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化核心價值——和

中華文化核心價值——和

在談中華文化核心價值之前,似乎該先談一下核心價值跟普世價值的關係。所謂普世價值,用中國話來說,就是那些「放之四海而皆準,行諸百世而不惑」的基本價值觀念和價值尺度。普世性價值不是個抽象概念,它是人類在長期的生活實踐和交往中,在不同文化的交流碰撞中,逐漸形成的共同價值取向,最後以規範化的形式表述出來。它來源於人類的共性,形成於諸多民族的共同參與之中,只是不同民族、國家對普世價值形成參與的早晚、貢獻的大小不同而已。因此,如果是一個能夠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的民族的話,那他民族的核心價值也就往往構成了整個人類的普世價值普世價值。很顯然,中華民族就是這樣一個民族,也因此中華文化的核心價值就構成了人類普世價值的一環。

任何一種文化都有其居中不變涵蓋萬有的核心價值,這種核心價值直接決定了這個民族的價值取向人格理想。所以稱為「核心價值」,其理由,用陳寅恪先生的話來說,就是因為這種價值觀在該民族「歷千萬祀,與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這種核心價值,往往具有三大特點,這三大特點我們可以借用《易經》中「易」的三層意思加以說明:其一是簡易,就是簡單。核心價值,說到底都是很簡單的。所以一個人如果頭頭是道地講一大堆誰都不明白的名詞,推論,那肯定不是核心價值。真理都是簡單明了的,越是高級的東西越簡單。所以核心價值的的第一個要求就是簡易,非常簡單。其二師變易,也就是說,這種核心價值不是一成不變,而是與時俱進,隨著時代的發展變化而屢翻新意。最後是不易,也就是說,這種核心價值有其恆常性——雖然其具體內容也與時俱進與時常新,但是其核心部分卻是一以貫之,與天壤而同久的。

如果按核心價值的這三大特點去找尋概括中華文化的核心價值,則我認為非「和」莫屬。

什麼是「和」?所謂「和」是不同東西的和諧組織——用現代哲學的話來說,就是「多樣的統一性」。這個概念起於西周末年(約公元前七世紀),伯陽父(史伯)同鄭桓公談論西周末年政局時,提出「和實生物,同則不繼」的思想。他指出西周將滅,就是因為周王「去和而取同」,去直言進諫的正人,而信與自己苟同的小人。他第一次區別了「和」與「同」的概念,他說:「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 「以他平他」,是以相異和相關為前提的,相異的事物相互協調並進,就能發展;「以同裨同」則是以相同的事物疊加,其結果只能是窒息生機。換言之,所謂和諧就是不相同的事物能在一起不僅和平共處而且彼此相濟互相促進,「日新,日日新,又日新」。這個思想的重要性在於,它實際上是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你不能追求一個統一,完全的一律,要允許各方面的多樣性的存在,只有多樣性的存在,才構成和諧的局面,產生新的事物,甚至它決定事物的生存和發展,所以「和」變成中國哲學重要的範疇。它和「同」就不一樣,所以孔子有一句話叫「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就是要追求和,是追求一種多元的,允許不同的意見,不同的看法融合在一起的,這才構成完成的畫面。完成統一這就不是君子的行為,它不能促使事物的發展,所以古人下一個定義,什麼叫「同」,叫做「以同比同」。相同的東西再加上相同的東西,以同比同。一個是和,一個是同,有非常大的區別,我們這個文化追求的是和,而不是同。要追求和就允許多元的存在,允許求同存異的大家庭,不同因素的綜合調和,最後才能產生更好的意見,這個是「和」在中國哲學史上的意義。書經里有一句話叫「協和萬邦」。在《六經》里都有這個「和」字,所以「和」是中國哲學,或者是中國人最關注的一個問題,也可以說是中華文明的核心價值。

從歷史上看,這種「和」的思想,可以說貫穿了我們民族的整個思想發展史。

4000多年前,在中國夏、商、周時期逐漸孕育出來的《易經》就認識到,萬物的生命來源於天,生成於地。和諧是宇宙萬物的本然狀態和最佳狀態。正所謂「乾,天也,故稱其父;坤,地也,故稱乎母。」「太和,和之至也」。自然、萬物皆由陰陽兩種不同的物質組成,陰陽相反相成,相互對應,相互依存,相互聯結。陰陽組合得恰倒好處,配合得適當和勻稱,事物的發展就處在最佳狀態,反之,陰陽組合的不恰當,配合得不適當和不勻稱,事物發展就出現不良狀態。因此,「陰陽和諧」是宇宙運動變化的基礎。陰陽變易,整體和諧,化生萬物。用這樣一種陰陽和諧觀看待人類社會,《易經》闡述了一整套人與自然、人與人和諧相處的道理。

老子創立的「道家」學說,在揭示宇宙、自然、萬物起源的基礎上,告誡人們要遵守自然規律,既遵守「道」。他在《道德經》里說:「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這就是說,認識常(規律)才能一切包容,一切包容才能坦然大公,坦然大公才能無不周遍,無不周遍才能符合自然,符合自然才符合「道」,符合「道」才能長久,終身不會遭受危險。關於人類社會,老子講述了一套「無為無不為」的道理。他說:「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這是說,人不自我顯揚,反能彰明;不自以為是,反能是非昭彰;不自我誇耀,反能見功;不自高自大,反能顯出長處。正因為不爭,所以天下沒有人與他爭。老子的道家學說教人們做事適可而止,不要走極端,要把握好「度」。這實質上也是一種「和」的思想。

漢武帝以後被中國歷代帝王尊為「國學」的儒家學說倡導「仁、義、禮、智、信」,其核心思想也是講「和」。孔子提倡的是人與人的和諧以及人與社會的和諧。他提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君主要「以德治國」,「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臣民要忠君孝父,大家都遵守道德規範。「主忠信,徒義,崇德也。孔子在《論語》中強調:「禮之用,和為貴。」用一個「和」字體現了他的學說的核心。「和」字在實踐中的體現就是「中庸」之道,「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孔子反對在行為上走極端,「過猶不及」。他主張「無過無不及」的適度原則,追求有原則、有標準的和諧境界,「君子和而不同」,即,君子能相互和諧共處,但不盲目附和。漢宋以後,「和」思想融入到「天人合一」觀念之中,得到了進一步發展。宋明以後,中國民間孕育出了一種以「太極拳」、「太極劍」、「太極氣功」為主要內容的「太極文化」。「太極文化」融合了儒、佛、道和中國古代氣功的原理和精華,在傳授「拳」、「劍」、「功」、「術」的同時,教給人們一整套清心靜氣,修身養性,健康長壽的哲理。它注重自衛和防身,反對主動攻擊別人,更反對用太極功法去傷害他人。

值得一提的是佛教的「和」觀。佛教認為人生有無盡的痛苦,而痛苦的原因是人們對世界上的各種事物都作了錯誤的認識,從而導致錯誤的人生追求,由此引起無盡的煩惱。而錯誤認識主要表現為執著而極端化的認識,例如對人與我、物與我以及高低、左右、動靜、美醜、同異、貧富等採取一種絕對差別的、對立的、固定的看法。佛教認為,世間的一切差別相併不是絕對的、固定的,也不是相互對立的,而是在緣起法支配下的相互依存、彼此圓融。所以,佛教教人擺脫苦難的方法主要是教人掌握一種新的認識體系,在這種新的認識體系的指導下,既體悟到世間一切的虛幻性,又認識到世間一切存在的價值以及它們之間的圓融與和諧,從而在實現自我與他人、與社會、與自然之間圓融和諧的基礎上,完成精神的終極超越。簡單地說,佛教認為世間的一切本來具有和諧性,現實的不和諧性是由於人類自身的原因導致的,通過佛教的認識方式,人類完全可以認識和諧性,把握和諧性,從而實現和諧性。而和諧性的實現空間,除了在現實的人間之外,佛教的超人間境界信仰還為人們勾畫出許多理想的和諧社會,如彌勒的兜率天宮、西方的極樂世界、東方的琉璃世界,以及其他許多佛與菩薩所在的世界等。它提倡「人民和順不相剋伐」、「歡悅和諧猶如水乳」、「一切眾生慈心相向,甚有愛念,皆悉和順」的關係模式,認為「和合眾生斗諍,令得安隱」的功德超過尊敬法師的功德千萬億倍。對於不同階層之間的關係,佛教認為應當「長幼和順」、「君臣和順」、「上下相敬」、「上下相奉」。佛教還論及人的言行與時勢的和諧,認為「行則知時,非時不行」。在人和自然的關係上,佛教主張山河大地、一草一木皆有佛性,人與自然因緣相成,提倡尊重自然、愛護自然。可見,佛教和諧理念的涉及面是非常廣泛的。我國佛教華嚴宗最基本的理論——法界緣起說,即旨在說一切心理、社會、自然的現象之間圓融無礙的和諧關係。   總而言之,構成中華文化主幹的儒、釋、道,其核心內容都貫穿了「和」的思想,可謂「百慮一致,殊途同歸」,因此,我們可以斷言:中華文化的核心價值,就是「和」。 梁漱溟先生在《中國文化要義》中概括了中國傳統文化的特點:「溫順和平,恥於用暴,重文輕武,文雅而不免纖弱,特喜調和妥協,中庸及均衡,不為己甚,適可而止。」講的其實也就是一個「和」字。而這種核心價值,也是整個人類的普世價值。


推薦閱讀:

中華文化的代表孔子 – 鐵血網
第二十九章 爭徒弟胖道長泄天機
尊孔其實是在貶損「中華文化」--看祭孔儀式有感/ wenjunq
黃帝代表「新中國」,也代表「興中國」
【書而思】中華文化的核心價值之四:禮

TAG:文化 | 價值 | 中華 | 中華文化 | 核心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