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邏輯是訓練法律思維能力的必要的有效的工具
法律邏輯是訓練法律思維能力的必要的有效的工具
賀志明 [1]
(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湖南長沙市 410131)
摘要:法律邏輯是訓練法律思維的必要的、有效的工具。法律邏輯有助於準確掌握和運用法律概念,合乎邏輯地建立和把握命題並進行法律推理,對即將作出的法律裁決或法律意見進行邏輯論證。為達到將邏輯理論知識轉化為法律思維能力之目的,法律邏輯學應在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等方面進行改革。
關健詞: 法律邏輯;法律思維能力; 法律職業能力;法律推理:
Legal logic is an essenrtial and effective tool in the legal ideation training
He Zhiming
(
Abstraet: Legal logic is an essenrtial and effective tool in the legal ideation training.Legal logic is useful in the processes of commanding legal concept,using legal coneept,upbuilding and grasping proposition logically and carrying on legal reasoning accordingly,and doing logic reasoning for the legal arbitrament and legal ideas which are to be made. In order to convey the logical theory knowledge to legal ideation,reform should be made on the teaching contens and teaching methods.
Key words:legal ideation;legal logic;legal reasoning
法律思維能力是法律職業能力結構中的決定性因素。法律邏輯是訓練法律思維的必要的、有效的工具。法律邏輯有助於準確掌握和運用法律概念,合乎邏輯地建立和把握法律判斷並進行法律推理,對即將作出的法律裁決或法律意見進行邏輯論證。為達到將邏輯理論知識轉化為法律思維能力之目的,法律邏輯學應在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等方面進行改革。
一、法律思維能力是法律職業能力結構中的決定性因素
職業能力是職業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任何一門職業都有特定的職業能力要求,法律人應當具備的職業能力主要包括思維能力和實踐能力兩個方面。
法律思維能力主要體現在:探知法律事實過程中的觀察、發現和認知能力;證據操作過程中的收集、分析、法律判斷和採信能力;歸納、概括案件爭執焦點的能力;確定案件性質和認定案件事實的能力;正確闡釋法理和適用法律的能力;嚴謹的法律推理和論證能力等等。
法律實踐能力,即完成各項具體任務的能力,主要表現在探知法律事實的能力、證據操作能力、法律表達和論辯能力、運用法律程序的能力等。幾乎任何一種實踐能力都要求以法律思維能力為內核,如探知法律事實的能力,其實就是法律人運用法律的邏輯去搜集、調查、法律判斷、分析、確認、選擇事實的過程,這一過程需要法律人有較強的法律思維能力。又如法律表達和論辯能力,法律人在其職業活動中需要以口頭的方式與他人進行交流,表達自己對特定事實或問題的認識和看法;也都需要以書面的形式表達自己的法律意見,記載特定的法律事實和法律關係;還需要在庭內庭外、訴訟案件或非訟業務中,運用專業理論知識、職業語言和思維,根據案件事實進行論證、辯駁以說服對方及裁決者。顯而易見的是,邏輯的、精練的、創造性的表達能力是法律人必須具備的職業技能,這種能力必定是以法律人優秀的法律思維能力和高超的法律推理能力為基礎的。
所以,法律實踐能力要受法律思維能力的制約,法律技術、法律程序、法律設施等都是以法律思維為基礎的。思維能力乃是法律職業能力結構中的決定性因素,是一個人其他所有能力的基礎,集中反映了一個人的綜合素質。如果不具備一定的法律思維能力,就無法有效率地探知法律事實;無法合乎邏輯地闡釋法律文本及規則,按照法律規則或原則來解釋法律現象;無法進行適當的法律推理;無法根據案件事實展開合乎法律邏輯的論辯。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認為法律思維能力甚至比法律專業知識更為重要。因為法律專業知識可以隨時學習,法律條文可以即時查找,但是法律思維方式卻是要依靠長期的專業的訓練才能形成。而法律邏輯就是訓練法律思維的必要、有效的工具。
二、法律邏輯是培養法律思維能力的重要工具
法律思維是法律人在司法實踐中逐步形成的從法律的角度、依法律的邏輯來觀察、分析、解決法律問題的職業思維方式。法律思維方式從法律的角度來觀察、分析和解決問題,究其本質而言,就是運用法律概念、按照法律的邏輯規則、推理技術來觀察、分析和解決法律問題。法律邏輯的訓練就成為法律職業學習和訓練過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內容。
法律思維能力固然不可能單獨依靠法律邏輯學一門學科來培養,但缺少關於法律邏輯的系統學習和訓練必然是有極大缺憾的。掌握邏輯的知識與技能,是法律工作者應具有的文化素質與修養。法建邏輯學研究法律思維過程中特殊的邏輯現象,它有助於法律人或准法律人養成在法律學習、研究及實踐等各種活動中自覺地遵循邏輯規則和規律的能力。
1.準確掌握和運用法律概念
法律概念是對各種法律事實進行概括,抽象出它們的共同特徵而形成的權威性範疇。概念雖不規定具體的事實狀態和具體的法律後果,但每個概念都有其確切的法律意義和應用範圍(領域、場合)。能否準確理解和解釋法律概念,是法律思維的基礎。
任何一門科學都是由概念構建起來的理論大廈。沒有概念,就意味著沒有理性思維;沒有法律概念,法律和法律運作也將不復存在。法律是一種專門的技術知識,法律概念則是這門知識中的最基本的要素,是法律思維和法律實踐的出發點和工具。法律概念在法律思維和法律實踐中具有重要意義。法律邏輯學對法律概念的考察不是從內容,而是從結構人手,剖析法律概念的內涵和外延及其邏輯特徵,對法律概念進行分類、定義、劃分、概括和限制,這些邏輯方法是準確把握和運用法律概念的必要工具,也是合乎邏輯地建立和把握法律判斷,進行法律推理的出發點和基礎。
2.合乎邏輯地建立和把握法律判斷並進行法律推理
法律判斷是對事物情況的陳連,是表達法律判斷的語言形式,邏輯學通過對法律判斷形式的研究來揭示法律判斷的邏輯結構和彼此之間內在的邏輯聯繫。建立和把握法律判斷是進行邏輯推理的前提和基礎,同理,建立和把握法律判斷也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基礎。對於解決法律問題來說,法律判斷是必不可少的。它們可以讓人找出相關的材料,找到推理的適當起點和法律思維的路徑。法律推理是法律工作者在各自的工作中經常運用的一種思維方式,是法律工作特別是司法機關適用法律過程中的一個重要活動。具體來說,法律推理是指以確認的具體案件事實和援用的法律條款這兩個已知前提,運用科學的方法和規則,為法律適用的結論提供正當理由的一種邏輯思維活動。在法律工作中,處處離不開邏輯推理,而運用推理就有一個是否正確的問題,這就要求法律職業人員必須懂得所運用的各種推理形式的邏輯要求,必須懂得這些推理所得結論的邏輯性質。否則,就有可能使我們對案件的認識誤人歧途,甚至導致冤假錯案的發生。尤其是在審理案件、適用法律的過程中,更要求法律職業人員具有較強的推理能力和論證能力。法律適用過程既是法律實踐活動,同時也是複雜的邏輯思維活動。法律推理同時還是法律工作者的一項法律義務。所以,法律推理是法律職業理性思維方式的具體表現。作為一種技術理性的思維,法律思維主要表現為法律推理,或者說,狹義上的法律思維能力就是指法律推理能力,所以有時法律思維與法律推理是同義語。
3. 對即將作出的法律裁決進行邏輯論證
論證是指通過提出一定的理由來支持某種主張、陳述、法律判斷的正確性(廣義上的論證還可以包括反駁,即通過提出一定的理由來論證某種主張、陳述、法律判斷的非正確性)。法律論證是指通過提出一定的根據和理由來證明某種立法意見、法律表述、法律陳述、法律學說或法律決定的正確性與正當性。在所有需要說理的法律活動場合,都需要法律論證,例如法庭上公訴人對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的指控;律師所作的辯護或代理意見;法官在合議庭和判決書中闡述案件處理意見等等,都有一個法律論證的過程。在一個法治社會,法律論證的能力對於法律人來說至關重要。如果沒有邏輯的法律論證,法律活動就將成為一種無理性的盲目行為。
法律論證需要運用多個法律推理(包括形式推理和辯證推理)來共同完成。法律論證與法律推理是一種目的與手段的關係,正是為了論證某種法律觀點成立,才有必要運用法律推理。譬如強調審判三段論的目的之一就在於通過說明和論證,使當事者和全社會都能看到這個法律裁決是出自理性的,是合乎思維規則和法理的,使其具有說服力和可接受性。法律論證是法律推理的目的和任務;同時,論證的對象和目標又內在地制約著法律推理的方向和推理形式的選擇,使推理的形式和內容能夠達到論證的目的。因此,法律推理是否遵循推理的規則會直接影響到法律論證的真實性、有效性問題。如果不熟悉或者不遵從邏輯規律和論證的規則,就無法保證法律理由和事實理由的充足,無法保證理由與論題之間的邏輯聯繫。從這個角度來看,關於論證的結構、種類、規則的研究和學習,對法律職業表述和論證能力的提高,對思維的準確性、敏捷性、邏輯性的提高都有重要意義。
三、法律邏輯教學改革目標是將法律邏輯知識轉化為法律思維能力
設置法律邏輯課程的主要目的,就在於將邏輯理論知識轉化為法律思維的技能和論證的方法。法律邏輯學內容繁雜,過於抽象。因而怎樣才能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達到把邏輯知識轉化為邏輯思維能力的效果,就是一個非常重要並且迫切的問題。
(一)在法律邏輯教學內容上強化批判性思維訓練
人的思維能力的差異,往往不在於對知識掌握的多少的差異,而在於批判性思維能力的差異。批判性思維是懷疑的、推斷的、嚴格的、機智的、敏捷的日常思維,它以論證和反駁為基本形式,包括做出有正當理由的論證和避免不正當理由論證的能力;對有問題的主張、假設和論證的不充分證據的敏感性;評估主張、假設和論證所使用的各種推理的能力等等。形式邏輯和批判性思維都講推理和論證,但形式邏輯注重的是推理形式的有效性,而批判性思維並不僅僅考慮其有效性,更多地是考慮前提對結論的支持或削弱程度、語義的關聯,以及一個推理和論證得出結論的條件等等。批判性思維既是一種分析性思維,也是一種綜合性思維。它既需要科學思維,也需要道德思維;既需要邏輯思維,也需要辯證思維。可以說它是對多種思維方法和思維方式的綜合運用。從本質上說,批判性思維是一種懷疑的、審慎的心態,是一種理性精神、思維品質和人格特徵,甚至是一種積極的生活方式。這種心態不輕信別人的思想言論,不盲從別人的行動。這是批判性思維的基點。它的基本信念是任何思想都沒有受質疑的豁免權。同時、任何思想都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只有這樣,在具體的批判性思維過程中,才能考慮各種因素、各種條件或各種情況,從而做出最恰當的選擇[3]。顯而易見,這種批判性思維應當是法律人所應當具備的職業性格。然而批判性思維的形成絕非易事,它只能是一種智力的訓練過程,這個過程要求積極地、熟練地、靈巧地應用分析、綜合或估價從觀察、實驗、反省、推理、交流中所獲得的信息。它能使法律人準確地理解法律,並將之用於新的環境。儘管批判性思維並不局限於法律推理的範圍,但是,在法律職業教育中將法律邏輯學與批判性思維訓練相結合,是提高法律工作者法律思維能力的有效途徑。
(二) 在法律邏輯教學方法上強化論辯教學法運用
法律邏輯學畢竟不同於普通邏輯學,它需要有特定的方式、方法來達到培養法律思維能力的目的。傳統的邏輯教學方法如講授、練習、討論等仍不失為有效的方法,但無法體現出法律邏輯的課程特點,不能有針對性地訓練法律思維能力。就目前的法律邏輯教學實踐來說,論辯教學法與法律職業特徵相吻合,值得探索。
邏輯思維能力需要不斷進行邏輯實踐才能提高。在教學中可以針對相關法律間題或案例組織正反雙方進行辯論。教師應給予學生獨立思考以及表達個人想法的機會,在辯論中引導學生通過自己的分析理解,去發現其中的規律和方法,得出自認為合乎邏輯的結論。在這個過程中,學生的思維具有明確的目的性,並且只有通過自己的智慧,積極展開思維活動,才能最終解決問題。這樣的論辯過程有助於學生對所學知識融會貫通,有助於學生運用所學法律專業知識論證個人論點和反駁他人觀點的能力的提高,有助於學生法律形式推理能力和實質推理能力的提高。
參考文獻:
[1]郝鐵川.論邏輯思維與法律思維[J].現代法學,1997,(3).
[2]葛洪義.試論法律論證的源流與旨趣[J].法律科學,2004,(5).
[3]黃竹勝.法律論證:概念架構與語義分析[J].廣西師範大學學報·哲學杜會科學版,2003,(4).
[4]〔美〕波斯納.蘇力譯.法理學問題[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
[5]何其生.法學教育的批判性思維和人格培植[N].光明日報·理論周刊,
【通訊地址】410131 長沙市 遠大二路 1069號
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政教部
賀志明
hezm1963@163.com
[1]【作者簡介】賀志明(1963—),男,湖南寧鄉人,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政教部教授,中國法律邏輯專業委員會委員,研究方向:法律邏輯學,法律倫理學
[基金項目]湖南省職業院校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高職學生法律邏輯思維能力培養研究(編號:ZJGB2009029)」;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立項課題(編號:JY09002)、精品課程《邏輯原理與法律運用》建設項目
推薦閱讀:
※防治職場性騷擾必須強化僱主責任
※微商本質上是不是一種變相的傳銷?
※美國法庭是怎麼判案的?
※術後致患者成植物狀態,院方承擔主要責任
※下面這種情況構成偷稅漏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