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國古代處置剩女的怪招
揭秘:古代是如何處置剩女的?
在如今剩女早已不再是什麼稀奇古怪的事了,可在遙遠的古代,那可是最見不得人的事情了,在古代往往都講究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還有更可怕的,如果你是剩女的話,官府還會懲罰你?罰錢罰物?聽起來新鮮,做起來就更新鮮了。我們都知道,古代女子都是大小姐【指的是正經人家】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全是宅女呀?古代女人嫁得早,十幾歲便成了人家的老婆了。男人呢也是如此,二十歲之前必須要娶妻,否則就要罰錢了。罰多少?怎麼罰?這還有個規律呢?究竟是什麼規律呢?伊人看到這樣一篇文章,就是關於如何懲罰古代剩女?
據說呀?在當時呢?古代男女成親必須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講究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如果到了一定年齡還沒有出嫁或者娶妻就要被官府罰錢了,有很多大官為了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還特意制定了一套方案呢?也可以說是怪招,那麼是什麼樣的怪招呢?說白了就是罰錢。現在咱們就說說如何罰錢罰多少?
這個古代剩女罰錢和現在完全不同,當然現在根本就不在意,可古代在意呀?大家都知道越王勾踐吧?他規定了男女結婚的年齡制度,比如,男子必須在二十歲娶妻,女子必須在十五歲嫁,宋仁宗規定男子必須在十五歲娶妻,女子必須在十三歲嫁。明太祖規定男子必須在十六歲娶妻,女子十四歲嫁。如果男女到了一定年齡,或者到了已婚的年齡仍尚未娶妻嫁人,他們就會用罰錢的方式來處理了。比如,女子在十五歲至三十歲時尚未出嫁,罰款6000錢銀子。唐代對於男子未娶女子未嫁也有相當的處罰金額。
這就是,古代處置剩女的方式,是不是很簡單?也很苛刻?不過,在古代,確實是如此,男子女人到了一定年齡還不娶妻還不嫁人,那樣肯定會被人笑話的,所以呀?還是早早嫁掉自己娶個老婆算了,其實,以上講述的都是平常百姓家的兒子姑娘,那麼帝王家呢?帝王家的孩子們娶妻嫁人就更早了,因為他們講究傳宗接代,要是沒有人往下傳。如何能鞏固江山呢?所以,帝王家的兒女,早嫁早娶已經成了很平常的事了。也可以說,已經不算什麼新鮮事了?
後來伊人在百度百科中看到一位網友寫的這句話,覺得很對,他說:「男婚女嫁歷來就是家國大事。如今,戀愛自由,婚姻自由,泱泱大國,人丁也不缺乏,但如何轉變觀念,文明地促成適齡男女喜結良緣,還有待於國家、社會、民眾諸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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