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爭鳴新論
中國古代的百家爭鳴,是中國古代學術史上一個非常重大的事件。它上承夏、商、周三代學術,下開秦、漢、六朝、隋、唐、宋、元、明、清等兩千多年的思想先河。科學地認識百家爭鳴,不僅對深入研究百家爭鳴本身有重要意義,而且對整個傳統文化的反思也有重要意義。但是,傳統至今理論界對百家爭鳴的看法,無論是在對百家爭鳴之百家的劃分上,還是在對百家爭鳴的性質、起迄點等問題上,都存在嚴重問題。本文想對此談些新看法,不當之處,敬請批評。
一、傳統百家劃分之獻疑
傳統上關於百家的劃分,最早源於司馬遷的父親司馬談。他在《論六家要旨》中,將百家首次劃分為:「陰陽、儒、墨、名、法、道德」等六家。後來,劉歆在《七略》中,又在司馬談劃分的基礎上,增「縱橫、雜、農、小說」等為十家。班固在《漢書·藝文志》中襲劉歆,並認為:「諸子十家,其可觀者九家而已。」後來,人們去「小說」家,將剩下的九家稱為「九流」。自此,中國古代學術界都本班固,百家就成了「九流」。今人呂思勉在《先秦學術概論》一書中再增「兵、醫」,認為:「故論先秦學術,實可分為陰陽,儒,墨,名,法,道德,縱橫,雜,農,小說,兵,醫十二家也。」(1)
應當指出,這種劃分很不妥。首先,標準不統一。這裡的百家,有的是按政治思想劃分的,如儒、墨、法家等;有的是按哲學思想劃分的,如陰陽、道德家等;有的則是按學科性質劃分的,如名、縱橫、農、小說、兵、醫家等;還有的簡直說不出標準,如雜家。劃分標準不統一,百家的劃分就很難科學。
其次,學科化傾向較明顯。傳統百家的劃分,十二家包含了九個學科:如儒、墨、法家等為政治學;陰陽、道家等為哲學;名家為邏輯;縱橫家為外交;農家為農業;小說家為文學;兵家為軍事;醫家為醫藥和卜筮。百家的劃分若主要從學科著眼,百家爭鳴豈不成了百科爭鳴?
再次,對有些家的學術內涵定義不準。如儒家,我們現在都知道,儒家的思想核心是「仁」。可司馬談當時認為:「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別,不可易也」;「夫儒者以《六藝》為法。《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別,雖百世弗能易也。」(2)即把「禮」當做了儒家的思想核心。
複次,對每一種標準的劃分都沒窮盡劃分。如:政治思想標準,只列了「儒、墨、法」三家,其他如「德、禮、孝、術、義、絕對平等觀、無君論」等家均未列;哲學思想標準,只列了「陰陽、道」哲學,未列「五行」、「理」等哲學;學科性質標準,只列了「名、縱橫、農、小說、兵、醫」家等,未列「歷史、地理、天文、藝術、書法、倫理、詩歌、散文」等家等。這樣,百家的劃分越劃越繁,越劃越亂,完全失去了對百家進行劃分的意義。然而,這樣做又無可厚非,不能在理論和實踐上說出它錯在哪裡。
二、百家的劃分應以什麼為標準
百家到底應怎樣劃分?筆者認為:關鍵在劃分標準,只有標準選對了,劃分才可能科學。應當說,傳統的劃分標準有四個,即「政治思想」、「哲學思想」、「學科性質」、「雜」等,本身就無章可尋。這裡「雜」根本就不能做為一個標準;其餘三個標準也不能同時並存,因為它們三者是相互包涵的關係,如「政治思想」既不排斥哲學思想,也不排斥「學科性質」,反之亦然。百家的劃分標準應當只有一個,但這個標準不能是「學科性質」:百家爭鳴確曾引發了各學科的學術繁榮,但各學科的學術繁榮不能說明百家爭鳴的核心及性質。百家爭鳴,顧名思義,應指同一學科的不同學派,只有相同學科的派別之爭,才是最有意義的學術論爭。同時,這一學科又是百家爭鳴中最有代表性的學術領域,是百家爭鳴的核心,能反映百家爭鳴的本質。這個學科是什麼呢?應是「政治思想」領域,不是哲學領域。
首先,政治問題是百家爭鳴的核心問題。百家爭鳴的背景,是中國古代社會發生大變革的時期,即西周的統治已經崩潰,東周后迭興的五霸又未能實現天下的大治,中國社會向何處去,怎樣向前發展,成了百家關注的焦點。百家爭鳴,事實上就是各家對此發表各自的看法,提出自己的主張,排斥別人的觀點,力圖用自己的思想改造世界的爭論。所以,在百家爭鳴中,政治領域的鬥爭最激烈,這在儒、墨、法、德、禮、孝、術、義、絕對平等觀、無君論等學派的思想中都有所反映,這是任何其它學術領域都無可比擬的。
其次,只有從政治思想著眼,才能將各學派真正區別開來。百家爭鳴的各家,除了在政治思想上存在根本分岐外,在對其他領域問題的看法上,幾乎都有共同點。如哲學上的「道」,傳統百家爭鳴之百家的劃分,從道哲學出發,只將老子劃為道家,殊不知孔子、慎到等的哲學思想也都是「道」,然而二者卻分別被劃為儒家與法家。所以,主要從哲學上來劃分百家不準確。只有從政治上看問題,才能將其分別劃分為德、儒、法等家,才能將三者的關係搞清楚。
再次,許多其他領域的鬥爭,都是圍繞政治思想鬥爭而展開的。以倫理領域為例,如孟子主張「性善」,荀子主張「性惡」,孟子是用「性善」來說明「仁政」,荀子則用「性惡」來說明「禮治為主,以法為輔」;又如墨子主張「兼愛」,孟子堅決反對,說:「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3)墨子為什麼主張「兼愛」?是為了說明他包涵利在內的「義政」,因為「兼相愛,交相利」(4);而孟子批評墨子,顯然是為說明他的「仁政」是有等差的愛。
三、百家的科學劃分之我見
即然百家的劃分應以政治思想為標準 ,那麼從政治思想出發,筆者認為,百家爭鳴之百家大致可劃分為儒、孝、德、禮、法、墨、術、義、絕對平等觀、無君論等十家。
儒家:創始人是孔子,其思想核心是「仁」。第二個代表人物是孟子,他將孔子的仁正式完善成了「仁政」,「仁政」是孟子的思想核心。二者的代表性文獻分別是《論語》和《孟子》。
孝家:其代表性文獻是無名氏之《孝經》。《孝經》的中心思想是「孝政」,即「以孝治天下」。過去,理論界有人認為《孝經》是一般講究倫理孝道的著作,不確。
德家:原是西周初期的政治思想,後在西周末期至東周其內涵受到了根本性的改造。東周初期,如臧哀伯有著名的《德論》(5)可證;戰國時期問世的《德道經》、《莊子》是其代表性的文獻。
禮家:是萌芽於西周后期並在東周中前期廣為流行的一種政治思想。東周時期的一些著名政治家如管仲、子犯、曹劌、子產、晏子等都崇尚禮治,特別是子產和晏子,還分別有著名的《禮論》(6)。戰國後期,以禮為思想核心的重要代表是荀子。
法家:是春秋中後期出現的一種政治思想。最先萌芽於鄭,創始人是鄧析,第一個「鑄刑書」的是子產(子產前期是禮家,後期轉向了法家),繼之是晉范宣子、趙鞅等的「鑄刑鼎」。戰國時期法家的重要代表是慎到,其代表作是《慎子》;後無名氏之《經法》亦屬法家文獻等。過去,理論界認為《經法》是道家著作,這是從哲學上著眼的,不確。
墨家:創始人是春秋末期的墨翟,其思想核心是「義」。過去,理論界有人認為墨子的思想核心是「兼愛」,根據不充分。
術家:創始人是申不害,其思想核心是術,其代表作是《申子》。過去,理論界認為申子屬法家,不確。申子自己宣稱其學術思想是「術」,秦漢人一直都說「申子之術」。
義家:創始人是韓非。韓非的「義」與墨子的「義」區別在哪裡?最明顯的一點,就是墨子的「義」包含經濟利益,如《墨子·經上》說:「義者,利也。」韓非的「義」則完全排斥利。義家的代表作有《韓非子》、《公羊春秋》等。(7)
絕對平等觀:創始人是許行。《孟子·滕文公上》載:許行認為,國君要與人民絕對平等,「先耕後食,先織後衣」,並取消商品經濟等。這是中國古代最早的絕對平等觀。
無君論:創始人是吳慮。《墨子·魯問》載:「魯之南鄙人有吳慮者,冬陶夏耕,自比於舜。」「自比於舜」就是「我即國君」,這是中國古代最早的無政府主義。但用中國古代的語言表述,應為「無君論」。
以上十家,嚴格說來,可歸為八家。因為「孝」可併入儒家,「義」可併入術家。「以孝治天下」的思想萌芽於孔子,完善於《孝經》,《孝經》以孔子為先師,其基本思想體系又與「仁」極接近,故可認為「孝」是儒家的思想分支。「義」的創始人是韓非,過去理論界認為他是法家,或法、術、勢集大成者。其實,韓非雖有法家思想,但也有術家思想,他本人認為術大於法,所以韓非思想的基本傾嚮應是「術」,即屬申子術家。而且,韓非的「義」,原則上是對「術」的脫胎換骨的改造,故可認為「義」是術家的思想分支。
四、從百家的科學劃分透視傳統百家劃分的弊端
傳統百家爭鳴之百家的劃分弊端很多。第一,把「名、陰陽、縱橫、農、小說、雜」家等,都納入到了百家之中,使百家成了先秦學術的大雜燴。
第二,沒有把「德、禮、孝、義、術」等家獨立為一種學說。「德」被歸入了道家,雖有合理因素,但傳統上稱道家為「道德」家,而不是「德道」家;同時,又認為,「德」屬儒家思想。「禮」被歸入了儒家。「孝」歸入儒家雖是合理的,但沒有做出說明。「義」和「術」沒有從韓非思想中分離出來,只把「術」當成了法家的一個思想分支,而「義」被併入了儒家。
第三,「絕對平等觀」、「無君論」則被完全忽略。
第四,對「儒、墨、德道」等家的學術內涵定義不確。如:儒家的思想核心不是「禮」,而是「仁」;墨家的思想核心不是「兼愛」,而是「貴義」;德道家的思想核心不是道,而是「德」。
第五,對某些古文獻的學術性質的認定也欠妥。如:《韓非子》,傳統上都認為它是法家著作,其實它是「術治」和「義政」學說的代表作;《商君書》,傳統上亦認為它是法家著作,其實它屬「術」家學說;《荀子》,傳統上認為它是儒家著作,其實它是「禮」家的代表作;《經法》,傳統上認為它是道家著作,其實它是「法」家的代表作;特別是《五經》,傳統上都認為它是儒家文獻,其實它是「德、禮、義」三家學說的雜燴。1,《五經》至少有一半如《詩》、《書》(今文)、《易》(經)是孔子以前的文獻。我們知道,儒家是從孔子創立仁學算起的,《詩》、《書》(今文)、《易》(經)都早於孔子;三者的思想核心有的是「德」,有的是「禮」,都不是「仁」,怎麼能說它們都是儒這家文獻呢?只能說孔子在創立儒學時,曾對其進行過批判繼承,它們只是儒學產生的一個理論前提,但其本身並不屬儒學。2,產生於孔子之後的文獻,其政治思想與儒家也不同。如《五經》之《易傳》、《書》(古文)、《禮記》(大部分篇章)、《春秋》及《三傳》等雖產生於孔子之後,但其政治思想也較複雜,如:《易傳》中既有「禮治」思想(《序卦》),又有「德治」和「義政」思想(《說卦》、《坤》、《文言》與《繫辭上》)等。《書》(古文)、《禮記》亦然。尤其是「義政」思想,在《禮記》之《中庸》與《大學》中表現得特別突出。《春秋經》本來是如《大事記》、《竹書紀年》一類的歷史文獻,可是《三傳》——《左傳》、《公羊》、《穀梁》卻將其納入政治範疇。如:《左傳》在解經時,根據東周時的歷史特點,宣揚「德」、「禮」二家學說,其中主要是「禮」;《公羊》則完全從自身需要出發,認為《春秋經》中有「微言大義」,硬是從中發掘術家的「義政」思想。後來,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又認為《公羊》中有「微言大義」,繼續從中發掘術家的「義政」學說。因此,《五經》總的來說,政治思想都不是「仁政」,學術性質都不屬儒家,其中除「義政」思想外,絕大多數政治思想都屬儒家產生的理論基礎。
第六,對某些文獻認定的方法也欠妥。如傳統上對儒家文獻的認定,主要著眼於以下兩點:一、看是否說經過孔子編輯,如《詩》、《書》、《易》(經)、《春秋經》等;二、看是否打解釋或闡發儒家思想的旗幟,如《左傳》、《公羊》、《易傳》、《禮記》等。應當說,脫離思想核心的判別,都是不對的。
五、百家爭鳴的性質是封建領主制向郡縣制的過渡
關於百家爭鳴的性質,過去理論界佔主導地位的看法:是奴隸制向封建的過渡。根據是:百家爭鳴的儒家是沒落奴隸主階級的代表,因為儒家的創始人孔子的思想核心是禮,而禮是西周奴隸制的思想上層建築。這種看法值得商榷。
第一,孔子雖講過「為國以禮」,但禮不是孔子思想的核心。眾所周知,禮的發明權不在孔子。早在孔子之前,春秋時期的著名政治家管仲、子產、晏子等都曾主張「為國以禮」,如前所述,子產和晏子還分別有著名的《禮論》。孔子的「為國以禮」只是對前人「禮治」思想的承襲,怎麼能說禮是孔子思想的核心呢?
第二,孔子自已探索的政治理論是「仁」和「孝」。「孝」,孔子只是有萌芽思想;「仁」則是孔子較成熟的理論。如《論語·子路》說:「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就是說,如有新王興起,必定在30年後會以仁(政)治國。(8)孟子說過:「孔子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9)後來孟子將孔子的仁正式完善成了「仁政」。我們判斷一個思想家的思想核心,只能以其自己新創立的學說為依據,不能以其從前人那裡接受來的思想為依據。所以,孔子思想的核心應是仁。
第三,禮也不是西周初期奴隸制的思想上層建築。最能說明西周初期奴隸制的文獻是《金文》,《金文》中極少出現禮字,即使出現,也只是做為禮節、禮儀、禮俗講,不是做為政治思想。而《金文》中大量出現的是「德」,並且是作為政治思想,不是做為一般倫理思想。認為禮是西周初期的政治思想,出自東周人的追述,這種追述與史實不符,只是他們為自已的「禮治」尋找歷史根據而已。筆者在古史分期上,贊成西周封建說,但認為中國封建社會開始於西周后期的「厲始革典」(10)。就是說,中國古代自西周后期的「厲始革典」開始,即已為封建領主制社會,東周時期流行的「禮治」本質上是封建領主制的治國思想。
第四,我們評價孔子思想的階級性只能以仁為依據。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是後來中國封建社會的一種重要治國思想,如唐代的「貞觀之治」就是「仁政」的思想結晶。如果從仁的角度評價孔子,如筆者過去所說:作為中國古代封建領主制最後一位思想家,他曾慨嘆「禮崩樂廢」;作為統一中央集權制最初一位思想家,他為新的未來的社會奠定了思想基礎。(11)所以,把孔子當做奴隸主階級的代表說不通。
既然孔子不屬於沒落奴隸主階級,那麼,將百家爭鳴的性質看做是奴隸制向封建制的過渡不科學。科學的說法,應是百家爭鳴是中國古代封建領主制向統一中央集權制的(郡、縣制)過渡。
六、百家爭鳴的起迄點
關於百家爭鳴的起迄點,過去理論界的說法不一。有人說「戰國百家爭鳴」,有人說「春秋戰國百家爭鳴」,還有人說「先秦百家爭鳴」。就是說,他們對百家爭鳴的起點有分岐,終點基本認同,即都定在秦統一。其實,這些說法也欠妥。
筆者認為,百家爭鳴的起點,應在春秋後期,以孔子創立儒家學派為標誌。首先,孔子是中國古代第一個私家學派的創始人。百家爭鳴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私學與官學的爭鳴,而這一爭鳴的發起者,則是孔子。在孔子以前,中國社會雖有德治、禮治與法治思想,但都屬官學,都是統治者自己提出的治國理論。只有儒家的「仁」,才是首次由私身學者以個人名義提出的。
其次,孔子創立儒學,對百家爭鳴起了極大的推動作用。自春秋後期孔子創立儒學開始至戰國,私學發展非常迅速:晚於孔子的墨子,創立了墨家學派;受孔子「孝」的思想影響,無名氏著《孝經》,正式創立了「孝治」理論;孟子則將孔子的仁完善成了「仁政」;許行提出了「絕對平等觀」;吳慮提出了「無君論」;據說長於孔子的老子,晚年出關時,著《德道經》,試圖重建「德治」理論;莊周亦步老子後塵,繼續發展「德治」;慎到作《慎子》,發展「法治」學說;無名氏著《經法》進一步完善「法治」 學說;申不害提出了「術治」;商鞅也由「法治」走向了「術治」;荀子改造了「禮治」;韓非在完善「術治」的基礎上,又創立了「義政」學說等。官學也不示弱:齊國出現稷下官學,以管仲、晏嬰、黃帝為先師,展開了熱烈的學術研討;秦國的呂不韋則招羅門客三千,編寫出了《呂氏春秋》等。其他領域如哲學、歷史、邏輯、倫理、外交、軍事、醫藥、卜筮、地理、天文、文學等也有了長足的發展,出現了「百家爭鳴,百科繁榮」的局面。
再次,孔子還奠定了百家爭鳴的教育、文化基礎。孔子不僅是偉大的思想家,還是偉大的教育家和古籍整理者。孔子首創私塾,把教育下移,使廣大庶民獲得了學習機會,為百家爭鳴培養了大批人才。孔了還發掘整理了許多古代文化典籍,如《夏小正》,據說就是他從民間求得的;另外,《詩》、《書》、《禮》、《春秋》等文獻,據說也都經過他的編輯。
因此,應把孔子作為百家爭鳴的奠基人或創始人。
另外,百家爭鳴的終點應是漢武帝採納主父偃的「推恩令」。因為漢自田蚡「絀抑黃老,崇尚儒學」後,漢武帝尊又採納了主父偃的「推恩令」,順利地實現了中國古代分封制向郡縣制的過渡,使中國封建統一中央集權制進入了穩定態,成功地解決了百家爭鳴要解決的現實問題,從而給百家爭鳴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12)
過去,理論界認為百家爭鳴迄於秦統一,值得商榷。秦的統一,雖實現了中國古代封建領主制向郡縣制的過渡,但這一過渡是失敗的,未能使中國古代統一中央集權制進入穩定態。秦亡後,項羽、劉邦都先後恢復了分封制。而且,秦的「焚書坑儒」也不是解決思想問題的有效方式。在漢初,思想界又重新出現了百家爭鳴的局面:如陸賈著《新書》;賈誼、王臧、趙綰都先後試圖通過「興禮樂」來改制;晁錯以「術」削藩;轅固生以儒反「黃老」;董仲舒則以「春秋大義」來呼喚「大一統」;文帝「廣遊學」,置《孝經》、《孟子》、《爾雅》等博士。一時間再次百花齊放,雖未有新思想的提出,但亦屬百家爭鳴性質。漢初百家爭鳴的復起,是中國古代封建領主制再次向統一中央集權制過渡的輿論準備。因此,將百家爭鳴的終點定在秦統一說不過去。
七、百家爭鳴過程中的百家合流
過去,理論界在探討百家爭鳴時,大都眼於百家爭鳴,很少談及百家合流,這種研究方法亦欠妥。
百家合流是百家爭鳴的一個組成部分。百家爭鳴雖原則上是各家發表自已的看法,批評別人的意見,但也包含了對其他學派某些思想的吸收。如荀子,雖以禮為思想核心,但也重法與推崇孔子,以致有人將其當做法家,還有人將其當做儒家。就是說,百家爭鳴的爭鳴是有保留的克服,爭鳴中有吸收,吸收是為了更好地爭鳴。百家爭鳴本身也說明,爭鳴各家在學術上都有片面性,它們只有相互吸收,才能做到互補,並使自己的學說趨於完善。如墨子在回答程子的「非儒,何故稱於孔子也」時,說:「是亦當而不可易者也。今鳥聞熱旱之憂則高,魚聞熱旱之憂則下,當此雖禹湯為之謀,必不能易矣。鳥魚可謂愚矣,禹湯猶雲因焉。今翟曾無稱於孔子乎?」(13)
百家合流是百家爭鳴的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百家爭鳴在前期和中期,主要表現為爭鳴,後期則主要表現為合流。如戰國後期兩個官辦學術中心,齊國的「稷下」與秦國的「呂不韋門客集團」,他們的學術活動,搞的基本都是百家合流。稷下學派的代表作是《管子》,其中既有德家思想,也有禮家思想,還有法家思想等,但是以「禮治」為主;呂不韋門客集團的代表作是《呂氏春秋》其中包含的學術思想更雜:德、禮、法、術、孝、義等均有,以致有人將其誤為雜家。其實,這是對其佔主導地位的思想缺乏認識的緣故,雜家根本就不存在。《呂氏春秋》佔主導地位的思想是「德」,其餘均起輔助作用。
百家合流的形式,一是理論上的合流,二是實踐上的合流。理論上的合流,禮、德、術等三家做得比較好。禮家,如前引《荀子》、《管子》;德家,如前引《呂氏春秋》;術家,如前引《公羊春秋》、《春秋繁露》等。儒家做得較差,但儒家將《五經》及各《傳》都納入到了其經典之中,這樣內容也較豐富,基本上也包括了禮、德、術、義等思想。實踐上的合流,主要指當時的統治者們出於自身的需要,同時立幾種思想不同的著作為經,作為治國的主導以及輔助思想。如漢初的「黃老之治」,曾立法家的《經法》、《稱》、《道原》、《十大經》和老子的《德道經》等為經;武帝時期,置《五經》博士,合《論語》、《孝經》為《七經》等,這些都是在實踐上的百家合流。
百家合流在百家爭鳴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爭鳴只是探討問題,合流才是向解決問題邁進,只有百家的有機合流,才是最後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秦之所以沒能最後解決當時社會的主要問題並結束百家爭鳴,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用「焚書坑儒」來拒絕百家合流,絕對以申、商、韓的術家思想治國,致使其走向了滅亡。漢武帝解決這一問題的關健,就是結合實際進行百家合流。如武帝:在政治思想上雖突出儒家的孝,但其餘《六經》均起輔助作用;體制上的雙軌制,既吸收了術家的郡縣制,也未完全拋棄德、儒、禮、法、孝等家的分封制;主父偃的「推恩令」,既有儒家的仁孝思想,也包含了術家的「術」、「義」等理論;經濟上的重農抑商,既有儒、法、德、禮等家的重農重商,也未完全拋棄術家的「詐農滅商」;意識形態上,既有儒、法、德、禮等家的思想自由,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術家的思想禁錮;教育風化上,既有儒家的興學辦校,也有術家的「以吏為師」,如用「舉孝廉」與「選三老」為民做表率等。這和秦代在政治上只以申、商、韓術家思想治國,體制上絕對行郡縣,經濟上詐農滅商,思想上搞專制,教育上「以吏為師」等截然不同。由此可見,要想解決中國當時社會的主要問題,沒有百家的有機合流,無論如何都是不可能的。(14)
註:
(1)呂思勉:《先秦學術概論》,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5年6月第1版,第15頁。
(2)《史記》:《太史公自序》。
(3)(9)《孟子》:《滕文公下》;《離婁章句上》。
(4)(13)《墨子》:《兼愛中》;《公孟》。
(5)(6)《左傳》:桓公二年;昭公二十五年和昭公二十六年。
(7)(10)(11)(12)(14)請參見拙作:《韓非非法家論》,《江蘇社會科學》1996年第2期及《董仲舒非儒家論》,《江海學刊》1995年第4期;《中國古史分期新探》,《南京社會科學》1990年第1期;《仁是孔子思想核心新證》,《南京社會科學》1991年第5期;《漢武帝採納主父偃的「推恩令」是中國傳統文化反思的科學基點》,《南京社會科學》1995年第4期。按:筆者在《五四批孔獻疑》(載《南京社會科學》1999年第8期)中,已將百家爭鳴的終點改在了漢武帝採納田蚡的建議「絀抑黃老,崇尚儒學」,並認為以前將其定在漢武帝採納主父偃的「推恩令」的看法欠妥;《漢武帝採納主父偃的「推恩令」是中國傳統文化反思的科學基點》,《南京社會科學》1995年第4期。
(8)楊伯峻:《論語譯註》,中華書局,1980年12月第2版,第137頁。
原載:《安徽師大學報》(季刊)1996年第2期。
(修改說明:1、基本觀點、論據、論證未動;2、對篇章結構、語句、文字做了重新加工,新增了一些論據,對有的問題做了新的論證;3、增、刪了幾處注釋;4、《提要》和《關鍵詞》也有變動。 2001年12月30日孫景壇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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