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12名「監外執行」原廳官重返監獄
10個月內138名罪犯被重新收監九成以上曾「保外就醫」
去年年初,針對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這三類罪犯(下簡稱「三類罪犯」)中「有權人」「有錢人」違法「贖身」的問題,中央政法委發文進行嚴管。從2014年3月至12月,廣東檢察機關開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查活動,並於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據通報,過去10個月內,廣東司法機關已對138名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重新收監,九成以上曾「保外就醫」。
文/記者方晴
深圳原副市長王炬等重返監獄
廣東省檢察院監所監察處處長彭章波介紹,在本次專項活動中,針對減刑假釋方面,廣東檢察機關共核查減刑、假釋的「三類罪犯」2895人,現已糾正違法減刑、假釋6人,另有涉及湛江市坡頭區看守所原所長等人為5名罪犯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申報減刑成功等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目前,廣東司法機關已對138名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收監執行刑罰,其中,群眾舉報的「非三類罪犯」4人,涉黑犯罪罪犯1人,金融犯罪罪犯7人,職務犯罪罪犯126人(原廳局級幹部12人,縣處級幹部26人),包括深圳市原副市長王炬、雲浮市原市委常委鍾德標、廣東省經協辦經協集團原總經理馮科業、廣州市園林局原副局長葉榮達等。
263名「監外」罪犯接受統一體檢
在專項行動中,廣東省檢察機關共核查暫予監外執行罪犯322人(含群眾舉報非三類罪犯7人),對其中263人由市級檢察院統一組織進行了體檢。
在梅州,該市檢察院收到汕頭市潮陽區關埠鎮港底村村民反映的梅州監獄服刑人員曹武宏涉嫌違法保外就醫線索後,審查了有關案卷材料,複核該犯病情及當時胃部腫瘤手術情況,對曹武宏進行體檢並作病情鑒定,查明其腫瘤手術後病情好轉,原暫予監外執行情形消失,依法監督監獄將曹武宏收監執行。
收錢為罪犯「贖身」看守所所長等涉案被查
在專項活動中,廣東檢察機關發現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背後的職務犯罪線索27條,已立案查處16件16人。惠州市、湛江市查出有看守所所長徇私舞弊為罪犯減刑或獲取「保外就醫」;東莞市、韶關市查出有監獄監區區長收受服刑人員家屬賄賂等。
2014年,罪犯練洪忠因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羈押在惠州市博羅縣看守所,後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8個月,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博羅縣看守所原所長黃秋聲、副所長王海增受他人之託,兩次將練洪忠帶出看守所體檢,使原本身體健康的練洪忠利用虛假的體檢結果(活動性肝硬化)獲取法院作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此外,黃秋聲、王海增受他人之託,對因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9個月的罪犯陳子來,在明知其體檢結果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規定的情況下,仍違法向惠州市公安局提請,致使陳子來被違法批准暫予監外執行。目前,二人因涉嫌徇私舞弊暫予監外執行罪被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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