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自己了解有多深?看完這幾點才明白,你可能需要重新認識自己

我們為什麼會有這樣或那樣的舉動?

為什麼對於偷竊癖、自戀型人格障礙等變態心理,弗洛伊德說「問題出在媽媽身上」?

一、我們的心理由什麼構成?

大多數人都想要認知升級,提升自己的思維水平,卻少有人去關注大腦的認知過程。這多少有點緣木求魚的味道。

當代心理學的創始人之一威廉·詹姆斯認為人類心理學由一些基本成分構成:思想和感情、存在於時空中的物質世界,以及了解它們的方法。

二、什麼進入我們的頭腦?

我們通過感官從外界獲取信息,然而知覺並不僅是被動地從感官獲取信息,而是一個主動的構建過程。

仔細觀察下面的一組圖形:

從左到右依次為:魔鬼音叉、內克爾立方體和魯賓的花瓶。

大腦會設法使看到的圖像變得有意義,但圖像提供的信息卻是模稜兩可,不足以從兩種解釋中做出選擇,於是兩種畫面會輪番在大腦中出現。

這說明了大腦憑藉接收到的信息工作,在缺乏意識指導的情形下,對現實做出假設。

於是我們最後意識到的是感官刺激和解釋的結合體。

也就是說採集周邊世界信息的感官過程,並不是如同照相機拍攝照片一樣,是一個被動的反映過程,而是一個複雜的、主動的過程。

比如說當你剛把冰箱接上電時,開始會聽到有雜訊,但後來就聽不見了;

剛進入一個房間時你會嗅到裡面的異味,待了一段時間就聞不到了。

關於直覺還有兩個概念有必要提一下,知覺定勢和閾下知覺。

看上面的圖像,中間的數字是B還是13?當把12和14從中抹去,很多人會選擇是B,同理把A和C抹去,則會選擇是13。

這就是知覺定勢——你知道的影響你所看到的。

另一個概念閾下知覺,是指感知到某樣東西,卻又不知道我們已經感知到了。

比如你在一個吵雜的環境中同某一個人談話,那麼你就會主動過濾掉周圍的噪音,如果此時由人提到你的名字,即使聲音不大,你還是可以撲捉到這個聲音。

閾下知覺的意義在於我們注意的過程非常快速和有效,保護我們免遭不愉快刺激的損害。

三、什麼留在了我們的頭腦?

通過學習,我們可以知道以前不知道的事情,可以做以前不會做的事情,這個儲存系統被稱之為記憶。

那我們又是如何學習的呢?

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關聯性學習:相倚(什麼和什麼一起發生)、差異(與常規的不同之處)以及交互作用(和別人的相互作用)。

比如打開水龍頭就會有水出來、插上電風扇才會轉。嬰兒的學習主要來自於對相倚的這種著迷,而這也是其他類型的學習(如技巧學習)的重要基礎。

一旦你掌握了一種技巧,可以不假思索地完成某事,此時你就會把注意力轉向別的事情:

比如當你毫不費力就能讀出單詞時,你就會考慮它們的含義了;

如果你能把一首曲子不假思索地彈出來,你就會考慮怎樣解釋這段音樂了。

研究表明,孩子們更可能模仿和自己類似的榜樣以及他們仰慕的人。

而這一點可以應用到孩子的教育方面:言傳身教給其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比單純的物質付出更有價值。

那麼,記憶是怎麼運作的?

我們對事件意義的記憶要比對細節的記憶準確得多,而我們賦予事件的意義又會影響我們所記得的細節。

比如說我在路口目睹了一個意外事件,後來被叫去問事件的細節,假設問題是汽車是在樹前還是樹後停下的,那麼,我很可能在記憶里插入一棵樹。

四、我們如何利用留在頭腦里的東西?

對進入頭腦中信息的處理主要包括:思維、推理和溝通。

前面提到的,進入我們頭腦里的東西給我們提供了「思考」的原料。

而概念則是思維的基礎材料。概念幫助我們組織思維,對我們的經歷做出恰當的反應。

推理就是運用我們所掌握的信息,以便得出結論、解決問題、做出評判等。目前推理被分為三類:演繹推理、歸納推理和辯證推理。

威廉·詹姆斯所說的:「許多人以為自己在思考,其實他們只是在重新組合他們的偏見。」

五、我們為何會做我們要做的事?

情緒組織我們的活動,情緒告訴我們什麼是我們想要的,什麼是我們不想要的。

而動機則是能克服我們的懶惰、促使我們行動的所有推動與刺激。

關於動機,馬洛斯把人類的需求劃分為五個層級,認為只有滿足了低層次的需要,才會出現高層次的需要(最低層級是生存,最高是自我實現和個人成長)。

那麼我們究竟為何會去做我們要做的事?

有兩個理論,一是內平衡驅力理論,認為內部環境是相對穩定不變的,如果偏離了這種狀態,都會立即要求採取行動來恢復平衡。

比如飢餓會促使你去尋找食物,不餓了就不會再吃。

二是目標理論,認為某人的動機就是他有意識地努力去做的事情,即他的目標。

六、我們如何相互影響?

人是社會性的,在一起就會表現出群體的一些特徵。

有些事情你一人在家裡可能會做,但在公眾場合你是絕不會去做的,這種行為被稱為社會助長。

其中一個明顯形式就是競爭——在與別人競爭時,就算沒有獎勵表現得也會更好。

若看到別人在工作(共作效應)或別人在看自己工作(觀眾效應),人們工作的速度就會加快一些。

當身處群體中,而自己意見與大多數人不同時,你很有可能改變自己的觀點去順從群體,尤其是當你對自己的觀點沒把握時。

這種行為被稱為從眾(關於大眾心理研究可參考《烏合之眾》)。當一個人屈服於群體的壓力時,就表現出從眾。

而偏見是對某一群體的、比較持久的(通常是負面的)看法。而人們總是從較正面的角度來看待自己所屬的群體,而不是別的群體。知道這些概念就可以有意識地去利用其來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減少偏見。

我們運用知覺、注意、學習、記憶的能力獲得的不僅是對於外部現實的被動反映,我們的精神生活要主動得多。

而心理學的知識使我們能夠理解心理過程的基本原理,這必然可以在生活的方方面面給予我們提供幫助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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