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校武漢在讀女博士買題獲刑(新京報 2006-12-16)

港校武漢在讀女博士買題獲刑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12-16 4:06:17 · 來源: 新京報錢放教授信箱電郵索要試題,相約見面時被拘本報訊 據報道,香港城市大學一名從內地來港的數學系女研究生,將1萬元放進系內副教授的信箱內,繼而用電郵向副教授索取試題及答案,女生14日於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行賄罪,被判禁6個月,其1萬元賄款同時被充公。女研究生陳靜(25歲),本年9月由湖北省武漢市來港,併入讀城大數學系哲學博士。案情透露,被告就讀的數學系課程於本月16日舉行期終考試。本月6日,該系副教授戴暉輝於城大的郵箱發現一個信封,內有1萬元現金,同日他再收到一封匿名電郵,對方(後證實是被告)聲稱是該課程的學生,亦是將現金放入郵箱的人。5日後,戴再收到被告寄給他兩封電郵,催促他將試題及答案交予她。其後,戴在廉署指示下,相約被告在本月13日中午12時到咖啡店見面,表示會讓被告查看有關試題及答案。而被告更要求戴帶空白的答題簿讓她抄下答案。被告赴會並確認自己是撰寫匿名電郵的人。戴隨即把預先準備的試題、答案、兩本空白答題簿交給被告,正當被告在埋頭抄寫答案時,即被廉署人員拘捕。被告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因對香港的反貪污法例不熟悉才犯本案。但裁判官唐文則表示,不熟悉香港法例並不是犯罪的借口,必須判處實時入獄。多名城大教授表示,沒聽聞有學生用錢賄賂教師,相信只是個別事件。學生會主席李駿鋒說,對有同學「用錢買試卷」被捕感到可惜。城大發言人表示,至於學生的學籍問題,則要稍後研究再作公布。《信息時報》供稿http://news.thebeijingnews.com/0567/2006/12-16/014@229389.htm不要低估了法律的嚴肅性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12-16 1:20:17 · 來源: 新京報據報道,香港城市大學一名從內地來港的數學系女研究生,公然將1萬元放進一位副教授的信箱內,繼而用電郵向副教授索取試題及答案,女生14日於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行賄罪,被判禁6個月。一直以來,我們的媒體上並不缺少大學生、研究生向教授行賄的報道。在一些故事裡,學生向教授行賄甚至超出了金錢交易的範疇。然而,我們卻很少見到當事雙方尤其是行賄一方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上述報道里的女研究生,可能深諳一些交易規則了,這應該是她之所以選擇並且敢於如此去做的原因。然而,她卻低估了香港教授對法律的清醒,尤其低估了法律的嚴肅性。香港教授在收到裝有1萬元現金的信封以及她的匿名郵件之後,立即向廉署報案,並與廉署合作,旋即將她抓捕。面對被告律師的求情,裁判官則表示,不熟悉香港法例並不是犯罪的借口,被告所犯的貪污罪嚴重,必須判處實時入獄。此事告訴我們,在反腐問題上必須「零容忍」,大老虎要打,小蒼蠅也得抓;貪污者必須追究,行賄者也一樣不能放過。□許朝明(北京媒體從業者)http://comment.thebeijingnews.com/0733/2006/12-16/014@0120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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