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網約車政府應放權給平台

施傑全國政協委員、律師,四川省律師協會監事長。受訪者供圖

施傑說,他也曾是「打車難」的受害者。

「為什麼計程車仍然處於一種計劃經濟時代?」去年兩會,對於計程車的行業改革,施傑提出了這樣的疑問。

他一直呼籲,政府簡政放權的力度更大些,計程車行業特許授權應該放開。同時他也關注到,行業壟斷正在逐漸出現裂縫。今年兩會,他準備了《關於深化計程車行業改革的建議》。

在繼續保持對打車軟體和「專車」持肯定態度之外,他也對目前網路約車的管理方式提出建議: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人和車。

調研

行業壟斷源於特許經營制度

新京報:去年兩會,你提出應打破計程車行業壟斷的改革。當時基於什麼樣的考慮?

施傑:首先是目前的計程車數量與乘客需求是失衡的,「打車難」現象很普遍。

其次,目前,計程車的車輛數量都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調控,也就是說政府的「手」伸得太長了。在國家簡政放權的大環境下,我認為計程車行業也應該讓市場調節。

新京報:計程車行業長期存在壟斷現象,在你看來,目前現狀如何?

施傑:長期以來,我國大多數城市對計程車實行特許經營制度,這是壟斷的根源,這種制度有公司經營和個體經營兩種不同的模式。

公司經營模式下,政府行政過度干預,形成壟斷經營,模糊勞資關係,行業利益分配嚴重失衡,存在高額的「份子錢」,計程車公司享有利益蛋糕的最大一部分,出租汽車司機只能獲得利潤的小部分。個體經營模式下,出租汽車經營權價格被炒成「天價」仍是一證難求,形成了「車主—包車群體—司機」的扭曲產業鏈,計程車市場陷入僵局。乘客不滿意,的哥也不滿意。

新京報:這種壟斷長期存在的癥結在哪兒?

施傑:我認為還是在政策制定和政府利益上。以前,政府會把計程車特許經營產生的收益,作為可以產生財政收益的壟斷性資源。長此以往,這種壟斷現象就很難被打破。

新京報:要打破這種現象的關鍵是什麼?

施傑:關鍵還是在政府。政府不應再設立有償服務,應降低稅費、免收經營費。計程車經營權應從有償使用變為無償使用,這樣市場就能激活了。

新京報:過去一年,在推進變革中你都做了哪些工作?

施傑:去年一年,我一直在呼籲放開計程車行業的特許授權。也去出租汽車公司和網路約車企業做了很多調研,前後有十幾次。

我自己也體驗不同的「打車」方式。滴滴、優步、招手打車。兩三年前,有一次我從鐵道大廈打車,結果在寒風中站了1小時才打到車,而現在用叫車軟體,三五分鐘就能打到車。

分析

如何讓計程車和「專車」公平分蛋糕

新京報:你的調研中,的哥和計程車公司怎樣看待「專車」這樣的新生代?

施傑:此前有的哥抗議「專車」,認為自己的「蛋糕」被侵佔了。通過調研,我覺得目前並沒有這麼大的衝突。現在很多計程車公司經營者,已經意識到網路約車是未來的發展趨勢。很多的哥都成了「滴滴」的用戶,可以少跑路、多掙錢。

目前,計程車公司也在整體加入網路約車的大平台中,配上現代化的「互聯網+」,實際上就是優質資源的整合,把原有的計程車融合進入新興業態,從而盤活市場。

新京報:如何看待目前「專車」和計程車行業的競爭?

施傑: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的報告顯示,中國潛在的專車市場規模達到4250億元,可能顛覆傳統的計程車行業。如今,計程車的市場份額,已經被滴滴、優步等分配,事實上這種排他性已經被突破了。

最近幾天,我跟幾家計程車公司的負責人交流。七八家公司的老闆表示,他們對網路約車並不排斥,但他們擔心:網路約車與計程車的競爭是不是平等?

新京報:怎麼解讀他們這種擔心?

施傑:計程車是由政府調控和定價,滴滴等網路約車的企業是公司化經營,價格由市場調控,目前網路約車的價格普遍低於計程車。這樣一來,計程車公司就失去了競爭的優勢。從這個層面看,對計程車來講,是不公平競爭。所以關鍵還是如何分配市場。

新京報:這種競爭中,「專車」和計程車該如何公平地分得市場蛋糕?

施傑:對這種「不公平競爭」,首先需要檢討的是政府,是否應該考慮讓利。例如在成都,今年已開始免收計程車經營費,也就是政府把這部分收益讓利給計程車公司。這樣計程車市場有了業務,的哥也就會願意上崗。

新京報:從乘客角度,私家車進入市場的隱患也該考慮。

施傑:目前來看,禁止私家車進入市場的一個因素就是安全性考慮。根據現有規定,7座以內私家車,6年以內可以免年檢。這種情況下用於個人使用沒有問題;但如果參與營運,就涉及乘客的安全,私家車的安全條件還應該完善。因此,在登記為營運車輛時,應對其安全性提出更高要求。

建議

「允許個人取得計程車經營權」

新京報:今年兩會,你都做了哪些準備?

施傑:我還會繼續關注計程車行業改革的問題。今年形成了《關於深化計程車行業改革的建議》。

新京報:主要內容有哪些?

施傑:對計程車的改革力度應更大一些。建議放棄計程車特許經營模式。應放鬆計程車運營數量管控,使計程車運力規模由市場動態調整。政府只設定進入的車輛和駕駛員資格條件,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都能獲得經營許可;允許個人取得計程車經營權,個人和企業都可以作為主體自由進入出租汽車行業。

另外,徹底取消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制度,全部實行無償使用。對於政府已經收取經營權使用費的,可以一次性退還,也可以通過稅收返還等形式分期退還。

新京報:在計程車和網路約車市場管理方面,你今年有何建議?

施傑:我建議按照「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人和車」的方式規範管理網路預約車。

目前,我國主要網路預約車平台企業,均已建立公開透明的服務評價機制和優勝劣汰的准入退出機制,平台有動力也有能力管好司機、車輛。互聯網平台還通過提供保險,增強了對事故發生後的賠付保障。例如,國內最大「互聯網+」出行平台滴滴出行成立了安全管理委員會,承諾「對於因平台責任造成的損失,將承擔100%賠付責任」。因此,政府應給予平台發展空間,充分放權,通過「政府管平台、平台管司機和車輛」的模式,規範網路預約車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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