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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人也要辭職的時候,我是這麼對他們說的

作者:張偉,原湖南某法院法官,一年多前辭職,自辦公號頑石的法門。

最近一段時間,分布在全國各地的一些兄弟朋友先後通過微信告訴我,他們一方面想辭職,離開這個體制,但是另一方面心裡還是有一些揮之不去的顧慮和擔憂,希望我能夠給他們一點建議。

對他們的這種狀態,我是理解的。在我考慮自己是否應當要辭職的時候,心裡也充滿了矛盾和猶豫,甚至在下定決心前那一兩個月的時間裡,我在晚上都沒辦法入睡。

對於我們這些辛辛苦苦通過考試進入體制內又在裡面呆了幾年到十幾年的人來說,辭職意味著我們人生旅程要做一次重大轉向和調整,一旦出去,以前手中擁有的穩定安逸就要和自己說拜拜,未來我們伸手能夠觸摸到什麼卻是一個茫然未知的問題。更何況,從心理上來說,一般人都有從眾心理,在一個「官本位」觀念根深蒂固的社會裡,放棄已經握在自己手上的可以安安逸逸吃「皇糧」的鐵飯碗,絕對是一種逆向小眾、「折騰」自我的行為選擇,需要很大的勇氣和決心。

不過再怎麼艱難,也要儘早作出一個決定來,不能讓自己在矛盾和糾結的泥潭中陷得太久,因為這樣只會無謂地消耗掉自己寶貴的時間,其實最可怕的不是選錯路,而是你站著不動或者在原地徘徊。

那麼對有辭職想法的人來說,在做決定的時候該考慮清楚什麼問題呢?在我看來,最根本的問題只有兩個:一個是「為什麼一定要辭職?」,另一個是「出來後該怎麼生存和發展?」

人到成年,身上的包袱和束縛是很多的,不能像個小孩子一樣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作出一個決定要理性,就辭職這個事來說,首先要想清楚自己為什麼要辭職,是不是一定要辭職,心血來潮式的辭職肯定不可取。

從實際的情況來看,之所以辭職出來,無非主要是分別因為三個原因:沒錢;受委屈;太累了。

第一個原因是很容易想清楚的。如果是家庭負擔重了,或者想要追求一個較好品質的生活而現有的經濟條件負擔不了,那辭職起來就不要那麼猶豫。工資存款擺在那裡,經濟上的問題想繞都繞不開,只能改變自己謀生的手段和方式,這就存在必要性。如果負擔不是那麼重,或者自己追求生活的意願不是異常強烈,那麼就不存在必要性。想清楚了必要性的問題,如果你稍有一點擔當的勇氣,決定就容易做出來了。

第二個原因要稍微多想一想。許多問我辭職建議的人,他們大多是被阻擋在員額制大門口的年輕法官、檢察官。從他們的言語中,多少可以知道他們之所以冒出這種辭職的念頭,是因為事實上向領導傾斜的員額選任機制將原本是辦案主力的他們阻擋在大門外,令他們感覺到強烈的不公;在已經被任命為法官、檢察官後又倒退為助理,心理上難以接受;一邊是只能充當助理,另一邊是實際要掛名辦案,甚至有時候比作為員額法官、檢察官的領導辦的案子還要多,心生不滿;下一次員額遴選的機會遙不可望。在這種情況下,領導再怎麼強調奉獻精神和事業情懷,都是一碗寡淡無味、與白開水無異的「心靈雞湯」。心寒思變,在所難免。

但是對這種因為受了委屈而想辭職的情形,我的建議是你得多想一想,畢竟這種辭職的必要性沒有第一個原因的那麼明顯。你得首先想一想自己是不是僅僅因為心中憋了一股氣。氣頭上說的話、做的事,都是不可取的。如果僅僅是因為自己心裡對員額制的事情不滿、怨忿,就要辭職,那麼千萬不能由著這股情緒牽著鼻子走。

你可以先冷靜下來,消除一下情緒再看看。現實環境內外皆是如此,沒有絕對的公平,不要想著在裡面遭遇不公,離開了到了外面就心裡舒坦。如果帶著這種天真想法出來,同樣會感到失望。然後把一時的得失放一放,認真評估和衡量一下自己的職業前景和規劃,看一看自己的職業發展是不是真的到了一個瓶頸期或者說阻滯地帶。再問一問自己,是否依舊熱愛擁有的這份工作和崗位,我相信很多年輕人是打心底對法官、檢察官的職業充滿了熱愛之情的,那麼你是否應該問一問自己願不願意為自己的這份熱愛付出一些等待。最後問一問自己,如果連助理都覺得臉面上掛不住,那麼對律師的身份又是否有信心勝任?畢竟現實中的律師吃的「冷鼻涕」要多得多。放不下身段,可干不好律師這個工作。

第三個原因也要好好甄別一下情況。有些累是心理上的,可能勞累引發了心理疲軟期,可以給自己好好放個假,休息一下,也許放假回來,情緒恢復了,心理問題也就沒有了。有些累是生理上的,的確是因為辦案壓力超過了身體負荷。這種情況下,可以選擇退額轉崗,也可以選擇調到其他單位去,至於是不是一定要辭職當律師,還得思考一下是否存在其他的原因作為理由。

(圖片來源於網路)

想清楚了「為什麼一定要辭職?」,還要想清楚「出來後該怎麼辦」的問題。這個問題,簡單來講就是評估和預判一下自己在沒有了旱澇保收的工資收入之後還能不能生存下去,能不能進一步發展。

很多人在這個問題上有兩種錯誤認識。一種是過於恐慌。這是一種最為普遍的現象。一想到這個問題,絕大多數想辭職的人心裡都打鼓,沒有了工資,我從哪裡賺錢;剛剛做律師,怕是沒有案源開飯;自己在禁業期,靠什麼活下去。說實話,這個還真不要擔心害怕到這個地步。你想一想,一個剛畢業的實習律師,每個月三五千塊總是會有的,你在體制內的工資最多也就這個水平,那個時候你都能活下去,現在不照樣過;在禁業期不能接案子、新手期沒有案源?不要緊的——那些有案源、接案子的律師同事不可能有精力自己一個人將案子的事情全部包攬下來,他們必須分出一些事務工作來交給團隊其他人做,在他們眼中,你是曾經的法官、檢察官,具有豐富的實務經驗,是求之而不得的人才,所以你在團隊之中絕對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另一種是過於樂觀。體制內的人看體制外的律師,大多數人都有一種想法,覺得律師賺錢不費吹灰之力,是一種無成本的行為,甚至有的人經常戲謔律師是在彎腰撿錢。實際上這根本就是無稽之談。律師行業有它的艱難,律師執業是需要大量時間和精力的付出,是需要極高智力成本的勞務,甚至有時候還需要付出許多社交成本。有些人總說律師只要在法庭上說幾句就可以收取多少多少律師費,但他們不知道一些法庭辯護詞或者代理詞是律師在認真細緻閱看數遍甚至十數遍案卷、查找大量法律依據的基礎之上進行詳細論證寫出來的勞動成果,這期間還可能包括異常艱難的取證、反覆會見走訪詢問當事人及相關人員,不斷與司法人員反覆溝通、探討等大量工作。所以如果你要認為律師賺錢很容易,那麼千萬別著急出來,否則摔了跟頭就後悔莫及了。

(圖片來源於網路)

因此,在我看來,打定主意後要辭職,還得想一想後路怎麼辦的事情,至少問一問自己這樣三個問題:

第一,還有沒有一顆努力的心?

體制內有一種不好的風氣,就是很多人都想著如何推掉事,少做事。染上了這種惡習,人就沒有了朝氣和做事的動力,出來基本上是無法適應的。有的文章說過,要保持隨時離開體制的能力,我認為這句話一半是指你努力做事的心沒有頹廢掉,另一半才是指通過做事積累的經驗和實務能力。如果平日里弔兒郎當慣了,那麼千萬別出來。

第二,是否做好了獨立吃苦的準備?

做律師,也有一個必然的沉澱期。辭職出來,心別太著急,吃苦是必需的。雖然但凡努力一點的律師,不管有多菜,他也餓不死,但萬事開頭難,做律師如同創業一般,開頭這幾年自然要多講付出少奢望回報。同時,要有一種獨立意識,不能像在體制內一樣,動不動就指望組織庇護、領導指示,學會獨狼意識,一旦認定目標,就要堅定不移地做好孤身向前的準備。

第三,是否為自己找到了一個合適的平台?

任何人在社會上混,都是需要平台的。律師的平台,就是指律所和人際關係。律師執業不能離開律所,一個好的律所有助於自身事業的起步和發展。這個「好」的標準並不一定是指大所、高級律所,而是要看是否適合自己。一是看理念、習性是否合得來、對胃口。這個很重要,律所是一個「人合」的平台,理念一致、習性相投,可以增加融洽度和互助力,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紛爭和阻力。二是看在自己想要發展的領域有沒有厲害的領軍人物或者同事。如果律所有這樣的人物或者實力,一來可以從中得到高水平的指導,有利於自身的快速成長,二來可以讓自己有用武之地,憑藉自身的專長得到重用。當然,很多辭職出去的兄弟,一般會跟律所或者某位大咖談好一個團隊職位,甚至能夠得到一個不菲的底薪價位,這對於從體制內辭職的人來說,無疑是一顆定心丸。只是,個人的建議是如果這種底薪報酬的代價過大或者束縛太多的話,也可以考慮更加靈活的計件得酬。

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正好又有一個兄弟電話來諮詢辭職的事情,言語中同樣充滿了矛盾和糾結。我突然想到,辭職這回事其實跟冷天里游泳一樣,下水之前總是各種試探猶豫,就是遲遲不敢下水,但是只要把心一橫、縱身一躍,撲入水中後瞬間就舒坦了,先前的各種擔憂各種害怕一掃而光,其實主要是我們自己這顆不夠強大的心在作祟。

當然,我那時候也真是不敢,最後想著如果出去混得不好,大不了,再考一次,回來就是的!(嘿嘿,這是一句悄悄話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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