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懟馮劉范,輿論站隊不要太傻
崔永元懟馮劉范,這事大熱。
老實說,馮小剛和劉震雲這事,碼得確實不地道。《手機》開拍之前,請崔永元來講節目,很謙恭,還包了餃子,但沒告訴人家電影是怎麼個電影。電影拍出來了,給別人的生活工作造成困擾,至少在這個時候,出來補救一下吧?
比如,幫崔永元與和晶做個澄清,告訴公眾電影故事是虛構的,誰對號入座誰腦子有病。當初人家沒保留真心幫你,之後也應該拉別人一把,不能就黑不提白不提了,麻煩的後果讓他人去承擔。
反正,這件事情上雞賊了,也許還有傲慢,但這件事情在當初處理好了,就不會再有後來的種種山呼海嘯,本不該到翻臉的程度。
可惜,埋下的地雷,到《手機2》這裡,炸了。
其實,到《手機2》這裡,也不是非炸不可。當崔永元提出疑問的時候,完全可以再跟他詳細地解釋,告訴他新電影和以前的故事沒有關係。如果還有關係,雙方可以再探討一下怎麼處理。我覺得這也不是做不了的事。一個簡訊回復,太潦草了,更何況說是叫《朋友圈》,最後還叫了《手機2》,當事人受不了,開炮了,揭內幕了,成了熱點了。這裡面可能都透著影視圈對文人和媒體人的不屑——當然這是我猜的。
有果一定有因,恩怨就是這麼來的。回頭看,真的有很多機會,讓事情不這麼發展。
但這次崔永元懟馮劉范,又和當初懟方舟子不同。懟方出於公心,不管效果如何,方式是否合理,但我從心底是支持的,也確實為崔的言行感動過。可這次的恩怨,是私事。私事也不是不能懟,但有幾個地方,我覺得不是很妥當。
其一,不該懟劉震雲的女兒。畢竟這姑娘,和上述種種恩怨,真的沒什麼關係。硬拽到漩渦中來,缺少理由。雖然說,當年《手機》的上映,讓崔永元的家人,特別是妻兒,受到了很大壓力,但不能因此在回懟的時候,也讓對方的妻兒受傷害。如果是這樣,不就成了簡單的冤冤相報了么?這非常不合適。同理,把馮小剛和徐帆的私生活拽進來,也不合適。他們夫妻倆的生活方式可能異於常人,但那是另外一回事,與本恩怨,我覺得關係不大。
其二,不該希望他人的人品多麼高尚——實際上這是一種奢求。比如劉震雲是作家,作家愛錢,不是什麼新鮮事情,算不上墮落。作家這個群體,偷雞摸狗的,始亂終棄的,落井下石的,見風使舵的,還少嗎?私德與作品,基本上是兩碼事。劉震雲就算一些事情小氣了,在作家圈子裡,也還是不錯的人。我自己也寫作,害怕人們把作家往道德高地上綁。這幾天借著崔永元開炮的東風,已經有人發文說當好作家要有士大夫品性,反正就是關心人類命運不關心金錢之類的,看得我一身冷汗。能不能兩樣都關心呢?士大夫就全是好人么?那句話怎麼說的來著?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總是讀書人。如果要求娛樂明星、主持人、互聯網精英站在道德高地上過分了的話,作家也不該站上去。憑啥啊?你行你上。
其三,大小合同涉嫌偷稅漏稅這個事情,我覺得應該更嚴肅地對待。主流媒體關注這件江湖八卦,實際上關注的核心就是稅款。如果真的有一抽屜的證據,就該向稅務機關舉報,不管有沒有《手機2》,不管范爺演武月開不開心,都應該舉報,而不是氣兒消了就刪,好像那一抽屜東西,就是要挾對方的武器。現在,還有人懷疑不僅是逃稅,還涉及洗錢,接下來還有買收視率的事情。這些事情,都是需要嚴肅對待的——不僅當事人,而且是稅務機關、管理部門,有線索就該一追到底。
總之,這就是我這幾天對這起無比熱鬧的娛樂圈事件的看法,也是對崔永元的看法。我一個朋友在朋友圈裡寫道:崔永元是個好人,袁立也是個好人。但我總不能因為他們是好人,就覺得他們說得都對吧。我想這和我的觀點基本一致。
話說回來,不願意誰綁誰上道德高地,也就沒必要要求崔永元每件事情都做得恰到好處、滴水不漏,一直永遠正確,我想他也做不到,出於被傷害的義憤,向馮劉范開炮,也完全能理解。「不妥當」是我個人的看法,但換誰到了那個位置,也未必能做到完全妥當。
我比較擔心的,是熱心炒作的那些公號,那些盡情狂歡的互聯網寫手們,正打算讓這件事情越搞越複雜,並陷入無休止的綁架或描黑中。這幾天,有一些誇崔永元的文章被狂轉,說的都是他以前那些事情,我說了,以前的事情他做得對,但並不能證明目前這件事就完全對。
可很多人就是這麼認為的。很多人的邏輯就是這樣:你以前幹得漂亮,你真棒,這次你也完全對,馮劉范就是小人。這種邏輯其實是不成立的,可確實很蠱惑人。在相反的方向,黑馮和黑范的文章也有不少,黑劉的比較少,可能還是因為劉沒什麼可用來說事的前科吧。黑的也都是以前的事情,什麼對王朔先恭後倨吧,什麼馮褲子吧,有葉京的話,有姜文的話,總而言之馮小剛是攀高枝鑲金邊,作品不咋地。至於范冰冰,一直有潛規則什麼的傳言,這次又拿出來說事,加上大小合同,稅務局剛介入調查,就有公號揚言她要進去了,仇富,仇美,仇幸福,幸災樂禍生怕事兒不大之心態溢於言表。
這就是逼人站隊,必須支持崔,才是正義的一方。我還是很害怕這種一邊倒的輿論態勢的,這也算是實話實說吧,我非常不喜歡這種借勢火上澆油,更不願意看到崔變成一貫正義和正確的代表。這會讓人變成自己曾經反對的、曾經完全不喜歡的人。一個月前要有誰說范冰冰的不是,很可能被罵慘,現在要有人說崔永元的不是,也很可能被罵慘。輿論場上,娛樂場上,這都不是個好習慣。
看經歷,崔永元與馮小剛、劉震雲與范冰冰,還有一些共同點。他們都是從底層奮鬥上來的,但手段可能並不相同,有的是憑風格與執著,有的是憑才華,有的是憑機會,當然也有心機與鑽營,但主要還是個人努力。只要合法,都沒什麼大毛病,作為旁人,願意崇拜,或者鄙視,都行。至少他們都曾經拿出了自己的有說服力的作品,比那些招搖撞騙偽裝成創業者或精英的江湖騙子強多了。要是不合法了,該擔什麼責任擔什麼責任。
輿論不能因為一件或幾件事,把人全否了,甚至去貶低作品。韓愈諛墓,發死人財,還膽小恐高;蘇東坡貪吃,說話愛擠兌人;辛棄疾喜歡別人誇他詞寫得好,這看上去都是缺點,但不妨礙他們的作品的地位。劉曉慶也因為稅務問題進去過,可不妨礙她拍的電影好看。誰能拍著胸脯說自己這輩子沒雞賊過?從來都是偉光正?沒傷害過別人?
誰都不可能是神仙和聖人,誰也不是十惡不赦。大眾不該把他們架起來,或者踩死。這都不是正確的解鎖方法。娛樂圈以前出過這樣的事情,互懟的兩方頭天還臉紅脖子粗,次日該道歉道歉,該請飯請飯,相逢一笑泯恩仇,最後把煽風點火的輿論擱一邊兒了。這就顯出媒介們的傻來了。
原標題:《實話實說,這件事情最怕的是輿論站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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