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意義,由你決定
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當代西方哲學主要流派之一。這一名詞最早由海德格爾提出。它可以指任何以孤立個人的非理性意識活動當作最真實存在的人本主義學說。存在主義以人為中心、尊重人的個性和自由,認為人是在無意義的宇宙中生活,人的存在本身也沒有意義,但人可以在存在的基礎上自我造就,活得精彩。
[一]存在先於本質
人的任何存在狀態都是人的自由選擇,存在的過程就是自由選擇的過程。人類的自由先於人的本質,並且使人的本質成為可能,所以先有了存在(自由選擇),後有人的本質。這些說起來拗口,如果我們舉一個例子說來就明白了。當我們做出選擇的時候,我們才知道原來自己是如此這般的存在,沒有這樣的選擇,也就沒有了這樣的存在。當你選擇自殺,那麼你將以死屍的狀態存在。
今天下午在地震局那裡等公交車,每次兩班車,所以時間間隔壁一般車要短的多,當發現一輛黃色的公車和很多擁擠著上車的人,我便沒有猶豫的登上了那輛車。走過幾站後,發現這是一個我沒有來過的地方。於是意識到沒有做對公車。
黃色的公交車遠去,並將我孤伶的留在橋上。開始下雨、颳風,打傘很難行走,想搭車,發現由於自己多買了幾本書,只有7塊錢在身上。關鍵是已經迷路了。此時想起自己的笨拙和這個珍貴的時間,我大喊著:「fuck! Fuck !」並後悔自己沒看好車號就上車了。只有給朋友打電話,讓他在宿舍樓下準備好打的費等著我。當時我在橋上被風雨和浪費時間遭受痛苦時,知道那是自己的選擇,有了那樣的選擇,才體味到此時的存在,此時的狀態。不是嗎?「存在先於本質」的直接詮釋就是:人的選擇造就了他自己。
薩特將世界的本體論——裝在意識里,臭屁馬克思主義的教條者往往加上價值判斷:這是主觀主義;當一種哲學以人為中心而出現的時候,那麼它必定是自主的、主觀的。薩特強調的哲學自主性、存在的主觀性就是在強調選擇的自由和自覺。正是如此的表現,讓人感到他的論說的無窮魅力。
[二]絕對自由
薩特說「人註定是自由的!」也就是說自由不是人性或者選擇的結果,它是強加在人身上的東西,是人的存在,自由屬於有意識的存在結構,存在的過程就是自由選擇的過程。自由選擇是絕對的,「絕對」的意思是「無條件的」,就是說選擇不受任何條件的決定;除了人自己的自由選擇外,沒有什麼東西能夠決定人的存在。人雖然是在各種條件下做出選擇,但是條件發生作用,歸根到底取決於人自己的選擇。
可以簡單的舉兩個例子來說明這個問題:
失戀:失戀後的第一感覺是後悔,如果當初……,這樣假設是因為當下有很多限制或者約束已經讓我們不能回到當初,許多人感到無奈,因為條件限制了你重新把你心愛的女孩子奪回來。但是正是因為你提到「當初」,所以你是自由的,在「當初」為何你不選擇一條自己期望的路呢,也許你們現在已經走進了婚姻殿堂。
疑惑隨之而來,失戀者會認為自己並沒有做過清晰的選擇,甚至沒有意 識到自己曾經有過選擇的機會,事情好象一步一步默默的走到了分道揚鑣,勞燕分飛,可能你會說這是性格或者其他自己沒法改變的東西最終決定了你失去了他。這完全是屁話,難道人不受自己控制嗎?
當你繼續我的哲學之路,你會發現對未來的預製和當下行動控制,對於功利主義的自由哲學而言,是多麼的重要。你的意識要指揮行動,而不是讓行動脫離意識,否則雖然你有自由,但是你卻體味不到自由。對於自我的控制是功利主義哲學的基礎。當然這是很難的,否則就沒有那麼多活的如此邋遢的人了,畢竟做到的人很少。
薩特的《禁閉》中提到,一個關進監獄的人,看似已經失去了自由,因為他被如此嚴密的限制。但是他並不是沒有選擇,他可以選擇畫畫,選擇以老鼠為伴,選擇看天花板上的蟲子爬來爬去,不是有許多在監獄裡創造輝煌的人英雄嗎?想想希特勒在監獄裡寫出了《我的奮鬥》。可以說,當下的任何限制相對於絕對的自由而言,都是微不足道的。
絕對自由就是沒有條件的自由,自由不需要選擇,甩都甩不掉。絕對自由即意味著一個人選擇了一個行動,那麼他就要為此行動的全部後果承擔全部責任,他不能把責任推諉於無法控制的外在因素或者無法控制的條件,把自己的選擇說成是不可避免、命中注定、迫不得已的。所有行為後果的直接原因只有一個——自己的選擇。
絕對自由和命定論是兩個時間緯度;絕對自由是面向未來的,人正是把自己不斷推向未來的存在,人通過不斷的自由選擇來造就自己的人生。而命定論是歷史的,因為認命的人是通過已經發生的事情來解釋當下的情境,如果事情不發生,他永遠不知道自己的命是什麼樣的。
自由選擇的人需要積極向上的設計自己的未來,他們是發明家和拓荒者。而後者只能是委屈求全的人,認命是一種逃避,是對人的價值和主體性的玷污,而歷史是喜歡選擇的人創造的。千萬不要認為他們拋掉了自由,因為自由是無法拋掉的,命定論者丟掉了鏤刻世界的工具刀,拋棄了「自為」,於是他們和豬並沒有什麼區別;
自由並不是什麼甜蜜的東西,相反它是一種痛苦的感受,只有稍不注意它就會出來折磨你。多數人有過體驗,在無聊和沒有事情乾的時候的苦惱,當你沒有任何事情纏身的時候,說明你是絕對自由的,因為你的選擇是無限的,可以工作、運動、做愛、甚至自殺,無論怎麼,此時你手中的選擇是無限的。但此時你也是痛苦的。可以說明為何學生作文的命題作文比開放作文更要容易,因為一旦自由屬於你,困擾便出現,薩特稱之為「苦惱」,是一種無依無靠、惶恐感巨大的責任感,猶如人站在深淵前欲罷不能、欲跳而止的感覺。它是一般人難以忍受的。所以人類並不是享有自由,而是逃避自由。
我們盡量自己的生活安排好,以免出現真空,即使出現真空也要即使將他填滿,工作狂就是逃避自由的典型。同樣可以解釋失戀的原因:不是失去了愛人的痛苦,而是獲得自由的痛苦。自由不是外在於人的目標,追求自由是荒謬的,因為自由是人的存在和意識的內在結構。
陀斯妥洛夫斯基在小說《卡拉馬佐夫兄弟》中有一句名言:如果上帝不存在,什麼事將是允許的。這句話被薩特看作是存在主義哲學的起點,但它僅是起點而已。生活中的人們往往將自由交由外在的一種東西來管理,以避免自由的折磨。
任何宗教信仰的本質都是代管個人的自由,也就是意識的任意性,這樣人們便會感到甩掉自由後的安全感和充實感。上帝便是充當著這個角色。上帝的消失是尷尬的,人開始找不到自己可以依賴的東西,他甚至找不到借口。生活中可以處處舉出人們希望受到限制的例子。女孩子被男朋友的適當管束被認為是一種幸福,我們對於邏輯和必然性的追求在於將絕對自由進行規範,讓自由帶有明晰的方向性,而不是任意的。倫理學以及法律都在做同樣的工作,所以這些工作被認為是有意義的。
何借口都是推卸責任的表現,因為這是在肯定「這事兒與我無關」,但是有「與我無關的我的事兒」嗎?借口是自我欺騙的。任何人都是自由的,表達的是你可以有多個選擇,造成了不想要的後果,當然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因為你在做這件事情之前,你完全可以有第二種、第三種以致無限種選擇……
無限的自由對應著無限的責任。正是這些責任,人往往讓他人替自己選擇,以便逃避責任,但這完全是自欺欺人,因為讓他人幫自己做出選擇後的後果,仍然是自己選擇他人造成的。
後記
存在的意義,有你決定。甩掉自由是妄想,唯一的必須接受的就是我們擁有無數選擇權這個事實。存在是偶然的、荒誕的。對於人來說,人首先存在著,然後通過自己的選擇去決定自己的本質。人有絕對的自由,去決定存在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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