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悲喜舍」不是「利他主義」 —佛教中被顛倒了的「大乘」、「小乘」

朱倍賢

佛陀不是為了眾生而出家

根據民間廣泛的說法,尤其是在大乘傳統教化區里所接收到的信息,佛陀當時會出家,是為了度化所有的眾生。類似的傳說中甚至提到,佛陀還沒有出生之前,就已經有這樣偉大使命~他的出生,就是為了履行這樣的一個生生世世的宿願。然而,就像世間其它主要宗教的發展趨向,教主的背景、平生、事迹不斷地被抬高、神化,佛教中流傳出的典籍、傳說,愈到後來,愈是脫離原始佛教中樸實的論述。

把佛陀的使命,提升到「眾生無邊誓願度」,似乎讓佛陀看起來更加崇高,讓佛教的教化,提升到遍及宇宙法界、無所不包的境界。但同時,也讓「慈悲喜舍」的內容,在理想化的過程中被架空,脫離了原本紮實實用的內涵。

宗教傳說演變的一個極大動力,與宗教間彼此競爭有關(所以大乘中的佛、菩薩、凈土,愈晚傳出的,其殊勝度與「功德」愈是浮誇膨脹)。通俗的信仰,以教主的奇炫與神格化作為最強大要求(這些演變出的傳說,多能以考據的方法驗證其晚出。例如:佛陀的「三十二相」、三大阿僧祇劫菩薩行、對未來的「預記」…)。

在原始的解脫道中,佛陀不因奇炫而偉大,而因他的「法」 能有效熄苦而偉大。佛陀原本作為解脫道的實證者、見證者、先行者,是為仿效的典範。演變到後來的神格化、荒誕離奇,只能做為膜拜、想像的對象。佛陀能做為仿效的典範,因為他原本所教授的「慈悲喜舍」,樸實無華,是針對現實身心所開展的課題。

佛陀演變成後來膜拜、想像力寄託的對象,一大部分肇因於「慈悲喜舍」的內容逐漸脫離現實。三大阿僧祇劫「割肉喂鷹、捨身喂虎」,無從複製的誇大行徑,只能存在純信仰、純理想的臆想中。

如果看原始經典(如 中部26與36經),佛陀回憶自己學道的心路歷程,他的出家並非為了「無邊眾生誓願度」的宇宙使命。

原始經典記載,佛陀出家最原始的動機,是因為看到當時自己(attanā—自己)的生命,沒有實質意義的安全感或快樂可言。他因為看到自己(attanā—自己)在心底深處困頓不安,因而產生危機感。他強烈感覺到被迫服從 以貪嗔痴為基石的社會價值觀,自己(attanā—自己)像是禁錮牢獄的囚犯,因而渴望更高的自由、更少的負擔而出家。

這樣的修道動機,聽起來雖然沒有大乘講得驚天動地,但卻是更寫實、更貼近佛陀醒悟後所開展的解脫教育。這樣的解脫教育,不對「無邊無際的利他主義」、「同體大悲」存有迷思。歷史佛陀所教授的「慈悲喜舍」,服從於解脫道(中部97經),終結於解脫道(經集1.8經)。

之所以說「慈悲喜舍」服從於、終結於解脫道,是因為佛陀講說「慈悲喜舍」的方式,主要把它當作服務解脫道的工具:光是培養「慈悲喜舍」,能達至心量廣大、但仍然無常輪轉於「梵界」(相應部55.54經);「慈悲喜舍」搭配著出世間的「道品」,則能達至全然安全的涅盤解脫(相應部46.54經)。

也就是說「慈悲喜舍」是修行工具的一種,而涅盤解脫才是佛法最高的目標。光是有「慈悲喜舍」而沒有解脫道的,才是「小」乘、「劣」乘(中部97經);而阿羅漢解脫道是單一無二的「大」乘、「無上」乘(如 中部27經—阿羅漢解脫如大象足跡,能含攝其它小動物的足跡)—在此議題上,如同在許多其它議題上,傳統大乘把佛陀所教授的顛倒過來了:「大乘」和「小乘」被易位,「自度」與「度人」的孰重孰輕 被反轉過來。

是的,在很多方面人們是應該互助的。這只是常識和本應做的。雖然,佛陀勸誡已經解脫或接近解脫的弟子,應該要度化群眾、度化彼此(相應部4.5經、中部33經、增支部11.18經)。但是這種度化的方式和程度,全然不同於大乘所說的「一切時中,愛念眾生,隨逐眾生」。而且,在原始佛法中,權衡「度人」和「度己」的緩急輕重,「度己」是壓倒性地重要;追求更加清凈、再上一層的解脫功夫,永遠有優先權。人們最終只能為自己的快樂負責;像極端利他主義的這種意識形態,歷史佛陀從未推崇,更不會將其無限上綱。

原始佛法的「慈」(mettā),不是大乘所說的「予一切眾生樂」,而是一種善意:由衷地希望「自己和別人能夠得到快樂」,「能夠各自以建設性、有效性手段獲得快樂」的善意。這種善意,是務實的:確認 花在自身的用功,絕不是卑劣自私的(所謂「小乘」),而是最確切、最應留意的「離苦得樂」手段。

佛陀從未教過所謂的「菩提心」—一種有絕對約束力的純利他主義。相反地,佛陀所教導和親身示範的是,自身解脫和福祉的獲得,是我們唯一該負起、有絕對約束力的責任。

不管別人是否接受我們的善意,「保持慈心」 能確保彼此的關係是朝向降低傷害的。同時,我們自心也能享受那種良善無害、寬坦無恚的好處。這是為什麼原始佛法中「慈心」的表述方式,沒有「你該履行某種利他服務的義務」的條文;幾乎都是關於 管理自心、為自己的福祉負責。

從 《增支部10.208》的「離貪妒」、「離嗔恚」、「無有敵意…散播慈意」,到《經集1.8》的「去除惱怒」、「謙和」、「簡樸生活…少予世間負擔」、「不欺騙…不輕慢」;從《增支部4.67》的 對其他物種生命 敬而遠之、避免互相迫害,到《增支部7.35》所說的 忠誠善友間的美德與互助;從《長部13經》的「同情心」、修學慈心以致「梵」的境界,到《相應部46.54經》的 以「四梵住」(慈悲喜舍)培養定境及不同程度的解脫心境;原始經典中在在所呈現的,都不是抑己利他的意識形態,而是直接與自心安樂有關的務實考慮(如:如何降低自己與世間彼此的負擔與壓迫)。

這就是我們的責任的極限:心存慈意、遠離彼此惱害、在合情理的情況中互動互助、照顧好自己的福祉、顧好自己在常識上本來就該盡的職責。超過這個極限,硬要扛起天地間所有的苦難(所謂的「同體大悲」),依照原始佛經的說法,就是特別地痴迷(中部22經)。

佛陀和解脫的弟子,從沒有發過要生生世世再入輪迴的誓願,而是沒有例外地體證「不受後有」(不再被任何的渴愛、誓願、意識形態 所催動,而去「再形成」、轉生)。佛陀對後世的眾生,從沒有想要生生世世守候著他們、作他們沒完沒了的褓姆。

佛陀利益眾生的方式,是示範 不再轉回世間的解脫道,並以睿智保存他身後的教育體系,供那些有意願、有足夠根基的人,追尋先人足跡,體證一樣的「不受後有」。「只要世間還存有完整的解脫教育,阿羅漢就會不斷地出現於世間」—這是佛陀的信念。

這就是為什麼佛陀本人沒有選擇成為慈善家,而是親身示範解脫道、開示解脫道。這就是為什麼佛陀的遺教(在眾多教誡中 孰重孰輕 的終極選擇),不是要弟子入世廣度眾生。相反地,他要弟子在極有限的時間和機遇中,不要分心於次要關懷,而是全力地、不輕忽地確保自己完成「度己」的莫大功課(相應部6.15經)。

慈善家是值得稱讚的。但是解脫者—有能力全然示範解脫、見證解脫的人,則是鳳毛麟角,能提供世間一個幾乎是未曾有的選項:內證的全然安全。佛陀說法的最高目標,是讓世間出現解脫者,而不是培養慈善家。

真正的佛弟子,知道佛陀本懷的終極關懷,所以志於最高解脫;於世間慈善的專務、宗教機構的擴大,視如閑岔。沒有見證解脫,傳教事業就只是 無法脫離汲汲營營的 另類輪迴。這種傳教所傳遞的訊息,觸碰不到「苦之根本」。

「慈」不是「予一切眾生樂」

大乘把「慈」定義為「予一切眾生樂」,或是「眾生無邊誓願度」的「菩提心」。這樣的定義,有幾個誤區。

第一個誤區,是未能釐清在佛陀的教育,是如何理解「快樂」。

「慈心」是希望「自己和別人能夠各自以建設性、有效性手段獲得快樂」的善意。這裡所謂的「快樂」,是高質量的,也就是說它不是容易令人退墮的快樂(短視、膚淺、會侵蝕內在品德的快樂),也不是建立在「零和競爭」(「我高你低」)的快樂。因為超越「零和觀念」,所以沒有因競爭、焦慮而生的害意、忌妒(經集1.8經)。「慈心」所祝願的不是膚淺的快樂,而不膚淺的快樂一定是需要內在開發,而不是希冀外力、仰靠他人救贖的。外在、物資的救援很多時候是必要,但是,沒有內在開發的資源和內心特質,就無法有可持續經營的幸福。

分別不同質量的「快樂」是智慧的關鍵。佛陀教育的極有限範疇中,專門是處理「高質量」和「最高質量」的快樂(例如:脫離「欲貪熱惱」的「遠離樂」和脫離「貪嗔痴根本」的「無漏樂」,分別是「高質量」和「最高質量」)。低於此類質量的快樂,像無底洞般,永遠不能令人滿意饜足。花時間去處理、布施此類低質量的快樂,就是「低劣無品的尋索」(中部26經)。

然而,大乘經典中的慈悲,就經常講到眾生只要有所要求,不管他們索求的是甚麼樣的快樂,大乘行者都有義務要滿足。大乘行者連自己的妻子、子女、眼目、身血、頭顱都要施捨(《般若經》中 求索妻子、子女的對象,是想將他們作為奴隸。而該經中的「菩薩」,竟也在未徵得他妻子、子女的同意前,擅自將他們「布施」給奴隸主)。大乘行者遇到飢餓的老鷹,甘冒自身死亡、殘廢、感染的危險,也要割身肉以饗宴一介牲畜。

輕賤人類自己的生命,暴殄做為人類有「自度」的珍貴機會,然後高喊「眾生平等」的「無差別心」,這不是原始的佛之教(這樣的教義,原本見諸於 耆那教、吠檀多 等外道,而後合流於大乘)。面對眾生不合理、無視輕重的要求,若是拒絕了,就被稱為「從大乘退轉為小乘」、「退失菩提心」(像《大智度論》等大乘經論中,有眾生沒來由地求索 舍利弗的眼睛。在這後代偽托的故事中,舍利弗自刨雙眼後,仍被該眾生輕侮,因而「退失菩提心」。舍利弗 因不能堅持 盲目服從眾生,而被稱為「小乘」、「自了漢」)。

受這種「純利他主義」洗禮的大乘者,就像是「孩孫最高最大」的家長,捧金孫於掌心、以服侍他人為自己人生最高目的。只要能討得兒孫歡心,長日親近呵護,甘願自己做牛做馬,疲憊操勞至死,也不知醒悟。

看似偉大的自我犧牲,也符合俗人「為了愛一無所惜」的價值觀,實則與真實的佛陀教育背道而馳:佛陀教的是 最應珍惜給自己的時間(經常「如犀牛般地獨處」、「遠離群眾」、「空閑而住」…見 經集1.3 等),而不把生命最高價值定義為付出或服務(大乘教導:要與眾生長劫「同事」;把生命花在學究所有世間知識、「遍學五明」,以便利益眾生;到處去跟隨和滿足眾生、「隨逐眾生之所意欲」、「愛念一切」…)。

這種大乘的慈悲,是無條件地貶抑自己,渾然不知原始佛法中「離苦得樂」真正的意趣、目標、方法。這就是為什麼大乘的「成佛」,要推延於遙遙無期的所謂「三大阿僧祇劫」(根據古印度的數字寓意,就是永無終期的意思)。在歷史佛陀的教育中,只有使錯了力、偏離佛法極有限範疇,才會有如此飄渺無期的推寄。

低質量的快樂,差不多都是零和競爭的。所以,布施低質量的快樂,就是要犧牲自己、成全別人(即 純利他主義)。高質量的快樂則不如此。其他眾生的真實快樂,不會抵銷我們的真實快樂。我們追尋自身真實的安全、快樂,也絕不會抵銷、抵觸其他眾生的真實安全、快樂,所以沒有「自度就是自私」的錯謬邏輯。真實的安全、快樂,不可能來自掠奪、囤積、比較,所以是沒有競爭性的。高質量的樂,既不是短暫膚淺的,也不是靠物資資助的。

因為原始佛法所認識的真實快樂是如此,所以歷史的佛陀所教導的「慈」和「布施」,不是 延遲自己的解脫來成全他人,更不會是「肝腦塗地」、「隨順眾生一切所願」的鄉愿。

獨立自主、自力救助、不允許眾生依賴自己

大乘的「慈悲」,還有第二個誤區。

原始佛法中的「慈心」,大概最被忽略、可是也是最重要的特質,就是「慈心」是建立在對「因果業力」的認知上的。這裡的「因果業力」指的不是後代「本生譚」和大乘經典中 所盛傳的機械性、單線性的 報應說(「上輩子打了魚的頭,這輩子就感受頭痛的果報」)。這裡的「因果業力」指的也不是「受苦的人是自作自受」的冷漠態度。

這裡的「因果業力」指的是:意志、起心動念、含有動機的活動,直接對生命經驗的質量有影響作用。而這個區塊,也是生命中我們有能力去改變、使得上力 的極有限區塊。也就是說,最有意義的快樂,是透過自身有智慧的努力而獲得;會造成內心困頓和苦迫的 動機、選擇、和習慣,是透過自身有智慧的努力而改正、凈化;有意義、可長可久、能升進的「離苦得樂」,關乎自身的使力,而非來自外在的救度(「外來的救度」,要不是迷信,就是不穩靠、暫時、觸碰不到關鍵苦樂的)。真正有價值、穩靠的快樂,必定是建立在自己的動機、系統耕耘、睿智經營上的。

因為原始佛法的「慈心」是建立在如此的「因果業力」認知上,所以「慈心」是希望「自己和別人 能夠各自」以建設性、有效性手段「獲得快樂」的善意,而不是無邊無際地「給予眾生快樂」。(《增支部10.176經》:「願眾生各自維續安樂!」)

無窮無盡、犧牲自身的布施,對眾生的「離苦得樂」並不是關鍵的。想要永遠地跟在所有眾生旁邊,有求必應地服務他們,既不切實際,也誤會了真正「離苦得樂」所需服膺的「因果」法則。到最終,午夜夢回,談不上對世間有甚麼實質的貢獻(通俗宗教價值觀中的「貢獻」和原始佛法中的「貢獻」,多是迥然全異的),而關乎自身長夜安樂的修行,一樣是一事無成。

「慈心」並不是愈肯幫忙別人、幫的忙愈多 就愈好。從佛法的角度,「互相依賴」是不得已的。「互相依賴」是辛苦、不安穩的,也是不安感的來源。如果希望自己能永遠讓別人依賴,就如同是想永遠依賴別人,都是不成熟的心態。解脫道的行者,心向少苦、少依,為了他人能獲得更可靠的安心和快樂,為了他人真正的好,所以希冀他人對自己愈來愈少依賴,不鼓勵姑息他人對自己的依賴,也不期望自己成為被他人依賴的救世者。

尤其在「林居傳承」的禪修訓練中,師長們小心翼翼地不讓自身變成被依賴者,既是減少自身包袱,也是為了學生長遠利益,訓練他們尋獲 比依賴聖者 更雄壯的信心來源。學生若出現依賴的癥狀,像 親昵師長、面對困難時不知奮力啟用自身內在的創發力,師長必定要毅然保持距離,不允許自己成為學生的褓姆,也不姑息 互相愛憐、互相系縛的關係。

「慈心」是希冀他人能依憑自身內在的資源和力量,成為一個不用看別人臉色的自主者—真正的「慈」,甚至不要別人看我們的臉色!了解「心」的不確定性和不可靠性(非我),自己對自己的心都不該全盤信任、依靠,我們又怎麼可以允可眾生來依靠自己—那是不慈悲的!世俗的宗教,往往以「利他主義」作為最高價值,以成為救贖者作為自我期許。然而歷史佛陀的勸誡是「以自為洲」、「以法為洲」、「自作利益」(讓自己做自己愈來愈可靠的安全港),不要忘失自己的首要任務是顧好自己。

很多人把「慈」理解和翻譯成「慈愛」(loving kindness),這樣是很有問題的。原始佛法的「慈」所要表達的意境,不是像媽媽對待小孩那樣的「愛」(pema),而是比較像朋友之間所傳遞的善意、和給予自他方便的慷慨(巴利文和梵文的「慈」,和「朋友」同字根)。「愛」的意思是說,你在跟對方互動的過程,向對方保證你會提供給他幸福快樂。就好像男女在談戀愛時,最常見的求偶方式,就是立下海誓山盟、發誓要讓對方幸福。這樣的情緒里有一種:我要為對方的幸福而負責,他的幸福奠基在我對他的施捨上。可是,許多原始的經文都顯示,這不是佛陀要表達的慈心的意涵。

《經集 1.8》有一段普遍被誤解的經文,也是很多大乘者所愛引介,來證明原始佛法中就已經有「慈愛」的內容。幾乎每一位翻譯者,包括西方的譯者,都將此段經文錯誤地翻譯為:「尤如母親以生命,護衛自己獨生子,願能如此於眾生,施放無限慈愛心。」意思是,我們要像媽媽保護自己唯一的小孩般,來保護所有的眾生。在此處,翻譯者也擅自把原文里不存在的「愛」字,放置在「慈」的後面。

正確的翻譯應該是:「尤如母親以生命,護衛自己獨生子。他應以此[種方式] ,護持著這 對一切眾生的無量之心。」也就是說,經文里實際所講的,是保護自己的慈心,而不是保護眾生。你應該像保護自己的生命、保護自己的小孩子般,來保護自己的慈心,使得這個慈心不會被瞋心、害意、敵意 所侵犯、取代。

兩者的意思截然不同。前者意指對眾生要無邊無際地慈愛。如果你把眾生當作自己的獨子,那麼就得生生世世回來守候眾生、做眾生的母親。可是從經典的上下文,很清楚地看到培養無量慈心的方法:不斷以「正念正知」的方式、就像媽媽在保護自己的小孩一樣地念茲在茲,來確保內心清凈、個人的禪修不被瞋心恚害所障礙。

另外,仔細閱讀《經集 1.8》會發現,對眾生的慈意,不是盲目地施予他們快樂 或 希冀他們獲得任何種形式的快樂。真正的慈意,是希冀眾生 能以符合因果條理的方式、在各自的因地活動上、為高質量的快樂自求多福:「希望眾生能得到內心的快樂…希望他們不彼此欺騙、輕慢,或因憤恨和惱怒而懷有害意…」。慈心的心愿,是希望眾生作出 能夠自救的正確努力。

「慈心」是認知因果,認知苦樂真正的原因,而自然延伸的心境—通往「少苦」的建設性態度。這樣的態度,符合佛法修行中,「減少自己成為別人負擔、減少別人成為自己負擔」的大原則。

相對於此,「愛」常常是勉強的—它強迫人們要去喜歡、接近、承擔 彼此不相應的人。許多人覺得「某人對我非常不好,一天到晚找我麻煩、全然不可理喻;某人曾經對我或我所愛的人傷害非常多;他已經是想要佔我便宜的人,我還要無條件對他好?假如要對這樣的人有慈愛,實在太勉強自己和別人了。」其實,原始佛法中的「慈心」,完全沒有要去喜歡、接近、承擔所有的人的責任。「慈心」只有選擇「少苦」和「建設性態度」的責任。

「慈心」與「慈愛」有根本性的不同。「慈心」是認知到:硬把彼此不適合的生命聚在一起,忽略了生命之間錯綜複雜的業力關係,不但不能因此增上,反而多了無謂的困擾和壓迫;與其如此,如果互不適應的生命之間能夠「互存善意與諒解 而遠之」,對彼此內心的空間感、安適感反而會有幫助。

相對於「慈心」,佛陀從未推崇過「慈愛」。「慈愛」就是勸和不勸離,喜歡黏在一起,把天地眾生當作自己的大家庭、作海枯石爛的眷屬;希望這輩子的子女和父母,永生永世能繼續為他們照護付出;「慈愛」就是隨順社會主流所認定的幸福觀:「愛」、「結合」、「永遠相伴地互相珍惜」;沒有能力覺察、也不願面對 它們的「壓力」、「苦迫」、「過患」,所以不能幫助體驗「不藉助依賴的」更高等幸福。

佛法是給「想要自救的人」,而非拿來「廣度眾生」

大乘「慈悲」的第三個誤區,是以為佛法救度是適用於所有眾生。

小時候喜歡去公園玩。看到公園的湖裡有很多大肚魚,覺得很可愛、很喜歡,會一直要求大人把大肚魚撈起來帶回家養。我覺得這是我要對魚好,魚應該要很高興地接受啊!那時,完全忽略掉,這些魚由衷地希望不要被打擾、希望我們可以放牠們一馬。同樣地,對於世間絕大多數的生命,與其自作多情地對牠們好,不如不理會牠們,互相保持安全距離。

宗教自我本位的預設立場,就是以為宇宙法界所有生命,都歸攝於我的宗教,需要接受、也想要接受 我們的干涉、拯救、超渡、放生…;以為我的宗教,適用於所有人類、甚至所有生命。然而,世間絕大多數的生命和我們沒有甚麼有意義的交集。宗教家所發的驚天動地的誓願,「願代眾生受無量苦」、「事無量眾生如事父母」,於世間中絕大部分的眾生,又有甚麼相干呢?

想想看,宇宙這麼地遼闊,有多少不同型態的眾生,追求著不同的需要。他們依循不同的業力,追逐著個別心中所認為的樂,避開個別心中所認為的苦。「予一切眾生樂」,是一個多麼瑣碎的誓願!這麼多不同的眾生,絕大部分跟我們是沒有交集、也無法交集的。

從科學的角度來看,「利他行為」(altruistic behavior)和「利他主義」的價值觀,只對 蜜蜂、狼、海豚 等等「群居動物」有意義。對「非群居動物」,如 沙漠蚱蜢、穿山甲、豹、犀牛 等等,「彼此溝通」、「互助」、「同事利行」完全是一個無意義、無從相應的行為。甚至,對很多「非群居動物」而言,與其它生命的互動 幾乎都是有害的。起碼在地球上,「非群居動物」的數量又遠遠多過「群居動物」。

也就是說,「利他主義」只是物種進化中演變出來、適用於極少數物種的一種生存策略。將「利他主義式的慈悲」奉為修行最高圭臬,以為這是放諸法界皆通行的最偉大品德,恐怕是人類本位主義在作祟吧!

原始佛經告訴我們,佛陀體證解脫後,想到的不是轟轟烈烈地宏傳「人間佛教」、「度化恆河沙般眾生」。他想到的是,他的這條路,只適合極少數人類,就更別談非人類的生命了。不只如此,他還想到,這麼棒的一條路,如此通徹的解脫,要系統地向他人解說、引導他人邁入,將會令自己很「費力」(klamatha)「費心」(vihe?),因而在一開始,不傾向教導他人,不能決定對外弘法是否有價值(相應部6.1經;中部26經)。但後來想到那些「極少數有根基的人們」的福祉,還是決定將他的經驗 系統教育化、向他人倡導。

也就是說,佛陀說法的意圖,是極其有限地針對著那些 心智已成熟到 能與佛法相應的人—「那些智眼只被很少塵垢遮蔽的人」。而實際上,歷史佛陀所成功教化、證得相同解脫的人,僅是以「千」來計算的。「恆河沙數 不可思議眾生」都來聽法並且受益的浩瀚場景,只是詩意的想像、宗教家的一廂情願、存在於大乘經典的神話中。

這就是佛法不同於世間宗教、大乘的一點:不以廣博圓融為宗(以為愈多、愈大、愈包容、愈無條件利他就是「大乘」),而是務實地認知 甚麼是人類所應該專註的「極有限範疇」(確認自己的時間、精力、機會是有限的,對於這些有限資源幾近吝嗇地珍惜,不斷檢擇甚麼是「可做、該做」;集中火力於 佛陀所認定的「唯一議題」,不被通俗宗教中的理想主義、意識形態所動搖)。懂得「極有限範疇」是成熟心境的表現,是「如理作意」,絕不是所謂的「小乘」。

面對大自然「物競天擇」、「視萬物如芻狗」的殘忍現實,佛陀所選擇的不是處處去「人道干涉」、「聞聲救苦」,像 神教的上帝般,大小事都管、都拎到自身上。相反地,佛陀認知到,只要是輪迴,只要是世間法,就有無可避免的相殺相吞、永遠解決不完的副作用、永遠顧此失彼 無法兼顧所有生命的利益(你要「捨身喂虎」,有沒有想到被你救活了的老虎,接下來要去吞殺更多其它生命?你因為主觀的「悲憫」而刻意維護某個物種,有沒有想到,這種人為干涉 所可能帶來的生態浩劫?)。

佛法的行者,希望眾生能獲得真實的快樂,也願意讓自己做他人真實快樂的助緣。對於有所交集的人類,若有機會,或是以 降低對彼此負擔的方式 來互助,或是分享自己已實驗成功的快樂之道,或是無言中散播和示範真實的快樂。這樣的「慈心」是務實的,沒有對彼此非要不可的「義務」或「絕對利他主義」的教條。

《經集4.15》告訴我們:如同快速乾涸的池塘中的魚在掙扎翻轉,世間的人為了有限的資源輾轉競爭;還殘存水分的爛泥角落,無不是被爭奪霸佔著。見到如此,佛陀的思索不是「如何拯救所有的魚」。佛陀所想的是,這是如斯荒謬、極度危險、無從救護的生存方式!想要「生生世世菩薩行」?《中部84經》告訴我們:整個宇宙,沒有真正的救護,沒有人有能力做主。放眼看去,整個世間沒有能提供「利他者」自身的長久立足點、施力點,更別說「被救護」的人了!

《經集4.15》還告訴我們,佛陀面對世間苦迫的心理反應是:「個人危機感」、「出離迫切感」、對世間「不抱任何遐想和期盼」(巴利文的samvega起碼含有此三義)。

面對生命本質的苦迫與動蕩不安,佛陀沒有選擇去、也沒有能力去 糾正和干涉這樣的本質。佛陀從沒有「建設人間凈土」的遐思。「慈善家」、「救世者」只能杯水車薪、治標不治本(梵天請佛說法的深義,就是認知 利他主義、菩薩道 都是不究竟的)。面對大自然的殘忍和生命本質的苦迫,佛陀不做「慈善家」、「救世者」。他清楚看到,讓自己「入世」,就是無邊無際的糾葛(增支部3.38經)。糾葛後,仍是無解。所以他的選擇和教導是「出離」、「深知和厭離世間苦迫」。

原始佛法,不是拿來對抗和改善 大自然中的殘忍。原始佛法,是拿來 確知 大自然的殘忍,確知「只要參與 於大自然,就要繼續承受 無解、枉然的苦迫」。真正的佛法,不允許「一切法皆是佛法」,而是嚴謹遵守「極有限範疇」(「苦與苦之滅」;中部22經)。世間的確有「對抗和改善 大自然殘忍」的一些膚淺手段(例如:財富積累、慈善救助、人倫規範…),這其中許多手段都是一個程度上有用的、基礎的。但這些手段並不屬於「佛法教育」的範疇,而是世俗的共通價值。

對於世俗的共通價值,佛法是對有的部分接受、尊重,對有的部分不置可否,對有的部分批評、反省,對有的部分呵斥、揚棄。總之,佛法是有界限、有限量,不允許「法法皆是佛法」、「世間法即是佛法」的。佛法更加不會把漫無邊際的利他善行、「建設人間」,作為修行中最高的價值。

「長劫積累福德」的謬思

大乘「慈悲」的第四個誤區,就是以為「福德」可以長劫積累、直至圓滿。

大乘的菩薩道,以為佛道的成就,來自於積累「福德」,而得到全方位人格特質的圓滿:無所不知的知識(「一切種智」)、無所不會的才能(嫻熟宇宙中所有的語言、技藝)、耗用不盡的功德福報(「無盡功德海」)、天上人間絕卓的容貌(「三十二相」、「八十種隨行好」)…各種新發展的教義,來合理化對佛陀的神格化:「如來藏」的功德本具、《法華經》中永生不死的佛、佛之「報身」有始無終(永不朽毀的福報)…

原始佛法的成就,完全不是企求「全知全能、圓滿福德」的;「全知全能、圓滿福德」,從佛法角度看,來自不懂「緣起」而生的妄想。若擱置《本生譚》和大乘經典的神話,歷史佛陀的成就,不是來自多劫的、堆砌了所有福德的菩薩行。佛陀的成就,來自於在一輩子的時間中,發見了正確離苦的技巧(見「緣起」而知「苦之集滅」)。他將正確離苦的技巧,教給弟子,所以弟子們能夠在一輩子的適當努力下,體證與佛陀所體證一模一樣的解脫。佛陀在原始佛經中,是無師自通的阿羅漢,啟發其他阿羅漢的阿羅漢;除此之外,佛陀的解脫與阿羅漢的解脫,平等無二,絕對沒有頭上安頭地另外再開示所謂的「菩薩道」和「〔解脫道以外的〕佛道」(相應部22.58)。

因為佛陀分享了正確離苦的技巧,弟子們才不用盲從世間宗教「勸人為善、圓滿福德」的死胡同(實際上就是無窮無盡的輪迴)。超越輪迴的解脫,根據佛陀的解說,與積累福德和積累處事能力無關。若沒有正確離苦的技巧,累積了再多的福報和能力,從佛法來說,未來還是充滿不確定性、危險性,也沒有所謂的「完美」可達成。

「長劫積累福德的菩薩道」與歷史佛陀的教誡,毫無關涉,而且是反其道而行。歷史佛陀的教誡是:「凡所有積聚之法,皆是消散之法」;「諸行不可積聚」;「常樂我凈了不可得」。

才能、技藝都是「制約法」,會此消彼長(如:多花時間學日文,英文就會變得不流利;在美國待久了,中文變得詞不達意),會忘失退化(如:年紀大了,或得了失憶症,彈鋼琴的功力可能頓失,早年游泳的矯捷身手會衰退)。甚至是基本的記憶,像是辨識家人的「社交識別記憶」(social recognition memory)、記得十分鐘前自己做了甚麼的「短期記憶」(short-term memory)、自己是誰和自我歷史的「自我傳記記憶」(autobiographical memory),都可能病變,不是全然可靠,都有可能全然喪失的。

想要收集完全所有的福德、辯才、知識、能力,就是眾生「想要透過囤積 以達到自我完善」(「積聚以致完善」—pa?ilābo;此巴利文一般翻譯作acquisitions),根本是愚痴妄想。這樣的妄想,是以為在無窮的輪迴中 有隻進不退、只升不降的方法,是以為 身心中有任何穩定的 囤積中心。

因為洞見了這點,所以佛陀 從未不負責任地 推薦弟子長劫修學「利他主義」。他看到的是,若不證涅盤,唯一的另外選擇就是 危險、不確定、沒完沒了、沒有絕對穩靠的施力點。「梵天」、「大自在天」等的外道,就是修學「長劫的利他主義」,但在佛陀的看法,都是 危險、不確定的 生存模式。

「梵天」、「大自在天」等的外道,傳統上的宗教形象,就是大乘菩薩般的「千手千眼」、「聞聲救苦」、「隨念救護」。無邊無際的慈悲喜舍,就叫做「四梵住」,即是「梵天」所棲住之居所、歷劫培養的心量,以達致無量福德 莊嚴自身的境界;這與大乘的「菩提心」,根本就是同一條道路(這個聽似奇特的論點,其實一點也不獨特創新。許多專研印度大乘的學者,如 Paul Harrison 和 Jan Nattier都提過這樣的結論:「菩薩道」的興起,就是原本佛法的內容,變成了對「梵天」境界的追求)。

就連大乘「菩提心」的其它內容,像是「緣起性空 中觀正見」、「無我相 無人相」、「諸法皆如 平等不二」、「心佛眾生 三無差別」、「不動法身 應化三界」等等,都可以在印度外道的不同派別中(Samkhya,Yoga,Nyaya,Vaisheshika,Mimamsa,Vedanta),找到同出一轍的教義(細節於另篇討論)。研究印度大乘的學者,幾乎一致的觀點,就是大乘的佛身觀和菩薩道,是逐漸演化、向其它宗教靠攏的結果(不勝枚舉的例子,包括:Dayal, Horner, Nakamura, Behm, Karunaratna, Haldar, Harrison, Werner, Chaudhary, Rawlingson, ānalayo…)。

從多種的學科和研究方法,都可以獨立驗證,神格化的佛菩薩 和 純利他主義的菩薩道,不是早期佛教的內容。佛法之本源,以批判、厭離、超越印度外道 而立宗。諷刺的是,後世的佛教中,印度與西域外道的內容在佛法中喧賓奪主,成了比原始佛法更高的「大乘」。

歷史的佛陀,採用修改過內容的「四梵住」,將其作為禪修過程的一個工具,觀察它的「味、患」(觀察「慈悲喜舍」有甚麼作用、幫助,同時也觀察它們的有限性和苦迫性),所以有條件地利用,而不把它們無限上綱、作為最高價值。這就是為什麼之前提到,在原始佛法中,「慈心」是服務解脫道、終結於解脫道的。

「菩提心」也是「架構法」、不安穩的「心行」

大乘「慈悲」的第五個誤區,就是以為「菩提心」或某種崇高的心境可以永恆化。

「諸行皆無常」、「不見有芥子許之五蘊 為穩靠之法」。佛陀這裡所說的,是毫無例外地適用於所有的「心行」—任何需要動機和「燃料」的活動。這包含了不管是多麼宏偉的心境、崇高的理想、進取的態度、澎湃的熱情。這包含了「慈悲」的心境、理想、態度、熱情。原始佛法中「慈悲喜舍」都是「心行」。

一個心境、理想、態度、熱情,不會因為它的崇高就免於無常、免於不穩靠、免於它們需要「燃料」的事實。再多的誓願,再多的「增強某種宗教觀念」,再努力地想要恆久化「慈悲喜舍」等的「心行」,都無法改變「心行」是需要動機和其它「燃料」來支撐的(增支部10.93)。

《中部19經》還告訴我們,多麼崇高的心境、理想、態度、熱情,想要不斷地維持它們,就會身心疲勞—那是不利於禪修的;禪修者要懂得時時能從「慈念」等的「好的念頭」(「善尋」)抽離開,才能體證逐漸省力的禪修過程。因為「慈心」等是需要「燃料」來支撐,所以佛陀說:一切的心理活動,都不穩固、都需要力氣維持、都不應把它當作 歸宿 或 能提供終究安全的所在。

原始佛法中,沒有「自性本具功德」、「慈悲是佛性自然展現」的觀念。原始佛法中,任何「本體論」的討論(包括「佛性」、「本真」等外道和大乘的觀念),都被當作「戲論」—障礙我們如實了解「身心活動中的 苦 與 苦之滅」的臆想。所以原始佛法中,沒有「人性本善」、「人性本惡」的哲學立場。「慈悲喜舍」是一種「行為」(kamma)、「被動機 和 慣性所造塑的活動」(sankhāra),而不是「佛性本具的德行」。

大乘發展出「慈悲為佛性本具」的新教義,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要自圓其說 永恆化了的「慈悲」—如果「慈悲」是某種常恆不變異的「自性」所本具,那麼「慈悲」就可以繞過「無常」、「緣起」的定律。但是大乘的這種新說法,背離了佛陀所說的,「慈悲」也是屬於「五蘊」的作用(「五蘊」實際上是包含了所有的身心活動),也是無常、不能恆久的(增支部4.126)。

同樣地,「利他主義」來自多種條件的制約、影響、造塑,絕不是甚麼「自性」中本來就註定、具備的。可以用以下一些角度說明此理。

第一,「利他主義」是少數生物物種,在進化過程中發展出的 群體關係,是透過基因而催生的行為可能性(behavioral possibilities;雖然基因不能絕對註定個體的意志,但是個體生命 有意志的選項,絕對受制於基因;好比說,我們個人可以選擇 吃或不吃不同種的食物,但幾乎不會有人類會選擇吃橡皮筋)。「非群居生物」或「非社交性生物」,因為沒有「利他行為」的基因,所以沒有「利他主義」的可能性—這是科學普遍觀察的結論。也就是說,對於絕大部分可觀知的生物,有意識的「利他主義」對它們完全不是一個議題,它們也沒有能力認知、感受、回饋、相應 我們人類自認是最高品德的「利他主義」。

另一方面,「群居生物」和「社交性生物」目前「利他行為」的基因(犧牲自我,以成全他人的行為可能性。例如 狗與人類有數萬年近距互動的歷史,兩個物種的近期進化路線的糾纏,產生了對彼此容易相應的「利他行為」),也有可能在未來不可知的持續進化過程中,突變、在競擇中式微、淘汰、消失。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利他主義」的行為模式,是遍法界、盡未來際的黃金準則。就像所有其它的活動模式,「利他主義」的這種模式 是因緣所生,也可能緣散而滅,終究是不穩固的緣生法。

第二,「純利他主義」作為一種「心行」,就是由多種的心理活動所造塑、支撐,會受到多種心理活動的影響、制約。也就是說,一個人要認同「純利他主義」、「眾生無邊誓願度」的意識框架,採取這樣的意識框架,他必須要具備那些 能維持這樣意識框架的內外條件。

一致性的「純利他主義」不是人類自然的行為(若談論自然的行為,人類有偶發性、非純粹的「利他行為」,但那是與「菩薩道」的系統意識形態無關的),而是受某種觀念的洗禮、社交圈內的同儕影響和壓力 等等因素,才會以此作為自己的行為框架。要維持這樣的行為框架,一個人必須要不斷採用某種角度看待世界(世界觀),信仰某種宗教預設(如 相信佛陀真的教過「菩薩道」、特贊「菩薩道」),以一種既定模式來詮釋自己的人生經驗(如 老虎的命比自己的命更重要,無條件的施捨一切是有價值的…),這樣的行為才能持續。

很多根深蒂固、長期熏染的慣性行為,會被誤認為是「自然」、「自性本具」的,但以佛法角度看,都是有可能會退化、消逝、熏染力消退而被「反制約」(de-conditioned)。同樣地,沒有任何的「心行」,包括「菩提心」和「利他主義」,是可以獨立於支撐它們的其它條件的。

受制於其它條件,任何的「心行」都是無法恆續、不穩固。這就是為什麼,在原始佛法中,「不退轉」的成就都不是造塑、架構、培養起來的東西。造塑、架構、培養起來的良善內心特質,包括「正念」、「正勤」、「慈」、「正定」等等,都只是幫助達到「無作」、「諸行止息」、「涅盤」的過渡工具。「無作」、「諸行止息」、「涅盤」都無關乎動作,都不須動機來支撐,都不是「心行」,所以不會有退化、消逝、熏染力消退的問題。

相對於此,不管是多麼崇高的心境和質量,像「慈悲喜舍」,都是透過活動而「造塑架構」起來的「心行」(如是語經90)。想要把「造塑架構」而起的理想、心境、情緒當作是終極目標、可永恆的狀態,在佛法中叫做「顛倒」(vipallasa;把不穩固和不能恆續的當作是穩固能恆續的、把沒有滿足性和不能獲樂的 當作是有滿足性和能獲樂的、把不能操控和不值盤據的 當作是能操控和值得盤據的、把有污垢和不可愛的 當作是有美感和可愛的;即「非常計常、非樂計樂、非我計我、非凈計凈」;見 增支部4.49)

原始佛經中 入涅盤的佛陀和解脫者,如同從燃料中被釋放的火焰,從時空之流熄滅,無跡可尋。不再依循任何的動機(包括 想要作所有眾生的爸爸媽媽 的動機),不扛負任何的誓願或意識框架,如同「冷透了的灰燼」,不附著於任何的「心行」,不出現於任何種的「再生」與「世界」(見 自說經8.1-8.4、相應部35.117、中部49、長部11 等)。

這樣的解脫,佛陀告訴我們,是唯一的安全可靠(ekkagata)。除此之外,另外想像有某種可以永恆延續著「菩提心」的「無生法忍」,那就不是佛之所教或佛之所示範了(大乘先是將原始佛教的涅盤,錯誤地定義為「灰身泯智」的「斷滅、自了、逃避」,再以稻草人辯證法,在佛陀形容為「無上解脫」的涅盤以上,硬是立了一個「不住於涅盤」、比涅盤還高的「法忍」)。

第三,不證涅盤的「菩提心」、「無生法忍」、「純利他主義」,作為一種宗教的教義,在歷史上的進化發展,是有跡可循的—它們是逐漸形成、長期變化、隨歷史環境中的機遇而變更。

這就像大乘的阿彌陀信仰,不是單一推廣者、一時間、一致性的倡導(更加不是歷史佛陀之所說),而是長時間、眾多編集者、前後參雜來自不同處的信仰元素(有 祆教 也有印度本土信仰的元素)所彙集而成的。考古出土的 阿彌陀信仰 的相關「佛經」,內容高度不一致。越晚期著作流傳的,基本上包含的願力數量越多,而四十八願的版本,最終成為凌駕、統合的版本;越晚期的經典,對於「極樂世界」愈加「理想化」(例如 晚期描述的凈土,不同於初期的,是沒有女性的;往生極樂的女性非得「轉女為男」);越晚期的,對於「往生凈土」的條件也愈加寬鬆簡化(例如,較早流傳的「往生條件」,基本上是:信仰大乘、轉誦方廣、廣修迴向、不做「五逆十惡」…;而較晚傳出的阿彌陀神話,特重信仰和音聲崇拜—就算犯了「五逆十惡」,隨臨終一稱佛名、一念凈信,皆得往生;這些內部的矛盾和不一致性,在最終凌駕性的版本中,獲得一個程度的融通、彙集、取捨;像「九品往生」即是用於融通前後矛盾所開展的新教義)。

歷史上這些大乘教義的演變,往往都不是對佛陀教育的愈加澄清,而且是亂碼隨機地在歷史洪流中隨波逐流、應運而生。舉例來說,大乘中稱念佛號、咒語的「法門」的廣泛盛行,一大部分肇因於印度教中濕婆信仰等的一時極度興盛。為了與這些印度外道的潮流競爭,為了獲取信徒認同,投世俗之所好,不惜背棄佛陀對於「音聲神力崇拜」、「戒禁取」、「非因計因」、「諂媚世俗欲求」、「咒語使用」等眾多原則性的批評與告誡(相應部35.132 等)。

再舉一例:大乘經典對於「功德」的重視,直接間接關係到 不同寺院、信仰重鎮間 互相爭取信徒 和 其它利益的競爭。好比說,阿彌陀信仰,相對於較早傳出的彌勒信仰、阿閦辟信仰、藥師信仰等等,自我標榜的功德愈龐大、相關凈土愈理想化、「往生條件」愈寬鬆,就愈能吸引大量信徒。

較晚傳出的「法門」,自我推銷 是比 較早傳出的「法門」更加殊勝。在大乘經典的「流通分」和「聖物信仰」中,佛經變成了 具備神力的功德製造器(信仰、禮拜、念誦、書寫、講說 乃至 一字一偈,就能獲得比 某個競爭品牌 更龐大不思議的超自然好處)。大乘經典 競相凌越的結果,就是自我標榜的功德果報,愈來愈荒誕浮誇。

同樣地,「菩提心」、「菩薩道」的教義也是前後不一致,因歷史潮流而演化。這種前後不一致,在後代的神話和自圓其說中,變成是「佛陀應機說法、開八萬四千法門」。

好些最早傳出的大乘經典所說的「菩薩道」,與中期和晚期大乘所說的「菩薩道」大異其趣。如最早的大乘經典之一《法鏡經》(Ugraparip?cchā Sūtra)中所提到的「菩薩道」,純指的是「出家、離開俗家的道路」,完全沒有「廣度眾生」和「大小乘」的內容,其目標也是自我承擔的涅盤。根據該經,最高等的菩薩,於森林閑靜處住、不與群眾互動;次等的菩薩則在村落和寺院中 與眾雜處。同樣地,《三摩地王經》(Samādhiraja Sūtra)和《??raphalaparip?cchā Sūtra》把「菩薩道」定義為「勤修頭陀苦行」和禪修獨處。簡單地說,這些最早期講述「菩薩道」的大乘經典,將「菩薩道」定義為差不多是「利他主義」的相反詞。

最早期的般若系統經典(般若經不是一部經,而是一系列有相關主題、數百年期間 編篡傳出、數量和部頭都逐漸擴張的文學。根據放射性碳的推知,最早版本編篡於公元75年左右,也就是佛入滅 的五、六百年後才流傳出的),《八千頌般若》(Astasāhasrikā Praj?āpāramitā),提到的「菩薩道」,純指的是以「勇猛、奮進的修行態度」,來更快速成就個人解脫。再次地,這裡沒有「純利他主義」和「大小乘」的內容,更沒有像 中期大乘那樣 把「急證解脫」當作是壞事。到《一萬八千頌》和《十萬頌般若》的時代,「菩薩道」的內容才變更,出現「利他度眾」的觀念。

相同的演化、變更也發生於「菩提心」的教義。「菩提心」,原本有著 莫衷一是的內容,演變到凌駕版本的「大一統」。「菩提心」,從單純的「對解脫的欣仰」,演變為「發誓對眾生無條件地救度」;原本是單純的「出世的自我期許」,演變為迎合世俗心理 最大公約數的「入世情結」、「以方便為根本」。今天最普遍流傳的「菩提心」的教義,如同許多其它最受歡迎的「法門」,就是歷史洪流的隨機倖存物,也往往是 最符合俗情、最能鼓動人心的潮流產品。

而真實佛法 逆拗俗情、潮流,堅持 於佛法有誠心的人 將個人向佛法妥協、順從,而不是佛法向世俗凡情 妥協、順從。真實的佛法,註定是佛陀所預見的「留給少數有心人的教育」。對於那些少數的有心人、有智見者,請問你:你真的要把自身長夜的利益,寄託於這些歷史隨機演化的教義上嗎?你真的要把自身終極的福祉,賭擲於虛無飄渺的「三大阿僧祇」外嗎?

還是,你要跟隨佛陀和聖弟子的足跡,忠於他們的告誡?他們一致的教誡,就是「自己是自己最該負起的責任」,別拖延罔顧「唯一的安全」。

寫於2016年8月;感謝學文、麗霞、美利的初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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