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你第一輛自行車有過哪些故事?
剛看到一個問題你和你第一輛車有哪些故事值得分享? - 汽車,於是腦海中快速閃過N個畫面,正準備回答,結果發現是汽車的 (0_0) 於是提了這個問題,希望能把這些美好的回憶和大家分享,也希望能看看其他人關於自行車的故事。
緣起:22歲的某個不眠的夜晚,不知道為了什麼,腦子哪根弦響了一下,在對自行車旅行完全沒概念的情況下突然想到騎自行車環遊世界,一下整個人更打了雞血一樣,翻來覆去睡不著,糾結於這個事情的可行性,想了半天沒有結果最終求助於萬能的度娘,於是得以解脫,確定了可行性,開始了我的自行車之旅。因為計劃是環國內,在明知車架大了一號的情況下,買了一台太性價比非常高的二手車,然後就傻逼了,現在每每想到它,我就會感到一陣蛋蛋的憂傷......把它從它之前錯跟的主人手中接過,興高采烈開始把它往回騎,結果中途手機沒電了有木有(心理過程:o_o ⊙_⊙ O__O o_O? (`□′╰) ,草泥馬還沒開始跑就被擁有它的巨大喜悅打死了,然後開心的跟著一輛看名字貌似是往回去地方開的鄉鎮公交一路狂踩.......然後就傻逼了......然後各種問問問,終於是讓我在天黑前回了家(此行結果就是屁骨,是屁」骨「 骨骨骨......疼了半個月( つ?.?σ??? ))
第一台車是750,擋泥板被大家噴死了。
然後改了個BB5,從此陷入改裝泥潭。
然後去寶山參加了個比賽,那時候對3000以上的車完全無概念,憑著人傻勁大玩得還蠻開心。從此愛上懷柔的山路。高潮就是一個人騎了趟燕山。本來計劃101出京到承德,然後轉112到張家口,然後走110回京。路上到了豐寧一時興起去了趟壩上,然後從豐寧走111回來了。一路上一個多星期時間,全部都是山路,雖說遠沒有進藏辛苦,但是強度還是不小的。一路上為了省錢住二三十塊錢一晚上供大車師傅停車加水的小旅館,那才叫體驗生活,而且一路上平安無事。一次中午肚子餓了,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只有路邊一個農家院,進去了主人以為我是來住店的,告訴我沒有房間了,我說我只想吃頓午飯。老闆於是說來和我一起吃吧,煮了自家的黃瓜、土豆、豆角,還有鵝蛋,又請我喝了兩瓶啤酒,我們聊得很開心,老闆最後分文未取。那是我吃過的最香的午飯。出豐寧縣城那天,下午三四點鐘到了縣城邊上,住店覺得還早,繼續騎又怕騎不到下一個鎮子。於是向路過的車友打聽,他們告訴我翻過南大梁就有鎮子住了。我一聽,不就一座山嘛,結果那天晚上到了晚上八九點鐘我才下山找到鎮子。從此絕不在傍晚翻山。翻過南大梁住的農家院也很好,看我一路來得辛苦給我沖了淡鹽水,第二天早晨又給了我一大袋子野生沙果。後來有一次存車的車牌丟了。補辦車牌要找輔導員開證明,我們輔導員態度又不好。開完證明找車棚大爺補辦車牌,二十塊錢費用不說,還要再被老大爺數落一遍。於是我就想,我就把車停樓下一個中午,吃過午飯我就去找輔導員開證明。到了下午車就丟了。至今仍然很自責沒有照顧好它。另外,我的故事說明了,車不離身一定要嚴格做到,離開一秒也不行啊。我的第一輛自行車是爸爸的大二八,沒錯就是如下這個,
這輛車載滿了我童年裡所有對自行車的嚮往,在那個年代,我的身高還遠遠沒有達到征服這個大二八的標準。但是夢想總是要有的,於是在春花燦爛的某一天,我終於征服了這輛自行車。把腿從中間的橫杠里伸過去,挺直自己的上身,傲視群雄的眼神,瀟洒的穿過還在騎四輪兒童自行車的小夥伴,雖然只能蹬半圈,但是這不重要,我實現了夢想,望著他們羨慕到發光的眼睛,我發現我成了風中的一匹狼。回到家的時候,我瀟洒的在農家大院里轉了完美的一道弧線,驚呆了我的爺爺奶奶大伯大娘爸爸媽媽還有眾兄弟姐妹,我踢下腳踏,大步從會聚的目光里走向餐桌,呵呵,人生獲得極大滿足的感覺真是爽| ???ω??)???
後來因為農村裡邊路上玻璃渣子太多,我的愛車倆輪胎都爆了,索性全拔掉,只騎鋼圈。沒有想到啊沒有想到啊,有一天下午騎回去的時候一路火光……
特么成了風中的一隻火狐……謝邀。
不過我的「第一輛」有很多個第一輛,學車的第一輛,老爸退下來的;第一輛騎長途的車,第一輛自己買的公路,第一輛死飛……現在我自己又造車,在我的書里寫過,摘關於車本身的。比較長。在陝西鄉下,小學升初中的暑假,是學騎車的指定時間,約定俗成。那時候,家裡都買不起專門給孩子的自行車,統一用「28自行車」開練。一到暑假,打麥場上就能看見當爸爸的給孩子把住車后座,喊著「慢點慢點騎、快點快點踩、剎車剎車、後閘後閘」。過一會兒,一個新自行車騎手就誕生了,小臉蛋兒紅撲撲地跨在自行車上,在村外馬路上來來回回。媽媽不在村口喊著名字叫吃晚飯,肯定是不回家的。學會騎自行車在那時候的重大意義,和今天學會開汽車拿駕照沒有兩樣。
街道里總有調皮大膽、手腳靈便的幾個,等不及上初中就推出對他們來說太高的自行車。也不知道誰發明的掏襠式騎法,姿勢難看不說,還只能蹬半圈,看上去太有喜感。小朋友們一旦學會,立刻勤於跑腿,樂於出門,爸爸買包煙,媽媽買袋鹽,馬上自告奮勇揣上零錢領命而出,推出自行車,一陣猛蹬,氣喘吁吁一個來回,進得門來,昂首挺胸,和得勝凱旋的將軍一個樣兒。多美好的回憶!不過,呃,丟人的是,對我來說不是。可能那時候的我膽小,擔任陪練的哥哥在後面剛放手,我就連人帶車大摔一跤,從此再不敢學。父母心疼我受傷,家裡也窮,不是每一個人都有自行車,要麼就是哥哥騎車馱了我去學校,要麼就坐同學的車回家,經常地,他們故意表演雙手撒把,嚇唬坐在后座上的我。後來讀毛姆的書,發現他和我也一樣有類似的經歷。《尋歡作樂》(Cakes and Ale)里描述他學車的故事,是毛姆少年的真實經歷。直到1992年上高中,要去十公里外的學校寄宿,我才被迫學會騎車。那時候,個子也長高了,一騎上去,自然就學會了。沒過幾天,就和同學在路上並排騎著,一起玩雙手撒把,果然開心。1992年,自行車對我那個半農半工的家庭的意義,遠遠超過了美國人的家庭汽車。它很便宜,但抵得上父親半個月的工資。它也是家裡最重要的財產之一,沒有它,父親就無法每天準時上班。很多個大年初一的早上,大雪覆蓋了關中平原,父親在前面推,我在後面推,父子倆喘著粗氣,呼哧呼哧在鄉間土路上使勁地走,雪泥塞住自行車的擋泥板,推得很吃力,推一會兒,就要找根樹枝去捅捅泥,得好久才推上公路。父親拍拍我身上的雪,說聲:「回去吧。」就跨上自行車去縣城上班了,我轉身走回家。他大概要騎十公里到工廠,晚上再騎同樣的十公里回家吃飯。我還記得有一個街坊叔叔幫我家做點活,晚飯時候,他拽過端菜過來的我,筷子使勁兒敲著碗說:「好好讀書啊,要不然你就和叔叔一樣,天天騎自行車去城裡砌牆搬磚,一年下來,自行車壞了,想換輛新自行車,那都得咬牙啊!」那時候,父母總是爭吵,但每次放學回家,看見父親的自行車停在屋檐下,我心裡就踏實了。要是趕上父親剛回家,包還沒摘下來,露出父親從城裡買給哥哥和我的好吃的,就和過年一樣開心。我的第一輛自行車就是父親騎了好幾年的那輛。事實上,那輛自行車早該退休了,騎起來吱吱呀呀,費勁極了。送給我那天,父親把自行車大修了一次。於是,每個星期日的下午,我都要花整整一個小時,在院子里拿塊抹布擦車,偷偷拿母親縫紉機用的機油潤滑齒輪,找把螺絲刀加固一下劣質的螺絲。
要和我現在的自行車比起來,那輛車值不上其中任何一輛的一個車座,甚至一個車燈,可它是我第一輛真正擁有的自行車啊。要是今天它還在,我一定想個辦法,把它製作成一個架子或是什麼,讓它一直有用,一直保存在生活里。現在我怎麼想,都回憶不起它是怎麼從我的生活里消失的,那時候我總迫不及待地要拋棄過去,迎接全新的未來,舊的物件一有替代品,就趕緊丟掉。現在,我知道自行車不只是用來上班上學的交通工具,它有自己的世界。家裡書架上有一排專門擺放有關自行車的書,有一本畫冊,打開的時候,像打開一座寶藏的大門。書名叫:《CYCLEPEDIA—A Century of Iconic Bicycle Design》。畫冊里收集了二百多輛充滿靈感,漂亮到匪夷所思的自行車。更匪夷所思的是,這些車全部屬於一個人。寶藏的主人叫Michael Embacher,網路上無他的其他資料,不知道Michael在建築上成就如何,但在自行車的收集上,尚未聽聞有人超過他。你要是不信,可以在他的網站(http://embacher-collection.com)上去看看。論起年紀來,這些車中有爺爺輩、叔伯輩,也有我的同齡。論起出身,歐洲的車當然多,也有亞洲、美洲國家出產的。但無論年紀、出處,每一輛都依然靈巧矯健,要是可以親手摸到,騎上一段,那該多好。有可以並排雙人騎行的,有在車樑上藏有機關可摺疊的,有木質的車架,有弧形的車體??你會感嘆,人們的巧思妙想在自行車上原來有如此豐富的創造。畫冊的前言,引用了1896年—那時候自行車才發明了十一年—一本叫《Scientific American Magazine》的雜誌上的幾句話,那位塑造了福爾摩斯大偵探的作家柯南·道爾寫道:「When the spirits are low,when the day appears dark,when work becomes monotonous,when hope hardly seems worth having,just mount a bicycle and go out for a spin down the road,without thought on anything but the ride you are taking .」
怎麼樣?聽上去是不是像是去教堂。
人總要有點寄託吧,有的人是去教堂,有的人是推出心愛的自行車。我沒有Michael先生那麼幸運,只有不到十輛自行車。這還是有好處的,我給它們起了名字還可以記得住,換了Michael先生,大概不會給近二百輛自行車起了名字還叫得出來。
第一輛公路車是義大利的Bianchi,那還是一款1885特別版,黑色車架,前叉有Bianchi標誌性的兩道騷藍,橫樑上是大大的白字:1885。那正是自行車誕生的年份。我給它起的名字充滿奇幻色彩:Pegasus(珀加索斯)。那是希臘神話中最著名的奇幻物種,一匹長著翅膀的馬。故事裡說,它是美杜莎和海神波賽冬的孩子,宙斯讓它帶來閃電和雷聲,後來就成了星空中的飛馬座。多麼迷人的神話啊,有來處,有去向,夜晚時候,抬頭仰望星空,還看得見神話的定格。這也是我向女飛行員、《夜航西飛》作者柏瑞爾·馬卡姆(Beryl Markham)的致敬,她也是最好的馴馬師,她擁有的第一匹馬就叫珀加索斯,我得承認,我可不了解希臘神話,完全是Copy柏瑞爾的創意來的。我和珀加索斯騎行過南非和澳大利亞。每次出發前夜,拆下前後輪,卸下車座,把它裝入那口箱子。第二天,在機場的超常規行李託運處,有點忐忑地目送著它被傳送帶輸走。飛機上我總胡思亂想,會不會途中箱子摔裂,什麼零件被壓壞,或者被送去其他地方,不能和我準時會合,徹底丟了也是有可能的。我不安得如一個剛懷孕的母親。直到在目的地機場,疾步走去超常規行李領取處,遠遠看到那隻巨大的箱子孤零零站在登記處,心才放回了肚子。珀加索斯有歐洲的老派優雅,我最愛它換擋時那一聲輕輕的「噠」,像萊卡相機轉動膠捲的聲音,內斂含蓄。設計上也不求新穎獨特,非常傳統,就像歐洲的紳士派頭。雖然也是訂購來的新車,我總覺得它比我老很多。珀加索斯值得信任,特別是在高速狀態,速度再快,後輪的穩定性也非常之好,和閘的配合也默契。我騎它在平路上的最高瞬時速度是58公里每小時。下坡有過64公里每小時,一點兒都不覺得有擺動,穿過空氣,掠過公路,就像一支劈風急箭。有過那麼幾回,種種原因不可以帶它前往,心裡就覺得特別虧欠,出發的前夜,都要騎上它去溜上一圈,聊表愧疚。第二輛公路車是崔克(TREK)。TREK車是非常典型的美國風格,追求科技含量,在細節上要的是創新而非傳統。我的這一輛,是DOMANI 6系。愛上騎車,總是喜歡什麼都是最高的配置,這輛車的所有配件,幾乎都是專業運動員的最好配置,是崔克中國贈送給我的。除了輻條,車的其他部件全黑,我給它的名字叫:海怪。海怪有一個秘密機關,就在車架接車座的那個內角上,一個緩震裝置。再好的公路,也有坑坑窪窪的路段,在那些路段上,騎手的屁股就會清晰地感覺到緩震的舒適。神奇的是,車的穩定性一點都不受影響,這樣的緩震方式,也不會降低在路況良好的路段上騎行的效率。
海怪還真是我們這些IT男的范兒,最酷的就是科技感足,最帥的是技術含量高,最棒的是都有參數證明。2010年7月,我認識了Du,也就認識了死飛— Fixed Gear。Du簡直就是自行車的資料庫和智能車床,我現在一想起他,眼前就是一個高高大大的帥小夥子,拿著一把扳手站在幾輛自行車旁。他的英文好得像母語,出國讀書之前就可以做同聲傳譯。那時候他在來自德國的死飛車的頂級高手伊泉(Ines Brunn)的店NATOOKE里當店長,對各種死飛組件了如指掌,像個設計師和魔術師,一會兒工夫,就給你變出個你心裡想的一輛自行車來。Du自己愛自行車愛得要死,更是用盡十二萬分的熱情讓周圍人也愛上騎車。第一次去NATOOKE,他就幫我組裝了一輛死飛,又拉我去刷街,打死飛馬球,以至於我在他面前總是自卑:我怎麼把自行車愛得那麼淺薄單調?可惜的是,我沒有他那麼專心致志,我的工作離自行車太遠。有時候在城裡穿梭路過雍和宮,我就在五道營衚衕口停下來,進去邊看他組車修車,邊聊一下最近關於自行車各種好玩的事兒。他永遠有讓你瞠目結舌的自行車視頻、最新的配件推薦,還有一大把一大把不參加就遺憾得拍大腿的車友聚會。2013年夏天過去,Du去了美國讀MBA,穿了西裝站在校園裡拍照發給大家,我都覺得北京第一代的死飛過去了,雖然他不是這個圈子的領袖,不是最好的技術高手,但他是北京死飛的一個Icon。死飛Fixed Gear是另外一種自行車,它屬於城市,屬於街頭,屬於我們永不想被羈絆的那一部分內心。它只有自行車需要的最少的配件,不過簡單的十幾種,按照個人的類型偏好、顏色自由組合。因齒輪固定而得名,也就是說,車輪轉動和腳的踩蹬完全一致,前進後退制動都是。事實上,它是最早的場地競速車。在原來的比賽中,都不會安裝制動車閘,現在的死飛車手,大部分都為安全考慮,安裝一個單手閘,為了簡單,絕大多數都只安裝前閘,因為可以用最少的線。腳蹬上裝了「狗嘴「,既有鎖鞋提高效率的作用,又可以做出各種動作。一騎起來,死飛車手都是儘可能用腳來控制速度,而不是閘。我很喜歡伊泉的描述,她說,死飛就像呼吸一樣,人和車完全一體,身體對車的每一個動作,都能得到呼應。伊泉是德國人,可中國的死飛源頭是她。我非常喜歡看她騎車,她可以在騎行的自行車上做各種表演。而她創辦的NATOOKE,是北京死飛的最高殿堂。
我的死飛是紅白黑的三色組合,很惹眼。車把沒有穿把套,鋸得很短。每次戴上手套,騎上死飛,我好像變回一個街頭少年,在車流的縫隙中穿來穿去,超過那些違章的汽車,還甩頭沖司機豎個中指,爭搶黃燈變紅的最後一秒,經過那些佔據了自行車車道的汽車時猛拍幾下車頂以示抗議??對了,我把它的名字換過好幾回,最後一個叫「壞蛋」。「壞蛋」還是個全新的壞蛋的時候,多麼引人注目啊。死飛在那時候還很新奇,「壞蛋」的配置也算不錯,它還上過好多雜誌。現在,街頭的死飛越來越多,各種豪華的配置也不斷刷新紀錄,還有很多車店發明出來專門賣中學生的假死飛,我的「壞蛋」在它們中間,像一個回頭的浪子,顯得有點滄桑。現在碰上北京天兒好,藍天白雲,又不用趕去遠的地方開會,我會騎了Abici出門。這輛和「珀加索斯」同樣來自義大利的車,像是歐洲紳士的禮帽、懷錶和手杖,像是黑膠唱片,像是祿萊相機,都屬於那一個年代的審美。它叫Mr. Maugham,毛姆先生。是的,就是那個同名作家,有完美的故事,幽默的表達,古典的美感,深長的意味。Mr. Maugham是最經典的自行車造型,我是說,每一個部分。陽剛伸展的車架,車把直握,還配有機械原理的鈴鐺,車座是BROOK最古老傳統的那種,鏈盒、擋泥板一絲不苟地遮擋起油污、泥水。大大的車前燈,輪組發電,和前面的報紙夾一樣,誰還用得上呢,在這個到處是路燈的城市?可它就那麼固執,仍然保留著工業時代的習慣。唯一時尚的,就是裝了按鈕電池的尾燈,流線造型,輕巧地嵌在後輪擋泥板上,像是一個傑出的畫家,在作品添上最後靈動的一筆。 Mr. Maugham雖然古典,卻是新車。我還有兩輛真正來自20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永久」和「鳳頭」,內變三速,帶車頭燈的,雖然也可以騎,但誰還捨得?都掛在辦公室的牆上,作為展示。還有兩輛自行車,是完全不能騎的。那是藝術家師進滇的作品,名字叫「影子」。師老師用的是他特有的藝術語言,把兩輛自行車的主要組件,分別用黑色和銀色的金屬絲纏繞,然後把自行車的實件去掉,兩輛自行車就像對方的影子一樣站立在那裡,真與假,虛與實,時間與空間??第一次騎行法國回來,我在一個藝術展上遇見這部作品,就花費了比最貴的專業自行車還貴的價錢,買下了這兩輛完全不能騎的自行車。現在,它掛在北京「時差空間」的牆上,像一個可以看見的夢。我應該還會擁有更多的自行車吧。它們那麼美,那麼有趣。不同的時期,不同的功用,不同的態度,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工藝??製造出那樣豐富多彩的一個自行車世界。我為之深深著迷。
但我的著迷是淺薄的。前文講到的Michael先生我是比不上的,在我的車友中,比我痴狂的大有人在。牛雜老闆在衚衕里開了一個店,他這些年收藏了四十多輛自行車,主要是公路類型,但每種造型和工藝都很獨特。H是自行車發明家,定居深圳,天天不是在辦公室畫圖紙,就是去各種工廠研究配件,我給他研製的開朗旅行自行車擬了句廣告語:只賣給騎去1萬公里遠的人們。那真的是一輛環遊世界都可信任的自行車啊,只可惜,我都配不上。總是會喜歡上這些有點瘋魔的人,願意和他們閑談喝茶到深夜,在外人無法插嘴的各種無法言傳的細節上感嘆個沒完,其實,表達的只是熱情,這些交流不會有任何實質的結果。然而,那讓我、我們快樂。我沒法理解另外一些人。在這個世界上,他們從來不會對某一樣東西有火焰般的熱情,對什麼都不冷不熱,不咸不淡。佔有更多的錢,住進更大的房子,擁有更多的權力,是他們全部的生活目標。真抱歉,我始終沒有寬容到可以理解全部的人。當你真正愛上某樣事物,你才開始學會怎樣去愛這個世界。那是一種美妙的體驗,就像旅行的開始,一切都變得新奇,而前路是無止境的,有趣的只會越來越多,而不是因探索而越來越少。那種感受,只有開始愛上的人們,才會了解。到今天,我對自行車的了解都不多。品牌、組件、維修、性能比較,我都不擅長。騎行的技巧、花樣方面,我更是初級。要說起騎行的經驗,動輒數萬公里的騎友比我多很多。然而,自行車的美妙之處,我已窺到一點門徑,我知道,那是一個自由快樂的世界。然而,我也經常回到最初,彷彿看到那個剛剛學會騎車的自己,背上書包和一星期的乾糧,騎上父親那輛嘎吱作響的自行車去學校。那些年,貧窮像野狗一樣撕扯著我們,怎麼都擺脫不掉。每天都聽父母爭吵,每次需要付錢就要出門借錢,生活窘迫到失去自尊。那時候,我每一天每一刻都盼望自己快點長大,快點離開,快點去大城市找份工作賺錢。發明了自行車的是義大利人,它們還有一部關於自行車的電影,叫《偷自行車的人》(Bicycle Thieves,1948年)。那是一部只有真正的窮人才會完全懂得的電影。我最喜歡這部電影的某個版本的海報,畫面是找到新工作的父親第一天早上上班,喜氣洋洋地接過兒子擦得閃亮亮的自行車。讓人喪失尊嚴的窘迫,一點點的希望帶來發自內心的快樂,這些,在我年少的時候,經常體會,忘記不了。電影情節中,那輛自行車,還是前一天妻子去當鋪當掉冬天的被子贖回來的。貧窮真是一場災難,第一天上班,自行車就眼睜睜地被偷走。絕望的父親,失望的兒子??這部電影我看過好多遍,是所有關於自行車的電影中,我最愛的一部—是的,最愛的那一部。
在電影史上,《偷自行車的人》是新寫實主義的經典作品。讓人納悶的是,導演Vittorio De Sica原本是偶像級的演員和歌星,二十多歲就成名,他怎麼會懂得貧窮的滋味?因為這一點,我對他有格外的欽佩。
電影的結局讓人心酸,不敢設想那可憐的少年以後的生活。不過,打麥場上那個膽戰心驚騎上車的少年也沒有想到,二十年後,自行車載上他,走了那麼遠,看過那麼大的世界。第一輛也是至今唯一一輛。
初二哭著喊著要家裡給買自行車,最後拿出壓歲錢的存摺交給我媽,才肯給買。 好像是從日_本走_私過來的,嫩黃色,炒雞好看,重點是很輕腳(輕輕踩就飛快地跑了)。大概是下圖這個樣式的:(來自網路,侵刪) 哭…… 買了兩個月左右快到聖誕節,好票讓我陪她去買賀卡(那個年代流行的……) 去了市場里賣文具的店,那個市場經常有人被偷車…… 然後好票挑了好久好久好久……估計有一小時…… 吧然後出去一看,我車被偷!走!了! 哭…… 當時瘋了一樣滿市場跑問人家有沒有看到我的小黃車…… 好票把我載回家,到家鬱悶了好久,沒被罵,不敢哭。 氣憤的答主拿起筆寫了一封長長的信給公_安_局_局長…………聲討其如何管理失職(當時我初二……尷尬)。重點是不知道該局地址在哪裡,呵呵,就投進了信箱。後來上了高中,班裡一同學的爹是……嗯……局長大人(呵呵……)後來,大概是兩年後,我在另一個市場的一個店家裡看見了我的小黃……然而,我卻一點辦法也沒有。時常路過去看看,它都在。後來那個市場被拆遷,建起了一座5星酒店……而我,再也沒有買過自行車。當時一輛很好很帥氣的車,但后座上還沒有等到任何一個女同學坐上去,就被偷了,只給我在地上留下兩把撬掉的鎖。。FK。。。。(此處省略一萬字)。。。那天我只能跑步上學,跑的都快吐了,居然在鈴聲響起的最後一秒跑進了學校大門,沒有被門口虎視眈眈的學生會成員記遲到,真是佩服當時的自己啊。
PS:一氣之下,花了60元選了第二輛車,除了鈴鐺不響哪兒都響,平均一周需要去路邊修車鋪整修一次,和修車師傅混的特熟悉。一個女同學在后座上坐了一段後下來對我說,坐這樣一輛車,感覺有點像小丑。我聞之大喜過望,這就是我要的效果啊,此後幾年,這部單車果然不鎖也沒丟過。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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