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辦中醫診所,你想知道的都在這裡
如今傳統中醫已越來越被認可
中醫診所也迎來了「備案」新時代
不信你看
有人已經拿到了《中醫診所備案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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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5日,國家衛計委發布《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將中醫診所由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這裡所說的中醫診所,是指在中醫藥理論指導下,運用中藥和針灸、拔罐、推拿等非藥物療法開展診療服務,以及中藥調劑、湯劑煎煮等中藥葯事服務的診所。這也是為開辦中醫診所鬆綁,讓開辦中醫診所更加便利!
那符合什麼條件能辦《中醫診所備案證》?
該怎麼辦?需要提交什麼材料呢?
接下來為你一一解答
問題一
備案與許可的中醫診所有區別嗎?
《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施行後,中醫診所將分為兩類,一類是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中醫(綜合)診所,一類是取得《中醫診所備案證》的中醫診所,兩者有一定的區別。
也就是說,對備案的中醫診所診療範圍有規定:一是備案的中醫診所不得提供西醫西藥服務;二是備案的中醫診所並非所有的中醫藥服務都可以開展,對所開展的技術存在不可控的醫療安全隱患和風險的不得在中醫診所開展,如中醫微創類技術、中藥注射劑、穴位注射等。
問題二
舉辦中醫診所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 舉辦中醫診所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 個人舉辦中醫診所的,應當具有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證書》並經註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滿三年,或者具有《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舉辦中醫診所的,診所主要負責人應當符合上述要求;
? 符合《中醫診所基本標準》;
? 中醫診所名稱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 符合環保、消防的相關規定;
? 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不得申請設置醫療機構的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中醫診所。
問題三
舉辦中醫診所備案需要提交什麼資料?
| 中醫診所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 《中醫診所備案信息表》;
? 中醫診所主要負責人有效身份證明、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
? 其他衛生技術人員名錄、有效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件;
? 中醫診所管理規章制度;
? 醫療廢物處理方案、診所周邊環境情況說明;
? 消防應急預案。
?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舉辦中醫診所的,還應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質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人身份證明。
問題四
提交資料後要多久能審批下來?
舉辦中醫診所的,報擬舉辦診所所在地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備案後即可開展執業活動。
按照備案流程規定,中醫藥主管部門收到備案材料後,對材料齊全且符合備案要求的予以備案,通過後發放《中醫診所備案證》;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備案要求的,應噹噹場或者在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備案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問題五
執業醫師舉辦中醫診所
與原來審批制有什麼不同?
中醫診所實行備案制後,進一步放寬診所主要負責人的條件,具有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證書》並經註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滿三年即可,突破了以往醫師註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必須滿五年的限制。
另外,具有《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以開辦中醫診所,而且沒有對取得《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後的從業年限的限制。
《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於2017年12月20日正式實施,今後民間中醫通過考核取得《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後,也能擁有開辦中醫診所的資質。
問題六
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
中醫診所怎麼辦?
| 在《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效期到期之前,自主選擇舉辦診所的管理方式:
僅提供《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中醫藥服務的,在《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效期到期之前,可以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要求管理,也可以按照備案要求管理(註銷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後按本辦法規定進行備案)。
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服務範圍或者存在不可控的醫療安全隱患和風險的中醫診所,仍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要求實行管理。
問題七
中醫診所的市場准入條件得到放寬,
備案後會不會放寬監管?
絕對不會!依據《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衛生監督機構將自中醫診所備案之日起三十日內,對備案的中醫診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相關材料進行核實,並定期開展現場監督檢查,以督促中醫診所及從業人員能嚴格依法執業,提高醫療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
問題八
對舉辦中醫診所應當備案
而未備案的怎麼處罰?
舉辦中醫診所、炮製中藥飲片、委託配製中藥製劑應當備案而未備案,或者備案時提供虛假材料的,由中醫藥主管部門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向社會公告相關信息;
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止執業活動或者責令停止炮製中藥飲片、委託配製中藥製劑活動,其直接責任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中醫藥相關活動。
問題九
如果中醫診所超出備案範圍開展醫療活動,
會受到什麼處罰?
中醫診所超出備案範圍開展醫療活動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執業活動。
問題十
對於提供虛假材料舉辦中醫診所備案的,
將受到什麼處罰?
舉辦中醫診所、炮製中藥飲片、委託配製中藥製劑應當備案而未備案,或者備案時提供虛假材料的,由中醫藥主管部門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向社會公告相關信息;
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止執業活動或者責令停止炮製中藥飲片、委託配製中藥製劑活動,其直接責任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中醫藥相關活動。
隨著國家政策的利好和不斷鬆綁
中醫診所或將迎來新的春天
希望每個中醫人都能實現自己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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