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致歉范冰冰 但娛樂圈的核稅風暴卻真的來了

崔永元致歉范冰冰 但娛樂圈的核稅風暴卻真的來了

來自專欄抱柱

編者按:

凡有崔永元出沒的地方,必定是焦點。一起由他引起的娛樂圈的八卦事件近期愈演愈烈,終於撕開了明星逃避納稅的口子,最終引起國家稅務總局的關注,責令各地展開調查。

從崔永元接受媒體採訪時透露的情況看,他已經掌握了大量的證據,但也明確表示,大小合同的事情與范冰冰無關。范冰冰方雖然也聲明沒有逃避納稅義務,但火已被引上身,由於范冰冰工作室在無錫,無錫市濱湖區地稅局目前已經介入調查取證。權威法學專家認為,如果稅務機關調查陰陽合同客觀存在且行為人涉嫌逃稅,應當依法下達追繳通知,責令補繳並繳納滯納金,涉嫌犯罪的應移送公安機關。

有崔永元助力,看來這次針對明星逃稅納稅的調查不會是「雨過地皮濕」。

⊙ 本文長約1800字,閱讀需時4分鐘

事件緣起是崔永元炮轟馮小剛和劉震雲,稱15年前拍攝的電影《手機》對其名譽和生活都造成了困擾,在今年馮小剛與劉震雲拍攝《手機2》時也與劉震雲做了溝通,結果被劉震雲忽悠了。劉震雲告訴崔永元,電影的名字不叫《手機2》,而是叫《朋友圈》。崔永元怒撕娛樂圈事件由此開始。

接連炮轟並未產生巨大效應,5月28日,崔永元通過微博發布了幾張演藝合同,合同中因有范冰冰名字,其中曝光合同約定片酬為稅後1000萬元。一天後崔永元又再度曝范冰冰採用「大小」合同,另行約定片酬5000萬元,兩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萬元,而實際上范冰冰只在片場演出4天。

為此,范冰冰方面發布聲明,稱崔永元侵犯了合法權益,散布謠言,構成誹謗。對此,崔永元則迅速回應稱沒有保護合同秘密義務,范冰冰是公眾人物,如不服,可以「出來走兩步」,對公眾「實話實說」。

事件愈演愈烈,直到6月3日,崔永元主動「熄火」,在接受「火星實驗室」採訪時明確指出,「4天6000萬片酬合同」涉事明星並非范冰冰,涉案金額也遠超目前曝光金額的十倍以上」。他透露所曝光的「4天6000萬」的明星並非一個人,而是「一個團伙」,與范冰冰無關。

拋開對劉震雲、馮小剛的憤怒,崔永元承認自己也在反省,並表示,對受到牽連的范冰冰、徐帆等人,「作為演員來說,我真的都很敬重她們」。他希望借火星試驗室平台,向范冰冰、徐帆、劉震雲女兒劉雨霖三位女性「致個歉」。 「從心裡來說,我真的是不想傷害這些人。

雖然崔永元自己也稱,「大小合同」引發廣泛關注始料未及,但國家稅務總局的表態也充分說明了崔永元怒撕范冰冰只是揭開了明星避稅逃稅的「冰山一角」。而他在這件事情之後,也接到了很多材料。

輿論產生的效應不止如此,今日股市開票後,影視股一片「綠油油」的景象,整體縮水上百億市值。其中華誼兄弟開盤即跌停,市值蒸發約20億元。范冰冰作為股東的唐德影視開盤跌逾6%,光線傳媒跌逾5%。

也有圈內導演表示,「大小合同」等情況在演藝圈已有十多年,逃稅現象非常嚴重,大陸演員演技平平,富裕程度卻是世界第一,好萊塢演員的收入都是稅前,相比弱爆了。

對此,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蔡道通教授蔡道通認為,如果最終被證實,陰陽合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且行為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涉嫌逃稅,按照法律之規定,稅務機關應當依法下達追繳通知,責令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繳納滯納金,涉嫌犯罪的,應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這個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眾多,對其走向,值得也需要全民關注。」蔡道通還認為,按照刑法的規定,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涉嫌逃稅,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但有一點必須明確,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涉稅犯罪的立案標準的規定,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後再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

法治之途慶幸有你 抱住彼此溫暖世界

本文整合自法制日報、火星實驗室及網路

編輯:冷月丨 版式:冷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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