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省級政府部門現行行政審批項目和第九批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甘政發〔2013〕38號】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省級政府部門現行行政審批項目和第九批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甘政發〔2013〕38號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精神,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對省級政府部門(含市縣級政府部分項目)現行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清理審核。經2013年4月2日省政府第5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公布省級政府部門現行行政審批項目411項(行政許可項目367項、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44項)、受國務院部門委託實施行政許可項目10項、省級政府部門備案制管理項目50項(政府對行政相對人備案制管理項目46項、政府對政府備案制管理項目4項)、省級政府部門第九批下放調整行政審批項目174項(下放行政許可項目24項、下放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10項、下放部分審批內容行政審批項目9項、合併實施行政許可項目131項)、省級政府部門第九批取消行政審批項目82項(取消行政許可項目51項、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22項、取消部分審批內容行政審批項目9項)。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公布現行行政審批項目和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是進一步深化改革、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舉措。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抓好行政審批項目的銜接落實,對省級政府部門現行行政審批項目,要明確依據、優化程序、減少要件、壓縮時限,並向社會公開;對已經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一律不允許再進行審批或者通過其他形式變相審批;對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要認真研究實施方案,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合理設定審批程序、環節和辦結時限;對下放市州及縣市區的審批項目,要加強上下溝通協調,制定銜接方案,推動執行、承接、實施等環節的工作落實。要建立健全行政監督管理措施,明確監管責任,加大監管力度,及時發現和糾正重審批、輕監管和以審批代替監管等問題,防止出現監管真空。要健全完善行政審批服務體系,推進「兩集中、兩到位」改革,推行網上審批、集中審批、並聯審批、電子監察,建立「綠色通道」、「全程代辦」等審批機制,對重大投資項目等要試行快速審批,努力做到一次申報、集中預審、聯合勘察、全程協調、跟蹤服務。附件:1.省級政府部門現行行政審批項目目錄(411項)2.受國務院部門委託實施行政許可項目目錄(10項)3.省級政府部門備案制管理項目目錄(50項)4.省級政府部門第九批下放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目錄(174項)5.省級政府部門第九批取消行政審批項目目錄(82項)甘肅省人民政府2013年4月28日附件1省級政府部門現行行政審批項目目錄(一)行政許可項目(367項)序號項目名稱設立依據實施機關1棉花加工資格證書核發《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2006年7月4日國務院令第470號)《棉花收購加工與市場管理暫行辦法》(國辦發〔2001〕65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2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投資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暫行條例》(1991年4月16日國務院令第82號)市(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3限額以下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4限額以下外商投資項目核准《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2002年2月11日國務院令第346號)《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5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和機構資質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6企業投資《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內項目核准《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7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77號)《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28號)《甘肅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2012年3月28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59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8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的設立、分立、合併、變更、終止、以捐贈者姓名或者名稱作為校名的審批以及聘任校長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0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8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2004年3月5日國務院令第399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9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資格條例》(1995年12月12日國務院令第188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10設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以及與港澳台地區合作辦學機構、項目的審批(含高等專科教育、非學歷高等教育和高級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文化補習、學前教育)《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2003年3月1日國務院令第372號)省教育廳11利用互聯網實施遠程學歷教育的教育網校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教育廳12高等學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機構設立、分立、合併、變更、終止審核及章程修改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1998年8月29日主席令第7號)省教育廳13中等專業學校設置、調整或停辦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號)《甘肅省職業教育發展條例》(2009年7月31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17號)省教育廳14高等學校副教授評審權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教育廳15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41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教育廳16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教育廳17社會力量設立的地方性科學技術獎審批《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2003年12月20日國務院令第396號)省科學技術廳18實驗動物許可證核發《實驗動物管理條例》(1988年10月31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令第2號發布)省科學技術廳19煤炭經營企業資格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2011年4月22日主席令第45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20食鹽批發許可證核發《鹽業管理條例》(1990年3月2日國務院令第51號)《食鹽專營辦法》(1996年5月27日國務院令第197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21食鹽准運證核發《鹽業管理條例》(1990年3月2日國務院令第51號)《食鹽專營辦法》(1996年5月27日國務院令第197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22開發鹽資源、開辦製鹽企業審核《鹽業管理條例》(1990年3月2日國務院令第51號)《食鹽專營辦法》(1996年5月27日國務院令第197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23甘草、麻黃草收購許可證核發《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24使用第二類監控化學品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1995年12月27日國務院令第190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25供電營業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1995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60號)《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1996年4月17日國務院令第196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26無線電台(站)設置、頻率指配、項目變更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1993年9月11日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128號)市(州)以上無線電管理機構27進口無線電發射設備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1993年9月11日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128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28無線電發射設備實效發射試驗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1993年9月11日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128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29建立衛星通信網和設置衛星地球站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30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2006年4月26日國務院令第466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31軍工產品儲存庫風險等級認定和技術防範工程方案審核及工程驗收《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省公安廳32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條例》(2008年3月6日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521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33融資性擔保機構設立與變更審批《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決定》(2009年1月29日國務院令第548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34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市(州)以上工業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35三級國防計量技術機構設置審批《國防計量監督管理條例》(1990年4月5日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54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36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77號)《甘肅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2012年3月28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59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37在華外國人集體進行臨時宗教活動地點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宗教事務局38外國人攜帶用於宗教文化學術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宗教事務局39邀請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國宗教教職人員講經、講道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宗教事務局40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或者新建建築物審批《宗教事務條例》(2004年11月30日國務院令第426號)《甘肅省宗教事務條例》(2011年9月29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9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41大型宗教活動審批《宗教事務條例》(2004年11月30日國務院令第426號)省宗教事務局42設立、合併、分立、終止宗教活動場所審批《宗教事務條例》(2004年11月30日國務院令第426號)市(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43宗教內容的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審批《印刷業管理條例》(2001年8月2日國務院令第315號)《甘肅省宗教事務條例》(2011年9月29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9號)省宗教事務局44藏傳佛教活佛傳承繼位審批《宗教事務條例》(2004年11月30日國務院令第426號)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45公務和射擊運動槍支持槍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72號)省公安廳46民用槍支(彈藥)配售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72號)省公安廳47槍支(彈藥)運輸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72號)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48營業性射擊場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72號)省公安廳49弩的製造、銷售、進口、運輸、使用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公安廳50焰火燃放許可證核發《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2006年1月11日國務院令第455號)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51保安培訓許可證核發《保安服務管理條例》(2009年10月19日國務院令第564號)省公安廳52保安服務許可證核發《保安服務管理條例》(2009年10月19日國務院令第564號)省公安廳53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方案審批及工程驗收《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54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核發《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公安廳邊防總隊55臨時入境許可《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公安機關出入境邊防檢查站56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生產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公安廳57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審批《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2005年8月17日國務院令第445號)省公安廳58狩獵場獵槍配置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72號)省公安廳59爆破作業單位、人員許可證核發《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2006年4月26日國務院令第466號)省公安廳60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地方各級國家安全機關61建設公墓審批《殯葬管理條例》(2012年11月9日國務院令第628號)省民政廳62基金會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和註銷登記《基金會管理條例》(2004年3月8日國務院令第400號)省民政廳63社會團體成立、變更、註銷登記《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1998年10月25日國務院令第250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64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成立、變更、註銷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1998年10月25日國務院令第251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65假肢和矯形器(輔助器具)生產裝配企業資格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民政廳66律師事務所設立和律師執業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2012年10月26日主席令第64號﹚省司法廳67涉及港澳律師職業及港澳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合作核准《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司法廳68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執業核准登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省司法廳69公證員執業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2005年8月28日主席令第39號)省司法廳70設立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3號)省財政廳71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1999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24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72政府採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68號)市(州)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73資產評估機構設立審批《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省財政廳74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其業務範圍、中外合資(合作)職業介紹機構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75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設立、分設、合併、變更、終止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0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8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2004年3月5日國務院令第399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76設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7月5日主席令第28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77企業特殊工時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7月5日主席令第28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78設立技工學校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79中外合作職業培訓機構的設立、分立、合併、變更、終止及聘任校長或主要行政責任人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2003年3月1日國務院令第372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80外國人入境就業許可《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立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81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82介紹外國文教專家來華工作的境外組織資格認可《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83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外國專家局84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2004年6月27日國務院令第411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構編製管理機關85農用地開發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1998年12月27日國務院令第256號)《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2002年3月30日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86探礦權及其轉讓審批《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1998年2月12日國務院令第240號)《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1998年2月12日國務院令第242號)省國土資源廳87採礦權及其轉讓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1996年8月29日主席令第74號)《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1998年2月12日國務院令第242號)省國土資源廳88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核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2003年11月24日國務院令第394號)省國土資源廳89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核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2003年11月24日國務院令第394號)省國土資源廳90地質勘查資質核准《地質勘查資質管理條例》(2008年3月3日國務院令第520號)省國土資源廳91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1996年8月29日主席令第74號)省國土資源廳92古生物化石採掘審批《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2010年9月5日國務院令第580號)省國土資源廳93礦山閉坑地質報告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1994年3月26日國務院令第15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國土資源廳94測繪資質證書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2002年8月29日主席令第75號)省測繪地理信息局95建立相對獨立平面坐標系統的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2002年8月29日主席令第75號)《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2004年9月24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17號)省測繪地理信息局96拆遷或者使永久性測量標誌失效的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2002年8月29日主席令第75號)省測繪地理信息局97編製公開出版的本省各類地圖和製作附有地圖圖形產品的審批《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2004年9月24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17號)省測繪地理信息局98生產、加工國外設計的地圖產品的審批《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2004年9月24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17號)省測繪地理信息局99利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2006年5月27日國務院令第469號)省測繪地理信息局100對外提供屬於國家秘密測繪成果的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2002年8月29日主席令第7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2006年5月27日國務院令第469號)《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2004年9月24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17號)省測繪地理信息局101測繪航空攝影的審核《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2004年9月24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17號)省測繪地理信息局102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2006年5月27日國務院令第469號)《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2004年9月24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17號)省測繪地理信息局103測繪計量檢定人員資格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1985年9月6日主席令第2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1987年1月19日國務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國家計量局公布)《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測繪地理信息局104建設項目(含核與輻射類)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審批及竣工驗收《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2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02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77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1998年11月29日國務院令第253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105排污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主席令第3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主席令第8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2000年3月20日國務院令第284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106拆除或者閑置防治污染設施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2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主席令第3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主席令第87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107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31號)《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04年5月30日國務院令第408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108固體廢物跨省轉移和危險廢物轉移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31號)市(州)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109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6號)《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2005年9月14日國務院令第449號)省環境保護廳110環境保護(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單位乙級、臨時資質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環境保護廳111工程造價諮詢單位資質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12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13勘察設計單位、建築施工企業和工程監理單位資質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2011年4月22日主席令第46號)《甘肅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2005年3月31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23號)《甘肅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2004年6月4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修正)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14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核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0年1月30日國務院令第279號)《甘肅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2010年11月26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5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15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2004年1月13日國務院令第397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16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1999年8月30日主席令第21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17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准《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1998年7月20日國務院令第248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18城市規劃編製單位資質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119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2011年4月22日主席令第46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120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准《城市綠化條例》(1992年6月22日國務院令第100號)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121物業管理企業資質核准《物業管理條例》(2007年8月26日國務院令第504號)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122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准《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123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及重大內容修改審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2000年9月25日國務院令第293號)《甘肅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2005年3月31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23號)市(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124行道樹採伐、更新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主席令第19號)《公路安全保護條例》(2011年3月7日國務院令第593號)《甘肅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2011年5月31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2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125在港口總體規劃區內建設港口設施、使用港口岸線的許可《甘肅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2010年9月29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4號修訂)《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交通運輸廳126因搶險、防洪修築堤壩、壓縮或拓寬河床危及公路安全的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主席令第19號)省交通運輸廳(會同省水利廳)127國道以外的其他公路收費權的轉讓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主席令第19號)省交通運輸廳128在公路上施工、養護需中斷交通或繞道通行的許可《甘肅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2011年5月31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2號)縣級以上公路管理機構和公安交通管理機關129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主席令第19號)《公路安全保護條例》(2011年3月7日國務院令第593號)《甘肅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2011年5月31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2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路政管理機構130設置非公路標誌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主席令第19號)《公路安全保護條例》(2011年3月7日國務院令第593號)《甘肅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2011年5月31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2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路政管理機構131涉路施工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主席令第19號)《公路安全保護條例》(2011年3月7日國務院令第593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路政管理機構132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動的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2002年6月28日國務院令第355號)省交通運輸廳133內河船員職務適任證書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2002年6月28日國務院令第35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2007年4月14日國務院令第494號)省交通運輸廳134港口經營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號)《甘肅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2010年9月29日甘肅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4號修訂)市(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路交通管理機構135水路運輸經營許可《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2012年10月13日國務院令第625號)《國務院決定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水路運輸管理部門136道路客運經營及班線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2004年4月30日國務院令第406號)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137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2004年4月30日國務院令第406號)省交通運輸廳138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139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格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水利廳140佔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141水利工程開工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142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143取水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02年8月29日主席令第74號)《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2006年2月21日國務院令第460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144水文資料使用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水利廳145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機構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機構資質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水利廳146洪泛區、蓄滯洪區內建設非防洪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主席令第88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147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含旅遊設施項目)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02年8月29日主席令第74號)《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2004年6月4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修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148填堵、佔用或者拆毀故道、舊堤、原有工程設施的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1988年6月10日國務院令第3號)《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2004年6月4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修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149在河道內進行采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爆破、鑽探、挖築魚塘、存放物料、開採地下資源等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1988年6月10日國務院令第3號)《甘肅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2010年9月29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4號修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150小水電站建設審批《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2010年9月29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4號修訂)市(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151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主席令第39號)《甘肅省水土保持條例》(2012年8月10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64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水土保持管理部門152水庫汛期安全調度運用計劃審批《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2004年6月4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修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153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的審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02年8月29日主席令第74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154漁業捕撈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2009年8月27日主席令第18號修訂)省農牧廳155原、良種場水產苗種生產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2009年8月27日主席令第18號修訂)省農牧廳156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的運輸以及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的利用特許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009年8月27日主席令第18號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1993年9月17日國務院批准,1993年10月5日農業部令第1號發布,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修訂)省農牧廳157全民所有水域和灘涂養殖使用證的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2009年8月27日主席令第18號修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158水產苗種進出口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2009年8月27日主席令第18號修訂)省農牧廳159國家重點保護天然種質資源採集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2005年6月22日主席令第26號)省農牧廳、省林業廳160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2005年6月22日主席令第26號)《甘肅省農作物種子條例》(2010年9月29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4號修訂)省農牧廳161主要農作物(含草、食用菌)省間引種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2005年6月22日主席令第26號)省農牧廳162主要農作物(含草、食用菌)品種推廣應用前的審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2005年6月22日主席令第26號)省農牧廳163國家二級保護和地方重點保護草原野生植物採集、出售、收購審批(甘草、麻黃草收購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1996年9月30日國務院令第204號)《甘肅省草原條例》(2006年12月1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4號)省農牧廳164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許可《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2001年5月23日國務院令第304號公布,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修訂)《國務院關於第四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7〕33號)省農牧廳165礦藏開採和工程建設徵用、使用草原的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2009年8月27日主席令第18號修訂)省農牧廳166主要農作物(含草、食用菌)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2005年6月22日主席令第26號)省農牧廳167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45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168獸葯經營許可證核發《獸葯管理條例》(2004年3月24日國務院令第404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169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2007年8月30日主席令第71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170農藥、獸葯廣告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34號)《農藥管理條例》(2001年11月29日國務院令第326號)《獸葯管理條例》(2004年3月24日國務院令第404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農牧廳171新獸葯臨床試驗前審查《獸葯管理條例》(2004年3月24日國務院令第404號)省農牧廳172國內異地引進乳用、種用動物及其精液、胚胎、種蛋的檢疫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2007年8月30日主席令第71號)省農牧廳173飼料生產許可證核發《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2011年11月3日國務院令第609號)省農牧廳174拖拉機駕駛培訓資格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22日主席令第47號)《甘肅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2006年9月28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省農牧廳175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2004年6月25日主席令第16號)《甘肅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2006年9月28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省農牧廳176復混肥、配方肥(不含葉面肥)、精製有機肥、床土調酸劑登記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201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7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49號)省農牧廳177植物檢疫審批《植物檢疫條例》(1992年5月13日國務院令第98號)省農牧廳178防火期內在草原上進行實彈演習、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動的審批《草原防火條例》(2008年11月29日國務院令542號)《甘肅省草原條例》(2006年12月1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4號)省農牧廳179修建直接為草原保護和畜牧業生產服務設施使用草原審批《甘肅省草原條例》(2006年12月1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4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180臨時佔用草原審批《甘肅省草原條例》(2006年12月1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4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181在漁業部門管理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試驗區開展參觀、旅遊活動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1994年10月9日國務院令第167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農牧廳182漁業船員二、三級培訓機構資格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2007年3月28日國務院令第494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農牧廳183外國人進入漁業部門管理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1994年10月9日國務院令第167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農牧廳184向無規定疫病區輸入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2007年8月30日主席令第71號)省農牧廳185林木採伐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主席令第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2000年1月29日國務院令第278號,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修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186珍貴樹木採伐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主席令第3號)省林業廳187防風固沙林帶、林網及林木和固沙植被撫育更新採伐審批《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辦法》(2002年12月7日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61號)省林業廳188臨時佔用林地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2000年1月29日國務院令第278號,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修訂)《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2010年9月29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4號修訂)《甘肅省林地保護條例》(2012年3月28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修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189徵收、徵用或佔用林地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主席令第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2000年1月29日國務院令第278號,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修訂)《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2010年9月29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4號修訂)《甘肅省林地保護條例》(2012年3月28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修正)省林業廳190森林經營單位修築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工程設施佔用林地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2000年1月29日國務院令第278號,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修訂)《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2010年9月29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4號修訂)《甘肅省林地保護條例》(2012年3月28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修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191在預防保護區從事開發建設活動審核《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辦法》(2002年12月7日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61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192森林防火期內進入森林防火區進行實彈演習、爆破等活動審批《森林防火條例》(2008年11月19日國務院令第541號)省林業廳193從國外引進林木種子、苗木檢疫、引種審批《植物檢疫條例》(1992年5月13日國務院令第98號)《甘肅省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條例》(2004年3月30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13號)省林業廳194森林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繁殖材料調運檢疫審批《植物檢疫條例》(1992年5月13日國務院令第98號)《甘肅省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條例》(2004年3月30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13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195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特許獵捕證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004年8月28日主席令第2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1992年2月12日國務院批准,1992年3月1日林業部公布,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修訂)省林業廳196外國人進入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1994年10月9日國務院令第167號)《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1985年6月21日國務院批准,林業部公布)《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省林業廳197進入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建立機構和修築設施審批《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1985年6月21日國務院批准,林業部公布)省林業廳198在濕地保護區天然水道和濕地邊緣50米內建築設施許可《甘肅省濕地保護條例》(2003年11月28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11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199出口珍貴樹木或其製品、衍生物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主席令第3號)省林業廳200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004年8月28日主席令第2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1992年2月12日國務院批准,1992年3月1日林業部公布,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修訂)《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2004年6月4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修正)省林業廳201外國人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進行野外考察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1996年9月30日國務院令第204號)《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省林業廳202建立固定狩獵場所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1992年2月12日國務院批准,1992年3月1日林業部公布,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修訂)《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2004年6月4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修正)省林業廳203國內外團體、各類經濟組織和個人在自然保護區實驗區進行與保護環境資源有關的投資建設審批《甘肅省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1999年9月26日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省林業廳204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二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004年8月28日主席令第24號)省林業廳205運輸、攜帶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004年8月28日主席令第24號)《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2004年6月4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修正)省林業廳206採集、出售、收購林區內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1996年9月30日國務院令第204號)省林業廳207林木種苗質量檢驗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2005年6月22日主席令第26號)《甘肅省林木種苗管理條例》(2002年6月1日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正)縣級以上林木種苗管理機構208林木種子檢驗員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2005年6月22日主席令第26號)省林業廳209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2005年6月22日主席令第26號)縣級以上林木種苗管理機構210國家珍貴樹木種子收購和同級人民政府規定限制收購的林木種子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2005年6月22日主席令第26號)省林業廳211林區內開展森林生態旅遊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1994年10月9日國務院令第167號)省林業廳212在林區內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實驗區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實習和標本採集等活動審批《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1985年6月21日國務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業部公布)省林業廳213進入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進行科學研究觀測、調查活動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1994年10月9日國務院令第167號)《甘肅省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1999年9月26日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省林業廳214出省木材運輸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主席令第3號)《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2010年9月29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4號修訂)省林業廳215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2000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4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2001年3月15日主席令第4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2001年4月12日國務院令第30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2001年7月22日國務院令第311號)《國務院關於第四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7〕33號)《國務院關於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商務廳216設立拍賣企業審核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2005年6月27日主席令第23號)省商務廳217石油成品油批發、倉儲、零售經營資格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商務廳218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核准《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2012年5月16日國務院令第620號)省商務廳219限制進出口技術許可《國務院關於第四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7〕33號)省商務廳220直銷企業產品說明重大變更審批《直銷管理條例》(2005年8月23日國務院令第443號)《國務院關於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省商務廳221對外承包工程資格許可《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2008年5月7日國務院令第527號)省商務廳222鮮繭收購資格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商務廳223設立典當行及分支機構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商務廳224外國非企業經濟組織在華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省商務廳225演出經紀機構設立、變更審批《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2008年7月22日國務院令第528號)省文化廳226設置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文化廳227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省文化廳228境外組織或者個人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2011年2月25日主席令第42號)省文化廳229港澳演員參加的營業性演出審批《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2008年7月22日國務院令第528號)省文化廳230在歌舞娛樂場所舉辦外國的文藝表演團體、個人參加的營業性演出審批《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2008年7月22日國務院令第528號)省文化廳231中外合資、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經營許可證核發《娛樂場所管理條例》(2006年1月18日國務院令第458號)省文化廳232館藏文物調撥、交換、借用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84號)《甘肅省文物保護條例》(2010年9月29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4號修訂)省文物局233館藏文物修復、複製、拓印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2003年5月13日國務院令第377號)省文物局234博物館藏品取樣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文物局235博物館處理不夠入藏標準(含無保存價值)的文物或標本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84號)《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甘肅省文物保護條例》(2010年9月29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4號修訂)省文物局236拍攝館藏文物和文物保護單位、製作考古發掘現場專題類和直播類節目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2003年5月13日國務院令第377號)《甘肅省文物保護條例》(2010年9月29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4號修訂)《國務院關於第四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7〕33號)省文物局237文物商店設立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8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2003年5月13日國務院令第377號)省文物局238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8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2003年5月13日國務院令第377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門239文物商店銷售文物、拍賣企業拍賣文物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84號)省文物局240考古發掘單位保留少量出土文物作為科研標本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8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2003年5月13日國務院令第377號)省文物局241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及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84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門242文物保護單位實施原址保護和遷移異地保護或拆除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84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門243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8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2003年5月13日國務院令第377號)省文物局244不可移動文物在原址重建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84號)省文物局245國有紀念建築物或古建築改變用途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84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門246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及人員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2001年6月20日國務院令第308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247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國發〔1987〕24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248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2005年9月14日國務院令第449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249醫療機構設置及執業許可《醫療機構管理條例》(1994年2月26日國務院令第149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250血站、單采血漿站設置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199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93號)《血液製品管理條例》(1996年12月30日國務院令第208號)省衛生廳251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機構資質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主席令第52號)省衛生廳252消毒產品生產企業(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的生產企業除外)衛生許可《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衛生廳253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衛生許可《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衛生廳254醫療機構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許可、設置人類精子庫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四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7〕33號)省衛生廳255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運輸審批《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2004年11月12日國務院令第424號)省衛生廳256醫療機構開展戒毒治療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79號)省衛生廳257醫師、護士執業註冊《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1998年6月26日主席令第5號)《護士條例》(2008年1月31日國務院令第517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258藥品生產許可證核發及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01年2月28日主席令第4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2002年8月4日國務院令第360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59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核發《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1989年1月13日國務院令第25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60藥品經營(批發)許可證核發及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01年2月28日主席令第4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2002年8月4日國務院令第360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61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第二、三類)核發及變更《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00年1月4日國務院令第276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62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核發及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01年2月28日主席令第4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2002年8月4日國務院令第360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63醫療用毒性藥品收購、經營單位審批《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1988年12月27日國務院令第23號)《國務院關於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264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調劑使用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01年2月28日主席令第4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2002年8月4日國務院令第360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65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企業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66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01年2月28日主席令第45號)《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00年1月4日國務院令第276號)《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市(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267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生產註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00年1月4日國務院令第276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68科研和教學所需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毒性藥品(含對照品)購用審批《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1988年12月27日國務院令第23號)《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2005年8月3日國務院令第442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269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出口准許證核發《反興奮劑條例》(2004年1月13日國務院令第398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70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批發企業審批《反興奮劑條例》(2004年1月13日國務院令第398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71藥品委託生產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01年2月28日主席令第45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72執業藥師註冊《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73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認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01年2月28日主席令第4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2002年8月4日國務院令第360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74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認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01年2月28日主席令第4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2002年8月4日國務院令第360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75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1989年9月26日國務院批准,1989年11月13日衛生部令第3號發布)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76餐飲服務許可證核發及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主席令第9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277保健食品生產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主席令第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2009年7月20日國務院令第557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78第一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審批《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2005年8月26日國務院令第445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79第二類精神藥品製劑定點生產審批《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2005年8月3日國務院令第442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80區域性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專門從事第二類精神藥品批發企業審批《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2005年8月3日國務院令第442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81非藥品生產企業申請咖啡因購用證明審批《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2005年8月3日國務院令第442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82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核發《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2004年12月10日國務院令第428號)市(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主管部門283歸僑僑眷身份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2004年6月23日國務院令第410號)《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2008年11月28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修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工作主管部門284指定企業印製發票(國稅管理範圍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主席令第49號)省地方稅務局285公司(企業)名稱預先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05年12月18日國務院令第45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1988年6月3日國務院令第1號公布,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修訂)省、市(州)、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286公司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包括分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05年12月18日國務院令第451號)省、市(州)、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287企業法人開業、變更、註銷登記(包括企業法人及其設立的分支機構、非法人企業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1988年6月3日國務院令第1號公布,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修訂)省、市(州)、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288企業集團設立、變更、註銷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1988年6月3日國務院令第1號公布,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修訂)省、市(州)、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289外商投資企業(含外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設立、變更、註銷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2000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4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2000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4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2001年3月15日主席令第4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05年12月18日國務院令第451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蘭州市、酒泉市、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90私營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1988年6月25日國務院令第4號)省、市(州)、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291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條例》(2010年11月19日國務院令第584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蘭州市、酒泉市、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92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蘭州市、酒泉市、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93廣告經營許可證核發《廣告管理條例》(1987年10月6日國務院頒布)省、市(州)、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294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登記《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95外商投資廣告企業項目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蘭州市、酒泉市、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96煙草广告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權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97壓力管道的設計、安裝、使用、檢驗單位和人員資格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98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資格許可《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009年1月24日國務院令第549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299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維修單位資格許可《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009年1月24日國務院令第549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300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任務的機構和計量檢定員資格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1985年9月6日主席令第2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1987年1月19日國務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國家計量局發布)省質量技術監督局301計量標準器具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1985年9月6日主席令第28號)市(州)以上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02建立社會公正計量行(站)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市(州)以上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03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和計量器具型式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1985年9月6日主席令第2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1987年1月19日國務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國家計量局發布)省質量技術監督局304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實驗室)資質認定、計量認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1985年9月6日主席令第2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1987年1月19日國務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國家計量局發布)《中國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3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1988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11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305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國務院和省政府已公布取消的除外)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2005年7月9日國務院令第440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306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註冊《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307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資格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04年4月28日國務院令第405號)《國務院關於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308珠寶玉石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證書核發《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309食品生產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主席令第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2009年7月20日國務院令第55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2005年7月9日國務院令第440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10設備監理單位乙級資格證書核發《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311氣瓶檢測機構資格核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009年1月24日國務院令第549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312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單位資格許可《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009年1月24日國務院令第549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313D級壓力容器設計單位資格許可《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009年1月24日國務院令第549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314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及礦山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2011年4月22日主席令第4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1992年11月7日主席令第65號)《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2006年3月29日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315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核發《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2002年4月30日國務院令第352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316非煤礦礦山企業、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2004年1月13日國務院令第397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317非煤礦山三、四級礦山救護隊資質認定《國務院關於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318特種作業操作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號)《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2006年3月29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6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319煤炭生產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2011年4月22日主席令第45號)《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1994年12月20日國務院令第168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320安全培訓機構二、三級資質認證《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321安全生產評價、檢測檢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主席令第52號)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322生產經營單位新(改、擴)建設項目(包括可能產生職業病的項目)安全設施(包括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主席令第52號)《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2006年3月29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6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323第一類中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2005年8月26日國務院令第445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324安裝和使用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許可《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1993年10月5日國務院令第129號)《廣播電視管理條例》(1997年8月11日國務院令第228號)省廣播電影電視局325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核發《廣播電視管理條例》(1997年8月11日國務院令第228號)省廣播電影電視局326鄉鎮設立廣播電視站和機關、部隊、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設立有線廣播電視站審批《廣播電視管理條例》(1997年8月11日國務院令第228號)省廣播電影電視局327電影發行單位設立、變更業務範圍審批《電影管理條例》(2001年12月25日國務院令第342號)省廣播電影電視局328電視劇製作許可證核發(乙種)《廣播電視管理條例》(1997年8月11日國務院令第228號)省廣播電影電視局329開辦視頻點播業務審批(乙種)《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規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廣播電影電視局330國產電視劇片審查《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廣播電影電視局331廣播電視專用頻段、頻率指配(乙類)《廣播電視管理條例》(1997年8月11日國務院令第228號)省廣播電影電視局332電影製片單位以外的單位獨立從事電影攝製業務審批《電影管理條例》(2001年12月25日國務院令第34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省廣播電影電視局333省級行政區域內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廣播電影電視局334小功率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訂購證明核發《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廣播電影電視局335設立出版單位(報社、期刊社、圖書出版社、音像出版社、電子出版物出版社、互聯網出版機構)審核《出版管理條例》(2011年3月19日國務院令第594號)《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2000年9月25日國務院令第292號)省新聞出版局336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出版社年度出版計劃、重大選題及期刊社重大選題審核《出版管理條例》(2011年3月19日國務院令第594號)省新聞出版局337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准印證核發《印刷業管理條例》(2001年8月2日國務院令第315號)省、市(州)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338出版物印刷企業設立、兼營或變更經營活動以及兼并、合併、分立許可《印刷業管理條例》(2001年8月2日國務院令第315號)省新聞出版局339設立報刊記者站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新聞出版局340出版物批發、省內連鎖經營單位設立、變更許可《出版管理條例》(2011年3月19日國務院令第594號)省新聞出版局341可錄類光碟生產企業設立和增加、進口、變更可錄類光碟生產設備及加工貿易項下光碟進出口審批《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省新聞出版局342承接境外出版物印刷或者複製審批《出版管理條例》(2011年3月19日國務院令第594號)省新聞出版局343印刷企業接受委託印刷宗教用品准印證核發《印刷業管理條例》(2001年8月2日國務院令第315號)省新聞出版局344出版單位變更除名稱、主辦單位或其主管機關、業務範圍、資本結構以外的其他事項登記《出版管理條例》(2011年3月19日國務院令第594號)省新聞出版局345從事射擊競技體育運動單位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72號)省體育局346舉辦攀登山峰活動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體育局347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及設立站點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348臨時佔用體育設施審批《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辦法》(1996年9月25日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349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設立審批《旅行社條例》(2009年2月20日國務院令第550號)省旅遊局350導遊證核發《導遊人員管理條例》(1999年5月14日國務院令第263號)省旅遊局351臨時導遊證核發《導遊人員管理條例》(1999年5月14日國務院令第263號)省旅遊局352領隊人員資格認定《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2002年5月27日國務院令第354號)省旅遊局353統計人員從業資格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2009年6月27日主席令第15號)《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統計局354涉外社會調查活動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2009年6月27日主席令第1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2005年12月16日國務院令第453號)省統計局355從事糧食收購活動許可《糧食流通管理條例》(2004年5月26日國務院令第407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356軍糧供應站資格、軍糧供應委託代理資格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糧食局357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及易地建設審批《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加強人民防空工作的決定>》(中發〔2001〕9號)《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2010年7月29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公告第30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358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設計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78號)《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2010年7月29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0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359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改造、報廢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78號)《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2010年7月29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0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360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設備拆除、更新、改造、遷移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78號)《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2010年7月29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0號)市(州)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361人民防空工程設計乙級以下資質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人民防空辦公室362人民防空工程監理乙級以下資質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人民防空辦公室363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許可《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政府新聞辦公室364對向國內外單位或者個人贈送、交換、出賣國家所有的檔案複製件的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7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1999年5月5日國務院批准修訂,1999年6月7日國家檔案局令第5號發布)《甘肅省檔案條例》(2009年11月27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21號)省檔案局365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或者應當保密的檔案及其複製件需攜帶、運輸、郵寄出境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7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1999年5月5日國務院批准修訂,1999年6月7日國家檔案局令第5號發布)省檔案局366對出賣、轉讓集體所有、個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屬於國家所有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或者應當保密檔案的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7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1999年5月5日國務院批准修訂,1999年6月7日國家檔案局令第5號發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367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2010年4月29日主席令第28號)市(州)以上人民政府保密行政主管部門(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44項)序號項目名稱設立依據實施機關1政府出資的投資項目審批《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2011年12月20日國務院令第613號)《甘肅省招投標條例》(2005年1月18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21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2經濟適用房建設投資計劃審批《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3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審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甘肅省價格管理條例》(2012年11月28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67號)《甘肅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2009年6月4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14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4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199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92號)《甘肅省價格管理條例》(2012年11月28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67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物價部門)5資源綜合利用認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甘肅省資源綜合利用條例》(2007年5月31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8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6軟體產品登記和軟體企業認定《國務院關於印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11〕4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7宗教團體負責人審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8地方性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接受國(境)外捐贈宗教書刊、音像製品審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宗教事務局9地方性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接受國(境)外捐款審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宗教事務局10出版、印刷、出口、發行《聖經》審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省宗教事務局、省新聞出版局11文物系統風險單位安全技術防範工程設計方案審批和工程驗收《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省公安廳12社會福利基金資助項目審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13建立天主教區登記《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省民政廳14設立仲裁委員會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199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31號)省司法廳15設立公證機構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2005年8月28日主席令第39號)省司法廳16行政事業單位賬戶設立審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17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審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省財政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8公開招標以外的政府採購方式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68號)市(州)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19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審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省財政廳20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審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各統籌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2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提前退休審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市(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22參照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實施範圍審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財政部門23破產企業無法清償的社會保險費欠費核銷《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財政部門24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審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各統籌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25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主席令第28號)省國土資源廳26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主席令第28號)省國土資源廳27土地徵收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主席令第28號)省國土資源廳28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建立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1994年10月9日國務院令第167號)《甘肅省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1999年9月26日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省環境保護廳29風景名勝區的審核《風景名勝區條例》(2006年9月19日國務院令第474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30許可權範圍內的交通運輸建設項目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主席令第19號)省交通運輸廳31公路收費權質押的登記《國務院關於收費公路項目貸款擔保問題的批複》(國函〔1999〕28號)省交通運輸廳32收費公路項目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主席令第1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2004年9月13日國務院令第417號)省交通運輸廳33設立水利旅遊項目審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34不同行政區域之間的邊界河流上建設水資源開發、利用項目的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02年8月29日主席令第74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流域管理機構35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審批(國稅管理範圍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主席令第49號)省地方稅務局36對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的納稅人減免資源稅的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2011年9月30日國務院令第605號)省地方稅務局37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審批《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省地方稅務局38協定國居民申請享受協定稅收待遇確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省地方稅務局39西部地區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審批(國稅管理範圍除外)《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省地方稅務局40廣播電台、電視台開辦群眾參與的廣播電視直播節目審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省廣播電影電視局41境外人員及機構參加廣播影視節目製作審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省廣播電影電視局42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2009年6月27日主席令第15號)省統計局43易地建設費使用審批《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2010年7月29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0號)省人民防空辦公室44製作、複製國家秘密載體定點單位認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市(州)以上人民政府保密行政主管部門附件2受國務院部門委託實施行政許可項目目錄(10項)序號項目名稱設立依據實施機關1出口商品配額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2004年4月6日主席令第1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2001年12月10日國務院令第332號)省商務廳2自動進口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2004年4月6日主席令第1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2001年12月10日國務院令第332號)省商務廳3國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核准暨內地企業赴港、澳投資開辦企業核准《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商務廳4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2004年4月6日主席令第1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制條例》(2007年1月26日國務院令第48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兩用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管制條例》(2002年10月14日國務院令第365號)省商務廳5出口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2004年4月6日主席令第1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2001年12月10日國務院令第332號)省商務廳6美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文化廳7引進衛星傳送的境外電視節目審核《廣播電視管理條例》(1997年8月11日國務院令第228號)省廣播電影電視局8引進用於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的境外電影、電視劇及其他廣播電視節目審核《廣播電視管理條例》(1997年8月11日國務院令第228號)省廣播電影電視局9藥品再註冊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2002年8月4日國務院令第360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0第一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原料葯經營審批《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2005年8月26日國務院令第445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附件3省級政府部門備案制管理項目目錄(一)政府對行政相對人備案制管理項目(46項)序號項目名稱設立依據實施機關1企業投資《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外項目備案《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部門2新建、擴建或者改建用於生產第四類監控化學品中不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機化學品的設施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1995年12月27日國務院令第190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3生產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工作頻率、頻段和有關技術指標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1993年9月11日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128號)市(州)以上無線電管理機構4社會團體印章、帳號備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1998年10月25日國務院令第250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5民辦非企業單位印章、帳號備案《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1998年10月25日國務院令第251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6基金會組織機構代碼、印章、賬號及稅務登記證備案《基金會管理條例》(2004年3月8日國務院令第400號)省民政廳7以實施職業教育為主的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0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80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8地質調查備案《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1998年2月12日國務院令第240號)省國土資源廳9地質資料匯交《地質資料管理條例》(2002年3月19日國務院令第349號)省國土資源廳10礦產資源儲量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1996年8月29日主席令第74號)省國土資源廳11地圖出版物發行前的樣本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編製出版管理條例》(1995年7月10日國務院令第180號)省測繪地理信息局12測繪成果副本目錄匯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2002年8月29日主席令第7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2006年5月27日國務院令第469號)省測繪地理信息局13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轉讓、轉移備案《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2005年8月31日國務院令第449號)省環境保護廳14實施強制性企業清潔生產審核結果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12年2月29日主席令第54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清潔生產綜合協調的部門、環境保護部門15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相關文件備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0年1月30日國務院令第279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16外省登記的復混肥、配方肥(不含葉面肥)、精製有機肥、床土調酸劑在本省銷售前的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201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74號)省農牧廳17設立農作物種子分支經營機構的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2005年6月22日主席令第26號)省農牧廳18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2004年4月6日主席令第1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2001年12月10日國務院令第331號)省商務廳19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1999年8月30日主席令第2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2011年12月20日國務院令第613號)省商務廳20商業特許經營備案《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2007年1月31日國務院令第485號)省商務廳21文物收藏單位的文物藏品檔案、藏品管理制度及購買文物記錄;文物經營單位銷售文物記錄;文物拍賣單位拍賣文物記錄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8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2003年5月13日國務院令第377號)《甘肅省文物保護條例》(2010年9月29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4號修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22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主席令第9號)省衛生廳23已有國家標準藥用輔料備案《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4藥品包裝標籤說明書註冊補充申請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01年2月28日主席令第4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2002年8月4日國務院令第360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5公司章程修改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05年12月18日國務院令第451號)省、市(州)、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26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05年12月18日國務院令第451號)省、市(州)、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27企業法人改變主管部門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1988年6月3日國務院令第1號公布,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修訂)省、市(州)、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28企業(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的簽字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1988年6月3日國務院令第1號公布,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修訂)省、市(州)、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29企業法人在國外開辦企業或增設分支機構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1988年6月3日國務院令第1號公布,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修訂)省、市(州)、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30企業名稱簡化備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1991年5月6日國務院批准,1991年7月22日國家工商局令第7號)省、市(州)、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31外資企業財產或權益對外抵押、轉讓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2001年4月12日國務院令第301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酒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2外商投資企業繳付出資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2001年4月12日國務院令第301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酒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3外資企業的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2001年4月12日國務院令第301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酒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4外商投資者要求延期出資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2001年4月12日國務院令第301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酒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5廣告設計、製作、發布、代理收費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34號)《甘肅省廣告監督管理條例》(根據2004年6月4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修正)省、市(州)、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36企業產品標準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1988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11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37承接境外包裝裝潢印刷品或其他印刷品備案《印刷業管理條例》(2001年8月2日國務院令第315號)省新聞出版局38印刷企業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備案《印刷業管理條例》(2001年8月2日國務院令第315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39圖書、期刊委託印刷備案《印刷業管理條例》(2001年8月2日國務院令第315號)省新聞出版局40出版單位中止出版活動備案《出版管理條例》(2011年3月19日國務院令第594號)省新聞出版局41音像製作單位變更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或者終止製作經營活動備案《音像製品管理條例》(2011年3月19日國務院令第595號)省新聞出版局42省外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備案《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2006年3月29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6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43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備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1年3月2日國務院令第591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44宗教教職人員備案《宗教事務條例》(2004年11月30日國務院令第426號)《甘肅省宗教事務條例》(2011年9月29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9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45宗教團體舉辦宗教培訓班或宗教學術會議備案《甘肅省宗教事務條例》(2011年9月29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9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46旅行社變更備案《旅行社條例》(2009年2月20日國務院令第550號)省旅遊局(二)政府對政府備案制管理項目(4項)序號項目名稱設立依據實施機關1生豬定點屠宰場設置備案《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條例》(1997年12月19日國務院令第238號)省商務廳2將長城段落闢為參觀遊覽區備案《長城保護條例》(2006年9月20日國務院令第476號)省文物局3銷毀國有企業資產與產權變動檔案備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4市、縣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計劃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2002年8月29日主席令第75號)《基礎測繪條例》(2009年5月12日國務院令第556號)省測繪地理信息局附件4省級政府部門第九批下放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目錄(一)下放市州(縣區)行政許可項目(24項)序號項目名稱設立依據原實施機關現實施機關1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市(州)人民政府公安機關2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3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4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2007年8月29日國務院令第505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5集會、遊行、示威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1989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20號公布,2009年8月27日主席令第18號修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6內地公民前往或往來港澳通行證核發《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國函〔1986〕178號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市(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市(州)人民政府公安機關7消防設計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6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8消防驗收《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6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9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證核發《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2005年8月17日國務院令第445號)省公安廳運出地的市(州)人民政府公安機關10生產、加工、經營清真食品審批《甘肅省清真食品管理條例》(2002年12月7日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58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族事務部門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族事務行政主管部門11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調整和取消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市(州)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12市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批的採礦權的轉讓審批及其小型規模礦產資源、砂石粘土採礦許可《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13燃氣設施改動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燃氣管理部門14船舶進出港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2002年6月28日國務院令第355號)《甘肅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2010年9月29日甘肅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4號修訂)縣級以上海事管理機構市(州)、縣(市、區)海事管理機構15拖拉機登記及駕駛員證核發《甘肅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2006年9月28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機監理部門縣(市、區)人民政府農機監理部門16聯合收割機及駕駛員牌照證照核發《甘肅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2006年9月28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機監理部門縣(市、區)人民政府農機監理部門17林區經營加工木材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2000年1月29日國務院令第278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18酒類商品批發許可證核發《甘肅省酒類商品管理條例》(2005年9月23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1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酒類商品行政主管部門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酒類行政主管部門19設立舊機動車鑒定評估機構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商務廳市(州)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20供水單位衛生許可《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21戶外廣告登記《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省工商局市(州)、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2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核發(除氧倉維護管理人員、客運索道作業人員、大型遊樂設施管理安裝人員以外)《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009年1月24日國務院令第549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市(州)以上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州)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23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1年2月16日國務院令第591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州)、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24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執業證書核發《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主管部門市(州)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主管部門(二)下放市州(縣區)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10項)序號項目名稱設立依據原實施機關現實施機關1土地登記《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2002年3月30日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2廉租住房申請的審核登記《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3對納稅人延期申報的核准(國稅管理範圍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2002年9月7日國務院令第362號)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市(州)、縣(市、區)地方稅務局4對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核准(國稅管理範圍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2002年9月7日國務院令第362號)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市(州)、縣(市、區)地方稅務局5對納稅人申報方式的核准(國稅管理範圍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2002年9月7日國務院令第362號)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市(州)、縣(市、區)地方稅務局6納稅人繳納房產稅確有困難的減免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地方稅務機關市(州)、縣(市、區)地方稅務局7納稅人出售普通標準住宅增值額未超過應扣除項目金額之和20%或者因城市規劃自行出售房地產免徵土地增值稅審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市(州)、縣(市、區)地方稅務局8民政福利企業享受稅收優惠及民政福利工業企業生產增值稅應稅貨物退稅審批(國稅管理範圍除外)《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省民政廳、省地方稅務局、稅務主管機關市(州)、縣(市、區)地方稅務局9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備案證明核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10開辦盲人保健按摩機構資格認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縣級以上地方殘疾人聯合會縣(市、區)地方殘疾人聯合會(三)下放部分審批內容行政審批項目(9項)序號項目名稱設立依據下放內容實施機關1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國發〔1987〕24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公共場所改、擴建衛生許可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2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許可證(第二、三類)核發《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00年1月4日國務院令第276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市(州)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3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英文縮寫GSP)認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01年2月28日主席令第45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認證市(州)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4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核發《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2005年8月3日國務院令第44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核發市(州)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5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證明核發《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2005年8月3日國務院令第442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證明核發市(州)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6印刷經營許可證核發、印刷企業兼營或變更經營活動以及兼并、合併、分立許可《印刷業管理條例》(2001年8月2日國務院令第315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包裝裝潢印刷企業、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設立、兼營或變更經營活動以及兼并、合併、分立審批市(州)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7從事報紙、期刊、圖書批發、零售業務的發行單位(個人)許可(含出版單位設立出版物批發、零售企業許可)《出版管理條例》(2011年3月19日國務院令第594號)《音像製品管理條例》(2011年3月19日國務院令第595號)設立出版物零售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審批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8對辦理稅務登記(開業、變更和註銷、驗證和換證、停業和復業、外出經營報驗)的核准(國稅管理範圍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2002年9月7日國務院令第362號)對辦理稅務登記(開業、變更和註銷、驗證和換證、外出經營報驗)的核准(國稅管理範圍除外)市(州)、縣(市、區)地方稅務局9公路貨運業自開票納稅人和代開票納稅人認定(國稅管理範圍除外)《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自開票納稅人認定(國稅管理範圍除外)市(州)、縣(市、區)地方稅務局(四)合併實施行政許可項目(131項)序號原項目名稱設立依據合併後項目名稱實施機關1外國教育機構與中國教育機構在中國境內舉辦實施中等學歷教育和自學考試助學、文化補習、學前教育等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設立、分立、合併、變更、終止及聘任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2003年3月1日國務院令第372號)設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以及與港澳台地區合作辦學機構、項目的審批(含高等專科教育、非學歷高等教育和高級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文化補習、學前教育)省教育廳2外國教育機構與中國教育機構在中國境內舉辦實施高等專科教育、非學歷高等教育和高級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文化補習、學前教育的合作辦學項目審批3港澳台教育機構同內地教育機構在內地舉辦實施中等學歷教育和自學考試助學、文化補習、學前教育等的合作辦學機構的設立、分立、合併、變更、終止和聘任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審批4港澳台教育機構同內地教育機構在內地舉辦實施高等專科教育、非學歷高等教育和高級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文化補習、學前教育的合作辦學項目審批5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的設立、分立、合併、變更和終止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0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80號)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的設立、分立、合併、變更、終止、以捐贈者姓名或者名稱作為校名的審批以及聘任校長核准省教育廳6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聘任校長核准7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以捐贈者姓名或者名稱作為校名的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2004年3月5日國務院令第399號)8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和機構資質認定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9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10無線電台(站)設置、使用、項目變更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1993年9月11日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128號)無線電台(站)設置、頻率指配、項目變更審批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11無線電頻率指配12軟體企業認定《國務院關於印發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00〕18號)軟體產品登記和軟體企業認定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13軟體產品登記14公務用槍持槍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72號)公務和射擊運動槍支持槍證核發省公安廳15射擊運動槍支持槍證核發16律師執業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2012年10月26日主席令第64號﹚律師事務所設立和律師執業核准省司法廳17律師事務所、分所設立核准18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居民申請在內地從事律師職業核准《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涉及港澳律師職業及港澳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合作核准省司法廳19香港、澳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核准20香港、澳門律師擔任內地律師事務所法律顧問核准21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412號)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其業務範圍、中外合資(合作)職業介紹機構審批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2設立中外合資(合作)職業介紹機構審批23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24能源、交通、水利、礦山、軍事設施使用城市規劃範圍外的土地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1998年12月27日國務院令第256號)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核省國土資源廳25農用轉為建設用地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主席令第28號)26礦產資源勘察許可《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1998年2月12日國務院令第240號)探礦權及其轉讓審批省國土資源廳27中外合作勘察礦產資源核准28探礦權轉讓審批《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1998年2月12日國務院令第242號)29複雜類型礦床邊探邊采審批《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1998年2月12日國務院令第240號)採礦權及其轉讓審批省國土資源廳30採礦許可《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1998年2月12日國務院令第242號)31採礦權轉讓審批32地方性地圖編製的審批《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2004年9月24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17號)編製公開出版的本省各類地圖和製作附有地圖圖形產品的審批省測繪地理信息局局33製作附有地圖圖形產品的樣圖的審批3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2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02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77號)建設項目(含核與輻射類)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審批及竣工驗收省環境保護廳35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22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1998年11月29日國務院令第253號)36建築業企業資質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2011年4月22日主席令第46號)勘察設計單位、建築施工企業和工程監理單位資質認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37工程建設監理企業資質核准38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認定39在公路上增設交叉道口的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主席令第19號)涉路施工許可省交通運輸廳40因工程建設需要佔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線的許可41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橋樑、渡槽或者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的許可42在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內埋設管(桿)線、電纜等設施的許可43道路客運經營的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2004年4月30日國務院令第406號)道路客運經營及班線許可省交通運輸廳44增加客運班線的許可45水路運輸經營許可《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2012年10月13日國務院令第625號)水路運輸經營許可省交通運輸廳46新增客船、危險品船投入運營審批《國務院決定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國務院令第412號)47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的運輸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009年8月27日主席令第18號修訂)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的運輸以及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的利用特許審批省農牧廳48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利用特許審批(《水生野生動物特許捕捉證》、《水生野生動物特許馴養繁殖證》、《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證》)49省間調運植物、植物產品檢疫同意(農業部分)《植物檢疫條例》(1992年5月13日國務院令第98號)植物檢疫審批省農牧廳50國外引進植物(農作物)種子(苗)檢疫審批51在地方媒體發布獸葯廣告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34號)《獸葯管理條例》(2004年3月24日國務院令第404號)農藥、獸葯廣告審批省農牧廳52農藥廣告內容審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34號)《農藥管理條例》(2001年11月29日國務院令第326號)53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採集證核發(農牧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範圍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1996年9月30日國務院令第204號)國家二級保護和地方重點保護草原野生植物採集、出售、收購審批(甘草、麻黃草收購除外)省農牧廳54出售、收購非林區內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審批55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採集證核發(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範圍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1996年9月30日國務院令第204號)採集、出售、收購林區內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審批省林業廳56出售、收購林區內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審批57林木種苗生產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2005年6月22日主席令第26號)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省林業廳58林木種苗經營許可證核發59林木種苗引種審批《植物檢疫條例》(1992年5月13日國務院令第98號)從國外引進林木種子、苗木檢疫、引種審批省林業廳60國外引進林木種子、苗木檢疫審批61設立外商投資印刷企業審核《印刷業管理條例》(2001年8月2日國務院令第315號)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省商務廳62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2000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4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2001年4月12日國務院令第30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2001年7月22日國務院令第311號)63館藏文物拍攝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2003年5月13日國務院令第377號)拍攝館藏文物和文物保護單位、製作考古發掘現場專題類和直播類節目審批省文物局64拍攝文物保護單位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65製作考古發掘現場專題類、直播類節目審批《國務院關於第四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7〕33號)66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84號)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及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核省文物局67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審核68文物商店銷售文物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84號)文物商店銷售文物、拍賣企業拍賣文物審批省文物局69文物拍賣標的審核70文物保護單位實施原址保護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84號)文物保護單位實施原址保護何遷移異地保護或拆除審批省文物局71文物保護單位遷移異地保護或拆除審核72血站設置及執業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199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93號)血站、單采血漿站設置審批省衛生廳73單采血漿站設置審批《血液製品管理條例》(1996年12月30日國務院令第208號)74醫療機構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許可《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醫療機構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許可、設置人類精子庫審批省衛生廳75醫療機構設置人類精子庫審核76藥品生產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01年2月28日主席令第45號)藥品生產許可證核發及變更、藥品經營(批發)許可證核發及變更、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核發及變更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77藥品經營許可證核發78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核發79藥品生產、經營,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許可事項變更登記80藥品廣告審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01年2月28日主席令第45號)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審批市(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81醫療器械廣告審查《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00年1月4日國務院令第276號)82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83醫療機構配製製劑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01年2月28日主席令第45號)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調劑使用審批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84醫療機構製劑調劑使用審批85醫療機構配製製劑審批86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2001年3月15日主席令第48號)外商投資企業(含外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設立、變更、註銷登記省工商行政管理局87中外合作經營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2000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40號)88外資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2000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41號)89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辦事機構營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1988年6月3日國務院令第1號)90外商投資廣告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91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1985年9月6日主席令第28號)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和計量器具型式審批省質量技術監督局92計量器具型式(樣機試驗)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1987年1月19日國務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國家計量局發布)93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的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1985年9月6日主席令第28號)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任務的機構和計量檢定員資格核准省質量技術監督局94計量檢定員資格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1985年9月6日主席令第28號)95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國務院和省政府已公布取消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2005年7月9日國務院令第440號)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國務院和省政府已公布取消的除外)核發省質量技術監督局96電線電纜生產許可證核發《國務院關於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97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生產許可證核發98泵生產許可證核發99建築鋼管腳手架扣件、建築防水卷材生產許可證核發100汽車制動液、助力車、摩托車頭盔生產許可證核發101電熱毯生產許可證核發102化肥生產許可證核發103人造板生產許可證核發104特種勞動防護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105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核發106冶煉用耐火材料生產許可證核發107橡膠製品生產許可證核發108混凝土輸水管生產許可證核發109水文儀器、岩土工程儀器生產許可證核發110除白酒以外的酒類商品生產許可證核發《甘肅省酒類商品管理條例》(2005年9月23日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1號)111從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主席令第52號)安全生產評價、檢測檢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112安全生產中介評價機構資質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號)113職業病危害作業場所衛生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主席令第52號)生產經營單位新(改、擴)建設項目(包括可能產生職業病的項目)安全設施(包括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114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和用於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號)115生產經營單位新改(擴)建設項目(工程)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116接收衛星傳送的境內(外)電視節目許可證核發《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1993年10月5日國務院令第129號)安裝和使用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許可省廣播電影電視局117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安裝許可證核發118印刷經營許可證核發《印刷業管理條例》(2001年8月2日國務院令第315號)出版物印刷企業設立、兼營或變更經營活動以及兼并、合併、分立許可省新聞出版局119印刷企業兼營或變更經營活動以及兼并、合併、分立許可120設立音像製品批發經營單位審批原《音像製品管理條例》(2001年12月25日國務院令第341號)出版物批發、省內連鎖經營單位設立、變更許可省新聞出版局121出版物發行單位變更名稱、業務範圍、地址或者兼并、合併、分立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122設立電子出版物發行單位審批123設立省內出版物連鎖經營企業審批124從事報紙、期刊、圖書批發、零售業務的發行(含出版單位設立出版物批發、零售企業許可)原《出版管理條例》(2001年12月25日國務院令第343號)125從事報紙、期刊、圖書的全國性連鎖經營業務的單位審核126承接境外出版物印刷或者複製許可原《出版管理條例》(2001年12月25日國務院令第343號)承接境外出版物印刷或者複製審批省新聞出版局127音像複製單位接受委託複製境外音像製品核准原《音像製品管理條例》(2001年12月25日令國務院第341號)128隻讀類光碟生產設備引進、增加與更新審核以及可錄類光碟生產單位設立和增加、進口、變更可錄類光碟生產設備審批《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可錄類光碟生產企業設立和增加、進口、變更可錄類光碟生產設備及加工貿易項下光碟進出口審批省新聞出版局129加工貿易項下光碟進出口審核130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加強人民防空工作的決定>》(中發〔2001〕9號)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及易地建設審批省人民防空辦公室13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審批附件5省級政府部門第九批取消行政審批項目目錄(一)取消行政許可項目(51項)序號項目名稱實施機關1舉辦國際教育展覽審批省教育廳2高等學校設置、調整管理許可權外的本科專業和專科(高職)專業、成人教育專業、國家控制的其他專業審批省教育廳3中小學地方教材和用書目錄審批省教育廳4編製地方性中、小學教學地圖的審批省教育廳(會同省測繪局)5企業和企業集團技術開發機構認定省科學技術廳6監控化學品生產特別許可證審核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7新建、擴建或者改建用於生產第二類、第三類監控化學品和第四類監控化學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機化學品的設施審核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8建造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審核省宗教事務局9設立宗教社會團體審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10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成年人審批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11開採地熱、礦泉水鑒定省國土資源廳12城市房屋拆遷單位資格核准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3採用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核准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4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任職資格審批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15在航道範圍內挖取砂石泥土、開採砂金、堆放材料的審核省水運管理局16內河船舶、浮動設施的檢驗省地方海事局17道路運輸經營者變更、註銷審批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18興建臨河、跨河、過河等與通航有關的設施的同意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其設置的水運管理機構和河道主管機關19河道、湖泊排污口設置和擴大審核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20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非林區內)採集許可證審核省農牧廳21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非林區內)進出口審核省農牧廳22在非疫區研究省級規定植物檢疫對象和疫區種子苗木調出審批省農牧廳23種畜禽進出口審核省農牧廳24農作物種子檢驗員證的核發省農牧廳25國家一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利用特許審核省農牧廳26外國人在中國境內野外考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非林區內)審批及有關水生野生動物考察等活動審核省農牧廳27飼料、飼料添加劑質量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省飼料工業辦公室28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審核省飼料工業辦公室29使用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產品配方審批省飼料工業辦公室30獸葯生產許可證審核省農牧廳31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特許獵捕證審核省林業廳32國家重點保護及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所限制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進出口審核省林業廳33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進行野外考察、標本採集、野外拍攝電影、錄像審核省林業廳34出口國家重點及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所限制的進出口野生植物審核省林業廳35繅絲絹紡企業生產經營資格核准省商務廳36設立內、外貿社團審核省商務廳37設立全省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連鎖經營單位審批省文化廳38設立造血幹細胞資料庫組織配型實驗室審批省衛生廳39中外合作中醫醫療機構設置審核省衛生廳40已有國家標準的藥品生產申請審核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41中藥保護品種(含延長保護期)及同品種保護申請審核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42第二類醫療器械臨床試用(驗證)審批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43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生產審核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44設立電影製片單位審核省廣播電影電視局45被關閉光碟廠生產線和被查繳非法光碟生產線處理審批省新聞出版局46新聞記者證審核省新聞出版局47期刊出版增刊審批省新聞出版局48電子出版物製作單位接受境外委託製作電子出版物審批省新聞出版局49非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委託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複製計算機軟體、電子媒體非賣品審批省新聞出版局50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市(州)以上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51設立認證諮詢機構審批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二)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22項)序號項目名稱實施機關1限額以下固定資產投資內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書審核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高等學校部分特殊專業及特殊需要的應屆畢業生就業計劃審批省教育廳3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含工程中心、重點實驗室、站)審批省科學技術廳4工傷保險費率審定各統籌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5國有企業工資總額核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6省市(州)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審批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7彩票發行管理事項審批省財政廳8政府性基金立項審核省財政廳9外國政府貸款事項審批省財政廳10國際金融組織貸款事項審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11財政貼息項目審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12經國務院批准列入計劃的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項目費用預案審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13設市城市、建制鎮和其他鄉鎮建設用地和人口規模核定審核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商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國土資源廳)14城市規劃審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15學生飲用奶定點生產企業資格認定省級以下人民政府農業、教育、質量監督行政主管部門16企業在繳納所得稅稅前扣除財產損失審批(國稅管理範圍除外)納稅人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的上一級地方稅務機關17對納稅人變更納稅定額的核准(國稅管理範圍除外)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18特殊用途產品免予強制性認證審批(檢驗檢疫範圍除外)省質量技術監督局19區域性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規劃、建設方案審批省廣播電影電視局20旅遊發展規劃審核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21拆除公共體育設施或改變其功能用途審核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體育行政主管部門22體育競賽審批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行政主管部門(三)取消部分審批內容行政審批項目(9項)序號原項目名稱取消內容實施機關1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生產、銷售審批安全技術防範產品銷售審批省公安廳2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公園、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衛生許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3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衛生許可水處理材料中的無煙煤、骨炭、二氧化鈦、聚丙烯、聚氯乙烯、碘樹脂、電解槽、電極產品衛生許可;化學處理劑中的水解苯丙醯胺、聚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銨、硫酸鋁銨(銨明礬)、PH調節劑、滅藻劑、次氯酸鈣(漂白粉)、二氯異氰尿酸鈉、三氯異氰尿酸產品衛生許可;水質處理器中的陶瓷凈水器,飲用水PH調節器,氯化電位水發生器,除氟、除砷凈水器產品衛生許可省衛生廳4對辦理稅務登記(開業、變更和註銷、驗證和換證、停業和復業、外出經營報驗)的核准(國稅管理範圍除外)對停業和復業辦理稅務登記的核准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5公路貨運業自開票納稅人和代開票納稅人認定(國稅管理範圍除外)公路貨運業代開票納稅人認定主管地方稅務機關6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辦事機構營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營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7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國務院和省政府已公布取消的除外)核發電焊條生產許可證核發,驗配眼鏡生產許可證核發省質量技術監督局8隻讀類光碟生產設備引進、增加與更新審核以及可錄類光碟生產單位設立和增加、進口、變更可錄類光碟生產設備審批只讀類光碟生產設備引進、增加與更新審核省新聞出版局9對出賣、轉讓、贈送集體所有、個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屬於國家所有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或者應當保密的檔案的審批對集體所有、個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屬於國家所有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檔案向各級國家檔案館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贈送(贈送外國人除外)的審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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