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紅越多 越應叫停紅利稅徵收·每日商報
分紅越多 越應叫停紅利稅徵收 |
2013-05-04 |
目前上市公司2012年年報披露已進入尾聲。由於管理層對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工作的重視,現金分紅也成了2012年上市公司利潤分配的一個亮點,有越來越多的公司向投資者提出了現金分紅方案。截至4月24日,滬深兩市共有2201家上市公司披露2012年年報,1677家公司提出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其中有1649家上市公司提出現金分紅方案,擬現金分紅總額約5945.48億元,這一金額已接近於去年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總額6044.92億元。 上市公司向投資者進行現金分紅,並且有的公司出手還很大方,如貴州茅台每股分紅高達6.2元,這顯然是管理層所願意看到的。這是管理層近年來所倡導的上市公司積極回報股東政策所取得的成果。就中國股市的健康發展來說,這終究是一件值得肯定的好事。 不過如果作進一步的討究,上市公司的現金分紅並沒有給投資者帶來真正的投資回報,相反,由於紅利稅的存在,尤其是對紅利稅實行差別化徵收,上市公司的現金分紅甚至成為投資者虧損的一個因素,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越多,中小投資者的損失甚至越大。 以分紅金額最多的工商銀行為例來說明上述問題。2012年,該行推出的分配方案是,擬以總股本34961876萬股為基數,每10股派2.39元(含稅),總計派發現金紅利835.59億元。按4月24日工行的收盤價4.10元計算,其股息率高達5.83%。依此表象來看,工行給投資者的回報值得投資者擁有。 但真實的情況未必能令投資者樂觀。首先,在工行835.59億元的分紅金額中,最大多數的紅利被工行兩大股東匯金與財政部所拿走,2012年末,兩大國有股東持有工行的比例分別為35.46%、35.27%。也就是說在835.59億元的分紅中,兩大股東就拿走了591億元。加上H股股東還要分走207.47億元,留給A股市場公眾投資者的紅利只剩下約37億元,僅僅就只是工行整個紅利中的一杯羹而已。 其次,即便是留給A股市場上公眾投資者的37億元紅利,也未必能夠成為公眾投資者的投資回報。很明顯的一點是,上市公司的現金分紅在方案正式實施之時都需要經過除息處理。假如按4月24日的收盤價除息,那麼工行的除息價格將會由原來的4.10元變成3.86元。投資者的財富並沒有因為工行派送現金紅利而增加。 不僅如此,投資者還會因此而蒙受投資損失。通過上面的除息處理,工行股票的除息價格每股減少了0.24元,這也即是工行給予投資者的每股現金紅利。但在實際分紅的過程中,這0.24元的現行紅利還是要徵收紅利稅的。並且紅利稅是按持股時間的長短進行差別化徵收的。個人投資者持股超過1年的,稅負為5%;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假如投資者持股滿1個月而不到1年,則每股紅利要徵收0.024元的稅收;如果持股不滿1個月,更要徵收0.048元的紅利稅。這些紅利稅都是要從紅利中扣除的。這筆紅利稅也因此成為投資者的稅賦,表現為分紅帶給投資者的損失。上市公司分紅越多,投資者的損失就越大。 由此可見,上市公司的分紅不僅沒有成為投資者的回報,相反還給投資者帶來了損失。這顯然是上市公司利潤分配功能的異化,是不合理的紅利稅徵收政策造成的。可以說,紅利稅徵收極大地扭曲了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資價值。特別是在管理層重視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背景下,紅利稅的徵收明顯不合時宜。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上市公司分紅越多,就越應該要叫停紅利稅徵收,尤其是要儘快廢除紅利稅差異化徵收政策,該政策明顯對中小投資者不公平,有違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的原則,不利於增加投資者回報。因此,隨著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增多,這種搜刮中小投資者利益的紅利稅徵收政策應儘快叫停。皮海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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