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素食)食療養生
飲食不僅可以為人體提供能量,還可以以之治病養生。古有《食療本草》創導了醫食同源,葯食同用的治療理念。 飲食療法是以食物代藥物或結合藥物以達到養生祛病目的的一種方法。其理論依據是以傳統中醫基礎理論為指導,根據不同的病證,結合食物的性、味、功效,運用相應的葯、食配伍,不拘一格,隨證取物以期達到病去身安的目的。(註:古之飲食療法皆包含肉食、腥物類,愚感念眾生一體,何忍食汝而固護吾身,故倡導素食食療。)一、辯證施食根據不同病證性質,結合患者體質,選用相應的食物,是為「辯證施食」二、食物亦同藥物各具其性味1、四氣 「四氣」又稱「四性」。食物亦有寒、熱、溫、涼四種屬性,還有一類食物性平和,其沒有明顯的偏涼偏溫,故不作歸屬。由於性味不同,食物對人體所起到的能量提供效力亦不同。所以,當人體產生疾病的時候,可以根據食物的屬性來選擇食療的方法以促進身體的儘快恢復。 溫性、熱性的食物:具有溫陽散寒作用,適用於虛寒性疾病和陰證(其中真熱假寒之證當細參酌)。其症多見:面色蒼白,口淡喜熱飲,畏寒肢冷,小便清長,大便稀溏,舌質淡苔滑潤,脈沉遲等。 這類食物如:生薑、小茴香、刀豆、芥菜、芥子、高粱、龍眼肉、杏子、桃、櫻桃、石榴、烏梅、荔枝、栗子、大棗、胡桃仁、蠶豆、蓮子、辣椒、花椒、飴糖、蔥白、大蒜、韭菜、芫荽等。(五葷之屬為修道者所忌,但愚淺見:固護假我以之療身之疾,借假修真如必用之,應有開緣) 涼性、寒性的食物:多具有清熱解毒作用,可以用來治療熱性疾病和陽證(其中真寒假熱之證當細參酌)。其症多見:面紅目赤,口乾、口苦、喜冷飲,手足溫,小便短赤,大便乾結,舌質紅苔黃燥,脈數等。這類食物如:苦瓜、苦菜、茄子、白蘿蔔、蓮藕、番茄、竹筍、冬瓜、西瓜、絲瓜、黃瓜、油菜、菠菜、甘蔗、白菜、綠豆、豆腐、小米、蕎麥、大麥、芋頭、香蕉、柑、蘋果、梨、枇杷、橙子、芒果、桔、薏仁、紫菜、海藻、海帶、甜瓜、茶葉等。 平性食物:多為一些營養、保健作用之品。陰證、陽證都可以配用。尤以虛不受補的患者最為適宜。 這類食物如:大米、糯米、黃豆、黑豆、扁豆、花生、蘋果、胡蘿蔔、白菜、豆角、玉米、白果、百合、白砂糖、黑芝麻、無花果、葡萄、白木耳、黑木耳、蜂乳等。(雞蛋、牛奶素食者能否食用,一直以來都有很多爭議,愚淺見:雞蛋如果是無性蛋可以服用;牛奶無殺生之弊,如在必要情況下也應有開緣。)2、五味 「五味」是指食物的酸、苦、甘、辛、咸五種性味。還有淡味之物,但其味無偏頗故不作歸屬。與藥物相同,食物的性味不同,作用於人體就有不同的功效。 辛味(辣味):有發散、行氣、行血作用。多用於表證。如:生薑、蔥白、洋蔥、大蒜、薤白、辣椒、花椒、茴香、芥菜、白蘿蔔、芹菜、芫荽、胡椒、酒等 甘味:有補益、和中、緩急作用。虛證多用。如:蜂蜜、蜂乳、番茄、絲瓜、竹筍、土豆、菠菜、金針菜、南瓜、冬瓜、黃瓜、西瓜、甜瓜、芋頭、胡蘿蔔、白菜、豆腐、黑豆、綠豆、豌豆、扁豆、黃豆、赤小豆、蠶豆、苡仁、高粱、大米、糯米、玉米、小米、大麥、木耳、蘑菇、牛奶、甘蔗、柿子、蘋果、香蕉、桃、核桃仁、桑椹、栗子、荔枝、龍眼肉、黑芝麻、橘、葡萄、百合、大棗、飴糖等。 酸味:有收斂、固澀作用。多用於治療虛汗、泄瀉、尿頻、精滑、出血等症。如:烏梅、木瓜、醋、橙子、檸檬、杏、枇杷、山楂、李子、芒果、葡萄、桃、石榴、橄欖等 苦味:有清熱、瀉火、燥濕、降氣、解毒等作用。多用於熱證、濕證等的治療。如:苦瓜、苦菜、茶葉、酒、苦杏仁、白果、海藻、百合、橘皮等。 鹹味:有軟堅散結、瀉下、補益陰血作用。多用於治療痞塊、積聚、痰核、熱結便秘等。如:鹽、紫菜、海帶等。 淡味:有滲濕、利尿的作用。多用於水腫、小便不利等疾病。如:扁豆、薏仁等。 食品本具的這些性味,即辛、甘、酸、苦、咸。它們與人體的臟器有著密切的關係,一方面五味能入五臟,並起到相應的作用,《靈樞?九針論》說:「五味,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甘入脾,咸入腎,是謂五味」;另一方面五味與五臟又有排斥性,據《靈樞?五味第五十六》說:「五禁,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腎病禁甘,肺病禁苦。」此處也說明了五味各有其功能,以調和為宜,偏嗜則害。這就需要我們在運用食物治療時,要根據病情的需要,選用適當性味的食物,才能夠取得預期的療效。三、飲食宜忌 在診療過程中,醫患之間常會遇到這樣一個問題:面對這種疾病,患者在日常調養方面,什麼該吃,什麼不該吃?俗語云「三分治,七分養」,在調養的過程中,飲食宜忌就是極為關鍵的問題。「病從口入」不合理的調補方法不但對患者沒有益處,反而可能使病情加重。正如《金匱要略》中所言「所食之味,有與病相宜,有與身為害,若得宜則補體,害則成疾。」 飲食宜忌一般是根據患者的病情(寒熱虛實,陰陽偏頗)結合食物的性味,確定患者在治療期間的飲食調適。對於疾病的治療起促進作用,而又無不利影響的食物為患者所宜;對於疾病治療和預後有不良影響的食物為患者所忌。 根據醫籍記載及臨床實踐,飲食的宜忌一般分為七類:溫燥煎炸食物、生冷食物、油膩食物、葷腥食物、發物、鹽糖麻辣調味、煙酒茶等。 唐*著名醫家孫思邈曾言:「安生之本,必資於食,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也。」所以,飲食宜忌不僅是醫者所應具備的知識,也是每個人在日常生活實踐中所應明白的養生常識。一般來說熱證陽證患者,宜食寒涼平性的食物;忌食溫燥煎炸食物與辛辣調味及煙、酒之屬,如:生薑、辣椒、大蒜、蔥白、荔枝等。寒性、陰證患者則宜食溫熱性食物,忌用寒涼之品,如:苦瓜、苦菜、綠豆、梨、芋頭等。虛證患者要根據陰陽的偏頗,陽虛宜溫補忌寒涼、生冷食物;陰虛者宜滋補、清淡飲食,忌溫熱煎炸、油膩、辛辣刺激食物。實證患者亦有寒、熱之分,多是病邪實,虛證患者中也有正虛邪實之類,應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疾病之證狀,錯綜複雜,不勝枚舉,此處就不盡述。總之,萬變不離其中,我們在辯證施食的時候,應該與治療原則緊密結合,隨證取材,治療過程中的膳食調養要與治則相順應。 在某些疾病治療過程中,還要求忌食發物。所謂發物,是指特別容易誘發某些疾病(尤其是舊病宿疾)或加重已發疾病的食物。發物禁忌在飲食養生和飲食治療中都具有重要意義。在通常情況下,發物也是食物,適量食用對大多數人不會產生副作用或引起不適,只是對某些特殊體質以及與其相關的某些疾病才會誘使發病。發物包括: 食用菌類(如蘑菇、香菇等)過食這類食物易致動風生陽,觸發肝陽頭痛、肝風眩暈等宿疾,此外,還易誘發或加重皮膚瘡瘍腫毒。 海腥類:主要有水產品(如海藻、海帶等)這類食品大多咸寒而腥,對於體質過敏者,易誘發過敏性疾病發作如哮喘、蕁麻疹症,同時,也易催發瘡瘍腫毒等皮膚疾病。 蔬菜類:主要有竹筍、芥菜、南瓜、菠菜等,這類食物易誘發皮膚瘡瘍腫毒。 果品類:主要有桃子、杏、銀杏、芒果、楊梅、櫻桃、荔枝、甜瓜等,前人曾指出,多食桃易生熱,發癰、瘡、疽、癤、蟲疳諸患,多食杏生癰癤,傷筋骨。 調味葷菜類:調味類(椒、姜、茴香、酒等),五葷(《本草綱目》中言:「鍊形家以小蒜、大蒜、韭、芸薹、胡荽為五葷。」)過食則易發風動血、助火生痰。某些過敏性疾病如濕疹、蕁麻診、疥癬等都應該忌食。 還有一些食物與藥物、食物與食物之間的禁忌。如:茯苓忌與醋同用;白朮忌桃和李子、大蒜;豆腐蜂蜜,同食會引起耳聾;、土茯苓、威靈仙也忌與蜂蜜同用;鐵屑忌茶葉;服人蔘忌食蘿蔔,白酒柿子同吃會胸悶等等。這些問題可以在我們平常生活中收集和注意。四、食療過程中的其他問題 1、保護脾胃功能:傳統中醫學認為,脾胃為後天之本,氣血生化之源,所以我們每個人都要注意對脾胃的保護,而患者在治療期間更要注意對中氣的調補。所以,一般在患病期間,油膩、煎、炸、烙、堅硬、生冷、粘滑等不易消化之物,均應少食或不食,以免傷到脾胃的運化,影響中氣的運行。在運用飲食療法的過程中也要注意不能因為服用某種食物能夠治療某種疾病,就急於取效而嗜食、多食,這樣反而易傷及脾胃,對治療起到負面的影響。故應該少食多餐,取效長遠。 2、食療的食物選擇:不管是用於食療還是日常保健,我們在選擇食物的時候都不應該以其珍、奇、名、貴出發,而應該注重是否物歸其用,要與所治療的疾病相適應。 3、講究烹飪方法:凡是用來食療的食物,多以蒸、燉、煮、煲湯等方法來烹調,以保持食物的食性,也有特定情況下使用烤或炸的方法的,具體要根據,疾病的屬性選擇相應的方法。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