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血淚滿天飛:殺岳飛棄中原 千古罪人(4)

  因此,謀殺岳飛的元兇是宋高宗,秦檜再兇惡,也只是個兇惡的奸臣。昏君與奸臣是共生關係,無昏君即無奸臣;沒有奸臣,昏君也昏不了多長時間就不是君了。沒有秦檜宋高宗未必能投降成功,即使投降,也未必真能那麼不要臉,又是去帝號,又是穿臣子衣服,又是跪拜金使。

  以王朝關係論,最想殺岳飛的是金人。宋高宗手下諸將中始終堅決要求主動北伐金人的只有岳飛。他的軍事策略「連結河朔」效果驚人,「以仁為本」深得軍心,治軍嚴明大得民心,軍鋒銳利,迭破金軍,南北宋一塊兒算,真正具備光復中原決心和能力的宋軍統帥,僅岳飛一人而已。金兀朮以殺岳飛作為議和條件,並非僅因岳家軍殺了他女婿,而是因為岳飛「雖不掌兵,亦足以強國」。岳飛身後60多年,金章宗下手詔誘降南宋吳曦時還坦承岳飛「威名戰功,暴於南北」。

  敵人的眼睛,也是雪亮的。

  有很多文章說宋高宗殺岳飛是因為向金乞和。此說有些道理,但並不完全。乞和不一定非要殺岳飛——第一次紹興和議岳飛堅決反對,那時他還手握10萬岳家軍呢,秦檜找了幫環衛工人扮演朝廷百官,不是照樣把和約簽了?第二次紹興和議簽署時,岳飛還活著。連金軍都知道岳飛「雖不掌兵,亦足以強國」,大才子宋高宗能不明白?第二次紹興和議剛達成,金軍會不會跟第一次和議那樣很快變卦南下,宋高宗並無把握。不殺岳飛,既可以得到保全功臣的美名,又可震懾金人,難道不是更好的選擇?

  還有一說來自明朝文徵明。他寫過一首岳飛研究史上有名的《滿江紅》:「拂試殘碑,敕飛字,依稀堪讀。慨當初,依飛何重,後來何酷!豈是功高身合死,可憐事去言難贖。最無端,堪恨又堪悲,風波獄。豈不念,疆折蹙?豈不念,徽欽辱?念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載休談南渡錯,當時只怕中原復。笑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他說宋高宗殺岳飛是擔心岳飛滅絕金軍後迎回哥哥宋欽宗,奪了自己皇位。文徵明經過明英宗復辟並廢明景帝的政變,他這麼說,後人都覺有理,因此流傳甚廣。

  其實並不確。「迎二聖」是宋高宗自己在即位詔書提出來的,他一手栽培的岳飛附議十分正常。仔細研討史料,從紹興六年(1136)起岳飛便再未提過迎二聖。紹興七年(1137)春岳飛在《乞出師札子》說:「異時迎還太上皇帝、寧德皇后梓宮,奉邀天眷歸國,使宗廟再安,萬姓同歡,陛下高枕無北顧憂」,把宋欽宗劃為「天眷」(皇帝家人),表示北伐是為保證宋高宗高枕無憂當皇帝,哪個字有意擁護宋欽宗復辟?當年宋徽宗死訊傳到南宋,金朝揚言立宋欽宗兒子回開封當兒皇帝,廢劉豫時還對開封百姓宣布「請你們舊主子回來當皇帝,讓你們大家開心」,此時岳飛不顧宋高宗臉色難看請立皇太子,其初衷也是保證宋高宗坐穩皇位。

  還有人說岳飛第四次北伐時有人向宋高宗秘報岳飛暗結宋欽宗,金人當時也確實放風準備讓宋欽宗回開封當大齊皇帝。宋欽宗階下囚當得狠了,政治頭腦不太靈光,風聞此事後居然放話回開封要狠狠收拾那些捧宋高宗臭腳的大臣,這才導致宋高宗12金牌召回岳飛。此說其實是宋欽宗的一廂情願。看官須知,當時南宋所有文武大臣都由宋高宗一手任命,宋欽宗只在13年前當過2年皇帝,坐金人的牢坐得一屁股膙子,在南宋官場毫無根基,即使南歸,只要宋高宗厚起臉皮不讓位,他能奈何這個親弟弟?宋高宗其實也並不怎麼擔心宋欽宗來搶皇位,紹興八年(1138)第一次紹興和議時金人原已同意歸還宋徽宗屍首、宋高宗生母韋氏和宋欽宗,宋高宗還詔令臨安府為宋欽宗修建宮殿,南宋上下都認為宋欽宗肯定回來,當時岳飛辭職時也說:「現在議和已定,韋太后宋欽宗都要回來,我現在辭職,肯定不會有人說我不願為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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