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卑與超越第十二章 愛與婚姻

2 夫妻是平等的夥伴關係

在這一問題的討論之前,我們就已經認識到婚姻是一份兩人合作的工作;而且對於大多數人而言,這是一份全新的工作。在結婚之前,我們彼此學會了自立,學會了如何融入集體,但是對於如何跟另外一個人融洽地合作卻是很少學到的。所以,想要結婚後就能很融洽地配對工作其實是很困難的。如果倆人相對有默契,能夠主動關心和理解對方,那問題就相對容易解決。

換句話說,為了保證有和諧的夫妻關係,我們需要給對方而不是自己更多的關心,也就是說,給對方的關心要勝過給自己的關心。因為只有這樣,我們的婚姻才會是幸福的。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看到自己在婚姻中所犯的錯誤。在婚姻中,我們給對方的關心勝過給自己的,我們的婚姻關係才有可能是平等的。如果兩個人為對方多著想,婚姻中就不會有所束縛或自卑感了。我可以肯定地說,婚姻關係要想平等,雙方必須有這樣的態度。因為只有我們為對方努力付出了,對方才感覺到安全感,才會覺得自己是被需要的。而且,我發現婚姻幸福有一個基本前提:讓對方感覺到他/她是最有價值的,他/她是被需要的/最優秀的;他/她是你最好的伴侶和朋友。這種感覺,需要你用實際行動去證明。

在一段婚姻關係中,任何一方都不想扮演附屬角色。如果生活在一起的兩個人是控制者和服從者的角色關係,那麼這段婚姻註定不會幸福。現代社會中,很多男人,包括很多女人還一直覺得,男人是一家之主,女人需要服從於男人的管制。我想這正是很多婚姻不幸福的原因。任何人都不想毫無緣由地服從於他人。一段婚姻中,平等的地位是幸福的保證,只有這樣倆人才能夠共患難。即使在後代問題上,倆人也最好達成共識。而且,倆人需要認識到,如果不要孩子,那麼他們組建的家庭對於整個人類的發展都是無意義的。在孩子的撫養問題上,二人也應該達成共識;如果婚姻關係出現破裂,也要及時想好對於孩子心理傷害的預防。要知道,任何不幸的婚姻對於一個孩子的心理成長是沒有任何益處的。

而今,很多夫妻因婚前沒有任何準備,婚後不知道如何對待這段合作關係。婚姻是一種特定的合作方式。在生活中,我們往往過於關注自己收穫了什麼,而不去想自己付出了什麼。當兩個人結婚後,這種思想會滲透到婚姻關係的經營中。如果倆人能夠坦誠相待,那可以親密無間;但如果倆人還是各懷私心,那註定不會幸福。對於很多人而言,這是他們第一次接觸這種特別形式的合作,所以很難第一時間將關注點放在對方的興趣、愛好、理想上,因為婚前他們並沒有足夠的時間去讓自己適應這種關注點的轉變。這是情有可原的。這樣,我們生活中常常出現的爭吵也就很好解釋了。我們應該做的是認清這一點,進而避免這種事情的發生。

我們對於婚姻的準備並不是一蹴而就的。通過對於一個孩子舉止行為、想法態度的觀察,我們可以預測出她成年後的處事方式。一般人到五六歲的時候就形成了對於愛的基本認知。但這裡指的並不是性需求,而是他們意識到愛和婚姻是人生的一部分。因為孩子是在擁有愛和婚姻的環境中成長,這種意識便自覺滲透入他們的思想。他們漸漸對這些事情產生自己的理解。

兒童時期的孩子對異性表示喜愛並擁有自己的「另一半」時,大人切忌取笑他們,或者視作性早熟。在我看來,這恰恰是早期為愛和婚姻所做出的準備。我們不僅不能忽視,甚至還要積極、及時地引導,讓孩子藉此明白婚姻是一生中很重要的事情,婚姻能夠讓我們有機會為人類做出貢獻,早早為婚姻做出準備是好的。只有這樣,我們才可以讓他們在早年就弄明白:自己跟伴侶在以後的婚姻生活中要相親相愛。得到這種良善引導的孩子很容易在成年後擁有完美的婚姻,即使他的父母婚姻並不幸福。但是,如果父母的婚姻幸福美滿,孩子對於婚姻將會有更大的信心和憧憬。要知道,孩子對於婚姻的最初認知是從父母那兒學到的。一個孩子如果處在一個支離破碎的家庭中,會經受更多的磨難。如果父母之間不懂得如何經營婚姻,又怎麼能期望自己的孩子可以很好地處理以後遇到的問題呢?在我們考慮一個人適不適合結婚時,最好先考察一下他的成長環境以及他的父母、兄弟姐妹們對他的評價。最主要的是,他談婚論嫁的條件。一個人對環境的看法很重要,這將決定他的思想。所以,一個人對於環境的看法是我們要慎重對待的。記住,我們考慮的不是一個人的成長環境,而是一個人對環境的看法。因為一個人可能生活在不太美滿的家庭,經歷了很多不幸,但這可能激發他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所以他會努力讓自己的婚姻幸福。

友誼很重要,通過友誼,我們學會了如何將心比心,如何理解他人和換位思考。如果一個孩子在沒有朋友、孤孤單單的環境中長大,他就不會有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的能力。在他看來,他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他的事情是最重要的事。

懂得如何交朋友是為婚姻做的一個好準備。在遊戲中,孩子可以學會如何與人合作,這對於他的整個人生都有很好的幫助。不過令我不安的是,現在孩子們之間的遊戲多數是鬥爭性或競爭性的。所以作為家長,最好為孩子營造一起做作業、一起讀書、一起學習的合作環境。此外,我想強調一下舞蹈對於孩子發展的價值。舞蹈需要至少兩個人的配合和參與,對於孩子的成長是很有幫助的,但是我所指的是專供孩子們跳的簡單的舞蹈,而不是現在那些表演性質的舞蹈活動。

工作也是能夠為婚姻做準備的事情。在我看來,良好的婚姻準備包括良好的工作準備。婚姻中至少有一個人,在結婚前應該有份工作,能夠保證婚後的生活開支,這才是一個家庭得以形成的基礎。

很多人都提倡對孩子進行早期性教育,而對此我是完全否定的。我並不認識讓孩子過早了解性知識或了解超出他們理解程度的性知識是有益的。孩子的婚姻觀非常重要,但如果過早干涉或者過度干涉他們對於性的認識反而毫無益處。根據我的了解,很多性早教或性早熟的孩子,在成年後往往對於愛和婚姻產生恐懼。在他們看來,身體上的吸引是可怕的。但是,如果在孩子長大後再去了解性知識,就不會出現這種問題了。

但是,千萬不要欺騙孩子,或者刻意迴避他所提出的問題。身為成人,我們知道他所提的問題背後的本質,但應該告知他的是他想知道的且他能夠理解的內容。對孩子毫無顧忌地談性是非常不明智的。問題背後的本質需要他通過自己的理解能力去了解。

有些家人擔心孩子的朋友們會將一些不恰當的信息傳給自己的孩子,從而將自己的孩子「帶壞」。親愛的家長,如果你的孩子在其他方面非常優秀,那就不要擔心他在性問題這個方面被帶壞了。因為一個有著良好教育、獨立思考能力的孩子是不受輕易受到言語的誘惑的。對於身邊朋友說的事情,他們都會有自己的鑒別能力,不會輕易相信。如果他們不懂,他們會求助自己的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不過我們不得不承認,在這些敏感問題上,孩子比大人更加羞澀,他們也往往不好開口求教。

兒童時期就已經表現出成人間的異性相吸。孩子會被異性的身體吸引,進而博取異性的喜歡或者對異性產生好感。如果一個男孩子對母親、姐妹或者身邊女孩產生了吸引,那這種感覺會影響到他日後的擇偶觀。有時候,孩子也會對圖畫中的虛擬人物產生好感,認為以後就應該找個這樣的伴侶。所以,我們可以這麼說,個體在以後的擇偶中並非完全自由的,他們會束縛於早年某種印象,並以此為標準去擇偶。

這種對於美好事物的追求並非完全沒有意義。我們歷來將美貌和健康的身體作為審美的基礎,而且我們自己也努力成為這樣子的人。在我們看來,美是永恆的,是對人類有貢獻的事物。我們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長大後可以有美好的形象,這也正是美的魅力所在。

如果在現實生活中,夫妻關係並不十分融洽,那麼就很容易出現女孩與父親關係不好或男孩與母親關係不好的事實。這會導致他們極有可能找尋一個與自己的父母性格截然相反的配偶。比如,一個男孩的母親喜歡控制別人,為人苛刻,而男孩性格軟弱,常常受欺負,那麼他長大後不會喜歡看上去嚴厲或者兇惡的女人。這其實是很可怕的,因為他只會刻意選擇軟弱、服從性的女孩子交往。可想而知,婚後關係肯定不是平等的,也註定不會幸福。如果他很想證明自己很強勢,那他也可能找尋一個看上去強勢的女人,進而去壓制她,制服她,以凸顯自己的強大。因為跟母親關係一直不好,那麼長大後在愛情或婚姻中他也會常常受挫,甚至不受女人身體吸引。嚴重者,很可能對於女性產生厭惡和排斥。

婚姻中,只考慮自己是對婚姻的最大不敬。如果一個人在婚姻中只考慮自己,只考慮自己如何獲得快樂和幸福,而不願意受約束於婚姻,更不願意去為對方考慮。這樣的婚姻終究會葬送在自己手中。這種辦法不可模仿。因此,在戀愛中,我們不能只顧自己而忘記為他人著想。

婚姻中如果摻雜了猜忌,註定不會幸福。婚姻是一種長達一生的合作,如果此生對對方沒有任何承諾,就不算真正的婚姻。當然此處的承諾並非我們常說的愛情的執著,而是包括養育子女的決心,要耐心將子女培養成優秀的人。我們要明白,婚姻幸福的重要意義在於對下一代的培養。婚姻同樣是一項有固定規則和約束的工作。如果我們任一一方不遵守其中的法則,就無法收穫幸福。

如果我們對於婚姻抱著試試的態度,或者將一段婚姻看作試婚,那樣其實根本感受不到婚姻的真正幸福。換句話說,如果在婚姻中,雙方都為自己留有退路,便不會為對方付出一切。我們不可能要求所有人對所有事選擇不逃避的態度,婚姻亦然。很多人在婚姻中心存私心,總設法逃避其中的責任。這種逃避和退縮會損害到另一方的利益,使得對方對於婚姻的信任感喪失,從而不願履行當初的承諾,最終婚姻破裂,分道揚鑣。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總有很多事情對婚姻產生影響,使得我們的婚姻並不那麼順利。對於這些問題,人們想盡辦法,卻有時候總是無能無為。但是,我們要做的不是逃避或放棄婚姻,而是繼續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情侶之間,應該遵循一些規則,比如忠誠、真心、相互依賴、無私心、為對方著想……

疑心太重的人不適合結婚。婚姻雙方如果都希望保留屬於自己的自由空間,就不會擁有真正的婚姻。既然選擇了婚姻,就代表著我們不能再像單身時候一樣隨意而為,而是做事要考慮到對方,考慮到與對方的合作。

舉個例子來說明:一對夫妻都是有素質的文化人,但是他們的婚姻並不幸福,最後終於離婚。隨後他們都開始尋找新的伴侶,可是他們並不知道自己上一段婚姻失敗的原因。事實上他們希望自己的婚姻和諧並努力去做,但是他們卻忽視了什麼是責任感。他們不想像傳統夫婦一樣束縛於婚姻,他們渴望享受現代婚姻的自由,所以他們做了一些約定:雙方各有自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雙方對於彼此要充分信任,不能欺騙和隱瞞。

婚姻是一種長達一生的合作

丈夫做得更加放蕩不羈。每天回家,他都會將自己在外面的一些「曖昧新聞」分享給妻子。而妻子也並不吃醋、生氣,反而誇丈夫有魅力。她甚至羨慕丈夫這種豐富多彩的生活,也想改變成這個樣子。可是,她還沒有改變就換上了廣場恐懼症。此後,她不敢獨自外出,只能待在家中。只要出門,她就產生恐懼感,不得不再次退回到家中。廣場恐懼症讓她無法擁有像丈夫一樣「花邊無限」的生活。可這還不是最糟糕的。由於她不能獨自出門,丈夫不得不陪伴左右,也失去了原來的自由。可以這麼說,她的病源自沒有對婚姻形成正確的認知。如果她想要好起來,就必須重新建立對於婚姻的認知,而丈夫也是如此。倆人只有建立起合作關係,婚姻才可以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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