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產婦墜樓悲劇:我們距離事件真相還差幾個問題

一位即將為人母的准媽媽放棄了生命的希望,選擇了離開塵世,上周發生在陝西榆林的這出「待產孕婦從五樓墜下身亡」的悲劇,引起了廣大網友們的關注。

從9月3日榆林一院在官方微博發布《關於產婦馬XX跳樓事件有關情況的說明》,到家屬的書面回應,輿論已經發酵了超過70小時,隨著更多新聞事實披露和輿論熱點的拋出,企鵝問答網友的視線不斷轉移和聚焦。9月6日凌晨,榆林一院在企鵝問答發表回應稱產婦簽署了《授權書》,而在未獲被授權人同意前醫院無權改變生產方式。

點擊企鵝問答查看醫院完整回應

因產婦簽署《授權書》,院方能否免除責任?不少法律專業答主解讀了這個問題。

知名律師張新年觀點明確,認為醫院責任「不能免除」。

「選擇何種生產方式,決定權首屬產婦,產婦在意識表達能力正常時,其意見和決定顯然排在第一位。在該事件中,醫生預見到選擇順產方式之醫學風險,也已建議實施剖腹產手術,而被產婦及家屬拒絕。但後來,產婦本人痛楚之下多次主張,甚至向家屬以下跪方式強烈要求手術時,法律條件已然具備。院方此時因家屬不簽字、產婦未撤銷授權為由而不予手術,存有過錯。當然,產婦跳樓自殺,主因不在醫院。綜合來看,院方承擔次要責任。」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老師持同一觀點,認為:「授權他人並不導致本人喪失決定權」。

「院方認為,產婦已簽授權委託書,允許家屬簽字。在產婦沒有收回委託,而受託人又不簽字時,醫院無權決定做手術。此辯解不成立。從授權內容看,並沒有放棄本人決定權。正確理解是:被授權人此時有權簽字決定手術,本人也有權決定!被授權人意見與本人衝突時,以本人為準,本人有最終決定權。」

韓驍律師進一步認為,授權來源於產婦,在產婦與家屬意見不一致情況下,醫院應當根據產婦狀況作出專業判斷提出建議,提醒產婦取消授權。

「醫院是神聖救死扶傷的地方,應當將患者的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應當為患者考慮而不是過多考慮事後家屬追責問題,否則醫患關係會愈加緊張,不利於醫療技術的進步,不利於保護人民的生命健康。」

於伏海律師從不同律法的適用性判斷,認為要取決於產婦是否為「急危病人或者危重患者」。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56條對此有規定: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准,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執業醫師法第24條:對急危患者,醫師應當採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31條:醫療機構對危重病人應當立即搶救。對限於設備或者技術條件不能診治的病人,應當及時轉診。

因為,相對於《侵權責任法》來說,《執業醫師法》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是特別法,如果一個患者是急危患者或者危重病人,醫療人員應該依據《執業醫師法》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這些特別法的規定,對患者採取緊急救助措施或者立即搶救,否則,醫生要承擔責任。

因此,如果產婦是急危病人或者危重患者,醫生應當採取緊急救助措施或者立即搶救,否則,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曹德全律師認為,緊急情況發生時,要立即採取醫療措施,自己的權利不因授權而喪失。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准,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也就是說,不僅僅是家屬不在場或者沒有家屬的情況下,而是當緊急情況發生,在沒有獲得病患和家屬同意的情況下,也得立即採取相應的醫療措施。

再者,回到本案,難道患者授權他人後,自己的權利就喪失了嗎?顯然不是的,產婦下跪都不能討回自己的權利,醫院的做法過於機械並缺少人性。產婦的丈夫兩次拒絕刨宮手術並簽字,其責任也是不容迴避的。」

也有生過孩子的媽媽爸爸、圍觀群眾們表達對授權書的看法,認為要多考慮現實狀況,不能完全依據法律條文。

@妞妞說,律師先生們!你們估計都沒生過孩子,也沒真正待過待產室。

「如果說人間煉獄的話,待產室應該就是,產婦都在疼得直叫,好多開到四指之後的產婦都哭喊著要剖腹產,那個時候如果全聽產婦的,估計剖腹產比率翻好幾倍。所以那會讓產婦自己做決定簡直是胡扯!而如果然後醫院強行同意產婦要求,那家屬會以未經同意就做手術為由拒絕付診療費或者把醫院告上法庭,或者出了事情以後在被反咬都是有可能的。

其實這個案件的調查不應只看這一段,要看一看查一查女子之前的生活狀態,這種殺人的冷漠不會只是那一瞬間,應該有所積壓,那一刻爆發了而已。我們更應關注的是生產抑鬱和產後抑鬱這兩塊。」

@未完待續認為,上面好多律師提出了好多法律法規的東西,但都是紙上談兵。

「現實的醫療環境根本沒有患者有權做一切醫療活動決定權。如果醫生根據產婦意願做了手術,在手術中出現意外,那麼家屬就會大肆宣傳醫院為了錢罔顧家屬意見,哄騙孕婦強行手術。然後就是媒體播報。」

目前,這出跳樓悲劇已成「羅生門」,醫院、家屬各執一詞。關於事實認知,企鵝問答的網友發表了自己的見解。陝西孕婦跳樓事件知情人「話說黃土地」提出了幾大疑點,而更多企鵝問答網友從自己的經歷出發,認為家屬、醫院和產婦都有不對。

曾經在縣城婦產科工作過的答主@半月笙說,醫生也不容易。「看到這個新聞我還是挺為這個產婦感到惋惜的。痛得跳樓的我還沒有遇到過,但是有很多產婦都受不了陣痛最後要剖腹產,一般在生產前醫生就會告訴你這個孩子是順產還是剖腹產,要是不能順就會轉剖腹,家長一般都是聽醫生的。即使有家屬要求必須順產的也是得視情況而定,醫生會給家屬做開導工作,一般都沒什麼大問題。

很多產婦在陣痛的時候情緒都不好,不耐煩,很痛苦。其實講真,要是真的怕疼的媽媽,一定要在懷孕期間自己控制飲食,把孩子的體重控制在5斤左右是最好分娩的,除非是胎位不正這個得剖腹,其他情況都是可以順產的,我們醫生也是提倡順產的。

順產恢復快,對產婦好,後遺症也會很少,也就是陣痛那半個小時疼一會,堅持一下就過去了,但是剖宮產得疼一個禮拜,尤其是夏天和冬天每次換藥都是受罪,夏天還容易感染,而且剖宮產打麻藥也是挺疼的。其實無痛分娩現在還挺普及的,但是這個無痛分娩還是有痛苦的,要是完全不痛是不可能的。」

一些媽媽和網友認為,孩子和命都是自己的,不是到了絕境,產婦也不會拋棄兩條生命。我們應當多一些理解,也應當把決定權握在自己手裡。

@A說:「從旁觀者來說,現在雙方各執一詞,孕婦死無對證,醫院有醫院的說法,家屬有家屬的說法,但是我覺得,從孕婦走的時候說了一句,看來我當初的選擇是錯誤的來看,這個孕婦應該是很傷心,很失望,嫁給這樣的人。我覺得醫院不可能說,你要剖腹產,醫生不給破腹產。

無論怎怎樣,一個未出生的生命和一個年輕的人,就這樣走了,可能是患了產前憂鬱症。」

@舒文認為,自己的生命掌握在自己手裡,只要患者或產婦頭腦意識清楚誰也沒權力替產婦做主,婆家人跟本沒權力,因為兒媳婦不是男方媽生的,根本就不關心產婦的感受。

「如果是女方的母親會這樣嗎?這個無形的規定誰給立下的?他們有什麼權力掌握別人的生命?這是千古以來的夫權陰影下的悲劇。

到現在人們一來就說嫁到誰家了就該伺候公婆和老公,試問現在的女性要和男人一樣出門工作,還要冒生命危險生孩子,還要伺候公婆,不然就說不孝順。試問公婆你們像疼愛自己兒女一樣疼愛兒媳嗎?你們生過她養過她嗎?你們只把過重的生活擔子往兒媳身上壓。實際上就是一種欺壓。」

榆林產婦事件中,因為沒有正視產婦的剖腹產訴求,最終導致了悲劇的發生。而在生產的時候,產婦、丈夫、婆家人、娘家人、醫生……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想法和出發點,到底應該聽誰的指揮,問答網友們從專業知識和自身經歷給出了答案。

首先,醫療答主認為,專業知識是最重要的,同時適當照顧產婦的感受。

丁香醫生回答道,決定生產方式的是四大因素:產力、產道、胎兒和精神狀況,應該聽專業人士的。

「這是一則令人感到悲傷的事件,真的很可惜,如果選擇了剖腹產,可能就不會釀成這樣的悲劇了。

究竟是選擇順產還是剖腹產,當條件適合的時候,當然是鼓勵產婦進行順產,如果醫生判斷可能出現順產困難,就應該及時進行剖宮產終止妊娠。

分娩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過程,影響因素眾多,變化瞬息萬變,而且涉及到母兒兩條生命。醫生需要在過程中不斷的評估各種風險利弊,選擇風險小的去做。有時候這種風險的評估是很困難的,因為這不是拿著砝碼在天平上稱重量,而是相當於對於未來的預測,是對未知事物的權衡。

講到這裡,你應該可以理解,我們不能簡單的在這麼兩種分娩方式里選擇哪個更好,既然有好的了你為什麼還要有另一種方法的存在?這兩種方式不存在排他性,各有其適應範圍,你應該做的是根據適當的情況選擇適當的方式。所以很重要的一點:很多問題不是非黑即白的,你不能企圖對各種事情都做出簡單粗暴的選擇。

而在做這方面選擇的時候,丈夫也好,家人也好,外行是沒法做出良好判斷的,你應該聽取專業人士的意見。」()

婦科蔡大夫認為,順產還是剖宮產,不能由家屬定,也不能由孕婦定,而應該由當班醫生和孕婦一起決定。

「從今天看到陝西榆林孕婦跳樓的新聞,很悲痛。

為什麼要醫生和產婦來決定分娩方式,而且應該有當班醫生和產婦一起決定。生孩子是一個無時無刻都在變化的過程:未分娩前由醫生和產婦來決定,醫生來評估骨盆和胎兒的大小,孕婦要做好心理和思想的準備。胎兒特別大,或前置胎盤等等就決定擇期剖。胎兒不大,骨盆也可以,那就可以試產。但試產並不代表順產。

在試產的過程中,出現很多的變化,比如跳水皇后郭晶晶,就是試產到宮口開全,因為抬頭旋轉後胎兒臉超前了,醫學上叫做枕後位做了急診剖宮產,郭晶晶的第一胎就是可以試著順產,但順產失敗,改成剖腹產。還有試產過程中產婦疼痛不配合,也是沒發自然分娩的。試產的過程中突然出現胎心變化,醫生如果判斷胎兒宮內窘迫,也是需要急診剖宮產。總之.一句話,能否順產和產婦的配合和當班醫生的判斷為準,局外人瞎出住一夜,只會增加產婦和胎兒到我風險。

實際過程中,因為產房的完全封閉,產科醫生要看好產婦,跟家屬交流的時間都會比較少,產房內外完全是兩個世界。我做產科醫生的時候,經常為了能及時的做出對小孩子和產婦最好的結局,經常受到家屬的誤解,甚至會和家屬有發生矛盾的時候,但自己覺得處理了是對母兒最好的預後,誤解就誤解吧!我做的事對的起自己產科醫生的良心就好了。我們也曾在半夜碰到一個孕婦,家裡人過來說要順產的,但一到產檢室發現臍帶脫垂,小孩子生命危在旦夕,全科人啟動應急預案,一刻種左右把小孩剖下來送小兒科搶救,而在一旁的家屬還在罵醫生,我們過來順產的,你們醫生為了賺錢良性被狗吃了,把我媳婦給剖了。罵就罵啦!醫生對得起執業良心。孩子命救活了,我就心安了。

最後,還是強調一句話,剖宮產好還是順產好,不能由產婦或家屬來決定,應當你的醫生而且是當班的醫生和產婦一起來決定。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答主「尹律師傳播法治之聲」認為,生孩子是手術,患者對身體擁有自主權。

本事件中,若患者已經明確選擇出手術的方式,那麼醫院是可以根據患者的醫院及授權結合患者的狀態實施手術的。

當患者處於正常、清醒的狀態下,患者本身具有手術與否以及選擇何種方式手術的決定權。

而手術同意書恰恰也是醫患之間約定,由患者授權醫師實施手術,患者自願承擔手術風險的協議。

手術同意書籤署後,醫方依據同意書享有在患者身體上實施手術的權利。同時,醫方也負有提供手術治療服務的義務。這種權利義務實際上是相同的,因為在患者身體上實施醫療行為既是醫方的一項權利,又是一項義務。

同時若患者一旦簽字同意,就享有接受手術服務的權利,提供身體進行手術、支付手術費用、承擔手術風險的義務。」

答主@戈登從客觀的角度,陳列了剖腹產和順產的利弊。

「剖腹產的好處:

1、給不符合順產條件的媽媽提供一種分娩方式。由於胎兒或者准媽媽的原因,一些准媽媽無法通過陰道分娩,或順產可能對準媽媽或新生兒(胎兒)的安全造成威脅時,如出現胎位不正、胎兒窒息、胎兒過大無法娩出、准媽媽患有妊娠期合併症等情況,應該優先選擇剖腹產。

2、減少陣痛。很多准媽媽在分娩時宮口無法完全張開,若在這個時候進行選擇性剖腹產,能夠減少准媽媽遭受陣痛之苦。

3、合併處理其他疾病。在必須進行剖腹產的情況下,如果准媽媽腹腔內如有其它疾病,如合併卵巢腫瘤或漿膜下子宮肌瘤,可一併處理,減少日後的手術治療。

4、可進行結紮。進行剖腹產後,如果准媽媽有結紮的需要,能夠一併進行結紮手術。

5、合併子宮切除。這種情況相對比較少,主要針對於不宜保留子宮的准媽媽,如出現嚴重感染,子宮不全破裂,多發性子宮肌瘤等,可在剖腹產後同時切除子宮。

順產的好處:

1、加速產後恢復。一般來說,順產的媽媽當天就可以下床走動。3~5天可以出院,產後恢復快,正常情況下花費較少。

2、利於哺乳。順產的媽媽在產後可比剖腹產媽媽更早進食,有利於喂哺母乳。

3、傷害小。相對於剖腹產而言,順產分娩產生的傷害主要是會陰部位傷口如側切傷口,一般情況下傷害性比較小且容易恢復。

4、併發症少。剖腹產在臨床上可出現比較多的併發症,而正常情況下順產是比較少的,這也是大部分媽媽選擇順產的一大原因。

5、對新生兒有好處。對新生兒(胎兒)來說,順產可讓鍛煉肺功能,按摩皮膚神經末梢經刺激,其神經、感覺系統發育較好,身體功能的發展也較好。

6、利於腹部恢復。很多媽媽在產後有腹部大的問題,而順產能起到刺激母體分泌催產素的作用,這種激素能夠保證子宮收縮,可幫助腹部恢復平坦。

7、不使用麻醉更安全。剖腹產需要使用比較多的麻醉劑,而順產相反,因此不用擔心麻醉劑使孩子的神經受到傷害。

綜上所述,關於剖腹產好還是順產好這個問題,剖腹產和順產都是各自有優點的,具體的分娩方式選擇應根據產婦自身的具體情況來判斷。」

@Big Pan從自身經驗出發,認為手術權交給家屬是沒問題的。

「這個事情,從法律和人情的不同角度來考慮,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結果。

我先說,自己是一個當父親的人,曾在帝都的某三甲公立醫院的產科樓道里體驗過一把等待孩子降臨的焦急和無奈。首先我們看看一般流程,現在越來越多的公立醫院已經不允許家屬首選剖腹產了,這就意味著產婦到了日子,進了醫院以後,第一件事就是掛宮縮素,就是用藥劑強制子宮收縮,把嬰兒擠壓出體外。整個過程非常痛苦且漫長,很多都是生了二十幾個小時都沒出來的。如果過程不順利或者產婦期間已經耗盡體力,那麼才可以選擇剖腹產。

那麼回過頭來看這個事件本身,從法律角度看,拜如今越來越多的醫鬧所賜,剖腹產之前大夫會給你吧啦啦講一堆潛在的其實概率很低的手術風險,簽完字才可以動手術。如果家屬不同意,那麼意味著手術無法進行。醫院不可能替家屬去承擔責任,即使是一些概率很小的風險。所以這麼看來,手術與否的決定權在家屬,這沒問題。

在醫生和部分媽媽的討論中,「無痛分娩」成了一個關鍵詞。這項技術究竟是不是應對陣痛的良藥,企鵝問答的網友們進行了討論。

春雨醫生推薦瀋陽軍區總醫院麻醉科醫師杜薇的解讀,給網友們科普了無痛分娩的技術。

無痛分娩,指在自然分娩下給予鎮痛措施,如椎管內麻醉(「半麻」)、笑氣麻醉、局部神經阻滯、靜脈/肌肉給止痛藥等。目前最常用、最安全、效果確切的方式是椎管內麻醉。

必須說明的是,無痛分娩並不是完全「無痛」,而是減輕和緩解疼痛。因此,醫學上稱之為「分娩鎮痛」。從安全形度來說,與產婦身體狀況、胎兒情況、麻醉操作和產房應急儲備有關。

「操作中產婦取側卧位,屈膝弓腰,醫生在腰背部扎針,全程產婦需維持體位不動。完成穿刺操作後,麻醉藥的給葯模式各醫院可能有所不同,有的為麻醉醫生按時間間隔給葯,有的為病人按疼痛程度自行給葯(連接有輸入模式的鎮痛泵),有的為鎮痛泵自動脈衝式給葯。不同的給葯模式可能帶來的體驗不同。

麻醉時大概是這個樣子↓(後背可能需要再弓一弓,體位越標準,穿刺成功率越高)

鎮痛泵大概長這樣↓

總體來說,椎管內麻醉無痛分娩是一種安全性高、鎮痛效果明確的麻醉方式。不想剖也不想忍受巨大痛苦的准媽媽們可以考慮使用,但是能否實施得經過你的產科醫生、麻醉醫生的一致同意。所以,請遵醫囑!」()

有過經驗的媽媽曉宇宙分享了她的使用感受,說簡直「想頒諾貝爾獎」給發明者,值得大力推廣。

我在法國,生孩子的醫院是朱莉和皮特生他們雙胞胎的醫院。

在法國,首先剖不剖完全是醫生決定的。其實,這樣的事當然應該由專業的醫生決定,而不是沒有醫學知識的產婦與家屬決定。

然後,每個產婦在產前都在助產士那裡有8節完全報銷的課程,學習如何應對陣痛,如何調整呼吸,如何使勁,如何判斷開始的陣痛和後期真正的產程,甚至如何給新生兒洗澡等等。說實話,給了我很大的安心。

再然後,絕大部分產婦都是無痛分娩(好像這項技術就是法國人發明的?)。產前需要約見麻醉師,登記自己的病史,麻醉史,藥物過敏史,體重等等。其實每次可能使用麻醉前,都需要提前約見麻醉師更新這些情況,麻醉師才能根據情況具體用藥。總不可能上了手術台再問這些問題吧!

無痛分娩是椎管注射加鎮痛泵。雙腿完全麻木,肚子完全沒有痛感,感覺不到宮縮。我兩次都在無痛後在產床上睡了一覺。產婦手上有心跳和血壓探測儀,肚子還有探測儀檢測胎兒心跳和宮縮。助產士只是時不時來看看,宮口全開後,產婦與醫護人員才真正開始工作。醫生不會要求產婦一直用力,而是根據監控,配合宮縮用力。因為之前幾乎沒有體力消耗,所以產婦此時都是意氣風發。真正需要產婦使勁的產程一般不超過半小時。

我使用無痛分娩後,一直主張應該給發明者頒個諾貝爾和平獎:畢竟,讓世界上一半人口分娩時不再痛苦,太有利於世界和平了!

也有少數覺得無痛分娩沒用的媽媽,顏九九說,我能說無痛針對我一點用都沒有么?

生大寶的時候,宮縮很快但宮口開得超慢,打了兩針無痛都沒有效果,痛得我只想自己拿把刀把肚子剖開,整整12個小時。生的時候,一個醫生拽娃娃頭,一個醫生使勁推我肚子,幫著把娃娃推出來。那種痛,比宮縮更痛,沒幾個人經歷過。生二寶的時候,又是宮縮頻繁,打了硫酸鎂抑制宮縮,副作用就是心裏面發熱,人更加煩躁,後來條件到了用了導樂,感覺就有點效果了,腰部沒那麼痛了。最後還是順產下來了,生娃不容易啊。

總之,每個人對痛感的耐受力不同,無痛分娩究竟有沒有用還是看個人體質,但是作為一項惠及女性的技術,值得大面積推廣。

陝西榆林的孕婦事件已經過去了一周,而在過去的七十幾個小時里,輿論的不斷發酵,網友們從探究事實、孕產倫理討論到無痛分娩技術,在企鵝問答,我們看到了網友們真正在關心什麼,希望在天堂的孕婦安好,希望在人間的媽媽們幸福平安。


推薦閱讀:

生過三個娃,這一胎為什麼沒了?
羞愧?為什麼產婦在生產過程中會大便?
??曾赴美產子的產婦注意了!有過這些行為將無法再次成功簽證進入美國
茶油該如何鑒別,你不知道的商業背後
產婦跳樓自殺:比疼痛更讓人絕望的是這一點

TAG:產婦 | 悲劇 | 真相 | 距離 | 問題 | 聚焦 | 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