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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卷四十一  第五鍾離宋寒列傳第三十一

後漢書卷四十一  第五鍾離宋寒列傳第三十一

 

  第五倫曾孫種 宋均族子意   第五倫字伯魚,京兆長陵人也。其先齊諸田,〔一〕諸田徙園陵者多,故以次第為氏。   〔一〕 史記曰:「陳公子完奔齊,以陳字為田氏。」應劭注云:「始食采於田,改姓田氏。」   倫少介然有義行。王莽末,盜賊起,宗族閭里爭往附之。倫乃依險固築營壁,有賊,輒奮厲其眾,引彊持滿以拒之,〔一〕銅馬、赤眉之屬前後數十輩,皆不能下。〔二〕倫始以營長詣郡尹鮮於褒〔三〕,褒見而異之,署為吏。後褒坐事左轉高唐令,〔四〕臨去,握倫臂訣曰:「恨相知晚。」〔五〕   〔一〕 引彊謂弓弩之多力者控引之。持滿,不發也。   〔二〕 東觀記曰:「時米石萬錢,人相食,倫獨收養孤兄子、外孫,分糧共食,死生相守,鄉里以此賢之。」   〔三〕 風俗通曰:「武王封箕子於朝鮮,其子食采於朝鮮,因氏焉。」   〔四〕 高唐,縣,屬平原郡,故城在今齊州祝阿縣西。   〔五〕 訣,別也。東觀記曰:「倫步擔往候之,留十餘日,將倫上堂,令妻子出相對,以屬託焉。」   倫後為鄉嗇夫,平傜賦,理怨結,得人歡心。自以為久宦不達,遂將家屬客河東,變名姓,自稱王伯齊,載鹽往來太原、上黨,所過輒為糞除而去,〔一〕陌上號為道士,親友故人莫知其處。   〔一〕 糞除猶埽除也。   數年,鮮於褒薦之於京兆尹閻興,興即召倫為主簿。時長安鑄錢多姦巧,乃署倫為督鑄錢掾,領長安巿。〔一〕倫平銓衡,正斗斛,巿無阿枉,百姓悅服。每讀詔書,常歎息曰:「此聖主也,一見決矣。」等輩笑之曰:「爾說將尚不下,安能動萬乘乎?」〔二〕倫曰:「未遇知己,道不同故耳。」   〔一〕 東觀記曰:「時長安巿未有秩,又鑄錢官姦(輕)〔軌〕所集,無能整齊理之者。興署倫督鑄錢掾,領長安巿,其後小人爭訟,皆雲『第五掾所平,巿無姦枉』。」   〔二〕 華嶠書曰:「蓋延代鮮於褒為馮翊,多非法。倫數切諫,延恨之,故滯不得舉。」將謂州將。   建武二十七年,舉孝廉,補淮陽國醫工長,隨王之國。光武召見,甚異之。二十九年,從王朝京師,隨官屬得會見,帝問以政事,倫因此酬對政道,帝大悅。明日,復特召入,與語至夕。帝戲謂倫曰:「聞卿為吏篣婦公,不過從兄飯,寧有之邪?」倫對曰:「臣三娶妻皆無父。少遭飢亂,實不敢妄過人食。」〔一〕帝大笑。倫出,有詔以為扶夷長,〔二〕未到官,追拜會稽太守。雖為二千石,躬自斬芻養馬,妻執炊爨。受俸裁留一月糧,餘皆賤貿與民之貧羸者。會稽俗多淫祀,好卜筮。民常以牛祭神,百姓財產以之困匱,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薦祠者,發病且死先為牛鳴,前後郡將莫敢禁。倫到官,移書屬縣,曉告百姓。其巫祝有依託鬼神詐怖愚民,皆案論之。有妄屠牛者,吏輒行罰。民初頗恐懼,或祝詛妄言,倫案之愈急,後遂斷絕,百姓以安。永平五年,坐法徵,老小攀車叩馬,啼呼相隨,日裁行數里,不得前。倫乃偽止亭舍,陰乘船去。眾知,復追之。及詣廷尉,吏民上書守闕者千餘人。是時顯宗方案梁松事,亦多為松訟者。帝患之,詔公車諸為梁氏及會稽太守上書者勿復受。會帝幸廷尉錄囚徒,得免歸田裡。身自耕種,不交通人物。   〔一〕 華嶠書曰:「上復曰:『聞卿為巿掾,人有遺母一笥餅者。卿從外來見之,奪母笥,探口中餅,信乎?』倫對曰:『實無此。眾人以臣愚蔽,故為生是語也。』」   〔二〕 扶夷,縣,屬零陵郡,故城在今邵州武岡縣東北。   數歲,拜為宕渠令,〔一〕顯拔鄉佐玄賀,賀後為九江、沛二郡守,以清絜稱,所在化行,終於大司農。   〔一〕 宕渠,縣,故城在今渠州流江縣東北。   倫在職四年,遷蜀郡太守。蜀地肥饒,人吏富實,掾史家貲多至千萬,皆鮮車怒馬,以財貨自達。〔一〕倫悉簡其豐贍者遣還之,更選孤貧志行之人以處曹任,於是爭賕抑絕,〔二〕文職修理。所舉吏多至九卿、二千石,時以為知人。   〔一〕 怒馬謂馬之肥壯,其氣憤怒也。   〔二〕 以財相貨曰賕,音其又反,又音求。   視事七歲,肅宗初立,擢自遠郡,代牟融為司空。帝以明德太后故,尊崇舅氏馬廖,兄弟並居職任。廖等傾身交結,冠蓋之士爭赴趣之。倫以後族過盛,欲令朝廷抑損其權,上疏曰:「臣聞忠不隱諱,直不避害。不勝愚狷,昧死自表。〔一〕書曰:『臣無作威作福,其害於而家,凶於而國。』〔二〕傳曰:『大夫無境外之交,束脩之饋。』〔三〕近代光烈皇后,雖友愛天至,而卒使陰就歸國,徙廢陰興賓客;其後梁、竇之家,互有非法,明帝即位,竟多誅之。自是洛中無復權戚,書記請託一皆斷絕。又譬諸外戚曰:〔四〕『苦身待士,不如為國,戴盆望天,事不兩施。』〔五〕臣常刻著五臧,書諸紳帶。〔六〕而今之議者,復以馬氏為言。竊聞衛尉廖以布三千匹,城門校尉防以錢三百萬,私贍三輔衣冠,知與不知,莫不畢給。又聞臘日亦遺其在洛中者錢各五千,越騎校尉光,臘用羊三百頭,米四百斛,肉五千斤。臣愚以為不應經義,惶恐不敢不以聞。陛下情慾厚之,亦宜所以安之。臣今言此,誠欲上忠陛下,下全後家,裁蒙省察。〔七〕」及馬防為車騎將軍,當出征西羌,倫又上疏曰:「臣愚以為貴戚可封侯以富之,不當職事以任之。何者?繩以法則傷恩,私以親則違憲。伏聞馬防今當西征,臣以太后恩仁,陛下至孝,恐卒有纖介,難為意愛。〔八〕聞防請杜篤為從事中郎,多賜財帛。篤為鄉里所廢,客居美陽,女弟為馬氏妻,恃此交通,在所縣令苦其不法,收繫論之。今來防所,議者咸致疑怪,況乃以為從事,將恐議及朝廷。今宜為選賢能以輔助之,不可復令防自請人,有損事望。〔九〕苟有所懷,敢不自聞。」並不見省用。   〔一〕 狷,狂狷也。   〔二〕 尚書洪範之言。   〔三〕 穀梁傳之文也。束,帛也。脩,脯也。饋,遺也。   〔四〕 譬,曉諭也。   〔五〕 司馬遷書曰「僕以為戴盆何以望天」也。   〔六〕 刻著五臧,謂銘之於心也。紳謂大帶,垂之三尺。論語曰「子張書諸紳」也。   〔七〕 「裁」與「纔」同。   〔八〕 恐卒然有小過,愛而不罰,則廢法也。   〔九〕 望,物望也。   倫雖峭直,〔一〕然常疾俗吏苛刻。及為三公,值帝長者,屢有善政,乃上疏褒稱盛美,因以勸成風德,曰:「陛下即位,躬天然之德,體晏晏之姿,以寬弘臨下,〔二〕出入四年,前歲誅刺史、二千石貪殘者六人。〔三〕斯皆明聖所鑒,非群下所及。然詔書每下寬和而政急不解,務存節儉而奢侈不止者,咎在俗敝,群下不稱故也。光武承王莽之餘,頗以嚴猛為政,後代因之,遂成風化。郡國所舉,類多辨職俗吏,殊未有寬博之選以應上求者也。陳留令劉豫,冠軍令駟協,並以刻薄之姿,臨人宰邑,專念掠殺,務為嚴苦,吏民愁怨,莫不疾之,而今之議者反以為能,違天心,失經義,誠不可不慎也。非徒應坐豫、協,亦當宜譴舉者。〔四〕務進仁賢以任時政,不過數人,則風俗自化矣。臣嘗讀書記,知秦以酷急亡國,又目見王莽亦以苛法自滅,故勤勸懇懇,實在於此。又聞諸王主貴戚,驕奢踰制,京師尚然,何以示遠?故曰:『其身不正,雖令不(行)〔從〕。』〔五〕以身教者從,以言教者訟。夫陰陽和歲乃豐,君臣同心化乃成也。其刺史、太守以下,拜除京師及道出洛陽者,宜皆召見,可因博問四方,兼以觀察其人。諸上書言事有不合者,可但報歸田裡,不宜過加喜怒,以明在寬。臣愚不足採。」及諸馬得罪歸國,而竇氏始貴,倫復上疏曰:「臣得以空虛之質,當輔弼之任。素性駑怯,位尊爵重,拘迫大義,思自策厲,雖遭百死,不敢擇地,又況親遇危言之世哉!〔六〕今承百王之敝,人尚文巧,咸趨邪路,莫能守正。伏見虎賁中郎將竇憲,椒房之親,〔七〕典司禁兵,出入省闥,年盛志美,卑謙樂善,此誠其好士交結之方。然諸出入貴戚者,類多瑕禁錮之人,尤少守約安貧之節,士大夫無志之徒更相販賣,雲集其門。眾喣飄山,聚蚊成雷,〔八〕蓋驕佚所從生也。三輔論議者,至雲以貴戚廢錮,當復以貴戚浣濯之,猶解酲當以酒也。〔九〕詖險趣埶之徒,誠不可親近。〔一0〕臣愚願陛下中宮嚴敕憲等閉門自守,無妄交通士大夫,防其未萌,慮於無形,令憲永保福祿,君臣交歡,無纖介之隙。此臣之至所願也。」   〔一〕 峭,峻也。   〔二〕 尚書考靈耀曰:「堯文塞晏晏。」爾雅曰:「晏晏,溫和也。」   〔三〕 東觀漢記曰:「去年伏誅者,刺史一人,太守三人,減死罪二人,凡六人。」   〔四〕 譴,責也。   〔五〕 論語孔子之言。   〔六〕 論語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行言遜。」鄭玄云:「危猶高也。」據時高言高行必見危,故以為諭也。   〔七〕 后妃以椒塗壁,取其繁衍多子,故曰椒房。   〔八〕 前書中山靖王之言。   〔九〕 病酒曰酲。   〔一0〕蒼頡篇曰:「詖,佞諂也。」   倫奉公盡節,言事無所依違。諸子或時諫止,輒叱遣之,吏人奏記及便宜者,亦並封上,其無私若此。性質愨,少文采,在位以貞白稱,時人方之前朝貢禹。〔一〕然少蘊藉,不修威儀,〔二〕亦以此見輕。或問倫曰:「公有私乎?」對曰:「昔人有與吾千里馬者,吾雖不受,每三公有所選舉,心不能忘,而亦終不用也。吾兄子常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寢;吾子有疾,雖不省視而竟夕不眠。若是者,豈可謂無私乎?」連以老病上疏乞身。元和三年,賜策罷,以二千石奉終其身,加賜錢五十萬,公宅一區。後數年卒,時年八十餘,詔賜秘器、衣衾、錢布。   〔一〕 前書曰:「貢禹字少翁,琅邪人也,以明經潔行著聞。」   〔二〕 蘊藉猶寬博也。   少子頡嗣,歷桂陽、廬江、南陽太守,所在見稱。順帝之為太子廢也,〔一〕頡為太中大夫,與太僕來歷等共守闕固爭。帝即位,擢為將作大匠,卒官。〔二〕倫曾孫種。   〔一〕 樊豐等譖之,廢為濟陰王。   〔二〕 三輔決錄注曰:「頡字子陵,為郡功曹,州從事,公府辟舉高第,為侍御史,南頓令,桂陽、南陽、廬江三郡太守,諫議大夫。洛陽無主人,鄉里無田宅,客止靈臺中,或十日不炊。司隸校尉南陽左雄、太史令張衡、尚書廬江朱建、孟興皆與頡故舊,各致禮餉,頡終不受。」   論曰:第五倫峭覈為方,〔一〕非夫愷悌之士,省其奏議,惇惇歸諸寬厚,〔二〕將懲苛切之敝使其然乎?昔人以弦韋為佩,蓋猶此矣。〔三〕然而君子侈不僭上,儉不偪下,〔四〕豈尊臨千里而與牧圉等庸乎?詎非矯激,則未可以中和言也。   〔一〕 峭覈謂其性峻急,好窮覈事情。   〔二〕 惇惇,純厚之貌也,音敦。   〔三〕 韓子曰「西門豹性急,佩韋以自緩;董安於性緩,佩弦以自急」也。   〔四〕 禮記曰:「管仲鏤簋而朱紘,旅樹而反坫,山節藻梲,賢大夫也,而難為上也。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掩豆,賢大夫也,而難為下也。君子上不僭上,下不偪下。」   種字興先,少厲志義,為吏,冠名州郡。永壽中,以司徒掾清詔使冀州,廉察災害,〔一〕舉奏刺史、二千石以下,所刑免甚眾,棄官奔走者數十人。還,以奉使稱職,拜高密侯相。是時徐兗二州盜賊群輩,高密在二州之郊,種乃大儲糧蓄,勤厲吏士,賊聞皆憚之,桴鼓不鳴,流民歸者,歲中至數千家。〔二〕以能換為衛相。〔三〕   〔一〕 風俗通曰「汝南周勃辟太尉清詔,使荊州」,又此言以司徒清詔使冀州,蓋三公府有清詔員以承詔使也。廉,察也。   〔二〕 桴,擊鼓杖也,音浮。   〔三〕 周後衛公也。   遷兗州刺史。中常侍單超兄子匡為濟陰太守,負埶貪放,種欲收舉,未知所使。會聞從事衛羽素抗厲,乃召羽具告之。謂曰:「聞公不畏彊禦,今欲相委以重事,若何?」對曰:「願庶幾於一割。〔一〕」羽出,遂馳至定陶,閉門收匡賓客親吏四十餘人,六七日中,糾發其臧五六千萬。種即奏匡,並以劾超。匡窘迫,遣刺客刺羽,羽覺其姦,乃收繫客,具得情狀。州內震慄,朝廷嗟歎之。   〔一〕 以鉛刀諭。   是時太山賊叔孫無忌等暴橫一境,州郡不能討。羽說種曰:「中國安寧,忘戰日久,而太山險阻,寇猾不制。今雖有精兵,難以赴敵,羽請往譬降之。」種敬諾。羽乃往,備說禍福,無忌即帥其黨與三千餘人降。單超積懷忿恨,遂以事陷種,竟坐徙朔方。超外孫董援為朔方太守,蓄怒以待之。初,種為衛相,以門下掾孫斌賢,善遇之。及當徙斥,斌具聞超謀,乃謂其友人同縣閭子直及高密甄子然曰:「蓋盜憎其主,從來舊矣。第五使君當投裔土,而單超外屬為彼郡守。夫危者易仆,可為寒心。吾今方追使君,庶免其難。若奉使君以還,將以付子。」二人曰:「子其行矣,是吾心也。」於是斌將俠客晨夜追種,及之於太原,遮險格殺送吏,因下馬與種,斌自步從。一日一夜行四百餘里,遂得脫歸。   種匿於閭、甄氏數年,徐州從事臧旻上書訟之曰:「臣聞士有忍死之辱,必有就事之計,故季布屈節於朱家,〔一〕管仲錯行於召忽。〔二〕此二臣以可死而不死者,非愛身於須臾,貪命於苟活,隱其智力,顧其權略,庶幸逢時有所為耳。卒遭高帝之成業,齊桓之興伯,遺其亡逃之行,赦其射鉤之讎,拔於囚虜之中,信其佐國之謀〔三〕,勳效傳於百世,君臣載於篇籍。假令二主紀過於纖介,則此二臣同死於犬馬,沈名於溝壑,當何由得申其補過之功,建其奇奧之術乎?伏見故兗州刺史第五種,傑然自建,在鄉曲無苞苴之嫌,〔四〕步朝堂無擇言之闕,〔五〕天性疾惡,公方不曲,故論者說清高以種為上,序直士以種為首。春秋之義,選人所長,棄其所短,錄其小善,除其大過。種所坐以盜賊公負,筋力未就,〔六〕罪至徵徙,非有大惡。昔虞舜事親,大杖則走。〔七〕故種逃亡,苟全性命,冀有朱家之路,以顯季布之會。願陛下無遺須臾之恩,令種有持忠入地之恨。」會赦出,卒於家。   〔一〕 前書曰,季布,楚人,為任俠有名,數窘漢王,高祖購求布千金。布匿濮陽周氏,周氏曰:「漢求將軍急,敢進計。」布許之,乃髡鉗布,衣褐,並其家僮之魯朱家所賣之。朱家買置田舍,言之高祖,赦之,後為河東守。   〔二〕 說苑子路問於孔子曰:「昔者管(子)〔仲〕欲立公子糾而不能,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是無仁也。」孔子曰:「召忽者,人臣之材。不死則三軍之虜也,死之則名聞於天下矣,何為不死哉?管子者,天子之佐,諸侯之相也。死之則不免於溝瀆之中,不死則功復用於天下,夫何為死之哉?」錯猶乖也。   〔三〕 信音申。   〔四〕 苞苴,饋遺也。   〔五〕 口無可擇之言也。   〔六〕 太山之賊,種不能討,是力不足以禁之,法當公坐,故云公負也。   〔七〕 家語孔子謂曾子之言也。   鍾離意字子阿,會稽山陰人也。少為郡督郵。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府下記案考之。〔一〕意封還記,入言於太守曰:「春秋先內後外,〔二〕詩云『刑於寡妻,以御於家邦』,〔三〕明政化之本,由近及遠。今宜先清府內,且闊略遠縣細微之愆。」太守甚賢之,遂任以縣事。建武十四年,會稽大疫,死者萬數,〔四〕意獨身自隱親,經給醫藥,〔五〕所部多蒙全濟。   〔一〕 記,文符也。案,察之〔也〕。   〔二〕 公羊傳曰:「春秋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   〔三〕 詩大雅之文。刑,見也。御,治〔也〕。   〔四〕 疫,癘氣也。   〔五〕 隱親謂親自隱恤之。經給謂經營濟給之。   舉孝廉,再遷,辟大司徒侯霸府。詔部送徒詣河內,時冬寒,徒病不能行。路過弘農,意輒移屬縣使作徒衣,縣不得已與之,而上書言狀,意亦具以聞。光武得奏,以(見)〔視〕霸,曰:「君所使掾何乃仁於用心?誠良吏也!」意遂於道解徒桎梏,〔一〕恣所欲過,與剋期俱至,無或違者。還,以病免。   〔一〕 在手曰梏,在足曰桎。   後除瑕丘令。〔一〕吏有檀建者,盜竊縣內,意屏人問狀,建叩頭服罪,不忍加刑,遣令長休。建父聞之,為建設酒,謂曰:「吾聞無道之君以刃殘人,有道之君以義行誅。子罪,命也。」遂令建進藥而死。二十五年,遷堂邑令。〔二〕〔縣〕人防廣為父報讎,繫獄,其母病死,廣哭泣不食。意憐傷之,乃聽廣歸家,使得殯斂。丞掾皆爭,意曰:「罪自我歸,義不累下。」遂遣之。〔三〕廣斂母訖,果還入獄。意密以狀聞,廣竟得以減死論。   〔一〕 瑕丘,今兗州縣也。   〔二〕 堂邑故城在今博州堂邑縣西北。   〔三〕 言罪歸於我,不累於丞掾。   顯宗即位,徵為尚書。時交阯太守張恢,坐臧千金,徵還伏法,以資物簿入大司農,〔一〕詔班賜群臣。意得珠璣,悉以委地而不拜賜。帝怪而問其故。對曰:「臣聞孔子忍渴於盜泉之水,曾參回車於勝母之閭,惡其名也。〔二〕此臧穢之寶,誠不敢拜。」帝嗟歎曰:「清乎尚書之言!」乃更以庫錢三十萬賜意。轉為尚書僕射。車駕數幸廣成苑,意以為從禽廢政,常當車陳諫般樂遊田之事,天子即時還宮。永平三年夏旱,而大起北宮,意詣闕免冠上疏曰:「伏見陛下以天時小旱,憂念元元,降避正殿,躬自克責,而比日密雲,遂無大潤,〔三〕豈政有未得應天心者邪?昔成湯遭旱,以六事自責曰:『政不節邪?使人疾邪?宮室榮邪?女謁盛邪?苞苴行邪?讒夫昌邪?』〔四〕竊見北宮大作,人失農時,此所謂宮室榮也。自古非苦宮室小狹,但患人不安寧。宜且罷止,以應天心。臣意以匹夫之才,無有行能,久食重祿,擢備近臣,比受厚賜,喜懼相併,不勝愚戇征營,罪當萬死。」〔五〕帝策詔報曰:「湯引六事,咎在一人。其冠履,勿謝。比上天降旱,密雲數會,朕戚然慚懼,思獲嘉應,故分布禱請,闚候風雲,北祈明堂,南設雩場。〔六〕今又敕大匠止作諸宮,減省不急,庶消災譴。」詔因謝公卿百僚,遂應時澍雨焉。〔七〕   〔一〕 簿,文記也。   〔二〕 說苑曰:「邑名勝母,曾子不入,水名盜泉,仲尼不飲,醜其名也。」屍子又載其言也。   〔三〕 易曰:「密雲不雨,自我西郊。」   〔四〕 帝王紀曰:「成湯大旱七年,齋戒翦髮斷爪,以己為犧牲,禱於桑林之社,以六事自責。」   〔五〕 征營,不自安也。   〔六〕 明堂在洛陽城南,言北祈者,蓋時修雩場在明堂之南。   〔七〕 說文雲「雨所以澍生萬物」,故曰澍。音注。   時詔賜降鬍子縑,尚書案事,誤以十為百。帝見司農上簿,大怒,召郎將笞之。意因入叩頭曰:「過誤之失,常人所容。若以懈慢為愆,則臣位大,罪重,郎位小,罪輕,咎皆在臣,臣當先坐。」乃解衣就格。〔一〕帝意解,使復冠而貰郎。   〔一〕 格,拘埶也。   帝性褊察,好以耳目隱發為明,〔一〕故公卿大臣數被詆毀,近臣尚書以下至見提拽。(常)〔嘗〕以事怒郎藥崧,以杖撞之。崧走入床下,帝怒甚,疾言曰:「郎出!郎出!」崧曰:「天子穆穆,諸侯煌煌。〔二〕未聞人君自起撞郎。」帝赦之。朝廷莫不悚慄,爭為嚴切,以避誅責;唯意獨敢諫爭,數封還詔書,臣下過失輒救解之。會連有變異,意復上疏曰:「伏惟陛下躬行孝道,修明經術,郊祀天地,畏敬鬼神,憂恤黎元,勞心不怠。而天氣未和,日月不明,〔三〕水泉湧溢,寒暑違節者,咎在群臣不能宣化理職,而以苛刻為俗。吏殺良人,繼踵不絕。百官無相親之心,吏人無雍雍之志。〔四〕至於骨肉相殘,毒害彌深,感逆和氣,以致天災。百姓可以德勝,難以力服。先王要道,民用和睦,故能致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鹿鳴之詩必言宴樂者,〔五〕以人神之心洽,然後天氣和也。願陛下垂聖德,揆萬機,詔有司,慎人命,緩刑罰,順時氣,以調陰陽,垂之無極。」帝雖不能用,然知其至誠。亦以此故不得久留,出為魯相。〔六〕後德陽殿成,〔七〕百官大會。帝思意言,謂公卿曰:「鍾離尚書若在,此殿不立。」   〔一〕 隱猶私也。   〔二〕 曲禮之文也。穆穆,美也。煌煌,盛也。   〔三〕 易通卦驗曰:「愚智同位,則日月無光。」   〔四〕 爾雅曰:「雍雍,和也。」   〔五〕 鹿鳴,詩小雅,宴群臣也。其詩曰:「呦呦鹿鳴,食野之苹,我有嘉賓,鼓瑟吹笙。」   〔六〕 意別傳曰:「意為魯相,到官,出私錢萬三千文,付戶曹孔訢修夫子車,身入廟,拭幾席劍履。男子張伯除堂下草,土中得玉璧七枚,伯懷其一,以六枚白意。意令主簿安置幾前。孔子教授堂下床首有懸甕,意召孔訢問:『此何甕也?』對曰:『夫子甕也,背有丹書,人莫敢發也。』意曰:『夫子聖人,所以遺甕,欲以懸示後賢。』因發之,中得素書,文曰『後世修吾書,董仲舒。護吾車,拭吾履,發吾笥,會稽鍾離意。璧有七,張伯藏其一。』意即召問伯,果服焉。」   〔七〕 漢宮殿名曰北宮中有德陽殿。   意視事五年,以愛利為化,〔一〕人多殷富。以久病卒官。遺言上書陳昇平之世,難以急化,宜少寬假。帝感傷其意,下詔嗟歎,賜錢二十萬。   〔一〕 東觀記曰:「意在堂邑,為政愛利,輕刑慎罰,撫循百姓如赤子。初到縣,市無屋,意出奉錢帥人作屋。人齎茅竹或持材木,爭起趨作,(決)〔浹〕日而成。功作既畢,為解土,祝曰:『興功役者令,百姓無事。如有禍祟,令自當之。』人皆大悅。」   藥崧者,河內人,天性朴忠。家貧為郎,常獨直臺上,無被,枕杫,〔一〕食糟糠。帝每夜入臺,輒見崧,問其故,甚嘉之,自此詔太官賜尚書以下朝夕餐,給帷被皁袍,及侍史二人。〔二〕崧官至南陽太守。   〔一〕 杫音思漬反,謂俎幾也。方言云:「蜀、漢之郊曰杫。」   〔二〕 蔡質漢官儀曰「尚書郎入直臺中,官供新青縑白綾被,或錦被,晝夜更宿,帷帳畫,通中枕,臥旃蓐,冬夏隨時改易。太官供食,五日一美食,下天子一等。尚書郎伯使一人,女侍史二人,皆選端正者。伯使從至止車門還,女侍吏絜被服,執香鑪燒燻,從入臺中,給使護衣服」也。   宋均字叔庠,南陽安眾人也。父伯,建武初為五官中郎將。均以父任為郎,時年十五,好經書,每休沐日,輒受業博士,通詩禮,善論難。至二十餘,調補辰陽長。〔一〕其俗少學者而信巫鬼,均為立學校,禁絕淫祀,人皆安之。以祖母喪去官,客授潁川。   〔一〕 辰陽,今辰州辰溪縣。   後為謁者。會武陵蠻反,圍武威將軍劉尚,詔使均乘傳發江夏奔命三千人往救之。〔一〕既至而尚已沒。會伏波將軍馬援至,詔因令均監軍,與諸將俱進,賊拒阨不得前。及馬援卒於師,軍士多溫溼疾病,死者太半。均慮軍遂不反,乃與諸將議曰:「今道遠士病,不可以戰,欲權承製降之何如?」諸將皆伏地莫敢應。均曰:「夫忠臣出竟,有可以安國家,專之可也。」〔二〕乃矯制調伏波司馬呂種守沅陵長,命種奉詔書入虜營,告以恩信,因勒兵隨其後。蠻夷震怖,即共斬其大帥而降,於是入賊營,散其眾,遣歸本郡,為置長吏而還。均未至,先自劾矯制之罪。光武嘉其功,迎賜以金帛,令過家上冢。其後每有四方異議,數訪問焉。   〔一〕 前書音義曰「擢選精勇,聞命奔走,謂之奔命」也。   〔二〕 公羊傳曰「聘禮,大夫受命不受辭,出境有以安社稷全國家者,則專之可也。」   遷上蔡令。時府下記,禁人喪葬不得侈長。〔一〕均曰:「夫送終踰制,失之輕者。今有不義之民,尚未循化,而遽罰過禮,非政之先。」竟不肯施行。   〔一〕 長音直亮反。禁之不得奢侈有餘。   遷九江太守。郡多虎暴,數為民患,常募設檻阱而猶多傷害〔一〕。均到,下記屬縣曰:「夫虎豹在山,黿鼉在水,各有所託。且江淮之有猛獸,猶北土之有雞豚也。今為民害,咎在殘吏,而勞勤張捕,非憂恤之本也。其務退姦貪,思進忠善,可一去檻阱,除削課制。」其後傳言虎相與東游度江。中元元年,山陽、楚、沛多蝗,其飛至九江界者,輒東西散去,由是名稱遠近。浚遒縣有唐、後二山,民共祠之,〔二〕眾巫遂取百姓男女以為公嫗,〔三〕歲歲改易,既而不敢嫁娶,前後守令莫敢禁。均乃下書曰:「自今以後,為山娶者皆娶巫家,勿擾良民。」於是遂絕。   〔一〕 檻,為機以捕獸。阱謂穿地陷之。   〔二〕 浚遒縣屬廬江郡,故城在今廬州慎縣南。   〔三〕 以男為山公,以女為山嫗,猶祭之有屍主也。   永平元年,遷東海相,在郡五年,坐法免官,客授潁川。而東海吏民思均恩化,為之作歌,詣闕乞還者數千人。顯宗以其能,七年,徵拜尚書令。每有駮議,多合上旨。均嘗刪翦疑事,帝以為有姦,大怒,收郎縛格之。諸尚書惶恐,皆叩頭謝罪。均顧厲色曰:「蓋忠臣執義,無有二心。若畏威失正,均雖死,不易志。」小黃門在傍,入具以聞。帝善其不撓,即令貰郎,遷均司隸校尉。數月,出為河內太守,政化大行。   均(常)〔嘗〕寢病,百姓耆老為禱請,旦夕問起居,其為民愛若此。以疾上書乞免,詔除子條為太子舍人。均自扶輿詣闕謝恩,帝使中黃門慰問,因留養疾。司徒缺,帝以均才任宰相,召入視其疾,令兩騶扶之。〔一〕均拜謝曰:「天罰有罪,所苦浸篤,不復奉望帷幄!」因流涕而辭。帝甚傷之,召條扶侍均出,賜錢三十萬。   〔一〕 騶,養馬者,亦曰騶騎。   均性寬和,不喜文法,常以為吏能弘厚,雖貪汙放縱,猶無所害;至於苛察之人,身或廉法,而巧黠刻削,毒加百姓,災害流亡所由而作。及在尚書,恆欲叩頭爭之,以時方嚴切,故遂不敢陳。帝後聞其言而追悲之。建初元年,卒於家。族子意。   意字伯志。父京,以大夏侯尚書教授,〔一〕至遼東太守。意少傳父業,顯宗時舉孝廉,以召對合旨,擢拜阿陽侯相。〔二〕建初中,徵為尚書。   〔一〕 夏侯勝也。   〔二〕 阿陽,縣,屬天水郡,故城在今秦州隴城縣西北。   肅宗性寬仁,而親親之恩篤,故叔父濟南、中山二王每數入朝,特加恩寵,及諸昆弟並留京師,不遣就國。意以為人臣有節,不宜踰禮過恩,乃上疏諫曰:「陛下至孝烝烝,恩愛隆深,以濟南王康、中山王焉先帝昆弟,特蒙禮寵,聖情戀戀,不忍遠離,比年朝見,久留京師,崇以叔父之尊,同之家人之禮,車入殿門,即席不拜,分甘損膳,賞賜優渥。昔周公懷聖人之德,有致太平之功,然後王曰叔父,加以錫幣。〔一〕今康、焉幸以支庶享食大國,陛下即位,蠲除前過,還所削黜,衍食它縣,〔二〕男女少長,並受爵邑,恩寵踰制,禮敬過度。春秋之義,諸父昆弟無所不臣,所以尊尊卑卑,彊幹弱枝者也。陛下德業隆盛,當為萬世典法,不宜以私恩損上下之序,失君臣之正。又西平王羨等六王,皆妻子成家,官屬備其,當早就蕃國,為子孫基阯。而室第相望,久磐京邑,〔三〕婚姻之盛,過於本朝,僕馬之眾,充塞城郭,驕奢僭擬,寵祿隆過。今諸國之封,並皆膏腴,風氣平調,道路夷近,朝聘有期,行來不難。宜割情不忍,以義斷恩,〔四〕發遣康、焉各歸蕃國,令羨等速就便時,〔五〕以塞眾望。」帝納之。   〔一〕 詩魯頌曰:「王曰叔父,建爾元子,俾侯於魯。」尚書曰,周公既成洛邑,成王命召公出取幣錫周公也。   〔二〕 衍謂流衍,傍食它縣。   〔三〕 磐謂磐桓不去。   〔四〕 禮記曰:「門內之政恩掩義,門外之政義斷恩。」   〔五〕 行日,取便利之時也。   章和二年,鮮卑擊破北匈奴,而南單於乘此請兵北伐,因欲還歸舊庭。時竇太后臨朝,議欲從之。意上疏曰:「夫戎狄之隔遠中國,幽處北極,〔一〕界以沙漠,簡賤禮義,無有上下,彊者為雄,弱即屈服。自漢興以來,征伐數矣,其所剋獲,曾不補害。光武皇帝躬服金革之難,深昭天地之明,故因其來降,羈縻畜養,邊人得生,勞役休息,於茲四十餘年矣。今鮮卑奉順,斬獲萬數,中國坐享大功〔二〕,而百姓不知其勞,漢興功烈,於斯為盛。所以然者,夷虜相攻,無損漢兵者也。臣察鮮卑侵伐匈奴,正是利其抄掠,及歸功聖朝,實由貪得重賞。今若聽南虜還都北庭,則不得不禁制鮮卑。鮮卑外失暴掠之願,內無功勞之賞,豺狼貪婪,必為邊患。今北虜西遁,請求和親,宜因其歸附,以為外扞,巍巍之業,無以過此。若引兵費賦,以順南虜,則坐失上略,去安即危矣。誠不可許。」會南單於竟不北徙。   〔一〕 爾雅曰「東至於泰遠,西至於邠國,南至於濮鈆,北至於祝栗,謂之四極」也。   〔二〕 享,受也。   遷司隸校尉。永元初,大將軍竇憲兄弟貴盛,步兵校尉鄧疊、河南尹王調、故蜀郡太守廉范等群黨,出入憲門,負埶放縱。意隨違舉奏,無所迴避,由是與竇氏有隙。二年,病卒。   孫俱,靈帝時為司空。〔一〕   〔一〕 漢官儀曰「俱字伯儷」也。   寒朗字伯奇,魯國薛人也。生三日,遭天下亂,棄之荊棘;數日兵解,母往視,猶尚氣息,遂收養之。及長,好經學,博通書傳,以尚書教授。舉孝廉。   永平中,以謁者守侍御史。與三府掾屬共考案楚獄顏忠、王平等,辭連及隧鄉侯耿建、朗陵侯臧信、護澤侯鄧鯉、曲成侯劉建。建等辭未嘗與忠、平相見。是時顯宗怒甚,吏皆惶恐,諸所連及,率一切陷入,無敢以情恕者。朗心傷其冤,試以建等物色獨問忠、平,〔一〕而二人錯

不能對。〔二〕朗知其詐,乃上言建等無姦,專為忠、平所誣,疑天下無辜類多如此。帝乃召朗入,問曰:「建等即如是,忠、平何故引之?」朗對曰:「忠、平自知所犯不道,故多有虛引,冀以自明。」帝曰:「即如是,四侯無事,何不早奏,獄竟而久繫至今邪?」朗對曰:「臣雖考之無事,然恐海內別有發其姦者,故未敢時上。」〔三〕帝怒罵曰:「吏持兩端,促提下。」左右方引去,朗曰:「願一言而死。小臣不敢欺,欲助國耳。」帝問曰:「誰與共為章?」對曰:「臣自知當必族滅,不敢多污染人,誠冀陛下一覺悟而已。臣見考囚在事者,咸共言妖惡大故,臣子所宜同疾,今出之不如入之,可無後責。是以考一連十,考十連百。又公卿朝會,陛下問以得失,皆長跪言,舊制大罪禍及九族,陛下大恩,裁止於身,天下幸甚。及其歸舍,口雖不言,而仰屋竊歎,莫不知其多冤,無敢啎陛下者。臣今所陳,誠死無悔。」帝意解,詔遣朗出。後二日,車駕自幸洛陽獄錄囚徒,理出千餘人。後平、忠死獄中,朗乃自繫。會赦,免官。復舉孝廉。   〔一〕 物色謂形狀也。   〔二〕 錯

猶倉卒也。錯音七故反。

音五故反。   〔三〕 時上猶即上也。上音時掌反。   建初中,肅宗大會群臣,朗前謝恩,詔以朗納忠先帝,拜為易長。〔一〕歲餘,遷濟陽令,以母喪去官,百姓追思之。章和元年,上行東巡狩,過濟陽,三老吏人上書陳朗前政治狀。帝至梁,召見朗,詔三府為辟首,由是辟司徒府。永元中,再遷清河太守。坐法免。   〔一〕 易,今易州縣也。   永初三年,太尉張禹薦朗為博士,徵詣公車,會卒,時年八十四。   論曰:左丘明有言:「仁人之言,其利博哉!」晏子一言,齊侯省刑。〔一〕若鍾離意之就格請過,寒朗之廷爭冤獄,篤矣乎,仁者之情也!夫正直本於忠誠則不詭,〔二〕本於諫爭則絞切。〔三〕彼二子之所本得乎天,故言信而志行也。〔四〕   〔一〕 左氏傳曰,齊景公謂晏子曰:「子之宅近市,識貴賤乎?」於是景公繁於刑,有鬻踴者,故對曰:「踴貴而屨賤。」景公為是省於刑。君子曰:「仁人之言,其利博哉!」踴謂刖足者屨。   〔二〕 詭,詐也。   〔三〕 論語孔子曰:「直而無禮則絞。」絞,急也。   〔四〕 言而見信,諫而必從,故曰志行。   贊曰:伯魚、子阿,矯急去苛。臨官以絜,匡帝以奢。宋均達政,禁此妖禜。〔一〕禽蟲畏德,子民請病。〔二〕意明尊尊,割恩蕃屏。〔三〕惵惵楚黎,寒君為命。〔四〕   〔一〕 禜,祭也,於命反。   〔二〕 謂人為之請禱也。   〔三〕 穀梁傳曰:「為尊者諱敵。為親者諱敗,尊尊親親之義也。」意諫令諸王歸藩,故云割恩藩屏。音協韻必政反。   〔四〕 惵惵,懼也。黎,眾也。   校勘記   一三九五頁 七行 鮮於褒 按:陰興傳作「鮮於裒」,裒即褒字。   一三九六頁 三行 自稱王伯齊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王伯春」。   一三九六頁一0行 姦(輕)〔軌〕所集 據汲本改。按:今聚珍本東觀記作「姦宄」。   一三九六頁一五行 不過從兄飯 按:王先謙謂御覽四二五引續漢書作「不過從弟兄飯」。   一三九七頁一二行 邵州武岡縣 按:「岡」原訛「剛」,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三九八頁一三行 以錢三百萬 按:汲本、殿本「三」作「二」。   一三九八頁一五行 亦宜所以安之 按:王先謙謂「宜」下奪一「思」字。   一三九九頁 六行 敢不自聞 集解引蘇輿說,謂「自」疑「以」之誤。今按:「以」字本作「

」,與「自」形近而訛。   一四00頁 六行 亦當宜譴舉者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宜」當作「並」。   一四00頁 九行 雖令不(行)〔從〕 據汲本、殿本改,與今論語合。   一四0二頁 二行 吾兄子常病一夜十往 按:「常」當作「嘗」,御覽四七八引正作「嘗」。「往」當作「起」。刊誤謂麻延年雲,唐睿宗下詔,用十起作元子事,本出於此,明當作「起」也。   一四0二頁 八行 少子頡嗣 按:刊誤謂倫未嘗有爵,無緣言「嗣」,明多此一字。   一四0三頁一0行 盜賊群輩 按:御覽三三二引「輩」作「聚」。   一四0三頁一一行 歲中至數千家 按:汲本「中」作「終」。   一四0四頁 一行 中常侍單超兄子匡 按:集解引沈欽韓說,謂考異雲楊秉傳作「超弟」,宦者傳作「超弟子」。   一四0五頁 一行 此二臣以可死而不死者 按:王先謙謂「以可死」當為「可以死」。   一四0五頁一二行 昔者管(子)〔仲〕欲立公子糾而不能 據汲本改。按:說苑作「子」,校補謂傳文既作「管仲」,在子路之問,亦不應一口兩稱,作「子」者,蓋踵今本說苑之誤。   一四0六頁 五行 有受人酒禮者 按:王先謙謂御覽二五三引續漢書,「酒禮」作「雞酒」。   一四0六頁 八行 意獨身自隱親 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隱親」作「隱視」,親視形近而訛。黃山謂柳說是,古隱與{隱木}同,隱視猶言審視也。   一四0六頁 九行 案察之〔也〕 據汲本補。   一四0六頁一一行 御治〔也〕 據汲本、殿本補。   一四0七頁 一行 光武得奏以(見)〔視〕霸 集解引顧炎武說,謂「見」當作「視」,古「示」字作「視」,謂以意奏示霸也。王先謙謂顧說是。今據改。   一四0七頁 七行 〔縣〕人防廣為父報讎 據汲本、殿本補。   一四0八頁 七行 喜懼相併 按:汲本、殿本「並」作「半」。   一四0九頁 七行 (常)〔嘗〕以事怒郎藥崧 校補謂「常」當作「嘗」,各本皆失正。今據改。   一四一0頁 九行 出私錢萬三千文 按:刊誤謂古人言錢不曰文,世俗乃有此文,明多一「文」字。   一四一一頁 二行 (決)〔浹〕日而成 據汲本、殿本改。   一四一一頁 九行 尚書郎伯使一人 按:汲本、殿本作「二人」。   一四一一頁一一行 宋均字叔庠南陽安眾人也 殿本考證引何焯說及王先謙集解引通鑑胡注,俱謂宋均本姓宗,作「宋」乃傳寫之誤。今按:通鑑胡注引張說宋璟遺愛頌,證明「宗均」之訛為「宋均」,自唐已然。   一四一一頁一三行 客授潁川 汲本、殿本「授」作「游」。按:下又雲「客授潁川」,明作「游」者非也。   一四一三頁 七行 浚遒縣屬廬江郡 按:「廬江」當作「九江」。集解引洪頤烜說,謂郡國志浚遒縣屬九江郡,注云屬廬江,誤。   一四一三頁一四行 均(常)〔嘗〕寢病 據汲本改。   一四一四頁 八行 擢拜阿陽侯相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阿陽縣屬漢陽郡,不雲侯國,而上黨之陽阿為侯國,此「阿陽」或「陽阿」之誤。   一四一五頁一四行 章和二年鮮卑擊破北匈奴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為章和元年事。   一四一七頁 三行 辭連及隧鄉侯耿建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耿純傳宿封隧鄉侯,非建也。坐楚事為耿阜,以東光侯徙封莒鄉侯。「隧」當作「莒」,建當作「阜」。   一四一七頁一一行 咸共言妖惡大故 按:汲本「故」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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