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全喜:美國現代政治的「秘密」

美國現代政治的「秘密」時間:2010-08-17 16:59 作者:高全喜、任劍濤、於向東、王利、高超群、泮偉江、施展、陳小魯、秦曉點擊:792次 美國現代政治的「秘密」——從政治思想史的視角審視   【編者按】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社會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政治體制改革相對滯後,極大地制約了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並一定程度了吞噬了發展成果,成為現代化建設中的矛盾焦點。古今中外的無數實例昭示我們,改革不能「重用不重體」、「變器不變道」;真正的穩定和發展,取決於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化和制度的創新。  毫無疑問,值此國家轉型的關鍵時期,在經濟發展及其成果分享問題凸顯出來以後,國家基本制度建構已經不容迴避。在基本的倫理底線之上,既需要安頓好公民權利與公共權力的關係,還需要處理好現實政治與意識形態之間的關係。而美國現代政治所蘊含的秩序倫理,尤其是美國革命帶給國家的和平轉型經驗,在當前憂慮深重的轉型困局面前,給予了危機四伏的國家以很大的啟示。  2010年6月2日,博源基金會在北京舉辦專題研討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高全喜教授做了題為「美國現代政治的『秘密』——從政治思想史的視角審視」的主題發言,從美國革命與憲法、政治國家與自由政體、自由政體與帝國、美國政治對中國的啟示等角度對美國現代政治的「秘密」進行了詮釋。其他與會人員也發表了自己的觀點,並進行了討論。本刊特發布該次會議記錄全文,以期引起各界有識之士的關注和思考。  首先感謝秦曉與何迪兩位先生的誠摯邀請,今天在博源基金會談美國的現代政治問題,我感到非常榮幸。說到美利堅合眾國,在中國當今的精英界可謂人人熟稔,關於它的世界霸權,它的市場經濟,它的民主政治,它的法治文明,它的宗教信仰,它的多元文化,它的高新科技,它的金融帝國,它的軍事實力……,不一而足,每個方面都足以寫出一卷大書,在此我無須贅述,也無力陳詞。但盲人摸象,面對這樣一個雄霸世界近一個世紀的在今天依然富有活力的龐然大物——「利維坦」,我們究竟知曉多少,我們的熟知是否真知?對此,我不敢妄言。  今天我的講演,僅僅準備論述一下美國的政治,而且,我也不是從一般政治學的角度談它的政體制度、治理模式、政府職能、法治秩序、行政和官僚體制等等,——那些屬於看得見的日常政治的一般內容。我今天想談的是美國政治的「秘密」,即我們(也包括美國人)一般看不見的那個主導美國這個政治共同體的核心機制,而且,我也不是從實證的角度來剖析這個動力機制的內在結構、運作形態、演化過程以及權勢效能等等,而是試圖從政治思想史的視角,來審視這個美國政治的「秘密」的生命發生學及其精神實質。  我認為,一個政治體,不同於自然萬物,它是秉有生命的,就像上帝把靈魂(她是異質的、來自彼岸世界的)注入人的肉身,使人成其為人一樣,政治也是如此,我們要剝去它的外殼,去尋找它的生命或靈魂。因為,由人組成的共同體,它的政治不完全是自發演進出來的,而是塑造出來的,古典社會塑造了城邦和帝國,例如,西方古代的希臘城邦和羅馬帝國、東方中國的三代之制和秦漢帝國,現代社會的政治,或現代性的政治,也同樣是塑造出來的。我的問題是,這個現代政治的塑造,其精神是什麼,所謂政治文明,在我看來,關鍵是這個現代性的政治精神,我在此要講演的美國政治的「秘密」,從思想史的視角看,就是這個政治精神,它賦予政治一種「神來」的生命力,至於日常政治中的那些內容,不過是這個精神的載體。借用哲人亞里士多德的四因說,現代社會的革命建國,是政治的動力因,憲制(憲法或憲政)是形式因,人民(公民或階級的積极參与)是質料因,自由與和平是目的因。下面,我就從上述視角來審視一下所謂的美國政治的「秘密」。  一、現代性的政治:美國的革命建國與美國憲法  就歷史發生學來看,現代政治與革命密切相關,它們均意味著一個新的開端,或者說,一個新的時間和空間開始了,這是現代性的實質。當代思想家漢娜?阿倫特曾經指出:「革命這一現代概念與這樣一種觀念是息息相關的,這種觀念認為,歷史進程突然重新開始了,一個全新的故事,一個之前從不為人所知、為人所道的故事將要開始。」[1]不過,細究起來,西方的現代性政治又有三種形態。  一種是富有歷史傳統的托古改制式的英國光榮革命。我們知道,英國革命是一場光榮的「復辟」,但由此建立的英國,已經舊瓶裝新酒,屬於現代事物——它的政治靈魂已經是現代的,儘管其君主立憲制(或匿名的共和國)還保持著儘可能多的傳統舊制。[2]如何協調新政與舊制的關係,集中體現了英國人民的政治成熟和英國精英的政治智慧,致使英國建立了一個「法治而非人治」的自由政體,人民主權落實於議會主權,國王在議會,君主、貴族與人民基於憲法(未成文)共治天下,[3]由此成就出一個日不落的世界帝國,「英王治下的和平」曾經輝煌一時。  另外一種是與舊制度徹底決裂的法國大革命。法國人民高舉人民主權和國民制憲權,試圖創建一個嶄新的政治新事物,但最後迎來的卻是一位現代僭主——波拿巴?拿破崙的法蘭西第一帝國。法國大革命儘管凸顯了現代政治的一些根本原則,諸如國民政治與社會權利(《人權宣言》)、人民主權、國民議會、制憲權與根本法、委託代表、法治政府和司法獨立,等等,但是這些現代政治的原則與制度的塑造,並沒有處理好與傳統政治(法國舊制度)的關係,其採取的一系列激進革命的手段,不但沒有成功塑造出一個優良而穩固的憲制國家,反而陷入絕對恐怖的暴力的惡性循環,並導致經年不息的內戰,自由與人權付諸東流,甚至開啟了階級專政與個人獨裁的現代極權政治之閘門。[4]  第三種便是美國革命。美國革命雖然與法國大革命被稱之為「姊妹革命」,但實質迥異,相反,美國革命卻與英國光榮革命一脈相承。[5]美國革命建國雖然沒有托古改制之光榮,而是獨立之建國,形式上斬斷了與舊制度的臍帶,完全是一個開天闢地的新政治,這一點看上去與法國革命相似,但精神實質上卻與英國革命暗合,即它們都以不同的方式,通過憲制,完成了「革命的反革命」這一現代政治國家之構建的內在邏輯,從而成功實現了從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的創造性轉換,獲得了阿倫特所揭示的「革命—建國—自由」的國家目的。下面我分三點予以具體闡釋。  第一,現代革命——美國革命的正當性。  從傳統王制的法理來說,革命是一種叛亂,美國脫離英王室也是如此,但從現代政治的法理來說,美國人民的脫離舊制基於人民同意,主權在民,人民有權選擇自己的政治生活方式,並委託統治。所以,現代政治的正當性在於人民的自由權利,具體點說,在於每個公民的自由意志的決斷。美國人民通過獨立戰爭贏得了自己的政治決斷權,它符合自然法與自然權利的原則。由此觀之,英國的光榮革命,尤其是法國大革命,其革命都屬於現代性的政治創製,不屬於叛亂、暴動或謀反等非法行為,而是正義的人民創製,即構建一個新型的現代政治,其訴求的或自我證成的是合法性或正當性(legitimacy),而不是合法律性(legality)。  應該指出,現代政治的構建有一個從古典自然法到現代自然權利的演變,儘管現代政治的形式在歐洲和北美有諸多差異,但其根基都有一個基於自然權利的正當訴求,美國革命是以獨立戰爭的形式開始其現代政治之歷程的,這一點與英國革命和法國革命是不同的。獨立戰爭為什麼是一場革命呢?為什麼不同於傳統王朝的各種分分合合的戰爭呢?關鍵在於美國獨立訴求了一個全新的現代政治理念,即人民主權,美國人民有天賦的自然權利構建自己的政治共同體,這樣一個新理念以及為此而從事的獨立戰爭,就開闢了另外一個故事,即美國人民自己的政治敘事。[6]  第二,美國革命同時又是一次建國時刻。  獨立並不是美國革命的最終成果,革命建國才是美國政治的主題,美國革命同時又是一次「建國時刻」。由此觀之,美國的獨立戰爭就具有內外兩個方面的政治意義,它既是對外擺脫殖民統治的政治革命,同時也是塑造「美國人民」的建國革命,雖然在戰爭前後,美國已有是十三個州(states)制定了憲章,組成了各自獨立的政治共同體,但是通過這場革命,它們血肉與共的聯繫在一起,由此便重新塑造一個嶄新的國家——美利堅合眾國,所以,1787年的費城制憲會議,以及此後經過各州議會審議通過《美國憲法》,就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它賦予了美國以新的政治生命。美國的建國,是革命的憲制建國,美國憲法是美國人民的政治《聖經》,是美國的立國之根基。  關於美國憲法,我們不能僅僅從一種日常的法治主義的角度來理解,應該看到它的產生有一個美國革命建國的非常時刻,有一個人民的制憲權問題。不理解美國革命,都不能真正地理解美國憲法。是的,美國憲法是一種人民的政治契約,契約論是美國憲法的規範理論,但這個契約不同於民事法的買賣合同,是一種政治契約,而且關鍵的是這個契約是伴隨著美國革命而制定出來的,革命是美國憲法的火車頭,作為美國憲法的主體——美國人民,是通過革命塑造出來的。「這個國家和這種人民似乎是互相形成的,這似乎是上帝的計劃。」「上帝樂於把這個連成一片的國家賦予一個團結的人民——這個人民是同一祖先的後裔,語言相同,宗教信仰相同,隸屬於政府的同樣原則,風俗習慣非常相似;他們用自己共同的計劃、軍隊和努力,在一次長期的流血戰爭中並肩作戰,光榮地建立了全體的自由和獨立。」[7]  第三,美國憲法的精神實質是「革命的反革命」。  現代革命總是伴隨著戰爭和暴力,美國革命也是如此。但是問題在於革命建國之後,怎麼辦?我們看到,對於現代政治來說,總是擺脫不了一個「革命之後」的夢魘問題。對此,法國大革命以及俄國革命以及中國革命,就沒有很好地解決這個「革命之後」問題。而英國革命和美國革命,卻通過它們的憲制克服了現代的暴虐和血腥,實現了和平建國的目的,這裡實際上隱含著一個關於革命暴力的「漂白」機制。因此,對於美國憲法,有必要挖掘它的深層意蘊。從精神實質上說,美國革命更貼近英國,繼承了英國保守主義的政治傳統,其合眾國憲法蘊含著「去革命」或「反革命」(counter-revolution )的性質。革命本身不是目的,憲法是革命的形式因,革命終止於憲法,憲法的制定實施,意味著革命的完成。因此,美國憲法的另外一重特性就是反革命,或去革命,通過美國的制憲會議以及各州人民批准,美國憲法安頓了革命的訴求,構建了「我們人民」和「美利堅合眾國」,從此,一個現代的自由國家——複合聯邦制——塑造出來。[8]憲政出場,革命謝幕,按照阿倫特的說法,美國「完全是革命的兒子。美國憲法最終團結了美國革命的權力。由於革命的目的是自由,它其實就是布萊克頓所稱的『構建自由』——以自由立國。」[9]  「革命的反革命」(counter-revolution of revolution),從《獨立宣言》到《聯邦憲法》,美國人民通過革命的方式而達成反革命的目的,把政治(尤其是革命與內戰)問題轉化為法律問題(憲法)問題,(進而把其中絕大部分轉化為司法問題),從而守護人民的自由與安全(和平),這是美國憲法的精髓,也是美國政治的「秘密」。應該指出,革命本身不是自由,革命是一種動力和力量的源泉,具有摧毀的性質,而憲法則是革命之軛,是一種政治規範,用憲法之軛約束革命的勢力,從這個意義上,一切真正的憲法都是反革命的(counter-revolution)。但關鍵是這個反革命是否來自革命自身,在此我要強調的是「革命的反革命」,其核心點在於美國革命的這個以自由貫穿的革命建國的反革命證成。那些外在於革命的反革命,如法國大革命時期「神聖同盟」的保守主義,美國獨立戰爭時期的保皇黨分子,就不屬於這個「反革命」譜系,而英國光榮革命時期的托利黨人,美國的反聯邦主義,則屬於這個譜系,可以說,美國人民(聯邦主義與反聯邦主義)共同塑造了美國憲法,實現了憲法的「革命的反革命」精神,這個精神同時也是美國人民的自由精神(通過憲法來保護自由權利)。  二、政治國家與自由政體:權力、法治與自由  美國是一個現代憲政國家(不同於古典憲政),通過憲法制度,處理國家權力配置和保障個人公民自由,這是美國政治的日常狀態,也是我們耳熟能詳的政治與法治的美國故事。關於這個看得見的憲法制度架構以及對於美國人民的自由權利的保障,[10]在此我毋庸多說,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實,相對於其他國家的憲法體制,這個美國制度的優劣之評判,自有公論。在此我想說的是美國政治中的看不見的東西,即它的國家權力,而且不是憲法明確規定的各種賦權化的合法性政府(廣義的)職權或權能,而是這些權力背後的看不見的權力。  第一,存在這種權力嗎?或者說,美國憲法僅僅是約束權力嗎?  這是一個首要問題。對此,很多憲政主義者或自由主義者是否認的,它們只承認憲法規定的權力,並且認為這些權力要受到明確的限制,由此才能保障美國的法治、民主與個人自由。我的回答是,這種國家權力或看不見的政治權力,是存在的。因為,在日常狀態下,或一個被注入了生命的憲政裝置,它們是能夠很好地運作的,在此,法律的統治或法治,即遵循著嚴格的憲法規範主義,是可以保障政體良性運作,因而維護人民的自由、安全與福祉的。在這個意義上,美國憲法所創製的政府是一個有限政府,它的權力是列舉性的,授權性的,其權力的行使受到各州憲法以及個體公民權利的限制。關於這個日常政治的憲法制度,是美國政治的根本性制度,是它穩固而持久地保障著美國人民的各項權利,保障著這個國家的自由、繁榮與安定,所謂自由政體指的便是這個憲法制度,毋庸置疑,這個政治制度是美國革命的成果。  但是,應該清醒地看到,憲政只是一種政治制度裝置或一套政治技藝,本身不具有生命,它不是永動機,它的良好運作需要一種政治力量,而且尤其是正義的政治力量(按照權能遞減原理,這個動力機制會逐漸減弱)。在古典社會,這個力量來自神靈或上帝,以及君主統系,在現代社會,則來自人民,人民是現代政治的「神」,所謂主權在民,政治國家,說的不外是這個動力機制。斯托里指出:「我們對憲法進行的以下評註過程中,應當將其視為美國人民為他們自己及其子孫所制定和確立的關於政府的憲法。……他們已經宣布它是國家的最高法律。他們使它成為有限政府。他們界定了它的權威。」「應將該法律文件解釋為,合眾國人民根據自己的自由意志和主權意志而確立的一種政體架構或基本法律。」「這些結構得到了如此多的關愛和智慧的支持,人民將他們的信心寄託於此,作為他們的公民自由、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的最真實保障。」[11]  問題在於:人民是看不見的,正像上帝是看不見的一樣,人們能夠看見的只是一個一個的個人,最了不得的也只是人民代表。人民看不見,並不等於不存在,它的意志已經轉化為憲法,憲法成為美國政治的「真神」,它是有政治力量的,通過它的政治賦權,日常憲政才得以運作,所謂法治、自由才得以保障。這樣,實際上一直就有兩部憲法,一部是看得見的憲法,它寫在紙上,賦形為可以付諸司法裁決的憲法或憲政體制,另外一部則是看不見的憲法,寫在人民心中,作為一種政治潛能蟄伏著,隨時時刻準備現身出場。一旦前一個憲法失去活力的時候,即出現憲法危機(當然也是政治危機)時,這個看不見的憲法就會啟動,從而為紙上的憲法注入力量。  第二,憲法國家的生命力:政治賦權。.  應該指出,這個貫穿美國憲法的人民主權,並不僅僅是限權性,美國憲法或美國政治一直存在著一個權力原則,其實聯邦主義本身,或聯邦憲法的制定以及頒布通過,就是這個權力原則的體現。對此,阿倫特有過精闢的論述:「美國憲法源於一種信念,那就是堅信自己發現了一條強大到足以建立一個永久聯邦的權力原則。」「顯然,美國憲法的真正目標不是限制權力,而是製造更多的權力,實際上是要成立和正式構建一個全新的權力中心,註定是要補償一種權力,該權力的權威曾覆蓋遼闊地域的邦聯共和國,但在殖民地脫離英王的過程中喪失殆盡。」[12]阿倫特所說的這個權力原則,就是政治賦權(empower),它來自人民,並賦予憲法有限而絕對的權力。所謂「有限(limited)」,指的是其權力是有邊界的,是授權性的,美國憲法對於這些權力有明確的條款列舉;所謂「絕對(absolute)」指的是這些權力的效力是無限制的,在授權的範圍內,它的權威是至上的,不受約束的。  其實,我們看到,美國政治一直就處於這樣一種有關權力的憲法框架的張力與平衡之中。在日常政治時期,權力處於法治規範的常態狀況,受到各種形式與制度的嚴格約束,人民生活於平和狀態,生命、自由、財產等權利獲得法律保障,法制昌明,社會繁榮。但是,一旦遇到危機時期,權力問題就凸現出來,此時此刻就不能按照日常政治的法治加以規範,政治權力需要人民的特別賦權,人民有責任賦予憲法以新的動力,這實際上毋寧是重新啟動了看不見的憲法,是對憲法的重塑。例如,美國獨立戰爭之後的費城制憲以及最終通過,便是看不見的憲法通過革命而創製賦形,完成了革命的反革命,而美國的南北戰爭,則是這個看不見的憲法又一次現身出場,表現為一場捍衛憲法原則的內戰,林肯總統的《葛底斯堡演說》表明,他將以政治國家的正義權力,摧毀南方的分離主義運動(以卡爾霍恩的政治哲學為其法理依據)。[13] 美國現代政治的「秘密」時間:2010-08-17 16:59 作者:高全喜、任劍濤、於向東、王利、高超群、泮偉江、施展、陳小魯、秦曉點擊:792次 美國現代政治的「秘密」——從政治思想史的視角審視   【編者按】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社會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政治體制改革相對滯後,極大地制約了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並一定程度了吞噬了發展成果,成為現代化建設中的矛盾焦點。古今中外的無數實例昭示我們,改革不能「重用不重體」、「變器不變道」;真正的穩定和發展,取決於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化和制度的創新。  毫無疑問,值此國家轉型的關鍵時期,在經濟發展及其成果分享問題凸顯出來以後,國家基本制度建構已經不容迴避。在基本的倫理底線之上,既需要安頓好公民權利與公共權力的關係,還需要處理好現實政治與意識形態之間的關係。而美國現代政治所蘊含的秩序倫理,尤其是美國革命帶給國家的和平轉型經驗,在當前憂慮深重的轉型困局面前,給予了危機四伏的國家以很大的啟示。  2010年6月2日,博源基金會在北京舉辦專題研討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高全喜教授做了題為「美國現代政治的『秘密』——從政治思想史的視角審視」的主題發言,從美國革命與憲法、政治國家與自由政體、自由政體與帝國、美國政治對中國的啟示等角度對美國現代政治的「秘密」進行了詮釋。其他與會人員也發表了自己的觀點,並進行了討論。本刊特發布該次會議記錄全文,以期引起各界有識之士的關注和思考。  首先感謝秦曉與何迪兩位先生的誠摯邀請,今天在博源基金會談美國的現代政治問題,我感到非常榮幸。說到美利堅合眾國,在中國當今的精英界可謂人人熟稔,關於它的世界霸權,它的市場經濟,它的民主政治,它的法治文明,它的宗教信仰,它的多元文化,它的高新科技,它的金融帝國,它的軍事實力……,不一而足,每個方面都足以寫出一卷大書,在此我無須贅述,也無力陳詞。但盲人摸象,面對這樣一個雄霸世界近一個世紀的在今天依然富有活力的龐然大物——「利維坦」,我們究竟知曉多少,我們的熟知是否真知?對此,我不敢妄言。  今天我的講演,僅僅準備論述一下美國的政治,而且,我也不是從一般政治學的角度談它的政體制度、治理模式、政府職能、法治秩序、行政和官僚體制等等,——那些屬於看得見的日常政治的一般內容。我今天想談的是美國政治的「秘密」,即我們(也包括美國人)一般看不見的那個主導美國這個政治共同體的核心機制,而且,我也不是從實證的角度來剖析這個動力機制的內在結構、運作形態、演化過程以及權勢效能等等,而是試圖從政治思想史的視角,來審視這個美國政治的「秘密」的生命發生學及其精神實質。  我認為,一個政治體,不同於自然萬物,它是秉有生命的,就像上帝把靈魂(她是異質的、來自彼岸世界的)注入人的肉身,使人成其為人一樣,政治也是如此,我們要剝去它的外殼,去尋找它的生命或靈魂。因為,由人組成的共同體,它的政治不完全是自發演進出來的,而是塑造出來的,古典社會塑造了城邦和帝國,例如,西方古代的希臘城邦和羅馬帝國、東方中國的三代之制和秦漢帝國,現代社會的政治,或現代性的政治,也同樣是塑造出來的。我的問題是,這個現代政治的塑造,其精神是什麼,所謂政治文明,在我看來,關鍵是這個現代性的政治精神,我在此要講演的美國政治的「秘密」,從思想史的視角看,就是這個政治精神,它賦予政治一種「神來」的生命力,至於日常政治中的那些內容,不過是這個精神的載體。借用哲人亞里士多德的四因說,現代社會的革命建國,是政治的動力因,憲制(憲法或憲政)是形式因,人民(公民或階級的積极參与)是質料因,自由與和平是目的因。下面,我就從上述視角來審視一下所謂的美國政治的「秘密」。  一、現代性的政治:美國的革命建國與美國憲法  就歷史發生學來看,現代政治與革命密切相關,它們均意味著一個新的開端,或者說,一個新的時間和空間開始了,這是現代性的實質。當代思想家漢娜?阿倫特曾經指出:「革命這一現代概念與這樣一種觀念是息息相關的,這種觀念認為,歷史進程突然重新開始了,一個全新的故事,一個之前從不為人所知、為人所道的故事將要開始。」[1]不過,細究起來,西方的現代性政治又有三種形態。  一種是富有歷史傳統的托古改制式的英國光榮革命。我們知道,英國革命是一場光榮的「復辟」,但由此建立的英國,已經舊瓶裝新酒,屬於現代事物——它的政治靈魂已經是現代的,儘管其君主立憲制(或匿名的共和國)還保持著儘可能多的傳統舊制。[2]如何協調新政與舊制的關係,集中體現了英國人民的政治成熟和英國精英的政治智慧,致使英國建立了一個「法治而非人治」的自由政體,人民主權落實於議會主權,國王在議會,君主、貴族與人民基於憲法(未成文)共治天下,[3]由此成就出一個日不落的世界帝國,「英王治下的和平」曾經輝煌一時。  另外一種是與舊制度徹底決裂的法國大革命。法國人民高舉人民主權和國民制憲權,試圖創建一個嶄新的政治新事物,但最後迎來的卻是一位現代僭主——波拿巴?拿破崙的法蘭西第一帝國。法國大革命儘管凸顯了現代政治的一些根本原則,諸如國民政治與社會權利(《人權宣言》)、人民主權、國民議會、制憲權與根本法、委託代表、法治政府和司法獨立,等等,但是這些現代政治的原則與制度的塑造,並沒有處理好與傳統政治(法國舊制度)的關係,其採取的一系列激進革命的手段,不但沒有成功塑造出一個優良而穩固的憲制國家,反而陷入絕對恐怖的暴力的惡性循環,並導致經年不息的內戰,自由與人權付諸東流,甚至開啟了階級專政與個人獨裁的現代極權政治之閘門。[4]  第三種便是美國革命。美國革命雖然與法國大革命被稱之為「姊妹革命」,但實質迥異,相反,美國革命卻與英國光榮革命一脈相承。[5]美國革命建國雖然沒有托古改制之光榮,而是獨立之建國,形式上斬斷了與舊制度的臍帶,完全是一個開天闢地的新政治,這一點看上去與法國革命相似,但精神實質上卻與英國革命暗合,即它們都以不同的方式,通過憲制,完成了「革命的反革命」這一現代政治國家之構建的內在邏輯,從而成功實現了從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的創造性轉換,獲得了阿倫特所揭示的「革命—建國—自由」的國家目的。下面我分三點予以具體闡釋。  第一,現代革命——美國革命的正當性。  從傳統王制的法理來說,革命是一種叛亂,美國脫離英王室也是如此,但從現代政治的法理來說,美國人民的脫離舊制基於人民同意,主權在民,人民有權選擇自己的政治生活方式,並委託統治。所以,現代政治的正當性在於人民的自由權利,具體點說,在於每個公民的自由意志的決斷。美國人民通過獨立戰爭贏得了自己的政治決斷權,它符合自然法與自然權利的原則。由此觀之,英國的光榮革命,尤其是法國大革命,其革命都屬於現代性的政治創製,不屬於叛亂、暴動或謀反等非法行為,而是正義的人民創製,即構建一個新型的現代政治,其訴求的或自我證成的是合法性或正當性(legitimacy),而不是合法律性(legality)。  應該指出,現代政治的構建有一個從古典自然法到現代自然權利的演變,儘管現代政治的形式在歐洲和北美有諸多差異,但其根基都有一個基於自然權利的正當訴求,美國革命是以獨立戰爭的形式開始其現代政治之歷程的,這一點與英國革命和法國革命是不同的。獨立戰爭為什麼是一場革命呢?為什麼不同於傳統王朝的各種分分合合的戰爭呢?關鍵在於美國獨立訴求了一個全新的現代政治理念,即人民主權,美國人民有天賦的自然權利構建自己的政治共同體,這樣一個新理念以及為此而從事的獨立戰爭,就開闢了另外一個故事,即美國人民自己的政治敘事。[6]  第二,美國革命同時又是一次建國時刻。  獨立並不是美國革命的最終成果,革命建國才是美國政治的主題,美國革命同時又是一次「建國時刻」。由此觀之,美國的獨立戰爭就具有內外兩個方面的政治意義,它既是對外擺脫殖民統治的政治革命,同時也是塑造「美國人民」的建國革命,雖然在戰爭前後,美國已有是十三個州(states)制定了憲章,組成了各自獨立的政治共同體,但是通過這場革命,它們血肉與共的聯繫在一起,由此便重新塑造一個嶄新的國家——美利堅合眾國,所以,1787年的費城制憲會議,以及此後經過各州議會審議通過《美國憲法》,就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它賦予了美國以新的政治生命。美國的建國,是革命的憲制建國,美國憲法是美國人民的政治《聖經》,是美國的立國之根基。  關於美國憲法,我們不能僅僅從一種日常的法治主義的角度來理解,應該看到它的產生有一個美國革命建國的非常時刻,有一個人民的制憲權問題。不理解美國革命,都不能真正地理解美國憲法。是的,美國憲法是一種人民的政治契約,契約論是美國憲法的規範理論,但這個契約不同於民事法的買賣合同,是一種政治契約,而且關鍵的是這個契約是伴隨著美國革命而制定出來的,革命是美國憲法的火車頭,作為美國憲法的主體——美國人民,是通過革命塑造出來的。「這個國家和這種人民似乎是互相形成的,這似乎是上帝的計劃。」「上帝樂於把這個連成一片的國家賦予一個團結的人民——這個人民是同一祖先的後裔,語言相同,宗教信仰相同,隸屬於政府的同樣原則,風俗習慣非常相似;他們用自己共同的計劃、軍隊和努力,在一次長期的流血戰爭中並肩作戰,光榮地建立了全體的自由和獨立。」[7]  第三,美國憲法的精神實質是「革命的反革命」。  現代革命總是伴隨著戰爭和暴力,美國革命也是如此。但是問題在於革命建國之後,怎麼辦?我們看到,對於現代政治來說,總是擺脫不了一個「革命之後」的夢魘問題。對此,法國大革命以及俄國革命以及中國革命,就沒有很好地解決這個「革命之後」問題。而英國革命和美國革命,卻通過它們的憲制克服了現代的暴虐和血腥,實現了和平建國的目的,這裡實際上隱含著一個關於革命暴力的「漂白」機制。因此,對於美國憲法,有必要挖掘它的深層意蘊。從精神實質上說,美國革命更貼近英國,繼承了英國保守主義的政治傳統,其合眾國憲法蘊含著「去革命」或「反革命」(counter-revolution )的性質。革命本身不是目的,憲法是革命的形式因,革命終止於憲法,憲法的制定實施,意味著革命的完成。因此,美國憲法的另外一重特性就是反革命,或去革命,通過美國的制憲會議以及各州人民批准,美國憲法安頓了革命的訴求,構建了「我們人民」和「美利堅合眾國」,從此,一個現代的自由國家——複合聯邦制——塑造出來。[8]憲政出場,革命謝幕,按照阿倫特的說法,美國「完全是革命的兒子。美國憲法最終團結了美國革命的權力。由於革命的目的是自由,它其實就是布萊克頓所稱的『構建自由』——以自由立國。」[9]  「革命的反革命」(counter-revolution of revolution),從《獨立宣言》到《聯邦憲法》,美國人民通過革命的方式而達成反革命的目的,把政治(尤其是革命與內戰)問題轉化為法律問題(憲法)問題,(進而把其中絕大部分轉化為司法問題),從而守護人民的自由與安全(和平),這是美國憲法的精髓,也是美國政治的「秘密」。應該指出,革命本身不是自由,革命是一種動力和力量的源泉,具有摧毀的性質,而憲法則是革命之軛,是一種政治規範,用憲法之軛約束革命的勢力,從這個意義上,一切真正的憲法都是反革命的(counter-revolution)。但關鍵是這個反革命是否來自革命自身,在此我要強調的是「革命的反革命」,其核心點在於美國革命的這個以自由貫穿的革命建國的反革命證成。那些外在於革命的反革命,如法國大革命時期「神聖同盟」的保守主義,美國獨立戰爭時期的保皇黨分子,就不屬於這個「反革命」譜系,而英國光榮革命時期的托利黨人,美國的反聯邦主義,則屬於這個譜系,可以說,美國人民(聯邦主義與反聯邦主義)共同塑造了美國憲法,實現了憲法的「革命的反革命」精神,這個精神同時也是美國人民的自由精神(通過憲法來保護自由權利)。  二、政治國家與自由政體:權力、法治與自由  美國是一個現代憲政國家(不同於古典憲政),通過憲法制度,處理國家權力配置和保障個人公民自由,這是美國政治的日常狀態,也是我們耳熟能詳的政治與法治的美國故事。關於這個看得見的憲法制度架構以及對於美國人民的自由權利的保障,[10]在此我毋庸多說,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實,相對於其他國家的憲法體制,這個美國制度的優劣之評判,自有公論。在此我想說的是美國政治中的看不見的東西,即它的國家權力,而且不是憲法明確規定的各種賦權化的合法性政府(廣義的)職權或權能,而是這些權力背後的看不見的權力。  第一,存在這種權力嗎?或者說,美國憲法僅僅是約束權力嗎?  這是一個首要問題。對此,很多憲政主義者或自由主義者是否認的,它們只承認憲法規定的權力,並且認為這些權力要受到明確的限制,由此才能保障美國的法治、民主與個人自由。我的回答是,這種國家權力或看不見的政治權力,是存在的。因為,在日常狀態下,或一個被注入了生命的憲政裝置,它們是能夠很好地運作的,在此,法律的統治或法治,即遵循著嚴格的憲法規範主義,是可以保障政體良性運作,因而維護人民的自由、安全與福祉的。在這個意義上,美國憲法所創製的政府是一個有限政府,它的權力是列舉性的,授權性的,其權力的行使受到各州憲法以及個體公民權利的限制。關於這個日常政治的憲法制度,是美國政治的根本性制度,是它穩固而持久地保障著美國人民的各項權利,保障著這個國家的自由、繁榮與安定,所謂自由政體指的便是這個憲法制度,毋庸置疑,這個政治制度是美國革命的成果。  但是,應該清醒地看到,憲政只是一種政治制度裝置或一套政治技藝,本身不具有生命,它不是永動機,它的良好運作需要一種政治力量,而且尤其是正義的政治力量(按照權能遞減原理,這個動力機制會逐漸減弱)。在古典社會,這個力量來自神靈或上帝,以及君主統系,在現代社會,則來自人民,人民是現代政治的「神」,所謂主權在民,政治國家,說的不外是這個動力機制。斯托里指出:「我們對憲法進行的以下評註過程中,應當將其視為美國人民為他們自己及其子孫所制定和確立的關於政府的憲法。……他們已經宣布它是國家的最高法律。他們使它成為有限政府。他們界定了它的權威。」「應將該法律文件解釋為,合眾國人民根據自己的自由意志和主權意志而確立的一種政體架構或基本法律。」「這些結構得到了如此多的關愛和智慧的支持,人民將他們的信心寄託於此,作為他們的公民自由、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的最真實保障。」[11]  問題在於:人民是看不見的,正像上帝是看不見的一樣,人們能夠看見的只是一個一個的個人,最了不得的也只是人民代表。人民看不見,並不等於不存在,它的意志已經轉化為憲法,憲法成為美國政治的「真神」,它是有政治力量的,通過它的政治賦權,日常憲政才得以運作,所謂法治、自由才得以保障。這樣,實際上一直就有兩部憲法,一部是看得見的憲法,它寫在紙上,賦形為可以付諸司法裁決的憲法或憲政體制,另外一部則是看不見的憲法,寫在人民心中,作為一種政治潛能蟄伏著,隨時時刻準備現身出場。一旦前一個憲法失去活力的時候,即出現憲法危機(當然也是政治危機)時,這個看不見的憲法就會啟動,從而為紙上的憲法注入力量。  第二,憲法國家的生命力:政治賦權。.  應該指出,這個貫穿美國憲法的人民主權,並不僅僅是限權性,美國憲法或美國政治一直存在著一個權力原則,其實聯邦主義本身,或聯邦憲法的制定以及頒布通過,就是這個權力原則的體現。對此,阿倫特有過精闢的論述:「美國憲法源於一種信念,那就是堅信自己發現了一條強大到足以建立一個永久聯邦的權力原則。」「顯然,美國憲法的真正目標不是限制權力,而是製造更多的權力,實際上是要成立和正式構建一個全新的權力中心,註定是要補償一種權力,該權力的權威曾覆蓋遼闊地域的邦聯共和國,但在殖民地脫離英王的過程中喪失殆盡。」[12]阿倫特所說的這個權力原則,就是政治賦權(empower),它來自人民,並賦予憲法有限而絕對的權力。所謂「有限(limited)」,指的是其權力是有邊界的,是授權性的,美國憲法對於這些權力有明確的條款列舉;所謂「絕對(absolute)」指的是這些權力的效力是無限制的,在授權的範圍內,它的權威是至上的,不受約束的。  其實,我們看到,美國政治一直就處於這樣一種有關權力的憲法框架的張力與平衡之中。在日常政治時期,權力處於法治規範的常態狀況,受到各種形式與制度的嚴格約束,人民生活於平和狀態,生命、自由、財產等權利獲得法律保障,法制昌明,社會繁榮。但是,一旦遇到危機時期,權力問題就凸現出來,此時此刻就不能按照日常政治的法治加以規範,政治權力需要人民的特別賦權,人民有責任賦予憲法以新的動力,這實際上毋寧是重新啟動了看不見的憲法,是對憲法的重塑。例如,美國獨立戰爭之後的費城制憲以及最終通過,便是看不見的憲法通過革命而創製賦形,完成了革命的反革命,而美國的南北戰爭,則是這個看不見的憲法又一次現身出場,表現為一場捍衛憲法原則的內戰,林肯總統的《葛底斯堡演說》表明,他將以政治國家的正義權力,摧毀南方的分離主義運動(以卡爾霍恩的政治哲學為其法理依據)。[13] 第三,如何守護憲法?司法的與政治的。  美國的政治是一種憲法政治,憲法對於美國政治具有根本性的意義。但是,美國憲法包含著豐富的內容,由於政治區分為日常政治與非常政治,所以,對於憲法也就具有兩種解讀,我稱之為看得見的憲法與看不見的憲法,當然,就美國憲法文本來說,美國只有一部憲法。問題是誰來守護憲法呢?這一直是美國憲法學界乃至政治學界的一個眾說紛紜的大問題。  就第一個憲法來說,美國法院是憲法的守護者,通過司法審查,九位聯邦大法官守護者美國的一般憲制。這個眾所周知。但是,當美國出現政治危機時,或當一般的司法機制解決不了政治危機時,也就是美國憲政的力量衰退乃至蛻變耗盡時,則第二個憲法就開始發力了。革命與內戰(此外還有外敵入侵,這個問題下一節處理),便是這樣的危機時刻,但同時也是一個政治體必不可少的時刻。通過危機,可以為美國政治注入新的活力,賦予新的靈魂。不過,如何處理這個危機以及如何有效地把非常政治轉化為日常政治,對於美國人民,尤其是政治精英,則是一場嚴峻的挑戰,考驗著這個民族的政治成熟。法、德、俄三國的政治歷程,就說明它們沒有經受住這樣的考驗,它們似乎是共同地訴求一種人民專政、階級專政的政治構架(來自羅馬的獨裁官的委託專政並改造為國家主權專政、人民民主專政),把危機時刻常態化了。[14]相對說來,英、美現代政治則走出了這個困境,它們徹底祛除專政之類的政治手段,通過「革命的反革命」,實現了政治的轉型。例如,美國內戰之後的政治和解,就不同於卡爾?施米特、毛澤東的敵友政治論,像李將軍的墓碑也被供奉於國家殿堂,危機時刻過後的政治和解,在我看來,也是另外一種形式的「反革命」。看得見的憲法只能由看不見的憲法來守護,「反革命」的憲制就是它的守護者,其中人民選舉的政治領袖具有舉足輕重的關鍵作用。  從上述三個層面,我們可以提出出三個政治概念:政治(國家)權力、憲政體制、自由公民。如果用表格來顯示:在看不見的政治權力之下,是日常的憲政體制,它們規範國家權力的配置和保護個人自由、財產、生命等權利,用卡爾?施米特的分析框架,即組織原則與分配原則。但是,在此背後,還有一種特殊的政治,一種塑造國家的權力,它就構成了隱秘的美國政治,或所謂美國政治的「秘密」。這種權力不是虛無的,它有自己獨特的政治邏輯,維護的是美國的國家利益(核心利益)。在日常情況下,這種權力與憲制下的賦權職能疊合在一起,或者體現為特殊機構的合法權能(常態的「旋轉門」之說)。而一旦危機時刻到來,這種隱秘的權力就會現身出場,以人民的名義行使政治的決斷權。從大的方面來說,美國政治的三次非常時期,制憲建國、南北戰爭和美國新政,都顯示出這種政治國家的強勢權威。[15]  三、自由政體與帝國(主義):德性、信仰與強權  我們說,美國政治一直存在著一種強有力的隱秘力量,並且能夠為日常憲法注入生命力,但是問題在於:如何看待這樣的超凡的政治力量呢?有什麼東西能夠約束它們不至於淪為邪惡的力量呢?為什麼美國是華盛頓、林肯,而不是希特勒、斯大林、文革時期的毛澤東?顯然,第一部憲法的制約力是有限度的,對此,美國人民也是同樣抱有格外警惕的,但似乎也沒有搞出一套圓滿的憲法政治的防範機制(儘管是已經最大化的物盡其用了)。不過,從政治制度的邏輯上看,人不是上帝,人世間的事物(包括政治)都不可能獲得絕對圓滿的解決。對此,我們理解美國的政治「秘密「,只能付諸於經驗,至少從歷史的經驗上看,美國政治即便一直存在著超越憲法的政治權力,但仍然沒有出現駭人聽聞的邪惡政治(至少對於這個現代國家的內部政體來說,大致是如此,當然,美國的帝國主義又當別論),美國依然還是一個令人敬仰的自由政體?這是為什麼呢?  第一,孕育於共同體的公民美德傳統。  人們都說美國是一個最現代的乃至後現代的國家或社會,但是,這只是它的一部分,就美國的整體特徵來看,它其實是一個最為傳統與保守的國家,保守主義是美國的生活方式。對此,托克維爾分析的非常準確:「在美國,鄉鎮不僅有自己的制度,而且有支持和鼓勵這種制度的鄉鎮精神。」「英裔美國人的法制和民情是使他們強大起來的特殊原因和決定性因素。」托克維爾所說的民情指的是「一個民族的整個道德和精神面貌,」它不僅意味著民族心理、習慣和各種社會觀點意見,而且包括「人們的生活習慣所遵循的全部思想。」[16]  美國的村鎮是這個國家的核心細胞,它們塑造了美國的民主自治、司法體制與公共治理。其實不僅如此,公民美德也是發育於這種美國的村鎮體制,美國人不是那種極端的個人主義(像自由主義的教條所說的),它們的道德意識、生命經驗、公共關懷,乃至敵友標準、正義感、是非心、團結友愛與共同對敵,都與這種保守主義的村鎮生活密切相關。如果說,美國的看不見的憲法有自己的根基的話,顯然,它們不是寫在紙上的那些人權清單,而是那些基於有限生活經驗的公民美德。應該說,這類美德其實是非常傳統的,可以上溯到遠古的希臘、羅馬城邦,以及中世紀的鄉村部落,美國雖然從政治上是一個全新的現代國家,但它的血液流淌著遠古的美德政治,而且這種政治沒有被歐洲大陸的激進主義啟蒙所喚醒的自由主義和社會主義運動侵襲。我認為,正是這種美德政治以及其審慎的保守性,無形地約束著那些掌握國家權柄的領導者,維繫著我所說的美國的隱秘政治,構成了美國現代政治的高級法之一。  第二,清教傳統:美國政治的另一個高級法。  美國是一個清教徒移民的新國家,關於五月花號的故事,人人熟知。如果說美德政治是源於世俗生活的高級法,那麼,神約立國便是美國政治的另外一個高級法。儘管看得見的憲法設立了政教分離的原則,但對於看不見的憲法來說,政教從來就是不曾分離的。對此,愛德華?S?考文曾經揭示出美國人心目中的信念:「憲法表達了更高級的法,它實際上是不完善的人最為完美地複製了布萊克斯通所至尊為『區分善惡的、永恆不變的法,這種法連造物主本身在其設計的所有管理制度中都予以遵守,而且只要這種法有必要來指導人類行為,那麼造物主就使人類理性能夠發現它。』幾乎從憲法提交制憲會議討論的那一天起,這種信念就對美國憲法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17]  我們說,法律要被信仰,法治才是有效的,這一點其實對於看不見的憲法更是如此,因為,看得見的憲法以及一般法律是有強制制約力的,恐懼也能夠致使法律有效力,但對於看不見的憲法,或對於政治的隱秘部分,它取得發自內心的信仰,才是更為根本性的。美國高級法的這個政教合一傳統,在美國政治中源遠流長,所以,從政治實踐的經驗中看,美國政治的「秘密」也與這個清教信仰有著密切的關係。上帝在心中,政治的邪惡便受到強有力的節制,政治的力量與信仰的力量,以及它們之間的衝突,是美國政治精英必須時時面對的功課,而美國人民也在揀選它們的領導者時,也將信仰視為頭等大事,這是美國政治與美國憲法的首要原則。  第三,帝國(主義)與文明衝突中的美國霸權或「天定命運」。  上述美國的美德政治和信仰政治,是在一個西方古典尤其是西方基督教語境中的闡釋,對於所謂的西方文明秩序,這個美國政治的正義性無可置疑。落實到美國內政來說,則就成就出一個自由政體,以及維護這個自由政體的現代國家。但是,美國曆來又是一個帝國或准帝國,[18]它的國家權力對內可以是自由憲制的支撐,或隨時為憲制注入新的生命力和重生的靈魂,但美國政治並沒有把這個自由原則貫徹到這個世界,從某種意義說,它歷來對外就是帝國主義的,對於非基督教的民族或國家來說,也可以說是一種邪惡的力量,在此,就涉及到世界文明秩序,以及文明乃至宗教衝突問題。  對於美國政治來說,這一點尤其體現在它的全球秩序的塑造方面,美國自以為擔負著神的使命,[19]這種美國的「天定命運」感以及美德政治,構成了美國政治的保守主義的精髓,為此,它不惜付諸武力、戰爭和強權政治。當然,美國政治也講世界和平,但它的和平觀與康德意義上的「永久和平」以及中國的仁愛天下觀是有著本質不同的,它訴求的是美國治下的和平,是以美國為霸主的新帝國。而且,它的隱秘政治的最大功能,以及它的美德政治與信仰政治,在今天已經主要不是塑造美國的憲政體制,而是它的帝國戰略,所以,外交歷來是美國政治秘密的一個中心點。對此,我們要有充分的警惕。  四、美國政治的「秘密」以及對於中國現代政治的啟示  我的這個演講是基於一種客觀的態度,試圖把美國政治的另外一個看不見的面相揭示出來,理性地把美國政治作為一個現代事物來對待,其中沒有任何意識形態的預設。我既不是美國粉絲,也不是污名美國。我想提醒諸位的是,我們不能僅僅是看到了美國的霸權主義,就把美國這個優良的自由政體說得一無是處;我們也不要看到了美國的自由、法治、民主憲政和繁榮昌盛,就忽視了美國的帝國主義對全球的掠奪(以新的形式);我們不能因為讀到或看到了美國憲法以及制度實踐,就自以為找到了美國政治的真諦,而全然不顧它的隱秘的權力政治;我們也不要因為洞悉了非常的美國政治,就排斥常態的美國憲制,或者把兩者對立起來,以為美國的隱秘政治就是它的全部,並把它日常化,其實,美國政治的成熟智慧恰恰是把這種張力運作得恰到好處。[20]  所以,對於美國政治的「秘密」,要置於上述我所提出的四層關係的網路中加以審慎地把握。具體地說,美國政治的「秘密」,從動力上說,它完成了立憲建國的「革命的反革命」;從形式上說,它創製了兩種憲法,看得見的憲法與看不見的憲法;從內政上說,它建立了一個富有活力的自由民主政體;從外交上說,它主導著一個基於美國國家利益的世界秩序。而這一切,又都依賴於美國人民與美國精英的政治成熟,其中哺育這個民族的美德政治與信仰政治傳統,發揮著關鍵性的作用。也許,美國的現代政治是一種偶然或天意,美國是例外論,但是,美國人民與美國政治精英的實踐理性,也絕非無足輕重,知行合一,加上天意,這就是美國——我們必須認真對待的美國,但一百年來,國人(尤其是政治精英)對於美國政治精神的認識令人堪憂。  對於我們這一代人來說,學術從來就是為了解決心中的問題,所謂「六經注我」,借它人之酒杯,澆自己之塊壘。研究美國,尤其是它的政治「秘密」,對於我們究竟具有何種啟示呢?我認為,至少在如下幾個方面對於我們的國家建設,不無裨益之功。  第一,開啟中國現代政治的「革命的反革命」之路。  回顧中國百年憲制歷程,尤其是不斷革命的激進主義災難,我們要清醒的認識到一味革命是完成不了建國大業的,要借鑒和學習英美立憲革命的經驗,探索中國的「革命的反革命」的憲制道路,尋找從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的轉型機制。革命的傳統在現代性的中國政治中,屢屢暢行,尤其是來自法俄的階級革命、無產階級專政,致使中國不斷陷於內亂之深淵,由革命者自我實現「反革命」的改良道路,這是中國的前途所在。在此,就需要中國人民尤其是政治精英從「不斷革命」的惡性循環中走出來,實現「革命的反革命」的憲制國家,真正以憲法為立國之根基,完成革命——立國——自由的三部曲。  我們這個人民共和國曾經一路暢行的「革命憲法」是一把雙刃劍。套用「國王的兩個身體」的比喻,中國憲法也有兩個身體,一個是非常政治中的身體,人民主權和共產黨領導是她的化身,行使著決斷性的政治意志,但這個身體只是在非常時期才出場;而另外一個身體,則是公民個體和日常政治,它們規範於憲法,自由、民主與共和,是它的常態。所謂「革命的反革命」,就是讓這個身體現身出場,而且是憲法學意義上的現身出場。憲法屬於人民,人民必得出場,人民作為唯一的主權者,必須成為公民。呼喚人民出場的同時,要呼喚個體公民出場。當然,《八二憲法》以及四次修憲,只是在中國政治上凸顯了一些因子,遠不是這個主題的全部內容,甚至還僅僅是個開始。[21]  第二,公民美德與政治擔當。  在中國改革的轉型時期,需要完成從人民主權到公民權利的轉變,人民要有公民美德,而精英要有節制,並有政治擔當。這個政治不僅僅是日常政治,而是非常政治,訴求的不僅僅是紙上的憲法,而是看不見的憲法,即有政治賦權的憲法,這個憲法的培育需要一種美德政治的社會生活,但它的擔綱者只能是以政治為業的政治家,而不是政治掮客或專制者。對於這個憲法權力的約束,紙上的憲法以及綱常紀律是無濟於事的,只能訴諸內心的政治良知和公共美德。在西方語境,它們就是基督教信仰,在中國則是古典的天道正義,其實,從人間秩序來說,中西之辯並非截然對立,它們共享著普遍的核心價值觀,這個價值觀是屬於全人類的,所謂「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托克維爾在談到美國的民主共和制時曾經指出,法制比自然環境的作用要大,而民情比法制的貢獻更大,要探討美國社會的成功經驗,最好到美國的民情中去尋找。回到今日的中國,看看中國政治的現狀和中國社會的民情,不能不說這是一個墮落的時代,令人悲哀。政治人物腐化墮落,專橫獨斷而淺薄無能,而所謂的人民呢,則是犬儒主義和同樣的腐化墮落,讀讀孟德斯鳩的《羅馬盛衰論》和中國晚明和晚清的文牘札記,使人不禁有今夕何夕之嘆。因此,借鑒英美政治經驗,培育我們的公民美德,催生真正的政治家,已屬亡羊補牢,退而結網。  第三,構建自由政體與捍衛國家利益。  美國的自由(對內)與強權(對外),是一個硬幣的兩面,互為因果,缺一不可。隨著中國經濟近些年的飛速發展(不無泡沫性),極端的民族主義和國家主義論調甚囂塵上,所謂「中國模式」論也粉墨登場,對此,我們要予以警惕。要知道,一個國家可以有一時的強大,但這種沒有根基的強權是不穩定的,也是短命的。國際政治是國內政治的延續,缺乏一個堅實的內政基礎,在對外關係中難以支撐你的強勢地位。因此,構建一個自由的政體,促進一個富有活力的市場經濟,建立一個法治政府和公民社會,才是中國的當務之急。如果說中國有自己的隱秘政治的話,其中心任務與美國不同,它不是如何搞對外擴張,而是促進內政改革,我們不是不要國家利益,恰恰相反,我們需要捍衛的是長遠的根本的國家利益,是理性的民族主義或基於自由政體的民族主義。對此,英美現代政治是最好的榜樣,它們前後相繼地塑造了主導性的國際秩序,其動力在於它們的自由政體。學習美國經驗,並不等於無原則的追隨美國,就像拳擊場,理性告訴我們要學習勝者的經驗,但這並不等於我們與當今的勝者是潛在的競爭者。  我認為,中國現時代國家哲學的實質在於:就國際政治來說,我們通過構建現代國家能夠以強有力的國家力量對抗世界霸權的遏制與挑戰,但我們就國家目標來說,卻是訴求世界和平,是一種「現實的自由主義」(realistic liberalism)的國際政治理論;就國內政治來說,我們通過建立自由政體而得以確保公民的自由、安全與追求幸福的權利不受侵犯,訴求基於自由的國家凝聚力與國家權威,是一種「自由的國家主義」( liberal nationalism)的國內政治理論。而且,作為國家哲學,上述有關內政與外交兩個方面的理論又不是割裂的,更不是矛盾的,它們融會於現時代的國家主題之中,體現為一個完整的國家哲學,即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一個中心是構建自由政體的現代國家,兩個基本點是內政上的自由的國家主義與外交上的現實的自由主義,上述的國家哲學使我們能夠應對當今世界的挑戰。[22]今天在此談美國政治的「秘密」,我感到惶恐不安,因為美國太神秘,而對我們中國,它又格外重要,因此,任何言辭都難免掛一漏萬。不過,滄浪之水,清濁自有其用,關鍵是我們是否有一顆虔敬之心。  我的講演到此結束,謝謝諸位!以下為嘉賓評議任劍濤(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  我認為高全喜教授談論美國政治秘密這樣的話題,是有一片苦心的。他因為要思考中國的政治問題,但又不太好非常直白地言說中國政治,於是把話題轉移到美國去了。中國學者談論美國政治的秘密,就此有一個透過美國的政治生活來給出中國政治問題答案的潛在意圖。  這樣的探討,包含了三個子話題,第一,美國的政治生活究竟是不是具有典範性的問題。毫無疑問,一個國家在現代世界體系里的典範性,必定基於它本身國家實力的強大,這是我們今天樂意透過談論美國來求解自己國家發展問題答案最重要的、直接的動力。第二,美國的國家狀態是不是值得期待的問題?所謂值得期待,有三個意思:價值領域的吸引力、制度安排的均衡性、現實運行效果的誘人性。任何國家試圖做一個頭等強國,20世紀的美國運行路線,不說是值得讚賞的,起碼是值得重視的。第三,中國人談論美國政治秘密,是就國別問題還是就普遍問題切入的?我們中國人談論美國政治秘密,顯然是想透過美國來討論現代必然遭遇的一般政治問題。  高教授所談,涉及到上述三個問題,而且都具有啟發意義。其一,他促使我們面對一個由革命開創而出的現代社會。從1688年英國革命以來,幾乎所有政治理論家習慣於從革命視角分析現代社會的興起過程。但這類革命視角,卻基本上沒有留意英國革命。即使是英國人伯克,當初他反思法國大革命反思的時候,也是因為這場革命對他的刺激實在是太大了。反思的結果,使他看出了英國革命和法國革命的本質差異,那就是政治革命與社會革命的本質差異。因此可以說,談論革命的歷史起點,應該是英國革命。因為這是確認後來法國革命、美國革命、俄國革命、中國革命差異性的、最重要的一個歷史原點、歷史坐標的問題。談論由革命開創的「現代」,務必抓住革命之後究竟怎樣能夠成功地開創一個健全而穩定的現代體制這一核心問題。這個問題目前也正困擾我們中國人。嚴格說起來,英國人大致是不討論「開端」(the beginning)的問題。因為英國人在一個似乎是自然而然的過程中就完成了現代轉變。但是後來各個國家在討論現代興起的時候,幾乎都遭遇到「開端」這個非常麻煩的德國問題。德國人以「開端」解釋革命的目的,即革命就是一個新時代的開端。但很奇怪,他們同樣不關心英國革命。他們關心的是法國革命和美國革命的差異。不管是施密特還是阿倫特,解釋現代開端問題都糾纏於此。  問題自然不在革命是不是開創了一個新時代,而在於革命如何開創了一個新時代的問題。高教授抓住「反革命的革命」這一焦點,也許對解釋相關問題具有決定性作用。其實,阿倫特在這方面的解釋,已經顯示出跟高教授差不多的意圖。美國革命之後之所以能夠成功建立起穩定的憲政民主制度,是因為其殖民地時代積累的政治經驗和新的建國原則高度契合,以至於促成美國成功地解決了開端問題。但法國革命後沒有美國這樣政治累積,因而沒有能夠成功地解決「開端」問題。這也是近現代法國人一直想做世界頭等強國,恢復自己在十四、十五世紀建立現代絕對主義國家過程中的優先地位,一直沒能竟功的原因之一。直到現在,法國還只是個二等強國。儘管他們不服氣,像前總理德維爾潘所寫的《鯊魚與海鷗——法國與美國的天下爭鋒》這部著作,就似乎以酸葡萄心理來解釋法國與美國稱雄世界邏輯的迥然之別:他把美國比作一頭吞噬弱者的鯊魚,而自認為法國是倡導世界精神,穩定世界的海鷗,經歷過國際風浪。其中的褒貶所指不言而喻。但這個解釋讓人一眼看出法國人對美國人的嫉妒。而這一嫉妒的背後,則是法國人對美國人可望而不可及的羨慕。這就像18世紀啟蒙運動使其的法國人羨慕英國一樣。可見,革命後的抉擇,對於一個國家政治狀況與社會心理的影響是多麼重大、多麼久遠。今天我們中國也需要解決革命與反革命的問題,解決革命後國家的政體選擇問題,我們必須掙脫革命對革命後選擇的束縛,必須避免羨慕和嫉妒兩極跳的尷尬狀態,否則我們就會陷入法國的窠臼。就此而言,高全喜教授抓的第一個問題是很準的。  其二,高全喜教授認定在現代國家建構中,必須解決好憲法和高級法的關係問題,這也是值得重視的美國政治的另一秘密。在西方政治傳統中,人定法與自然法(高級法)的對照性關係從中世紀相沿以下,後者構成前者出台的依據。這是一種重視人定法得以成為良法而非惡法的深厚依據的問題,其間有一個預設就是,道德高於法律、習慣高於法條、社會的絕對優先於國家。這就是美國人依據高級法理念制定憲法,能夠成功地將憲法轉進為憲政最重要的政治觀念與社會行動的動力。換言之,公民的美德傳統與政治經驗,成為美國政治順暢運作的「法外」保障。從一般的角度講,以公民美德限定國家法政是非常危險的。那些越是以美德作為國家建構基礎的國家,國家的法治化運轉越是困難。比如法國革命伸張美德就不遺餘力,但是公民美德變成國家權力甚至政黨組織的強制工具,並成為實行政治恐怖的理由。有必要在國家權力道德與社會美德之間建立其有效的區隔。從而以社會領域的自治,對治國家權力的運行。這既是當年托克維爾發現的美國政治的秘密,也是阿倫特解釋美國革命時特彆強調的一點。若不是殖民地13州居民將英國體制與殖民地政治對接起來,美國革命之後,人們就無法制定出穩定地建立在普通法基礎上的聯邦憲法。革命後的美國人將原來宗主國英國的不成文憲法轉變為成文憲法,這是一個重要的改變,但憲法這一人定法背後所具有的高級法也為美國人「移植」進入政治生活。高級法由此既成為立法根據,也成為以法治國的強大動力。因此,高教授試圖將美國的這一政治「秘密」揭破,實在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其三,高教授有一個連貫性的解釋邏輯值得重視,那就是他強調美國的國內政治與其帝國政治的重大差異。在這一連貫解釋中,本來我認為他的解釋篤定不是道義的解釋,而是政治的解釋。但經過兩個解釋轉變之後,他將道義邏輯引入了政治秘密的解釋之中:一方面,因為他要審查美國政治運作背後的秘密,他不得不引入一個理念主義的傳統,這就將政治秘密的解釋引向了道德秘密的追究。另一方面,在解釋美國國內政治的民主定位、憲政定位和國際政治的強權政治、稱霸定位時,他將美國難以貫穿的國內政治邏輯與國際政治邏輯看作是兩個邏輯,「美化」國內政治邏輯,聲討國際政治邏輯。其實,我們沒必要為美國的帝國主義檢討。美國對國內實行憲政,我們當然期待它把國內政治的邏輯推向國際社會,這完全就是鄉愿。一旦這一鄉愿在美國政治中兌現不了,我們就有一種替人難過的感覺。我們的這一思維路向,說起來是以中國傳統的天下觀念去思考世界體系。在現實的世界體系中,最重要的東西就是國家利益。這就是國際政治最重要的流派不是自由主義,也不是保守主義,而是現實主義的原因。國際政治理論最有力度的還是摩根索,道理也在這裡得到展示。  從道理上講,一個國家的政治建設得好,全世界都應該加以羨慕。並且其他國家也同樣可以在國家建構上,依樣畫葫蘆、接引加創造,強化國家實力,來對它曾經模仿的國家叫板,而不能反過來要求奉行實力政治邏輯的國家,按照國際道義原則來確立其外交政策。在沒有制衡的國際權力體系中,一個國家承擔的國際角色不是其自認的角色,而是強權國家加於他們的角色,這個時候,就特別容易產生一種呼喚強權國家的道義感的思路。這一思路啟發我們思考美國政治的斷裂性,推動我們深入探究國家政治與國際政治的異同性。  與高全喜教授這些富有意味的闡述相比,在美國政治秘密的這個話題,似乎還存在三個可以進一步討論的問題。第一,如何選擇解釋美國政治秘密的進路問題。我以為,高教授今天對美國政治秘密的解讀,可以稱之為美國經驗的德國解讀。高教授本來確定了美國政治秘密解釋的經驗進路,並不想把這種解釋思辨化和神秘化。可是他沒有把美國政治生活的經驗主義解釋一貫到底,這就給人一種強加給鮮活經驗一思辨特性、賦予顯白的美國政治一神秘色彩的疑慮。這就跟美國實際政治有些距離了。因為我們誰都可以發現,在現代政治思想史的原創理論上,美國人一直都是非常蒼白而鮮少原創的。即使是羅爾斯這麼能幹的人,也明確聲稱他的複雜理論建構,僅僅只是對洛克、盧梭和康德理論的繼承和發揮而已。嚴格說來他不過提供了這三人思想的一個新的「拼盤」,他在理論上的原創性沒有超過古典時期的英、德和法相關思想家。美國人明確堅持洛克和斯密以來的現代經驗主義原則,如果我們不著意凸顯這一特質,甚至遺忘了他們重視的經驗主義政治原則,在這種情況下刻畫出來的美國政治的秘密,就可能是刻意拓深美國政治蘊含,進而把政治活動的抽象原則和現象背後的神秘因素,拿來作為解釋美國政治的決定性指標。這就具有扭曲美國政治的風險。而為自己解釋的周延性,就不得不將難以納入解釋的因素排除在外,作為解釋結果的美國政治似乎美輪美奐了。  當這一解釋邏輯轉變為表達解釋者的中國關懷的時候,人們就會產生一種不可遏止的解釋者是在貶低自己國家、抬高美國示範作用的印象。尤其中國的民族主義氣勢高昂的時候,這種危險性就有增無減。當下中國的民族主義自然具有兩面性,一方面民族主義作為國家建構的精神工具在發揮作用,另一方面民族主義又以其強烈的排斥性質阻礙國家的健康發展。在這種情況下,怎樣處理好借一個別國的言說來凸顯解決中國問題的路向,恐怕是一個不能掉以輕心的難題。假如我們不能將這類解釋的經驗邏輯貫穿到底,在解釋的進程中插入深沉的原則,恐怕難免受到人們的質疑。  第二,如何確立革命解釋的方式問題。德國人對我們的革命解釋製造了最大的理論麻煩。德國人對美國的解釋熱情很高漲。與卡爾?施密特有過從的約翰?斯特勞斯,對美國的關注是顯而易見的。阿倫特的《論革命》直接以美國革命為分析對象,馬爾庫塞以德國體驗為根基、美國認知為對象,來疏解他對資本主義的憤懣。但必須指出的是,他們對美國政治問題的解讀都存在嚴重的錯位。卡爾?施密特強調敵友劃分的重要性,是基於他對魏瑪時期敵友模糊導致國家疲弱的理論歸咎,但在美國或英國,敵友劃分從來不是政治的關鍵問題。阿倫特試圖回答革命後國家建構的健全化問題,但她將美國建國前的政治經驗對美國人處理革命後建國的作用,明顯言說過頭了。斯特勞斯以對魏瑪時期政治論說的緊張,移植到美國社會之中,並以之為前提討論政治的風險,確立隱微言說與顯白教誨的立論方略,顯然時空上有所誤置。  革命與開端關聯性問題的德國式解釋,把美國經驗化的建國過程哲學化和神秘化了。這種解釋,因為有一種政治哲學的強大立論建構,所以給人們一種知識上的滿足感和壓力感。這造就了德國解釋的廣泛認同局面。像美國這樣的新生國家,其建國的歷程是一個歷史學論說的事件,而不是一個政治哲學建構的現實依據。這是兩種必定導致重大分歧的學理選擇:歷史解釋指引人們將美國的建國作為一個明擺著的事件來理性對待,政治哲學建構則將美國革命與其後的建國附加上疊床架屋的理論戒條。前者描述事實,可以助人弄清美國革命後建國事件的來龍去脈;後者表達價值偏好,使革命本身和建國曆程墜入人難理解的雲遮霧障之中。美國革命就是容易被人塗抹上神意的色彩。美國也就似乎是神意垂青的特別例外,其他國家完全無法實現同樣的政治目標了。  從革命史的比較中可知,法國革命是一場浩大的社會革命,英國革命和美國革命都是有限的政治革命。為此,我們千萬不要把政治革命強行解讀為社會革命。以為革命後建國的成敗取決於得以立憲的種種「背後的秘密」,這中間潛含著一種人為的、將事情複雜化的預設。德國思想家解讀革命和建國(開端),都有這個可怕的弱點。  為此,我們需要對現代政治興起的國別解讀抱有特別的警惕性。我們要不要承認,只要一個國家要建立憲政,它就總是有一種必須遵循的普世原則。對constitution而言,限權與分權起碼是一個底線。不要把這種憲政說成是美國的、或者是法國的、抑或是德國的、甚或是中國的。只要一個國家試圖建立現代政治,限權與分權就是它們共同的處境,而無關於它們是不是羨慕、模仿先行的憲政國家。如果要從理論上深究這種共同性,人民主權的理念、自然法傳統、契約論闡釋、憲法憲政體制、分權制衡的權力運行機制和社會自治的傳統,都是一些構成要素。不管一個學者怎麼去區分、怎麼去清理,缺少這些要素,那就是傳統政治,而不是現代政治。  當然也不能把一個國家的經驗放大為普世的情形。普世的東西是在歸納現代國家政治生活的共性基礎上凸顯的。如果將美國政治的秘密視為所有現代國家建構的秘密,認為美國已經全面反映了現代政治的原則,其他國家試圖建構現代政治,就只有走美國的老路,否則必敗無疑,那就將美國政治研究的價值降低了。  第三,要避免規則政治的信念解讀。高教授一方面把人定法背後的高級法揭示出來了,但另一方面,這種揭示有一種混淆民間信念和限權安排的可能。現代政治,說白了就是規則政治,規則政治背後當然有信念的支撐,但信念並不能直接導出規則或顛覆規則。信念論政治是典型的傳統政治,它重視動機、重視奉獻、重視德性;規則政治是典型的現代政治,它重視結果、重視守規、看重製度。不能因為翻檢規則背後的秘密,就將規則政治翻轉為信念政治了。似乎不是基於某種信念,規則的憲政民主法治體制就全無效能。誠然信念有助於人們守規,而守規本身也進一步支持人們維護這一規則據以發揮作用的信念。這是一種相互支撐、相互維護的關係。而且需要區分的是,當某個信念僅僅是一個政黨組織的信念,甚至是某一個人的信念,它就根本不具有維繫整個政治體公民的政治信念大廈了。唯有公民共同的信念,才與政治體的現代規範運作相互支持。公民唯一可以達成一致的底線共識,就是人們都要守規則,不管是哪個組織,哪個個人均無例外,這個時候,人們對規則本身就待如信念了。  一個國家在國家建構的進程中,不能太過伸張憲政法治背後的東西。這會助長國家領袖與普通公民搶佔道德制高點的衝動。道德制高點自然是人定法背後更為高級的東西。但當我們將這些道德信念單純地解釋為憲政民主法治的支持條件時,可能就無形中鼓勵人們、尤其是握權的政治領袖隨時隨地將道德信條掛在嘴邊,以談信念的高尚方式,消解掉他們應當去解釋的現實問題、必須去建構的法政制度、絕對應秉承的自由平等正義精神。久而久之,這些存在於人們日程生活背後、也存在於經驗感知的社會政治生活背後的東西,就成為瓦解人們謹守政治法律規則的高尚託辭,將人們的行為降低到起碼的政治許可、社會準則的水平線之下。三聚氰氨事件、屠殺幼兒園小朋友的悲劇、一俟抗議社會不公即便自殺的慘劇,一再顯示了信念說辭壓倒規則意識的高度危險性。 於向東(上海世界觀察研究院副院長):  我跟全喜交流比較多,我知道他一直在做一個工作,我覺得是很重要的,就想透過美國政治來理解美國治下的當今世界秩序。現在的國際關係理論,比如現實主義的理論分析,它不一定能解決很多我們看到的現象,比如打伊拉克問題、打阿富汗問題,不能簡單的說是基於經濟利益或者物質利益的安排,好像還有一些別的因素,也就是說現在這個國際政治本身,用現實主義的理論來分析的時候是不夠的。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過去有所謂自由主義,建構主義等等來理解,似乎都不夠的,這時候有一種方法,就是去理解美國。全喜做了一個工作,就是要把美國政治的內部搞清楚,看看美國政治怎麼最後是變成國際政治的,比如法國的殖民世界與英國的殖民世界是大不同的,到非洲去就很不一樣,英國治下的非洲就不錯,它的司法系統大體上還靠譜,法屬殖民地就一團糟,西班牙也是一團糟。在東南亞,比如馬來聯邦是英國人搞的,儘管是穆斯林,按理說穆斯林比較容易動蕩的,但馬來亞就一直很穩定。荷蘭搞印尼,西班牙搞菲律賓,始終讓人不放心,總覺得說崩潰就崩潰,說出事就出事。所以,不同的國家治下的一個外部的世界秩序,一定同這個國家本身的政治是有內在聯繫的,這個內在聯繫中最大的一個聯繫就是美國和當今世界政治之間的內在聯繫。  全喜的工作是起了一個頭,因為他的第三部分自由政體與帝國主義,還是把這兩件事分別說了一下,但是它內在的聯繫究竟在哪兒?還沒有真正展開。但是這個工作是很重要的,我跟全喜有些合作,也在努力想做這個工作,因為我們覺得只有在這種情況下,你理解了當今的國際秩序,對我們而言,對中國的政治而言,某種自覺性才開始建立,今天為止,都是走哪兒算哪兒,打哪兒算哪兒,完全是盲目性,談不上自覺性。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把這個東西弄清楚,回頭來談中國本身的問題,這事肯定最後變成一百個人有一百個觀點,是沒有辦法談清的,把我們最大的現實政治弄清楚,我們最大的現實政治不是我們自己,而是我們所處的這個世界。我們對周邊的世界,對我們所處的世界搞不清楚,我們的很多極端主義的社會思潮往往是來自於我們對周圍世界的無知,因它跟我們對國內問題的看法是不一樣的,它是很持久的,而這種東西是有可能導致我們出現很多問題的。  所以,至少我們要建立起一個關於周邊世界的常識性的結構,而這個常識性結構當中,有一個最大的點就是美國政治。全喜的工作做的很好,他想帶一些人弄明白美國政治的背後到底有哪些秘密。而我們透過美國內政治可以達到對當今世界秩序的理解。這是所謂美國政治的秘密對我們的意義。  王利(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所助理研究員):  任劍濤教授認為高全喜教授旨在對美國政治傳統進行德國式的解讀,而沒有將經驗主義傳統貫徹到底。任教授的提法值得探討。美國的政治生活和思想文化是多元的,特別善於消化吸收不同「質」的文化元素,比如從老歐洲傳過去的東西。這非常類似於費孝通先生描述中華文明時所用的概念:「多元一體」,美國文化也可以說是多元一體的。當年美國革命時有一個法國人潘恩跑到美國去宣揚革命,影響很大。20世紀50、60年代炮製出極權主義概念的有很多德國人,現在政治哲學領域所熟悉的阿倫特、施特勞斯、沃格林等人都是二戰前後流亡到美國的。帕森斯是對韋伯社會學的美國化,羅爾斯則是對康德哲學的美國化。現在美國法學界也有一大批猶太裔的公法憲政專家正在鑽研施密特,試圖解釋9?11之後美國政治體制的轉型。  所以,經驗主義傳統只是美國文化的一個面相,杜威、羅素等人是其代表。美國文化還有其他很多複雜的面相,有些激進,有些保守。它能夠使出像吸星大法一類的武功,不斷消化吸收歐陸思想,將之祛魅、去毒,轉化為有益的養料,造就百家爭鳴的氛圍,形成多元一體的文化,這是美國文化傳統一個比較突出的特點,值得玩味。  高教授主要提出了兩個核心命題:一個是革命的反革命,一個是憲法背後的高級法背景。這兩個問題需要進一步分析探討。  第一個問題,當高教授說要有一種反革命的力量將革命的力量進行馴化的時候,我們需要追問一句,所馴化的革命是一種什麼樣的革命,而所訴諸的反革命的力量又是一種什麼樣的力量?換言之,哪些革命的力量是能夠馴化的,哪些革命的力量是馴化不了的?因為畢竟有些血是能漂白的,有些血怕是漂不白的。即使有著美好的願望,想了各種辦法,用了各種手段,一些血還是無法漂白,這可能並不那麼令人欣慰,但卻是各自的命運。阿倫特在《論革命》一書里對法國革命和美國革命的性質進行了很好的區分,她認為法國革命的危險性和嚴重性,在於進行了一場從下而上的越來越激進的社會革命,這場社會革命是要再造社會結構的。在蘇聯,包括在中國,進行的都是一場從下而上的翻天覆地的社會革命,這與美國革命作為程度有限的政治革命有著本質意義上的區別。這可能也就是非英美國家要建立所謂「反革命體制」非常艱難的原因。法國折騰了150年才建立了一個穩態的共和政體;蘇聯搞了70年垮掉了,直到今天普京大搞主權民主,依然沒有建立起一套常態政治。德國、日本試圖打破當時的全球秩序,戰敗之後在美國的強力主導下搞了所謂的民主政治。可見,建立反革命政治的常態化努力是何其艱難!在這個意義上是否可以說,英美佔據了天時地利人和的獨特性,可能它在理論上是無法模仿,在實踐上也終究無法複製的。因為不同國家的革命的性質是不一樣的,而所需要訴諸的常態化的力量、過程和機制也會有所區別,甚至會更為複雜曲折。  第二,憲法的基礎問題。高教授提到專政,英文詞叫Dictatorship,來自於羅馬的獨裁官。在羅馬,專政有時間限制,當發生危機時可授予一段時間,危機過後立即收回。但是羅馬政體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即在於它要訴諸於不同的階級聯合,要搞混合政體,而混合政體又往往會蛻變為貴族和平民之間的鬥爭。借用馬克思和托克維爾的話,羅馬政體的衰敗在於無法克服、無法避免的階級鬥爭。  現代的專政形態主要見於國際共產主義運動譜系之中。第一個是巴黎公社。巴黎公社時間不長,但馬克思評價很高,主要就在於要用無產階級專政取代資產階級專政。其後搞成的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列寧斯大林的蘇聯,一個是我們中國。理論界現在很少探討專政問題,但是無法迴避,因為專政與憲政的關係其實是個非常嚴肅、非常重大的理論命題。就我們的政治傳統而言,百代多行秦政治。以前是皇帝統治,1911年的革命廢除了皇帝,搞出來一個臨時約法,開始進入共和立憲的時代。問題在於,以前我們這個秩序的政治生活並不識憲法為何物,憲法對我們是非常陌生的,「憲法之為憲法」在現代中國始終是一個需要落實的問題。我們需要追問,憲法憑什麼能成為全體國民共同遵守的最高規則,尤其是要統治者自覺自愿地遵守?一百多年來,我們要建立憲法政治,這是個美好的追求,也是個艱難的歷程,關鍵可能還是要充分理解秦漢以來大一統政治的權力結構和權威形式,充分理解1949年建立的人民民主專政,充分理解今天中國政治中國體與政體的本質規定性。概言之,要建立憲法秩序,必須要充分理解究竟哪些是不能變的,哪些是能變的。  高超群(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所研究員):  無論是從現實意義上,還是從理論意義上,美國政治都對中國人具有無可比擬的重要性。事實上,在中國的國別研究中,對美國研究所投入的力量也最為強大,成果也最為豐富。但是,也正如高全喜教授在他的演講剛剛開始的時候所強調的那樣,這些研究大多著眼於美國的制度、運行機制、歷史成因,或者用高全喜教授的話說,是對於日常政治的研究。這當然首先說明日常政治對於美國,或者中國來說,是最為重要的政治活動。高全喜教授另闢蹊徑提出了非常政治的問題。應該說,這個問題在歐陸政治的發展歷史上是顯在的,而在英美普通法傳統中,則多少顯得有些奇怪。當然,高全喜教授提出的這個問題也是我們對現代政治,特別是美國政治認識深化的表現,發人深省,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關注。孟子說過:「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單純強調美國政治道德的善意和美國法治的精巧,都難免被譏以書生之見。  我個人的理解,所謂非常政治,就是指當日常政治出現危機的時候,一些突破日常政治規則限制的政治行為。這樣的時刻,高全喜教授指出,主要出現在三種情況下:內戰、革命和外敵入侵。革命,即立國時刻,這個問題其實本身就是在日常政治之外的;內戰和外敵入侵的情況下,暫時終止日常政治中的一些法律,授予執政者一定程度的獨裁權力,這種情況,在古今很多政體中也都曾經出現過。至於這種非常政治是否以及如何復回日常政治,取決於很多具體的政治條件,一定程度上,也帶有很大的偶然性。高全喜教授在演講中,也做了很多精彩分析。在我看來,日常政治還有可能面臨的一種危機,或許更為隱秘。它雖然不那麼極端、情形也不那麼激烈,但更具腐蝕性。  我們知道,與古典政治不同,現代政治是建基於契約和程序之上的,也就是說,現代政治更多地依靠人民的認同。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有時候,「人民認為」、或者說程序認定比事實本身更重要。比如,一次總統選舉的結果,當出現爭議的時候,無論其事實如何,但是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鑒定,「事實」就被固定了,也被人民認可。這也就是為什麼美國出現了肯尼迪被刺這樣的事件,至今真相為何,誰也不知道。或許這在其他國家已經足以導致政治危機的出現,但在美國卻只是引發了一些有好奇心的歷史愛好者的興趣。這也正是高全喜教授所講的政治問題司法解決為什麼得以可能的原因。也正因此,當人民對於法律、對於政治不認可的時候,甚至對於立國的契約產生動搖、懷疑的時候。我們甚至可以說,當人們熱衷於尋求程序認定之外的真相的時候,日常政治的真正危機也就出現了。就此而言,我認為用美國的內戰為例來討論這個問題,可能不是特別恰當,因為內戰也可以被視為平息叛亂。美國的奴隸制問題或許是一個更好的分析個案。  在美國立國的時候,奴隸制問題在國父們中間引發了激烈的爭論,最終以一種妥協的方式得到了暫時的解決。《獨立宣言》宣稱「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而在聯邦憲法中,則以「五分之三方案」的形式,承認了南方各州奴隸制的事實存在。應該說,在立國之初,美國是沒有能力解決奴隸問題的,甚至連直面這一問題,都勢必引發聯邦的存亡問題。國父們敏銳地意識到了這一點,因此將這一爭論明智地擱置下來了。但是,從美國立國直到南北戰爭,甚至一直到20世紀70年代權利法案的出現,奴隸問題、以及後來的黑人問題,始終對美國政治產生著巨大威脅。在南北戰爭解放黑奴之前,衝突主要在白人之間,蓄奴主義者與廢奴主義者都主要是白人;而在黑人被解放以後,則主要在黑人和白人之間。真正的威脅並不僅僅在於蓄奴州的分離、黑人的反抗,或者奴隸們的悲慘處境對於普通人良心的壓力,更嚴峻的威脅是奴隸制的存在動搖了美國人對於憲法的信仰。托克維爾曾經說過:「在威脅美國的未來一切災難中,最可怕的災難是黑人在這個國土上的出現」,林肯著名的「房子裂開了」的演講就是形象的比喻。當憲法(《獨立宣言》也是憲法性文件)與現實出現巨大的張力的時候,日常政治便時刻遭受嚴峻考驗。美國人始終努力將這種分裂,將對於奴隸問題的巨大分歧限定在司法層面,我們看到在美國的司法中,甚至在最高法院的判例中,對於奴隸問題、黑人問題,不時出現不同傾向的裁決。這種傾向性本身就是現實主義考量的結果,是一種政治行為,而非司法行為。  單純的憲法要具有神聖性,必然根植於人們對它的遵從。從清末以來,中國產生了很多部憲法,但沒有任何一部有真正的政治價值。其根源並不在於憲法條文,而在於無法確立人們對憲法的信仰。當人們對憲法的信仰產生危機的時候,美國政治表現出了巨大的耐心和高度的靈活性、現實性。高全喜教授的分析,使我們初步認識了美國人何以能夠如此,初步揭開了美國政治的神秘面紗,使我們得以一窺真容。不過,現實地講,直到20世紀70年代,權利法案通過之前,美國政治始終面臨著這一挑戰。也就是說,始終存在著革命的威脅。誰也不敢確保美國人一定可以解決這一難題。  更進一步來說,任何一種政體都會面臨類似的威脅。無論是專制的,還是民主的,無論是有沒有憲法,是不是以憲法為立國的基本依據。其中一些政體無法通過這樣的考驗,走上了革命和動蕩的道路,有些國家甚至長期停留在混亂之中。美國或許告訴了我們一些正面的經驗,也有一些國家提供了反面的教訓。在人們對於政治、對於立國的基本原則產生動搖和懷疑的時候,執政者如果一味地遠離現實政治情況的變化,固守其立國的原則,當然更等而下之的是對立國原則的表面尊奉和實質背棄,將使人們日益喪失對於立國原則的信任,併產生重新立約的希望和衝動;或者是召喚美德政治、試圖喚起人們的宗教情感,這種做法一般是無濟於事的,在大多數時候,則是打開了通向革命的大門,因為不同的利益團體,會將自己的利益與美德、宗教情感混同起來,認為自己的利益才是正義的、代表未來先進性的。一旦產生了這樣的信念,利益的衝突將變得無法調和。  因此,在我看來:利益政治,或者是托克維爾所說的正確理解的利益原則,而不是美德政治,是美國政治克服危機的關鍵。或者我們也可以說,美國人的美德政治是孕育於其利益政治之中的,而不是外在於利益政治的限制性因素。對此我們要有清醒認識。那些古典政治的愛好者們,往往錯把杭州當汴州,會錯意,表錯情。對於現代社會而言,脫離於利益的美德政治是危險的。其實,美國憲法的產生就很能說明這一點,今天美國人對於憲法的信仰是後世美國人不斷累積神話的結果。在當初簽訂憲法的時候,大小州之間、南北方之間、反英者和親英者之間,都有著精明的利益算計,複雜的利益妥協,乃至債權者的利益都是重要的考量因素。承認這一點,絲毫無損美國憲法的偉大。泮偉江(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講師):  首先,我要對於向東先生的評議做一個補充。我很同意他論證美國問題很重要時給出的理由。他提出不能僅僅從利益爭奪的角度來理解國際關係,而必須同時考慮一些認知的因素。而對美國的國內政治的理解,是我們理解當今美國主導的國際秩序的一個重要前提。於向東先生的這個揭示非常重要。我要做的補充是,即使從國內建設的視角來看,理解和研究美國也是重要的。這裡涉及到的一個根本問題,就是中國社會和秩序的現代性轉型的問題。雖然說「現代化就是美國化」的說法有些言過其實,但是說我們現在這個社會所面臨的或者處理的一些很棘手的問題,也是美國社會一直以來碰到的問題,還是可以成立的。中國社會正在從一個由文化和官僚政治連接起來的由一個個小熟人共同體組成的拼盤社會,正在轉變成一個內部人員流動頻繁,高速變遷和價值逐漸多元的現代陌生人社會。我說的現代陌生人社會,並不僅僅是指在現實生活中面對面交往中的人彼此大多數是陌生的,而且也指我們所生活的日常世界的一切物品,都是由陌生人生產和提供的。大到供我們遮風擋雨的建築環境,小到我們卧室內的各種物品,吃的穿的和用的,都是由陌生人提供的。這些陌生人可能遠在天邊,也可能近在眼前。但是無一例外,他們的面孔是模糊的和抽象的,我們只能是通過使用產品和服務和他們發生抽象的關係。我在一篇文章將這種陌生人稱作「遠程陌生人」。由遠程陌生人通過經濟和法律等紐帶聯繫起來所組成的這個社會,就是現代社會。在傳統社會中,除了少數精英階層之外,一個人很難和遠在千里之外的人發生關係。但是在現代,任何普通人都和遠在千里之外的人發生各種各樣錯綜複雜的關係。所以,遠在千里之外的一個人的某個錯誤,也可能傳導到你的身上,由你來承擔負面的後果。這就是現代社會的風險性。  我們現在的問題是,仍然還不了解由於社會轉型所帶來的諸種問題的結構,因此仍然用傳統社會的政治方式來處理這些問題。由此所帶來的後果,便是中國社會的現代病叢生,並且愈演愈烈。例如SARS事件、汶川地震校舍倒塌事件、三聚氰胺事件等等,都是現代病的典型體現。傳統政治的手段,其實也就是將這些現代病定位為非常狀態,調動軍隊和其他政治化手段等諸種非常規的手段來解決這些問題。由於對現代病的根源和結構缺乏了解,所以採用的錯誤手段,不但無法有效地解決問題,反而使得這些現代病不但蔓延,在各個領域全面發作。由此帶來的結果,就是不斷地將某些事件定位為非常狀態,採用了個案化的例外手段來處理。這就是中國社會轉型時期的一個特徵,即「常規狀態的例外化和例外狀態的常規化」。  我覺得美國雖然年輕,但是比我們早很多就進入到了這個由遠程陌生人組成的風險社會,並且採用的諸種政治和法律的治理手段似乎很有效地解決了這些問題。因此,大部分在中國被看作是例外狀態的各種現代病,在美國都已經通過常規手段提前化解,根本不會嚴重到引發政治危機的程度。因此,美國社會的常規運作機制中對這些問題的處理方式和理解的結構,是很值得我們認真學習和探討的。從這個角度來說,要理解美國社會的非常狀態,一個重要前提就是理解他的常規機制,區分出來哪些問題是這些常規機制所無法解決,而不得不通過非常機制來理解的。否則,簡單地將美國的非常政治/常規政治的模式類比到中國語境下,確實是很危險的。  下面,我對高全喜教授的演講做一個直接的評論。高全喜教授的演講是研究美國的一個可貴嘗試。在高教授看來,美國是成功的,其成功之處則隱藏在兩個奧秘之中:第一、美國既強大又安全,而不像有些國家,強大後就變得邪惡,也不像某些國家,雖然安全,卻是由於其羸弱。這裡既強大且安全,主要是指,國家是強有力的,但是其國內政治卻又能夠在一種常規政治的框架內有效運行,公民的權利和自由也能夠獲得很好的保障。許多人都認為強大和安全是一對矛盾,要強大就不得不犧牲安全,犧牲人權和法治。但是美國恰恰能夠將這兩個因素很好地結合在一起,並且相得益彰。美國是如何做到這一點的,其背後的奧妙在什麼地方?高教授這篇文章的題眼就在這裡面。第二、和美國政治的第一個奧秘聯繫在一起,高教授進而指出了美國政治的第二個奧秘:高教授指出美國政治有兩個層次,一種是常態的政治,一種是非常規狀態的政治,美國的高明之處是常規狀態和非常狀態都玩的很好,常規狀態做的很好,在處於非常狀態也有一種政治的成熟性,很有力量,因此總能逢凶化吉,有效地解決問題。因此高教授也想弄明白,美國人是怎麼處理常規政治和非常政治關係的,其成功的奧妙在哪裡。  高教授給的答案,我就不複述了,下面我直接進入正題,提一些批評性的意見。我的一個批評性的意見是,高教授的演講更多的提示大家注意美國政治非常狀態的層次,潛台詞是美國政治有兩種結構,他的常規政治是一個表層的結構,非常規政治是一種深層的結構,高教授的演講用意是提醒和糾正平時我們對美國的關注,告訴我們不要過於注重對美國的常規政治的研究,如果注意不到它的深層結構,可能對錶層結構的理解還是膚淺的,或者是不夠的。我認為,這一點是很重要的,但是如果過分強調它的深層結構和表層結構之間的區別,過分強調深層結構的因素,可能會帶來對美國認識的另外一個偏差。我認為,其實美國的這種深層結構未必那麼深層,而它的表層結構也很重要。我覺得在美國深層結構和表層結構之間,至少不是一種對立的關係,而且在內在的邏輯上,表層結構和深層結構其實是一致的,表層結構並不因為它的常規性和表層性,就變得跟深層結構沒有聯繫了,或者說變得無關緊要,表層結構恰恰對深層結構的運作有一種實質性的影響。更直接地說,我認為美國政治在非常狀態時刻之所以如此成熟,恰恰源之於它的日常狀態的機制和原理,而日常狀態的這個機制和原理,同他非常狀態時期的「憲法興奮」也有著本質的聯繫。所以,美國的非常政治/日常政治的問題結構和語境,是和歐洲大陸的非常政治/日常政治的結構和語境是不一樣的,不能將施米特他們討論的歐洲大陸語境的非常政治的問題結構直接套用到美國研究來。美國的日常政治和非常政治之間是互相解釋的關係,非常政治的問題必須要通過對日常政治的機制運作原理才能夠得到理解,反之亦然。  舉兩個比較典型的例子,國內的自由派經常被看作是政治上幼稚的,因為他們一講到美國政治,就老調重彈,說些個人權利至上,限制政府權力重要等老話題。然而,如果把美國政治的深層結構和表層結構結合在一起,恰恰可以發現這個老調重彈的話題並不幼稚,恰恰表明了美國政治結構裡面政治成熟的那一面。馬克斯?韋伯在《以政治為業》里講政治成熟時,他講英國的政治為什麼很成熟,這麼穩健,是因為英國一直有一個世襲的土地大貴族階層,這些大貴族自身的財產是很穩定的,所以在參與政治時,就不怕惹國王不高興,因為哪怕不在政府裡面任職,他們仍然可以過很富裕和體面的生活。所以他們在參與政治的時候,基本拋棄了個人利益的層面,能夠最大限度地做到「為政治而政治」。他又講到德國就沒有像英國這樣的一個大貴族的階層,所以德國搞政治的人天生是政治不成熟的。其實美國也沒有諸如英國這樣的土地大貴族階層,但是美國政治又做到了這樣的政治成熟,原因是什麼?這裡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國政治裡面的憲政結構,他對參與政治的個人權利的保護,它的正當程序,可以使得你在參與政治的時候,免於恐懼。所以當你為政治而政治的時候,通過這個憲政的機制,你仍然可以保護你自己。同時美國社會經濟和文化的成熟,也可以使得這些為政治而政治的人即使脫離政治,也不至於生活得太差。而在有些國家,當有些人為政治而政治的時候,得罪了某些權勢者,最後就可能變得血本無歸,從肉體上或者從財產上完全被消滅,而在美國基本上從事政治是沒有這種恐懼的。美國對個人權利的保障,限制政府權力,可以使一個人參與政治的時候,可以做到為政治而政治。這是政治成熟性的最底線的保障。當然,美國政治家的政治成熟還有許多其他原因,但是我覺得常規機制特彆強調的個人基本政治權利的至上性,是其中一個重要因素。  另外一個例子,立國時期的革命問題,王利講到革命有兩面,一面是可以被規避的,另一面就是邪惡,怎麼樣也規避不了的。如果我們觀察美國革命,美國革命和我們一般理解的革命有很大的不同,有一點不同是美國革命的人民不像法國革命走上街頭,通過暴力的方式實現。美國在獨立戰爭的時候,當然是拿著槍杆子,哪怕是在這個時候的人民,還是通過大陸會議選出代表,由這些代表帶領美國人寫出獨立宣言,進行武裝鬥爭的。這樣一種革命形式,就體現了美國鄉鎮民主的傳統。所以美國的獨立戰爭也是通過美國的鄉鎮民主這種成熟的政治形式體現出來的。又比如在立憲的時候,他的人民也不是通過暴力匯聚起來的,也是通過民主的程序由代表們來代表的。代表們商議出來的憲法,也必須回過頭來經過人民的批准。美國憲法被批准的時候,是通過13個州分別一個州一個州的批准,所以他的人民一直是很理性的,從這一點,我也很同意任老師的判斷,美國的人民基本上沒有王利說的那種暴虐,根本無法規勸的因素,他一直都是很理性的。這也是美國社會很特殊的一個方面。  因此,同樣是人民,究竟這個人民是如何形成的,就有很實質的區別。美國的抽象人民形成的機制,是有成熟的社會結構支撐的。只要這個成熟的社會結構不被破壞,通過這個抽象機制形成人民一般就是理性的和成熟的。反過來說,法國革命或者說其他的所謂的「社會革命」,其之所以充滿暴力,恰恰不在於它是社會革命,而在於他的這個「社會」失敗了,也就是「社會」這個結構潰散了,最後在此基礎上才產生了暴力,這樣一個社會失敗導致革命形成的人民和美國革命形成的人民性質是不一樣的。  再次重申我的核心觀點,也是對高教授文章的一個善意提醒,那就是美國政治的深層結構和表層結構,常規政治和非常規政治,內在邏輯其實是一致的,沒有那麼強的對立性。哪怕討論美國政治的非常狀態,常規政治的邏輯也是重要的和不容忽視的。  施展(外交學院講師):  我想講的東西王利已經表述出來很多了。高教授在演講中強調日常政治與非常政治之間的轉換,強調用日常政治來掩飾非常政治,以此來把革命當中的血給漂白掉。我著重想要提出的是,是否有些血是很難漂白的?是否有些非常政治掩藏起來難度是很大的?這是一個值得認真探討的問題。  所以,接下來我會探討如下幾點:一,古今之爭當中的現代國家建設問題。二、現代國家建設要依賴其敘事結構,在不同的環境之下,這個敘事結構可能要面臨不同的外在約束,其約束邊界會不一樣,這反過來就會導致隱藏非常政治的難度的不一樣。三、具體討論一下英美與歐陸之間,在國家建設所面臨的不同環境的區別,以及在這基礎上導致的更進一步的區別。四、美國如何在此基礎上構造起一個現代的世界體系。  一、現代國家建設的問題。這個問題是在古今之爭這一背景之下烘托出來的,古今之爭是古典政治和現代政治的區別。古典政治首先是作為一種普遍的秩序,或者說作為一種普世的體系而存在的,在此中沒有現代意義上的獨立國家,這個普世體系指向一種倫理目的,政治首先所關乎的是善惡。反過來切換到現代政治裡面,現代政治基本構成要素是國家,在現代政治當中,政治首先關乎的問題不是善惡,而是生死,具體到國家的問題上,便是國家的生死,這直接涉及到現代國家建設的問題。  一說到國家,我們經常把它想像為一種一直存在的東西,實際上國家並不是一個自然的產物,反倒是在現代世界當中一個絕對的人為的產物。對於現代國家而言,它的一系列的司法、憲政問題等等,包括高教授提到的政治司法化,有一個更根本的前提,在於,在一個還沒有國家的、作為一個普遍秩序或曰普遍體系而存在的古典世界混融狀態當中,如何使得現代國家這麼一個人造物脫穎而出,使之成為我們思考政治問題時不可被取消的一個堅硬的內核。只有有了這些之後,我們才有可能談論法國的政治、英國的政治,德國的政治,沒有這一點的時候,實際上根本談不到法國、德國的。這是我想說的第一點,現代國家的建設,國家作為一個內核,是我們討論現代問題當中最基礎的前提。  二、現代國家的建設是在一套敘事結構之下被整合起來,在不同環境之下,這個敘事結構便要面臨不同的外在約束邊界。英國是一個島國,美國也是某種意義上更大程度的島國。島國的疆界一定意義上是自然形成的,它的國家具有某種程度上的自然性,而像法國、西班牙等歐陸國家,其要面臨的一個很大的問題是,在領土相連,邦國林立縱橫,種族彼此交錯的一個大陸上,如何從此中把法國打造出來,把西班牙打造出來,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這跟英美是非常不一樣的。  在這兒,我借用林國基曾經寫過的一篇東西來形成我的敘事模型,這篇文章叫做《比希莫特抑或利維坦:美國建國的生死問題》,其也是從霍布斯那裡獲得敘事模型。霍布斯的兩本重要著作:《利維坦》和《比希莫特》,分別討論了國家作為一個統一的現代人造物,以及內戰擾攘的紛亂狀態。在這兒,我用比希莫特世界來指代任何一個面臨分裂、征戰狀態的一個政治世界;用利維坦來指代一個實現了真正聯合、內在一致的政治世界,其中消滅了分裂和內戰隱憂,形成一個統一的主權狀態。  我把這兩個模型具體在歐陸和英美來適用一下,像法國、德國、俄國、西班牙等國家,都是處在歐陸一個群雄爭霸的陸地上,彼此之間沒有自然的疆界,那麼它們要在這裡面把自己作為法國或者德國這麼一個國家確立下來,需要一個絕對的人為性的東西。他們所處的是一個比希莫特世界,在這個世界裡死生問題是第一位的。我們現在看到法國、西班牙被作為一個主權國家而確認,其根源在於近代早期的絕對主義國家的建立,要是沒有這一點,我們是看不到現在的這些歐陸國家的。比如法國,在近代以前,內部好多分立邦國,其中有一個勃艮第公國,勃艮第公國力量非常強大,比法國國王勢力還要大,他一度想自立,也成為一個擁有獨立權力的國家,假如他自立成了,那麼我們今天也同樣會談論勃艮第政治。但是他自立失敗了,他被法國幾個重要的國王和大臣幹掉了,他們成功地打造出一個絕對主義的法國國家出來。在這之後,我們就不可能再去討論勃艮第政治了,我們只討論法國政治。  通過早期近代的絕對主義國家的建構,它是在領土相連、種族交錯的歐洲大陸,人為地劃定出一個疆界,這個疆界既是一種物理意義上的疆界,同時更是一種心理意義上的疆界。也就是說這種人為的疆界,經過多年的國家打造,被轉化為一種不可取消的國家理念,正是這個理念才是歐洲國家賴以存續的一個前提,對歐洲大陸而言,這是一個最根本的政治。我們要談論他們的憲政等等,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才能談論,也就是說對於歐洲大陸國家而言,政治決定這個國家的生死,決定其存在與否,這個生死問題是它的一個最大的政治問題,這是絕對意義上的非常政治的東西。也就是說對歐洲大陸而言,政治絕對的要高於法律,這是一種必須,在這種意義上,在某種程度上,把危機時刻給常態化了,這種常態化只是因為歐洲大陸處在一個比希莫特世界。  有了絕對主義國家被確認之後,任老師提到的社會契約,人民主權,才能夠得以落實,因為你必須得先有法蘭西國家,才能談到為什麼我的這個契約應該適用於整個法蘭西,而不是適用於半個法蘭西,或者說為什麼我的這個契約適用於一個法蘭西國家而不是隨便一塊什麼土地。在這種情況下,由於在歐洲大陸政治必須絕對的高於法律,接下來一個很大的問題就出現了,在歐洲大陸非常政治要想被掩藏起來難度很大很大,遠不是那麼簡單。高教授剛才說法、德國的政治智慧不如英美,這一點我難以同意,他們面對的狀況不一樣,他很無奈,他也想把這個藏起來,但是他面對的這種情況,讓他能怎麼選擇呢?所以說在歐洲大陸很可能是需要一種更為高妙的,更為艱難的一種政治技藝才能形成政治的日常化。  反過來看英美,英美和歐洲大陸有一個重要的區別,就是英美的疆界是自然的,之所以說它的疆界是自然的,是因為它是一個島國,美國是一個更大的島國,之所以成其為一個完整的島國,很重要的一點在於內部被它統一了,這個統一就英國而言,也是在絕對王權的時候完成的,但是一旦完成,它的政治問題,也就是說其作為國家是一個不可被取消的原點,這一確認便已完成,不像在法國、德國、西班牙,國家作為一個不可被取消的原點,這一點還需要做進一步的論證。  在英美,國家作為一個自在體這一問題上帝已經替它解決了,其邊界自然形成。從而,國家問題,或者說這種絕對意義上的政治問題,其中的人為性就自然被掩藏起來的。在英國、美國,高教授很推崇的政治問題司法化,或者說憲法司法化等等這些東西,首要的還在於其絕對意義上的政治問題獲得了解決,這個解決某種角度而言是人為的,在英國通過絕對主義國家,在美國通過1787年的制憲;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它是自然的,是一個天定的地緣政治,就是上帝註定你這個國家在這個島上,你作為一個分離的自立國家是一件自然的事情。假如英國像早年百年戰爭的時候,試圖在歐洲大陸有所擴展的話,政治論證的問題馬上就出來了,這個問題不可能被自然悄悄隱藏起來,它退到島上之後,這個東西就可以被很自然的隱藏起來。  再具體到美國來說,如果美國沒有變成一個以北美大陸的海疆為自然疆界的國家的話,首先面對的一個問題仍然是如何確認國家,也就是說在十幾個彼此獨立的小國共處一塊大陸的時候,要確定這些個小國的獨立性、自主性,這些東西對它們而言是一個生死問題,這時候它絕對不會考慮政治司法化,根本還沒到考慮的時候。只有在美國十幾個州聯合起來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的時候——加拿大和墨西哥不具備國際政治的構成性意義——美國的邊界被自然確定了,這時美國成其為一個利維坦,美國便像英國一樣存在於一個利維坦世界裡。  剛才我們談到了,在古今之爭當中,古典世界政治作為一種普遍秩序、普遍體系,同時也是作為一種自然狀態而存在的;而現代國家的建立,則強勁地提出了政治的人為性。美國的生死政治問題由自然幫它確定了,在這種情況下,它的人為性被隱藏起來,美國在顯明政治層面上很容易就會表現出一種古典狀態,進而,美國所曾面臨的最根本的國家生死問題,最根本的政治問題,很自然的地被置換為一種古典狀態的秩序問題,或者說體系問題。  英美政治也都是現代政治,因為它們的政治裡面也都要有人為存在,它們的政治裡面也都是無關善惡,首先要關注生死的。但是,由於上帝把它們的疆界用自然的方式確定下來之後,使得它們無須用人為的方法來確定政治的基礎,政治當中的現代架構性就被掩藏起來,反倒是其中的古典性被人們看到,並且信以為真,所以美國以一個體系的面目出現,它的名字就是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也就是說它的意旨是指向整個美洲大陸的,整個美洲大陸作為一個完整的自然的世界。  剛才高教授提到美國南北戰爭之後,南方的李將軍也在逝後被供奉在國家殿堂,這是一種很令人敬佩的做法。但我覺得此一做法如被還原到美國作為一個體系存在之背景下,就很容易理解了。因為在美國南北戰爭結束之後,比希莫特又重新成為一個利維坦,又重新成為一個體系,成為一個秩序,李將軍作為一個秩序的參與者,被供奉在國家的殿堂里,不會對這個國家的敘事結構產生任何影響。但是假如南北戰爭,南方勝了,這時北美大陸變成一個比希莫特世界了,則李將軍便不可能再被供奉在北方了。  第四、高教授剛剛提到美國的帝國主義,向外擴張等等,成其為所謂的美利堅帝國。我認為,這裡的深層奧秘還是在於,美國這個國家本身從表面上看來是作為一個體系存在的。此種敘事結構使得美國可以很自然的向外推衍出一種世界秩序,但這個秩序背後肯定是由美國來掌控的。而美國作為一個體系而非民族國家這個特性,又使得美國掌控的世界秩序並不完全是建立在武力基礎之上,從而其對外使用武力是相對有節制的,這種霸權國相對而言很容易被接受。德國、法國向外擴張的時候,它們的敘事結構是一種內斂式的民族國家,這導致它們的對外擴張不是把有效的體系進行外推,而是把民族國家擴大,變成一個更大的民族國家。在霸權國與被擴張的地方彼此區別很大的情況下,雙方在體系之中是有可能共存的;但是如果被擴張的地方要被納入到霸權國的民族國家裡面,雙方便很難共存,從而,對強勢一方而言,沒辦法,只能用暴力。  美國塑造起當今的世界體系,而且目前看來,我想像不出有誰能夠替代美國,這個奧秘與美國背後的國家的敘事結構之間有著巨大的關係,而美國之所以形成這種敘事結構,是由於美國國家問題由自然替它解決,而無須絕對的人為——雖然在最根本上來說是人為,但表面上看來是自然解決的,不是人為解決的——有著巨大的關係。這種表面上看來自然與人為的區別,在政治當中就構成了國家建設所依賴的敘事結構的不同的約束邊界,並進而導致一國的國際行為和它對國際的世界觀都是不一樣的。  高教授在演講中說國際政治是國內政治的一個外推,我想這裡要進一步明晰一下。實際上就非常政治這個層面而言,尤其處在比希莫特世界的國家而言,國際政治和國內政治絕對是一個雙向規定的問題,很難說它是一個簡單的單向的外推;倒是利維坦世界的國家,國際政治可作為其國內政治的一個外推。從這裡我們又過渡到高教授提到的中國問題。至於中國究竟是處在一個比希莫特世界還是利維坦世界這個問題我沒有完全想清楚。中國是個大陸國家,從此意義上它是處於比希莫特世界;但是中國又是一個「偽裝為民族國家的文明」,以文明為國界,這有著濃厚的古典性,又可說是處於一個利維坦世界。究竟該如何體會,還需認真探討。但是無論怎樣,一旦我們有了對於中國政治的鎖定,實際上就也確立了我們的國際秩序觀;或者反過來說,我們的國際秩序觀,也直接影響著我們該如何鎖定我們對於中國政治的思考。對於美國而言,由於他內政的利維坦性質,國際政治理當是它的規則體系的一個延伸,但是就中國而言,具體我們究竟該如何定位自己,仍然沒有找到,所以我們的國際秩序觀仍然是模糊不清的,並且要是這個自我定位找不準的話,這個國際秩序觀會一直模糊下去。這是我們在思考未來的中國問題時必須要處理的一個預備性問題。  陳小魯(博源基金會理事):  解析美國現代政治秘密很好,美國確實有一種顯性制度和一種隱性力量。美國顯性制度大家都看得見,如三權分立、兩黨政治,總統直選等。隱性力量就是高教授說的政治制度背後的秘密——即國民性,美國國民性是高教授提出的「公民美德」,這裡我更想用「公民意識」這個中性概念。因為美國的「公民意識」並不都是好的。比如美國人「公民意識」中有個「世界夢」,他們認為美國的價值觀念和制度安排是世界上最好的,一廂情願地認為別人也這樣想,因此必須推廣移植於世界。而所有質疑、抵制美國價值理念和制度安排的外國力量,都是實現美國「世界夢」的障礙,都有損於美國的全球利益,因此要動用超級大國的能力去干涉,甚至動用武力。這恰恰是許多非美國人眼中的強權外交和霸權主義,美國人的「公民意識」實施於其國界之外就成了帝國主義。我想自命為救世主,不尊重別人的思想和利益,是美國國民「公民意識」的的最大缺陷。  我說的 「公民意識」是:國民是國家主人;政府領導人由國民以某種方式定期授權;必須予以有力地約束和限制公共權力,防止權力濫用和異化。這樣就解釋了為什麼美國政治剎得住車。越南戰爭,打到最後,它把車剎住了,靠什麼?靠民眾的「公民意識」反戰。又比如美國伊拉克戰爭還沒打完呢,大局未定,虐俘問題就被揭露出來,你說它丟多大臉呀!還是靠民眾的「公民意識」制止。美國還有一個案子,朝鮮戰爭的時候,美軍發現有許多朝鮮人躲在一個橋洞底下,認為有游擊隊員混在其中,就把裡面的人都殺死了。也許其中有游擊隊員,但是更多得是普通老百姓。到了50年以後,前幾年這個案子就揭出來了,美國國家要譴責,道歉、還要賠償。  上述事情,在我們這類國家是絕對不可能出現的,不要說當時不能發生,50年以後,這些事情都發生不了。因為這些事揭露出來對當權者不利,當權者不會主動說。而「公民意識」缺失的國民無能制約當權者。對這類事件我們的解釋是:兩人打架,左一拳,右一拳,沒必要分清哪一拳是對的。既然是敵人,打了就活該,打錯了,算付出學費,被打的要顧全大局。文化革命就是這樣,有一個說法叫好人打好人是誤會,好人打壞人是活該,壞人打好人是鍛煉,當時紅衛兵武鬥的時候,這好像是江青講的。  所以,我覺得研究美國政治背後的隱性力量——「公民意識」很重要,因為我們國民性最缺乏的正是這種「公民意識」的隱性力量。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它的「公民意識」崇尚人權優先,崇尚思想自由,崇尚個性獨立,在這種「公民意識」的指導下,國民能夠做到自律守道、自覺維權、自主參政。我們通常說美國人的「公民意識」是建立在個人主義之上,我認為應該加上前綴「理想」兩字,即「理想個人主義」,這是一種有社會理想,有政治擔當的個人主義(再強調一下前面說過的,這種社會理想,政治擔當並不都是好的,以世界救世主自居的理想和擔當即其一)。在此類「公民意識」基礎上建立的國內政治制度的核心是限制公共權力。與之相反我們是現實個人主義,多追求個人利益,自掃門前雪。國民中道德淪喪、人格缺失,風骨不存的現象泛濫,很容易被專制主義所夾持、收買和利用。在我國憲法明文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實踐中卻是「橡皮圖章」,憲法明文規定公民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等基本權利卻鮮有落實。其關鍵在於缺乏「公民意識」的民眾在國內政治中無法形成對公共權力的有效制約,而任由公共權力凌駕國民之上,追求自身利益。在國內政治制度上,我們必須向美國學習。現在恰恰相反,在國內問題上,主流否定美國經驗,而在國際問題上,越來越多的人想效仿美國,企圖稱霸世界,這個最令人擔心。  從博源來講,主要考慮中國現代性的問題,尋求中國向現代性社會過渡的道路。我覺得博源可以直接做的就是宣傳思想啟蒙、精神解放,在民眾頭腦中植入「公民意識」的種子,如18世紀英法人文大師之所為。總有一天,種子會開花結果的。高教授的觀點,為研究中國轉型提供了一個思路和方法。  秦曉(博源基金會理事長):  感謝高教授頗有見地的演講和各位專家精闢的評述。這個題目學界從理論上已經研究了很長時間了,歐洲和美國向現代社會的演變過程已走過了三百年到五百年的歷史,在此之後其它地區國家都在探索自身現代化的目標模式和實現路徑,近代世界歷史正是在這樣一個背景下展開的。我們這批人在理論上沒有做過深入的研究,更多的是從中國的現實問題出發來思考這個問題。  歐美的現代化是內生的,我們的現代化則是被動的。要應對這個挑戰,首先就要了解近300到500年歐洲和美國發生了什麼事情,了解他們形成的制度是怎麼回事。所以,要轉變一下視角,即從歷史和全球視野中來認識中國,而不是從中國的角度看世界。當我們試圖以這樣的立場、觀念和朋友們交流時,經常會發生碰撞和爭議,這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意識形態的問題。近30年來我們在觀念、制度上有了重大突破,即解放思想、改革開放。在國內已摒棄了階級鬥爭為綱的指導思想,但是在歷史觀和國際關係上依然沒有擺脫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馬克思的唯物史觀是經濟決定論,他認為階級鬥爭是推動歷史進步的唯一動力。恩格斯說達爾文的進化論發現了生物界進化的規律,馬克思的唯物史觀揭示了人類社會發展的規律。理論的研究和人們的實踐經驗表明這一認識既不完整也不準確,影響歷史變遷的因素是多元的,包括觀念、技術、以及因自然災害、戰爭、人類遷徙產生的文明碰撞和交流等,這些因素之間是多元互動的,並不是一個永恆的決定被決定的因果鏈關係。社會主義作為一種主張公平、正義的思想,揭露了早期資本主義的弊病,與自由主義、保守主義構成了當代三個重要的社會思潮,但經列寧-斯大林-毛澤東的變身,將這一思想意識形態化、制度化並完全排斥其它兩種思想,形成了集權的政治經濟體制,最終異化,走向反面,這是20世紀人類歷史的一個插曲。中國的改革、開放是對馬克思唯物史觀的反思,是對列寧、斯大林、毛澤東集權的社會主義制度模式的拋棄,是重啟現代化之路的探索。但在今天很多人,包括一些社會精英的歷史觀依然是用社會主義制度和資本主義制度,而不是用傳統社會和現代社會。這就設置了一個很大的障礙,給自己蒙上了眼睛,不能客觀地看待歐美,也不能理性地審視自己的問題。我覺得中國面臨的一個大的課題是建立現代的核心價值,去意識形態化。意識形態多是革命的產物,是一種非常政治,我們需要回歸到日常政治中去。希望專家們去研究意識形態的產生、根源、影響,它對社會進步,對社會文明的發展,對社會轉型到底起了什麼作用。我們應回歸到一些基本的核心價值觀上去,而不要加上主義,加上主義之後都變成一種意識形態。意識形態不是科學,只是一種敘事,它站在文明之上,視其它思想、觀念為敵人,最終走向異化,背離人類核心價值。我們現在還沒有擺脫意識形態的枷鎖,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很大的問題。  第二、長期以來我們對歐美近300到500年發生了什麼,它的制度是怎麼運行的並不真正了解,也沒有認真學習。所以我覺得需要學者們做出解讀。我們經常把歐美的價值系統和制度簡單化,認為它片面主張個人主義。自由和秩序、理性和理想、個人權利和國家利益應該是一個二元的結構,或一組關係。任何一個制度,任何一種價值從來都不是一元的,美國人也有自己的夢和理想,美國的國家利益、愛國主義是政治家和民眾互動的重要問題。這種二元結構是與生俱來的,即韋伯講的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形式合理和實質合理,兩者之間互為依存又形成一種張力,人們只能在張力中尋求均衡,均衡點是根據時代,根據環境的不同,人們不同的偏好和傾向而形成的。希望專家們對美國的價值系統和制度做更深入的分析,使得更多的人能夠得到客觀的認識。  第三、美國作為一個民主憲政國家和美國作為一個帝國的矛盾。中華民族的歷史上飽受西方帝國主義的欺壓,到現在這種狀況依然存在。美國在很多國際事務中實行單邊主義、霸權主義,這樣一種國際形象,使人們懷疑它的國內製度。今天講到了這個問題,美國政體中日常政治與非常政治的二元結構為更好地認識這個問題提供了思路。我希望對這個問題的研究能繼續深入下去,使之從學術研究變為大眾能理解的話語。  接下來,我想談談對高老師說的日常政治和非常政治,或者說普通法和高級法的關係的一點認識。對於非常政治,我很好理解,比如經濟學,凱恩斯主義在我看來就是一個「非常經濟」,日常是「自由經濟」。遇到了危機就要用國家的力量,財政的力量,動員一些資源,那就是「非常經濟」。經濟中有周波性現象和結構性現象,周波性現象是日常的,結構性的是非常的。這個我覺得不難理解。但高老師認為在特殊時期非常政治作為一種動力和靈魂注入到日常憲政體制中,使得日常憲政體制能夠良性運轉起來。在我看來,以核心價值理念構築的日常政治是基礎,是靈魂,它不僅規範了日常的政治活動,也滲透到非常的政治活動。當國家面臨危機時首先是生存問題,但其後面依然是核心的價值理念,因為生和亡也存在不同的價值判定,制度表面上講是一種遊戲規則,規則的後面同樣是價值,即良序和惡序。進入現代社會後每個民族國家都有國家-民族的利益,都可以通過政府為之調動資源、運用權力。但在更多的情況下,往往是非常政治成為常態,背離了日常政治,顛覆了人們認同的核心價值,而不是反之。所以憲政的主要功能是對公權的限制和對私權的保護。  剛才講了英國光榮革命「漂白」的問題,我覺得有相當的說服力,就是政治革命和社會革命的差別,怎麼能做到該用非常政治的時候用非常政治,該用日常政治的時候用日常政治。在中國,我們都贊同發展中國家需要用政府來模擬市場,培育市場,調動資源,但是所持有這種主張的人都有一個基本的理念,即當市場發育起來的時候,政府應該退出來。政府可以模擬市場,在市場不完善的時候可以替代市場,但當市場建立起來的時候,它應該退出來,他就只能干預市場,而不能替代市場。但問題是一旦得到利益之後,沒有人願意退出來。政府中的特殊利益集團會發現在市場經濟中得到的利益比在計劃經濟中得到的利益還大,因為市場經濟創造了巨大的資本和權力結合的空間。發展主義政府的支持者們不能回答政府最後怎麼退出來。比如說「函數理論」認為,政府的功能是經濟發展階段的函數,這似乎很合理,但當自變數變的時候應變數不變那叫什麼函數。  問題在哪兒呢?是因為沒有建立起來很好的日常政治,非常政治不是建立在大家認同的制度和價值觀上的。我想美國現在對某些銀行國有化,但沒有美國人認為這是一個方向,美國人認為到一定時候政府應該退出來。中國有些人則認為這是一個方向,是執政基礎。我覺得問題還是出在我們日常政治沒有真正建立起來,而非常政治在中國成了常態。  (高全喜,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 注釋:  [1] 漢娜?阿倫特:《論革命》,陳周旺譯,譯林出版社2007年版,第17頁。  [2] 參見沃爾特?白哲特:《英國憲制》,李國慶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此外,參見拙文:「政治憲政主義與司法憲政主義」,載拙著:《從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中國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拙文:「憲法與革命及中國憲制問題」,載《北大法律評論》第的11卷第2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3] 我在「政治憲政主義與司法憲政主義」一文中曾經指出:「霍布斯的『利維坦時刻』開啟的是一種非常時期的政治主權論,這個政治論傳統在西方源遠流長,從馬基雅維利、博丹到法國大革命乃至德國激進主義,其政治的絕對性已經被各路理論家們闡釋、挖掘個底朝天。洛克的政府論是對上述偉大傳統的一種憲政主義的強有力的反動,而且洛克的這派政治憲政主義的傳統在西方也是源遠流長和同樣偉大的,洛克以政治憲政主義的法權結構和憲政框架對上述的主權政治的絕對性給予了革命性的保守主義改裝。我們看到,洛克不是普通法憲政主義或者司法憲政主義那種對於利維坦的絕對排斥,他是一種否定(革命)中的結合和吸納,或是一種保守的存續和守護。所以它不是絕對的消解和外在的否定,而是接受這樣一個主權國家的利維坦,承認這個利維坦時刻的人民制憲權,並且尊重這個制憲權的革命成果,但是,它要對革命的嗜血性和虛無主義的動力因加以排除,從而守護這個國家的實質內容,用「法治政府」(有限政府)這樣一種憲政框架和憲政精神來安頓和守護這個現代國家。因此,洛克的政府論是一個底座,是一種光榮的反革命,一種守護革命成果的反革命。這也正是英國光榮革命的要義所在,是政治憲政主義之憲政的精髓所在。在這個根本點上,洛克是英國光榮革命的真正經典的代言者。」見拙著:《從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中國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第33—34頁。  [4] 參見托克維爾:《舊制度與大革命》,馮棠譯,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弗朗索瓦?傅勒:《思考法國大革命》北京三聯書店2005年版;Blum, Christopher Olaf, editor and translator, Critics of the Enlightenment: Readings in the French Counter-Revolutionary Tradition. Wilmington DE: ISI Books.2004; Tilly, Charles. From Modernization to Revolution ,Reading: Addison-Wesley, 1978, chs. 2, 5, 7。  [5] 參見漢娜?阿倫特:《論革命》,陳周旺譯,譯林出版社2007年版第4—6章;蘇珊?鄧恩:《姊妹革命——美國革命與法國革命的啟示錄》,楊小剛譯,上海文藝出版社2003年版。  [6]有意思的是,關於美國革命,當時左右兩派的政治思想家們對於其政治正當性都是予以肯定的,例如,保守主義的代表人物柏克,儘管強烈反對法國大革命,但對於美國革命則是支持的,而激進主義的思想家潘恩,對於美國革命的鼓吹則是不遺餘力的。當然,他們的立場並不相同,柏克看到的是美國革命對於歐洲傳統自由精神的持守,而潘恩看到的則是美國革命對於歐洲舊的王權專制的衝擊,但他們在肯定美國革命的正當性方面卻是一致的,都認為革命源於美國人民的自然權利。參見愛德華?柏克:《美洲三書》,繆哲譯,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托馬斯?潘恩:《美國危機》,柯嵐譯,上海三聯書店2007年版。  [7]漢密爾頓、傑伊、麥迪遜:《聯邦黨人文集》,第二篇,程逢如等譯,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第8頁。  [8]關於這個問題的詳盡論述,參見拙著:《從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中國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拙文:「憲法與革命及中國憲制問題」,載《北大法律評論》第的11卷第2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9]漢娜?阿倫特:《論革命》,陳周旺譯,譯林出版社2007年版,第138頁。  [10] 這個自由原則構成了美國憲法的基本內容和制度設計的基本原則,由此美國憲政的分權制衡、複合聯邦制、權利法案、司法獨立等等被構建出來。具體內容參見:漢密爾頓、傑伊、麥迪遜:《聯邦黨人文集》,程逢如等譯,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約瑟夫?斯托里:《美國憲法評註》,毛國權譯,上海三聯書店2006年版。  [11] 約瑟夫?斯托里:《美國憲法評註》,毛國權譯,上海三聯書店2006年版,第148、152、153頁。  [12]漢娜?阿倫特:《論革命》,陳周旺譯,譯林出版社2007年版,第139、138頁。  [13]關於美國的這場南北戰爭,不能僅僅從日常政治的憲政主義或自由主義來理解,從這個角度看,卡爾霍恩的政治哲學具有相當大的合法性,他訴諸的州主權和人民自治、個人自由等原則,與憲政主義和自由主義沒有什麼區別,但是它不符合美國憲法的自由原則,這個自由原則是與美國的國家主權和人民的自由平等密切相關的。參見雅法:《分裂之家危機》,韓銳譯,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007年版;雅法:《自由的新生》,譚安奎譯,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14參見拙著:《從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中國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拙文:「憲法與革命及中國憲制問題」,載《北大法律評論》第的11卷第2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15]參見拙文:「論憲法政治」,載拙著:《現代政制五論》,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Bruce Ackerman,We the People:Transfoundation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8;阿克曼:《我們人民:憲法變革的原動力》,孫文愷譯,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在阿克曼眼中,美國憲法是一個「活的憲法」(living constitution),美國人民在美國憲法面臨危機的非常時期,總能與當時的政治精英們攜起手來以非常的憲法政治程序進行變革,從而克服危在旦夕的國家分裂,重新塑造新的美國,並重回常規政治的軌道。這一常規政治與憲法政治的雙重政治狀態和「我們人民」與政治精英互動的二元民主,是200年來美國光榮與夢想的保證,是這個國家一步步走向自由、繁榮與強大的關鍵所在。  [16]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上卷,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第74、356、332頁。  [17]愛德華?s?考文:《美國憲法的『高級法』背景》,強世功譯,北京三聯書店1996年版,第Ⅱ頁。另外,參見卡爾?J?弗里德里希:《超驗正義——憲政的宗教之維》,周勇等譯,北京三聯書店1997年版。  [18]例如,早在探討從邦聯到聯邦的制憲會議中,美國的制憲者們就從不忌諱他們塑造的聯邦合眾國是一個帝國,對此《聯邦黨人文集》有明確的論述,他們訴求的是「將我們的國家政府建立在比一種受託權威的簡單批准更深厚的基礎之上。美洲帝國(American empire)的機構應建立在人民同意的穩固基礎之上。國家權力應當直接源自那種所有合法權威的純粹的、原始的源泉。」見約瑟夫?斯托里:《美國憲法評註》,上海三聯書店2006年版,第112頁。美國的開國元勛喬治?華盛頓曾說:「今天的美國是一個襁褓中的帝國和一個成長的帝國……不管現在人們認為這個國家多麼無足輕重,但總有一天,它終將在世界大國的舞台上佔據其應有之地,巋然不動。」轉引自張安:「塑造國家權力,奠定帝國基石——1800年至1900年的美國國家戰略研究」,載《大觀》第1卷,高全喜主編,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19]美國的「天定命運」這一說法最早出自1845年紐約《民主評論》雜誌的主編約翰?奧沙利文,他這樣寫道,美國「向外擴張,佔領整個大陸是天定命運,上帝已經賦予了我們,讓我們來把託付給我們的對自由和聯邦自治進行的偉大實驗加以發展。」其實,美國的這個上帝召喚,早在英國清教徒背井離鄉遠赴新大陸時就銘記在心了,一旦他們立憲建國,就轉化為名副其實的帝國主義,這一點與中世紀的十字軍東征沒有什麼兩樣。參見張安:「塑造國家權力,奠定帝國基石——1800年至1900年的美國國家戰略研究」,載《大觀》第1卷,高全喜主編,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20]參見拙文:「如何看待美國這個事物?——美國金融危機、英美憲政主義及其中國視角」,載拙著:《從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中國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拙文:「論國家利益——關於中國現代社會的一種國家哲學思考」,載拙著:《現代政制五論》,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21]參見拙文:「憲法與革命及中國憲制問題」,載《北大法律評論》第的11卷第2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22]關於這個國家哲學的詳盡論述,參見拙文:「論國家利益——關於中國現代社會的一種國家哲學思考」,載拙著:《現代政制五論》,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來源:《戰略與管理》(內部版)2010年第5/6期合編本 [[[文章來自共識網:http://new.21ccom.net/articles/qqsw/qqgc/article_20100817159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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