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了,怎樣才能不痛苦?
06-08
調查內容:守則1:不妨發泄心裡的苦悶任何人,不管凡夫俗子或英雄豪傑,碰上情場敗北時,難免英雄氣短,淚灑衣襟。而此時想哭而不敢哭,甚至強顏歡笑,表面上看起來似乎「壯烈」,其實是對身心的傷害非常大。 任何人都應該有哭的權利,尤其是在失戀時。不能在眾人面前哭的人,也應該找個地方私下痛哭一番;不習慣大哭一場的人,也不妨讓自己的眼淚盡量流出來。守則2:不可死纏爛打失戀時,為了挽回局勢,絕大部分人都會有找對方好好談談的衝動。其實這個時候找對方好好談的心理動機是「我們再談一次,我們可以澄清所有的誤會,然後我們會合好如初」,這就是為什麼情場中的最後談判總是永遠談不完的主因。 問題是這種不死心的態度換來的卻是對方愈來愈多的不耐與厭煩。正確的做法,應是』趕快走,走得愈快,愈果決,愈主動,自己挽回的面子愈多,對對方所造成的震撼與吸引力愈大」,這就是「不糾纏」。守則3:理智地分析毛病出在哪裡痛苦了一陣子後,應該理智地面對自己,分析一下到底毛病出在哪裡。既然分手已是事實,就要屬於面對現實。記住,如前面所提的,這不是是非對錯的問題,而是適合不適合的問題。你要做的就是找出你有哪些是對方受不了的;對方什麼時候最快樂,為什麼?什麼時候最痛苦,為什麼? 這些因素找出來以後,看看哪些是可以改的,能改則改。看看哪些是改不了的,下次找戀人時就找那些比較能適應自己「特質」的對象。 守則4:不要怕別人知道你的處境失戀時最尷尬的事是盡人皆知的。情場的分手,對於一個被拋棄的人,他/她最難處理的事是不知如何跟局外人解釋為何被拋棄。一般的人都會用一些奇怪的不成熟理由來搪塞。 如果懂事的朋友裝著了解而不好意思再詳問下去,雖然是帶著一點疑惑的眼神離開失戀者還是勉強可以忍受;萬一碰到一些喜歡打破砂鍋問到底的人,常會問得當事者尷尬異常,心情越加難過痛苦。 若有人在失戀時還裝著「我與愛人正在熱戀」,這種心理就有一點病態了。建議失戀時不要怕別人知道,甚至可以主動讓別人知道,此時,若是你覺得別人問長問短、婆婆媽媽讓你受不了,你不妨試用以下公式:「某某某,我向你宣布一個不好的消息,我被拋棄了(我分手了),對方已另有對象。我現在很難過,但是我相信幾天以後就會好一點。請你不要問我為什麼,我們不要再談這些好嗎?謝謝」。然後回去痛哭一場,你就會發現失戀沒有那麼可怕。 守則5:學會自立自強失戀者在初期最常見的反應是喪失信心、自怨自艾、憤憤不平,覺得無臉見人,或自甘墮落、逃避現實。報復之法不可取,而自己灰心喪志,每日以淚洗面,誤了正事,狀似可憐,其實也是敗筆。 因為這些舉動,只是使對方更加得意忘形,對自己沒有絲豪的利益。處理失戀後的憤憤不平,最好的方法是好好過日子,自立自強,活得比以前更好,努力使日後的學業、事業更加進步、發達,將來娶(嫁)一個比原來更好的對象。Q1:你的年齡是?(單選)18歲以下18-2525-3535以上Q2:你的初戀發生在?(單選)小學中學大學畢業後沒有初戀過Q3:當失戀時,你表現出來的是?(單選)喪失信心、自怨自艾自甘墮落、逃避現實有失顏面,想要報復死纏爛打,不依不僥擺脫包袱,心情暢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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