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5】大海中新出現的島嶼歸誰?無主領土如何處理?|地圖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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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本文含有《哆啦A夢:大雄的金銀島》的輕微劇透
兒童節期間,哆啦A夢的最新劇場版在國內上映,影片講述了在太平洋海域發現了一個新的島嶼,並由此發生了一系列的故事。
有一個問題出現了,假如大海深處真出現了一座新島嶼,那該如何決定這座島嶼的歸屬呢?
對於一塊新的土地,歷史上西方長久以來觀點就是「誰先佔就是誰的」。尤其是在地理大發現的大航海時代,無數的航海家乘風破浪,搶佔各處土地,進行殖民統治,劃分勢力範圍。按照國際慣例(18世紀以後),無非是誰先發現並能夠有效管理,這塊土地就歸你了。這兩個條件成為劃分土地的必備依據。
從1906年奧本海 (L.Oppenheim) 和 1928 年 (Max Huber)界定的國際法「先佔」原則來看,佔領一塊無主地必須合乎下列五個條件才能成立,即領有的企圖、無主地的確認、佔領的宣告、佔領的行動、實效管轄。即基本上可以歸納為發現並能有效管理這兩個條件。而 18 世紀以前,在國際法上一般是「發現即佔有」的原則。
接近北極地區的斯瓦爾巴群島,雖最早即被12世紀的挪威人所發現,但直到20世紀初仍沒有國家有效管轄。當時挪威國力有限,而俄國正處在內戰無暇顧及。西方列強們對這處群島進行了長時間的「協商」,調和各方面的利益矛盾,最終簽署《斯瓦爾巴條約》,條約規定群島主權歸挪威所有,但各簽署國均有權在法律下自由進出,從事生產生活活動。
而很多私人國家的建立,其宣稱建國的依據也是來源於這兩個條件。所以很多「狂熱者」到處尋找還沒有人發現、沒被管轄的土地。
這裡實際又牽涉到了一個概念「無主領土(Terra nullius)」。中日釣魚島問題爭議時,其中就夾雜著日方宣稱釣魚島屬於無主領土。當發現一處土地,並能夠將其定義為無主領土時,接下來佔領該處土地就不存在問題了。
順便跑個小題,多說幾句伴隨著殖民主義發展,國際上對無主領土概念的演變。18世紀的歐洲法學界開始討論無主領土這一問題。瑞士法學家瓦特爾在闡述這一概念時,對無主領土進行了定義,並將原住民土地分為了已開墾土地和未開墾土地。在實際操作中,西方並不承認原住民對土地的所有權,今天看來這充分體現了當時西方的殖民強權。按照這個理論,將有原住民的澳洲大陸也定位了「無主領土」,從而在法理上為殖民澳洲提供了依據。
這顯然是歐洲中心論下的強權邏輯。在二十世紀中期以後,國際法關於無主領土的概念逐漸被廢棄。1992年,瑪伯針對原著居民的土地所有權問題,起訴澳大利亞昆士蘭州,這就是法學上著名的「瑪伯案」(Mabo v The State of Queensland No.2)。澳大利亞最高法院裁定瑪伯案,確定了原住民的地權,從根本上否定了歷史上關於澳洲大陸是無主土地的結論,而是屬於征服地。
二十世紀中後期的一系列的法律判例,包括關於西撒哈拉的判決,其實都證明了西方對無主領土概念的修正。
現在我們再回到最初的問題,假如這個島是海洋中突然出現的,該怎麼處理呢?如果該島位於某國領海內,將自動主權歸屬該國。這是由於領海作為一國範圍的三大組成部分之一,對領海內的所有事物擁有絕對的主權。
對於一些群島國家,如果不出現的其領海內,出現在其群島水域內,也將視為其領土(群島水域是海洋法公約給予群島國家一類特殊的海域)。
如果新小島出現在公海,按照目前的國際法體系,的確適用於先佔原則。即首先發現並能夠有效管理。僅僅發現而未有效管理不足為據。這個行為一般指國家行為。
但實際操作中,很難出現新小島的爭議問題。一方面,火山噴發形成的小島周邊,往往已有歷史上地質活動形成的其他島嶼,所以有極大可能是直接出現在一國領海內。另一方面,由於火山活動、地震活動新形成的島嶼,大多結構不穩定,在海浪侵蝕下基本會被逐漸削平,島嶼會逐漸消失。所以國際社會上長久以來,幾乎沒有出現這種新小島引起的爭議。假如真出現了面積足夠大、地理位置足夠好的島嶼,在當今時代會迅速被各國遙感發現。按照當前的國際體系,也基本會在聯合國框架體系中解決,很難出現各國搶佔的事情。
對於出現島嶼爭議,最粗暴的解決方法莫過於直接讓這個小島消失掉。在中朝界河鴨綠江內,上世紀在河道內有時會出現新露出的小沙洲,中朝兩國需要處理這些沙洲的歸屬問題。有一些較小的、沒有價值的沙洲,兩國有時處理時會直接以放水衝掉的方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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