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狗人士與玉林人的矛盾該如何解決

6月21日,廣西玉林民間的「狗肉荔枝節」如期上演。相比往年,今年愛狗人士與玉林當地人的衝突顯得更為激烈,參與討論的網友也更多,觀點對立也在不斷加劇。這種狀況難道就沒法得到解決嗎?愛狗人士與吃狗人士的分歧其實並不如想像般那麼大愛狗人士的行為一定程度激化了人們的逆反心理也許很多人沒有料到,廣西玉林吃不吃狗肉,「成了這個夏天僅次於世界杯的第二件大事」。在廣西玉林狗肉節上演多年之後,愛狗人士不斷積蓄著力量,試圖在這具有悠久吃狗肉傳統的城市,徹底拔除狗肉節——「我們希望這個民俗,徹底被取締。」愛狗人士如是說。

愛狗人士與玉林人形成了嚴重對立人不應該食用狗肉,在愛狗人士看來,這是天經地義的道理。但對於大部分不養寵物狗,對狗並不感冒的人來說,這並不是一個普遍適用的道理。即便絕大多數中國人並沒有食用狗肉的習慣,他們也不認可把狗作為肉用,與把豬牛羊作為肉用究竟有多大的區別。尤其是在禁食狗肉主張會影響到部分人傳統習俗、侵犯部分人自由選擇食物權利的情況下,「禁食狗肉」、「取締狗肉節」的主張很難得到國人的普遍呼應。更不要說,一些愛狗人士在玉林半夜電話騷擾當地人、威脅其人身安全的做法,更是會招來人們的逆反心理。不怪乎有些網友聲稱,要不是愛狗人士在「鬧」,他們根本不會關注跟狗肉有關的話題,當事情鬧大了,他們也想去吃吃狗肉了。而這種觀點,又會引來愛狗人士的激烈聲討。但實際上,愛狗人士與吃狗人士並不是沒有共識這種程度的對立讓人感到遺憾,然而,這並不是不可避免的。不妨把問題回歸到為什麼有些人要主張不能吃狗肉。我們在《禁吃貓狗肉的真相》中曾經揭示過這個答案,並不是什麼冠冕堂皇的「眾生平等」,而是「人類看到生物受殘害,心裡會產生不適」,用孟子的話說,就是「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此即動物福利的來由。並且,這種機制還附帶了一個推論,「越是接近人類的生物受殘害,人們感受到的這種不適越劇烈」,此即所謂「物傷其類」。這造成的結果就是,不同動物之間的福利是有差別的,貓狗最高,其他哺乳類動物次之,爬行類和鳥類次之,非脊椎動物又次之。所以,主張不吃狗肉,本質上體現的是人免於心理不適的權利,而不是動物本身的權利。當然,不是所有人都認為吃狗肉會引發心理不適,但這個道理還是普遍存在的。比如,現在多數人都接受的觀點是,當街打死流浪貓狗非常殘忍,但拍死一隻蚊子和踩死一個蟑螂,卻不會有多少人認為不妥。了解了這一點,那麼實際上,愛狗人士與吃狗人士就並不是完全沒有共識。事實上從人們的爭論來看,有些共識已經很明確地體現出來了,比如愛狗人士指責玉林人吃的是偷來的寵物狗,而玉林人聲稱吃的是肉狗,這表明人們都認可吃寵物狗比起吃肉狗是不恰當的做法;再比如愛狗人士認為當街屠宰太殘忍,玉林人也會辯駁稱一樣反對虐待動物,當街屠宰只不過是習俗,何況政府也已經禁止,這表明人們都認為至少不應該殘忍對待狗只。同樣,允不允許吃狗肉,與玉林是否該官方出面主辦、或由商家自行組織一個大型的「狗肉節」,也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許多網友不反對玉林當地吃狗肉的習俗,但對是否可以以吃狗肉為主題大肆宣傳,辦成一個招徠遊客的盛大節日,恐怕就有不同的看法了。在尊重共識的情況下,愛狗人士可以有合理合法的護狗手段愛狗人士護狗,目前最高明的手段是想法提高狗肉交易成本除去「鬧事」之外,較為理性的愛狗人士採取的手段是,問責當地政府狗肉來源、狗肉是否通過檢疫。這一做法的目的是,提升狗肉的交易成本。所謂「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如果迫使狗販所賣的狗肉只來自於正規的屠宰場,而並非來自於偷竊,那麼狗肉的販賣成本勢必上升。如果在公共衛生問題上找到了買賣狗肉的軟肋,迫使狗販必須讓一隻狗有一張一檢疫證,而不是一車一證,這無疑也會讓狗的交易成本上升。成本上升,消費量就會減少,從而達到減少狗只被屠宰的可能性。承認這些做法目的是為了狗而不是人,也無可指摘之處然而這一做法被詬病為虛偽。央視著名主持人白岩松認為,在狗的來源、衛生問題上做文章,是希望「吃狗人士吃的健康」,這實際上不是愛狗,而是愛人。在一個節目中,白岩松質問愛狗人士代表、重慶小動物保護協會會長陳明才,「如果今後都是養殖的狗,並且有相關的這種動植物的檢疫,都是合格的狗肉、衛生的狗肉,您是不是就一點問題沒有了?」陳明才的回答是,如果確實來源正規、有養殖場的合法手續,那他就沒有反對的理由。這個回答被不少人認為是口不對心。的確,或許有一些愛狗人士確實能接受人們只吃肉狗,但絕大多數愛狗人士,是反對人們吃任何狗類的。有人認為,陳明才這種強調來源、檢疫的觀點,主要就是相信一旦正規化養殖,狗肉成本必定大幅度提升,而導致交易量減少。其目的還是為了狗,而不是為了人。不過,承認是為了狗又有什麼關係呢?即便承認這些做法目的是為了狗而不是人,只要是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行事,即便是向玉林當地提起對監管部門的行政訴訟,也無可指摘之處。事實上,從外部性入手,以法律手段來撬動經濟杠杠,是保護珍稀動物的常規做法。當然,查來源,查檢疫,查養殖場養護條件,查飯館屠宰狗肉過程是否人道,會使狗肉成本上升,但玉林人也可以就這些「護狗手段」進行反博弈。比如主動推動規模化養殖,想辦法再把成本降下來。相比之下,去玉林威脅騷擾吃狗人士,並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比起對狗肉生產環節的監督,愛狗人士去玉林街道上跟吃狗人士辯論、衝突,甚至是騷擾、威脅,並不是明智的選擇。這隻會激起非愛狗人士的反感。畢竟事關習俗文化、飲食自主權利,若愛狗人士以自己的一套不該吃狗的價值觀強行加在別人頭上,只能稱之為霸道。倫理上該不該禁食狗肉,用地方性法規來規範比較適宜用提高成本的手段減少狗肉食用,實際上是為了規避立法引起的倫理衝突也許有人認為,隨著越來越多城市人群把貓狗當作寵物來養,反對吃任何狗肉的人會越來越多,「該不該禁食狗肉」是一個中國早晚面臨的問題。不少人認為,要真正解決這個問題,可能需要進行立法。不過,基於核心問題「是否能吃」存在激烈爭議,很難相信現在立法能夠讓所有人滿意。事實上,儘管世界上已有100多個國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動物法》,但真正立法禁止吃狗肉的地區卻很少,即便是歐洲國家像瑞士,也有部分地方保持了吃狗肉的習俗,即便有很多人抗議,政府也依然維護他們吃狗肉的權利。而我們熟知的香港和台灣地區,雖然確實立法禁吃狗肉,但這是基於這兩個地區絕大多數人已經沒有吃狗肉的習慣才形成的,而且有關法律是否經過充分討論也受到當地人的質疑。例如,2007年香港法院曾將4個屠狗吃狗的人判處監禁,法官的理由是,「基於社會和文明的進步、動物權益的抬頭、狗只和人類的微妙關係和情義結、立法的意願、社會的情緒、屠宰狗只為食物是不必要的施虐」,「狗是人類最好、最忠心的朋友,一頭狗會對主人忠誠、無私奉獻、守護及拯救主人,但一隻羊、一頭牛會為人做這些行為嗎?」——對於內地人們來說,至少在現在,這些理由恐怕還難有說服力。所以,對於愛狗人士來說,用查檢疫、來源、養殖條件等方式來盡量減少狗肉食用,讓這一習俗衰亡,或許是更為現實的選擇。而吃狗人士的理性選擇,也是盡量「低調」,減少衝突的發生。若非要對是否能食用狗肉做出規範,地方立法或許是可取之道

吃狗肉是地方性習俗,不宜全國性立法如果愛狗人士與吃狗人士的衝突不可調和,非要用立法手段進行規範,也不適宜用全國性的法律來進行規範,畢竟中國地域廣大,各地習俗均不相同,也不僅僅只有廣西玉林有吃狗肉的習慣。隨著社會風俗的變化,可能出現的情形是,某些地方已經普遍感到對吃狗肉無法接受,那麼愛狗人士可以推動進行地方立法,禁止在這片區域吃狗肉,如果有居民無法接受,那麼可以考慮遷出這個地區,到對吃狗肉並不排斥的地方去。這樣的話,也許雙方人士都會感到滿意。結語可以預見的是,「該不該禁吃狗肉」還會繼續成為社會焦點議題,甚至愈演愈烈,唯一可以確定的是,「鬧」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各退一步,或許雙方都能得到想要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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