一OO3)。我們認為,存留我們生命的人是極仁慈的,但,上帝賜給我們生命,更是何等大的仁慈啊!祂給我們氣息;就是生命,和生命中所有的安慰。祂給我們健康,就是使生命甘甜的佐料;也給我們食物,就是滋潤生命之燈的油。既然我們的一切都來自祂的豐富,那我們榮耀祂豈不是理所當然的嗎?我們靠祂而活,豈不該為祂而活嗎?"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十一36)。我們的一切皆源於祂的豐富,我們所擁有的都是出自祂白白的恩典;故此,一切都該歸給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上帝不僅是我們的賜於者,也是我們的創造主,就如出自大海的眾河流又彙集流入大海。  2、因為上帝是為了祂自己的榮耀創造萬物。" 耶和華所造的,都是為祂造的"(箴十六4)。也就是"為了祂的榮耀"。就像君王從貨物中徵稅,照樣,神從祂所造的萬有得榮耀,祂也從惡人得榮耀。即使他們不歸榮耀給祂,祂也能從他們得榮耀。"我要在法老……得榮耀"(出十四17)。但,祂也特別為了自己的榮耀創造敬虔的人;他們是讚美神的活潑器皿。"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好述說我的美德"(賽四十三21)。事實上,他們不能增加祂的榮耀,但他們能高舉祂的榮耀;他們不能在天上高舉祂,但他們能在別人的思想中高舉祂。上帝將聖徒領入祂的家庭給他們兒女的名分,使他們作君尊的祭司,要叫他們宣揚那召他們者的美德(彼前二9)。  3、因為神的榮耀有本體的價值和完滿; 摻透人的思想並天使的話語。祂的榮耀是祂的寶藏,蘊藏祂一切的豐盛;就如米迦所說的:"……我還有所剩的嗎"(士十八24)?因此,除了神的榮耀,神還有所剩的嗎?上帝的榮耀遠勝天堂,也遠超過人靈魂救恩的價值。世上的國度可能被推翻,世人和天使可能被毀滅,但,上帝冠冕上的一顆珍珠或祂榮耀的一束光芒卻絕不消逝。  4、既然比我們低等或高等的受造物都榮耀神,難道我們能例外嗎? 難道萬有都榮耀神,而人卻例外嗎?若是如此,那人的被造是何等遺憾!(1)比我們低等的受造物榮耀神,無生物及諸天都榮耀神。"諸天述說神的榮耀"(詩十九1);奇妙的天上作為,展露祂創造者的榮耀;諸天被蔚藍的色彩鏤畫出,呈現神的能力和智慧。"諸天述說祂的榮耀":從太陽中可以看見神的容光灼熱的閃耀,也在群星中閃耀。看天空的鳥兒,和著他們清脆的嗓子,唱詩讚美神。所有的獸類各從其類榮耀身。"野地的走獸必尊重我"(賽四十三20);(2)比我們高等的受造物榮耀神:"天使都是服役的靈"(來一14)。他們仍然侍立在上帝的寶座前,將榮耀的盈餘納入天上的財庫。的確,人應該遠較天使更效力於神的榮耀;因為,神使人比天使更尊榮,基督是取了人樣而不是天使樣。雖然,就創造而言,神造人"比天使微小一點"(來二7),但,以救贖而言,神使人比天使高。祂與人類結婚;天使卻是基督的朋友而非配偶。祂給我們穿上紫色的義袍,就是比天使更高的義(林後五21)。既然天使歸榮耀給神,我們豈不更應該因我們比天使尊榮而更榮耀神嗎?  5、我們必須歸榮耀給神,因為我們一切的盼望都在乎祂。" 我的指望在乎你"(詩卅九7)和"我的盼望是從祂而來"(詩六十二5);我期盼祂給我一個國度。一個乖巧的小孩,因著要求父母供給他一切所需而尊榮他的父母:"我的泉源都在你裡面"(詩八十七7)。恩典的銀泉和榮耀的金泉都在祂裡面。   在哪些方面我們可以榮耀神呢?  1、將榮耀神當作我們惟一的目標。 讓神得榮耀是一回事,將神的榮耀當作目標又是另一回事。我們一切行為的最終目的必須是榮耀神。因此,基督說:"我不求自己的榮耀,乃是求那差我來者的榮耀"(約八50)。假冒為善者是短視的,因為他看自己的榮耀過於神的榮耀。在太六2中,我們的救主分辨這些人,並加以警告:"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一位陌生者會這麼問:"喇叭的聲音代表什麼呢?"有人回答說:"他們要周濟窮人。"所以,他們並非樂捐,乃是為了得尊榮與稱讚,得到從人來的榮耀;從人來的氣息是吹動他們慈善之帆的風;"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獎賞。"假冒為善者可以開收據給自己,寫道:"銀貨兩訖。"屈梭多模稱虛浮的榮耀為魔鬼擄掠人最大的網羅之一。居普良說:"撒旦用不節制無法打敗的人,它會用驕傲和虛浮的榮耀勝過他們。"哎呀,我們要謹慎,免得落入自我崇拜中!我們要將榮耀神當作惟一的目標。  我們當如此行:  (1) 寧願榮耀神超過其他一切事情;超過我們的信譽、財產、親情;當神的榮耀與這些發生衝突時,我們選擇榮耀神。如果親情攔阻我們上天堂的路,我們必須跨過它們或踐踏它們。作兒女的必須斷絕與父母的關係,忘掉他屬於他父母;他必須為神的緣故不認父親或母親。" 他論自己的父母說:我未曾看見;他也不承認弟兄"(申卅三9),這就是將榮耀神當作我們惟一的目標。  (2) 即使神的旨意與我們的意願衝突,我們仍滿足於神的旨意,如此,就是將榮耀神當作我們的目標。 主啊,只要你成為得勝者,我滿意成為失敗者;只要我有更多恩典而你更得榮耀,我就滿意失去身體的健康。不管它是食物或是苦藥,只要是來自你,我都接受。主啊,我的渴望就是你得到最大的榮耀。我們的救主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廿六39)。如果上帝要借著基督的受苦得更大的榮耀,祂就滿足於受苦。"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約十二28)。  (3) 我們滿足於別人比我們有更多的恩賜和尊榮,只要能增進神的榮耀,如此就是將榮耀神當作我們的目標。一個心裡有神、眼裡有神榮耀的人,渴望神被高舉;一旦神被高舉,不管是誰高舉的,他都歡喜。" 有的傳基督是出於嫉妒紛爭,……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腓一15,18);他們傳基督是出於嫉妒,嫉妒保羅有一大群聽眾,他們傳基督為願自己的恩賜高過保羅,奪取他的一些聽眾:無論怎樣,保羅說,基督究竟被傳開了,並且神得到榮耀,為此,我就歡喜;只要能讓公義的太陽照耀,我願挪去我的燭台。  2、借著誠懇的認罪榮耀神。 在十字架上的強盜,終其一生過著不討神喜悅的生活,但在臨死前借著認罪歸榮耀給神。"我們是應該的"(路廿三41),他承認他不僅應受十字架的刑罰,更是該受滅亡。"我兒,我勸你將榮耀歸給神,在祂面前認罪"(書七19),謙卑的認罪,高舉神。當上帝嘉勉那些原本該受咒詛的人時,祂白白的恩典的何等顯大!為罪找託詞和矯飾罪就是玷污神。亞當並沒有否認他吃了禁果,但他也沒有完全認罪,反倒指責神:"你所賜給我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創三12)。如果你沒有把那女人賜給我成為一個引誘者,我就不會犯罪。認罪是榮耀神,因為它表明神是清白的;認罪是承認不管神做什麼,祂是聖潔和公義的。尼希米為神的公義辯護說:"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你卻是公義的"(尼九33)。在一種自由、不受任何外力脅迫下的認罪,才是真實的認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路十五18);這位浪子,在他的父親尚未定他的罪之前,先承認他自己有罪。  3、借著相信神榮耀祂。" 亞伯拉罕因信心裡的堅固,將榮耀歸給神"(羅四20),不信冒犯神,因為將神當作說謊的;"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約壹五10),信心歸榮耀給神,因為它印上印,證明神是真的(約三33)。信靠者奔向神的恩慈和真理,就像奔向避難的祭壇;他將自己委身在神的應許中,將他所有的交託給神。"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詩卅一5);這是一個歸榮耀給神非常好的方式,並且神尊榮信心,因為信心尊榮祂。當我們信任一個人,將我們一切所有的委託他,甚至連我們的生命和財產都交在他手裡時,對這人而言,這是一個很大的尊榮;這表示我們對這人有很高的評價。但以理的三個朋友因信榮耀神:"我們所事奉的神,能救我們,也必救我們"(但三17);信心知道在神沒有難成的事,且在看不見祂時,仍相信祂。  4、借著對神的榮耀敏銳而榮耀神。 神的榮耀親密如同祂的至寶。一個真實無偽的孩子,見到他的父親受羞辱會傷心。"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詩六十九9)。 聽到神受羞辱,就如我們受到羞辱。神的榮耀受損,就如我們受損。這就是對神的榮耀敏銳。  5、借著結果子榮耀神。" 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約十五8),正如不結果子羞辱神,照樣,結果子尊榮神。"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腓一11)。我們斷不能像福音書中提到的那棵無花果樹,除了葉子,空無一物,但要像柑桔樹(Pomecitron),愈來愈成熟並盛開,不斷的結果子。不是作信仰告白榮耀神,乃是結果子。神要求我們如此榮耀祂。"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裡的果子呢"(林前九7)。森林中的樹可能不結果子,但,花園中的樹必定結果子。我們必須結愛的果子和好行為的果子。"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6)。信心使我們的行為成聖,行為印證我們的信心;善待他人,看顧瞎眼、瘸腿的,都極其榮耀神。 基督也是如此榮耀父;"祂周流四方,行善事"(徒十38),借著結果子,我們在神眼中看為華美。"耶和華給你起名叫青橄欖樹,又華美又結好果子"(耶十一16)。我們必須多結果子;因為多結果子才榮耀神:"如果你們多結果子",配偶的雙乳被比作成串的葡萄,表示她的多產(歌七7)。雖然,最低限度的恩典能帶給你救恩,但是卻不能帶給你神極其的榮耀。基督不是稱讚馬利亞有一絲愛,而是她的愛多;"她的愛多"(路七47)。  6、借著滿足於神把我們擺放的位置,而榮耀神。 當我們安於神量給我們的疆界,我們就因祂的智慧歸榮耀給祂。保羅亦如此榮耀神,主使他比他人遭遇更多不同的狀況:"多下監牢,……冒死是屢次有的"(林後十一23)。但他卻學會了滿足。他能在暴風雨或平靜中航行;能安於神所擺的任何位置;能處貧窮或豐富(腓四12)。好基督徒會如此爭辯:這是上帝把我擺置的光景;若祂喜悅,祂可以把我擺在更高的位置,但那可能會使我受引誘,他所作的都有智慧和愛;因此,我要坐下安享我的光景。這確實極榮耀神;借著這種基督徒,上帝算自己極得尊榮。 在此,上帝會說:這是合我心意的人;我可以任意放置他,並沒有聽到埋怨聲,他是滿足的。這顯示恩典的豐富。以恩典為冠冕時的滿足,不足為奇;但,當恩典與挫折相遇,那時的滿足就確實是一件榮耀的事。一個人置身於天堂時感到滿足,也不稀奇;但,當遭遇患難仍能滿足,就像是基督徒。這人必歸榮耀給神;因為他向世人展示,雖然他碗里僅存一點食物,但在神裡面已足夠使他滿足:他會像大衛一樣說:"耶和華是我的產業,……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詩十六5-6)。  7、借著作成得救的功夫榮耀神。 上帝已將祂的榮耀和我們的好處緊緊相連。我們借著努力於我們的救恩而榮耀祂。許多人的歸主就是榮耀神;祂白白恩典的計劃得以成就,神也因祂的憐憫得榮耀;因此,當我們為我們的救恩努力時,就尊榮神。當我了解到:在我聽道、禱告的同時就是在榮耀神,這個事實就大大的激勵我事奉神;當我努力於我天上的榮耀時,我就更榮耀神。 對一個臣屬來說,這是很令人振奮的事,君王對你說:"你要到遙遠的金礦中,盡你所能的為自己挖你所能帶得走的黃金,如果你如此行,就是尊榮我,我會很高興。"所以,如上所述,上帝說:"你們去參加婚筵,盡你所能地支取恩典,為自己挖取救恩;你愈得快樂,就愈算我得榮耀。"  8、借著為神而活榮耀神。" 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5)。"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羅十四8);拜金主義者為他的錢而活,享樂主義者為他們的肚腹而活;罪人人生的計劃是滿足自己的私慾,但,當我們為神而活,我們就是在榮耀神。當我們為事奉神而活,且將自己全然獻給神,這就是為神而活。主已差遣我們進入這個世界,就像商人差他的僱員出國為他謀利。當我們為神謀利傳揚祂的福音,我們就是為神而活。 神給每一個人恩賜;若不將恩賜隱藏,而為神運用,這就是為神而活。一家之主借著輔導和好榜樣,努力想引領他的僕人歸主;一位牧師費財費力想領人歸主,讓基督的國度更擴張;一位在上執政掌權的官並非是空空的佩劍,而是努力地剷除罪惡、壓制邪惡;這就是為神而活,亦是榮耀神。"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顯大"(腓一20)。保羅有三個願望,都是與基督有關的;就是得與基督有份、與基督同在、彰顯基督。  9、借著喜樂的生活榮耀神。 當世人見基督徒在最危難的時期,仍有喜樂的心,這就歸榮耀給神;那在危難中能使他的心喜樂的,也能使他如夜鷹,雖然有刺梗喉,仍能歡唱。神的百姓有喜樂歡愉的根基。他們被稱義並有兒女的名分,這產生內在的平安;不管外在的狂風暴雨有多大,內心仍有歡樂的音樂(林後一4,帖前一6)。當我們思想到基督借著祂的寶血,透過祂的聖靈為我們成就了大事,這就是極大喜樂的根基,這樣的喜樂榮耀神。當一個僕人總是愁容滿面,這意味他的主人虧待他;照樣,當神的百姓垂頭喪氣,好像他並非服事一位好主人,或是後悔自己的選擇,如此的反應羞辱神。就像惡人公開地犯罪使福音蒙羞,照樣,敬虔的人過著不喜樂的生活也是如此。" 當樂意事奉耶和華"(詩一OO2)除非你帶著喜樂的心,不然你的事奉不能榮耀祂。基督徒歡樂的外表榮耀神;信仰不會奪去我們的喜樂,反倒更精鍊它;我們的弦沒有斷,而是彈奏出和弦美妙的音樂。  10、借著為真理爭辯榮耀神。 上帝極多的榮耀是在祂的真理裡面。上帝已將祂的真理委託我們,就像主人將錢包委託僕人看管一樣。除了我們的靈魂,我們也沒有更有價值的東西委託神,照樣,除了神的真理,神也沒有更有價值的東西委託我們。真理是神所發出的光芒。神極多的榮耀在祂的真理裡面。我們擁護神的真理,這就是榮耀神。"你們要為真道竭力的爭辯"(猶3)。 希臘文"爭辯"意思是"竭力的爭辯",就像為自己的土地爭取,不讓屬己的權利受損;所以我們必須為神的真道爭辯。如果有更多神的百姓為神的真道爭辯,神將更得榮耀。有些人只是殷切的為一些儀文瑣事爭辯,而不是為真正的真理爭辯。你能想像嗎?當一個人不為他的遺產爭辯,而只是為了儀文瑣事,或是為了一盒偽造證件爭辯,而不是為產權爭辯,這樣的人,我們想他是毫無分辨能力的。  11、借著讚美榮耀神。讚美是高舉神的行為。" 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詩五十23);希伯來字Bara是創造,Barak是讚美,這兩個字有一點不同,因為創造的目的為了讚美神。大衛被譽為以色列美歌的作者,他對神的讚美被稱為榮耀神。"主--我的神啊,我要一心稱讚你;我要榮耀你的名"(詩八十六12)。雖然我們不能增添神本體的榮耀,但,讚美神就在別人眼中高舉神。當我們讚美神,我們就是在宣揚祂的美名, 將祂完滿的戰利品陳列出來。眾天使如此榮耀神;他們是天堂的大詩班,吹號讚美神。讚美是信仰最高和最純凈的行為之一。在禱告中,我們活出人的樣式;在讚美中,我們活出天使的樣式。信徒被稱為"神的殿"(林前三16)。當我們的舌頭讚美神時,就像神屬靈聖殿中的樂器在演奏。遺憾的是,至今神從讚美所得的榮耀甚少!許多人終日埋怨毫不滿足,甚少人借著神的名所該得的讚美歸榮耀給神。聖經告訴我們,聖徒手中握有豎琴,這是讚美的象徵。許多人眼中含淚、口中抱怨,卻僅有少數人手中握著豎琴讚美榮耀神。深盼我們借著讚美尊榮神。讚美是我們該付給神的租金。當上帝繼續續約,我們就該繼續付我們的租金。  12、借著為神的名發熱心榮耀神。" 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消了;因……他以我的忌邪為心"(民廿五11),熱心摻著情感,是愛和憤怒的集合;它帶出我們對神極大的愛,和對罪的憤怒。熱心不能忍受神的名受屈辱;基督徒的心充滿熱誠,見到神的名受辱,比自己受辱更不能忍受。"你不能容忍惡人"(啟二2)。 我們的救主基督也是如此榮耀祂的父;祂充滿熱誠,將聖殿中兌換銀錢的人趕走(約二14-17)。"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  13、在日常生活及社會中的行為仰望神,就是榮耀神。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在吃喝上,"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屬靈的人握有節制的金韁繩;他以食物為醫療衰弱本性的良藥,使他更健康好事奉神;他不將食物當作放縱肉體私慾的燃料,而作為盡本分的幫助。在作買賣上,我們以榮耀神為中心。惡人靠所斂取的不義之財而活,借著詭詐的天平,就像何十二7所說的:"手裡有詭詐的天平",如此,他們愈偷斤減兩,他們的罪就愈重,他們索取的錢超過貨品真實的價值,不是八十元的貨要賣五十元,而是五元的貨要賣八十元,甚至是雙倍的價錢。我們要遵行聖經的格言:"我們願意人怎樣待我們,我們也要怎樣待人",我們作買賣都要榮耀神,如此,在我們賣東西時,就不致把我們的良心也出賣了。"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徒廿四16)。我們在日常生活及社會中的行為仰望神,且不作任何傷害信仰的事,這就是榮耀神。  14、借著努力領人歸主,而榮耀神; 也就是說,我們努力想要他人歸主,好使他們也成為榮耀神的器皿。我們應同時是鑽石和磁石;鑽石顯現恩典的光輝,磁石為吸引人歸向基督的美德。"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加四19)……等。斷開魔鬼的枷鎖,救人脫離黑暗的權勢歸向神,這是一個極大榮耀神的方法。  15、當我們為神受苦,且為福音的緣故犧牲我們的生命,這就是榮耀神的頂點。" 但年老的時候,……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約廿一18-19)。上帝在殉道者身上顯出祂的榮耀。"因此,你們要在東方榮耀耶和華"(賽廿四15),米該亞的被囚,以賽亞被鋸死,保羅被斬首,路加被弔死在橄欖樹上;借他們的死,神得著榮耀。早期聖徒的苦難的確榮耀神,並且使福音廣傳於世。當時的旁觀者會怎麼說呢?看他們所事奉的主人多好,他們何等愛祂,冒著犧牲一切的危險事奉祂。基督國度的榮耀並非根植於世俗的浮華和壯麗,如世上君王一般;而是從祂受苦的百姓所流露喜樂的心看出。古時的聖徒"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十二11)。他們懷抱磨難就像許多人懷抱華冠一樣。若神呼召我們受難,求神賜恩使我們能如此榮耀祂。許多人禱告:"叫這杯離開我",但很少人禱告:"願你的旨意成就。"  16、當我們把一切所得的榮耀歸給神,就是榮耀神。 希律演講時,百姓喊著說:"這是神的聲音,不是人的聲音。"希律歸榮耀給自己;聖經說:"希律不歸榮耀給神,所以主的使者立刻罰他,他被蟲所咬,氣就絕了"(徒十二23)。當我們把一切讚美和榮耀歸給神,就是榮耀神 。"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林前十五10),有人認為這樣說很驕傲,但,使徒保羅乃是從自己頭上摘下這冠冕,加冕在白白恩典上:"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就像約押,在他攻取拉巴城時,他打發人找大衛王來,好讓大衛王可以得到勝利的冠冕(撒下十二28),照樣,一個基督徒,當他靠主勝過誘惑或任何腐敗時,也照樣找基督來,好讓祂可以得到勝利的冠冕。就像蠶吐絲編繭把自己藏住,不被看見一樣;照樣,當我們做了值得誇讚的事,我們必須把自己隱藏在謙卑的面紗里,而將一切所得的榮耀歸給神。就像康士坦丁把基督的名字寫在他的門上,我們也要把基督的名字寫在我們所行的一切事上,讓基督戴著讚美的花圈。  17、借著過聖潔的生活榮耀神。敗壞的生活羞辱神。" 你們是聖潔的國度,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者的美德"(彼前二9)。"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羅二24),伊皮法紐說:"這世代放縱私慾的基督徒,連異教徒都摒棄他們,且掩耳不聽他們講道。"我們要借著嚴謹屬神的生活榮耀神。雖然基督教主要的果子在人內心,但,我們的光也當照在人前,叫人可以看見。 建築物的安全來自它的根基,但它的榮耀卻由於它的頭銜;照樣,信心之美在乎每日的生活。聖經稱聖徒為珠寶。當他在世人眼前散發出閃亮聖潔的光輝時,他們就是"照主所行的去行"(約壹二6)。當他們活得就像親眼看見主活在他們面前,也像在山上與面貌改變的主同在時,他們就活出信仰,把榮耀加冕於天上。  【運用一】這個主題教導我們,我們最主要的目的不是獲取大量房產,也不是在世上積攢財寶;貪愛物質是人墮落後的腐敗。有時他們畢生得不到資產,就像獵人終夜狩獵卻毫無收穫;即使有收穫,又怎麼樣呢?也不能滿足他們的心,就像水手口中吹的氣,不能吹動帆使船航行一樣。他們耗盡光陰,就像以色列人,只不過收集了草木禾秸,卻忘了他們人生最終的目的就是榮耀神。"他為風勞碌有什麼益處呢"(傳五16)?這些東西都很快就消失了。  【運用二】這個主題責備這樣的人:(1)根本不歸榮耀給神的人;也就是沒有達成他們被造的目的的人,他們不是利用時間,而是浪費時間 ;就像葡萄藤一樣(結十五2);他們的生活就如聖伯納所說的:"若非充滿罪惡,就是不結果子,無用而白佔地土。"有一天上帝會問這樣的問題,就像亞哈隨魯王所問的:"末底改行了這事,賜他什麼尊榮爵位沒有"(斯六3)?你榮耀了我什麼?你帶了什麼榮耀進我天上的財庫呢?上帝賜給每一個人榮耀祂的能力;祂賜你健康、才能、財富和令人奮興的恩典,這些都是上帝擺在你手裡的機會,使你能榮耀祂;所以,無庸置疑地,祂將和你算帳,要發現祂委託你祂已成就的一切恩慈,而你給了祂什麼樣的榮耀?在才幹的比喻中,上帝和領了五千和兩千銀子的人算帳,明顯上帝也將認真地和你算帳,要知道你怎麼運用祂所賜你的才幹,並給了祂什麼樣的榮耀。哎呀,這對那些埋藏自己恩賜的人是多麼悲慘的事,根本不歸榮耀給神!"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太廿五30);即使你消極的說我沒有羞辱神,因為我沒有過罪大惡極的生活;但,這不足以為你自己辯護,在積極方面,你做了什麼善行呢?你歸過什麼樣的榮耀給神呢?這對一個在葡萄園工作的僕人來說是不夠的,光說他沒有砍樹或沒有破壞籬笆;如果他在園中沒有做該做的事,他就得不到工錢;照樣,如果你沒有好好的在你的崗位上工作,不榮耀神,你就得不到工錢,得不到救恩。哎呀,想想這點吧!你們這些在世上根本不事奉神的人。基督咒詛了那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  (2) 不僅是責備根本不榮耀神的人,也責備那奪取神榮耀的人。"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瑪三8)。他們奪取了該歸給神的榮耀,而歸在自己身上。①若他們獲得一份產業,就把一切的收穫歸功於自己的努力,在自己頭上戴上冠冕,一點也沒有考慮到申八18所說的:"你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因為得資財的力量是祂給你的。"②若他們在信仰上盡了任何的本分,也都是為了榮耀自己。"故意叫人看見"(太六1),他們搭起舞台供人景仰他們,並封他們為聖。虛浮榮耀之油點燃他們的油燈。有許多人已經被輿論的風吹到地獄裡去了!如果魔鬼借著不節制無法勝過這些人,他就會利用虛浮的榮耀勝過他們。  (3) 它也責備那些攻擊神榮耀的人。"恐怕你們倒是攻擊神了"(徒五39)。這些攻擊推動神榮耀之事的人,就是在攻擊神的榮耀。講道就是推動神榮耀的事,是領人歸向神的工具。如此,這些阻撓講道的人,就是在攻擊神的榮耀。"不許我們傳道給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帖前二16)。戴克里先發起第十次對基督徒的迫害,禁止基督徒聚會,也命人拆除教堂。這些阻撓講道的人,就像那些塞住水井的非利士人,他們塞住的並非是水井,乃是塞住了生命之泉。他們趕走了醫治他們因犯罪而生病之靈魂的醫生。牧師是光(太五14),而除了賊有誰恨光呢?他們直接攻擊神的榮耀;當主定他們流人靈魂之血的罪時,他們要如何向神交帳!"你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阻擋他們"(路十一52)。惟一能使他們脫罪的除非是:天堂沒有公義或地獄沒有烈火。  【運用三】勸勉。讓我們每一位在我們的位份上,將榮耀神作為我們最主要的目的。(1)對在上執政掌權者:上帝已把他們擺在極尊榮的位子。"我曾說:你們是神"(詩八十二6),他們已享受了多大的尊榮,但卻不榮耀神?(2)牧師應學習如何推動神的榮耀。上帝已把兩件最重要的事情委託他們,祂的真理和祂百姓的靈魂。牧師們的職責是榮耀神。他們必須借著在真道教義上努力,榮耀神。"我在上帝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囑咐你: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提後四1-2)……等。奧古斯丁許願說:"願基督再臨時,我正在禱告或講道。"牧師們必須借著過熱誠和聖潔的生活榮耀神。舊約中的大祭司,在聖坦前事奉以先,先在盆中清洗,照樣,在神的家中事奉,首先必須借著悔改洗濯一切的罪惡。當我們想到有多少自稱為牧師的人,不僅不歸榮耀給神,反倒羞辱神(代下十一15),這真是令人悲傷痛心。他們的生活就如他們的教義一樣的不純正;他們指責別人犯的罪,自己也照樣犯。普塔契的僕人指責他說:"他寫了一本如何避免發怒的書,但他卻向我發怒。"照樣,身為牧師的傳講不要醉酒,而自己反倒醉酒;傳講不要口出穢言,而自己反倒口出穢言!(3)一家之主必須榮耀神,必須遵主的指示教導孩子和僕人。他們的房子理當是小教堂。"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遵守我的道"(創十八19)。你們這些家長,上帝把靈魂託付你們。因為,若無家庭紀律的韁繩,年輕人勢如脫韁野馬,無法控制。  在即將離世時,想到我們已在我們的生活中榮耀神,這是極大的安慰。這是基督臨死前的安慰:"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約十七4), 在離世的那一刻,世上所有的慰藉都將消散:若你想到你在世時是多麼富有,多麼享樂;然而,這一切不僅不能使你得安慰,反而將更折磨你。將消散的財物對人有什麼益處呢?但,當你的良心告訴你,你在世已經榮耀神,這對你的靈魂是何等甘甜的慰藉和平安啊!這將使你何等地想離開這世界!在葡萄園終日勞碌的僕人,期盼夜間來臨,好領取工錢。那在世不歸榮耀給神的人,在離世時怎能想要得慰藉?他們不撒種,豈能期盼豐收。那不榮耀神的人,怎能期盼從神得榮耀呢?他們臨終時,將何等恐懼啊!在土裡的蟲吞吃他們的身體之前,良知的蟲將先啃蝕他們的靈魂。   如果我們榮耀神,神將使我們的靈魂永遠得尊榮。借著高舉神的榮耀,我們亦增添了自己的榮耀:借著榮耀神,我們終將從神得著喜樂。   Ⅱ、人的主要目的就是永遠以神為樂。"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詩七十三25)?也就是說,除了神以外,在天上我還有什麼可愛慕的呢?從神來的喜樂是雙重的:一在今生,一在來世。  1、 在今世享受神。享受神的恩典之道是件美好的事,但,能在神恩典之道中享受神的同在,是屬靈的人所切望的。"我在聖所中曾如此瞻仰你,為要見你的……榮耀"(詩六十三2)。從神來的甘甜享受,就是當我們經歷到祂的靈隨著恩典之道,並將恩典注入我們心中,當神話語中的靈加速喚醒我們的心時,就如路廿四32所形容的:"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當聖靈改變我們的心,將聖潔深印我們的心時,"我們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林後三18),當聖靈用安慰挑旺我們的心時,並不只是膏抹我們,乃是印上印;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五5)。"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一3)。在神的話語中,我們得聽神的聲音,而在聖禮中,我們得享神的親吻。在我們盡本分時,神就挑旺我們的心,降火應驗。神的靈與我們甜蜜的交通,是榮耀中初熟的果子。那時,基督揭去祂的帕子,露出笑顏;引領信徒進入筵宴所,並賜他們美酒;祂從門口伸出手來,觸動他們的心,使之歡喜跳躍。哦, 在神裡面的享受是何等甘甜!敬虔的人在恩典之道中,從神領受屬神的喜樂,以致提升靈魂超越世事,唾棄屬世的一切。  【運用一】在今世享受神是如此甘甜嗎?那些享受他們的私慾超過享受神的人,是何等邪惡啊!"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約壹二16),是他們所敬拜的三位一體。肉體的情慾是惡欲或衝動,激勵人行惡。有報復的私慾和淫亂的私慾。私慾就像烈火,將人的靈魂投入燃燒的火焰中。 亞里士多德說:"感官的情慾如同野獸,因為當任何的私慾釀成暴力,就聽不見理智和良知的聲音。這些私慾叫人迷糊且獸性大發。""姦淫和酒,……奪去人的心"(何四11)。就是奪去人心中任何的良善。有多少人他們主要的目的不是享受神,而是享受他們的私慾;就像紅衣主教說的:"讓我保有在巴黎地區紅衣主教的權利和身份,我就樂意失去我在樂園裡的份。"私慾首先以享樂誘人,緊接而來的是致命的一劍。"直等劍穿他的肝"(箴七23),這應該像是一把發火焰的劍,攔阻人犯任意妄為屬肉體的罪。誰願為飲一滴享樂,而喝下如大海的忿怒呢?  【運用二】深盼在神的恩典之道中,我們能享受祂甜蜜的同在。在靈里享受與神同在,對大多數人來說,是難解和神秘的。不是每一個在王宮外的閑雜人都可以和國王談話。我們可能在神的恩典之道中接近神,並在天堂的門外徘徊,卻仍無法享受與神親密的交通。我們可能擁有字句,而沒有聖靈,有看得見的異像,卻沒有看不見的恩典。在盡本分時,我們最應該看重的是享受神。"我的心渴想神,就是永生神"(詩四十二2)。哎呀!若將屬世的享受和享受神比起來,它們算什麼呢?享受健康並居住華廈而不享受神,這算什麼呢?"我沒有日光就哀哭行去"(伯三十28)。你若享受一切的受造物,但卻沒有享受神,你也要說:"我沒有日光就哀哭行去"。我們最大的目的應該是擁有恩典之道的神,而不只是擁有神的恩典之道。今世享受神甜美的同在,是最完滿的生活:祂是蜜的蜂房,豐富的倉庫,和歡愉的泉源(詩卅六8-9)。雲雀飛得愈高,它的歌聲愈甜美: 我們借信心的翅膀飛得愈高,我們愈享受神。在禱告和默想時,我們的心是何等地被挑旺!在信靠神中,我們是何等的喜樂和平安!難道在天堂會不舒服嗎?在今世愈多享受神的人,就像被天堂環繞。深盼我們所最渴慕的就是:在神恩典之道中享受神!在世享受神甜蜜的同在,就是在天上享受祂的憑據。  以上就帶領我們來到第二點:  2、 在永世里享受神。人主要的目的是永遠以神為樂。在到天上完滿享受神之前,有一些可以讓我們預嘗的事;那就是,我們活在恩典之下。當我們在榮耀中與祂交通之前,我們必須在恩典中效法祂。恩典和榮耀是串聯在一起的。恩典在榮耀之前,如同晨星在太陽之前。上帝要我們有足夠的資格,適切的蒙福光景。醉酒和口出穢言的人,不適合在榮耀里享受神;主不會在胸懷裡懷抱毒蛇。 只有"清心的人得見神"。在我們穿上榮耀的錦繡衣袍之前,我們必須先像王的女兒一樣,在內里極其榮華。就像亞哈隨魯王先要童女潔凈並膏抹,且用香料抹身,然後才能侍立在王前(斯二12),照樣,我們必須有神的膏抹,並有聖靈恩典的香水,那些香味,然後我們才能在天上的君王面前侍立。如此,借著恩典合格,我們將被帶到異像山,永遠享受神;什麼是永遠享受神呢?難道不就是被擺在一個快樂的光景中。除非身體擁有靈魂,不然這個身體就是沒有生命的,照樣,靈魂若沒有神立即同住,就不能蒙福。神本為善;因此,享受神是快樂的極致。   祂的良善是廣大、豐盛的,祂是眾善的源頭。一切被造物的完滿是有限的。一個人可能擁有健康,卻不漂亮;擁有學歷,卻沒有高貴的血統;擁有財富,卻沒有智慧;但,在神裡面包涵了一切的完滿。祂是良善的,是靈魂不可或缺的;是太陽,是福分,是拯救的角;內住"一切的豐盛"(西一19)。祂的良善是純凈毫無雜質的。今世沒有一物是純凈無瑕的;每一滴的甘甜都有一滴的苦。所羅門王不顧一切地尋找哲學家的鑽石,也就是今世的快樂,但他發現這都是虛空和捕風(傳一2)。上帝是完美的,是自給的良善。祂是花蜜。祂是令人滿足的良善。靈魂喊著說:我已滿足。"我得見你的形象就心滿意足了"(詩十七15)。帶一個乾渴的人到一大片純凈的水旁,他必獲得滿足。 如果神裡面可以滿足天使,當然也足以滿足我們。人的靈魂是有限的,但身是無限的。雖然上帝是滿足的良善,但卻不令人感到厭膩。新的喜樂如泉涌自神的容顏;已得榮耀的聖徒,在幾千年後仍如起初般地渴慕神。在神裡面有令人滿足的完滿,同時,使我們的靈魂在千萬年後仍切慕那極多的甜美。神的良善是甘甜的。這至高的良善必以喜樂充滿靈魂;這至高的良善擁有極致的喜樂和歡愉。在神本體中有某種使人喜樂的甘甜,甚至令人陶醉:神的愛賞賜人說不出來滿有榮耀的無限福分。 既然我們憑信心見到神在基督里的喜樂,就如彼前一8,那當我們與祂面對面時,該是何等的喜樂!如果聖徒受苦時在神裡面嘗到極大的喜樂,那當他們被加冕時所嘗的喜樂將是何等大!如果火焰竟是玫瑰所鋪成的床,那倚靠在主耶穌的懷裡將是何等喜樂!那將是怎樣地一個以玫瑰鋪成的床!神是無與倫比的良善。祂是無可比擬的:祂遠勝於健康、財富和尊榮。這些維持我們的生命,但祂是生命的賜與者。有誰可在天平上與神等量齊觀呢?誰會用一根羽毛當砝碼來稱整山的黃金呢?神超越世上一切事物,遠較太陽光勝過燭光還來得更完全。上帝是永遠的良善。祂亘古常在,卻永不衰殘,也不會變老(但七9)。祂所賜的喜樂是永遠的,冠冕是永不衰殘的(彼前五4)。這榮耀的靈魂將永遠安息在神裡面,飽嘗祂的愛,享受祂面容的光照。聖經告訴我們,在神的右手中有如江河般的喜樂;但,會不會有枯乾的時候呢?不會的!在底部有源頭供應它。"在神那裡有生命的源頭"(詩卅六9)。因此,神是至高的良善,永遠享受神是人最大的快樂。  【運用一】深盼這享受來世最大的良善,成為我們今世最主要的目的。奧古斯丁曾計算過哲學家所探討的288種有關快樂的想法,但所有的思想都猶如隔靴搔癢,無法真正探究快樂的定義。有理智的人所能達到的頂點,就是永遠享受神。天堂之所以為天堂,就是因為可以享受神。"…… 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17)。人的不安就像羅盤中晃動的指針,直到他到了神那裡才能得著安息。 以下要闡述得榮耀的聖徒享受神的完滿情況:(1)這不能用屬肉體的感官去了解:我們不能認為在天上有任何屬肉體的享樂。土耳其人在他們的可蘭經里說到一種屬肉體的樂園,在那裡他們有無數的財寶及用黃金高腳杯享受的美酒。今世享樂主義者,盼望死後會有這樣的天堂。雖然榮耀的景況被比作喜宴,也被比作珍珠和寶石,不過這些隱語只是用來幫助我們信心的成長,並教導我們在高天上有不可言喻的喜樂;但,這些並非指肉體的喜樂,乃是屬靈的。我們的快樂要在聖潔中臻於完滿,得見基督榮耀的面容,感受到神的愛,與天上得榮耀的聖徒交通;這裡將切合靈魂的需要,且永遠超越一切屬肉體肉慾上的喜樂。(2)我們對此榮耀的光景將有鮮活的感受。一個昏迷中的人雖然是活的,卻像是死了,因為他沒有知覺,沒有辦法享受任何今世的快樂;但,我們將會有一個來自享受神而得的鮮活靈敏無限快樂的感受:我們將經歷我們的快樂;我們將因我們的快樂和尊嚴感到喜樂;我們將不會錯失一絲一毫的甘甜,或一滴源自神的快樂。(3)神將使我們能承受那樣榮耀的景象。我們現在無法承受那樣的榮耀,那會使我們無福消受,就像我們無法用軟弱的肉眼直視烈日;但,上帝將給我們面對榮耀的能力;我們的靈魂將如此的屬天,甚至帶著聖潔的完美,使我們能夠享受神榮耀的景象。就像摩西在磐石穴中見到上帝的榮耀經過(出卅三22)。站在基督這磐石上,我們將看到神榮耀的景象。(4)如此的享受神超過僅僅對神的默想。有些知識分子探索這個問題時提到:享受神是否只是對神的默想而已。這是一部分,但僅是天堂的一部分而已;在那裡我們將愛神,熟稔祂,咀嚼祂的甘甜;不僅是表面的觀察,而是實際的擁有。"叫他們看見……我的榮耀";"你所賜給我的榮耀"(約十七24,22)。"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羅八18);不僅顯於我們,也顯在我們裡面。我們看見神的榮耀,這榮耀不僅顯於我們;也要使我們有份,這榮耀要顯在我們裡面。就像吸滿水的海綿,照樣我們將吸滿榮耀。(5)這榮耀並非是間斷性的。我們不僅在重要的時候擁有神榮耀的同在;更要在祂面光中持續地在祂的喜樂里。在天得榮耀的聖徒,不會有任何一個時刻說我得不到快樂。榮耀的泉源不像水龍頭時常停止,流不出一滴水;天上喜樂的泉源是涌流不斷的。哎呀!我們當多麼厭惡現處的流淚谷,而存心嚮往那改變容貌的山!我們該多麼嚮往在樂園中享受神!若我們存心嚮往那應許之地,我們要耐心地繼續在世上居住。  【運用二】願此激勵我們盡本分。為了使我們最後能享受神,我們該如何殷勤熱切的服事神啊!如果杜利、笛牟斯辛和柏拉圖用他們僅有的如微弱燈塔般的理性,推論想像來世的烏托邦快樂,也耗盡智力努力去達成,那麼,基督徒擁有聖經的光照,就更應該激勵自己達成神永恆的快樂和榮耀。如果有任何事能使我們殷勤不再懶惰,並盡我們所能的事奉神,那就是這個,我們的盼望就是將永遠享受神。是什麼使得保羅在信仰上如此熱誠呢?"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林前十五10)。祂對神的順服並不是像日晷那麼緩慢的移動,乃迅速像日光。他為何如此熱切的榮耀神,難道不是為了能在神裡面有份嗎?"……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17)。  【運用三】深盼這能安慰那些在苦難中的敬虔者。信徒啊!你在埋怨不能享受自己,你害怕不安,貧乏使你感到困惑;白日你無法享受悠閑,夜晚無法安享睡眠;甚至無法享受舒適的人生。願即將享受神的這個事實挑旺你,將有超過你所求所想的事;你將擁有天使般的喜樂,永不休止的榮耀。直到我們永遠享受神,我們無法完全地享受自己。為什麼一樣聽到福音卻不信?-------------------------------------------------------------------------------- 有兩個很嚴肅,而且很致命的問題,是基督徒必須回答的:  1. 為什麼一樣聽到福音,有些人會信,有些人卻不會信?  2. 為什麼有些人終其一生,都聽不到福音?  事實上,這問題不是我們今天才遇到。幾百年前,當加爾文寫基督教要義時,他就將這兩個問題,作為「預定論」章節的開場白。「福音既未曾同樣地向一切世人傳布,而那些已經聽到福音的人接受態度也不一樣,我們大家都必須承認,也不能不承認,因為這確實就是事實:  1. 一樣聽到福音,有些人,就是終其一生都不會信。  2. 有些人,就是終其一生都聽不到福音。  我們要如何解釋這個殘酷的事實?  上帝不是愛世人嗎(全世界)?(約3:16)  上帝不是願意萬人得救嗎(所有人)?(提前2:4)  上帝不是不願有一人沈淪,乃願人人悔改嗎(所有人)?(彼後3:9)  既然如此,為什麼會有人終其一生都聽不到福音、有人會聽到福音卻終生不信呢?  你如何回答?我們該如何回答?  上帝沒愛心?這種答案我們當然不接受!因為,聖經明講,上帝就是愛。(約壹4:16)  可是,這是眼睜睜的事實,我們根本就不能否認啊!怎麼辦呢?要如何解通這些事實呢?面對第一個問題:為什麼一樣聽到福音,有些人會信,有些人卻不會信?  有很多人會從人的「自由意志」角度出發來回答,他們出於自己自由意志,決定信或不信。這沒有問題,但是:為什麼聽到一樣的福音,有人會用自由意志信,有人卻用自由意志不信?  這時,有人還會加上,因為他們有感動、因為他們會哭、因為他們會扎心、、、、。這都很好,但還是沒有解決問題,因為:為什麼有些人會扎心,有些人卻不會?  當你一直追問到後來,你有沒有發現,你不能不承認,即使你實在心不甘情不願,但你也只能承認,最後的答案就是——因為「上帝預定」?  你喜歡也好,你不喜歡也罷,你就是不能不講出「上帝預定」這個答案。差別在哪裡?差別在:要如何解釋上帝預定這個辛辣的答案呢?  這時,有些人開始會從「上帝預知,然後上帝預定」的角度來解:上帝「預先知道」那些會信祂的人,所以祂就「揀選預定」那些人,使他們得救。  這個回答,是否正確,我們姑且不提。但是,表面上,暫時這回答似乎可以解釋我們問的第一個問題。  按照那種「上帝預知,之後祂才預定」的觀念,第一個問題的終極回答就是:上帝確實給這些人機會聽到福音,信的人,是出於他們自己自由意志,所以會信,上帝事先知道這些人會信,所以就揀選預定這些人得救;不信的人,是因為他們出於自己自由意志不信,上帝事先知道這些人不會信,所以就不揀選這些人。  這種解法,乍看之下,成功解決了人的自由意志,以及上帝主權的問題。  這種觀念下的上帝預定,其實很簡單,就是:「祂預定那些祂預知會揀選祂的人」。也就是說:上帝預定得救的那些人,是祂事先先知道那些人會揀選上帝,然後祂才揀選他們。但是,這樣的觀念,要如何解開第二個問題呢?「為什麼有些人終其一生,都聽不到福音?」上帝事先知道這些人即使聽到福音,也不會信,所以就不用給他們機會聽福音?聖經哪裡有講過這種觀念?  中國人很晚才接觸到福音,上帝就是事先知道以前的中國人即使聽到福音也不會信,所以就不給這些中國古人聽到福音?這可能嗎?以前的中國人聽到都不會信,只有現在的中國人聽到才會信?所以上帝只給現在的人聽福音,不給古代的中國人聽福音,因為古代中國人聽了也都不會信,所以不用給他們聽福音的機會?這種說法,實在太離譜了!事實上,我也沒見到有誰是這樣主張的。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不管你如何逃避,除非你硬要當鴕鳥,否則的話,你不可能逃避這個問題,也不可能逃避「上帝預定」的教義。  上帝預定的教義,非常廣泛。上帝預定,在救恩部分,我們簡單說,就是「揀選」與「遺棄」。就算你不接受遺棄的教義好了,你也無法不接受「揀選」的事實與經文。除非你不讀經,除非你讀經時遇到這些經文都跳過去,否則的話,你如何面對這些「可怕」的經文呢?  讓我再重複一次這兩個可怕的問題:  1.為什麼一樣聽到福音,有些人會信,有些人卻不會信?  2.為什麼有些人終其一生,都聽不到福音?  你要如何回答?你要如何用全本聖經的觀念來回答?  你不接受預定論,你要如何回答這兩個可怕的問題?  我剛剛已經簡單示範過了,假使你用「上帝預知,之後上帝才預定」,你是難以解答第二個問題的。  正確解答是甚麼?正確解答就是:「上帝決定揀選一些人得救,上帝也決定遺棄一些人」。不管你主張「積極遺棄」也好(計劃、引導),或是主張「消極遺棄」也罷(許可、任憑),反正,全本聖經看來,上帝明明就是「揀選一些人,卻不揀選另一些人」。乍聽之下,這是可怕的答案,但卻是聖經清清楚楚的答案。歷代聖徒,早就已經有很好的解答,可以答出合乎全本聖經的回答,而不是上面那種通不過全本聖經檢驗的「預知預定」的回答。  正確的預定論回答是這樣的:  1. 為什麼一樣聽到福音,有些人會信,有些人卻不會信?  答:因為這是上帝預定。上帝預定一些人會信,預定另一些人不會信。  更詳細的回答是:因為這是上帝預定。上帝「積極預定」一些人會信(計劃、引導),「消極預定」另一些人不會信(許可、任憑)。  所有的人都已經被罪污染,都不會用自己自由意志決定要信主。只有那些被上帝揀選的人,上帝會差聖靈在他們心中動工,賜給他們力量,使他們用已被重生的自由意志,來決定信主。至於那些被上帝遺棄的人,上帝當然不會賜聖靈去他們心中動工,這時,他們就會依其本性,用其墮落的自由意志,自然而然決定不信主。  2. 為什麼有些人終其一生,都聽不到福音?  答:因為上帝預定,上帝預定這些人聽不到福音,所以他們終其一生都聽不到。  更詳細的回答是:因為上帝預定,上帝「消極預定」這些人聽不到福音(許可、任憑),不賜給他們任何聽到福音的恩典的管道,所以他們自然就終其一生聽不到福音。全世界所有的人都犯罪,是人自己犯罪,不是上帝叫人犯罪,上帝只許可、任憑人犯罪。  上帝不欠人,所以上帝本來就沒義務要給「全世界每一個人」恩典。  什麼叫「恩典」?「不配得而得到」,才叫恩典。假使有人配得到,這就不是恩典,而是應該。正因為是所有人都不配得,所以,上帝出於祂自己的主權與自由意志,決定給一些人恩典,決定不給另一些人恩典,這一點也沒不公平。蒙上帝施恩、被揀選得救的不配得之人,得到上帝恩典;沒蒙上帝施恩、沒被揀選的不配得之人,得到上帝公義。不管哪一種人,沒有人會得到上帝的不公義對待。  主張自由意志的人,有辦法回答下面這類問題嗎?  我能不能依我的自由意志,決定我的父母是誰?  我的父母如果是基督徒,我聽到福音的機會是不是比較大?  我的父母如果是虔誠的異教徒,我聽到福音的機會是不是比較小?  我能不能依我的自由意志,決定我出生的國家與民族?  我出生在基督教國家、民主國家,我聽到福音的機會是不是比較大?  我出生在回教國家、集權國家,我聽到福音的機會是不是比較小?  我能不能依我的自由意志,決定我出生的時代?  我出生在今天的中國,我是不是比較有聽到福音的機會?  我出生在秦朝的中國,我聽到福音的機會是不是等於零?  我簡單舉這些例子,主張自由意志至上的人,有辦法回答嗎?  這些「環境因素」,對我得救,重不重要?  這些環境因素,是我能用我自由意志去決定的嗎?  誰決定給我這些環境因素?  是上帝!  當上帝決定給我生在秦朝時的中國時,我根本就沒機會得救了!連聽到福音的機會都沒有,我還能用自由意志決定得甚麼救?除非上帝先施恩給我,讓我有機會聽到福音;除非上帝先賜恩給我,讓我有接觸到福音的環境;否則的話,我的自由意志算哪根蔥?得甚麼救?上帝若不先開恩賜給我這些環境,我只有下地獄一條路而已。  自由意志很了不起?真的了不起嗎?看不見人是何等倚賴上帝恩典嗎?沒有上帝恩典,我們甚麼都不是!要得救?請先記住:沒有上帝先預定,人是不可能靠自己自由意志決定得救的。所以,要講自由意志?先搞清楚上帝主權再說。在上帝主權之下,我們討論人的自由意志才有意義;脫離了上帝主權,然後來談人自由意志決定信主,是虛幻不實的空中樓閣而已。得救這件事,只要我們腦袋想清楚,我們除了說:唯獨恩典!唯獨榮耀上帝!我們還敢說些甚麼呢?還能說些甚麼呢?  「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18:13)阿們。--------------------------------------------------------------------------------  下面是說(預定)的經文:  1 《路加福音》 22:22 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  2 《使徒行傳》 3:20 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  3 《使徒行傳》 4:28 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此包括徒4:28-29)  4 《使徒行傳》 13:48 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 神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5 《哥林多前書》 2:7 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 神奧秘的智慧,就是 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  6 《加拉太書》 4:2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  7 《以弗所書》 1:5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8 《以弗所書》 1:9 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  9 《以弗所書》 1:11 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註:「得」或作「成」),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  10 《帖撒羅尼迦前書》 5:9 因為 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  11 《彼得前書》 2:8 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註:或作「他們絆跌都因不順從道理」)。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  下面是說(揀選)的經文:  1 《馬太福音》 12:18 「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裡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2 《路加福音》 9:35 有聲音從雲彩里出來,說:「這是我的兒子,我所揀選的,你們要聽他。」  3 《路加福音》 23:35 百姓站在那裡觀看。官府也嗤笑他,說:「他救了別人;他若是基督, 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吧!」  4 《約翰福音》 6:70 耶穌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嗎?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  5 《約翰福音》 13:18 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  6 《約翰福音》 15:16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他就賜給你們。  7 《約翰福音》 15:19 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  8 《使徒行傳》 1:2 直到他藉著聖靈吩咐所揀選的使徒,以後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  9 《使徒行傳》 1:24 眾人就禱告說,主啊,你知道萬人的心,求你從這兩個人中,指明你所揀選的是誰,叫他得這使徒的位分。  10 《使徒行傳》 1:25 眾人就禱告說:「主啊,你知道萬人的心。求你從這兩個人中,指明你所揀選的是誰,叫他得這使徒的位分。這位分猶大已經丟棄,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11 《使徒行傳》 6:5 大眾都喜悅這話,就揀選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聖靈充滿的人;又揀選腓利、伯羅哥羅、尼迦挪、提門、巴米拿,並進猶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  12 《使徒行傳》 9:15 主對亞拿尼亞說:「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  13 《使徒行傳》 10:41 不是顯現給眾人看,乃是顯現給 神預先所揀選為他作見證的人看,就是我們這些在他從死里復活以後,和他同吃同喝的人。  14 《使徒行傳》 13:17 這以色列民的 神揀選了我們的祖宗,當民寄居埃及的時候,抬舉他們,用大能的手領他們出來;  15 《使徒行傳》 15:7 辯論已經多了,彼得就起來說:「諸位弟兄,你們知道 神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叫外邦人從我口中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  16 《使徒行傳》 15:22 那時,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定意從他們中間揀選人,差他們和保羅、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揀選的就是稱呼巴撒巴的猶大和西拉;這兩個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領的。   17 《使徒行傳》 15:25 所以我們同心定意揀選幾個人,差他們同我們所親愛的巴拿巴和保羅往你們那裡去。  18 《使徒行傳》 15:40 保羅揀選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們把他交於主的恩中。  19 《使徒行傳》 22:14 他又說:『我們祖宗的 神揀選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見那義者,聽他口中所出的聲音。  20 《羅馬書》 8:33 誰能控告 神所揀選的人呢?有 神稱他們為義了。  21 《羅馬書》 9:11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只因要顯明 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22 《羅馬書》 11:5 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  23 《羅馬書》 11:7 這是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著,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  24 《羅馬書》 11:28 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  25 《羅馬書》 16:13 又問在主蒙揀選的魯孚和他母親安;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  26 《哥林多前書》 1:27  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  27 《哥林多前書》 1:28 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  28 《以弗所書》 1:4 就如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29 《帖撒羅尼迦前書》 1:4 被 神所愛的弟兄啊,我知道你們是蒙揀選的,  30 《帖撒羅尼迦後書》 2:13 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 神,因為他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  31 《提摩太前書》 5:21 我在 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  32 《雅各書》 2:5 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 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33 《彼得前書》 1:2 就是照父 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地加給你們!  34 《彼得前書》 2:4 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 神所揀選、所寶貴的。  35 《彼得前書》 2:6 因為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36 《彼得前書》 2:9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37 《彼得前書》 5:13 在巴比倫與你們同蒙揀選的教會問你們安。我兒子馬可也問你們安。  38 《彼得後書》 1:10 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  39 《約翰二書》 1:1 作長老的,寫信給蒙揀選的太太和她的兒女,就是我誠心所愛的;不但我愛,也是一切知道真理之人所愛的。  40 《約翰二書》 1:13 你那蒙揀選之姊妹的兒女都問你安。--------------------------------------------------------------------------------  下面是說(選民)的經文:  1 《馬太福音》 24:22 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子必減少了。  2 《馬太福音》 24:24 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  3 《馬太福音》 24:31 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註:「方」原文作「風」),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  4 《馬可福音》 13:20 若不是主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主的選民,他將那日子減少了。  5 《馬可福音》 13:22 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神跡奇事,倘若能行,就把選民迷惑了。  6 《馬可福音》 13:27 他要差遣天使,把他的選民,從四方(註:「方」原文作「風」),從地極直到天邊,都招聚了來。  7 《路加福音》 18:7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  8 《歌羅西書》 3:12 所以,你們既是 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註:原文作「穿」。下同)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  9 《提摩太後書》 2:10 所以我為選民凡事忍耐,叫他們也可以得著那在基督耶穌里的救恩和永遠的榮耀。  10 《提多書》 1:1 神的僕人、耶穌基督的使徒保羅,憑著 神選民的信心與敬虔真理的知識,--------------------------------------------------------------------------------  我們的主耶穌明確告訴世人,祂只為自己的選民禱告祈求,不為世人祈求的經文和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經文:  1:《約翰福音》 17:9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  2:《以弗所書》 1:4 就如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問:一次得救是否永遠得救?  答:是。因為:  (1)主耶穌親口應許 -- "他們永不滅亡......"(約10:28~29。參約6:37~39,17:12;來7:25,5:9;彼前1:5)。  (2)若說得救以後如再犯罪便又要滅亡,則要犯什麼罪才滅亡?照聖經的要求,犯"說謊"的罪也是應滅亡的(啟 21:8)。這樣,得救的信徒與未得救的非信徒,豈不是一樣么?又如:若信徒犯罪就不得救,悔改認罪,便可再得救,則是否每個信徒,一日之間可能多次重演"得救與滅亡"之活劇?或說信徒若繼續犯大罪就不能再得救,則信徒豈不是比未信而犯大罪的人更可憐?!  (3)得救以後若要靠行為來維持得救,實際上就等於憑行為得救,與聖經中"本乎恩"、"因著信"的原則相背(羅3:24;弗2:8~9)。  (4)得救是憑"在基督里"的地位,基督在神面前永遠是完全的(參林前1:2,310;來10:14)。  (5)得救就是得重生,領受了永生神的生命(約1:12~13,3:16;羅8:15~16;加4:6~7)。若得救以後犯罪便會滅亡,則必然永不能再得救,否則就必須有重"重生"或"重重......重生"的經歷。  (6)得救的人有聖靈"永遠"同在(約14:16;弗1:13~14)。  (7)聖經認為"得救"是信徒所能確知的(約壹 5:13)。但如得救後犯罪便不得救,則人是否能得救是無法臨終之前確知的,這便和聖經的教訓相背。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10:27-28: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這裡我們要明白27節是28節的前提。在這裡作為我們是要有行為的『我聽主的聲音了嗎?是跟從主的人嗎?』如果『是』我們自然就會得到28節的應許。 雅各書2:19-22:說: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我們能斷章取義只說『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而不提27節『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的這個根本性的前提。沒有27節的跟從也就根本不會得到28節應許。也實在不是所謂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再犯罪即或不信了也是神的兒女,只要他曾僅僅一次接受過救恩,他就永遠不滅亡。的所謂確據』這實在是與聖經真理相悖的。 就如以西結書13:8-10節: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們說的是虛假,見的是謊詐,我就與你們反對。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我的手必攻擊那見虛假異象,用謊詐占卜的先知,他們必不列在我百姓的會中,不錄在以色列家的冊上,也不進入以色列地。你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因為他們誘惑我的百姓,說:『平安!』其實沒有平安,就像有人立起牆壁,他們倒用未泡透的灰抹上。....... 我要這樣拆毀你們那未泡透的灰所抹的牆,拆平到地,以致根基露出。牆必倒塌,你們也必在其中滅亡。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這抹牆的就是以色列的先知,他們指著耶路撒冷說預言,為這城見了平安的異象,其實沒有平安。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我不使義人傷心,你們卻以謊話使他傷心,又堅固惡人的手,使他不回頭離開惡道得以救活。再看以西結書33章13節:我對義人說:『你必定存活!』他若依靠他的義而作罪孽,他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個人所行的審判你們。 有人會說你說的是舊約是律法時代,是靠行為守律法稱義。我們是在恩典時代在恩典之下,是靠耶穌基督稱義。的確是這樣。那我們就來看耶穌基督的教導從馬太福音5章17節: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不要以為我們憑自己強過文士和法利賽人。也不要自以為我們勝不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照樣能靠著耶穌基督進天國,因為這警誡的話是主耶穌基督自己發出的。)耶穌基督在7章15-16節說: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憑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不是所謂一次接受過救恩就能進去。而是遵行天父的旨意是要有行為的。如約翰一書2:29: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聖經從未說過『只要一次接受過救恩,就永遠不會從恩典中墜落,再犯罪即使不再信永遠都會是神的兒女。』這種教義沒有聖經根據,也經不起驗證。 例如:一個人一次接受救恩得救,一年後犯了姦淫,同時玩弄幾個女性,並一直在這罪中淫樂,後因這淫亂導致他殺人後自殺。這人至死沒有悔改脫離這罪。這人死後的靈魂會在神那裡? 再如希特勒不會是在成為殺人魔王后才信主的。他自稱耶穌是他的主和救主。他的罪行世人共知。他的靈魂也在神那裡?等等,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 如果按這教義『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再犯罪也是神的兒女,』那麼他們的靈魂必能進神的國。這是魔鬼的道理!如果真是這樣耶穌基督根本不用道成肉身為罪人死。更不用為我們的罪上十字架將自己獻為活祭成全神的公義,保羅也不用在羅馬書6章說:在罪上死,在基督里活。整本聖經也不用一而再的警誡我們要對付罪。那隻需神賜個名號,讓我們拿著這名號進神的國就行了——無論我們在這名號下如何作惡多端!喪盡天良!只看我們手裡有沒有這免死的金牌!這實在是魔鬼的教訓!在聖經上是站不住的。 再者有人會說『有耶穌為我們死了,誰能控告我們定我們的罪呢?』難道耶穌是為讓我們更放膽的犯罪而去為我們死的嗎!?神容許我們因信耶穌就可以生活罪中享受罪中之淫樂而不算為罪嗎?(何為「信」!?)這豈不是把耶穌基督當作是邪惡的與神為敵的?把這種錯誤的教義歸給耶穌基督讓我們對罪的麻木使我們輕易的犯罪而不以為是罪。耶穌基督是我們罪的罪惡保護神嗎?這豈不比魔鬼更邪惡嗎?這是一大欺騙!約翰福音8:34節耶穌基督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羅馬書6章23節: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保羅說: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馬太福音10:22: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馬太福音24:12: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馬太福音13:41-42: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的國里挑出來,丟在火爐里,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路加福音21:34-36: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你們,因為那日子要這樣臨到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你們要時時警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主耶穌基督論到得救時一而再的告誡我們——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我們究竟是聽人的教訓還是耶穌的教訓?我們不要說我們信的是耶穌!卻聽從明明與主的教訓相悖的教義。我們要知道失之毫釐謬以千里。 猶大書4節: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法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我們」或作「和我們」)主耶穌基督。(不認耶穌基督在聖經上全部的教訓。否認自己不喜歡的經文和因自己惡行受到經文指責後就曲解,增加,刪減,篡改,通不過自己的聖經教訓。明知與主的教訓相違悖,卻接受講道人錯誤教訓。而輕看,不認並抵擋耶穌基督和使徒在聖經上的教訓。行這些行為的也都是不認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再犯罪也是神的兒女。』如果真是這樣:  1.就沒有背道的人。  2.也就沒有人的名字會從生命冊上被塗抹。因為名字能記在生命冊上的絕對是重生得救的人!如果是這樣,那麼,耶穌和使徒及聖靈都是說謊者?因為聖經明明告誡我們,將來會有離經背道者。 提摩太前書4:1: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如果從未在真道上,也就不會說『離棄真道』不要強辯,這些人是重生得救的人。)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還可查提摩太前書1:19;提摩太後書2:16-18。約翰一書5:16:人若看見弟兄(不是指不信主的人,應該是重生得救的信徒)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證明有弟兄重生得救的信徒是會犯下當死的罪。『一次論』在聖經上是站不住腳的。)啟示錄3章5: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字,(神不會只是寫上這句話來嚇嚇我們,確實會有人的名字被神從生命冊上塗抹掉。神是要警誡我們,免得我們失去救恩。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神的話立定在聖經上!約翰在啟示錄最後再次警誡我們,說:『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份。』  雅各書1:21:『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  彼得前書1:15: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希伯來書3:14: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  馬太福音10:22: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24:12-13: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約翰一書2:17: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 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的。  彼得前書2:1-2:所以,你們既除去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毀謗的話,就要愛慕那純凈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  猶大書21:保守自己常在 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  以上經文一再告誡我們: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堅持到底——忍耐到底——遵行神的旨意——漸長,以致得救——直到永生。其實我們應該清楚明白——加爾文,亞米尼或任何一個被神使用過的人(在我們看來的屬靈偉人)以及神學派的神學觀點,或任何一個教會組織,都不能凌駕於聖經之上。或成為釋經的惟一權威。高舉某人或某人的教義偷偷取代聖經,變成在聖經之上還有一個絕對權威。天下人間除耶穌基督外,沒有賜下別的名,讓我們靠著可以得救。我們不該屬這派,那派,我們是屬耶穌基督的。惟有他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希伯來書12章25:保羅警誡我們說: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不要輕看聖經上警戒我們的話語)。--------------------------------------------------------------------------------  問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嗎?  回答: 一個人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了嗎?當人們認識了基督為救主,他們就被帶到一種能永久得救恩的與神的關係中。聖經的許多章節講述了這個事實。  (a)羅馬書8:30說:「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這段經節告訴我們從神揀選我們的那一刻,就好像我們在天堂與神同在得著了榮耀。沒有什麼能阻止信徒一天沒有榮耀,因為神已經在天堂把它定了下來。一旦人稱義,他的救恩就是有保障的——如同他在天堂得著榮耀一樣有確據。  (b)保羅在羅馬書8:33-34問了兩個重要的問題:「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里復活,現在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誰能責備神的揀選呢? 沒有人, 因為基督是我們的中保。誰能定我們的罪呢?沒有人,因為基督為我們而死,他就是那個要定人罪的。我們的中保和審判官就是我們的救主。  (c)信徒從他們信的那時起就重生(再生)了(約翰福音3:3;提多書3:5)。基督徒如果失去救恩,他就沒有重生。聖經沒有說新生命會被取消。  (d)聖靈在所有的信徒裡面(約翰福音14:17;羅馬書8:9),聖靈給信徒施洗使他們成為基督的肢體(哥林多前書12:13)。一個信徒如果沒有得救,他就「不在聖靈里」,並與基督的肢體分離。  (e)約翰福音3:15講明只要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就「得永生」。如果你今天信主得著了永生,明天又失去了,那就不能稱之為「永」生。因此如果你的救恩失去,那聖經中關於永生的承諾就出錯了。  (f)最具結論性的證據,我認為是聖經所說:「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里的。」(羅馬書8:38-39)。記住拯救你的神也是保守你的神,我們一次得救將永遠得救。我們的救恩是永久的,這一點確信無疑!  道理很簡單: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完全符合聖經的,只是請看下面解釋:  1、必須保證自己確定是真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這叫心裡相信;必須要向外,即向世人或屬靈的鬼魔開口宣告與神的關係,這叫口裡承認(主耶穌升天時要求門徒們要洗,具體指向的就是承認主的名這一個點,受洗本身並不能使人得救,任何行為都一樣,無法使人得救);其實一個人願意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我指的是他自己知道是確信的!),然後自然流露於外邊的行為動作並承認與神的關係,接受主作他個人的救主,OK,不用多說,經上所說的得救,就是這個真理!不用爭辨,撒但一夥的再聰明,也無法駁倒這個事實,這個真實的應許!!  2、如果你做到了神給人的這個應許的步驟,其實已經證明:你的開口稱耶穌為主,並不是憑肉體生的,乃是從神生的(這是經上的話,自己查,我特笨,記不信章節,相信主不會因此而責罰我不得救吧!!??)一個人既然是從神生的才能開口稱耶穌為主,一個人既然能在行為自然流露出心裡所相信的,且悔改承認自己的罪,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就證明這人是從創世以前被神預定得救的人,也在此時,上帝三一神做工就在此時,做了神自己的救贖工作,且以這個悔改的罪人為聖靈的殿,重生和感動此人,直到主再來的日子,使此人完全得贖,成聖,並要與神永遠同在,這都是經上的話,難道撒旦還要破壞你的信心不成,沒有信心的是你被欺騙了,而不是得救這個事實本身。  3、既然你已經確定是蒙神在創世以前被救贖的了,為何還要有人說:若行得不好,若再犯罪就要失去救恩呢??!!我不明白噢,我真的不明白噢,這麼豆大的經文,這麼詳細的救恩教導給我們,楞是看不到?!!!換句話說,如果你認為基督徒得救後就永不犯罪,我想你可以成仙得道了,你可以成為「義」了,你已經成聖了……(說句難聽點:你已經偏離了主的真理你知不知道?!!你已經成為異端了知道不!!?你已經敗壞了,知道不?)  4、我想說:再次思考一下,你是不是已經是真「信靠」神的?記住:是真信靠噢!!??如果你確定信,我想請問,經上的話是不是記載著,證明你的得救是從神創世以前的預定而來?如果是,請問,上帝創世以前的預定會出錯嗎?上帝會出錯嗎?  5、最後一個很關鍵,請問:如果一個基督徒先是可以得救,得到救恩,後來還會失去救恩。那麼,上帝在創世以前的預定算是什麼?預定有何意義?不用預定嘛,反正不知道這個人會不會以後還背叛我,反正他以後可能還會失去救恩,我幹嘛這麼早預定嘛,預定不預定都毫無用處!!!!如此,你看到沒有,說到底,不支持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道理的人,都是不支持「神絕對主權」的人,說難聽點,都是以前的什麼諾斯底主義,什麼阿米念主義,什麼現今的靈恩派,再後面就是福音派的解經思想。用唐崇榮牧師的一席說就是:他們的解經都是精神分裂!!!!--------------------------------------------------------------------------------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盛足風牧師)  盛足風牧師  特稿(一):一個值得再思的問題——關於「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探討  本文所探討的問題,不妨說是一個世界性的信仰問題,敬以主內一家之心情與讀者共同默想。   《聖經》教導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 2:8)  先說一件往事。回憶三十年代和四十年代,教會中一些愛慕真理的弟兄姐妹,特別是青年基督徒,其中也包括神學院里的同學,為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信仰觀點是否正確,曾展開十分熱烈的討論和辯論。雙方引經據典,各抒己見,旗鼓相當,相持不下,產生的影響可真不少。  大約1948年,上海出版的《靈糧月刊》曾發表一篇專論,題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研究》,專門討論了這個信仰問題,蒙主恩典,那篇專題討論使不少讀者解開了心中的「結頭」,在真理上得到了自由。  光陰如白駒過隙,幾十個春秋迅速過去。在天父美意和聖靈的運行下,教會新的一代又出來了。他們和前輩人一樣,也是如飢如渴,愛慕真理,在他們的心目中,「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否正確的問題也發生了,而且也感到難以解決。   信徒熱愛真理,並為此而關心。這現象是可喜的,是令人欣慰的。今天,似乎感受到有一副擔子落在心頭上,要求自己再次綴思成文,或者能對讀者有所啟發。讓我說一說自己對這個問題的親身體會和認識上的變化過程。   我出生於基督徒的家庭里,到少年時(十七歲)才真正被聖靈感動,悔改歸主,重生得救。但是由於缺乏必要的培養,好幾年的光陰被白白浪費了。我在生命路上停步不前,損失不淺。後來,我又聽到清楚有力的福音講論,心靈又開始復興起來。不久,又聽到「救恩穩固」的講論,開始明白「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大恩。佳音感人,我喜樂極了。在那段時間裡,那個信仰觀點鼓舞了我。我又將此一信念幫助別人。我以此為可靠為寶貴,沒有任何懷疑。這大約是30年代初期和中期的事。   到了30年代稍後的年份,我發現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那就是,在神忠實優秀的僕人中有不少人不同意那個觀點,而且舉出了一些理由。這就引起了我的稀奇和注意。我開始留心雙方的論點和論據。同時自己也靜靜揣摩,仔細思索起來。 在那段時間裡,問題和疑難如同雲霧繚繞著 …… 。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八字觀點(為說話方便以下簡稱「八字觀點」)雖是鼓舞人心的,但也不免過於簡單化,絕對化了。與此相反的觀點則似乎在說:「得救以後,若再犯罪,仍舊滅亡。」這個想法對於信仰有一定的約束力,但也未免過於含糊了,內中的疑難也很不少。在至高、至聖、至公、至義的神面前,在他的眼光中,一念之差,一言之失,都是過犯,都是污點;重生得救了的信徒能夠避免么?又能保證一一反省,悔改,自潔而不遺漏嗎?如果不能,那麼萬一遇險身亡,或者死於急病,來不及悔改自潔,他的靈魂就無法得救了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就未免過於脆弱了!重生的信徒能有幾個可以得到永生呢?  面對以上二種觀點和其中的疑難,我的心潮起伏翻騰,迫切要求認清它,解決它 。   我祈禱著,查考著,揣摩著,渴望主給我亮光和啟發。  到1939年,也就是30年代的末了一年,感謝施恩的主,我心中的雲霧終於消散了;疑難與疙瘩一一退走了。今天,我懷著感恩與探討的心情將自己所看到的,交通給讀者;同時樂於留意眾教會在這個問題上的實際觀察和實際經驗。  此刻就讓我們從幾個方面來探討(不是爭執)這項真理。  [1]. 正面的可靠應許   ①「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 。(來 7:25)   這裡說,凡是依靠耶穌進到神面前去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這應許何等清楚,又何等珍貴。 "  ②「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 5:9)  這裡告訴我們,耶穌是我們賴以永遠得救的根源。這根源是可靠的,所以永遠得救也是可靠的。  ③「…… 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 13:1)   誰是屬耶穌的人?就是一切真實信靠他的基督徒。對於這等人,主應許愛他們到底,又要救他們到底。  ④「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中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翰福音10:28,29)   這裡說到,有兩雙手掌握著我們,一雙是耶穌的手,一雙是天父的手。這兩雙手成了雙重保障,保證我們所得的救恩穩固牢靠,沒有什麼力量可以把我們奪走。真的,我們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了。   ⑤「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 11:29)  神的心意和態度,都在這句話中說透了。永生是天父在基督里的恩賜(羅 6:23)又是神慈愛的選召,召人進入他的國(羅馬書1:7,哥林多前書1:9)。神自己說,他的這個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這豈不是意味著,神的心愿是一次救我們就要永遠救我們嗎?對了,完全對了!  以上五處經文對我們一同作見證:神要救每一個悔改歸主的人到永生的境界里去,是願意救到底的;半途而廢決不是神所願意的。因此說,如果我們一次蒙恩得救,就永遠蒙恩得救了。 在以上的論述中,我們所看到的,乃是神那方面的心意,旨意,願望,以及神所應許的保守。所以人得救是穩固的。然而,單單看到這些「正面的應許」夠不夠呢?是大大不夠的。還必須聽一聽同一位神口中所發出的嚴重警告,才是合理的,全面的。    [2].反面的嚴重警告   ① 「……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帖後 2:3) 3   既然有離道反教的人和事要發生,那麼,「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那個論點,就值得我們深思了。  ②「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希伯來書10:38,39)  十分清楚,這裡所說的乃是關乎信徒「因信得生命」和「靈魂得救恩」的真理。這裡提出了一個警告,就是信徒有「退後入沉淪」的危險可能性。這裡雖沒有說明退後到什麼地步才要重入沉淪;但是「退後」有導致「沉淪」的可能,卻是說的清清楚楚的,一點也不含糊。雖然有人說,「沉淪」可以改譯為「敗壞」;然而這又何妨呢?沉淪豈不是最可怕的敗壞嗎?改譯「敗壞」,一點也不足以減免「沉淪」的悲慘意義。   ③「……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彼後 2:1)  這是第三個警告了。這裡預言將有假師傅出來,私自引進陷害人之假道。這裡的「你們中間」是指得救之人中間,將會有人漸漸墮落,蛻化變節,淪為「假師傅」,連買過他們的主也不再承認。他們否定救主,否定永生,否定福音,結果是「自取滅亡」。 既然有這樣的事發生,我們還能說「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說法是絕對正確無誤的嗎?   ④「我們(已經得救的人)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拋棄救主和救恩),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再沒有別的贖罪之主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希伯來書10:26,27)這些話說得再清楚也沒有了,用不著多解釋,更用不著轉彎抹角,曲曲折折地去尋求別的解釋。   ⑤「有一個撒種的出去撒種,……有落在磐石上的,(日頭)一出來就枯乾了,因為得不到滋潤……那些在磐石上的,就是人聽道,歡喜領受。但心中沒有根,不過暫時相信;及至遇見試煉就退後了。」(路加福音8:5,6,13)   這裡說到一種人,聽見福音之後,歡喜領受,產生了信心,長出了生命之苗;但是土下有石頭,土上有烈日,又「得不到滋潤」,就枯死了。主在這個比喻中特別點出了「暫時相信」這一個事實,好叫我們明白問題的癥結所在。  ⑥「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塗抹誰的名。」(出 32:33)   ⑦參讀詩篇69:28,其意更明,「願他們在生命冊上被塗抹,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  神在這裡發出了最最清楚的警告,指出生命冊上的名字是可以被塗抹的。誰犯罪墮落到一個地步,心地剛硬,無可救藥,自絕於神的生命;那麼,他在生命冊上的名字,就要被抹去。有的弟兄捨不得改變心中久已信守的「八字觀念」,於是設想說:這裡的生命冊並不是新約所說的「羔羊生命冊」,意思是要分一冊為二冊,以便保持原來的觀念。但查考外文《聖經》,「冊」是單數字,用的都是Book, Book, Book 。《舊約》里的生命冊就是《新約》里的「羔羊生命冊」。這正如《舊約》祭禮中所說的贖罪羔羊就是《新約》所記在十字架上流血的羔羊一樣。新舊二約中的「羔羊」是前後呼應的。新舊二約中的「生命冊」也是前後呼應的。  ⑧讀保羅書信時,我們還發現一件事。他在《羅馬書》第11章里說到真橄欖樹和野橄欖樹的比喻。接著提出一個警告說:「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羅馬書11:20—22)  這段話的用意和以上七處經文的用意完全一致。使徒保羅心中並無絕對化的「八字觀點」,也於此可知了。為此我們深信,神寫了這許多警告的話,既不是「無病呻吟」,也不會「無的放矢。」神決不是說空話的神。   「正面的可靠應許」和「反面的嚴重警告」,初看起來似乎矛盾,實際上都是「相輔相成」的,顯明了真理的全面性與完美性,它們是神救恩大道的二個側面,既不可偏重,也不可偏廢。寫到這裡,為要使真理更顯得明確與堅定,我們還須回過頭去,重新細看一下,那些「正面的應許」究竟是如何說的?我們的理解是否對路了?   經上是如此寫的:「凡靠著他(耶穌)進到神面前的人」。神才應許「拯救到底」。我們解釋這節經文,不能只抓住後半句的應許,而忽視前半句所提的條件。如果一個人已經落到一個地步,徹里徹外地拋棄了救主,再也不「靠他進到神面前」去作神和基督名下的人了;難道我們還能夠說,他仍然是得救的?難道這是通順的說法?神能夠同意我們如此解釋嗎?答覆顯然是否定的。  經上另一句話是這樣說的:「神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如果一個人連基本信心也沒有了,「順從主」更談不上了,他與神已經毫無相干了,我們還能夠說,神成了他永遠得救的根源嗎?實在無法這樣說了。  《約翰福音》10章28-29節的珍貴應許,本來是主恩典中的恩典,福音中的福音。他為信他的人提供了永遠得救的雙重保證。可是我們應當特別留意,這裡所用的詞句,詞意是不能被「奪去」,而不是什麼別的說法。我們堅信,世界上沒有什麼力量可以把我們從神和基督的手中被「奪出去」,只要我們自己甘心交在、留在主的手中。但是,如果我們自己甘心樂意為某種原因而走向永生的反面,自己要從主的手中逃出去,遛出去,那麼,這件事的性質、意義、和結局就完全不同了。不少人丟掉對福音的信仰直到去世,豈不是在啟發我們認識這一點嗎?使徒保羅曾經說過這樣的話:「……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徒 13:46)這一句判語特別是「棄絕」二字,對我們今天的討論是十分有力的幫助和啟示。   再者《約翰福音》10:28、29節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這兩節經文是直接論到得救方面明確的保證,經文中確實提到「他們永不滅亡」。但是,我們應尊重上下文的連貫意義,才是穩妥的解經之道。27節是上文,然後才有28、29節的話,27節是條件,然後才有28、29節的應許,27節主耶穌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只有聽與跟耶穌到底的人才能享受永不滅亡的應許。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 11:29)按神的心愿說,確實是這樣。他選召人就樂意選召到底,拯救到底,甚至使用到底。千萬事實也在這樣告訴我們。但是,如果人自己要後悔,要背叛,神只好放棄他、丟開他,再去另外選召別人來完成神的旨意和計劃。以色列的首任國王掃羅,以蒙選召在先,以被廢棄告終,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他倒退,背叛到一個地步離棄真神投向魔鬼。很難說,他仍是一個可以得救的人。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這句話,我們還要進一步去理解。讀這節經句的上下文可以知道,這話原是指著神對以色列整個民族的旨意和計劃說的。作為一個民族的整體,神對他們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神的計劃必定要取得最後的成功。至於那民族的個人,那就不同了,神要根據各個人的具體情況加以分別對待。我們細讀全部《聖經》所記關於以色列民族中的個人事例,如賣主的猶大和偽善的法利賽人的沉淪滅亡,就是證據。再對照保羅所說:「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的嚴正話語,我們的認識就更明亮了。  再從牧養教會的經驗看,也可以見到兩種不同的情況。有的人於得救以後,未能自守,遠離正道,失去信心,但是至終又歸回主的懷抱,他們如同「從火中抽出來的柴」一般,仍得救贖。可是又有一等人,於重生(甚至被聖靈充滿)以後,由於不肯儆醒,隨波逐流,漸漸退後,步步遠去,終於喪失信心,拋棄救主,而且一直到人生的終了仍未悔改回頭。這等人就成了「退後入沉淪」或「離道反教」的典型人物。   在此,我們可以悟出一端要道來:不論是身體或靈魂,都存在犯「至於死的罪」而被「撒但吞吃」的可能性。深入思之,最為有益。    [3].關鍵性的界線所在   此刻,我們要進而研究問題的第三部分。本文的第一部分,根據神的多次應許,我們明白了神的心愿,認識了得救的穩固性。在本文的第二部分里,我們又根據神的多次警告,認識到重生得救之後,「仍有退後入沉淪」的實際可能性。這樣,就自然產生另一個問題:信徒退後到了什麼地步才要重歸沉淪呢?從得救到入沉淪有什麼界線可尋?那界線又指什麼呢?   問題提得好,應當找出答案。對此,我們要看一看神自己說了什麼話。  ①「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 」(來 11:6)  人到神面前去,什麼是前提與必要條件?神自己說:「……必須信有神,且信神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 11:6)如果沒有這二個起碼的信心,那就什麼基礎也沒有打好。 這是很淺近的道理,不用細說。   ②「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義人必因信得生。」(羅 1:17)  這裡說的是「稱義」問題,也就是與神和好與靈魂得救的問題。神宣布說:人稱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英文譯本譯作「from faith unto faith .」將它直譯起來就是「從信到信」,或作「從信心始,到信心終。」這是人在神前稱義的條件,也就是得救的條件。「義人必因信得生」,可以包括二種意義。(1)稱義的人因著信而得生命;(2)稱義的人又因著信而過生活。但這裡的重點是「因信得生命。」得生命和稱義一樣:始於信,終於信。  ③「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來 3:14)請注意這裡的口氣。《約伯記》34章3節中有一句話說得好:「耳朵試驗話語,好象上膛嘗食物。」神說話有他的口氣,這是很有意味的。從說話的口氣里,我們可以聽出神的言外之音,詞外之意是什麼。   在《希伯來書》3章14節的這句話中,神沒有提出「重生」或「得救」的字樣,卻又實在是說到重生得救的道理。神口氣中「起初確實的信心」是指什麼說的?豈不是指一個人悔改重生時對主耶穌的那個「起初確實的信心」嗎?完全對了。將這個「起初的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永生之份了。反過來說,如果人不能或者不肯將這個「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那就自然沒有永生的份了。十分清楚,界線就在信心,「確實的信心」 。  ④「我們……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來 10:39)   這話說的更加明白了。信心是因,得救是果。沒有因,也就沒有果。信心成了永生與永死的分界線。  ⑤「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林前 15:2)  《聖經》又在此宣告:誰能持守所領受的福音,誰就必因這福音得救。什麼叫「持守福音」?沒有別的解釋,就是持守對於福音的那個確實的信心。「決心」如同手,可以持守信心;「信心」也如同手,可以持定福音與永生。如果信心的手沒有了,還能夠持定什麼呢?什麼也沒有了。  以上五處經文充分證明了一端極為重要的真理,那就是:對於耶穌基督的福音的明確信心,乃是世人賴以得永生的必要條件,唯一條件。這信心也是一個人能否:「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關鍵性分界線所在。抱有絕對觀念的弟兄說:永生就是永遠的生命,它的本質是不會死亡的,所以應當說:「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不再滅亡。」然而我們的弟兄沒有想到,這個生命雖然不死,然而它可以離開,可以喪失。  還有弟兄說:一個人重生以後,他就再也不會失去信心了;信心會有大小與強弱的變化,卻不會有失去的可能。這樣說話的弟兄沒有注意到,信心也有一個「強弱,大小,有無,或量變,質變」的規律。主耶穌親口說過「暫時相信」這個事實,正說明了信心有失去的可能。  此外,我們還可以用十分淺近的道理來說明問題。如果信心是不會喪失的。《聖經》又何必叮囑我們「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呢?(來 3:14)為什麼又要我們「持守所傳給我們的(福音)」(林前 15:2)「持定永生」(提摩太前書6:13,19)呢?這些豈不都變成多餘的話了嗎?  誰也不會去教育啞巴的兒子:「不要說謊話,」也沒有一個父親會叮囑雙目失明的兒子:「不要看壞書」,因為知道他們沒有這個可能性呀!同理,《聖經》告誡我們要作什麼,或不要作什麼,正是因為知道我們有這些可能性。此理甚為明白,無需辯論。因此,「信心不會失去」的說法是站立不住的,是與經上的教導不一致的。  又有人說:一個重生了的信徒,與神已經有屬靈的父子關係,這關係是絕對的,是無法更改的。他們還用比喻解釋說:這正和地上的父子關係一樣,即或兒子敗壞了,父親登報聲明,宣告與兒子脫離父子關係,但是父子的血統聯繫仍然不能改變。   初聽起來,這個論點很有吸引力,然而不幸,仍舊錯了。說這類話語的弟兄沒有注意到:「屬靈生育」和「肉身生育」有一個極為重大,極為根本的區別,因此將真理看偏了。  地上的父母生育子女,子女方面不可能有任何的自主權。因此,地上的血統關係是單方面建立起來的;子女方面不存在任何自由意志。但是,屬靈的生育就完全不同了。一個人要不要信福音,願不願走永生的道路,神是不強迫的,完全由人自己選擇,自己決定。神的做法是感動,勸說,啟發,光照,等人自願,等人自決。神造人類,把自由意志賦予人類。這是人的尊嚴所在,又是人的責任所在。正是這個緣故,人在信仰福音後,仍舊有「繼信」和「不信」的自主權。因此,人有放棄信仰的自主權,失去信心的可能性。這是夠清楚的了。  順便提一下,用人間的事物做比喻,以說明聖經真理,原是好事。然而應當看到比喻的局限性,決不可引申一個比喻意義到不恰當的地步。比喻的作用是有一定限度的。地上的父子關係不能夠完全比透、說透屬天的父子關係。   我們還應看到:引用「登報聲明脫離父子關係」這個比喻,不但不能維護「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絕對化論點,反倒推翻了這個論點。作父親的登報聲明,與某個逆子脫離父子關係,必定包括兩個用意和決心:(1)不再把逆子當作完子對待。(2)一切產業也不再給逆子承繼。可見,這個比喻是不恰當的。如果引用它,倒是表明自己應當回到《聖經》的全面論點上來。我們大家都當自勉,做「翻過的餅」。  此外,還有弟兄引用《聖經》里的另一句話來維護自己的絕對觀點:「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後 2:13)他們認為,即使失去信心,也不能失去永生。保羅確實說過這話。這話也確實有分量,但是我們仍舊要小心分析,細心理解,才能從這話中得到益處。   首先,保羅說這句話,沒有一點意思要為失去信心的人進行無益的安撫;相反,正是要幫助小信或失信的人重建信心;為此,他特彆強調了神的信實可靠,強調他「不能背乎自己」 。  再要注意的是:我們切不要認為「神不能背乎自己」,只限於神的正面應許,而是應當同時承認,那句有分量的話也是指「反面嚴重的警告」說的。抓住了這兩個方面,我們才不至於把神的信實德性作片面的理解了。偏愛真理的一面,放鬆或不顧另一面,一定會導致對於神心愿和神自己的誤會。   我們再要前進一步,看看那句話的上文是怎樣說的。上文說:「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把上下文連貫起來領會,我們的疑點和異見就不難在主的光中得以消除,歸於烏有。  綜合以上三大部分的討論,對於「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論點」,我們就可以得到一個不偏不倚的認識。那就是始終持守對於救主耶穌的「確實信心」乃是信徒永遠得救的根據所在;而信心卻是會因著人的思想變化,心靈變化,行為變化,而隨之發生變化的,或者在變化中進步,或者在變化中退步,或者在變化中失去。信心不變、不失的想法是無益的,也是沒有根據的。 片面化,絕對化,簡單化的論點容易使有些人忘乎所以,自我催眠,昏昏入睡……。    [4].一個跟上來的問題  以上探討所得到的結論清楚了;但是另一個問題卻跟上來了。這個結論會不會產生一種流弊?一些調皮,取巧,投機的信徒會不會由於這個結論而放鬆自己,放大膽子,從而在德行上隨便起來呢?這問題提得好。我們且從兩個方面來回答:   ①人在悔改歸主得重生之時,蒙了空前的憐憫,得到從來未曾有過的屬靈生命。這生命是高尚的,聖潔的,忌邪的;對於罪惡是有抵抗力的,有戰鬥力的。這個新的生命感動,吸引,督促我們天天向上,力求進步;為要使天父的心得滿足,喜悅。如果我們傾向罪惡,在我們裡頭的新生命就會發出抗議,不安,警告等等的感覺。信徒重生以後的良心也是活躍的,新鮮的,敏感的,是以天上的是非善惡標準為標準的。他是與神同心的。這和重生之前的情況是完全不同的了。  說得簡單些,新生命的屬天特性促進人站在神的一邊。新生命的聖潔特性,促進人愛好高尚的事物。新生命的戰鬥特性,則促使人反對邪惡,與之戰鬥,奪取勝利,助長善良,榮歸主名。重生這個恩典是非同小可的,他是地球上億萬信徒看為非凡珍貴的。總之,重生的生命帶領人走聖潔的道路。因這生命正是基督的代表。   ②然而,重生了的信徒中也存在另外一方面的經驗。  新生命雖然有了,可是舊生命仍舊存在;人的血肉之體仍舊活著;人的劣根性仍舊不肯死去。同時,在環境中罪惡的引誘也依然存在。這樣,每個信徒實際上是處於二股勢力的夾攻之下,進行靈修生活和戰鬥生活的。在這種局面之下,信徒如不警惕,如不小心,就會軟弱,動搖,甚至敗在罪惡之前,成了罪惡的俘虜。不少信徒經歷過或者正在經歷著這種可悲的經驗,這是基督徒中間的另一種情況,是信徒生活的陰暗面,消極面。   ③以上的分析說明了兩種情況,兩等信徒,一等是得勝者,一等是失敗者。調皮,取巧,投機的信徒自然是屬於失敗者一類了。   神是全聖全善的,他充滿慈愛,又充滿公義。他手中有恩典,但是也有刑杖。對於調皮,取巧的兒女,神是不會輕易放過他們的。神在《聖經》中說過兩方面的話,就是為了上面兩等信徒說的,敬錄於下: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顯現恩典,能力,旨意,看顧等等。)(約 14:21)  「耶和華啊,……,願愛你的人如日頭出現,光輝烈烈。」(士 5:31) ;  對於調皮,取巧的失敗者,神說以下的話:「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結果報應他。」(耶 17:10)  「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來 10:31)  以上四處經文代表神的二種不同態度,說出了神慈愛的心腸,也說出了神恨罪的心腸。  為此,我們可以為天父放心,他知道如何對待各式各樣的人們。  自然的規律,道德的威力,輿論的壓力,良心的活力,因果的定律,人間的法律,靈界的聖律,在天地之主的支配與運行之下,匯合成一股公義報應的偉力。種花得花,種刺得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似乎不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一切都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教內教外,以及歷史的經驗,都是這樣告訴我們的。《聖經》的話語則進一步確切的告訴我們;掌管天地萬物的神將來還要施行那最完全,最徹底,最公平,最清明的最後大審判。到那時候,每一個世人都將在至高神的大義,大光之前接受那個令人心悅誠服的總清算,總審判;一切的隱情都將大白於至聖者的大光之下,赤露於天上人間。    我們的專題討論就要結束了。   我們的想法是:對於《聖經》中某些真道有某些不同的理解是不足為奇的。如能加以心平氣和的探討(不是爭執)是有益的。這是因為:有異見才會有比較,有比較才會有鑒別:有鑒別才能明是非;明是非才可有選擇。本此精神,本文作為一塊「小餅」,敬獻給熱愛真理的讀者,共同分享。讓我們恭敬祈禱,求主施恩給他的眾教會…… 。  末了,作為歸納,我們用二句話結束全文:  一次信主,永遠信主;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屬天家庭,屬天教育;恩威並存,恩威並行。   --------------------------------------------------------------------------------  人對聖經的領會或解釋,常受到某些神學理論觀點所影響,往往在解釋聖經時淡化或避開某些與自己神學理論有礙的經文,導致對聖經解釋片面性。如以法連沒有翻過的餅一邊焦一邊生,讓人吃了不但無益反而有害。例如:人過分強調「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淡化了「有墨黑幽暗為他們永遠存留」、「 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第二次死的害」、「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等嚴厲審判經文;給人產生錯覺,以至認為無論犯什麼罪都能上天堂。而實際上「得救」與「上天堂」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得救是指:從硫磺火湖第二次死的滅亡中被救出來;上天堂是指:到神寶座所在的快樂地方去。因此、當我們在闡明神的救恩時,也應同時提醒弟兄姊妹神有公義的審判,經上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來10:30)而且「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4:17)。另一面,人片面強調「信徒會失去救恩」,就忽略救恩的把握性,讓人覺得自己所得的救恩沒有把握,這是另一個損失。若因我們淡化或忽略了神的話而給神的兒女們帶來屬靈虧損,不知將來如何向神負責!  主的僕人沒有義務要為維護神學遺傳、或教會間的傳統觀念來淡化神的話。而有絕對責任傳講神原本的話;絕對忠心地按神的本意傳講神的話。  我在此發表一點「得救的把握與神的警告」 的讀經感受,目的不在於教導人。乃希望藉此拋磚引玉,引來神忠心僕人那滿有亮光滿有祝福的話來覆蓋。讓主自己那豐滿話語的亮光照亮我們,使我們在主的話語上有全面的、正確的領會,在傳講主的話語時只叫人得益處、而不會叫人受損害。  一.得救的把握  約10:27—30:「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也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  此處28節和合本的「我又」按原文應照27節同譯為:「我也」。這表明:27節與28節是連在一起的,主的羊聽主的聲音跟主走,與主所賜的永生是並存的,是不可分割的。從主的話里我們可以看出:羊生命的本能是聽牧人的聲音跟牧人走;羊不跟生人走,不聽生人的聲音,遇見生人就要逃跑(參約10:3-4)。換句話說:是主的羊,乃已經因信得主所賜永遠生命,同時他們生命的本能是聽主跟主;而不會聽魔鬼跟魔鬼走。一個得主所賜永遠生命,同時又聽主跟主的人,不但永不滅亡,而且會得更豐盛的生命。誰也不能從主手裡把他們奪去,更不能從父神手裡把他們奪去;因為再也沒有比他更大的。一個重生得救清楚的人,是絕對不必擔心自己能不能得救的事。主既說他的羊永不滅亡,他們就永遠不會有硫磺火湖第二次死的滅亡;因為主耶穌將為他們釘十字架、替他們死。所以主的羊得救是十分有把握的!  二.神的警告  警告一:羅11:19-22:「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 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 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從羅馬書我們可以看出:救恩先是臨到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都是他們的;他們得不到橄欖樹生命肥汁成為不得救的人,是因為不信,所以被神折下來。保羅在這裡警告我們,神向跌倒的人是嚴厲的,人如果不是長久在神的恩慈里也要象以色列人一樣被砍下來。所以、一切蒙恩得救的人都當順著生命的本能:聽主跟主、活在神的恩慈中;若逆著性把神的恩典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而犯罪作惡,就會受到神嚴厲的審判。   警告二:彼後2:1:「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又15-17:「他們離棄正路,就走差了,隨從比珥之子巴蘭的路。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先知,他卻為自己的過犯受了責備;那不能說話的驢,以人言攔阻先知的狂妄。這些人是無水的井,是狂風催逼的霧氣,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存留。」 猶4:「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註:「我們」或作「和我們」)主耶穌基督。」又11-13:「他們有禍了!因為走了該隱的道路,又為利往巴蘭的錯謬里直奔,並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了。這樣的人在你們的愛席上與你們同吃的時候,正是礁石(註:或作「玷污」)。他們作牧人,只知餵養自己,無所懼怕;是沒有雨的雲彩,被風飄蕩;是秋天沒有果子的樹,死而又死,連根被拔出來;是海里的狂浪,湧出自己可恥的沫子來;是流蕩的星,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永遠存留。」   這自古被定受刑罰的「自古」原文是「古時」,「被定」原文是「預先寫明」;呂振中譯本作:「就是往古時候經上早已記載必須受這處刑的」。彼得和猶大所指責的異端相似,他們的結局也一樣;所以我們可以合起來一起看。「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這說明假師傅是在信徒中間出現,如舊約時代在神的百姓、以色列血統的弟兄中有假先知起來一樣。「買他們的主」的「主」字原文是「主人、主宰」的意思,此字在新約共用過十次,常用在主人與僕人的關係上,但從未用在世人對主的稱呼上,世人從未稱主是他們的主人、是他們的主宰、是天地的主宰者;唯有虔誠的老西面(路2:29),耶路撒冷眾信徒(徒4:24),保羅(提後2:21),祭壇下殉道者(啟6:9-10)稱主是他們的主人、是他們的主宰、是天地的主宰者。這裡既說「買他們的主」證明他們本來是主寶血所買,是已經信主的人;雖然主耶穌的血是為普天下人所流,挽回祭也為普天下人所預備(參約一·2:2);但只有信的人才能被主所買,不信就不能被所主買,如林前6:20隻有信徒才被稱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信徒既是主重價所買便是主的僕人,從此、主與信徒的關係是主人與僕人的關係;既是這樣作僕人的就沒有自主權,必須完全聽命於主人;但現在他們隨自己肉體順從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不承認耶穌是買他們的主,否定買他們主的救贖者地位,否定買他們主對他們的主宰權柄;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這「私自引進」就是隨著自己私意目無主人地引進;「陷害人」原文是「滅亡」;合起來意為:他們隨著自己私意目無主人地引進滅亡的異端(非普通異端);所以、自取速速的滅亡(請參下面注1)。 「自取」原文是 「自己歸到」或「自身招致」;「速速」原文是「快到」。合起來意為:自身招致快到的滅亡里,就是古時聖經早已記載的刑罰。他們有禍了------   一、走該隱殺兄弟的路(約一·3:12)。   二、又為貪愛不義之工價走巴蘭出賣神百姓的路。這巴蘭本是一位外邦先知,因貪愛錢財、照著自己的恩賜知識出賣神的子民,他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神的子民墮落犯罪遭遇瘟疫死亡,就如隱殺兄弟一樣;結果自己也遭遇死亡的審判,落入墨黑幽暗的刑罰里(啟2:14;民25:1-9又31:8,16)。   三、並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這可拉一黨的人,都曾經在他們自己的門框和門楣塗上羊羔的血;都吃過逾越羔羊的肉;都已經從埃及法老手下被拯救出來;都經過紅海,在雲裏海里受洗歸入摩西(林前10:1-2),因背叛神所立的摩西,地就開了口把他們活活吞下陰間滅亡了(民16:1-3,31-33)。   同理,今天所謂已經重生得救、已經受洗歸入基督的人,若背叛神所立的基督,自高自大另立異端邪教也要與可拉黨同樣滅亡(注1);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永遠存留(這裡不是講有不滅的火為他們永遠存留,而是講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永遠存留,主耶穌在約8:17說過「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如果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那麼、使徒彼得和雅各弟兄猶大都見證「有墨黑的幽暗」,我們就可以知道這墨黑的幽暗與硫磺火湖所指的是不同所在),他們絕對無份於新天新地永遠榮耀的福分;並且永遠見不到主的面。其原因有二:一、非聖潔不能見主(參來12:14);二、他們既不認買他們的主,主也必不認他們(太10:33)。如果可以用比喻的話,他們有可能差不多如大衛的十個妃嬪終身被禁閉在冷宮(「冷宮」呂振中譯本作:「看守所」),在時間上是無期的,她們完全失去了王妃的榮耀、權柄、地位所擁有的一切福分,終身不得再見大衛的面,也不得與外界交往。這對她們來講,她們終身所過的日子真是墨黑幽暗的日子,她們心中沒有喜樂、沒有平安,只有痛苦、只有後悔(參撒下20:3「親近」原文字義是「來、到、去、臨」意即:她們被監禁終身不得到大衛面前來,大衛也不到她們那裡去)。   據說:如今東方閃電邪教另傳一位女基督,傳播者用各種手段欺騙人上當,當人發現自己上當受騙不願俯從他們時,就用暴力毒打或強迫行淫犯罪、或用藥物引動人行淫犯罪來迫使人就範;並叫人起毒誓終生跟從他們。有時也先用錢財色相誘惑人上當,日後、又從受騙者刮取錢財並把人帶走,使受騙者家庭破散、人財兩空。如果這樣的話,他們既走該隱殘害兇殺的路,又因貪財走巴蘭陷害人、誘惑人犯罪的路;並且背叛耶穌基督,連買他們的主也不承認;這些人若不向神悔改將來要到哪裡去?  所以、我在這裡奉勸一切受迷惑:不認主耶穌寶血救贖的人、或受欺騙落在東方閃電邪教組織裡面的人,都要趕緊向主悔改認罪、遠離邪教,免得將來受到神嚴厲的審判。因為一切不認主的,主必不認他!   警告三:約一·3:15: 「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你們曉得」意為大家都清楚,沒有必要多加解釋;「凡殺人的」,「凡」即「一切」;不管你是誰,如果你跌倒到仇恨殺人就沒有永生存在你裡面。既說沒有永生存在你裡面,這至少意味著不能進入永生的境界享受永生的福分(馬可9:43-47主耶穌把進入永生與進入神的國等同並論,可見這「進入永生」是指進入永生的境界享受永生的福分);並且被丟在地獄的火里等候白色寶座的審判(參太18:8-9;啟20:11-15,<注2>)。   照常理一個重生得救清楚的人,不可能殺人;但不排除被撒但激動時有殺人的可能,據歷史記載改革宗加爾文所設的議會曾以火刑殺過人,慈運理所設的議會則用河水溺死許多重浸派的弟兄。所以、我在這裡要告誡弟兄姊妹:舊約與新約有許多原則性的不同,舊約神常用他子民的刀來執行審判(參利18:25,申7:2;撒上15:2-3);而新約主耶穌禁止門徒動刀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太26:52);並借著聖靈告誡我們「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約一·3:15)。因而、任何人都沒有資格以護教為理由來殺人;也沒有理由拿大衛犯罪作擋箭牌去殺人來試探神。因為舊約神未曾賜聖靈住在人的裡面,只降臨在人的身上;神也未曾直接將自己獨有的永恒生命(即永生)賜給人,因為永生(是永恒生命的縮寫)是在神兒子耶穌基督裡面,人在神兒子耶穌基督以外得不到神永恒生命,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他們雖然已經稱義在樂園享受安息,還必須等候耶穌救贖成功再得到神永恒生命(參約8:56;來11:39-40,約一·5:11)。也就是說大衛犯罪時他裡面還沒有神永恒生命,但他犯罪後一聽到先知的責備就馬上悔改認罪,而且他在神面前憂傷痛悔的眼淚把褥子濕透,他那切實為罪憂傷痛悔的靈神不輕看(參撒下12:13;詩6:6又51:17)。但新約信徒犯殺人罪究竟有沒有悔改的機會我們不是很清楚,使徒告訴我們:人若看見弟兄(指重生得救的信徒)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 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約一·5:16)。死罪意為結局已經定規,不能改變;所以、使徒不說當為這罪祈求,就是祈求也沒有效果。如果殺人是死罪就沒有悔改的機會,究竟殺人是死罪,還是不至於死的罪,他面臨的審判究竟如何?由弟兄姊妹自己來判斷。  如果你是已經重生得救的人,就是已經擁有永生的人,若是你被撒但激動去犯殺人罪,這是大大褻瀆神,神若不再給你悔改的機會,你將來到哪裡去?因此、無論如何我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撒但,絕不可被撒但激動墮落到殺人的地步。   現在我們再來看「自殺」的問題。在人普通的眼光看來自殺與殺人是兩回事,當我們從深處來看自殺也是犯殺人罪。殺人罪就是殺害人生命的罪,你殺害別人的生命是犯殺人罪,你殺害自己這個人的生命也同樣是犯殺人罪。所以,自殺是要下地獄的。在新約里找不到一個自殺上天堂的例子。根據林前第五章那淫娶繼母者犯罪的性質,聖靈借著保羅宣判: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也就是說他的靈魂要等到主耶穌再來的千喜年之後、白色大寶座審判之日,因生命冊有名字,可以得救;如果是馬上得救,保羅不必提「在主耶穌的日子」直說「使他靈魂可以得救」即可。現代中文譯本譯作:「好使他的靈,在主再來的日子,能夠得救。」(林前5:5); 這說明他的靈魂要先下地獄(注3)、先到黑暗痛苦的地方去(當然、如果神還給他悔改機會的話,這個審判可以免去)。淫娶繼母只是犯道德倫常的罪、玷污自己的身體;而自殺卻是殺害自己的身體、剝奪自己的生命;其性質要嚴重得多。所以、無論我們遇到什麼痛苦的事,總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撒但,絕不可以受撒但欺騙、被撒但激動而自殺。不然的話,肉身的痛苦雖然結束,恐怕靈魂卻要到另外一個更痛苦的地方去等候審判!  警告四:啟2:11:「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反之、失敗者就要受第二次死的害。什麼樣失敗要受第二次死的害?當然這是指大失敗講的!犯一般罪的人神鞭打管教就夠(參來12:6),斷不至於要受第二次死的害。什麼是第二次死的害?「害」是「傷害」的意思;是第二次死本身的傷害還是一部分傷害聖經沒有明言。如果是第二次死本身的傷害,那麼就要進入第二次的死;但耶穌曾經替信徒們死過,一個重生得救的人怎麼可能還會有第二次死呢?這樣看來「第二次死的害」,只能是第二次死的一部分傷害。第二次死的害是怎樣一種傷害、什麼時候開始?時間有多長?我們知道這第二次死的「害」是由第二次死帶出來的「傷害」,在時間上與第二次死是相連的。至於這第二次死的害究竟是怎樣責罰由弟兄姊妹自己來思考。   警告五:啟3:5:「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  得勝者的名字,必不會從生命冊上被塗抹。反之、失敗者的名字就有可能從生命冊上被塗抹掉。「塗抹」原文也譯作「擦去」。當然、名字會從生命冊上被塗抹掉的人,必是嚴重失敗者。從上面經文可以看出:生命冊上的名字被塗抹的人,與主耶穌在父和眾使者面前不認他的名有關。從以下二處經文我們又可以看出:主耶穌不認的人與下地獄有關。現在我們來看: 太10:28-32:「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路12:4-5:「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甚麼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又8-9:「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我們當知道以上這二處經文是主對門徒警告的話(參太10:5;路12:1),魔鬼只能殺我們的身體不能殺我們的靈魂,魔鬼若要殺我們身體必須經過神的許可,神若不許可,它就不能傷害我們;它斷不能從父神手裡把我們靈魂奪去(參約10:30)。唯有神自己才有權柄把我們靈魂丟在地獄裡。請注意:這裡沒有提到「將來」、「人子來」或「那時」、「那日」等經文,所以、這裡「丟在地獄裡」的懲治(注3),不是指將來才有,而是現在就有。凡在人面前不認主耶穌的,主耶穌在天父和天使面前也必不認他。如果主耶穌不認他的話,那麼、他的結果:一、此人從今以後就失去神的看顧和天使的保護。二、此人死的時候靈魂不能到樂園去,只能下地獄等候審判。除非他死前向主悔改認罪。如果他的名字從生命冊上被塗抹掉(或被擦去)的話,我個人相信:新天新地的榮耀福分斷不會有這個人!因一個人的名字從生命冊上被塗抹掉(或被擦去),就如亞瑪力名號從天下塗抹,天下就再也沒有亞瑪力人一樣(參出17:14;撒上15:3);人有可能疏忽或容留亞瑪力人。但天使在執行神審判的時候,絕不會容留生命冊上沒有名字的人在新天新地里享受榮耀的福分。他們只能到墨黑的幽暗地方去,或受第二次死的害。至於他們所受的審判究竟是何種結局,由弟兄姊妹自己來思考。   其他警告經文:太5:27-30:「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又18:8-9:「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里。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里。」  從以上的經文來看:姦淫的罪與下地獄有關。因為主耶穌前面講犯姦淫的罪,接下來就講不對付罪的就要下地獄,可見姦淫的罪與下地獄有關。並且這話是主對門徒的警告(參太5:1,18:1)。這裡同樣沒有提到「將來」、「人子來」或「那時」、「那日」等經文,這明顯有別於太24,25章主再來的千年國度審判、或慣稱「基督台前的審判」。因而,這「全身下入地獄」,也是指現在就有而不是將來才有。地獄的火雖是不滅的,但不等於信徒永遠在火里,乃是等候末日的審判。因為這「地獄」死人靈魂受罰的地方,主耶穌是用耶路撒冷南部過去拜偶像者燒人祭的「欣嫩子谷(地獄的臘文參呂振中譯本)」作代表(參耶7:31),到末日審判的時候要進入新天新地,那麼「欣嫩子谷」就要結束,「欣嫩子谷」所代表的地獄刑罰也就要停止。那時、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凡在墳墓里的,都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就出來,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參徒24:15;啟20:13;約5:28)。死亡和陰間被扔在硫磺火湖裡,陰間地獄的火也就帶進硫磺火湖直到永遠(注4)。所以、林前第五章根據那淫娶繼母者犯罪的性質,靈魂要先下地獄,到主耶穌再來的日子,靈魂才可以得救。當然主耶穌在這裡要我們厲害地對付罪,並不是叫我們拿物質的刀來砍腳砍手;如果是的話,那我們大腦在思想罪的時候豈不是要把頭砍下來嗎?當然不是!這是叫我們要治死犯罪的肢體(參西3:5),不顧一切的砍斷罪的關係,不管有多厲害的利益關係都不要愛惜它;免得被罪捆綁下地獄(這也隱含著向神悔改是犯罪者的出路)。  來6:4-8:「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 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 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 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我們首先把來6:4-5所論到的人是否指「得救」的人先看清楚:  聖經既然說「已經蒙了光照」這說明他們在神的救恩上已經蒙聖靈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嘗」也可譯為「吃」只有接受的人才能吃,不接受的人就不能吃,「天恩」指神的救恩,這就是說那些人不但蒙聖靈光照而且接受了神的救恩;「又於聖靈有分」,「有分」原文也是「同伴」的意思,只有接受救恩的人才有分於聖靈、才有聖靈內住作同伴,這是絕對的;所以、這是指「得救」的人說的。不但他們是得救的人,而且屬靈的悟性很好,能夠覺悟到來世的權能,就是主耶穌二次再臨在地上建立千喜年國的權能。象這樣一個清楚得救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離棄」原文是「背棄、背離」的意思。呂振中譯本作:「若背離了正道,要叫他們再復新而悔改、是不可能的」,意思說他們若是逆著性一意背離主的道,神的聖靈不再感動他悔改;「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吃過」表示領受、「雨水」表示神的恩典,就是說他多次領受神的恩典,卻沒有活出神恩典的生命(生長菜蔬),反而一直犯罪作惡(長荊棘和蒺藜),結果被神廢棄,很可能會不到期而死(傳7:17),因為這樣的人活著只有增加罪孽,只會叫人受損害不會叫人得益處,所以惡人死亡的審判會早日臨到(參結33:9)「近於咒詛」意思是與被咒詛差不了多少,「結局就是焚燒」很可能要受第二次死的害。   來10:26-30:「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 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  這26節的「故意」原文是:「自願地、甘心、出自由意志」。也就是說他的意志是喜歡在罪中活著,他的心注重罪孽,周而復始地在罪裡面,他的禱告主必不聽(參詩66:18),「贖罪的祭就再沒有」就是說主就不再為他贖罪了,他的罪在今生再也得不到主的赦免,只能等候神的審判。在舊約的時代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就要被石頭打死,是沒有可饒恕的;「何況人踐踏 神的兒子」使徒在這裡語氣加強了很多,目的要讓人知道:故意犯罪者是「踐踏 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他們以為犯罪是沒有關係的,主的血是可以隨便拿來用的,嘴巴認罪心裡不離開罪;這樣的人,他的罪不但不能得主的赦免,而且刑罰還要加重!故意犯罪者不但「踐踏 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而且「褻慢施恩的聖靈」;聖靈是施恩的靈,常施恩把神的恩典和慈愛、並公義的審判光照在信徒裡面,叫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催促人在犯罪以後要向神誠心悔改,引導人離開罪惡歸向神的公義,使人在神的聖潔上有份;但故意犯罪者是「褻慢」了聖靈的感動、藐視了聖靈的光照、不理睬聖靈的催促、硬著心否定聖靈,不肯向主悔改認罪、不肯離開罪。那麼、他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這加重的刑罰是什麼:是第二次死的害?還是生命冊被塗抹?或是其他審判?由弟兄姊妹自己來思量。  末了、我還有一件事要告誡弟兄姊妹:凡犯罪不向主悔改認罪的人,他斷不能進聖城新耶路撒冷。因為經上告訴我們:「凡不潔凈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啟21:27)。這不得進那城的人不是指生命冊沒有名字的人,因為生命冊沒有名字的人已經在硫磺火湖裡,根本不必提能不能進聖城;所以、這裡不得進聖城的人是指今生犯罪不向主悔改而沒有被羔羊寶血潔凈的信徒,在受到神公義審判被責罰之後;因生命冊上有名字被神放在新地里,但沒有資格進聖城。  聖經最後告誡我們:「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 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啟22:18-19)。所以、我們講解神的話語要按聖經的本意講,如果我們把神的原話加大了、加重了,這就等於增加神的話,結果是增加自己的災禍;如果我們把神的原話淡化了、講沒了,就等於刪去了神的話,那麼、生命樹和聖城的福分就失去了。   三、失敗者的出路  路24:47:「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徒3:19:「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  約一·1:7-9:「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凈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  或有人說:「我已經犯了大罪,已經失敗到不能再失敗了,怎麼辦?」 聖經告訴我們主的道是悔改赦罪的道,向主悔改認罪是犯罪失敗者的唯一出路;你若悔改歸正罪就得以塗抹,你的良心就會得到赦罪的平安;從此心靈的平安與舒暢的人生祝福就必從主面前來到。何謂:「悔改」,悔改按原文字義是「心意轉變」,即一百八十度大轉變,就是說你整個人的心意從現在開始要轉離罪惡歸向主的正道,從罪的黑暗歸向神的光明,並向神承認自己以前所犯的罪,求神赦免。如尼尼微人的悔改:神本來要按尼尼微城人的罪傾覆毀滅他們。但尼尼微人聽見約拿所傳的信息就信服神,他們的心意完全轉向神,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切切求告神,向神悔改認罪,神就赦免他們、不降災毀滅他們(參拿3:4-10,太12:41 )。只有不能悔改的人才要等候神嚴厲的審判。所以,不管你犯什麼罪,只要你能向主悔改認罪,都可以得到主寶血的赦免!  第一、悔改的心是神所賜,神賜下悔改的心目的是要人得到赦罪之恩(參徒5:31)。  其二、聖經既說我們若在光明中行,主耶穌的血也洗凈我們一切的罪。那麼我們在神的光照下無論看見自己有多少罪、罪有多嚴重,只要肯向神悔改認罪,就沒有不能得赦免的。  所以、當我們覺得自己的罪很嚴重的時候,也正是順著聖靈抓機會向神悔改認罪得赦免的時候;這正是聖靈在我們裡面工作要達到的目的(這個悔改認罪的機會千萬不可錯失,恐怕時間長了罪的感覺也麻木了,悔改認罪的機會也就少了;就是以後能悔改,但裡面生命力量的恢復卻遲延許多時間,這個屬靈損失很大)。並且、這些罪既蒙赦免,神就不再記念(來8:12);也就是說神永遠不再提起你的罪。「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賽1:18),這裡既說「必變成雪白」,就如同未曾被罪玷污一樣。「那些洗凈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啟22:14),一切被羔羊寶血洗凈的人,都能進聖城新耶路撒冷,到生命樹那裡享受生命果的天恩滋味。也只有被羔羊寶血完全潔凈的人,名字才能記在羔羊生命冊上。   綜上所述:得救的把握是普遍性原則,主耶穌把一個重生得救的人永遠從硫磺火湖裡、從第二次的死救出來是絕對沒問題的;因為主耶穌曾經替他們死過。然而、神對人犯不同性質的罪,有不同的審判,對犯特別超格罪的人,就會有特重的審判臨到他;因為神是輕慢不得的,神的審判是嚴厲的,「落在永生 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來10:31);所以、我們當趁著今天還是悅納的時候,還是拯救的日子,趕緊抓機會向神悔改,這是犯罪失敗的唯一出路。   最後、我在這裡奉勸一切遠離主的人,要重新回到主的面前來;一切放縱情慾而犯罪作惡的人,都要向主誠心悔改認罪!  注1、聖經所講的滅亡至少有三種:一、不信者的滅亡:先到陰間或地獄的火中受極其痛苦的刑罰;再經白色寶座審判受報應,以後被扔在硫磺火湖裡受第二次的死,也叫永死,並非在硫磺火湖被燒了就沒有,而是永遠在硫磺火湖中受痛苦(參太18:9,23:15、33;路16:19-31;啟14:9-11,20:11-15)。二、賣耶穌猶大的滅亡:先到自己的地方去受特殊的刑罰;經白色寶座審判受報應後、被扔在硫磺火湖裡受第二次的死(參約17:12;徒1:25;啟20:11-15)。三、在異端的背叛中滅亡:先到陰間或地獄受痛苦經白色寶座審判後、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永遠存留(太10:28,彼後2:1;猶11,13;參民16:31-33;啟20:11-15)。   注2、對犯罪的信徒神會以自己公義的本性懲治他們,神對人犯罪的性質不同,會作出不同的懲治:有些罪神鞭打管教,促使他們悔改,使他們重新與神的聖潔有份;有些犯嚴重的罪未悔改而隨便掰餅,以至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他們的身體要受到軟弱、生病、甚至死亡的懲治;林前五章淫娶繼母的罪是身體、靈魂一同受懲治,靈魂到主再來的日子才能得救;異端的背叛要永遠在墨黑幽暗裡(來12:10;林前11:26-32,5:1-5,太10:28;彼後2:1、17;猶11,13)。   注3、有人對信徒下地獄的事想不通:以為信徒下地獄會把主的生命一同帶下去,這是無法理解的。難道主耶穌對門徒的警告錯了嗎?難道我們人想不通的事神就做不來了嗎?信徒若不幸死於火災或殉道死於火刑,當他的靈魂離開身體時難道主的生命也經過火了嗎?  根據林前五章淫娶繼母犯罪的性質,聖靈借著保羅宣判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難道他裡面主的生命和內住的聖靈或屬主身體中一部份肢體也交給撒但了嗎?這根本是兩件毫不相干的事;若是他的靈魂在主耶穌再來的日子能夠得救<現代中文譯本>,請問現在他的靈魂在哪裡?  注4、也有解經的人認為地獄的「永火」就是「硫磺火湖」,如果是的話,這地獄的「永火」也不是將來才有,而是現在就有。因為猶大書7節告訴我們,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受永火刑罰作為鑒戒。但我們並沒有看見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包括那些人的肉身)被火燒到永遠;很顯然這不單是指他們的肉身被火剿滅,更是指他們的肉身被火剿滅後靈魂下到永火里受刑罰,成為這世代人的鑒戒。所以、無論地獄的火是否指硫磺火湖,主耶穌對門徒的警告說:「被丟在地獄的火里」 。都不是指永遠被丟在硫磺火湖裡。因為到白色寶座大審判之日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各人先按自己的行為受審判,然後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人都被扔在硫磺火湖裡;這火湖是第二次的死(徒24:15;啟20:11-15)。而一個重生得救的人不可能會有第二次的死,因為主耶穌曾經替他們死過。  得救的把握與神的警告    人對聖經的領會或解釋,常受到某些神學理論觀點所影響,往往在解釋聖經時淡化或避開某些與自己神學理論有礙的經文,導致對聖經解釋片面性。如以法連沒有翻過的餅一邊焦一邊生,讓人吃了不但無益反而有害。例如:人過分強調「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淡化了「有墨黑幽暗為他們永遠存留」、「 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第二次死的害」、「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等嚴厲審判經文;給人產生錯覺,以至認為無論犯什麼罪都能上天堂。而實際上「得救」與「上天堂」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得救是指:從硫磺火湖第二次死的滅亡中被救出來;上天堂是指:到神寶座所在的快樂地方去。因此、當我們在闡明神的救恩時,也應同時提醒弟兄姊妹神有公義的審判,經上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來10:30)而且「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4:17)。另一面,人片面強調「信徒會失去救恩」,就忽略救恩的把握性,讓人覺得自己所得的救恩沒有把握,這是另一個損失。若因我們淡化或忽略了神的話而給神的兒女們帶來屬靈虧損,不知將來如何向神負責!  主的僕人沒有義務要為維護神學遺傳、或教會間的傳統觀念來淡化神的話。而有絕對責任傳講神原本的話;絕對忠心地按神的本意傳講神的話。  我在此發表一點「得救的把握與神的警告」 的讀經感受,目的不在於教導人。乃希望藉此拋磚引玉,引來神忠心僕人那滿有亮光滿有祝福的話來覆蓋。讓主自己那豐滿話語的亮光照亮我們,使我們在主的話語上有全面的、正確的領會,在傳講主的話語時只叫人得益處、而不會叫人受損害。 主十二使徒的下落!--------------------------------------------------------------------------------  在主耶穌釘死復活以後,那些從前跟隨祂的門徒,領受了主的托咐,將福音從耶路撒冷、猶太全境、撒瑪利亞、傳遍地極,作主復活的見證人。其中猶大因出賣耶穌,其使徒職分由馬提亞接替(徒一26)。根據古老的教會傳統,使徒們後來分成三組:彼得、安德烈、馬太和巴多羅買到黑海一帶傳道,多馬、西面、德丟(Thaddeus)到了帕提亞,約翰和腓利前去小亞細亞。優西比烏的教會史亦記載多馬來到帕提亞,安得烈去了西古提,約翰則待在亞西亞,並在不久後死於以弗所。彼得走遍了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庇推尼及亞西亞,傳福音給四散的猶太人,最後回到羅馬,倒釘十架而死。  一、雅各(James)  西庇太的兒子,使徒約翰之兄,當時被稱為「大雅各」。雅各是第一位殉道的使徒,行傳記載了他的殉道:「希律王下手苦害教會中幾個人,用刀殺了約翰的哥哥雅各。」(徒十二1~2)。根據優西比烏的教會史,革利免曾於其Institution (即Hypotyposes)的第七冊中記載,雅各在殉道之前,喜樂盈溢,毫無畏懼。引他到審判台的人,因看到此景,深受感動而公開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兩人一同被帶去赴死的路上,那人要求雅各赦免他,雅各考慮了一下,回答說,「平安歸於您。」並親吻他,然後他們同時被斬首。  二、約翰(John)  根據約翰福音,約翰是主耶穌所愛的使徒,並在十字架下受託照顧耶穌母親馬利亞。在五旬節召會成立以後,約翰、彼得和主的肉身兄弟雅各布三人,成為耶路撒冷教會的柱石(加二9)。約翰所寫的五卷書信,皆被列入新約正典里。歷史告訴我們,約翰在多米田皇帝逼迫期間,被放逐到拔摩海島,並在那裡看見異象,寫成啟示錄。根據愛任紐、革利免、耶柔米等教父的記載,使徒約翰從拔摩海島釋放出來後,仍繼續在以弗所傳揚福音,建造教會。約翰晚年滿了愛心,帶給弟兄們許多安慰。他年老不能走動時,便由人抬到聚會之處,每次講道均提及:「小子們哪!你們要彼此相愛!」最後一次的講道,也是這兩句話,講完之後,就在講台上安然離世。  三、彼得(Peter)  西門巴喬納,後被耶穌改名磯法-即彼得。主耶穌釘死復活之後,彼得曾帶領門徒回去打漁,後在提比哩亞海邊,遇見主向他顯現。五旬節那天,彼得剛強為主作見證,開啟了猶太人的門,後又受主啟示,在哥尼流的家中,開啟了外邦人的門。彼得與雅各、約翰同為耶路撒冷的長老,為初期教會極具影響力的使徒。根據殉道者猶斯丁的記載,彼得在革老丟年間到達羅馬,然而行傳告訴我們,主後44年(徒十二3),51年(徒十五),彼得都應在耶路撒冷。之後他到了安提阿(加二11),並在小亞細亞一帶服事,甚至曾經轉往巴比倫一帶(彼前五13)傳道。保羅於主後六十年寫信給羅馬教會時,並未提及彼得在當地,因此彼得在革老丟年間到羅馬的證據相當脆弱。彼得應是在他殉道前(主後64年)不久抵達羅馬。  彼得晚年在羅馬竭力廣傳福音,因他熱切傳道的影響,許多人離棄偶像,歸向真神。據說彼得以羅馬郊外的「地下墓窟」作為傳道之所,避免引起羅馬政府的注意。後來暴君尼羅大肆逼迫,並下手捉拿彼得。根據革利免與愛任紐的說法,保羅與彼得幾乎同時在羅馬殉道。據說彼得被處死前,曾對刑史作如此的要求:「請把我倒過來釘在十字架上,我的主曾為我豎在十字架上,我不配像他一樣受死。」特土良是首位提到彼得釘十字架的教父,俄利根更進一步的提到,彼得乃是倒釘十架而死。  四、安得烈(Andrew)  安得烈是彼得肉身的兄弟,也是十二使徒之一。當教會在耶路撒冷遭遇逼迫時,眾門徒都分散到各處去,安得烈遂乘船出航,四處傳揚福音。有些教會的傳統認為安德烈是西古提的使徒,因此俄國教會視安德烈為護衛聖人(patron saint)。最終,安得烈回到了亞該亞省的帕特拉,在那裡被釘死殉道。相傳安得烈被釘的十字架為「X」形,從此此一形式的十字架就被稱為「聖安得烈十字架」。根據耶柔米的記載,安得烈在上十字架前,對群眾發表了一篇精採的講論,然後毫無懼色地殉道,使許多人相信耶穌是主。  五、腓力(Philip)  據傳腓力也和其它使徒一樣,四處傳道。據傳他在小亞細亞的希拉波立,帶領許多信奉蛇神的人信主,毀壞蛇神的偶像,遂觸怒官員與以迷信牟利的祭司,而將他下獄,施以酷刑,最後被倒釘十字架而死。以弗所監督Polycrates給羅馬監督Victor的信里,提到了使徒腓力和他的女兒:「在亞西亞,發光的聖徒已經沉睡,但在主顯現的末日會再復活。那時主要從天帶著榮耀而來,再次聚集聖徒。十二使徒之一的腓力和他兩位年老守童身的女兒,在希拉波立沉睡。腓力另一位活在靈中的女兒,則葬在以弗所。」  六、巴多羅買(拿但業,Bartholomew)  有些解經家認為巴多羅買可能就是拿但業,因為在十二使徒的名單中他常與腓力排列一起,又是腓力領他信主的。雖然聖經並未記載他的言行,但耶穌復活後在加利利海濱向七個門徒顯現時,拿但業也在內(約廿一2)。巴多羅買是亞蘭文名字,而拿但業是希伯來文。教會傳說他在猶太國外多處傳道和行神跡,並將馬太福音譯成多國語言。印度有傳說稱當保羅在西亞傳教時,使徒多馬和巴多羅買開始向東方傳教。前者在印度,巴多羅買則進而到了中國。巴多羅買最後在亞美尼亞被異教徒棍打、釘十字架、再用刀殺死。  七、多馬(Thomas)  多馬又名低土馬,人們稱他為「多疑的多馬」,因為他曾對主的復活「非見不信」(約廿四25)。根據教會歷史記載,在主復活後,多馬與西面、德丟(Thaddeus)三人前往帕提亞傳道。在使徒時代,帕提亞是一個疆域由裏海至波斯灣的獨立國家,後來的教會傳統認為多馬的行蹤甚至超過帕提亞而遠達印度,在那裡傳揚福音,建立教會,並至終於異鄉殉道。目前在印度不但有一些以多馬為名的教會,而且還可找到他不少遺迹。  八、雅各布的兒子猶大(Judas)或稱達太(Thaddaeus)  達太又名利拜烏或猶大(不是賣主的加略人猶大),是亞勒腓的兒子。教會傳統相信,達太曾多次乘船遠行傳道。教父耶柔米也曾提及達太曾到今日土耳其境內,因治癒國王押迦的重病,而將土耳其人民帶領歸主。至終因在波斯傳福音,致使當局不滿,遂遭釘十字架處決。  九、奮銳黨的西門(Simon)  西門在跟隨主之前是奮銳黨黨員,是一個個狂熱的愛國分子,也是個嚴格謹守摩西律法的人。相傳西門除了在猶太地傳福音外,也曾到過埃及、非洲的古利奈、茅利塔尼亞、利比亞等。一份法文的文獻記載,西門甚至遠達大不列顛群島和鄰近島嶼。後來亦在波斯為異教徒所殺,有種說法是釘十字架而死,也有人說西門是被鋸成兩段而死。  十、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布(James)  亞勒腓的兒子,可能身裁矮小或年紀比亞庇太的兒子雅各布為小,故被稱為「小雅各布」。將福音傳到埃及的即是這位雅各布。關於小雅各布的下落,遺傳說他在基督徒受逼迫期間,被處鋸刑,身首分離。另也有人說他曾到波斯傳道,在當地殉道。因聖經上僅記載了他的名字,並未記載他的事迹,因此人將其稱為「未被歌頌的使徒」,是許多寂寂無名的殉道者之一。  十一、稅吏馬太(利未,Matthew)  馬太又名利未,本是一個羅馬政府的稅吏,受猶太同胞恨惡和鄙視。後著有馬太福音,向猶太同胞傳揚福音。晚年曾到中東各地、走遍非洲衣索比亞,建立教會,並在波斯殉道。  十二、馬提亞(Matthias)  耶穌升天后,眾使徒搖簽選出馬提亞,取代了猶大的使徒職分。馬提亞原是七十門徒中的一位,相傳他在耶路撒冷殉道,先被人丟擲石頭,後斬首而死。  --------------------------------------------------------------------------------  這些人即是我們的榜樣,我們要跟隨他們的腳蹤,因為我們有一樣的目標和盼望,他們是第一批被召的工人,而我們是末了一批被召的工人,感謝主,我們能和這些被主大用的人一樣,跟隨主,迎接主的回來,何等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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