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與商業關係的歷史源流與現代啟示
隨著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和市場經濟的成熟完善,新的經營理念和價值判斷應運而生。於是,有「儒商」、「佛商」等概念的出現。雖然佛教與儒教同為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儒教是本土的倫理教化的入世之教,學界與社會對儒商的認識和研究似乎更深刻一些。儘管佛教產生於異域,在中國的傳播中經歷了不同的時代,作為圓滿揭示宇宙、人生實相的理論體系,佛教圓融涵概了世法和出世法,同樣蘊涵了現代社會的普遍的倫理價值和獨特的商業精神。所以,「佛商」作為社會現象的出現和普及、作為學術對象的研究和深入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一、印度佛教與商業關係的歷史淵源
佛陀時代,社會財富的是日益增長佛教產生的重要因緣之一。公元前6世紀—公元前5世紀的古代印度,經濟空前發展,手工業和商業非常繁榮,這促進了城市的形成和繁榮。掌握軍政事務的剎帝利和從事生產活動的「吠舍」是社會上最活躍的階級。社會財富的增長和各國王權的上升導致了爭霸戰爭的不斷發生,而經濟的急劇發展和列國兼并引起社會階級結構的變化,這使印度的思想界特別活躍。除了婆羅門思想外,還有許多學派思潮。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佛陀以帝王的家業、顯赫的身世,在與生俱來富貴尊榮的境遇中翻然覺悟,為眾生苦難的最終解脫,棄王位而出家,證悟、創建了佛教。
佛陀在傳教過程中在各地組織了許多僧團,得到了一些國王、大臣和富商的支持,創建了諸多精舍寺院,擴大了佛教的力量和影響。佛陀傳教所走的道路,基本上是商道。《長阿含·遊行經》比較系統地記載了佛陀成道前由北向南所走的路,以及入滅前由南向北走的路,這兩條路便是當時的商道。佛陀的傳教一直得到商人和王族的支持。佛陀經常說法的舍衛城祗園精舍就是富商須達多布施的。從世間法的角度,社會必須相當富庶才能供養托缽化緣的僧團。「社會的和平經濟福利對於佛教本身的成就,對於它的僧團和他們的梵行生活的興旺和推廣,對於研究教義,對於這一切都是極關緊要的」。所以,佛陀在八正道中對於在家的佛教徒提出「正命」、「正業」,就是以正當的職業過正當的生活,要從事愛護生命,布施行善,遵守誠信道德等善行。佛法不離世間。佛陀的教化作用在於,使「生活於合理繁榮的社會、生活於社會演化的有利階段中的人們去體認深思苦和樂的實在性,去發現即使在富裕生活中所極力謀求的快樂究極分析起來也仍然是某種形式的苦,然後才能拋棄世俗生活,去當佛教比丘或比丘尼,過清凈梵行生活。」可見,在原始佛教時期,在世間法層面上,佛教與商業關係十分密切。
佛教的教義及其傳布的原則就是「契機契理」。一切佛陀的教言必須根據不同時代的特點,從出世法和世間法的不同角度觀察問題。
在印度1600多年裡,佛教經歷了從原始佛教向部派佛教、大乘佛教、密乘佛教的嬗變。公元12-13世紀,在穆斯林軍隊的沉重打擊下,佛教在其長期生長的故土滅絕。這與佛教教旨偏重出世,出家僧團脫離民眾有重大關係。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綜觀佛教的興衰歷程,在於對出世、入世的分寸把握。
二、中國古代社會的佛教與商業
佛教在兩漢之際傳入中土,魏晉南北朝時期在中國生根開花,隋唐時期達到鼎盛。經過數百年的文化融合,佛教成為與儒教、道教鼎足而立的中國傳統文化的組成部分,成為影響中國人價值觀念、思維方式、宗教信仰、精神風貌、社會習俗的重要因素。中國佛教隨著中國社會進程的演進而變化。由於內外各種因素,漢傳佛教在南宋末已略顯衰落的徵兆,到了清代,佛教的衰頹之勢更是萬牛難挽。[6]佛教的社會功能、佛教與商業關係也在這個總體進程中跌宕起伏。
中國古代社會是農本經濟的社會,「重農輕商」始終是政府政策和社會價值的取向。佛教的商業倫理價值受到抑制。對僧團本身而言,到魏晉時期,僧團生活主要依靠國家、官僚、富商及百姓的布施,沒有固定收入和寺院財產。南北朝時期,在帝王支持下,寺院經濟迅速發展起來,使僧團有了穩定的生活基礎。寺院經濟是社會經濟的組成部分。但是,由於部分官僚地主認為寺院經濟削弱了政府的賦稅和國家的兵源,於是便出現了沙汰、廢佛之舉。佛教史上的「三武一宗」的滅佛事件都有經濟的動因。所以,自唐朝百丈懷海以後,僧團形成了「農禪並重」和「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優良傳統,禪宗因此而風行天下。在社會生活中,寺院經濟發揮了積極的社會功能,它們常做賑災濟貧、修橋補路、施衣施飯、治病收孤等慈善事業,補救了人民的生活。
由於佛教信仰已經成為中國民眾的基本信仰,商人也是佛教信眾的重要組成部分。儘管沒有官員、士人那樣顯赫,商人仍然是佛教事業的重要支柱。在三教合一的大趨勢下,佛教和儒教、道教一樣對中國的商人施加了影響。在明清時期的山西、陝西建立的眾多會館中,建築構造和職能充分體現了這種精神和影響。
三、近代以來的佛教與商界互動
鴉片戰爭以後,佛教與中國社會一起經受了西方侵略造成的種種磨難。隨著堅船利炮而來的西方資本主義物質、精神文明體系,對包括佛教在內的中國傳統文化構成猛烈的撞擊。政治基礎的削弱,傳統佛教經濟基礎的崩潰,科學、無神論和基督教的挑戰,佛教自身的積弊使佛教的生存絕續面臨嚴峻的挑戰。在此背景下,居士佛教逐漸成為佛教的主流。其作用主要體現在學術研究和宗教活動方面。這鮮明地體現在佛教與工商業關係上。
隨著近代工商業的發展,民族工商業者群體迫切需要能夠接納西方物質文明的民族宗教。當時,太虛法師的主張適應了他們的需要。因此,太虛法師的主張得到了他們的贊同和支持。1918年,在他們的共同推動下,以上海工商界人士為骨幹的上海佛教居士林成立。此後,全國各大中城市紛紛建立了類似的佛學居士團體,其主持者、積极參加者不少是與太虛法師有聯繫的工商業人士,也因此感召了更多資本家歸依佛教。此外,著名華僑領袖陳嘉庚等人紛紛在內地捐資建寺,表達對佛教事業的支持。在民族工商業與外資傾銷的激烈競爭中,佛教信仰給民族工商業者以相當大的心理支撐,佛教倫理的宣傳也有助於形成工商業順利發展的社會環境。由於基督教的「洋教」色彩,許多工商業者背棄基督教而歸依佛教。工商業和市民階層代替地主和農民成為佛教事業的主要支持者,而且不再限於建寺塑像、供養僧尼,而是更多用於文化、教育和社會福利事業,從而促進了佛教自身的現代化。
然而,好境不長。自1931年日寇入侵到文革結束,大陸佛教和中國社會發展歷程一樣,接連遭受了慘重打擊。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建設突飛猛進,各類企業空前發展,中國佛教事業也進入恢復和振興的新時期。大陸企業家中的佛教徒或捐資興教,或運用佛學理念進行企業管理,或投資寺院共同開發旅遊文化事業,形成了佛教與商業良性互動的互補互利的關係。儘管大陸工商界對佛教的重視、對佛教精華的挖掘還很不夠,但勢頭正在發展,意義深遠。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台灣和香港的成就和經驗值得學習和借鑒。
四、佛教倫理的商業價值
中國佛教倫理思想是中國佛教思想的重要內容,也是中國傳統倫理思想的有機組成部分。作為宗教倫理,它不僅是佛教徒的行為規範,也是世俗百姓的道德約束力。作為洞徹宇宙人生真相的宗教,佛教倫理具有超越時空的普遍的價值和意義。佛教倫理「從其實質內容來看,是人類生存智慧的總結,也是人類道德智慧的結晶。它不僅不排斥社會倫理,而且具有普遍的實踐意義,又十分吻合當前世界形勢的需要,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應用價值。」其中,包含著豐富的經濟倫理內容,具有重要的商業價值。
緣起論為商業經營提供管理指導和發展方向。緣起就是借著種種條件而產生現象的原理。它認為一切事物均處於因果聯繫中,依一定條件生起變化,以此解釋世界、社會、人生以及各種精神現象產生的根源。緣起說不僅為佛教的中心思想,也是佛教與其他宗教、哲學不同的地方,它是佛教獨有的特徵。佛教的各種經論和宗派均以緣起說為自己全部世界觀和實踐活動的基礎理論。作為通達佛學智慧的管理者,根據緣起理論在經營中會得到多方面的啟示:第一,根據緣起說的觀點,系統地經營管理企業。從整體觀、系統觀的角度觀察自身、家庭、企業和社會的關係。這是小系統、中系統、大系統和巨系統的關係,是動態的、開放的、互動的過程。第二、根據緣起的無限性,商業活動的對象不僅是人,而且包括制度、器物、文化和環境;不僅是現實的市場滿足,還要預測和把握未來。這要求企業的管理者從縱向發展和橫向聯繫上思考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問題。第三,緣起的因素沒有價值的判斷取向。無論過去的,還是現在擁有的,還是未來的,都有好與壞的兩面性。這啟示管理者達觀地看待事業發展中的成就與挫折。
果報論是佛教價值觀的基礎,是商業道德的基礎。佛法為宇宙人生的普遍真理,超越世間種種差別相,具有永久性、普遍性,得到英國著名歷史學家湯因比、世界著名科學家愛因斯坦的高度評價和認同。果報論與善惡關相連,是佛教倫理在信徒中產生信仰力量。「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薄,時候未到,時候一到,馬上就報」成為民間廣為流傳的信仰。果報論有兩個重要特點:強調「業感」而否定外在的賞善罰惡的主宰或者執行者;強調業報的自作自受,否定他人代為受報的可能性。所以,它把人的遭遇和命運的主動權交給了人們自己手中,從而把人們引向「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的人生道德實踐。這是人對道德行為的選擇內化為自覺的強大驅動力、支配力、約束力,這種道德自律的壓力和精神,成為道德選擇的重要保證。它不是外在的強迫力量,而是化為人的理性自覺。所以,一個正信的佛教徒必然是一個道德高尚的人;一個高明的企業家必然發現佛法蘊藏的無窮的價值。一個佛化的企業如同一個佛化的家庭,必然是社會的楷模。佛教倫理與市場經濟下的商業道德是完全一致的。佛教教義本身,也包含了某些商業倫理規範。例如,佛教強調了從事經濟活動的六種「非道」,即禁止佛教徒使用六種謀取財物的不正當手段,從而確立了佛教信徒的經濟活動倫理規範。
「自利利他」是大乘佛教的重要思想,也是工商業經營的目的和歸宿。根據無盡緣起的理論,眾生永遠是同現實世間聯繫在一起的。自我的解脫要寓於自覺覺他的菩薩行。因此,大乘佛教與小乘佛教在實踐上的區別是:它認為人生問題不應孤立解決,應當全面解決,不僅要自己解除痛苦,也要使他人解除痛苦,也就是強調眾生的「共業」的共同轉化。他們強調努力使自己的宗教實踐不脫離世間的實際,在現實中求得解脫。中國佛教在傳播過程中,一直是走大乘入世的路子。六祖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中國佛教始終把世間法和出世間法看作不可分離的統一體。近代以來,太虛法師大力倡導人間佛教,印順法師和趙撲初繼續發揚光大,星雲法師在實踐上卓有成效。大乘佛教要求修行實踐的目的在「利他」,以「發菩提心,立大誓願,以大慈悲,教化利樂有情」的菩薩行為宗旨。佛教徒不僅要遵守「五戒」、「十善」,還要具「四無量心」、修「四攝法」,六度萬行。根據《菩薩地持經》,違背菩薩道的純自利、純他利都「應知應斷」。 這對於利己主義和享樂主義都是反對的。作為社會組織的工商業企業應該吸收「自利利他」精神,把企業的社會功能、社會責任、社會使命作為企業的終極目標。佛化的企業應該把「自利利他」的因果必然性上升為企業精神,激發員工的責任感、創造性、積極性和進取精神。總之,佛教可以為工商業企業提供作為企業精神核心內容的價值觀。這是其他學派思想不能比擬的。個人和企業的最終目的不是個人,而是眾生和社會,明了這個道理,工商業者的主觀世界才更加開闊,客觀上更加從容,圓融地處理相關事務,達觀地看待成敗。
佛法如寶庫,取之不盡,用之不竭。通達於世出世法,圓融在個人與社會。知之者少,用之者少,揮灑自如者更少。佛法不棄人,人自棄耳。
五、幾點啟示
佛教作為中國五大宗教之一,已經和中國人的社會生活緊密結合在一起。作為一個社會歷史文化現象和社會實體,佛教自身同樣具有組織、控制、經濟、心理調節、文化等各種功能。無論過去或未來,佛教將一如既往地發揮巨大的影響力。綜觀佛教與工商業關係歷史與現實,可以得出以下幾點啟示:
一、「佛商」作為商業經營評判的類型和現象,將越來越普遍地為社會認同、接受。中國台灣佛商的極度成功給大陸佛教界及商業界很多啟發與借鑒。星雲大師在佛光山的理念與實踐使佛教成為生活的、人間的、活躍的、開拓的、聯誼的、國際的、現代的佛教。2003年,從商業道德評判的角度,中國商人被分為哲商、儒商、奸商、和商、佛商和官商。中國被稱為佛商的是鳳凰衛視的總裁劉長樂和青島雙星的老總汪海。他們的經營理念深得佛家精髓。2004年,佛教商業化品牌在中國營銷界出現與興起,是一個比較特殊而有必然的現象。香港旭日集團董事長楊釗居士認為,「佛商」的「佛」是創造精神財富(文明),解決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心靈快樂、生死等問題;「佛商」的「商」是創造物質財富(文明),解決溫飽、小康、富裕等問題。這種正面的正確的看法和認識為越來越多的人們所接受。隨著市場經濟的完善和發展,面對社會多元化的趨勢和人們精神生活的多方面需要,佛商面對中國2億佛教信眾,天地廣闊,大有可為。
二、佛法包含超時空的普世價值,不變隨緣,隨緣不變。佛商應該發揚太虛大師以來的「人間佛教」精神,以自己的成功實踐證明佛法與世間不違,佛教通過自身的調適,完全能夠與時俱進,與社會主義社會發展相適應。佛商的作為不僅是利己利人的世間法,也樹立在佛教徒在社會上的榜樣,擴大了佛教的社會影響,具有弘揚佛法的無量功德。
三、發揚自利利他的菩薩行精神,統一個人、企業、社會的追求目標,努力創造多贏局面。協調好入世與出世的關係,把握個人佛法修行與利益眾生的關係、手段與目的的關係。深圳恆運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郭泰誠把佛商作為商業經營的最高階段和境界,認為:「商人一般會經歷三個階段,奸商、儒商、佛商。無奸不成商,最初進入這個社會,什麼都不懂,只能夠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事、去摸索,那時的想法就是就是為了賺錢,為了賺錢,人會比較偏頗、極端、不擇手段,所以就奸。在這一階段賺到錢後,就自然會轉化成儒商,這時候做事就會考慮到各方面的利益。到達佛商階段,做事則不單純以賺錢、利益為目標了,那時可能更關注一些比較理想化的目標。」作為一個真正的佛商,自始至終都應該把社會的需要放在首位,個體和目標與社會目標始終是一致的。同時,應該認識到,世間的事業不是最終的目的。如果沉迷其中就喪失了基本的方向。所以,要「為而不有」,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情,做到世出世法的圓融通達。
四、佛商要回饋佛教僧團,以自己的力量優勢護持佛法,使正法常駐。僧團是佛教正法駐世的載體和象徵,與世間在家信徒是共生關係。佛商可以通過各種形式參與、支持僧團自身的發展,應該具有布施的無量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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