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濤:現代化進程中的國家與社會

——以埃及革命為中心

  (刊於《領導者》總第43期(2011年12月))

  對中東地區而言,過去的一年是極其不平靜的一年。始自突尼西亞「茉莉花革命」、席捲諸獨裁政權的這場劇變,無論是否可以被冠以「革命」之名,也無論你稱之為「阿拉伯之春」(Arab Spring),還是「阿拉伯覺醒」(Arab Awakening),抑或是「阿拉伯起義」(Arab Uprising),它都具有了重要的世界歷史意義,誠如一位法國學者所言,它「可稱得上是自1916年至1917年奧斯曼帝國解體以來出現的最大規模的轉折」。

  當前有關中東劇變的描述性分析已經有很多,各種版本的「故事」也已經流布甚廣。在本文中,筆者假定讀者對當前中東各國亂局已經有了一個基本的認知,進而在此基礎上從「現代化進程中的國家與社會」這個視角來探討所謂「阿拉伯之春」這個問題/現象,由於革命涉及的國家比較多,這裡我選取最為重要的埃及作為分析對象(因為在這次革命所涉及到的諸阿拉伯國家中,只有埃及夠得上是真正意義上的地區性大國),其他國家的情況只能兼及。現代化進程是歷史的縱向分析,意思就是,不單單淺層次地關注過去這一年的中東變局,而是拉長分析的時間長度,將當前的中東問題放在現代歷史的長時段中看待。本文選取以國家為中心的視角,「以國家為中心的視角可以說是目前社會學中社會運動和革命研究最重要的一個視角。」之所以選取這樣一視角,主要是考慮到阿拉伯的社會運動矛頭直指國家,最終改變了本國的政治體制,專制獨裁主義者都被(或將要被)推翻了,他們死的死、逃的逃、退的退。

  一、現代化進程中的國家與社會運動

  現代化是近代以來人類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世界各個角落的民族、國家及其人民都被捲入到了這樣一場不可阻擋的歷史洪流之中。現代化的目標就是為了在各個社會實現現代性,儘管有關現代性的看法不一,但大家基本上都認同的幾個目標是: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市民社會和個人尊嚴。

  過去的發展觀重增長而輕民生。長期以來,直到現在,人們一般都把現代化與發展基本等同,發展主要是指經濟增長/發展。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秘書長魯本斯·里庫佩羅在2001年就曾經說,以往的發展觀,「過於注重宏觀經濟,當時強調經濟增長、資本積累、生產力提高這些方面,對於發展的質量、生活的質量以及收入和財富的分配等社會因素則較少關注。至於環境、可持續增長、婦女在經濟中的角色、少數群體和原住民的角色等問題,就更視而不見了」。

  發展中國家的現代化是趕超型的,更多藉助於國家力量的推動。全力推行趕超型發展戰略的國家,「主要是那些曾經遭受過西方侵略的國家,因面臨嚴峻的外部世界挑戰,在強烈的民族主義意識與時代緊迫感的鼓動下,把現代化作為『國家重建(nation-rebuilding)』的全民任務,這樣,就需要國家利用政治槓桿來改組行政機構,通過威權政治來加速經濟增長和推行強制性的工業化戰略」。

  發展中國家在世界體系中的地位決定了其政府在本國的經濟發展中扮演著更為積極的角色,但也容易滋生腐敗。發展中國家的現代化政策都會導致社會資源在各個社會集團間的再分配,「在許多不發達國家中,政府的許多政策常常是腐敗性的,甚至是掠奪性的,從而引發被壓迫群體的不正義感」。因此,在國家主導的現代化進程中,社會失序與混亂現象就更為嚴重。

  現代國家是民族國家。政治的現代化意味著現代民族國家把發展的責任攬到了自己身上,從而帶來了權力的日益集中。也就是說,「在現代民族國家建立過程中,國家逐漸剝奪了原來屬於社會的權力。國家既然接管了這些事務,就得為它在這些事務上所作出的政績和敗績負責,許多地方性事務和問題因此成為全國性的政治問題,大規模的社會運動和革命應運而生。從這個意義上說,現代的民主化運動可以說是民族國家的副產品」。

  亨廷頓曾指出,政治現代化意味著國家的整合,意味著把權力集中於公認的國家立法機構手中,還意味著全社會各階層廣泛地參與政治。 「現代國家與傳統國家的最大區別是,人民在大規模的政治組織中參與政治並受其影響的廣泛程度。在傳統社會中,政治參與在村落這個層次上可能是相當普遍的,但超過這個層次,政治參與便局限於很小的範圍了。有些龐大的傳統社會可能會達到較高水平的權威理性化和結構分化,而政治參與卻仍局限於少數貴族和官僚精英的範圍。因此,政治現代化最基本的要素是,整個社會的各個集團在超於村鎮層次上參與政治,以及創立能夠組織這種參與的新的政治制度(如政黨)。」

  大規模社會運動往往都有國家層面的政治訴求,但這種運動對民主政府和威權主義政府的衝擊是不一樣。在西方民主國家中,政體與政府分離,政府的合法性建立在選舉之上,政府的危機可以通過民意的變化和政府換屆來解決,反對勢力因此很難從政體的角度對政府的合法性進行有力的挑戰,政府的危機難以轉化為政體危機,這種政體就比較不用擔心社會成員利益和聲音的多元化,不用擔心社會成員利益的組織化表達和社會對政府甚至是政府首腦的直接批評。發展中國家大多數為威權主義政體。其合法性建立在政績基礎上,威權國家領導人,沒有選舉的合法性作為擋箭牌,必須保證各方面表現良好,反之,其合法性就會受到質疑。 威權主義體制的另外一個問題是,儘管它可能促進經濟的發展,但在人的發展方面卻付出了高昂的代價,即它使人「非人化」了。

  現代社會運動除了將矛頭直指政府/國家,還有一個重要特點是得益於現代民族國家發展起來的全國性(乃至全球性)交通通訊手段的便利,這些手段,在過去是鐵路、電報,在當代便是手機、互聯網等。在1970年代,霍梅尼靠的是錄製並散布錄音磁帶宣傳自己的思想和主張。在1980年代,土耳其的現代伊斯蘭復興運動——居蘭運動靠的也是這種手段。

  綜上,與現代化進程相伴隨的民族國家建設打破了傳統的地方性社會結構,帶來了社會的廣泛動員。而國家權力的高度集中使人們意識到,只有通過國家權力才能伸張和維護自身的利益。因此,大多數現代的社會運動和革命或者是要整體或部分地改變國家性質,或者是要尋求國家的保護,或者是想借用國家權力來擴展某個群體的利益。

  二、中東國家的現代化及其合法性危機

  獨立後的中東國家普遍走向了威權主義。中東地區現代國家的歷史相對比較短,其獨立大多是在二戰後。這些國家都有著一段或長或短的被殖民歷史,因此,它們的誕生普遍帶有反帝反殖的特徵。中東國家獨立之後,曾經普遍出現了一種向西方學習、實現現代化的激情。尤其是在政治組織的形式上,獨立後的中東國家,也嘗試建立了自由市場經濟、政黨和議會等現代體制。但是,現代體制的建立並不意味著其運轉就非常順利。恰恰相反,在中東地區很快就出現了普遍的威權主義。在埃及、伊拉克、利比亞等國,軍隊干預並奪取了政權。在有些國家(埃及、伊拉克、敘利亞、伊朗等國家)重要的經濟部門實行的是公有制。

中東北非等地主要阿拉伯國家非殖民化時間表

 

  1.中東發展型國家的社會問題

  中東國家的現代化大都具備下面兩個特點:第一,遲發-外誘性。中東地區向現代社會變遷的過渡始於20世紀土耳其革命和凱末爾改革。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隨著殖民體系的全面瓦解,中東各國開始了向現代社會變遷的過渡。但是,這種變遷不是自然的、內生的過程,而是外部因素衝擊下被迫進行的。在現代世界經濟體中,「高速發展社會的經濟-文化因素對低速發展社會具有強烈的傳導性,自發的國際競爭機制又使這種傳導性變成一種自覺的發展律令」,從而引起強化的適應性社會變遷。第二,政治變革引導經濟變革。中東社會變遷先是從政治層面展開的。中東各民族國家的建立,基本上採取了先進行政治變革,即奪取政權,取得獨立自主發展的條件,然後進行經濟變革,通過經濟變革鞏固政治變革的成果。對獨立後的各國而言,經濟變革是刻不容緩的,多數國家把工業化作為現代化的核心,自上而下實行「強制趕超」型工業化發展戰略。

  上述兩個特點決定了中東國家現代化在國內往往是一種靠強力推行的政策,是一些所謂的「卡里斯瑪」式的領袖人物(具有超凡魅力的領導人)所領導的。這樣的現代化無論是標榜社會主義也好,資本主義也好,都難免具有專制主義的特色。沒有強權的保證,現代化就沒有辦法推行。這也是中東現代化進程的一個悖論。這些魅力型的領袖人物,「作為國家、民族或宗教領袖人,有其獨具特色的政治思想;他們具有創造性和代表性的政治行為在中東乃至世界產生了重大影響;他們以一定的社會政治和經濟背景為依託,有著堅實的社會基礎。」這樣的領導人周圍一般都形成了一個特權階層。在1979年之前的伊朗,推行的「白色革命」的真正受益者只是掌握政權的王室和高層文武官僚等極少數人。巴列維家族富甲天下,王族成員總共63人,卻在瑞士銀行有數十億美元的存款。國王本人也揮金如土、窮奢極欲。首相和各級官僚,想方設法為自己撈錢,除公開的合法收入外,紛紛在各大公司和政府機關設立秘密預算,日常生活甚至「從荷蘭買花,從法國買香水,從東地中海購買野味,從非洲購買水果」。這些與廣大人民的貧困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更激起了各個社會階層的民眾對現實的不滿。這種不滿的積聚最終導致了滾滾的革命洪流。

  不能否認,中東地區的威權主義政府致力於現代化,致力於經濟增長,並取得過可喜成就,但他們普遍忽視了發展的質量,簡單來說,就是沒有切實改善民生。在那些石油出口國,大量的能源收入並未實現公平分配,而是進入到當權者及其附屬者的腰包,他們過著窮奢極欲的生活,而很多老百姓卻處於生活貧困、毫無尊嚴的境地。中東穆斯林社會人口中的極小一部分人富得流油,而大多數人窮得叮噹響,貧富之間的鴻溝日益擴大。穆斯林國家(伊朗、土耳其、伊拉克、敘利亞和埃及)的公有制部門是貪婪、浪費和奢華的代表,它們的存在嘲諷了伊斯蘭的公平理想。在埃及,薩達特致力於解散納賽爾所創建的國有企業,其他一些國家也在經歷一場「私有化」的運動,但是,這些財富大多被最高領導人的親朋至友、官僚和權貴所瓜分。

  2.中東國家的政治合法性危機

  當前,在中東國家普遍發生了反抗現政權的群眾性政治-社會運動。事實在在表明,中東這些國家出現了普遍的政治合法性危機。

  有人的地方就有政治。政治的本質之一就是統治,統治必然涉及到正當性/合法性的問題。馬克斯·韋伯指出,在人類歷史中發生過的合法統治形式有三個基礎:一、理性的基礎——相信法令,規章必須合乎法律,統治與服從都基於對法律的共同信守;二、傳統的基礎——相信傳統的神聖不可侵犯,擁有權威的人按照傳統實施統治,統治與被統治都基於對傳統價值的服從;三、卡里斯瑪的基礎——對具有超凡魅力人物的服從。

  從大中東的角度來說,中東有27個國家,包括22個阿拉伯國家和5個非阿拉伯國家,其中除以色列、塞普勒斯外都是伊斯蘭國家。按照政體的不同,中東國家大致可以分為君主制(如沙烏地阿拉伯、科威特、卡達、巴林、阿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約旦、摩洛哥)與共和制(如伊拉克、葉門、黎巴嫩、敘利亞、利比亞、伊朗、埃及、突尼西亞、以色列、土耳其等)。中東大多數國家都規定伊斯蘭教是國教。

  一個國家政治的合法性,既有歷史基礎,又有現實因素。籠統地看,中東國家的政治合法性基礎主要包括革命(民族主義)、改革(發展進步)、伊斯蘭教、公民社會(個人權利、自由與尊嚴等)等。

  中東現代國家建立之初,其政治合法性的來源是多元的。但普遍來看,革命(反帝反殖)與改革(發展進步)是其主要來源。這在凱末爾的土耳其、納賽爾的埃及、禮薩汗的伊朗是非常明顯的。雖然這些國家在當時都屬於威權主義政治,但其統治的合法性是牢固的。但隨著主權的鞏固、卡里斯瑪人物的去世以及改革帶來的經濟-社會大發展,政權的合法性基礎也將隨之位移,以往的革命和改革意識形態也將逐漸成為過時的東西,新一代公民關注的將更多是民生、權利、價值和尊嚴的問題。一個威權主義的政權能否通過進行有效的變革,滿足人民群眾不斷提出的新需求,是對其政治合法性的最大考驗。土耳其通過漫長的民主化過程基本建立了穩定的世俗民主制度;伊朗因伊斯蘭革命而改變了國體和政體;埃及最近正經受土耳其所經歷過的那種陣痛。

  對於沙特和伊朗這樣典型的神權國家而言,其政治合法性主要是建立在伊斯蘭教法基礎上。但沙特和伊朗又差別很大。沙特更像是一種傳統型統治,它的合法地位來自伊斯蘭教以及王位的世代相襲。現代沙特王國沒有成文的憲法和立法機構,伊斯蘭教法是法律的依據,甚至國王的廢立與繼承也遵循古老的伊斯蘭傳統——舒拉(Shura,協商),王國所推行的每一項政策,都得在伊斯蘭教的經典中找依據。對伊朗而言,拋開其神權特徵,表面上則更像一個現代的民主共和國,擁有非常複雜的權力制衡機制與選舉制度。對教權國家最大的挑戰來自於西方的現代性,即以人民主權為基礎的民主制。

  當下,中東多數國家面臨著政治合法性危機的巨大考驗。這一考驗的根本在於,多年當政的當權者囿於自身固有的局限性,無法與時俱進地滿足廣大群眾的新要求,換句話說,這是國家政治-經濟發展與社會現實脫節/失衡造成的。以這次動蕩中最為典型的埃及為例,它的合法性危機表現為:新自由主義經濟發展沒有惠及廣大普通人民、專制主義政體嚴重損害了公民個人的自由和尊嚴、親美國和以色列的外交政策使埃及人在阿拉伯世界失去了尊嚴。從埃及現代史的角度來說,這是後納賽爾時代埃及政治合法性危機的總爆發。

  對幾乎所有的中東國家而言,它們的政治合法性還面臨一個共同的挑戰,那就是,在原教旨主義的伊斯蘭勢力看來,現在所有的中東政權都是非法的,因為它們把廣大的穆斯林置於非伊斯蘭政權的世俗主義統治之下,受到西方列強的制度和價值觀的控制,喪失了穆斯林自身的主體性,這些政權最終都是要被推翻的。溫和的伊斯蘭主義者也在從伊斯蘭傳統中尋找挑戰現政權的思想和政治資源。

  儘管大多數中東地區的共和制國家都有議會、選舉等現代民主政治運作的要素,但必須看到,在所有發生了「劇變」的阿拉伯國家,它們的政治體制基本上都走向了個人化和家族化。誠如學者所言,在當代中東,「除了以色列、土耳其等少數國家具備比較完善的法律體系,基本上能做到依法治國以外,絕大多數國家仍具有濃厚的『人治』色彩,無論是國家的管理,還是政治發展的方向主要取決於這些國家領袖人物的個人素質和個人決策,國家權力主要集中在個人手中,最高職務終身化、家族化的現象比較普遍。所以,這些國家的民主化和法制化程度比較低,既不充分,也不完善,即使建立了議會等機構,也往往形同虛設,實質上純系個人專權的附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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