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戶銷售:如何判斷項目階段?
銷售人員接受培訓,大多是從銷售漏斗開始的。
在銷售漏斗中我們把銷售劃分成幾個階段,比如從定位和發掘「目標客戶」開始,通過收集客戶信息加以分析、拜訪並贏得好感而發現銷售機會,從而進入引導並確認客戶「意向」的階段。在此階段我們要積極發現客戶的問題及影響,並不斷地探索客戶的需求,引導客戶認識問題並鼓勵採取行動,讓客戶對我們的產品和服務感興趣,這樣就進入了「立項」階段。在立項階段我們要確認需求,面向客戶的關鍵角色制定銷售競爭策略及關係策略,拜訪高層贏得信任之後,進入提供客戶個性化解決方案的「方案」階段,方案贏得認可之後會進入「商務階段」,排除客戶疑慮、報價並商務談判,直至「成交」,實現收入完成銷售。
銷售漏斗中「目標」、「意向」、「立項」、「方案」、「商務」、「成交」這些階段的定義和劃分,讓銷售的過程更加清晰、進程更加明確,所以銷售漏斗一直指導著我們。銷售漏斗的階段劃分,對項目判斷和把控、銷售管理、銷售預測等工作起了關鍵的作用,對將銷售運作的標準化有極大的價值,是銷售人員的必修課。
但是,在判斷項目所處的階段時,我們很多銷售是將「我是否完成了這個階段應該做的動作」來作為判斷的標準,結果有時候我們發現該做的工作都做了,客戶就是不簽單,甚至這個項目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客戶不做了!
我們分享一個「掩耳盜鈴」的故事:
有家中型的流程製造企業是我的客戶,他們使用了我們很多的管理軟體,包括全公司的供應鏈、財務、辦公自動化等很多管理系統。這家客戶和我們合作多年,總經理幾次出席我們重要的活動並現身說法,和他們企業分享他們的經驗和感受,主要的副總、部長也都是我的老朋友,彼此經常走動並小聚。
那次聽說他們企業希望將生產管理起來,也就是說要選購一套生產管理系統,我得到這個消息後很高興,因為幾年來我持續賣給他們很多東西,買生產系統,當然要和供應鏈系統整合,這樣才能管理他們的生產投料產品入庫,還要和財務系統整合才能管理他們的生產成本,再說我們服務又這麼好,大家對我們的產品和服務如此滿意,這次的生產系統肯定是買我們的。
我們向來非常重視客戶,客戶有需求要儘快行動,迅速組織了公司的優秀顧問幫客戶做調研、設計方案。方案設計出來之後,又給對客戶的管理層做了方案彙報,客戶並沒提出什麼異議。緊接著就是報價,我的目標叫作一舉拿下,沒什麼可猶豫的!
因為我們有生產管理系統,方案客戶也同意,價格也不貴,特別是又有這麼長時間的合作歷史,就等著客戶和我進行商務談判了。這時我已經把這個項目錄入了銷售漏斗的「商務階段」。
報價是要有技巧的,即要照顧市場價格,又要照顧自己的公司和產品的價值,還要照顧客戶的「面子」,所以我在報價時用了心思。聽說客戶的預算在70萬左右,我報了78萬,那8萬就是留給客戶的「面子」。我接下來的任務,就是在商務談判過程中,把這個面子順利地給客戶,然後把錢拿回來。
我們進行完商務談判,成功地把面子給了客戶的主管副總,因為他被總經理授權負責此項目,我只要把這個副總「搞定」問題就不大了。當我把報價連同方案交給負責的副總經理時,副總覺得沒什麼問題,方案大家沒什麼意見,價格方面又有了優惠,又是老客戶彼此這麼信任,「我們買管理軟體還能買別人的嗎?我們走個合同審批流程。」
幾天後我給這管副總打電話「合同處理的怎麼樣了?」副總告訴我「差不多了,就等總經理簽字。」我問「總經理在嗎?」副總說「應該在,我一會兒去看看,有消息我通知你。」
兩天過去了,副總沒有通知我。這家客戶很忙,我是知道的,因為是民營企業,總經理事無巨細,桌子總是摞著厚厚的合同和文件需要他簽字,晚一兩天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我心裡也著急,馬上就要季度末了,這筆款這季度收回來,我還可以拿季度超額獎,所以我給副總打電話「總經理在家嗎?」副總說「不巧,昨天總經理出差了。」我問「那合同怎麼樣了?」副總說「總經理回來我馬上找他簽字,完了我們就抓緊實施!」我又追問了句「那總經理什麼時候回來啊?」他說「三天後吧。」
又過了三天,我知道總經理應該回公司了,又給副總打電話「老兄,怎麼樣啊,總經理簽字了嗎?」他說「我馬上去,我馬上去!」當這位副總拿著合同找總經理時,總經理問了一句話「我們這次買的生產系統能和底層的自動控制系統作介面、實現生產數據的自動採集嗎?」副總聽了猶豫一下說「這個事情我得問一下。」
就當我正在給老闆拍胸脯,月底之前再回款40萬,保證超額完成任務的時候,副總的電話打來了,他問「你們這個系統能和控制系統做介面、自動取數嗎?」我說「能啊,肯定沒問題,這點你放心好啦!」作為銷售要象狼一樣,咬住就不要放鬆,此時此刻我當然要追殺一下,緊接著問「合同什麼時候能簽?」副總說「我馬上和老闆說一聲。」
副總回去和老闆彙報「他們可以做」之後,老闆又問了一句「你確定?真的可以嗎?關於這個他們做過哪家啊?」這時候的副總雖然和我關係很好,但他對我們是不是能做、或做過哪家成功客戶沒有考察,心裡沒底。如果這時候他說「可以」,那麼他將承擔說「可以」的風險,如果後期做不好就全是他的責任。當然他不能說「不可以」,更不能說「老闆你等一下,我再去問問」,那樣都會顯得他很無能。
見副總猶豫不言,總經理遞過來一本印刷精美的宣傳冊和一張名片,說「我去上海出差三天,參加的就是自動化控制大會,有個專門做生產控制的公司不錯,他們講的就是我們想要的,這是他們資料,你聯繫聯繫!」
一周以後,合同簽了。
我心中的她結婚了,她的老公不是我。
副總不知道這家公司的背景,也不知道這家公司和老闆是什麼關係,也沒法和我說什麼,所以在經過一次方案溝通後,快刀亂麻直接和那家公司簽單了。而我給老闆的月底回款40萬的承諾,化為了泡影。不僅我的老闆被我忽悠,我老闆的老闆,也被我的老闆忽悠了!
雖然我在後期努力,簽回了20萬的系統介面開發費,但是對於那個70萬的「單一銷售目標」來講,我已經丟掉了。
有沒有發現,當我接到那個副總「你們這個系統能和控制系統做介面、自動取數嗎」的電話時,我認為這是顧問的疑慮,我必須排除這個疑慮並給客戶樹立信心。但事實上,客戶的需求發生了變化,特別是客戶關鍵人的需求發生了變化,我已經不是在「商務階段」,而是回到了「方案階段」,甚至「意向階段」了。也就是說,有時候我們的項目是在漏斗中上下跳動的!小的變化都可能改變項目的階段。
從銷售漏斗來講,我的銷售過程和動作是沒有問題的!但我們在應用銷售漏斗的過程中,很少向上逆向移動,除非是項目丟了,又重新成為下個目標客戶。這個問題的原因,在於我們忽悠了一個極其重要的問題,那就是客戶的角色!
項目階段的劃分,是根據「客戶」這個總體和組織結構劃分的,而對客戶決策角色、決策流程,甚至客戶的內部政治關係,都被忽略了。有時候企業內有兩個觀點,一個「主張購買」,一個「不主張購買」,如果我們和「主張購買」的角色關係好一些,那麼我們的項目階段就處在「立項」階段,如果我們和「不主張購買」的角色關係好一些,我們的項目階段可能處在「意向」階段,而這兩上不同的階段,竟然是發生在同一家客戶、同一個時間、同一個項目上!
正如我在上面的案例中,給客戶講完方案並報價之後,項目處於「商務階段」,而總經理的意識中可能項目還處於「方案」階段,這就導致了「掩耳盜鈴」。
老子在《道德經》中講「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就是告訴銷售要想盡各種可能的發生。項目階段的判斷,不僅要考慮我們當下所做工作的內容和重點,還要考慮我們是在向誰做,還會有誰處於「不同」的階段需要我們去「補課」。我們發現,同個時間的同個項目,我們可能要面向不同的角色,做不同的工作!
在複雜銷售中可以基於通用的漏斗管理模式,把管理複雜銷售的項目階段簡化成「意向」、「方案」、「商務」、「成交」四個階段,來標識這個項目的總體階段。而對複雜項目中的客戶關鍵角色,則需要設置多個「階段」,去觀察不同角色的不同形態,從而制定策略。項目的總體階段受客戶每個關鍵角色所處階段而綜合決定。
對銷售來講,銷售漏斗和項目階段那些有形的行動和流程,正如手中的劍。
對於高級銷售來講,可能手中已無劍,而劍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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