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文獻三 枯竭

參考文獻三 枯竭

一、枯竭危候

有不能服諸補藥者,此為虛不受補何以望生。

枯竭吐血失血之後嗽不能止,而痰多甚者此脾肺虛極,飲食無能化血而隨食成痰,此雖非血,而實血類,白血出者死。凡痰最多最濁者不可治。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其有不得左右眠而認邊難轉者,此其陰陽之氣有所偏竭而然,多不可治。

病枯竭者,原先外邪,所以病雖至困,終不憒亂。其有患虛證別無邪熱,而譫妄失倫者,此心臟之敗,神去之兆必死。

勞嗽,喑啞聲不能出,或喘急氣促者,此肺臟之敗,必死。

枯竭肌肉脫盡者,此脾臟之敗,必死。

筋為疲極之本,凡病枯竭者,多有筋骨疼痛,若痛有至極不可忍者,乃血竭不能榮筋,此肝臟之敗,必死。

枯竭既久,再及大便泄瀉不能禁止者,此腎臟之敗,必死。

二、枯竭病源

凡勞傷枯竭,五臟各有所主,惟心臟最多,且心為君主之官,一身生氣所系,最不可傷。五臟之神皆稟於心,故憂生於心,肺必應之,憂之不已,則陽氣日索,營已日消,勞傷及肺,弗亡弗已。

經曰:嘗貴後賤,雖不中邪,病從內生,名曰脫營。嘗富後貧,名曰失精。五氣留連,病有所並,暴樂暴苦,始樂後苦,皆傷精氣,精氣竭絕,形體毀沮。故貴脫勢,雖不中邪,精神內傷,身必敗亡之類,無非慮竭將來,追窮已往,而二陽並傷。

第其潛消暗爍於冥冥之中,人所不覺,而不知五臟之傷,惟心為本,凡值此者,速宜舒情知命,力挽先天。

怒生於心,肝必應之,怒不知節,則勞傷在肝。

經曰:怒傷肝。怒則氣逆,甚則嘔血及飧泄,故氣上矣。

肝為陰中之陽臟,故肝之為病,有在陰者,有在陽者,如火因怒動而逼血妄行,以致氣逆於上而脹痛,喘急者,此傷其陰者。

或氣以怒傷,而木郁無伸,以致侵脾氣陷,而為嘔為脹,為泄為痛,為食飲不行者,此傷其陽者。

隨怒隨消者,未必致病,臟氣堅固者,未必致病,惟先天稟弱,而三陰易損者,便不知節,則東方之實,多致西方之敗。

怒本傷肝,而悲哀亦最易傷肝。

經曰:肝悲哀動中則傷魂,魂傷則狂妄不精,不精則不正,當人陰縮而攣筋,兩肋骨不舉,毛悴色夭 ,死於秋。

怒盛傷肝,肝氣實,悲哀傷肝,肝氣虛。但實不終實,而虛則終虛,虛而不顧,則必至枯竭。

驚氣本以入心,而實通於肝膽。

經曰:驚則心無所依,神無所歸,慮無所定,故氣亂臭,東方色青,入通於肝,其病發驚駭。

此所以驚能動心,而尤能傷及肝膽。心為君主,固不可傷,而膽以中正之宮,實少陽生氣所居,故十一臟陽剛氣皆取決於膽,若或損之,則諸臟生氣,因皆消索致敗,其危立見。

曾見微驚致病者,惟養心安神,神復則病自卻。若驚畏日積,或一時大驚損膽,或致膽汗泄而通身發黃,默默無言者皆不可救。

色慾過度,多成枯竭

人自有生以後,惟賴以後天精氣以為立命之本,故精強神亦強,神強必多壽;精虛氣亦虛,氣虛必多夭。其有先天所稟原不甚厚者,但知自珍,而培以後天,則無不獲壽。

設稟賦本薄,而且怒情縱慾,再伐後天,則必成虛損,此而傷生,昝將誰委?又有年將未冠,壬水方生,保養萌芽,正在此日,而無知孺子遽搖女精。

曾見苞萌未成而蜉蝣旦暮者多,真可悲。此其則不在孺子,而在父師,使不先有明誨,俾知保生之道,則彼以童心,豈識利害?而徒臨期禱,號呼悲戚,將何濟於事哉。

淫慾邪思又與憂思不同,而損在腎。

蓋心耽慾念,腎必應之,凡君火動於上,則相火應於下。相火者,水中之火,靜而守位則為陽氣,熾而無制側為龍雷,而涸澤燎原,無所不至。

故其在腎,則為遺淋帶濁,而水液漸以乾枯。炎上入肝,則逼血妄行,而為吐為衄,或為營虛筋骨疼痛。又上入脾,則脾陰受傷,或為發熱,而飲食悉化痰涎。再上至肺,則皮毛無以扃固,而亡陽喘嗽,甚至喑啞聲嘶。

是皆無根虛火,陽不守舍,而光焰詣天,自下而上,由腎而肺,本源漸槁,上實下虛,是誠剝極之象。

凡帥尼室女,失偶之輩雖非房室之勞,而私情繫戀,思想無窮,或對面千里所願不得,則慾火搖心,真陰日削,遂致枯竭不救。

七情傷腎,恐亦居多。蓋恐畏在心,腎則受之。

經曰:恐傷腎。恐則精卻。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傷則骨俊(音)痿厥,精時自下。一在官少年,因恐而致病,病稍愈而陽痿,及其病復,終不可療。曾見猝恐著,必陰縮或遺尿,是皆傷腎之徵。

然恐固傷腎,而怒亦傷腎。

經曰:腎盛怒而不止則傷志,志傷則喜忘其前言,腰背不可以免(音)仰屈伸,毛悴色夭,死於季度。

盛怒不惟傷肝,而腎亦受其害。

勞倦不顧者,多成枯竭。

勞之於人孰能免之,如奔走食力之夫,終日營營,而未聞其勞者,豈非勞乎?但勞有不同。貧賤之勞,作息有度,無關榮辱,習以為常何病之有?惟安閑柔脆之輩,而苦竭心力為害矣。故或勞於名利,而不知寒暑之傷形:或勞於色欲,而不知旦暮之疲睏;或勞以遊盪,而忍飢竭力於賭博之場;或勞於疾病而剝削傷殘於無術庸醫之手,或為詩書困厄,每緣苦讀成災;或以好勇逞強;遂致絕筋乏力。

總之,不知自量,而務從勉強,則一應妄作妄為,皆能致損。凡勞倦之傷雖日在脾,而苦此諸勞不同,則凡傷筋傷骨,傷氣傷血,傷精傷神,傷皮毛肌肉,則實兼之五臟,嗜欲迷人其害至此。

子曰:無勞女形,無搖女精,乃可長生。

常開縱酒者多成枯竭。

酒本狂葯,大損其陰,惟少飲之未必無益,多飲之難免無傷,而耽飲之則受其害者十之八九。

人之稟賦,臟有陰陽,而酒之性質也有陰陽。酒成於釀其性則熱,汁化於水,其質則寒。陰虛者飲之則質不足以滋陰,而性偏動火,故熱者愈熱,而病為吐血,衄血,便血,尿血,喘嗽,躁 煩,狂悖等證,此酒性傷陰。陽虛者縱飲之則性不足扶陽,而質留為水,故寒者愈寒,而病為臌脹,泄瀉,腹痛,吞酸,少食,亡陽,暴脫等證,酒質傷陽。

縱酒者既能傷陰尤能傷陽。(矢引)酒能亂性,每致因酒妄為,則凡傷精竭力,動氣失機,及遇病不勝等事,無所不至而陰受損。縱酒時,固不慮其害,及病至沉危,獨不知為酒困之若此。

疾病誤治及失於調理,病後多成枯竭

病有虛實,治有補瀉,必補瀉得宜斯為上工。世俗不知神理為何物,而且並邪正緩急,俱不知之,故每致伐人元氣敗人生機。

而隨葯隨斃者已無從訴,其有幸而得免,而受其剝削以致病後多成枯竭而不能復振者,此何以故?凡醫有未明萬毋輕率,是誠仁積德之一端也。至若矢於調治致不能起。

三、論證

損傷元氣者本皆虛證,古方以枯竭各分門類,則病若有異,亦所宜辨。

枯竭或有發見於一證,或困憊於暫時,凡在經在臟但傷元氣則無非枯竭病。至若枯竭之有不同者,則或以骨蒸或以干嗽,甚至吐血吐痰,營已俱敗日甚,此其積漸有日,本未俱竭而然。

但枯竭之虛,有在陰分,有在陽分,然病在未深;若枯竭之虛深在陰中之陰分,多有不宜溫補。凡治虛證宜溫補者病多易治,不宜溫補者病多難治。此枯竭若乎有異,而不知枯竭之損,即損之深而虛之甚者。虛損不愈則日甚成枯竭。

枯竭無非酒色,勞倦,七情,飲食所致。先傷其氣,氣傷必及於精;先傷其精,精傷必及於氣。但精氣在人,無非謂之陰。凡損在形質者總曰陰虛。分而言之,則有陰中之陰虛者其病為發熱躁煩,頭紅面赤,唇乾舌燥,咽痛口瘡,吐血衄血,便血尿血,大便燥結,小水痛澀等證;有陰中之陽虛者其病為怯寒,憔悴,氣短神疲,頭暈目眩,嘔惡食少,腹痛餮泄,二便不禁等證,甚至咳嗽吐痰,遺精盜汗,氣喘聲(音),筋骨疼痛,心神恍惚,肌肉盡削,夢與鬼交,婦人月閉等證,則無論陰陽總由真陰之敗。

然真陰所居惟腎為主,腎為精血之海;而人之生氣即同天地之陽氣,無非自下而上,所以腎為五臟之本。

腎水虧則肝失所滋而血燥生;腎水虧則水不歸源而脾痰起;腎水虧則心腎不交而神色敗;腎水虧則盜傷肺氣而喘嗽頻;腎水虧則孤陽無主而虛火熾。

故凡病甚於上者必其竭甚於下,虛邪之至,害必歸陰;五臟之傷窮必及腎。

枯竭兩顴紅赤或唇紅者陰虛於下,逼陽於上也。

虛而多渴者腎水不足,引水自救。暗垂(音)聲不出者由腎氣不竭,聲出於喉而根於腎。

虛而喘急者陰虛肺格,氣無所歸。

喉乾咽痛者真水下虧,虛火上浮。

不眠恍惚者血不養心,神不能藏。

時多煩躁者陽中無陰,柔不濟剛。

易生嗔怒或筋急俊(音)痛者,水虧木燥,肝失所資。飲食不甘,肌肉漸削者,脾元失守,化機日敗。

心下跳動,怔忡不寧,氣不歸精。胃之大絡名曰虛里,出於左乳下,其動應衣宗氣泄。

盜汗不止者有火則陰不能守,無火則陽不能固。

虛而多痰或如清水或多白沫者,此水泛為痰,脾虛不能制水。

骨痛如折者,腎主骨真陰敗竭。

腰肋痛者肝腎虛。

膝以下冷者命門哀絕,火不歸源。

小水黃澀淋瀝者真陰虧竭,氣不化水。

足心如烙者虛火爍陰,湧泉涸竭。

凡陰虛之人,因氣虛。陽氣既虛即不能嚏,此人肚中寒。凡陽虛之證忽見嚏者,有回生之兆。

四、論治

枯竭變態不同,因有五勞七傷,證有營衛臟腑,而病為枯竭者惟此精氣。

氣虛即陽虛;精虛陰虛。病有火盛水虧,而見營衛燥津液枯者即陰虛之證;

有水盛火虧而見臟腑寒脾腎敗者即陽虛之證,此惟陰陽偏困所以致然。

治此者當培其不足,不可伐其有餘。既緣枯竭,而再去所余,則兩敗俱傷。

惟是陰陽之辨,獨有不易,謂其陰陽之中,復有陰陽,其有似陽非陽,似陰非陰者,使非確有真見,最易惑人,此不可不詳察。

且復有陰陽俱虛者,則陽為有生之本,而所重者,又單在陽氣。

陽虛者多寒,非謂外來之寒,但陽氣不足則寒生於中,若待既寒,則陽已敗。而不知病見虛弱而別無熱證者便是陽虛之候,當溫補元氣,使陽氣漸回則真元自復。

陽虛之候多得愁憂思慮以傷神,或勞役不節以傷力,或色慾過度而氣隨精去,或素稟元陽不足而寒涼致傷等,病皆陽氣受損。

陽虛者多熱,以水不濟火而陰虛生熱。

得於酒色嗜欲或憤怒邪思,流蕩狂勞以動五臟之火,而先天元陰不足多此病。

患枯竭而多熱多燥,不宜熱食者便是陰虛之候。

枯竭夜熱或午後發熱,或喜冷便實者皆陰虛生熱,水不制火。

枯竭咳嗽,雖五臟皆有所病,然專主則在肺腎。肺為金臟,全之所畏火也,金之化邪者,燥也,燥則必癢,癢則必嗽,正以腎水不能制火,所以克金,陰精不能化氣所以病燥,故為咳嗽,喘促,咽痛,喉瘡,聲啞等證。

枯竭吐血者傷其陰,故或吐或衄所不能免,當察其有火無火,及火之微甚而治之。凡火之盛者,以火載血上,而脈證之間自有熱證可辨。

枯竭傷陰本由五臟,雖五臟各有所主,然五臟證治,有可分者,有不可分者。如諸氣之損,其治在肺;神明之損,其治在心;飲食肌肉之損,其治在脾;諸血筋膜之損,其治在肝;精髓之損,其治在腎。

然氣主於肺而化於精,神主於心而化於氣;肌肉主於脾而土生於火;諸血藏於肝而血化於脾胃;精髓主於腎而受之於五臟。

補虛當明陰陽升降,寒熱溫涼之性,精中有氣,氣中有精之因。

凡上焦陽氣不足者必不陷於腎,當取之至陰之下。下焦真陰足者多飛越於上,可不引之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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