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受害者:只有變成施暴者才能保護自己|校園|欺凌

  原標題:這個國家對校園欺凌說不

  記者 高原  

  在被同學用凳子砸、被關進廁所、被辱罵之後,凌瀟瀟找到老師訴說了自己的遭遇,但老師的反應讓她更加心寒,老師認為「一個巴掌拍不響」。

  「我今年21歲了,當我夢見初中時候的事情,有時還是會發著抖醒過來。」凌瀟瀟(化名)回憶起十年前的場景,依舊心有餘悸。

  小學畢業後,因為父親工作的原因,凌瀟瀟從城區學校轉到了城郊的機關子弟學校,轉學生、成績好,又因為是課代表,會登記不交作業的同學,這樣的幾個標籤加在了凌瀟瀟身上,不到兩個月,她就成了班裡同學的欺凌對象。

  扯頭髮、扇耳光、被關進廁所里,男生負責打,女生負責罵,在尋求老師和家長的幫助無果後,凌瀟瀟寫了一份遺書。

  「無非一死,無非一命。」凌瀟瀟在遺書里這樣寫道,這份遺書到現在她還留著。

  「因為初中(被欺凌的經歷),我整個人生都被毀了,我沒有辦法戀愛,看見異性就噁心反胃,與人視線交匯時,我會下意識地想,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凌瀟瀟說。

  後來出國讀書的凌瀟瀟知道了在國外對待校園欺凌是零容忍,而在我國,真正在國家層面開始關注才剛剛開始。

  5月9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學校針對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進行專項治理。

  這是首次從國家層面對校園欺凌進行治理。

  成人社會的死角

  面對校園裡的欺凌事件,大人們往往沒有提到足夠的認識程度。

  凌瀟瀟並不是沒有向老師尋求過幫助。

  在被同學用凳子砸、被關進廁所、被辱罵之後,凌瀟瀟找到老師訴說了自己的遭遇,但老師的反應讓她更加心寒,老師認為「一個巴掌拍不響」。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社會工作學院副院長童小軍告訴法治周末記者:「成人對校園欺凌這件事很少能看的到位。在面對校園欺凌時,成人的觀點往往集中在兩個方面,對於受欺凌者,打回去;對於施暴者,以後不許這麼做了。僅此而已。」

  「對於受欺凌者來說,很少能夠打回去的,而且靠打回去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對於施暴者,一句『以後不許欺負人了』,也難以讓他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童小軍說。

  凌瀟瀟最後用自己的方式結束了這場欺凌。

  在她長高了十公分,又長胖了十斤之後,她選擇了反擊。在又一次被群毆之後,她舉起石頭,打破了其中一個人的頭,當時她想:「要死也要一起死。」

  這之後,沒有人再敢打她。但讓她痛苦的是,只有變成一個和加害者一樣的施暴者,才能保護自己。

  而這之後,陰影在她的生活中如影隨形。

  「這件事給我帶來的傷害揮之不去,一直影響著我的生活,我總是懷疑自己,否認自己,不信任別人,自卑自棄。」凌瀟瀟說。

  作為長期研究青少年犯罪的專家,中國政法大學青少年犯罪與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藝軍告訴法治周末記者:「校園欺凌從根本上就是對他人權利和尊嚴的傷害,而這往往體現在生理、心理和精神三個方面。」

  生理上的比較容易治癒,而後兩者,心理和精神方面的侵犯,往往很難治癒。

  心理學將校園欺凌分為直接欺凌和間接欺凌,直接欺凌包括肢體欺凌和言語欺凌,間接欺凌則指通過散播謠言、利用人際關係、煽動他人惡意對待等方式,將受欺凌者排除在某個團體之外。

  皮藝軍認為,對個人權利的尊重這種觀念的培養在學校的前期教育中更加重要,而我國目前的教育恰恰缺失這一點。

  「我國的教育還停留在應試教育階段,學校沒有拿出時間對校園欺凌這件事進行專門的討論,而這恰恰十分重要。」皮藝軍說。

  他認為,等到了欺凌事件發生,不管法律有多完備,對孩子的傷害都已經難以挽回了。

  「只有在孩子們中間形成了一定的氛圍,才能在扼制校園欺凌上做到向前延伸,不會造成難以平復的後果。」皮藝軍說。

  事實上,校園欺凌這樣事件,早已一再發生,愈演愈烈。

  遠的暫且不說,最近的4月22日晚,有網友在qq、微博、微信等網路平台上發布了一段視頻,內容為數名女生掌摑一名女生。在不到100秒的視頻中,女生被掌摑32次,其間一直沒有反抗。

  事隔3日,湖南省永州市道縣政府官網通報稱,掌摑女生事件系由瑣事引發,目前已對涉事的多名學生進行處理,其中,3人被處以治安拘留,另4人管教。

  4月28日,有網友爆料稱,重慶彭水縣桑柘中學一名初二學生在廁所內被同學圍毆,最後被持刀捅死。

  後據彭水縣公安局通報,當日13時許,桑柘中學學生沈某(男,14歲)與同校學生趙某(男,15歲)在校內因同學間糾紛發生爭執。爭執中,沈某持刀刺中趙某胸部,趙某經送桑柘衛生院搶救無效死亡。

  首次上升到國家行為

  近年來,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地從北京、上海,到欠發達的廣西、雲南,從東北到海南,遍布全國各地。

  2016年全國兩會期間,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政協教育界別聯組討論會上表示:「如果你們問,教育部現在最大的壓力是什麼,我告訴你們,就是安全問題。」

  今年4月,由21世紀教育研究院發布的《中國教育發展報告(2016)》曾根據2015年被媒體報道的校園暴力案件,對中國校園欺凌現象進行了綜合分析。

  按照報告給出的研究結果,近年來,校園欺凌現象在中國發生的地域範圍十分廣泛,覆蓋了絕大多數省份,且城市農村均在其內,頻次十分密集,絕對數量巨大。

  2015年,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針對10個省市的5864名中小學生的調查也顯示,有32.5%的受訪者表示自己在校時會「偶爾被欺負」,另有6.1%的受訪者表示,在校「經常被高年級同學欺負」。

  「這樣的事情一直都存在,之前對於這類問題的看法都是支離破碎的,現在經媒體曝光的越來越多,大家才認識到校園欺凌的嚴重性。」童小軍說。

  然而,我國目前並沒有專門針對校園欺凌的全國性調查。

  「國家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但3億多未成年人,究竟遭遇校園欺凌的群體有多大,需要有一個普遍的調查。」皮藝軍說。

  雖然尚未有全國性的普查,但校園欺凌現象已經引起了國家相關部門的重視。

  2015年11月26日,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秋季開學工作暨「護校安園」行動落實情況專項督導報告》,首次提到了「校園欺凌、校園暴力事件時有發生」。

  這一次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提出校園欺凌的專項治理,被認為是一個新的開始。

  童小軍說:「更確切地說,這是在治理校園欺凌問題上第一次有了國家行為。」她介紹,在這之前,不管是民間還是國家層面,都沒有上升到相關的行為層面。

  對於此次專項治理,《通知》給出了時間表,將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4月至7月,主要是各校開展治理;第二階段為9月至12月,主要是開展專項督查。

  除了全國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也在此次治理的範圍內。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並督促整改。

  童小軍認為,第一階段的治理有利於持續的制度建設,從崗位到人員配備上都要到位。而第二階段要注意的是如何才能落地,真正讓治理向前走下去。

  童小軍說:「校園欺凌的行為是有一定規律可循的,所以除了要配置專門的崗位,還需要負責人有專業知識,從行為、現象中觀察到變化,從而深入、實際地解決問題。」

  「事實上,校園欺凌、留守兒童、流浪兒童等問題,都是整個兒童保護系統的一部分。中國目前還沒有從制度層面形成一個兒童保護體系。」童小軍說。

  這是一個亟需引起各方關注、也亟待全社會協同努力的領域。

  觀念、懲治應雙管齊下

  「不管從前期的觀念培養,還是後期的懲治措施,我國對待校園欺凌事件的水平都有待提高。」皮藝軍告訴法治周末記者。

  參照西方國家,制定嚴苛法律,加大懲戒力度,目前已經成為社會各界應對校園欺凌的普遍共識。

  美國50個州全部有了反校園霸凌立法,對校園霸凌採取零容忍態度,霸凌所有參與者包括圍觀者都要承擔最嚴重的罪行,即便未滿18歲的青少年也可按成人犯罪定案。

  相比而言,我國至今還沒有一部反校園欺凌法,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處理明顯過輕,在媒體報道的近百起校園欺凌事件中,受到刑事處罰的寥寥無幾。

  目前我國涉及該領域的法律法規主要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

  「按照輕輕重重的原則,我國法律在處置校園欺凌案件時,其實是不輕也不重。」皮藝軍說。

  皮藝軍新開了一門課,叫越軌學。「其實校園欺凌從本質上來說就是一種違規行為,施暴者以大欺小、妄自尊大,踐踏他人的尊嚴。」皮藝軍說。

  他認為,如果從基礎做起,讓主體參與進來,讓孩子們從觀念上認識到對個人權利的尊重,再加上嚴格執法,情況會有所改善。

  皮藝軍介紹,中美對校園欺凌案件的處置差距很大。

  美國學校在孩子5歲剛入學起就會開展反校園欺凌(school bully)教育,除直接暴力行為外,老師還教育學生認知一些屬於間接欺凌的「冷暴力」行為,包括語言攻擊(辱罵、嘲笑、威脅)、群體孤等。

  除了教育學生外,美國學校還加強預防和監管,規定校長在收到欺凌報告後必須馬上啟動調查,調查期間必須給受欺凌的學生配備心理專家疏導,兩周內給出調查報告,家長若對調查結果不滿可繼續向州教育署申訴,也可直接提請民事訴訟等。

  1994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學校安全法案》(Safe Schools Act of 1994)和《學校禁槍法案》(Gun-Free Schools Act of 1994),前者規定聯邦政府每年需撥專款用於地方學區以幫助學區實現安全管理,而後者配合規定了聯邦撥款的申請條件,要求學校對持有武器和違反法律的學生實施停學一年的懲罰,同時學校執行狀況直接關係到是否能夠領取聯邦政府的援助資金等。

  相比美國法律對校園欺凌的嚴刑酷法,目前中國法律對施暴孩子的行為要包容得多,尤其是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處理過輕。

  按目前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不滿14周歲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應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或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應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所以一旦校園欺凌發生,只能由學校和家長解決,但學校又缺乏有效的懲戒方式。

  凌瀟瀟正在著手查資料,以了解國外經驗和國內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她準備開一個微博賬號,專門用以反校園欺凌,讓受害者求助、讓同樣遭遇的人傾訴經歷,找到志願者。

  「希望從一個微博賬號做起,有朝一日成為真正的反校園欺凌公益組織,讓和我一樣在灰色地帶的孩子回到正軌。」凌瀟瀟說。

  來源:法治周末

責任編輯: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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