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鄉鎮紀檢監察組織`規範化建設的意見

發表日期: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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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各鄉鎮黨委、政府,縣直有關單位: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發[2009]9號),以及中紀發[2009]9號、閩紀發[2009]13號、閩委編辦[2009]184號、岩紀發[2010]3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市紀委三屆八次全會和縣紀委第十一屆七次全會的部署,加快推進鄉鎮紀檢監察組織規範化建設,為全面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提供有力保障,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意見。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關於「紅土清風」反腐倡廉工作品牌建設和縣紀委第十屆七次全會的決策部署,大膽創新、先行先試,典型帶動、整體推進,進一步加強我縣鄉鎮紀檢監察組織規範化建設。二、工作目標通過縣、鄉兩級共同努力,實現全縣鄉鎮紀檢監察組織「六有」,即:有人辦事、有章辦事、有權辦事、有錢辦事、有力辦事、有效辦事,使我縣鄉鎮紀檢監察組織規範化建設走在全市的前列。三、任務措施(一)健全組織夯基礎鄉鎮紀檢監察組織是基層反腐倡廉組織基礎,要以組織機構完善為龍頭,以專職幹部配備為核心,著力健全鄉鎮紀檢監察組織,夯實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基礎。1、建立機構。各鄉鎮設立鄉鎮監察室,按鄉鎮政府的中層機構設置,作為縣監察局派駐鄉鎮的監察工作機構,履行鄉鎮行政監察工作職責。各鄉鎮監察室所需人員從本鄉鎮內部調劑解決。2、配強隊伍。各鄉鎮紀委、監察室應配齊紀委書記1人、專職紀委副書記兼監察室主任1人。專職紀委副書記為鄉鎮黨委的中層正職。一類鄉鎮:臨江、臨城、蛟洋、古田、才溪、南陽設紀委委員9名,二類鄉鎮:湖洋、中都、官莊、廬豐、藍溪、稔田、太拔、溪口、白砂、舊縣、通賢設紀委委員7名,三類鄉鎮:下都、珊瑚、茶地、泮境、步雲設紀委委員5名。紀委委員人選一般從非被監督單位里素質高、能力強的工作人員中產生。同時,必須充分考慮紀委委員人選的年齡、知識結構的優化搭配。鄉鎮紀委屆中出現紀委委員變動空缺的,應當由鄉鎮黨委報經縣紀委同意後按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補齊。嚴把幹部進口關,逐步建立鄉鎮紀檢監察幹部資格准入制度,新錄用鄉鎮紀檢監察幹部,一般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工作經歷或專業背景與擬任職位相適應。3、規範任免。對於鄉鎮紀委書記的提名、任免和調動,由縣紀委商縣委組織部提出方案,報縣委決定或進行選舉。鄉鎮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和專職紀檢幹事的調配任免,由所在鄉鎮黨委政府在考察的基礎上,提出任免意見,報縣紀委監察局同意後,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二)明確職責定任務鄉鎮紀檢監察組織承擔著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服務經濟發展、保護農民群眾利益的重要職能,其職能的發揮事關農村和諧穩定,事關新農村建設成效。各鄉鎮紀檢監察組織必須按照職責要求,扎紮實實做好各項工作。4、鄉鎮紀委職責。主管鄉鎮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所屬轄區內黨組織和黨員遵守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的情況;協助黨委研究黨風方面存在的問題,適時作出關於維護黨的紀律的決定;經常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推進農村廉政文化建設;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確保各項強農惠民政策落到實處;檢查和處理所屬轄區內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和取消涉案黨員的處分;受理職責範圍內的檢舉、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權利,對受處分黨員幹部回訪教育;督促落實黨務、政務、村務公開,監督規範農村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認真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抓好紀檢監察隊伍自身建設;承辦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5、鄉鎮監察室職責。主管鄉鎮行政監察工作,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上級行政監察部門、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做好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監督檢查鄉鎮政府及其工作人員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行政決定、命令的情況;監督檢查鄉鎮政府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及同級黨委重大決策部署情況;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開展專項監察,促進鄉鎮政府各項工作任務按時完成;受理對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受理監察對象不服行政處分決定或者行政處分複核決定、監察決定的申訴,調查處理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開展效能監察,實施行政不作為問責規定,落實效能嘉獎告誡制度,督促規範政務公開行為;開展政風行風建設,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督促各項強農惠民政策落實,促進政風行風好轉;協助鄉鎮紀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承辦縣監察局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6、鄉鎮紀委委員職責。認真學習宣傳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帶頭貫徹執行各級紀委全會的決議和決定;參與開展農村反腐倡廉教育和推進位度建設;參與對扶貧、救災、救助、移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農業和農民直接補助等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檢查;認真解決群眾來信來訪等問題,參與所屬轄區內黨組織和黨員違紀案件查處和申訴受理;參與紀委工作計劃、總結的討論,提出工作建議;負責督促指導掛鉤聯繫村(居)、企業、所(站)等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經常與各黨支部紀檢委員溝通聯繫,對工作不落實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詢問和質詢;密切聯繫群眾,注重了解群眾對黨員幹部的反映和思想動態,認真排查和化解矛盾糾紛;承辦鄉鎮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服從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安排,積极參与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案件調查等工作。(三)增加投入保硬體要積極創造條件,多渠道、多方面爭取籌措資金,切實夯實鄉鎮紀檢監察組織忠誠履行職責的物力財力基礎。7、完善設施。各鄉鎮紀委監察室硬體設施建設至少要達到以下「十有」標準,即:有機構牌匾;有獨立辦公室; 有制度上牆;有電腦;有印表機;有傳真機;有碎紙機;有檔案櫃;有舉報電話;有黨風廉政建設意見箱。並隨著經濟發展,逐步配備其他大件裝備設施。8、經費保障。鄉鎮紀委監察室業務裝備建設和辦案工作所需資金,按財政分配體制,由縣、鄉兩級財政統籌安排,並建立健全業務裝備建設專項經費保障長效機制,2010年實現全縣所有鄉鎮紀委監察室的業務裝備建設和辦案專項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並參照當地政法機關的預算標準核定,且專項經費隨著經濟發展逐年增加。一類鄉鎮每年安排紀檢監察專項經費不少於4萬元,其中1萬元由縣財核撥,鄉鎮確保配套不少於3萬元;二類鄉鎮每年安排紀檢監察專項經費不少於3萬元,其中1.5萬元由縣財核撥,鄉鎮確保配套不少於1.5萬元;三類鄉鎮每年安排紀檢監察專項經費不少於2萬元,其中由縣財核撥2萬元,鄉鎮必須確保配套資金。同時,要求紀檢監察專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每年縣財政核撥的資金,須由縣紀委對使用情況進行審核後,再由縣財給予劃撥。(四)提升素質強隊伍切實採取各種有效措施,不斷提升鄉鎮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確保鄉鎮紀檢監察幹部能幹事、干成事、不出事。9、教育培訓。鄉鎮紀委書記業務培訓,納入市紀委幹部培訓計劃,原則上5年內參加市紀委或市委黨校舉辦的脫產培訓累計時間不少於1個月。鄉鎮紀委專職副書記、監察室主任、紀委委員培訓納入縣紀委監察局幹部培訓計劃,原則上5年內要輪訓一次,培訓累計時間不少於15天。培訓內容要與實際工作緊密結合,注重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力求通過培訓,全面提升鄉鎮紀檢監察幹部的政策理論和執紀執法水平。10、實踐鍛煉。採取跟班學習、抽調辦案、遴選掛職等方式磨礪鍛煉鄉鎮紀檢監察幹部。每年安排一批鄉鎮紀檢監察幹部到市、縣兩級紀委監察局跟班學習或掛職鍛煉,選派縣紀委監察局機關年輕幹部到鄉鎮紀委監察室掛職鍛煉。縣紀委監察局辦理案件可抽調鄉鎮紀檢監察幹部參與陪護或調查。11、輪崗交流。加大鄉鎮紀檢監察幹部輪崗交流力度。鄉鎮紀委書記、副書記、監察室主任、專職紀檢監察幹事在同一崗位連續工作5年以上,原則上實行輪崗或交流。鄉鎮紀委書記的輪崗交流,由縣紀委商縣委組織部提出方案,報縣委決定或進行選舉。鄉鎮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專職紀檢監察幹事輪崗交流,由上級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五)激活機製作保障必須緊密結合實際,深入調查研究,大膽探索創新,健全完善一整套能夠確保鄉鎮紀檢監察組織高效有力順暢運轉的長效機制,為鄉鎮紀檢監察組織順利開展各項工作提供製度保障。12、健全制度。一是健全紀委監察室內部運行制度。各鄉鎮紀委監察室要不斷完善並執行好學習、議事、調研、工作例會、工作報告、信息報送、內部監督、工作日誌、紀委委員工作分工、掛鉤聯繫、責任和考核、責任追究等制度。二是健全權力監督制約制度。落實鄉鎮紀委書記參加鄉鎮黨委書記辦公會議制度,對鄉鎮黨委的事權、財權、人事權等重大決策實施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督。同時,建立完善鄉鎮八項監督制度,即:招投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黨務政務公開制度、黨內同級監督制度、重大事物管理制度、幹部隊伍管理制度、黨員幹部廉政談話制度、效能嘉獎告誡制度等。13、規範執紀。一是規範紀檢信訪舉報工作。認真受理涉及黨員、黨組織及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做好收信登記,送閱審批、查辦結案、複信回訪和立卷歸檔等工作,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建立完善首訪責任制,對應由本級紀檢監察組織辦理的問題,要限期將辦理結果答覆來訪人。二是規範案件檢查工作。嚴格審批報備手續,規範受理、初核、立案、調查和移送審理等工作程序,做到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三是規範案件審理工作。做好受理、審核、審議、定性量紀、處理、處分執行、回訪教育等環節的工作,加強案件協審管理,嚴把案件質量關,確保處分決定執行到位。同時,深化「鄉案聯審」,提高案件審理整體水平。14、完善機制。針對各鄉鎮紀檢監察工作的特點,制定科學合理的目標管理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評激勵機制,強化對鄉鎮紀委書記、專職副書記、監察室主任、專職紀檢幹事、紀委委員的責任考核,做到獎優罰劣,推動工作落實。(六)發揮作用當前鋒鄉鎮紀檢監察組織要發揮維護黨紀法規、保護群眾利益、解決群眾訴求的作用,在「六做」上下功夫,即:做監管「三資」的事、當集體財富的監護人,做懲腐治惡的事、當秉公執紀的鐵面人,做廉潔教育的事、當鄉土清風的吹拂人,做清障除礙的事、當發展之路的養路人,做化解矛盾的事、當和諧穩定的調解人,做糾風便民的事、當農民群眾的貼心人。15、找準定位。鄉鎮紀檢監察組織建設要與新農村建設緊密結合起來,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開展工作。要進一步規範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制度;要深入推進廉政文化進農村活動,積極探索對農村黨員幹部教育管理的有效載體和辦法;加強農村黨員幹部作風建設,下大力氣解決基層幹部作風不實、簡單粗暴、辦事不公等突出問題;加強對各項強農惠民政策落實情況和農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轉、土地徵用、村級組織選舉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和糾正侵害農民物質利益、民主權利的突出問題。16、合理分工。鄉鎮黨委政府的「兩委」會不能取代鄉鎮的紀委會。各鄉鎮黨委要為紀委監察室履行職責創造有利條件,在工作分工中盡量減少紀委書記的兼職,以保證其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抓好紀檢監察工作。同時要盡量安排紀委書記分管與紀檢監察業務聯繫更為緊密的工作業務,避免出現紀委書記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分工格局。17、委員管理。鄉鎮紀委要建立情況通報制度,加強與紀委委員的聯繫。不在鄉鎮紀委機關工作的紀委委員,要結合本職工作履行紀委委員職責,完成鄉鎮紀委交辦的任務。鄉鎮紀委委員每年底要將本人履職情況,向鄉鎮紀委述職。18、有為有位。鄉鎮紀委監察室要在服務農村科學發展、維護農民群眾切身利益、促進農村和諧穩定等方面大顯身手,真正讓廣大基層黨員幹部群眾看到鄉鎮紀檢監察幹部奮發有為,樹立良好形象。四、抓好落實19、強化合力。各鄉鎮黨委、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大對鄉鎮紀檢監察組織規範建設工作的支持,研究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確保鄉鎮紀檢監察組織規範化建設工作順利推進。紀檢監察、組織、編辦、人事、財政等部門要圍繞加強鄉鎮紀檢監察組織規範化建設及時跟進、加強協作、形成合力。20、強化督查。縣紀委、監察局將對抓好鄉鎮紀檢監察組織規範化建設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並及時向市紀委監察局報告貫徹落實本意見情況,市紀委監察局將於明年初對各縣(市、區)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對貫徹落實不力的,將嚴厲問責。本意見由中共上杭縣紀律檢查委員會、上杭縣監察局商有關部門負責解釋。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過去有關文件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見執行。上杭縣紀委監察局上杭縣委組織部上杭縣委編辦上杭縣人事局上杭縣財政局201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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