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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非離婚不可?

  除了辨認彼此的差異,以及尋求可能的解決方法之外,徘徊在離婚邊緣,痛苦不已的人也不妨大膽想想:「我在這樁婚姻中要的是什麼?我努力的,又得到我想要的嗎?」經過實際的估量,有助於澄清內心的混亂與痛苦,作出日後不會後悔的決定。

  離婚人數逐年有顯著的增加趨勢。離婚真能解決所有的問題嗎?怎麼樣做決定才不會後悔?

  現代人婚姻不如從前穩定,來得快去得也快,很多是在衝動之下離婚,事後才發現問題更多,不知如何善後,懊悔不已。

  離婚真的能解決所有問題嗎?在動了離婚的念頭後還可以想想哪些問題?

  迷思1: 再也無法處理彼此差異?

  不同於談戀愛的浪漫與濃情蜜意。婚姻是在處理彼此的差異,以及滿足對方的需求與期待,從不同個案居然可看到一些共同性。

  小到擠一條牙膏,大到金錢的使用、親子教育或姻親的相處,每對夫妻多少會出現差異,很多還背負著原生家庭的觀念與影響。

  像電影《Kiss 情人》,作家先生個性浪漫,不拘小節,常突發奇想,製造意外的驚喜,逗得孩子開心不已。太太卻受父母影響,生活嚴謹,一絲不苟,對先生製造的驚喜常潑冷水。婚前最吸引他們的特質,在婚後卻變成最大的差異 --- 所謂個性不合。

  她們曾經吵到谷底,冷漠以對,也曾經分居,認真思考是否要離婚。最後,兩人各退一步,願意努力縮短彼此差異,為孩子婚姻繼續這段婚姻。

  當然,每對想離異的夫妻原因不盡相同,但婚姻專家建議,不妨從婚姻的現實面去問問自己:「引發自己或對方想離婚的最大問題和差異是什麼?這個差異是否已大到無法解決、再也走不下去?」

  像有一對夫妻曾為是否要接媽媽同住意見不合,互丟狠話,幾乎要分手,因為兩人都各執一詞。先生想回饋反哺之恩,太太卻對婆媳關係感到緊張,怕相處不來,兩人有極大的差異。最後,他們決定在離家500公尺處買房子給媽媽住,達到就近照顧的目的,也紓緩了妻子的焦慮。

  其實離婚和不離婚的夫妻會碰到的問題都是一樣的,只是處理的方法不太一樣。

  迷思2: 婚姻中已得到我想要的?

  除了辨認彼此的差異,以及尋求可能的解決方法之外,徘徊在離婚邊緣,痛苦不已的人也不妨大膽想想:「我在這樁婚姻中要的是什麼?我努力的,又得到我想要的嗎?」經過實際的估量,有助於澄清內心的混亂與痛苦,作出日後不會後悔的決定。

  位居金融要職的曉玲曾在幾年前碰到先生經商失敗,當時非常擔心家庭受到連累,晚上焦慮到睡不著,也打定主意要離婚,離開那個不爭氣的先生。最後,在婚姻諮商的協助下,一層層剝開心中的焦慮與混亂,緩了離去的念頭。

  首先,是先確認當時的法律條文,確定夫妻財產分開就不會受連累。此外,她的諮商者還問她:「離婚後真的能得到你要的嗎?」她就開始想,如果何先生離婚了,就要他搬出去住,因為房子也是她的,但兩個小孩就沒人照顧,因為那時保姆正好離職。此外,那時候每個月才給先生一筆不多的錢當家用,遠比一個月付保姆費來得少,其實是虧欠先生的,而且保姆也不會像先生這樣愛小孩。

  算來算去,曉玲終於看清楚,先生除了不善經商,負債之外,他是個好爸爸,也很愛家,是她在婚姻中最需要的,讓她無後顧之憂拼事業。因此,她打消離婚的念頭,幾年後婚姻狀況越來越好,甚至還借錢資助先生再度創業。

  世界上真的沒有完全美好、無裂痕摩擦的婚姻。哪樁婚姻不是坑坑疤疤,問自己要什麼,恐怕更實際重要。

  即使是碰到婚姻最大的殺手---外遇, 心中自然充滿了痛苦和憤怒,但看到先生對孩子的愛與付出,讓她不願輕易離婚,她自述,「讓孩子好好成長,有完整的父愛,比自己的幸福更重要。」但她的閨中密友曉玲卻不這麼想,同樣是面對先生外遇,她堅持離婚,獨自撫養孩子,因為她堅持在婚姻里忠誠甚於一切。

  迷思3: 離婚會比較好?

  想像一下離婚後的狀況,也有助於自己審慎考慮是否要離婚。

  比如說,有些人在離婚後才驚覺到原本要叫他爸媽的人,現在已經不能再叫,心理上有很大的失落。原本是某人的太太或先生,現在也不是,會有情感上的落差。更實際的是沒有人在為自己付賬單或是一起負擔房貸。或是下班回家獨自一個人面對空蕩蕩的屋子,沒辦法天天見到小孩。

  有些夫婦到了離婚協議的階段,被問到:「小孩子跟誰過年?」、「你要怎麼跟孩子碰面?」,警覺到離婚後的情況,才打消離婚念頭。

  離婚絕不只是要離開這個討厭的人,而是要面對法律、財務、心理、情緒和社交關係各方面的改變。

  因此,不妨在動了離婚念頭之後,先找人談談。例如,透過離婚前的諮商,可釐清彼此的需要,整理混亂的情緒,也許還有調整空間。即使最後決定離婚,也可以作好準備,將撕裂的傷害降到最低。

  碰到特殊情況,像家暴,更應該做好準備才能離婚,而不是在口頭上一直宣示要離婚,及其丈夫更大的憤怒而遭到更大傷害。像是找到救助婦女的支援團體,再有安全的庇護場所和計劃後才離開有暴力傾向的丈夫,才不會連累無辜的家人。

  許多受虐婦女常陷於回不回去的兩難,非外人所能體會,婚姻諮詢專家建議受虐婦女思考以下幾個問題,在決定是否繼續這段婚姻,像是「希望先生有什麼改變?」、「對方是否真的有意願改變?」、「回去後有什麼好處?不回去又有什麼好處?」

  如果真的決定要離婚,不妨進一步尋求離婚協議商談,討論孩子的監護權和探視權,而不需要上法院劍拔弩張,加深彼此的仇恨與誤會,夫妻兩人就算走不下去,也不要影響扮演父母的角色與親職能力。

  相愛容易相處難,如果真處不下去,想要逃離圍城,也要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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