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越:我在加拿大生了兩個孩子,並決定了自己生孩子的方式

文 | 席越

▍在我的故事之前,說說她的故事昨天看到榆林一位產婦因為無法忍受生產的疼痛,幾次要求剖腹產未果,最後墜樓身亡,一屍二命。十分震驚,也十分沉痛。是醫院不同意進行剖腹產?還是產婦家屬不同意剖腹產?至今,所有的新聞報道中都還沒能提供真相。但一個可以確信的事實是:產婦因為疼痛難忍要求剖腹產的時候,她的要求並沒有被任何一方重視和實施。另外一個更加確信的事實是:即使不討論順產還是剖腹產的決定權問題,在產婦疼痛到無法忍受時,醫院並沒有做什麼措施減輕她的痛苦。大家都知道,這種痛苦往往要經曆數小時,甚至一天一夜。捱過生育過程的婦女,都知道生孩子的痛,是我們能夠承受的最高等級的痛。迄今為止,我還是無法想像,還有什麼疼痛可以代替分娩之痛?面對一個痛苦人產婦時,為什麼連簡單的止痛、麻醉的措施都沒有做呢?是否這些措施也需要由家屬來決定呢?

在這兩個事實中,我覺得最無法忍受的是:生孩子是由女性(也就是准媽媽)來完成,分娩(無論是順產、還是剖腹產)帶來的痛苦也由孕婦一個人來承受,為什麼在決定以什麼方式生產,甚至是不是要輔以麻醉劑這件事情上,卻要等別人的決定?最可怕的是,即使孕婦反覆要求,都沒有有效回應。我想問,她作為人的權利在哪裡?任何一個人在受到傷害,小到感冒發燒、大到傷筋動骨需要手術,都可以要求醫院給予治療,為什麼在生孩子這件事上,女性的要求可以被無視?從單身女性沒有生育權,生下的孩子無法上戶口,到已婚婦女生孩子無法選擇生產方式,你突然發現,在生孩子這件人類最古老的傳宗接代的事情上,女性竟然只是一個工具,自由欠奉。▍一切,都是我自己的決定我在加拿大生育了兩個孩子,都是順產。我今天只想分享一下自己的經歷供大家參考。在生第一個寶寶的時候,懷胎3月,我已經有了一個婦產專科醫生,每個月我會到醫生那裡做各種常規檢查。當時,因為我的健康狀況良好,而且寶寶的胎位也正常,所以在預產期最後一個月的時候,我已經和我的產科醫生討論了一系列生產計劃。首先根據我的健康情況,加上胎兒的所有指數都在正常範圍,所以我和醫生決定自然分娩,也就是順產。同時,這位專科醫生還給我提供了幾種無痛分娩的可能性,大致是三種,一種是俗稱的笑氣,醫生介紹就是牙醫常常在處理小牙疾所使用的局部麻醉劑,止痛效果屬於中等。第二種是嗎啡,就是大家所熟知的肌肉注射用麻醉劑,平時也被大家用於止痛藥。第三種就是椎管內分娩鎮痛法,就是在脊椎的下方注射藥物達到鎮痛的功能。當時醫生和我根據自己的條件,和我所有的產前報告決定不使用藥物的鎮痛,如果真的疼痛難忍的話首先考慮採取的是「笑氣」。在這一系列的討論中,我已經不記得老公是否表態了,因為雖然產檢都有老公陪同,尤其是最後的一個月的每個星期的產檢。但是,關於是否順產、是否使用藥物,基本都是我和醫生討論並決定的。所有經歷過生產的女性也可能知道,其實生孩子這件事並不是由你的自我意願、甚至是你和胎兒是否健康來決定的,其中確實有很多不可預知的因素。有人說,生孩子是一道鬼門關,實在是太確切了。在預產期那一天,剛剛有生產跡象的時候,我已經痛得打滾,所有產前的培訓,什麼計算疼痛的間隔,計算疼痛時間的長度,這些都沒有用處了。於是,老公就把我送到了指定的醫院(這個醫院我也在生產前模擬的來過兩次,對停車場、路線了如指掌)。在檢查期間,我已經把中午的午飯全部吐光。按照常理,像我這樣剛剛有生產跡象的孕婦一定是被打發回家,但是醫院看我反應強烈,就破例安排了一個床位觀察。後面的記憶就比較混亂了,雖然我身體非常健康,但是我的耐痛指數非常低,很快就發生了休克的現象,就是疼暈過去了。反覆休克了幾次,醫院就按照我和產科醫生預定的計劃(這在我的病例上都已經有所標註),也和我和老公進行了溝通,迅速的給我上了笑氣。基本上在10分鐘之內,我已經戴上了笑氣的口罩。但因為我已經發生過幾次暈眩,在呼吸的時候無法達到深度呼吸,也就是笑氣對我的止疼效果已經無法達到預期的時候,護士首先是把值班的產科醫生請過來,看了我的情況之後,大夫決定要給我上「椎管內分娩鎮痛法」。在做這個決定的時候,她先試圖和我溝通。那個時候,因為笑氣的不深度呼吸,我已經處於昏昏沉沉的狀態。然後醫生又和我老公進行了溝通,最後基本上決定了「椎管內分娩鎮痛法」。在實施過程中卻耽誤了一些時間,因為實施這個麻醉必須要做一些其他的準備,比如要看我的驗血報告,和其他的幾項報告。他們又因為這幾份報告中幾個數據不是最新記錄,又重新調檔案,反覆核查。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麻醉之前的那一刻,當產科醫生和麻醉師站在我面前的時候,我依然昏昏沉沉的,但是醫生和麻醉師要求必須要我本人同意才可以實施無痛分娩的麻醉。於是,護士把笑氣的面罩拿開,大聲的在我耳邊呼喚我的名字,大意是說,你一定要保持清醒幾秒鐘,無論多疼痛,因為我們要徵得你的同意。我到現在還記得,當時在我面前的幾張護士、麻醉師、老公的巨大的臉龐,因為笑氣的副作用,他們的聲音都像是外星傳過來的。我終於明白了他們的意思,於是麻醉師開始宣讀幾項內容:首先,是不是你本人的意願接受麻醉;其次,你是否了解這項麻醉可能有失敗的風險(據說有萬分之幾的風險,會導致癱瘓)。他們要求我必須在神志清醒的時候回答這幾個問題。我也真的在那幾秒鐘保持了精神的高度集中,回答了他們的問題,並且在實施麻醉的文件上籤了字。然後,在我簽完字之後,他們又給我吸了幾分鐘笑氣(當然是還沒有什麼作用,僅僅是緩解疼痛)。麻醉師做完各項準備之後,又把我的面罩摘掉,讓我保證脊椎筆直地坐著,才能開始進行脊椎注射。大約10分鐘之後,藥劑產生作用,我徹底不痛了。大約在兩個小時之後,我的第一個寶寶順利出生了。到了第二次生寶寶的時候,我以為自己可以抗得過疼痛,又和醫生討論這次不打麻醉藥劑,於是又上演了在產房痛暈數次的大戲。最後還是又接受了「椎管內分娩鎮痛法」。同樣,所有的方案也都是我自己決定和簽字的。在看到過我第一次生寶寶的過程後,老公說了一句話:你這樣,在過去是要難產死人的。而我今天回想,此話不虛。如果不是醫院的設施完備,對於麻醉藥實施的及時,我不但可能受更多的疼得死去活來的罪,真的有可能因為疼痛及疲憊導致意外。然而回想起來,慶幸的是,每一個分娩的決定,都是由我自己一個人完成的,即使在我因為吸入笑氣而昏昏沉沉的時候,醫院也要求我本人意志清醒時的准許,我老公不能代替我做任何決定。▍一點希望

作為一名母親,我深切感謝醫院給予我的人道主義尊重,而不是基於是否付費,是否得到孕婦家人的同意。當然,我也知道,這一整套完善的分娩流程,加上無條件給予的無痛分娩的措施,是基於加拿大醫療保險的社會福利之下。但是同時,即使是沒有楓葉卡的遊客,如果發生這樣必須進行手術的危急情況,醫院也會在沒有付費的情況下首先搶救病人。我希望,在中國醫患矛盾尚未解決的情況下,至少在生育權,分娩決定權上,把權利回歸女性,回歸給孕婦、母親。如果你了解分娩的疼痛,甚至是生與死瞬間的的巨大渴望和絕望,就應該讓產婦做自己「生」的決定。引用西洋參考《榆林產婦事件:我的子宮為什麼不能我做主?》中的一段話。美國的婦產科學院發佈於 2004 年的一份共識文件中寫道:「分娩造成了大多數產婦劇烈的疼痛,在我們醫生的眼皮底下讓產婦經歷如此劇烈的疼痛而不給予已被證實是安全有效的鎮痛治療是不人道的。」無法決定自己的分娩方式,無法決定是否使用陣痛治療,可能對女性來說,和無法決定自己的命運一樣,既不公平也不人道的。榆林產婦事件,就是一種絕望的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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