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情人」合法化的理由

這個時代相信什麼都可以,唯獨不能相信愛情。因為這個時代的愛情已經沒有半點純潔性,想恢復那種純潔要比「希望工程」難得多,所以只能任其發展了。也許是這個時代盛產「情人」,披著「愛情「的外衣,把人們心目中那一種神聖感也連根撥起。但它有了一個堂皇的理由——那是人性所致。我想與其說是人性不如說是情性,是啊,人就是一種虛榮心極強而且帶著豐富感情的動物,情性難滅!人們總是有辦法的,俗話說「舌頭是個圓的。」會給「情人」加上個合情合理而且非常好聽的解釋。「情人」原來的意思是戀人和情感深厚的友人,現在專指婚姻之外的戀人和情侶。「存在即是合理的」但不一定合法,我認為應該讓「情人」合法化。原因之一就是情人泛濫成災已經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而且成了引發社會治安不穩定因素的極大隱患。儘管現代許多人妻子紅杏出牆掙一隻眼閉一隻眼,老公吃裡扒外忍氣吞聲。可每時每刻都有因為情人之爭而相互仇殺的案件,這是沒有一點水分的統計。所以立「情人法。」是遲早的事。不過這之前先讓「情人」合法化。原因之二就是「擁有情人」是大眾的需求。現在社會競爭激烈程度有目共睹,人們的生活和工作壓力程前所未有之勢。「何以解憂,唯有情人」。不必說生活節奏越來越快,也不必說經濟方面的競爭壓力也越來越重,關鍵是人們在工作上與生活中明顯感覺這種壓力給人帶來精神上和情感上的滯重,這必然影響到工作效率。在承受著更多的來自經濟和情感方面的壓力下人會有油然而生一種孤寂感和憂慮感,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環境,為了振作精神,人們不得尋找解脫方法,情人的出現則會很好的緩解精神上的緊張和煩悶,可以讓自己的身心更好的放鬆下來,這樣才會更好的迎接來自各方面的生存挑戰。社會是有由人組成的,大眾的需求就是社會的需求。從這一點來看「情人」合法化,應該是遲早的事。原因之三「有情人」已經是男人們的時尚行為。男人們在日常工作與生活中不可能全天候的奔波勞累,也有輕鬆後感到無聊的時候,怎樣打發這段寂寞時光,找情人唄,既浪漫又充滿激情,輕鬆快樂間日子一閃而過。所以在孤寂的時候,情人的柔情和笑容可以讓人走出無聊的時日,活著的意義盡收心底。當然現在有情人的男人,不像前幾年,是成功人士的一種標誌,現在滿村的農家漢子不缺的就是情人,這是因為單調的婚姻造成的後果,日子總會讓婚姻失去激情丟掉浪漫,彷彿情感變得可有可無,其實大多數婚姻到一定時候就十分枯燥,情人無疑是調節婚姻沉默狀態的最好良方,完全可以讓給婚姻注入一定的活力,增加一些生活的情趣。原因之四「情人」是女人們最好的護膚保健品。女人因為情愛而美麗這就不用論證了,所謂女為悅已者容,為了獲得情人的真愛和真情,女子的美容也是讓自身增加更多的魅力,對於女性而言情人之間神秘而富有激情的愛戀,是女性最好也最適用的一種美容佳品,有了情人不知不覺內分泌得到相應的調整,起到表本兼治的效果,當然也更容易見到美容的真正效果,所以有情人的女人有神韻也風情萬種。對於某些女人而言,附屬於事業上有所成就和經濟條件優越的人,是快速致富的有效途徑,一個是以情感換取自己物質方面的需求,另一個是以物質換取情感和性愛,等價交換,何樂而不為?不過當情人也有副作用,在此就不必細說了,因為許多人已經嘗試或者說有的人正在嘗試,其中滋味必然是曲折心痛的。究其根源就是因為現在「情人」是一種地下職業,還沒有合法化,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唄。我想,當情人成為一種合法的職業,世界還是原來的世界,世界從來都是完好無損的。也可以這麼說,社會在進步,過去的一切都是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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