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門再約談,專車是否面臨「收編」?

   財經洒洒水 2015-07-24 19:31  中國的專車最近有點煩。  自6月初本市交通部門約談專車公司後,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等8部門昨天再次約談「滴滴快的」等專車公司負責人。並指出專車平台利用私家車、租賃車輛從事運營服務涉嫌非法運營、逃漏稅、違規發垃圾簡訊、垃圾廣告等4大「罪狀」。  這些罪狀究竟都是「師出有名」,抑或只是「欲加之罪」,在這場政府與企業,制度與技術的持久博弈中,是「必有一傷」,還是存在「第三條道路」的可能性呢?  一、八部門所指專車「四宗罪」能否成立?  從交通部往專車頭上扣的四頂「罪名」來看,政府明顯的視專車為「黑車」  所謂的非法運營、逃稅漏稅等等,都是黑車的「犯罪特徵」,但事實上專車與黑車真的可以在法理層面視為等同嗎?  所謂「黑車」,是指沒有在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辦理任何相關手續、沒有領取營運牌證而以有償服務實施非法運營的車輛。  現在的「專車」是採取「四方協議」形式加盟:打車平台先將私家車掛靠在租賃公司名下,再通過一家勞務派遣公司聘用車主,從而簽訂一份由軟體平台、汽車租賃公司、勞務派遣公司、司機共同簽訂的「四方協議」。  黑車不受監管,沒有公開透明、統一的收費標準和服務標準,而專車雖然沒有在交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但掛靠租賃公司和勞務公司受到一定的約束,且同一專車平台,價格、服務標準是統一、透明的。  因此,黑車與專車不可完全等同,專車本身就是舊制度結構缺陷下的產物,而交通部以《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為依據,像打壓黑車一樣制裁專車。這就意味著:政府上層所認定的實質正義,壓倒了符合法律的程序正義。  二、專車問題的本質:還權利給市場  打車難、消費者不滿意,黑車橫行等枝節性問題,站在更高的層面看,中國的專車行業,乃至整個計程車行業的問題,根本上是市場需求與數量管制之間的矛盾,其本質則是約束住政府之手,把權利還給市場。  此次被約談的滴滴專車與優步專車背後,都有巨額的資本投資,資本無非逐利,但逐利並非一個貶義詞,通過公開、公平的市場,能賺取利潤,那一定是向市場提供了更好、更多的商品與服務,帶來了更多的消費者福利,消費者願意掏錢。從這個角度看,原本只是一盤散沙的消費者,通過創新的互聯網技術集結起來,不在妥協於傳統的計程車行業的壟斷市場,開始有勇氣,有力量對現行的計程車數量的政府管制說「不」!  從公共政策的產生機制角度觀察,長久以來的計程車問題,其根本原因在於,一邊是計程車司機的「罷工遊說」,然後政府漲價、補貼、數量管制,維持牌照擁有者的利益;而另一方面,在計程車輛市場管制中,消費者權益受到嚴重抑制,政策自然倒向一邊。而市場的正義性則在於,消費者可以通過行使消費者主權,引發資本遊說,從而達成一個更公平的市場與地方治理。  從公共利益角度看,互聯網技術、市場與資本的聯合,不但打破了汽車租賃領域的數量管制,引入新增運力,為消費者帶來更好的服務,也對原有的制度既得利益者提出來挑戰。  三、專車路在何方:夾縫中的「第三條道路」  在互聯網+時代的無孔不入大勢下,政府在應對新生事物時,似乎往往表現出來「耐人尋味」的態度。今年1月,交通部宣布了禁止私家車輛使用打車應用接客的新規,但在同一份聲明中,交通部又肯定了專車軟體的「積極作用」,並表示這「鼓勵了創新」。這也表明,政府正在尋找一條介於「顛覆」中國的傳統經濟和維持現狀之間的「第三條道路」。  而這裡所謂的第三條道路,就是要在上述二者中間取得平衡。在專車的合法性博弈中,政府部門只是制度的執行者,而制度的創設一定是為了維護大多數人的合法權益;而專車蓬勃發展的「初心」,也不外乎是通過科學的資源配置,滿足人們的出行需求。二者之間並不存在所謂的正邪之爭。  基於現狀,如果專車能在政府所制定的法律框架範圍內營運,也未嘗不是一種對公共交通的有益的補充,但這一切都必須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如何充分利用各類車輛、能真正緩解公共交通壓力,是現在政府真正應該思考的問題。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約談並未局限在「治理」,還透露出疏導,甚至「收編」的意思。所謂的「收編」並不以為市場的失利,強權的伸張。因為「專車事件」的公理既不在政府,亦不在專車公司,而是在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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