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是基督徒?芥菜子(mustard.seed)2004年1月28日 要麼做快樂的豬,要麼做痛苦的人。現在的世界,大概即便是快樂的豬也不多見。──蘇格拉底 楔子 雖然我是基督徒,但我仍然盡量迴避站在任何宗教形式的角度來看此貼,看這些回帖,當我的視覺一接觸到這個題目時,其實我心裡大體已經知道這又是一個「陷阱」了…… 權威不代表一切,沒有研究就沒有發言權。因為,在此之前我已經看過了關於范學德教授(哲學碩士,現在美國定居)的名作《我為什麼不是基督徒》當然,內容比這更為深刻,更能震撼人性的脆弱。事實上,內容也是為何他最終由無神論者的先鋒,或優秀共產黨員轉變為基督徒的一篇見證,當然這類大師不勝枚舉。如遠致明(哲學博士生,曾任中央黨校主任),馮秉誠(生物學博士),等等。當然,我從來不迷信權威,更不迷信所謂的碩士,博士。賢人隱士大有人在。只是我絕對承認一點,沒有研究就沒有發言權。盲目排斥一切無異於無知。 我以前也是個無神論者,甚至是絕對的不相信一切關於靈界的事情,但是許多次的經歷讓我明白了,我無法否認 神的存在,他實在是給予了我太多的關照。但我依然持著一顆固執的心排斥他,我不得不承認,這和我們所接受的傳統文化與教育有著密切的關係,加上我本人一向固執,所以,我依然認為所有的事情都是巧合,我當時深陷後現代主義而不自知。我於是拚命讀書,查資料,象找到與聖經或基督教信仰的對立的依據,然而我失敗了,所有曾經為之努力的人也都失敗了(當然包括樓主提到的羅素,還有尼采,還有叔本華,順便提一句,這些人的書我都瞻仰過)。 一、關於基督徒的定義 作為一個基督徒,我想在這一方面我更有發言權。基督徒沒有嚴格的定義,只要你相信 神,承認耶穌為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你的罪已經得到赦免,並接受他作為你的救主,就算是基督徒了。當然,很多傳統教會認為基督徒應該受洗,至少也要做絕志禱告,但大部分教會或基督徒已經不再重視這個了。事實上,基督教所唯一信仰的一部法典──聖經也沒有明確指出基督徒受洗了方稱為基督徒,只是說我們應該盡諸般的義,而且耶穌( 神的兒子)也是進行了水與聖靈的洗禮的。 二、關於上帝的存在 這個話題非常之大,就像我們討論是否有 神一樣。我們沒人可以證明到底有沒有 神的存在,如果 神可以被證明的話,那他就不是 神了。人可以用邏輯思維和感知的事情(我用的是「和」而不是「或」)至少是存在於人的認知範圍以內的。 神可以被證明嗎? 答案很明顯是否定的。既然 神無法證明,是否就可以說他不存在了呢?這樣下結論不僅極端而且也不符合辨證主義的思想。這兒有一個只要人類存在就永遠無法解決然而又時常存在的矛盾:那就是人類思考自己本源問題(包括生死,時間,宇宙,自然, 神,等等)與超出認知範圍而無法得到答案的矛盾。比如:有人問我,既然你認為有 神的存在,何不證明給世人看看呢?我沒有說什麼,只是寫下了四個字──「一切和無」。對於一個本身就是先驗的問題而預想得到的答案只能如此,一切和無。這個問題本身就是矛盾,所以註定了答案就是矛盾的或不存在,或者說沉默。 為何他又是時常存在的呢? 每一個成年人或者有某些未成年人總是有這種體會:總是或多或少的考慮人這個終極話題,從而牽扯到時間,生命,宇宙等等,甚至還未得不到答案而苦惱。我也一度為此中怪圈(暫且稱之為怪圈吧)情結所困擾著。於是我引經查典,試圖用人類的現有的知識解開這個怪圈之迷,聖經新約看了3遍,叔本華的悲觀論集硬著頭皮大體翻了一遍(雖然他的文才頗有吸引力,然而裡面晦澀難懂的哲學思想與聖經格格不入的觀點還是讓我步履維艱),尼採的詩,羅素的「我的哲學發展」,沒用,最終還是一無所獲。除了腦子亂如摻了漿糊的蜂蜜外,精神的承載也趨於極限。你知道,當一個人同時接受兩種甚至兩種以上的極端相悖的思想,人的精神與意志就會趨於混亂,最後坍塌崩潰。 於是我不得不放棄。走出了自我封閉的狀態,去房子後面的鋪滿枯葉的幽靜小樹林散步。當我被潺潺的流水逐建催眠,當我接受婉轉的鳥鳴對我的呼喚,當四周靜謐的樹林散發出只有清潔的心才能感知的芬芳,整顆心就這樣沉澱在純自然的感召下,我渴望回歸原始的心再次被喚醒了。這不是田園詩人不得其志歸隱阡陌的逃避,也不是游吟詩人對自然美景的嚮往,這是一種順服,一種心與心的共鳴!這是我的腦海里突然回蕩起這樣一句話「其實,神性在他所作的事上明明已經鮮明,但是人們卻懷著一顆悖逆的心不肯接受罷了」,我一陣戰慄,是啊!看看天上漂浮的流雲,聽聽溪水的笑語,每一朵小花,每一隻小鳥,都有它存在的意義與價值,這就是生命,這就是 神的偉大之處。 現今的技術再偉大,也無法創造生命。 你說克隆?顧名思義,克隆只是複製的代名詞,說得深入些,就只是從人身體上取出某個有遺傳基因的活性細胞,然後移抽取受精的卵子細胞質,只借用細胞壁作為載體,來裝入活性細胞質(大體上是這樣的,因為我不是生物學家,就算生物學家也沒幾個真正懂得它的原理的,我只能解釋到這裡,我想,這也足夠了)所以,科隆不是創造生命。那麼我們曾經學的教材上不是明確指出氨基酸在已經被人(一個叫MILLER的科學家)合成了嗎?沒錯,這是事實。然而,我們必須認識到,這裡有兩個足以大到否定它他個試驗結論的問題。 第一,他是在極其嚴格的條件下做成的最簡單的氨基酸,如果沒有他一層層的過慮,一層層的提取,根本不可能發生這種情況。 第二,他生成的氨基酸也不是人類所需要的那種蛋白質組成成份。 氨基酸分為左手型與右手型,人類組成蛋白質的氨基酸都是100%右手的,而MILLER生產的則50%是左手,50%是右手。還有,即使他生產出氨基酸來,也離合成構成人類的蛋白質相差的很遠(可以說是無限),我們知道DNA又叫生命遺傳密碼,為何叫密碼,我們可想而知。因為這裡面包涵了巨大的複雜的人類至今無法解開的信息,甚至將來也無法解開(如果把蛋白質的構成比作海灘的話,人類尋求的密碼就像其中的某一粒沙而已)。如果說人類可以創造生命,那看看我們周圍吧。到處都是疾病,死亡,我們對於很多疾病都束手無策,何來談創造生命可言。我們人類聯最基本的單細胞生物(僅有一條蛋白質鏈)都沒有做出來,何來創造人類,難道不可笑嗎? 生命既然不是被人創造的。那怎麼來的呢? 進化而來?那最初的原始生命怎麼來的,從無機物變來的?如果我們這樣說的話。我完全可以舉個類似的例子,好比一個猩猩對著屏幕打字,碰巧打出了莎士比亞的情詩(最好還是中文翻譯的)。很簡單,因為生命的構造太複雜了,以至於現在人類可以讓衛星上天,讓飛船飛出太陽系,卻無法徹底認識DNA。所以,生命怎麼可能是自然界瞎碰碰出來的呢?那麼你相信達爾文的進化論嗎?那麼眼球的構造直接威脅到這個理論的核心思想,因為眼球無法通過進化論來解釋(簡單的說,眼球在部分形成時和廢品沒什麼兩樣,只有一個完完整整的眼球包括視神經系統等等才能發揮眼睛的作用),這是進化論的死結之一。當然還有很多,象從未發現人類的進化化石,玄武紀的生物大爆炸理論,基因的不可改變性(我們都知道人不可能生出猴子,可是我們某些人卻相信時間可以改變一切,時間久了,猴子確實可以生出人來,可笑啊!)等等。關於對進化論的批判我不在此多講了,我看過一本書,也是一神學課程──How now shall we live,好像我還沒發現中文版的,大體就是詳細的從科學方面論述了進化論的荒謬與局限性。有興趣而且英文程度不錯的朋友可以借閱一下看看。當然,如果大家能搜集到馮秉誠的作品或光碟那是再好不過了,他的科學權威的地位可以給我們許多疑問作出科學的回答。 再一個問題,人是否有靈魂? 勿庸置疑,人相對於其他生物而言(就現在已知的生物),人是具有高度智慧的。也就是說,在所有地球生物中,惟獨人類有可能靠自己的智慧生存到地球壽命終結以後。甚至可以說,人類還有可能以靈魂的方式生存到實物宇宙壽命終結以後,因為自覺、自由的自我意識能夠想像實物以外的存在就已經證明人有靈魂。即使是在睡眠時靈魂仍然存在只是暫時不能完全自覺。(據說,醫學手術將大腦左右半球分割開之後,人的自我意識仍然是單一的。可見,靈魂與人腦的關係類似於人與電腦的關係。進一步還可推知,世界上每誕生一個人類嬰兒就等於又孕育出一個新的能夠永存的靈魂。) 但是有人認為,能夠孕育出地球人類這種優秀兒女的「大自然」卻只是一種沒有自覺意志的低級存在。在「大自然」面前所知甚少的人類怎麼竟然敢反過來說「大自然」比自己低級呢?這個悖論的產生是因為把自有的存在與後有的存在混為一談。所謂「大自然」是指一種自有永有的無限存在,因為自己而有自己,是一切有限存在的總根源。而看得見的山川、大地、日月、星系與看不見的物理定律等都只是有起始有終結的存在,都不是因為自己而有自己的存在。所以,真正意義上的「大自然」一定有著比人類更大的自覺智能,他只能是基督教中所說的聖三位一體的 神,是分則為三、合則為一的光。 關於外星人一說,目前在科學界,「外星人」既未證實也未證偽,所以我們暫時可以說「我不知道」。科學方面我們可告一段落,有必要的話,下面還好補充一些更深入的話題。 下面從哲學方面探討一下基督教的可依賴性。 從帕斯卡爾到康德 帕斯卡爾是十七世紀的法國大科學家、大思想家,其代表作是《思想錄》。讀《思想錄》的感覺就是,人類是可悲的,更可悲的是人類意識不到自己的悲哀,反而憑藉自己的小智慧懷著一顆悖逆的心來抵制上帝的憐憫,讀此書可以讓人警醒,給人以再生的力量,這是和書本華的「悲觀論集」所鼓吹的悲觀是福甚至自殺無錯的論調產生截然不同的效果。 帕氏認為:人是有上帝的,沒有上帝,人一天也活不下去。他說人沒有上帝,是說那人明明有上帝離不開上帝卻不承認上帝之有,不相信上帝之在。 之所以如此,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人的精神走入了歧途,他們混淆了「幾何學精神」與「敏感性精神」的區別。帕氏在《思想錄》一開篇中,就提出了「幾何學精神」與「敏感性精神」這兩個概念,並將二者嚴格加以區別:「幾何學精神」是指以幾何學代表的邏輯推論方式,與之相對的「敏感性精神」,則是指心靈的直覺或敏感,或者曰「直覺的精神」。前者適用於科學特別是數學,而後者屬於信仰,宗教信仰。所以,這裡在某種程度上和康德的兩分法世界觀不謀而合。 康德把這個世界分成兩個彼此不相干的部分,一個是「本體」的世界,一個是「現象」的世界。前者是看不見的,是關乎意義與價值或精神與思想的領域,後者從理性出發,是關乎外在、可量度的世界,是科學的領域。他在現象(理性認知)的世界中找不到上帝。於是,康德希望在本體的世界中尋回上帝。在他《實踐理性的批判》的書中,他認為夜空的繁星和心中的道德律就是偉大上帝的明證。(其實,聖經也已有此言的相互印證。在聖經舊約的約伯紀十至十二章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康德用心良苦,他希望兼顧信仰與理性,把上帝從理性主義的放逐下拯救回來,試圖把個體性和普遍性整合起來。他大約是作這種努力的最後一位哲學家了,但是就像其它以人為本的思想一樣,這並沒有帶來理性與信仰的統一,人還是被分割的。 為什麼會這樣呢? 我想康德也許早就抱著孔老夫子「知其不可而為之」的必死信心努力的,所以我象在此把他稱為勇者並不過分。在人類的原罪(也就是吃了智慧樹上的果子)誕生的一霎那,理性也可以說人類悲哀的智慧就隨之降生了,然而 神並未把人類滅絕,甚至依然保留了人類自由選擇的意志,我無法評論這是人類的幸運還是不幸,我們追求了一生的自由,卻導致了無以計算的人類的滅亡(永遠的毀滅)。也許這就是生活,就如馬克吐溫所說「生活就是一個接著一個的苦難」。是啊,人類背負了創始紀以來來自人類祖先的詛咒,而這也是由於人類自己的選擇造成的。 「只有人才會可悲」帕氏如此說,「因為他是被上帝所創造的一個有靈的存在,但他的靈性迷失了,不知家園何在。只有人才能認識到自己是可悲的,因為他本來就是的,但他又確實是偉大的,因為他認識可悲。」一棵樹並不認識自己可悲。人自身所存在的偉大和可悲這兩種特性表明了兩條永恆的真理:「一條是人類處於創世記的狀態或者說處於 神恩的狀態時,是被提高到整個自然界之上的,他們被創造得有似於上帝並且分享上帝的神性;另一條是人類在腐化與罪惡的狀態時,他們就從前一種狀態中墮落下來並且淪為與禽獸相似。」前一條形成了人的偉大,即使他在墮落時,他也不會對真理和美善毫無任何觀念;而後一條則造成了人的可悲,他即使在最完美的狀態下也不會在清白無辜之中既享有真理又享有幸福。 既然,人類可以選擇,那是否可以脫離這個痛苦的本源呢?答案是可以的,而且方式簡單到不可思議。只要敞開心,再此回到 神的身邊,所得到的必是世上所無法賜予美好的事物。這裡又回到了基督教的核心信仰,只要相信,就必得救。 看似簡單的救贖之道,可是又有幾人能夠做到呢?也許這就是 神的智慧之所在吧。 三、關於基督的為人 關於基督的為人。這個話題一映入眼帘我就感到熱血飛騰,你看過幾萬人痛苦流涕的場景嗎?你聽過耶穌為人捨命的真實歷史嗎?你知道耶穌基督身為人子所言所行嗎?如果你不知道這些,我可以講給你其中之一二聽聽,如果你不信,可以翻閱聖經,查資料,我不怕別人反駁,只怕我的朋友沉默。 耶穌(也就是基督)在世33年,30歲出來傳教,3年後被羅馬政府釘死在十字架上,至今沒有原因。也許可以說世宿命使然吧。三年中,他行了許多偉大的神跡,比方讓五千人吃飽,在婚禮上變水為酒,醫治各種病人患者,甚至施展使死人復活的神跡。如果把耶穌定位為人,這些當然不會發生,對於創造宇宙萬物的 神的話,那麼一切都很自然了。 那麼既然是 神,為什麼會被釘死到十字架上呢? 那是因為 神的愛,純粹的愛。因為 神愛世人,所以將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予我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就是出於愛。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甘願死在十架上,為人類做了挽回祭,也成就了終結的救恩。這麼一個充滿著愛與仁慈的 神的兒子是怎麼被我們這些罪人「禮待」的呢?耶穌,就這樣被吊在十字架上,身上處處可見被士兵的鞭子抽過的傷痕和滲出的鮮血,頭上戴著荊棘編的帶有羞辱象徵的冠冕,嘴角也不間斷的流著血水,臉上還能依稀看到被人吐的口水未乾的痕迹。兩隻手被粗大的釘子釘在十字架橫樑的兩端,兩隻腳重疊著被釘入立樁,就這樣,鮮血慢慢地順著他的四肢,慢慢地,慢慢地,流過全身,用他那無罪的寶血洗凈了人類所犯的一切的最惡。人類呢?在下面嘲笑著,辱罵著,為他愚蠢的行為困惑或鄙視著,甚至一千多年後還有人忘恩負義的指責他的作為。當耶穌在流盡最後一滴血,拼盡了力氣用最後一口呼吸向 神呼求: 神啊!饒恕他們吧,他們做的,他們自己不知道。這就是耶穌! 我們可以詆毀耶穌基督,我們可以背叛 神的意願,我們可以鄙視基督徒,甚至欺辱他們,但是當我們來到十字架的面前,怎能不被耶穌那偉大的人格魅力所折服,我們怎麼能不謙卑下自己的心,順服在他的面前,畢竟,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的古今中外,只有耶穌一人啊,這難道不是人性與神性的重疊嗎?這不就是神性在世間的升華嗎? (註:據聖經記載當士兵驗證耶穌是否真正的死去時曾經用槍扎了一下耶穌基督的肋旁,流出了血水一樣的東西,,據現在醫學專家分析,這是由於心臟無法承受劇烈疼痛爆裂而亡。) 我不得不承認,我是用著顫斗的手,伴著流血的心,承受著泰山般的負罪感。打下這段小小的文字的,我唯一沒有的就是眼淚。在看過了、經歷了一次次人類最惡的洗禮後,我已經沒有了所謂淚水這一類的東西。有的只是遺憾,有的只是嘆息…… 摘:「他的結論是,基督的說教在一些方面是不明智的;基督為人冷酷,容不得持不同見解的人。他一直用兇惡的語言詛咒他們,一遍遍地預言他們要在地獄的烈火里永生不得解脫,其心胸遠不及佛教里的菩薩和古希臘的蘇格拉底。」 所以,我下面所說的話就是完全針對羅素說的: 聖經新約(耶穌基督也只出現在新約,舊約只要預言而已)我只看過三遍。姑且不論他對人施行的種種神跡,他沒有說過一句髒話,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沒有做過任何在道德上算為不好的事情。做的最生氣(也只能用這兩個字了)的行為就是當他看到某些人把耶路撒冷神殿作為市場時的憤努,而推翻了商人小販的桌子,僅此而已了。 因為他是 神, 神是完美的,所以他的道德律在他身上就得以完全了。羅素的書我看完,也沒細讀。他的狂妄與愚悶是我無法忍受的。但是我看的那些部分沒有任何例子舉出耶穌的作為有任何可指摘的。在不了解事實真象的人眼裡,已經被定位為邪惡之化身的耶穌,無論做什麼說什麼都是極其醜惡的。 好吧,我們拋開基督不提,說說基督徒吧。我承認有些基督徒不夠成熟,我承認。沒做到打左臉伸右臉的好好先生,我也做不到,至少當我看到一些不公平的事,我依然忍不住怒髮衝冠。要在這裡為基督徒正名,為基督徒伸冤。遠的不說,例子太多我今晚或許這輩子都寫不完。我就說說我自己的故事吧。 我為什麼成為了基督徒? 我生性就是一個很頑劣的人,並且是在一個受傳統教育影響很深的家庭長大的。從小就接受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父親爺爺都是黨員,諷刺的是,就連我的未婚妻都是。我就是在這種環境中長大的,所以我一直不相信 神的存在,甚至我還一度沉溺於佛教的研究。因為是獨生子,從小就專橫跋扈,大學裡更是抽煙喝酒,打架鬥毆。就這樣,我帶著一身痞氣來到紐西蘭。時隔不久,一次偶然的機會(現在看來是 神為我的準備)讓我參加了一次中國留學生的小組聚會。大家在一起親密無間,如大家庭般的溫暖強烈吸引了我。他們不僅對我百般照顧,還經常邀請我去吃飯(當然是FREE的,嘿嘿),沒有任何目的,沒有任何企圖,要說有那麼一點的話也就是找我談談心,聊聊信仰。 有一天,我終於忍不住要問了:「你們幹嗎對我一個陌生人這麼好?我如果成為了基督徒對你們有什麼好處?」我心裡還留著傳銷或法輪功的陰影。 「沒有,對於一個基督徒來說,只要能拯救一個人,就是我們最大的快樂。」 這句話我一輩子不會忘記。後來我成為基督徒了,並且帶領小組聚會,查經,禱告。他們對我的關心照顧依然如往昔,直到現在我在打字的這個時刻。這就是基督徒,這就是基督( 神的愛)在人身上的縮影。 再看看一個所謂的佛教徒吧。我不是有意批評佛教徒,佛教給我的印象是很好的,這只是個特例而已。確切的說,她根本不配稱為佛教徒。 她(我朋友的一個房東,還是個馬來西亞籍華人)把一部豪華的汽車低價賣給了我的朋友(也是一個純真可愛的基督徒),卻同時把這部車抵押給了另外一個人。然後獲得兩份巨額款項的她就這樣逃回馬來了,我不知道以後她怎麼好意思面對她的佛祖,而我那個朋友的處境也可想而知了。甚至此事還波及到很多人,甚至於外地的我也未能倖免,由此事帶出了其他一下事情,在這裡沒必要聱述。 四、關於基督教 關於基督教,好像每個題目都足夠我寫一生的。在我成為基督徒之前,我認為基督教就是一個宗教而已,據說基督教是愛的宗教,佛教是智慧的宗教,我只知道這麼多。隨著我對基督教認識的不斷增深,事實上是我對基督的神性的共鳴越來越強烈。我明白了,基督教不是宗教,它是人類殘存的真理的縮影,它是人類真正的智慧。基督教不是個人的事情,也不是基督徒的事情,更不是中國人的事情,而是整個人類的救贖,只有基督教可以救人類,如聖經所言:我就是真理,道路,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可以到父(就是 神,也就是天堂)那裡去。詩篇111篇第10節也說「敬畏耶和華( 神),才是智慧的開端。」什麼智慧?這個叛逆的世界賜給的智慧嗎?不是,是來自上天的光照,來自永生的盼望。 我是一個基督徒,我無法完全逃避我的信仰來寫這個貼子。但是,我想我已經盡量保持它的中和性了。 文已至此,我真的是身心疲憊了。一方面是因為我這裡已經是凌晨5:22分,好像從凌晨2點鐘左右就坐在電腦前噼啪亂敲著;另一方面一遍梳理著思緒,還有背負著自我的懺悔。這種感觸似乎更容易導致我的疲勞。但是,我寧願懺悔,而且用我的一生懺悔,不僅為我自己,也為我的億萬同胞,懺悔,禱告,祝福,我在以自己的方式為他人祈福,願 神能夠垂聽我的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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