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經第十七論】——時辰與臟腑經脈關係之探討(下)

(三)時辰與十二經的關係

古人在天有十二月、地有十二水、日有十二時(辰)、人有十二經的「天人相應」思想指導下,逐漸發現了十二經脈的先後順序及其與十二時辰的配屬關係。

1、十二經脈交接順序

《靈樞》的《經脈》和《營氣》等篇記載了十二經脈流注交接次序。如《營氣》篇關於營血流注過程的記載,說明十二經脈交接的先後順序是從肺經始,而大腸經,而胃經,而脾經,而心經,而小腸經,而膀胱經,而腎經,而心包絡經,而三焦經,而膽經,而肝經,復從肝經注入肺經,周而復始,循環無端,日夜運行五十周。

經脈之所以有自手太陰至手陽明……至足厥陰,復至手太陰有序交接,是由十二經脈之間陰陽表裡及相互聯絡的特定結構所決定的。

但營血的流注為何從手太陰經開始,而肺為十二陰,衛行脈外為陽,陽氣需賴陰經的主持與滋養,所以衛氣雖日行於陽,夜行於陰各二十五周,但腎主藏陰精,故每同必交會於足少陰腎經一次,即《靈樞·邪客》所謂:「常從足少陰之分」;

而營血屬陰,陰血必賴氣之統帥和推動,肺主氣,故其運行每周必從手太陰肺經開始。

其次,營血的化生,雖然始於中焦,但水谷精微之氣須「上注於肺脈,乃化而為血」(《靈樞·營衛生會篇》),所以營血的運行亦必從肺始。

與五臟是指五個功能活動系統一樣,這裡的十二經,也是指包括了經別、經筋、絡脈和皮部等在內的十二經生理功能活動系統。

2、十二辰與十二經配屬

在認識到十二經脈流注交接次序後,醫學家在實踐中,尤其是針灸實踐中,進一步觀察到某經疾病,在特定的時辰里施用治療,較其他時辰療效顯著,進而發現了時辰與經脈的關係。即以寅時配屬肺經始,各經配屬如下圖:

可以看到,其配屬次序正是《靈樞·營氣》等篇記載的營氣在十二經中流注的次序。

「寅」時與手太陰配屬是這一理論的關鍵。由於手太陰為十二經之首,而「寅」是一天之中陽氣初生之時,《靈樞·陰陽系日月》云:「寅者,正月之生陽也。」

《史記·律書》亦云:「寅言萬物始生。」在十二月中,寅屬正月,為生陽之氣,同樣一晝夜中寅主生陽,為十二辰之首。故寅配屬手太陰經,其餘各經便自然成有序排列。

3、時辰與經脈配屬的機理

古今醫家,在解釋時辰與經脈配屬時,皆根據《經脈》、《營氣》等篇關於營氣在十二經流注的記載,認為營氣、衛氣或經氣流注到某經,使某經氣血旺盛之時,便是其所配屬的時辰。這一解釋有欠妥之處。

首先,《靈樞》的《衛氣行》和《營衛生會》等篇明確記載里熱營氣、衛氣運行規律是日夜運行於身五十周,而時辰與經脈配屬關係則是一晝夜一周。

因此,這種時脈配屬關係,不可能建立在營氣和衛氣按時流注某經的基礎上;氣血隨營氣運行於脈,其循環度數,似也應該是「一日一夜五十周於身」,若從「營為血之氣」說,則更可以肯定地說氣血運行度數,日夜五十周。因此,氣血流注同樣不可能是時脈配屬的基礎。

其次,《靈樞·脈度》篇詳細記載了十二經(六對)各自的不同長度,而時辰與十二經配屬是等時的,即每經一個時辰。若以營衛氣血流注該經看待時辰與經脈關係,則在較長經脈中之流行速度應快於較短的經脈。但目前尚無營衛氣血運動每周都是變速的充足證據。

再者,關於「經氣」流注,《內經》很強調從四肢末端向心性流行特點。

《靈樞·九針十二原》云:「所出為井,所溜為滎,所注為俞,所行為經,所入為合。」這即指出經氣自足至膝、自手至肘漸行漸盛,而向內深入於臟腑的流注過程。

《內經》中並無時辰與經氣流注相關的記載,而後世醫家所依據的《營氣》等篇所論十二經流注,經文明確地說「此營氣之所行」,可知非是「經氣」之所行也。

我們認為,時辰與經脈配屬的實質,是每值某經所配屬時,則該經功能活動相對旺盛,自身敏感性增加。

因而,能對針灸等治療效果產生影響。這一配屬和時辰與臟腑配屬同一道理,是人類在長期生存並適應這個具有明顯節律變化的環境中所形成的。

(四)時辰與「六經」的關係

1、「六經」配屬時辰

《傷寒論》提出六經病各有欲解之時辰,即「太陽病欲解時,從巳至未上。」「陽明病欲解時,從申至戌上。」「少陽病欲解時,從寅至辰上。」「太陰病欲解時,從亥至丑上。」「少陰病欲解時,從子至寅上。」「厥陰病欲解時,從丑至卯上。」說明六經與時辰有特定的關係,但是由於各經之病的欲解時,都涉及三個時辰,因而對各「經」與時辰的具體配屬,有多種解釋,約之有三。

(1)以每經各配兩個時辰,六經合為十二辰,共以晝夜。

該說認為:子丑配少陰、寅卯辰配厥陰、辰巳配少陽、午未配太陽、申酉配陽明、戌亥配太陰。

由於此配屬明顯與經文不符,所以儘管倡導者認為只有這樣不「死於句下」,才是經文的「微言奧旨」,但仍未被醫屆廣泛接受。

(2)以每經各配屬三個時辰,

即:子丑寅配少陰、丑寅卯配厥陰、寅卯辰配少陽、巳午未配太陽、申酉戌配陽明、亥子丑配太陰。

此說雖被歷代不少醫家接受,但因太陰、少陰、厥陰及少陽四經配時重複,另兩經則無重複,其重複看又有一時與二時不同。因而缺乏統一性與規律性,亦未完善。

(3)長出各經欲解的「中心時」,如「從巳至未上」,以午時為中心,則太陽病欲解時早不過巳,晚不過未。如此,卯配少陽、午配太陽、酉配陽明、子配太陰、丑配少陰、寅配厥陰。這種解釋與經文記載相符,我們認為是正確的。

2、六經病欲解時的機理

「六經」與時辰的配屬理論,可以說明某經在其所配屬的時辰,其功能活動相對旺盛,而利於該經之病的自行恢復,若施用針葯等治療,則利於發揮療效。這一點,似乎在中醫界已取得了一致認識。

但是對於各經病之所以有一個相應的時辰,見解不僅不統一,而且至今尚缺乏滿意的解釋。

其各種解釋的基本欠缺,是對「六經」不能用「同一」的標準,因而說理無力。

例如具有較大學術價值的《註解傷寒論》,在註解陽明病時,用欲解子「本氣當旺」為標準,陽明屬士,而「土旺於申西戌」但注釋少陰病時,卻以陰陽相互制約為標準,雲「陽生於子」,「陰得陽則解」。

近年來,有人發現前賢注釋欠妥,力求用同一標準解釋「六經」,但在具體運用時,標準的含義又被置換了,所以實質上仍是標準不一。

例如有人用「氣」盛衰為標準,在解釋三陽病時,認為人與天地之陽氣相應,日出陽升,所以少陽病之鬱火易於舒發; 日午陽盛,所太陽表寒之邪易解;「陽明病本屬陽熱過亢,其解於陽虛之時。」

此「陽明病」解於陽虛之時,看似與太少二陽病欲解時道理一致,但若以「陽熱過亢」,則當解於一天陽氣最虛之時(夜半),而不當解於「日入」之時。

對三陰病欲解時的分析是,太陰病是「腸胃虛寒」,有子時初生(微弱)之陽便可「欲解」; 少陰病是「全身性」陽衰,較之太陰之寒尤甚,所以待「陽生之後逐漸伸張」之丑時方能「欲解」。

若以這一標準推論,則「厥陰病」很難有合適的「欲解時」,因為厥陰為陰盡陽生,絕無太少二陰經之寒甚,如此應該配以陽氣更少的時辰,但事實正好相反,厥陰病卻「欲解」於較子、丑陽氣更旺的「寅」時。

由於應用這一「標準」遇到了困難,所以在解釋厥陰病時,改用了「表裡關係」,提出「厥陰與少陽本氣相同」的說法,使「陽氣」盛衰的標準,未能堅持始終。

我們認為,時辰與「六經」的配屬,同樣是以《內經》「天人相應」和晝夜陰陽消長的理論為依據的。

《傷寨論》「六經」命名,即含各經陰陽多少之意。在三陽中,太陽的陽氣最盛,少陽的陽氣最少,陽明介於兩者之間,三陰中,太陰的陰氣最盛。

少陰的陰氣稍盛,而厥陰則是陰陽交換之經,因而陰氣最少。

晝為陽,故與「三陽經」相配,「陽氣者,一日而主外,平旦人氣生,日中而陽氣隆,日西而陽氣已虛」,故卯時配屬人身之少陽; 午時配屬人身之太陽; 酉時陽氣雖虛,但仍盛於卯,故與陽明相配。

夜為陰,故與「三陰經」相配。夜半子時,自然界陰氣正盛,陽氣潛萌於下,故與人身之太陰相應,丑時陽氣雖漸長,但陰氣尚盛,故與少陰相應; 寅時陽氣漸長,陰氣將盡而未盡,故與厥陰相應。

「六經」與時辰相應如此,因而各經在其所配屬的時辰內,功能相對旺盛,這便是「欲解」的內在依據。

中醫學的時辰與臟腑經脈配屬理論,不僅具有指導臨床的實踐性,而且由於它是記載人體生命節律的內容之一,因而具有較重要的科學研究價值。


推薦閱讀:

《黃帝內經·玉機真臟論篇第十九》節選四
內經第三論:《內經》中「氣」的基本性質
黃帝內經·素問·經脈別論
《內經》對腦髓學說的認識 (轉載)
易經與內經

TAG:關係 | 經脈 | 內經 | 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