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瀾:還原白銀連環殺人案犯罪心理軌跡
近日,甘肅省白銀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高承勇搶劫、故意殺人、強姦、侮辱屍體一案,高承勇一審被判處死刑。對於白銀連環殺人案,我有過研究,最感興趣的地方是,犯嫌的變態表現,來自於犯罪基因,還是後天環境的影響,做下了這一系列令人髮指的大案,是殺手的人生使命,還是因意外事件的刺激而引發了人性之惡呢?通過搜集和辨別各種各樣繁雜的信息,我試圖把其中人性的變態還原為常態來認識與理解,這也是這樁案件的「審美」之處。
我要解釋「審美」這兩個字的來源。妓女是一個醜陋的存在,而畫下妓女風貌的作品,就是藝術的升華。審丑(mei)意義何在呢?分析作案動機,有利於我們理解他人為什麼做出了常人不可想像、也不可理喻之事,保持我們對於犯罪行為的警覺。
當白銀案曝光時,大多數觀眾只有震驚和失語的狀態。而少數的專家,也很慎言,記者,重複著彼此的信息,卻不能自已地興奮。媒體一層一層的塗抹,給我們展示了不止是刑事案件,還有一個小城市的歷史,和一些人的共同的人生記憶,所以它能夠聚合眾多的目光。我雖然對這個案件很感興趣,但是也同樣意識到線索過於複雜並分散,很難消化和整理,只能像擠牙膏一樣,一絲一絲捋出頭緒。那麼,我就試著還原一次白銀連環殺人案犯罪心理軌跡。我必須搶在作案者自己交代以前,來探索這個思路歷程,我只能說出他的多種行為方式之一,就好像是在此做一個思維的遊戲一樣。
1、 第一樁案件:應激殺人
犯嫌高承勇,1964年出身於甘肅農村,有兄弟姊妹8個,他是最小的一個。在他小的時候,有一位雙胞胎哥哥因意外淹死了,這對他打擊很大,他多次跑到河邊大聲哭泣。高中畢業以後,他考飛行員,初審通過了,複審沒有過,據他的親人說,這是他人生的第二次重大打擊。當時他學習成績很好,但是沒有考取大學,作為農民的兒子,只能回家務農了,但是他的心已經是城裡人的心了,在家鄉附近的白銀市找了老婆,並且長期在白銀市打工,做的是城裡最低級的重體力活。
據流傳出來的少數信息顯示,高承勇交代,他的第一樁殺人案,起因是偷盜被發現。關於這個動機,大家的看法頗有分歧,這與我們當初的推理想像不符合,因為在案發現場,表現出作案者的性心理變態的行為比較多。犯罪心理專家李玫瑾認可他這一交代,她認為,高承勇早年有一個被寵溺的背景,他排行最小,家裡的活兒不用干,好吃的都留給他,這樣受呵護長大的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會產生一個問題:「他的生活能力很弱,但是心氣很高。」我認同李玫瑾觀點。高承勇不接受自己是個農民的現實,懶,愛賭博,在結婚成家以後,感到了生活的壓力。他的「出路」是到相對富裕的城市,富裕的廠區去盜竊。他找到了白銀公司(白銀市當時效益最好的單位)的宿舍去翻箱倒櫃,驚醒了主人,把她當場殺死。簡單來說,白銀連環殺人案的第一起案件,是一次應激殺人的過程。注意,案發時間是17:00許,這使他以後的作案規律一直保持在白天,而不是夜晚。這是這個系列案件的一系列驚人特點之一。
2、作案的成功與回味:
翻箱倒櫃以後,高承勇因殺人而驚慌失措,沒有帶走現場多少財物,但是他注意到被害者是一位長相特別漂亮的年輕姑娘,他帶走了她的照相簿,回家在被窩裡深深欣賞和回味。此後,殺人的驚慌、遇難者的美色,一直交替出現在他強烈的記憶里,每當他想起,彷彿就在昨天。這使他既騷動,又潛伏,表面上不動聲色,其實在生活里已如行屍走肉,他要負責在另一個世界裡,激活自己。而犯罪,一旦開始第一次,你就會想第二次,有了第二次,第三次還難嗎?那就會成為慣性。第一次叫做突破,第二次呢?
3、鋌而走險的價值與代價:
第二次殺人,時隔六年。這一次或許仍然是因溜門(悄悄進入別人的房間偷盜),地點也是一個好單位,當地的供電局。或者是因為他主動出擊了。因為人對於自己的經歷是有記憶的,這一次,他殺人有了經驗,從此放開了手腳,反正身上也背負兩條人命的債務了。鋌而走險的價值是複製快樂,「性暴力更像是遊戲」。代價是他想像得到的:賠償自己的生命。但是,想想看,他就是一個家裡特別貧窮,無依無靠,覺得人生也無趣的傢伙。而且,他老婆也有了,孩子也有了,他比他那早夭的孿生兄弟強很多,兄弟的離世告訴他,生命短暫,要及時行樂(賭徒的性格)。如果被撞破的話,鋌而走險的代價,不算昂貴。這樣,他既可以深思熟慮,每次化險為夷而逃脫,也能夠莽撞大膽,做下了系列驚天大案。
4、靠掠奪征服城市
自從高考失敗以後,高承勇跨越農門的理想徹底幻滅了。但是,不喜歡農耕生活,使他也守不住莊稼地里的收穫,他情願活在城市的邊緣。高的身材高大魁梧,長相精神帥氣,使他吸引了城裡女孩和他結婚生子,也會強化他自我認同的感受。但是,現實是什麼呢?第一,他在城裡做的是最底層的事情。地位低,重體力,收入極低,心理有很大的落差。第二,初審曾經通過,但最終沒有考上飛行員,使他內心不平衡,跟他人會有比較。他發現,盜竊和殺人,能夠迅速實現他的夢想。這是對城市資源的最有效的掠奪。不僅僅快速地獲得城裡人才會享有的資源,而且這種少數資源,顯然也不是一般城裡人可以得到的,比如年輕可愛的美女。而一旦佔有對方,這種勝利,也是一種征服這個城市的快感。此後,他沉浸在這個想像的實施之中,實現了自己人生的「價值」。顯然還為自己的罪惡動機,找到了一個存在的「理由」。
5、嗜血本性開始出現:
據有的性犯罪青少年坦言:作案之前,有想像過性犯罪的情景,在日常看似無計劃的上下學路上,都在有意識地物色對象,而他們甚至連自己都沒有意識到,一切已經在有計劃地進行著。
他開始尋訪目標。心理學教授伍伯欣說,「他選擇一個人,必須要滿足他的性需求條件,不是隨便找一個人強姦。而且他不是達到強姦的目的即可,而是帶有強烈的性虐待的需求,刀光血影和死亡都加強了這種快感。」關於人類「嗜血」的傳說,其實,動物也有,海洋生物也有。「實施性暴力絕非只滿足了他們的性慾這樣簡單,往往還有樂趣、成功欲、控制欲,心理情緒,甚至是他們的自我選擇和獨立判斷等等。跟隨和掌握受害者的動向,施加犯罪的動因,這個行為本身就很有挑戰性和刺激性。」
6、焦點不是「紅衣服」
白銀系列案件的發生,在當地引起極大的恐慌。因為第一名受害者身穿一件紅色的連衣裙,當地人就風傳,作案者以殺「紅衣女子」為主,很多年以來,當地女子都不再敢穿紅衣服。後來警方闢謠說,並非如此。據日本研究機構對罪犯們進行過調查:「這次是如何選擇受害者的?」:37.2%的加害者感覺被害人不會報警;36.1%選看起來比較老實、不會反抗的;28.3%選擇獨自一人行走的女性;21.3%選不至於被抓;15.5%選看起來很弱的。一位心理學博士銀波說,結論是:「性犯罪者選擇受害者最大的理由,並不是對方穿什麼衣服,從事什麼行業,而是對方看起來會不會反抗、會不會報警,自己有沒有實施犯罪的機會和條件。」
作案者認為案件的關鍵在於無人發現。唯一的作證者就是死者,死者因為知情而死。因此,白銀案的犯嫌顯得格外大膽:白天作案,在現場留下足跡、指紋、精斑、頭髮,等等一系列證據,警察卻久抓不獲,無奈地認為犯嫌在對他們進行有意的挑釁。
7、殺人的報應:犯罪升級、不能自已
被抓以後,高承勇告訴警察,1998年,他到了一種不殺人心裡就不舒服的狀態。他騎著單車從青城鎮到白銀市,在街頭巷尾間四處遊盪,尋找獨行的年輕女人進行尾隨。這一年是他作案高發期,他一共殺死了四名女子,其中一個,是一名8歲的小女孩。
1998年,高承勇34歲,突然開始頻繁作案,專家認為這是其特定年齡段性的需要。作案人隨著年齡增大,經驗、心理素質等不斷增強,每一次作案也是對其性變態的強化,伍伯欣稱之為「動機助長作用」。也就是說,作案成功一次,對其犯罪動機就強化了一次。同時,從這一年開始,高的罪犯手法也升級了(切取或者咬下女性的身體部位,帶離現場),顯示出作案之瘋狂,已經遠遠出離於人(高級動物)的狀態。
8、為什麼突然收手?
2002年2月,是高承勇最後一次作案時間,此後長達十四年時間,都沒有與他的手法相近並基因關聯的案件出現,高承勇對於自己的犯罪行為的交代,也在這一年打止了,是什麼促使他「洗手」了呢?綜合所有的信息,原因有三個:
第一,高承勇的兒子,在2002年得了一個全鎮第一名,他突然在無望的生活里看到了希望,在沉悶得令人厭倦的生活里原來也有美好的一面,他因害怕影響兒子的前程而收手。這是他的大兒子面對記者採訪時的一個解讀。
第二,高承勇自己交代,因為最後兩次作案,他遇到受害者反抗特別激烈,他感覺自己年紀來了,身體有點吃不消了,而且為了兒子讀書,他去了外地打工。
第三,白銀市公安局鑒於案情特別惡劣,影響巨大,於2004年向社會公布案情,並且把高承勇在白銀市所做的九起案件並在一起,指定系一人所為,懸賞20萬捉拿兇手,高從內心逍遙到意識到自己死期快到了。
這三條,件件都是關鍵,所以他「金盆洗手」了,洗的是血水。並從此彷彿如人間蒸發了一般,再也不露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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