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卷五之《王制第九》原文 注釋 譯文

[題解]  本篇闡述了奉行王道從而成就帝王大業的聖王的制度,論及王者的政治綱領、策略措施、用人方針、聽政方法、管理制度、官吏職事等等,同時還論述了王制以外那些導致強大稱霸、僅能安存、危殆、滅亡等後果的所作所為,以供君主們借鑒。  [原文]  9.1 請問為政?曰:賢能不待次而舉,罷不能不待須而廢(1),元惡不待教而誅,中庸民不待政而化。分未定也,則有昭繆(2)。雖王公士大夫之子孫也(3),不能屬於禮義(4),則歸之庶人。雖庶人之子孫也,積文學,正身行,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卿相士大夫。故奸言、奸說、奸事、奸能、遁逃反側之民(5),職而教之,須而待之(6);勉之以慶賞,懲之以刑罰;安職則畜(7),不安職則棄。五疾(8),上收而養之,材而事之,官施而衣食之(9),兼覆無遺。才行反時者,死無赦。夫是之謂天德(10),王者之政也。  [注釋]  (1)罷(p0 皮):通「疲」,疲沓,沒有德才。須:須臾,一會兒。(2)繆(m)木):通「穆」。昭穆:據古代宗法制度,宗廟或墓地的輩次排列,以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位於始祖的左方,稱昭;三世、五世、七世位於右方,稱穆:以此來分別上下輩份。(3)《集解》無「也」,據宋浙本補。(4)屬(zh(囑):繫結,歸附。(5)反側:見 4.8 注(8)。(6)須:通「」,等待。(7)畜:見 6.8 注(6)。(8)五疾:五種殘疾,即啞、聾、瘸、骨折、身材異常矮小。(9)官:職事。施:施設,安排。衣(y@義):給……穿。食(s@寺):給……吃。(10)天德:見 3.9 注(1)。  [譯文]  請問怎樣從事政治?回答說:對於有德才的人,不依級別次序而破格提拔;對於無德無能的人,不等片刻而立即罷免;對於元兇首惡,不需教育而馬上殺掉;對於普通民眾,不靠行政手段而進行教育感化。在名分還沒有確定的時候,就應該像宗廟有昭穆的分別一樣來排列臣民的等級次序。即使是帝王公侯士大夫的子孫,如果不能順從禮義,就把他們歸入平民。即使是平民的子孫,如果積累了古代文獻經典方面的知識,端正了身心行為,能順從禮義,就把他們歸入卿相士大夫。對於那些散布邪惡的言論、鼓吹邪惡的學說、干邪惡的事情、有邪惡的才能、逃亡流竄、不守本分的人,就安排強制性的工作並教育他們,靜待他們轉變;用獎賞去激勵他們、用刑罰去懲處他們;安心工作的就留用,不安心工作的就流放出去。對患有五種殘疾的人,君主收留並養活他們,根據才能使用他們,根據職事安排供給他們吃穿,全部加以照顧而不遺漏。對那些用才能和行為來反對現行制度的人,堅決處死,決不赦免。這叫做天一般的德行,是成就王業的聖王所採取的政治措施。  [原文]  9.2 聽政之大分(1):以善至者,待之以禮;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兩者分別,則賢不肖不雜,是非不亂。賢不肖不雜,則英傑至;是非不亂,則國家治。若是,名聲日聞,天下願,令行禁止,王者之事畢矣。  凡聽,威嚴猛厲而不好假道人(2),則下畏恐而不親,周閉而不竭;若是,則大事殆乎弛,小事殆乎遂(3)。和解調通,好假道人,而無所凝止之,則奸  言並至,嘗試之說鋒起(4);若是,則聽大事煩,是又傷之也。  故法而不議(5),則法之所不至者必廢。職而不通,則職之所不及者必隊(6) 。故法而議,職而通,無隱謀,無遺善,而百事無過,非君子莫能。故公平者,職之衡也(7);中和者(8),聽之繩也。其有法者以法行,無法者以類舉,聽之盡也。偏黨而無經,聽之辟也(9)。故有良法而亂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亂者,自古及今,未嘗聞也。傳曰:「治生乎君子,亂生乎小人。」此之謂也。  [注釋]  (1)大分:見 1、8 注(7)。(2)假:寬容。道:由,從。(3)遂:通「墜」,失落。(4)鋒:通「蜂」。(5)故:猶「夫」,發語詞。(6)隊:通「墜」。(7)職:當是「聽」字之誤(劉台拱說)。衡:秤,引申指準則。(8)中和:適中和諧,指處理政事時寬嚴適中,有適當的分寸。(9)辟:通「僻」,偏邪,不公正。  [譯文]  在朝廷上聽取意見處理政事的要領:對那些帶著好的建議而來的人,就用禮節對待他;對那些懷著惡意而來的人,就用刑罰對待他。這兩種情況能區別開來,那末有德才的人和沒有德*才的人就不會混雜在一起,是非也就不會混淆不清。有德才的人和沒有德才的人不混雜,那末英雄豪傑就會到來;是非不混淆,那麼國家就能得到治理。像這樣,名聲就會一天天傳揚出去,天下的人就會仰慕嚮往,就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這樣,聖王的事業也就完成了。  大凡在朝廷上聽取意見處理政事的時候,如果威武嚴肅兇猛剛烈而不喜歡寬容地順從別人,那末臣下就會害怕恐懼而不親近,就會隱瞞真情而不把心裡話全部說出來;像這樣,那末大事恐怕會廢弛,小事恐怕會落空。如果一味隨和,喜歡寬容地順從別人而漫無限度,那末奸詐邪惡的言論就會紛至沓來,試探性的談說就會蜂擁而起;像這樣,那末聽到的事情就會面廣量大而政事也就繁多瑣碎了,這就又對處理政事有害了。  制定了法律而不再依靠臣下討論研究,那末法律沒有涉及到的事情就一定會被廢棄不管。規定了各級官吏的職權範圍而不彼此溝通,那未職權範圍涉及不到的地方就必然會落空。所以制定了法律而又依靠臣下的討論研究,規定了各級官吏的職權範圍而又彼此溝通,那就不會有隱藏的圖謀,不會有沒發現的善行,而各種工作也就不會有失誤了,不是君子是不能做到這樣的。公正,是處理政事的準則;寬嚴適中,是處理政事的準繩。那些有法律依據的就按照法律來辦理,沒有法律條文可遵循的就按照類推的辦法來辦理,這是處理政事的徹底措施。偏袒而沒有常規,是處理政事的歪道。所以,有了良好的法制而產生動亂是有過這種情況的;有了德才兼備的君子而國家動亂的,從古到今,還不曾聽說過。古書上說:「國家的安定產生於君子,國家的動亂來源於小人。」說的就是這種情況啊。  [原文]  9.3 分均則不偏(1),勢齊則不壹,眾齊則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處國有制。夫兩貴之不能相事,兩賤之不能相使,是天數也。勢位齊,而欲惡同,物不能澹(2),則必爭;爭則必亂,亂則窮矣。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使有貧、富、貴、賤之等,足以相兼臨者(3),是養天下之本也(4)。《書》曰:「維齊非齊(5)。」此之謂也。  [注釋]  (1)分:見 5.10 注(1)。偏:部屬。這裡用作動詞,表示「使……成為部屬」,即統率、指揮對方的意思。(2)澹:通「贍」(sh4n 善),滿足。(3)相:單指「兼臨」的對象,即指代「分之」之「之」,指被統治者。(4)養:養育,引申指統治。君主統治臣民,給他們安排一定的職事,使他們能賴以生存,所以美稱其統治為「養」。參見 9.1 注(7)。(5)引文見《尚書·呂刑》,但荀子所引乃斷章取義,與原文意義不同(原義為「要整齊不整齊的東西)。其旨意是:要使天下人步調一致,就必須有等級差別。  [譯文]  名分職位相等了就誰也不能統率誰,勢位權力相等了就誰也不能統一誰,大家平等了就誰也不能役使誰。自從有了天有了地,就有了上和下的差別;英明的帝王一登上王位,治理國家就有了一定的等級制度。兩個同樣高貴的人不能互相侍奉,兩個同樣卑賤的人不能互相役使,這是合乎自然的道理。如果人們的權勢地位相等,而愛好與厭惡又相同,那麼由於財物不能滿足需要,就一定會發生爭奪;一發生爭奪就一定會混亂,社會混亂就會陷於困境了。古代的聖王痛恨這種混亂,所以制定了禮義來分別他們,使人們有貧窮與富裕、高貴與卑賤的差別,使自己能夠憑藉這些來全面統治他們,這是統治天下的根本原則。《尚書》上說:「要整齊劃一,在於不整齊劃一。」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原文]  9.4 馬駭輿,則君子不安輿;庶人駭政,則君子不安位。馬駭輿,則莫若靜之;庶人駭政,則莫若惠之。選賢良,舉篤敬,興孝弟(1),收孤寡(2),補貧窮,如是,則庶人安政矣。庶人安政,然後君子安位。傳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此之謂也。故君人者,欲安,則莫若平政愛民矣;欲榮,則莫若隆禮敬士矣;欲立功名,則莫若尚賢使能矣。是君人者之大節也(3)。三節者當,則其餘莫不當矣。三節者不當,則其餘雖曲當,猶將無益也。孔子曰:「大節是也,小節是也,上君也。大節是也,小節一出焉,一入焉,中君也。大節非也,小節雖是也,吾無觀其餘矣(4) 。」  [注釋]  (1)弟(t@替):同「悌」。(2)《禮記·王制》:「少而無父者謂之孤,……老而無夫者謂之寡。」(3)大節:關係存亡安危的大事,重要關鍵。(4)無:通「毋」,不要的意思。無觀其餘:是因為已經可以斷定這君主屬於下等。  [譯文]  馬在拉車時受驚了狂奔,那麼君子就不能穩坐車中;老百姓在政治上受驚了亂干,那麼君子就不能穩坐江山。馬在拉車時受驚了,那就沒有比使它安靜下來更好的了;老百姓在政治上受驚了,那就沒有比給他們恩惠更好的了。選用有德才的人,提拔忠厚恭謹的人,提倡孝順父母、敬愛兄長,收養孤兒寡婦,補助貧窮的人,像這樣,那麼老百姓就安於政治了。老百姓安於政洽,然後君子才能安居上位。古書上說:「君主,好比是船;百姓,好比是水。水能載船,水也能翻船。」說的就是這個道理。所以統治人民的君主,要想安定,就沒有比調正好政策、愛護人民更好的了;要想榮耀,就沒有比尊崇禮義、敬重文人更好的了;更想建立功業和名望,就沒有比推崇品德高尚的人、使用有才能的人更好的了。這些是當君主的重要關鍵。這三個關鍵都做得恰當,那麼其餘的就沒有什麼不恰當了。這三個關鍵做得不恰當,那麼其餘的即使處處恰當,還是毫無裨益的。孔子說:「大節對,小節也對,  這是上等的君主。大節對,小節有些出入,這是中等的君主。大節錯了,小節即使對,我也不要再看其餘的了。」  [原文]  9.5 成侯、嗣公(1),聚斂計數之君也,未及取民也;子產(2),取民者也,未及為政也;管仲(3),為政者也,未及修禮也。故修禮者王(4),為政者強,取民者安,聚斂者亡。故王者富民,霸者富士,僅存之國富大夫,亡國富筐篋、實府庫。筐篋已富,府庫已實,而百姓貧,夫是之謂上溢而下漏。入不可以守,出不可以戰,則傾覆滅亡可立而待也。故我聚之以亡,敵得之以強。聚斂者,召寇、肥敵、亡國、危身之道也,故明君不蹈也。  [注釋]  (1)成侯:戰國時衛國國君,名遬(或作不逝),公元前 361~前 333 年在位。嗣公:即衛嗣君(秦貶其號曰「君」),衛國國君,衛成侯之孫,公元前 324~前 283 年在位。(2)子產:姓公孫,名僑,字子產,春秋時鄭國政治家,公元前 554 年為卿,公元前 543 年執政,在鄭國實行改革,並推行法治。(3)管仲:見 7.2 注(2)。(4)故:猶「夫」,發語詞。  [譯文]  衛成侯、衛嗣公,是搜刮民財、精於計算的國君,沒能達到取得民心的境地;子產,是取得民心的人,卻沒能達到處理好政事的境地;管仲,是善於從理政事的人,但沒能達到遵循禮義的境地。遵循禮義的能成就帝王大業,善於處理政事的能強大,取得民心的能安定,搜刮民財的會滅亡。稱王天下的君主使民眾富足,稱霸諸侯的君主使戰士富足,勉強能存在的國家使大夫富足,亡國的君主只是富了自己的箱子、塞滿了自己的倉庫。自己的箱子已裝足了,倉庫已塞滿了,而老百姓則貧困了,這叫做上面漫出來而下面漏得精光。這樣的國家,內不能防守,外不能征戰,那麼它的垮台滅亡可以立刻等到了。所以我搜刮民財以致滅亡,敵人得到這些財物因而富強。搜刮民財,實是招致侵略者、肥了敵人、滅亡本國、危害自身的道路,所以賢明的君主是不走這條路的。  [原文]  9.6 王奪之人(1),霸奪之與,強奪之地。奪之人者臣諸侯,奪之與者友諸侯,奪之地者敵諸侯。臣諸侯者王,友諸侯者霸,敵諸侯者危。  [注釋]  (1)之:指代他國。可以看作為間接賓語,也可以解為「其」。  [譯文]  要稱王天下的和別國爭奪民眾,要稱霸諸侯的和別國爭奪同盟國,只圖逞強的和別國爭奪土地。和別國爭奪民眾的可以使諸侯成為自己的臣子,和別國爭奪同盟國的可以使諸侯成為  自己的朋友,和別國爭奪土地的就會使諸侯成為自己的敵人。使諸侯臣服的能稱王天下,同諸侯友好的能稱霸諸侯,和諸侯為敵的就危險了。  [原文]  9.7 用強者,人之城守,人之出戰,而我以為勝之也,則傷人之民必甚矣。傷人之民甚,則人之民惡我必甚矣。人之民惡我甚,則日欲與我斗。人之城守,人之出戰,而我以力勝之,則傷吾民必甚矣。傷吾民甚,則吾民之惡我必甚矣。吾民之惡我甚,則日不欲為我斗。人之民日欲與我斗,吾民日不欲為我斗,是強者之所以反弱也。地來而民去,累多而功少,雖守者益,所以守者損,是以大者之所以反削也(1)。諸侯莫不懷交接怨而不忘其敵,伺  強大之間,承強大之敝(2),此強大之殆時也。  [注釋]  (1)「是」下「以」字是衍文。(2)承:通「乘」,趁。敝:疲憊,衰敗。  [譯文]  使用強力來和別國爭奪土地的君主,人家或者據城守衛,人家或者出城迎戰,而我用武力去戰勝他們,那麼傷害別國的民眾必然很厲害。傷害別國的民眾很厲害,那麼別國的民眾怨恨我也必然很厲害。別國的民眾怨恨我很厲害,那就會天天想和我戰鬥。人家或者據城守衛,人家或者出城迎戰,而我用武力去戰勝他們,那麼傷害自己的民眾必然很厲害。傷害自己的民眾很厲害,那麼自己的民眾怨恨我也必然很厲害。自己的民眾怨恨我很厲害,那就天天不想為我戰鬥。別國的民眾天天想和我戰鬥,我自己的民眾天天不想為我戰鬥,這就是強國反而變弱的原因。土地奪來了而民眾離心離德了,憂患很多而功勞很少,雖然守衛的土地增加了,用來守衛土地的民眾卻減少了,這就是大國反而被割削的原因。諸侯無不互相結交、連結那些對強國心懷怨恨的國家而不忘記他們的敵人,他們窺測那強大之國的漏洞,趁著強大之國的衰敗來進攻,這就是強大之國的危險時刻了。  [原文]  9.8 知強大者不務強也(1),慮以王命全其力、凝其德。力全,則諸侯不能弱也;德凝,則諸侯不能削也;天下無王霸主,則常勝矣。是知強道者也。  [注釋]  (1)一說「強大」當作「強道」。  [譯文]  懂得強大之道的君主不致力於逞強黷武,而是考慮用天子的命令來保全自己的實力、積聚自己的德望。實力保全了,那麼各國諸侯就不能使他衰弱了;德望積聚了,那麼各國諸侯就不能削弱他了;天下如果沒有能成就王業、霸業的君主,那麼他就能常常取勝了。這是懂得強大之道的君主。  [原文]  9.9 彼霸者不然。闢田野,實倉廩,便備用(1),案謹募選閱材伎之士(2),然後漸慶賞以先之(3),嚴刑罰以糾之;存亡繼絕(4),衛弱禁暴,而無兼并之心,則諸侯親之矣。修友敵之道以敬接諸侯,則諸侯說之矣(5)。所以親之者,以不並也;並之見(6),則諸侯疏矣。所以說之者,以友敵也;臣之見,則諸侯離矣。故明其不並之行,信其友敵之道,天下無王,霸主則常勝矣(7)。是知霸道者也。  [注釋]  (1)便:改進。備用:設備器用。(2)案:語助詞。材:通「才」。伎:同「技」。閱:容納。(3)漸(ji4n 見):加重。先:引導。(4)繼絕:「繼絕世」的省稱,使斷絕了的後代繼承關係得以繼續,指讓亡國之君的後代繼續祭祀其祖先,使其香火不斷。(5)說(yu8 閱):通「悅」。(6)見(xi4n現):同「現」。(7)一說「霸」字衍,「主」屬上句,與上節句法相同。  [譯文]  那些奉行霸道的君主就不是這樣。他開墾田野,充實糧倉,改進設備器用,嚴格謹慎地招募、選擇、接納有才能技藝的士人,然後加重獎賞來誘導他們,加重刑罰來督責他們;他使滅亡的國家能存在下去,使已經斷絕了的後代繼承關係能繼續下去,保護弱小的國家,禁止殘暴的國家,但是並沒有吞併別國的野心,那麼各國諸侯就會親近他了。他遵行與力量匹敵的國家相  友好的原則去恭敬地接待各國諸侯,那麼各國諸侯就喜歡他了。各國諸侯之所以親近他,是因為他不吞併別國;如果吞併別國的野心暴露出來,那麼各國諸侯就會疏遠他了。各國諸侯之所以喜歡他,是因為他和力量匹敵的國家相友好;如果要使各國諸侯臣服的意圖暴露出來,那麼各國諸侯就會背離他了。所以,表明自己不會有吞併別國的行為,信守自己和匹敵的國家相友好的原則,天下如果沒有成就王業的君主,這奉行霸道的君主就能常常取勝了。這是懂得稱霸之道的君主。  [原文]  9.10 閔王毀於五國(1),桓公劫於魯庄(2),無它故焉,非其道而慮之以王也。  [注釋]  (1)閔王:即齊閔王,或作齊涽(m!n 敏)王、齊愍王,戰國時齊國國君,田氏,名地(一作遂),齊宣王之子,公元前 323 年~前 284 年在位。(此據《史記》。《竹書紀年》與《史記》不同。今人大都認為《史記》有誤而以公元前 300 年為齊涽王元年,但與《荀子》所說不甚相合,參見11.5 注(7)。)他曾一度強盛,在公元前 288 年與秦昭王並稱東西帝,繼又攻滅宋國。公元前 284 年,燕、秦、魏、韓、趙等五國(《史記·田敬仲完世家》所記為六國,誤。今據《史記·六國年表》)聯合攻齊,燕將樂毅攻入齊都臨淄,齊閔王逃到莒(j(舉)城(今山東莒縣)。後來楚國派卓齒率兵救齊,閔王為卓齒所殺。(2)桓公:見 7.1 注(4)。魯庄:即魯庄公,春秋時魯國國君,姬姓,名同,公元前 693 年~前 662 年在位。桓公劫於魯庄:桓公五年(公元前 681 年),齊桓公與魯庄公在柯(齊邑,位於今山東陽谷縣東北五十里之阿城鎮)訂立盟約,庄公之臣曹沫以匕首脅迫齊桓公歸還魯國被齊國所侵佔的領土汶陽之田(即汶水之北的土地,見《水經注·汶水》),齊桓公只得許諾。見《史記·齊太公世家》、《公羊傳·庄公十三年》。後人大多認為此事出於戰國人杜撰。  [譯文]  齊閔王被五國聯軍摧毀,齊桓公被魯庄公的臣子劫持,這沒有其他的緣故,就是因為他們實行的不是王道卻想靠它來稱王。  [原文]  9.11 彼王者不然。仁眇天下(1),義眇天下,威眇天下。仁眇天下,故天下莫不親也。義眇天下,故天下莫不貴也。威眇天下,故天下莫敢敵也,以不敵之威輔服人之道,故不戰而勝,不攻而得,甲兵不勞而天下服,是知王道者也。  [注釋]  (1)眇:高(王念孫說)。  [譯文]  那些奉行王道的君主就不是這樣。他的仁愛高於天下各國,道義高於天下各國,威勢高於天下各國。仁愛高於天下各國,所以天下沒有誰不親近他。道義高於天下各國,所以天下沒有誰不尊重他。威勢高於天下各國,所以天下沒有誰敢與他為敵。拿不可抵擋的威勢去輔助使人心悅誠服的仁義之道,所以不戰而勝,不攻而得,不費一兵一甲天下就歸服了,這是懂得稱王之道的君主。  [原文]  9.12 知此三具者(1),欲王而王,欲霸而霸,欲強而強矣。  [注釋]  (1)三:《集解》作「二」,據宋浙本改。三具:指上文所述或強、或霸、或王的條件。見 9.8,  9.9,9.11。  [譯文]  懂得了上述或王、或霸、或強的條件的君主,想要稱王就能稱王,想要稱霸就能稱霸,想要致強就能致強。  [原文]  9.13 王者之人(1):飾動以禮義(2),聽斷以類(3),明振毫末,舉措應變而不窮(4)。夫是之謂有原。是王者之人也。  [注釋]  (1)人:指輔佐大巨(楊倞說)。(2)飾:通「飭」,整治,端正。(3)類:見 8.17 注(4)。(4)  舉措:見 8.18 注(20)。  [譯文]  奉行王道而成就王業的君主所擁有的輔佐大臣:能用禮義來端正自己的行動,按照法度來處理決斷政事,明察得能揭發出毫毛末端般的細微小事,能隨各種變化而採取相應的措施,不會窮於應付。這叫做掌握了根本。這就是奉行王道的君主所擁有的輔佐大臣。  [原文]  9.14 王者之制:道不過三代,法不貳後王。道過三代謂之盪,法貳後王謂之不雅。衣服有制,宮室有度,人徒有數,喪祭械用皆有等宜(1)。聲,則凡非雅聲者舉廢;色,則凡非舊文者舉息(2);械用,則凡非舊器者舉毀(3)。夫是之謂復古。是王者之制也。  [注釋]  (1)宜:通「儀」,法度,標準。(2)舊:指夏、商、周三代的舊制。舊文:原色組成的文彩,指青、黃、赤、白、黑五種顏色(古人將這五種顏色視為正色,將諸如紫色、粉紅色、綠色等等雜色視為間色)交錯畫成的花紋,如「黼黻文章」之類(參見 5.13 注(2))。(3)非舊器:指珍奇玩物之類。  [譯文]  奉行王道的君主所實行的制度:奉行的政治原則不超出夏、商、周三代,實行的法度不背離當代的帝王。政治原則古得超過了三代便叫做荒誕,法度背離了當代的帝王便叫做不正。不同等級的人衣服各有規格,住房各有標準,隨從人員各有一定的數目,喪葬祭祀用的器具各有相稱的規定。音樂,凡是不合乎正聲雅樂的全部廢除;色彩,凡是不合乎原色文彩的全部禁止;器具,凡是不同於原來器具的全部毀掉。這叫做復古。這就是奉行王道的君主所實行的制度。  [原文]  9.15 王者之論(1):無德不貴,無能不官,無功不賞,無罪不罰。朝無幸位,民無幸生。尚賢使能,而等位不遺;折願禁悍(2),而刑罰不過。百姓曉然皆知夫為善於家而取賞於朝也,為不善於幽而蒙刑於顯也。夫是之謂定論。是王者之論也。  [注釋]  (1)論:審察(參見 3.10 注(1),5.3 注(1))及處理。(2)折:《集解》作「析」,據《韓詩外傳》卷三第四章改。願:通「傆」,狡詐。  [譯文]  奉行王道的君主對臣民的審察處理:沒有德行的不讓他顯貴,沒有才能的不讓他當官,沒有功勞的不給獎賞,沒有罪過的不加處罰。朝廷上沒有無德無功而僥倖獲得官位的,百姓中沒有遊手好閒而僥倖獲得生存的。崇尚賢德,任用才能,授予的等級地位各與德才相當而沒有疏失;制裁狡詐,禁止  凶暴,施加的刑罰各與罪行相當而不過分。老百姓都明明白白地知道:即使在家裡行善修德,也能在朝廷上取得獎賞;即使在暗地裡為非作歹,也會在光天化日之下受到懲處。這叫做確定不變的審處。這就是奉行王道的君主對臣民的審察處理。  [原文]  9.16 王者之(1):等賦(2),政事(3),財萬物(4),所以養萬民也。田野,什一;關市,幾而不征(5);山林澤梁,以時禁發而不稅。相地而衰政(6),理道之遠近而致貢(7)。通流財物粟米,無有滯留;使相歸移也(8),四海之內若一家。故近者不隱其能,遠者不疾其勞,無幽閑隱僻之國(9),莫不趨使而安樂之。夫是之謂人師。是王者之法也。  [注釋]  (1)「之」下當有「法」字(王念孫說)。(2)等:使……有等級。(3)政:通「正」,治。(4)財:見 6.9 注(1)。(5)幾:通「譏」,檢查,查看。(6)衰(cu9 崔):等差。政:通「征」。(7)理:分別。(8)歸(ku@饋):通「饋」,供給。移:運輸。(9)無:猶「雖」(參見《古書虛字集釋》),《韓詩外傳》卷三第三十五章作「雖」。  [譯文]  奉行王道的君主的法度:規定好賦稅等級,管理好民眾事務,管理好萬物,這是用來養育億萬民眾的。對於農田,按收入的十分之一徵稅;對於關卡和集市,進行檢查而不徵稅;對於山林湖堤,按時封閉和開放而不收稅。考察土地的肥瘠來分別徵稅,區別道路的遠近來收取貢品。使財物、糧米流通,沒有滯留積壓;使各地互通有無來供給對方,四海之內就像一家人一樣。所以近處的人不隱藏自己的才能,遠處的人不厭惡奔走的勞苦,即使是幽遠偏僻的國家,也無不樂於前來歸附百聽從役使。這種君主叫做人民的師表。這就是奉行王道的君主所實行的法度。  [原文]  9.17 北海則有走馬、吠犬焉(1),然而中國得而畜使之。南海則有羽翮、齒革、曾青、丹干焉(2),然而中國得而財之(3)。東海則有紫紜、魚、鹽焉(4),然而中國得而衣食之。西海則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國得而用之。故澤人足乎木,山人足乎魚;農夫不斲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賈不耕田而足菽粟。故虎豹為猛矣,然君子剝而用之。故天之所覆,地之所載,莫不盡其美、致其用(5),上以飾賢良、下以養百姓而樂安之(6)。夫是之謂大神(7)。《詩》曰(8) :「天作高山,大王荒之(9);彼作矣(10),文王康之。」此之謂也。  [注釋]  (1)北海:特指北方邊遠地區。下文的「東海」、「南海」、「西海」亦類同。(2)曾(c6ng 層)青:礦產品,是銅的化合物,色青,可供繪畫及熔化黃金,產於四川西昌一帶。一說即碳酸銅。丹干:同「丹矸」(見 18.7 注(9)),硃砂,又叫丹砂,即硫化汞。(3)財:通「裁」,指根據情況安排使用。(4)紜:「綌」字之誤。綌(x@系):粗葛布。(5)致:極,盡。(6)飾:裝飾,指裝飾車服。養:供養,指供給衣食。(7)神:治。8.13:「盡善挾治之謂神。」(8)引詩見《詩·周頌·天作》。(9)大(t4i太)王:周太王,即古公亶(d3n 膽)父,周文王的祖父,古代周族領袖。相傳他因戎、狄所逼,由豳(今陝西彬縣東北)遷至岐山下的周(今陝西岐山北),周族從此逐漸強盛。荒:大。(10)彼作:指太王營建周都(楊倞說)。一說指天生萬物(參見陳奐《詩毛氏傳疏》)。  [譯文]  北海有善於奔走的馬和善於吠叫的狗,而中原各國可以得到並畜養役使它們。南海有羽毛、象牙、犀牛皮、曾青、殊砂,而中原各國可以得到並使  用它們。東海有紫色的粗麻布、魚、鹽,而中原各國可以得到並穿著、食用它們。西海有皮革和色彩斑爛的氂牛尾,而中原各國可以得到並使用它們。所以湖邊打魚的人會有足夠的木材,山上伐木的人會有足夠的鮮魚;農民不砍削、不燒窯冶煉而有足夠的器具,工匠、商人不種地而有足夠的糧食。虎、豹要算是兇猛的了,但是君子能夠剝下它們的皮來使用。所以蒼天所覆蓋的,大地所承載的,沒有什麼東西不充分發揮它們的優點、竭盡它們的效用,上用來裝飾賢良的人、下用來養活老百姓百使他們都安樂。這叫做大治。《詩》云:「天生高大的岐山,太王使它大發展;太王已經造此都,文王使它長平安。」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原文]  9.18 以類行雜(1),以一行萬(2);始則終,終則始,若環之無端也。舍是而天下以衰矣。天地者,生之始也;禮義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禮義之始也。為之,貫之,積重之,致好之者,君子之始也。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參也(3),萬物之總也,民之父母也。無君子,則天地不理,禮義無統,上無君師,下無父子,夫是之謂至亂。君臣、父子、兄弟、夫婦,始則終,終則始,與天地同理,與萬世同久,夫是之謂大本。故喪祭、朝聘、師旅,一也。貴賤、殺生、與奪(4),一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一也。農農、士士、工工、商商,一也。  [注釋]  (1)類:同一類事物的法則,即同類事物所共有的規律。這裡用作複數。行:做,治理。(2)一:指統括一切之道,此文指禮義。(3)參:見 3.5 注(2)。(4)與奪:給予、剝奪,指賞罰。  [譯文]  用各類事物的法則去治理各種紛繁複雜的事物,用統括一切的法則去治理萬事萬物,從始到終,周而復始,就像圓環沒有頭一樣。如果捨棄了這個原則,那麼天下就要衰微了。天地,是生命的本源:禮義,是天下大治的本源;君子,是禮義的本源。學習研究禮義,熟悉貫通禮義,積累增多禮義方面的知識,極其愛好禮義,這是做君子的開始。所以天地生養君子,君子治理天地。君子,是天地的參贊,萬物的總管,人民的父母。沒有君子,那麼天地就不能治理,禮義就沒有頭緒,上沒有君主、師長的尊嚴,下沒有父子之間的倫理道德,這叫做極其混亂。君臣、父子、兄弟、夫妻之間的倫理關係,從始到終,從終到始,它們與天地有上下之分是同樣的道理,與千秋萬代同樣長久,這叫做最大的根本。所以喪葬祭祀的禮儀、諸侯定期朝見天子的禮儀、軍隊中的禮儀,其道理是一樣的。使人高貴或卑賤、將人處死或赦免、給人獎賞或處罰,其道理是一樣的。君主要像個君主、臣子要像個臣子、父親要像個父親、兒子要像個兒子、兄長要像個兄長、弟弟要像個弟弟,其道理是一樣的。農民要像個農民、讀書人要像個讀書人、工人要像個工人、商人要像個商人,其道理是一樣的。  [原文]  9.19 水火有氣而無生(1),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義。故義以分則和,和則一,一則多力,多力則強,強則勝物,故宮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時,裁萬物(2),兼利天下,無它故焉,得之分義也。  [注釋]  (1)氣:古代哲學概念,指構成宇宙萬物的基因,它是一種物質性的東西。(2)裁:見 6.9 注(1)。  [譯文]  水、火有氣卻沒有生命,草木有生命卻沒有知覺,禽獸有知覺卻不講道義;人有氣、有生命、有知覺,而且講究道義,所以人最為天下所貴重。人的力氣不如牛,奔跑不如馬,但牛、馬卻被人役使,為什麼呢?就是因為:人能結合成社會群體,而它們不能結合成社會群體。人為什麼能結合成社會群體?就是因為有等級名分。等級名分為什麼能實行?就是因為有道義。所以,根據道義確定了名分,人們就能和睦協調;和睦協調,就能團結一致;團結一致,力量就大;力量大了,就強盛;強盛了,就能戰勝外物;所以人才有可能在房屋中安居。所以,人才能依次排列四季,管理好萬事萬物,使天下都得到利益,這並沒有其他的緣故,而是從名分和道義中得來的。  [原文]  9.20 故人生不能無群(1),群而無分則爭,爭則亂,亂則離,離則弱,弱則不能勝物,故宮室不可得而居也——不可少頃舍禮義之謂也。  [注釋]  (1)故:猶「夫」發語詞。10.5 不用「故」字。  [譯文]  人生活著不能沒有社會群體,但結合成了社會群體而沒有等級名分的限制就會發生爭奪,一發生爭奪就會產生動亂,一產生動亂就會離心離德,離心離德就會使力量削弱,力量弱了就不能勝過外物,所以也就不能在房屋中安居了——這是說人不能片刻捨棄禮義。  [原文]  9.21 能以事親謂之孝,能以事兄謂之弟,能以事上謂之順,能以使下謂之君。君者,善群也(1)。群道當,則萬物皆得其宜(2),六畜皆得其長(3),群生皆得其命。故養長時(4),則六畜育;殺生時,則草木殖;政令時,則百姓一,賢良服。  [注釋]  (1)這裡以「群」來解釋「君」,在訓詁學上叫作聲訓,即以語音相近的字來訓釋,它往往揭示了辭彙之間的同源現象。(2)其:指意之所屬,即合乎理想的。參見 9.24 注(44)。(3)六畜:六種家畜,即豬、羊、牛、馬、雞、狗。(4)長(zh3ng 掌):撫養。  [譯文]  能夠按禮義來侍奉父母叫做孝,能夠按禮義來侍奉兄長叫做悌,能夠按禮義來侍奉君主叫做順,能夠按禮義來役使臣民叫做君。所謂君,就是善於把人組織成社會群體的意思。組織社會群體的原則恰當,那麼萬物都能得到應有的合宜安排,六畜都能得到應有的生長,一切生物都能得到應有的壽命。所以飼養適時,六畜就生育興旺;砍伐種植適時,草木就繁殖茂盛;政策法令適時,老百姓就能被統一起來,有德才的人就能被使用。  [原文]  9.22 聖王之制也;草木榮華滋碩之時(1),則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黿鼉、魚鱉、鰍鱣孕別之時(2),罔罟、毒藥不入澤,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時,故五穀不絕而百姓有餘食也(3);污池淵沼川澤(4),謹其時禁,故魚鱉優多而百姓有餘用也;斬伐養長不失其時,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餘材也。  [注釋]  (1)榮華:草木植物開花叫「榮」,木本植物開花叫」華」。滋:生長。碩:大。(2)黿(yu2n元):大鱉,背青黃色,頭有疙瘩,俗稱癩頭黿。鼉(tu¥沱):揚子鱷,俗稱豬婆龍。鯿(sh4n 善):同「鱔」。別:指離別母體,即生育。(3)五穀:見 8.5 注(3)。(4)污:停積不流的水。污池:蓄水的池塘。淵:深水潭。沼:水池。川:河流。澤:湖泊。  [譯文]  聖明帝王的制度:草木正在開花長大的時候,砍伐的斧頭不準進入山林,這是為了使它們的生命不夭折,使它們不斷生長;黿、鼉、魚、鱉、泥鰍、鱔魚等懷孕產卵的時候,魚網、毒藥不準投入湖澤,這是為了使它們的生命不夭折,使它們不斷生長。春天耕種、夏天鋤草、秋天收穫、冬天儲藏,這四件事都不喪失時機,所以五穀不斷地生長而老百姓有多餘的糧食;池塘、水潭、河流、湖泊,嚴格禁止在規定時期內捕撈,所以魚、鱉豐饒繁多而老百姓有多餘的資財;樹木的砍伐與培育養護不錯過季節,所以山林不會光禿禿而老百姓有多餘的木材。  [原文]  9.23 聖王之用也:上察於天,下錯於地(1);塞備天地之間,加施萬物之上;微而明,短而長,狹而廣;神明博大以至約(2)。故曰:一與一(3),是為人者,謂之聖人。  [注釋]  (1)錯:通「措」,處置,採取措施。(2)以:而。至約:極其簡約,指禮義而言。(3)一:見 9.18注(2)。一與一:從禮義到禮義的意思。指無論做什麼事,都以禮義為原則。也即 9.18「以一行萬,始則終,終則始」之意。  [譯文]  聖明帝王的作用:上能明察天時的變化,下能安排好土地的開發;他的作用充滿了天地之間,施加到萬物之上;隱微而又明顯,短暫而又長久,狹窄而又廣闊;它聖明博大,卻又極其簡要。所以說:從禮義到禮義,這樣做人的,就叫做聖人。  [原文]  9.24 序官:宰爵知賓客祭祀饗食犧牲牢之數(1)。司徒知百宗城郭立器之數(2)。司馬知師旅甲兵乘白之數(3)。修憲命(4),審詩商(5),禁淫聲,以時順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亂雅(6),大師之事也(7)。修堤梁,通溝澮(8),行水潦(9),安水臧(10),以時決塞;歲雖凶敗水旱,使民有所耘艾(11),司空之事也(12)。相高下,視肥 ,序五種(13),省農功,謹蓄藏,以時順修,使農夫朴力而寡能,治田之事也。修火憲,養山林藪澤草木魚鱉(14),百索(15),以時禁發,使國家足用而財物不屈(16),虞師之事也(17)。順州里(18),定廛宅(19),養六畜,間樹藝(20),勸教化,趨孝弟(21),以時順修,使百姓順命,安樂處鄉,鄉師之事也(22)。論百工(23),審時事(24),辨功苦(25),尚完利,便備用,使雕琢文采不敢專造於家,工師之事也(26),相陰陽(27),占兆(28),鑽龜陳卦(29) ,主禳擇五卜(30),知其吉凶妖祥,傴巫跛擊之事也(31)。修采清(32),易道路,謹盜賊,平室律(33),以時順修,使賓旅安而貨財通(34),治市之事也。抃急禁悍(35),防淫除邪,戮之以五刑(36),使暴悍以變,姦邪不作,司寇之事也(37)。本政教,正法則,兼聽而時稽之,度其功勞,論其慶賞,以時慎修(38) ,使百吏免盡而眾庶不偷(39),冢宰之事也。論禮樂,正身行,廣教化,美風俗,兼覆而調一之,辟公之事也(40)。全道德,致隆高,綦文理(41),一天下,振毫末(42),使天下莫不順比從服,天王之事也。故政事亂,則冢宰之  罪也;國家失俗,則辟公之過也;天下不一,諸侯俗反(43),則天王非其人也(44) 。  [注釋]  (1)宰:主管。爵:古代一種酒器,這裡泛指飲食器具。宰爵:官名。掌管接待賓客、祭祀時供應酒食祭品等事務。知:掌管。饗(xi3ng 享):用酒食招待人。與「賓客」相應。犧牲:供祭祀用的純色整牛、整羊、整豬叫犧牲。與「祭祀」相應。牢:作祭品用的牛、羊、豬的計量單位。(2)司徒:官名,掌管民政工作與教化。參見 25.29。(3)司馬:官名,掌管軍隊。師旅:古代軍制以二千五百人為師、五百人為旅,故以「師旅」泛稱軍隊。乘(sh8ng 剩):量詞,包括一輛戰車、四匹戰馬、三個甲士、七十二個步兵。白:通「伯」,古代軍隊的編製,十人為什,百人為伯。(4)修:當為「循」字之誤。(5)商:通「章」,樂章。(6)夷:對華夏族以外邊遠民族的卑稱。夷俗:指野蠻落後的風俗習慣。(7)大(t4i 太):同「太」。大師:樂官之長。(8)澮(ku4i 膾):田間大溝渠。「溝」寬、深各四尺,「澮」寬、深各一丈六尺。(9)行:通,使……流出。潦(l3o 老):積水。(10)臧(z4ng臟):通「藏」,儲存東西的地方。(11)耘:鋤草。艾(y@義):通「刈」,收割。(12)司空:主管土木工程的長官。(13)見 8.5 注(3)。(14)「草木」承「山林」而言。「魚鱉」承「藪澤」而言。(15)百索:指對山林藪澤的各種求索,如伐木、捕魚之類。(16)屈(ju6 決):竭,盡。(17)虞師:管理山林湖泊的官。(18)順:使……協調順從,調理。州里:周代二千五百家為州,二十五家為里。本為行政單位,引申而泛指鄉里。(19)廛(ch2n 纏)宅:市場上的店鋪叫「廛」,居民區的住所叫「宅」。(20)閒:同「閑」、「嫻」,熟習。樹藝:種植,古代種植五穀及果木蔬菜都叫「樹藝」。一說「樹」指栽植,「藝」指播種,見《子道篇》「耕耘樹藝」楊倞注。(21)趨(c)促):通「促」。弟(t@替):同「悌」。(22)鄉師:鄉一級的長官。周代一萬二千五百家為鄉,共轄五州。鄉師掌管本鄉的教化和政事。(23)論:與下句的「審」同義。參見 3.10 注(1)、5.3 注(1)。(24)時節的不同會影響到造房、製作器械的質量,所以「審時事」。(25)功:通「工」,精善。苦(g(古):通「盬」(g(古),粗劣。(26)雕琢文采:即 10.5 所說的「雕琢刻鏤黼黻文章」。工師:管理手工業工匠的官。(27)陰陽:古代思想家認為萬事萬物的構成,必有一對正反矛盾的基本因素,這就是所謂的陰陽。凡天地、日月、晝夜、男女等等皆分屬陰陽。他們認為陰陽雙方是相待而變的,陰盛則陽衰,陽盛則陰衰,如此盈虛消長而循環不已。而萬事萬物的生成、變化都取決於陰陽的變化,所以行事得觀察陰陽。(28)占:觀察徵兆來預測吉凶。(j9n 巾):陰陽二氣相侵所形成的象徵不吉祥的雲氣。(29)鑽龜:是古代的卜法。古人占卜,先在龜底板上鑽孔,然後用荊木燒烤鑽孔處使龜板出現裂紋(兆),再根據裂紋預測吉凶。陳卦:是古代的筮(sh@市)法。古代占卦,用四十九根蓍(sh9 詩)草按一定的方式計算,把得出的奇數偶數作為陰陽符號,排列成卦,以此來推斷吉凶。古人用卜和筮兩種迷信方法推斷吉凶,遇到大事先筮後卜。(30)禳(r2ng 穰):《集解》作「攘」,據世德堂本改。禳:古代以祭禱來排除災禍的一種迷信活動。擇:即「擇吉」,選擇吉日。古時凡祭祀、婚嫁、安葬等,均選吉日而行。五卜:指占卜時龜板上出現的五種兆形,即雨兆(象雨點下落一樣的兆形),霧兆(象雨止天晴時雲霧散開一樣的兆形),蒙兆(象陰天時雲霧蒙蒙似的兆形),驛兆(象多雲時雲氣不連接以的兆形),克兆(互相交錯的兆形)。詳見《尚書·洪範》。(31)擊:通「覡」(x0 習)。古代從事求神卜卦等迷信職業的人,男的稱覡,女的稱巫。(32)採:「采」字之誤(于鬯說)。「采」即古「屎」字。清:通「圊」,廁所。採清:等於說「糞溷」,糞坑、廁所的意思。(33)室:當是「質」之音誤(久保愛說)。質:貿易時買方抵押給賣方的代金券。因為它具有法律效力,所以稱「質律」(據《周禮·地官·質人》鄭玄、賈公彥的解說)。(34)賓:「」字之誤。:商販,後世常用「商」字表示。商旅:客商。(35)抃急:為「折願」之誤(參楊倞說)。折願:見 9.15 注(2)。(36)五刑:五種輕重不同的刑法,各時代內容不盡相同。古代以墨(臉上刺字後塗墨)、劓(y@義,割鼻子)、剕(f6i 肺,斷腳)、宮(破壞生殖器,即男子閹割,女子幽閉)、大辟(砍頭)為五刑。(37)司寇:主管司法的最高長官。(38)慎:通「順」。(39)免:通「勉」,努力。盡:指盡心。(40)辟(b@閉)公:諸侯。(41)見 7.3 注(2)。(42)振毫末:參見 9.13。(43)俗:通「欲」。(44)其:見 9.21 注(2)。其人:指理想的人選。  [譯文]  論列官職:宰爵掌管接待賓客和祭祀時供給酒食和祭品的數量。司徒掌管宗族和城郭器械的數量。司馬掌管軍隊和鎧甲兵器車馬士兵的數量。遵循法令,審查詩歌樂章,禁止淫蕩的音樂,根據時勢去整治,使蠻夷的風俗和邪惡的音樂不敢擾亂正聲雅樂,這是太師的職事。修理堤壩橋樑,疏通溝渠,排除積水,修固水庫,根據時勢來放水堵水;即使是饑荒歉收、澇災旱災不斷的凶年,也使民眾能夠繼續耕耘有所收穫,這是司空的職事。觀察地勢的高低,識別土質的肥沃與貧瘠,合理地安排各種莊稼的種植季節,檢查農事,認真儲備,根據時勢去整治,使農民質樸地儘力耕作而不求兼有其他技能,這是農官的職事。制訂禁止焚燒山澤的法令,養護山林、湖泊中的草木、魚鱉,對於人們的各種求索,根據時節來禁止與開放,使國家有足夠用的物資而不匱乏,這是虞師的職事。治理鄉里,劃定各店鋪與民居的區域,使百姓飼養六畜,熟習種植,勸導人們接受教育感化,促使人們孝順父母、敬愛兄長,根據時勢去整治,使百姓服從命令,安樂地住在鄉里,這是鄉師的職事。考查各個工匠的手藝,審察各個時節的生產事宜,辨別產品質量的好壞,提倡產品的堅固好用,使設備用具便於使用,雕刻圖案的器具與有彩色花紋的禮服不敢私家製造,這是工師的職事。觀察陰陽的變化,視雲氣來預測吉凶,鑽灼龜板,排列卦象,掌管驅除不祥、選擇吉日以及分析占卜時出現的各種兆形,預見那吉凶禍福,這是駝背的巫婆與瘸腿的男巫的職事。整治廁所,平整道路,嚴防盜賊,公正地審定貿易抵債券,根據時勢來整治,使商人旅客安全而貨物錢財能流暢,這是管理市鎮的官的職事。制裁狡猾奸詐的人,禁止兇狠強暴的人,防止淫亂,剷除邪惡,用五種刑罰來懲治罪犯,使強暴兇悍的人因此而轉變,使淫亂邪惡的事不再發生,這是司寇的職事。把政治教化作為治國的根本,端正法律準則,多方聽取意見並按時對臣民進行考核,衡量他們的功勞,評定對他們的獎賞,根據時勢來整治,使各級官吏都盡心竭力而老百姓都不敢苟且偷生,這是宰相的職事。講究禮制音樂,端正立身行事,推廣教化,改善風俗,普遍地庇護百姓並使他們協調一致,這是諸侯的職事。成全道德,達到崇高的政治境界,使禮儀制度極其完善,統一天下,明察得能發現毫毛末端般的細微小事,使天下沒有誰不依順親近、聽從歸服,這是天子的職事。所以政事混亂,就是宰相的罪過;國家風俗敗壞,就是諸侯的過錯;天下不統一,諸侯想造反,那便是因為天子不是理想的人選。  [原文]  9.25 具具而王(1),具具而霸,具具而存,具具而亡。用萬乘之國者,威強之所以立也,名聲之所以美也,敵人之所以屈也,國之所以安危、臧否也(2) ,制與在此亡乎人(3)。王、霸、安存、危殆、滅亡,制與在我亡乎人。夫威強未足以殆鄰敵也,名聲未足以縣天下也(4),則是國未能獨立也,豈渠得免夫累乎(5)?天下脅於暴國,而黨為吾所不欲(6),於是者,日與桀同事同行,無害為堯,是非功名之所就也,非存亡安危之所墮也(7)。功名之所就,存亡安危之所墮,必將於愉殷赤心之所誠(8)。以其國為王者之所,亦王;以其國為危殆滅亡之所,亦危殆滅亡。  [注釋]  (1)具具:前一個「具」是動詞,具備;後一個「具」是名詞,條件。(2)安危:此偏指「安」,「危」無義。臧否(p!匹):好壞。此偏指「臧」,「否」無義。(3)與:通「舉」,都。此:近指代詞,指自己。亡(w*無):通「無」,不。乎:於,在。(4)縣(xu2n 懸):「懸」的古字,掛。此指掛在天下人嘴邊,到處傳揚。(5)渠:同「詎」,與「豈」同義。(6)黨:同「倘」,假如。(7)存亡安危:偏指「存」、「安」。墮:當為「隨」字之誤。(8)愉:快樂,指得志。殷:強盛富裕。誠:誠心,指專心(參見《說苑·反質》)。  [譯文]  具備了一定的條件就能夠稱王,具備了一定的條件就可以稱霸,具備了一定的條件就能存在,具備了一定的條件就會滅亡。治理擁有萬輛兵車的大國的君主,他那威武強大的地位之所以能確立,他的名聲之所以美好,他的敵人之所以屈服,他的國家之所以又安全又好,決定性的關鍵都在自己而不在別人。是稱王、稱霸、安全生存,還是危險、滅亡,決定性的關鍵都在自己而不在別人。那威武強大的程度還不夠使相鄰的敵國發生危險,名聲還不夠掛在天下人的嘴邊,那麼這國家就還不能獨特地聳立於天下,哪裡能夠免除那憂患呢?天下被強暴的國家所威脅,假如這種情況是我所不想要的,這時被迫而天天與桀那樣的暴君一同做事、一同行動,雖然不妨害自己成為堯那樣的賢君,但已不是功名得以成就的時候了,不是長存久安相隨著自己的時候了。功業名望的建立,長治久安的相隨而來,必定取決於事業得志、國家富強時而自己一顆赤誠之心專註在什麼地方。如果一心要把自己的國家變成一個實行王道的地方,也就能稱王天下;要把自己的國家搞到危險滅亡的境地,也就會危險滅亡。  [原文]  9.26 殷之日,案以中立(1),無有所偏而為縱橫之事(2),偃然案兵無動(3),以觀夫暴國之相卒也(4);案平政教(5),審節奏(6),砥礪百姓,為是之日,而兵天下勁矣(7);案修仁義(8),伉隆高(9),正法則,選賢良,養百姓,為是之日,而名聲天下之美矣。權者,重之;兵者,勁之;名聲者,美之。夫堯、舜者,一天下也,不能加毫末於是矣(10)!  權謀傾覆之人退,則賢良知聖之士案自進矣;刑政平,百姓和,國俗節,則兵勁城固,敵國案自詘矣;務本事,積財物,而勿忘棲遲薛越也(11),是使群巨百姓皆以制度行,則財物積,國家案自富矣。三者體此而天下服(12),暴國之君案自不能用其兵矣。何則?彼無與至也。彼其所與至者,必其民也;其民之親我也歡若父母,好我芳若芝蘭,反顧其上,則若灼黥(13),若仇讎;彼人之情性也雖桀、跖(14),豈有肯為其所惡賊其所好者哉?彼以奪矣(15)。故古之人,有以一國取天下者,非往行之也,修政其所,莫不願,如是而可以誅暴禁悍矣。故周公南征頁北國怨(16),曰:「何獨不來也?」東征而西國怨,曰:「何獨後我也?」孰能有與是斗者與?安以其國為是者王。  [注釋]  (1)案:同「安」,語助詞。(2)無:通「毋」,不要的意思。縱:南北為縱,此指合縱。戰國時蘇秦主張齊、楚、燕、韓、趙、魏六國結成聯盟對抗秦國。由於六國在位置上成南北向,所以稱「合縱」。橫:東西為橫,此指連橫。秦國為了對付合縱,採納張儀的主張,與六國分別結成聯盟,以便各個擊破。由於秦國在六國的西面,東西聯合,所以稱「連橫」。(3)案:通「按」。(4)卒:通「捽」(zu¥昨),衝突,對打。(5)平:整治。(6)節奏:指禮節制度。參見 10.18 注(8)。(7):(zhu1 n專):通「專」,獨佔。依下文,「勁」上當有「之」字。(8)《集解》「案」下有「然」,據世德堂本刪。(9)伉(k4ng 抗):見 10.20 注(2)。伉隆高:即 9.24 的「致隆高」。(10)毫末:毫毛的末端,比喻極細微的東西。不能加毫末於是:指權重、兵勁、名聲美三者好得無以復加。(11)忘:通「妄」,胡亂。棲遲(zh@置):滯留等待,即丟在一邊、遺棄的意思。薛越:同「屑越」,碎落的意思,即搞得破碎散亂後又拋棄它。與「屑播」同義。(12)體:即「篤志而體」(2.10)、「身體力行」之」體」,與「行」同義。(13)灼:燒,黥(q0ng 情):即墨刑,用刀在犯人的面額上刺字,再用墨塗在刺紋中。(14)桀、跖:見 1.14 注(3)。此喻殘暴、貪婪之人。(15)以:同「已」。(16)周公:見 5.4 注(3)。  [譯文]  在富強的時候,要採取中立的態度,不要有所偏袒而去干合縱連橫的事情,要偃旗息鼓地按兵不動,來靜觀那些殘暴的國家互相爭鬥,要搞好政治教化,審察禮節制度,磨鍊百姓,當做到了這一點的時候,那麼他的軍隊就是天下最為強勁的了;奉行仁義之道,達到崇高的政治境界,整治法律條令,選拔賢良的人,使百姓休養生息,當做到了這一點的時候,那麼他的名聲就是天下最美好的了。權勢,使其舉足輕重,軍隊,使其強勁有力;名聲,使其美好無比。就是堯、舜那樣統一了天下的人,也不能在這三個方面再增加絲毫了。  玩弄權術陰謀、專搞傾軋陷害的小人被廢黜了,那麼賢能善良明智聖哲的君子自然就會進用了:刑法政令公正不阿,百姓和睦協調,國家的風俗節約儉樸,那麼兵力就強大、城防就堅固,敵國自然就屈服了;致力於農業生產,積聚財物,而不要胡亂地遺棄糟蹋,使群臣百姓都按照制度來辦事,財物就能積累、國家自然就富足了。以上三個方面都能做到,那麼天下就會順從我們,強暴之國的君主也就自然不能對我們用兵了。為什麼呢?因為他已經沒有人一起來攻打我們了。和他一起來的,一定是他統治下的民眾;而他的民眾親近我就像喜歡父母一樣,熱愛我就像酷愛芳香的芝蘭一樣,而回頭看到他們的國君,卻像看到了燒烤皮膚、刺臉塗墨一樣害怕,像看到了仇人一樣憤怒;一個人的本性即使像夏桀、盜跖那樣,也哪肯為他所憎惡的人去殘害他所喜愛的人呢?他們已經被我們爭取過來了。所以古代的人,有憑藉一個國家來奪取天下的,他並不是前往別國掠奪他們,而是在自己國家內搞好政治,結果沒有人不仰慕他,像這樣就可以剷除強暴制止兇悍了。所以周公向南征伐時北方的國家都抱怨,說:「為什麼偏偏不來我們這裡呢?」向東征伐時西面的國家都抱怨,說:「為什麼單單把我們丟在後面呢?」誰能有同這種人爭鬥的呢?把自己的國家搞成這樣的君主就能稱王天下。  [原文]  9.27 殷之日,安以靜兵息民,慈愛百姓,闢田野,實倉廩,便備用(1),安謹募選閱材伎之士,然後漸賞慶以先之,嚴刑罰以防之,擇士之知事者使相率貫也,是以厭然畜積修飾(2),而物用之足也。兵革器械者,彼將日日暴露毀折之中原,我今將修飾之,拊循之(3),掩蓋之於府庫。貨則粟米者,彼將日日棲遲薛越之中野,我今將畜積並聚之於倉廩。材技股肱、健勇爪牙之士(4),彼將日日挫頓竭之於仇敵,我今將來致之、並閱之、砥礪之於朝廷(5)。如是,則彼日積敝,我日積完;彼日積貧,我日積富;彼日積勞,我日積佚。君臣上下之間者,彼將厲厲焉日日相離疾也(6),我今將頓頓焉日日相親愛也(7) ,以是待其敝。安以其國為是者霸。  [注釋]  (1)此下參見 9.9 注(1)—(3)。(2)厭(y1 n 淹)然:見 8.1 注(15)。畜:通「蓄」。(3)拊(f(府)循:通「撫揗」,撫摸,指揩擦、保養。(4)股肱(g#ng 公):大腿和上臂。喻指得力助手。(5)來:通「徠」,使……來,招來。致:招引。並:吞併,接納。閱:見 9.9 注(2)。(6)厲厲:嚴厲地,惡狠狠地。(7)頓(d&n 敦):通「敦」,誠懇篤厚的樣子。  [譯文]  在富強的時候,採取不動用兵力、使人民休養生息的方針,慈愛百姓,開墾田野,充實糧倉,改進設備器用,嚴格謹慎地招募、選擇、接納有才能技藝的士人,然後加重獎賞來誘導他們,加重刑罰來防範他們,挑選這些士人中明白事理的人率領他們,因此他們就安心地積蓄糧食財物、修理改進兵器用具,因而財物用具也就十分充足了。武器裝備之類,他國是一天天把它們丟棄毀壞在原野之中,而我們現在則修理改進它們,愛護保養它們,並把它們收藏在倉庫里。財物糧食之類,他國是一天天把它們遺棄散落在田野之中,而我們現在則把它們儲藏積累匯合聚集在倉庫里。有才能技藝的輔佐大臣、健壯勇敢的武士,他國是一天天讓他們在敵人手中受挫折、遭困頓、被消耗,而我們現在則在朝廷上招募他們、容納他們、鍛煉他們。像這樣,那麼他國一天天愈來愈破敗,我們則一天天愈來愈完好;他國一天天愈來愈貧困,我們則一天天愈來愈富裕;他國一天天愈來愈勞苦,我們則一天天愈來愈安逸。君臣、上下之間,他國是惡狠狠地一天天互相疏遠憎恨,我們則誠心誠意地一天比一天更加相親相愛,以此來等待他們的衰敗。把自己的國家搞成這樣的君主就能稱霸諸侯。  [原文]  9.28 立身則從佣俗(1),事行則遵佣故,進退貴賤則舉佣士,之所以接下之人百姓者則庸寬惠(2),如是者則安存。  [注釋]  (1)佣:通「庸」,平庸,平常。(2)第一個「之」相當於「其」。上一句說的是對待臣子,這一句說的是對待百姓。  [譯文]  做人則依從一般的風俗習慣,做事則遵循平常的成規舊例,在任用、罷免、提升、貶抑方面則提拔普通的人,他用來對待下面的老百姓的態度則是用寬容和仁愛,像這樣的君主只能安全生存。  [原文]  9.29 立身則輕楛(1),事行則蠲疑(2),進退貴賤則舉佞侻(3),之所以接下之人百姓者則好取侵奪,如是者危殆。  [注釋]  (1)楛:見 1.13 注(1)。(2)蠲(ju1 n 娟):除去。蠲疑:毫不遲疑,指急躁魯莽、毫無顧忌。這種人立身輕率,所以做事魯莽。(3)侻:通「銳」。佞侻:口齒伶俐。參見 2.6 注(5)。  [譯文]  做人則輕佻惡劣,做事則肆無忌憚,在任用、罷免、提升、貶抑方面則提拔巧言令色的人,他用來對待下面的老百姓的態度則是熱衷於索取侵佔掠奪,像這樣的君主就危險了。  [原文]  9.30 立身則暴(1),事行則傾覆,進退貴賤則舉幽險詐故(2),之所以接下之人百姓者,則好用其死力矣而慢其功勞,好用其籍斂矣而忘其本務(3),如是者滅亡。  [注釋]  (1):見 4.1 注(1)。(2)故:巧詐。(3)籍:稅。斂:徵收。  [譯文]  做人則驕傲暴虐,做事則搞傾軋破壞,在任用、罷免、提升、貶抑方面則提拔陰險巧詐的人,他用來對待下面的老百姓的態度,則是喜歡利用他們  為自己賣命出力而不把他們的功勞放在心上,喜歡利用他們上交稅收而不管他們的本業,像這樣的君主就會滅亡。  [原文]  9.31 此五等者(1),不可不善擇也,王、霸、安存、危殆、滅亡之具也。善擇者制人,不善擇者人制之;善擇之者王,不善擇之者亡。夫王者之與亡者、制人之與人制之也,是其為相縣也亦遠矣(2)。  [注釋]  (1)五等者:指 9.26 至 9.30 所說的五種做法。(2)縣(xu2n 懸):「懸」之古字,懸殊,差別。  [譯文]  以上這五種不同的做法,是不能不好好地加以選擇的,它們是稱王、稱霸、安存、危險、滅亡的條件。善於選擇的,就能制服別人;不善於選擇的,別人就要制服他;善於選擇的,就能稱王天下;不善於選擇的,就會滅亡。那稱王和滅亡、制服別人和被人制服,它們之間相差也太遠了。>名著閱讀 中外名著 四大名著 名著在線閱讀]" 東 坡小 學 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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